读《黑格尔哲学批判》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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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黑格尔哲学批判》有感

1843和1844年是马克思政治价值观形成的重要阶段,尤其在《黑格法哲学批判》及其导言中,马克思实现了从唯心的政治伦理观到唯物的政治伦理观、从革命民主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转变。正如列宁指出:马克思“已经是一个革命家。他主张‘对现存的一切进行无情的批判’,尤其是‘武器的批判’;他诉诸群众,诉诸无产阶级。”

价值观是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的理论基础。马克思关于爱民为民而非治民的行政伦理观和主体自由平等的立法的伦理观,源于其“民为邦本”的基本政治价值观。

下面主要从三方面来分析:

1.人民是国家的价值主体。黑格尔曾说:“对家庭和市民社会这两个领域来说,国家一方面是外在必然性和它们的最高权力,它们的法规和利益都从属于这种权力的本性,并依存于这种权力。”在黑格尔看来,家庭、市民社会与国家是完全两个不同的领域,由于家庭和市民社会的成员是人民,因此人民与国家是对立的:国家是必然性,人民是偶然性;国家具有最高权力,人民则依从这个权力。针对黑格尔这种本末倒置的价值思维,马克思指出:“家庭和市民社会都是国家的前提,它们才是真正活动着的;而在思辨的思维中这一切却是颠倒的。”马克思认为,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基础,家庭的成员和市民社会的成员是国家的公民。离开了

人民的劳动,国家将一刻也不能存在,“丧失财产的人们和直接劳动的即具体劳动的等级,与其说是市民社会中的一个等级,还不如说是市民社会各集团赖以安身和活动的基础。”这里,“丧失财产的人们和直接劳动的即具体劳动的等级”指以无产阶级为主体的人民,人民不仅是国家的主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国家中其他集团生存和活动的基础。马克思强调说:“政治国家没有家庭的自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可能存在。它们对国家来说是必要条件。”人民不仅是国家存在的基础,而且是国家形成的动力。黑格尔的神秘主义政治伦理观强调先有国家观念,后有国家公民,公民是国家观念自我运动的副产品。马克思指出:“事实却是这样:国家是从作为家庭的成员和市民社会的成员而存在的这种群体中产生的。思辨的思维把这一事实说成是观念活动,没有把它说成是群体的观念,而说成是同事实本身有区别的主观的观念活动。”这样,马克思就颠覆了黑格尔唯心义的政治价值观,恢复了唯物主义的政治价值观,肯定国家是人民活动的结果,“家庭和市民社会使自身成为国家。它们是动力。”人民作为国家的主体还表现为先有人民后有君主。在黑格尔看来,“国家人格只有作为一个人,作为君主才是现实的。”即现实国家是绝对精神的外化,君主是这种外化的实现,人民只是这一过程的产物。马克思批判说:“人民主权不是凭借君王产生的,君王倒是凭借人民主权产生的。”

这里蕴含着两层意思;第一,如果君主的权力就是国家的权力,那么君主就是一个国家,这显然是荒谬的;第二,如果君主代表人民,恰恰说明了先有人民,人民的权力不是君主赋予的,相反君主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及其权力先于君主及其权力,说明了只有人民才是国家的价值主体。

2.国家是人民的最高现实。马克思并非国家虚无主义者,而是肯定了国家的价值合理性,即国家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人民的现实,这是批判黑格尔主权理论的重要结论。黑格尔认为:“主权最初只是这种理想性的普遍思想,它只是作为自我确信的主观性,作为意志所具有的一种抽象的、也就是没有根据的、能左右最后决断的自我规定而存在??整体的这一绝对决定性的环节就不是一般的个体性,而是一个人,即君主。”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君主即国家”的思想时,阐述了两个重要观点:其一,国家的职能是人民的职能。马克思说:“国家的各种职能和活动是人的职能”,“国家的职能等等只不过是人的社会特质的存在方式和活动方式。”在黑格尔看来,国家的职能是君主对政府官员的任命,然后由这些官员代表君主对人民进行统治。马克思则认为,国家的职能是人民自己的存在方式和活动方式。在黑格尔那里,君主是自然形成的国家意识,其他的人都被排除在国家意识之外;在马克思那里,“现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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