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收费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
附件: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第一部分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一、锅炉检验收费标准(二)工业锅炉安装过程、改造过程、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单位:元/台(三)电站锅炉安装过程、改造过程、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单位:元/吨(三)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1、工业锅炉检验收费标准2、电站锅炉检验收费标准单位:元/吨(一)压力容器1、压力容器产品制造过程监督检验收费标准一、二、三类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超高压容器定期检验收费标准(二)医用氧舱医用氧舱定期检验及安装监检收费标准单位:元/台(三)汽车罐车、铁路罐车检验收费标准三、压力管道检验收费标准(一)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按受检产品设备价的1.0%收取。
(二)钢制压力管道安装过程监督检验及全面检验收费标准单位:元/台五、设计技术资料审查收费标准第二部分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一、电梯类收费标准(二)监督检验收费标准(一)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及验收检验102、臂架起重机定期检验(二)起重机械监督检验收费标准三、厂(场)内机动车辆类收费标准(一)定期检验(二)验收检验四、大型游乐设施类收费标准(二)游乐设施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第三部分其他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一、各类气瓶检验收费标准二、锅炉水质分析项目收费标准三、有机热载体炉介质检验收费标准3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理论考试收费标准理论考试50元/人.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践考试收费标准(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实践考试(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大型游乐设施):100元/人(二)电梯、起重机械安装维修实践考试:320元/人;(三)电梯、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大型游乐设施操作司机实践考试:100元/人(其中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桥式抓斗式起重机、港口门座起重机、通用桥式起重机械司机操作考试200元/人);(四)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压力管道、水处理操作实践考试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压力管道:100元/人;锅炉:180元/人;水处理:200元/人;电站锅炉:200元/人;(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实践考试碳钢250元/人、不锈钢600元/人,PE管热熔对焊接(BW—J-d)600元/人、PE管热熔对焊接(BW—J—D)1900元/人、PE管电熔承焊焊(EW—Z-C)750元/人。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注:(1)特种设备焊接作业实作考核费不含试件及其他实验项目费用;
(2)表中未涵盖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项目,考核费参照锅炉作业项目收费标准执行。
六、说明
(一)需要登高(或地下)检验(不含制造监督检验)工作的业务(电梯检验除外),其工作位置最高点≥ 3米或最低点≤ -3米(以土建基础±0为基准,下同)的,加收20%的检验费;其工作位置最高点≥ 7米或最低点≤-7米的,加收30%的检验费;其工作位置最高点≥ 7米或最低点≤ -7米后每递增4米或递减4米,加收5%的检验费;因工作位置加收的检验费最高不超过60%(电站锅炉不超过40%)。
进入有毒、易燃、易爆介质的设备内检验,或接触粉尘、高温、噪声、有毒有害环境检验的,加收20%的检验费。
(二)检验检测过程中对发现问题的特种设备(电站锅炉、气瓶除外),在处理和整改后,若再进行检验检测时,按不超过收费标准的10%收取复检费。
(三)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涉及按百分比收费的,均以产品出厂价格(不
含辅机附属设备)或工程总造价(含设备造价、设备施工费、保温)为计费基价,安装监督检验收费计费基价为非含税价;
耐压试验、气密性试验所需介质费用由受检单位承担;无损检测、理化检测和壁厚测定等项目按本收费标准的相关条款执行;其它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
(四)受检单位对检验报告有异议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可提出复检,其检验
费由责任方承担。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特种设备检验是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检验费用的合理收取和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至关重要。
以下是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1. 设备基本信息核查费:对特种设备的基本信息进行核查,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出厂编号、规格等信息的确认,核查费用根据不同设备类型和规模进行标准收费。
2. 设备外观检查费:对特种设备的外观状况进行检查,包括设备表面是否有破损、腐蚀、变形等情况,外观检查费用根据设备的大小和复杂程度进行标准收费。
3. 设备功能性检验费:对特种设备的功能性能进行检验,包括设备的运行情况、控制系统的正常性等,功能性检验费用根据设备的特性和功能进行标准收费。
4. 设备安全性能测试费: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测试,包括对设备的安全阀、保护装置等进行检测,安全性能测试费用根据设备的风险等级进行标准收费。
5. 设备文件审核费:对特种设备相关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包括设备的制造和安装文件、使用和维护手册等,文件审核费用根据文件数量和复杂程度进行标准收费。
二、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应当综合考虑设备类型、规模、风险等因素进行合理制定,确保检验费用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具体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在收费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设备类型的特殊性和行业特点,避免因为收费不合理而导致特种设备检验的滞后或者不合格设备上市使用。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合理制定,可以保障检验质量和费用公平,为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提供保障,同时也有助于推动特种设备行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应当共同努力,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确保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顺利开展。
特种设备检验是指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性、可靠性、有效性等方面的检验,旨在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预防事故发生。
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锅炉、压力管道、起重机、大型游乐设施等多种类型,其检验要求和标准各有不同。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一)锅炉蒸发量(吨/时)收费标准(元/台)D≤1按锅炉整机销售价1.4%1<D≤4 按锅炉整机销售价1.2%D>4 按锅炉整机销售价1.0%注:1、D为锅炉蒸发量(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也按蒸发量折算)。
2、热水锅炉以每0.7兆瓦(60×104卡/时)折算为蒸发量1吨/时。
3、锅炉整机指不包括鼓、引风机、给水泵、除尘器以及水处理设备。
4、销售价含材料费和安全附件。
注:1、容器类别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进行分类。
一、二、三类压力容器产品销售价含材料费和安全附件,不包括填充物料。
2、汽(火)车槽车、按罐体(含安全附件)的销售价计算收费。
3、散装、组装大型容器(包括球罐)的现场监检,按设备总价的 1.5%或安装工程总费用的3%收取。
4、不锈钢及有色金属容器制作的设备按上述标准的50%收取。
5、医用氧舱安装监检费按产品销售安装价的1.5%收取。
(三)压力管道1、凡新、改、扩建压力管道的安装监检,按其工程总造价(含材料费)的2~3%收取。
(1)、工程总造价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按3%收取,且不低于1000元。
(2)、工程总造价在100万元至300万元(含300万元),按2.5 %收取。
(3)、工程总造价在300万以上,按2 %收取。
2、压力管道元件制作按其销售价收取,A、B 级分别收取3%和4%。
注:各类钢瓶、实行批量性监督检验时,按该批产品总数销售价计收。
二、锅炉安装、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注:安装(含修理改造)工程费为安装合同确定的总费用(含材料费)。
三、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收费标准(一)在用锅炉a注:1、D为锅炉蒸发量2、表中为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按0.7兆瓦(60×104大卡/时)折算为1吨/时。
3、余热锅炉以受热面积每30米2折算为1吨/时,非定型余热锅炉,其检验费加收50%。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
附件: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第一部分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一、锅炉检验收费标准(二)工业锅炉安装过程、改造过程、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单位:元/台(三)电站锅炉安装过程、改造过程、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单位:元/吨(三)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1、工业锅炉检验收费标准2、电站锅炉检验收费标准单位:元/吨(一)压力容器1、压力容器产品制造过程监督检验收费标准一、二、三类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超高压容器定期检验收费标准(二)医用氧舱医用氧舱定期检验及安装监检收费标准单位:元/台(三)汽车罐车、铁路罐车检验收费标准三、压力管道检验收费标准(一)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按受检产品设备价的1.0%收取。
(二)钢制压力管道安装过程监督检验及全面检验收费标准单位:元/台五、设计技术资料审查收费标准第二部分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一、电梯类收费标准(二)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精选范本二、起重机械检验收费标准(一)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及验收检验精选范本精选范本2、臂架起重机定期检验精选范本精选范本(二)起重机械监督检验收费标准三、厂(场)内机动车辆类收费标准(一)定期检验(二)验收检验四、大型游乐设施类收费标准(二)游乐设施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第三部分其他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一、各类气瓶检验收费标准二、锅炉水质分析项目收费标准三、有机热载体炉介质检验收费标准四、安全阀离线校验收费标准3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理论考试收费标准理论考试50元/人。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践考试收费标准(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实践考试(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大型游乐设施):100元/人(二)电梯、起重机械安装维修实践考试:320元/人;(三)电梯、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大型游乐设施操作司机实践考试:100元/人(其中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桥式抓斗式起重机、港口门座起重机、通用桥式起重机械司机操作考试200元/人);(四)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压力管道、水处理操作实践考试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压力管道:100元/人;锅炉:180元/人;水处理:200元/人;电站锅炉:200元/人;(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实践考试碳钢250元/人、不锈钢600元/人,PE管热熔对焊接(BW-J-d)600元/人、PE管热熔对焊接(BW-J-D)1900元/人、PE管电熔承焊焊(EW-Z-C)750元/人。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中期计划:未来3-5年内,对收费标准进行全面评估和调整,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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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计划:未来5年以上,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对收费标准进行全面改革和完善,以促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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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适用条件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适用范围
收费标准分为三类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具体收费标准按当地物价局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的制定和发布
收费标准的执行范围和对象
收费标准的执行方式和流程
收费标准的执行效果和影响
解决方案:加强监管,确保收费标准得到严格执行
设备类型与规格:根据特种设备的类型、规格、复杂程度等因素,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确保收费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检验检测项目: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具体项目,如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型式试验等,确定相应的收费标准,以满足不同项目的需求。
市场调研与成本分析:通过对市场进行调研,了解同行业的收费标准,并结合成本分析,制定符合市场行情和行业特点的收费标准。
调研与反馈:收集相关企业和用户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实际需求和问题
专家论证:组织专家对收费标准进行论证,确保科学、合理、公平
公开透明: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让公众了解收费标准的制定过程和依据
动态调整:根据市场变化和政策调整,及时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和完善
短期计划:未来1-2年内,对收费标准进行微调,以满足市场需求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需要。
,A CLICK TO UNLIMITED POSSIBILITES
汇报人:
目录
CONTENTS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试行)的函 京发改〔2005〕1005号
关于修订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试行)的函京发改〔2005〕1005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将修订后的《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印发给你局,请按照执行。
各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按《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规定的收费办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行,对重复检验、不检验只收费、不按检验规程检验等乱收费行为,各级发展改革委按规定予以查处。
各检验检测单位要加强收费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予以公示,自觉接受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市、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经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持本函到市、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市财政局印制(监制)的收费票据。
本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自6月20日起试行。
特此复函附件:1.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2.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二○○五年五月十三日附件1: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一、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规定及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和使用的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
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项目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规程、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检验内容、检验方法应提前告知被检单位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并对检验检测结论负责。
定期检验必须按规定的检验周期进行,不得在规定的检验周期内重复检验收费。
当受检单位有特殊要求时,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原则下,可以双方协商收费。
四、各检验检测机构应按实际检验检测的内容进行收费。
五、特种设备制造过程的监督检验费由制造企业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特种设备安装检验费,由建设单位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在用、改造、重大维修的特种设备检验费由使用单位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进口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费由收货人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费由发货人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
附件: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第一部分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一、锅炉检验收费标准(一)工业锅炉产品制造过程监督检验收费标准(二)工业锅炉安装过程、改造过程、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单位:元/台(三)电站锅炉安装过程、改造过程、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单位:元/吨(三)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1、工业锅炉检验收费标准单位:元/台2、电站锅炉检验收费标准二、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一)压力容器1、压力容器产品制造过程监督检验收费标准2、压力容器安装过程、改造过程及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收费标准一、二、三类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超高压容器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单位:元/台(二)医用氧舱医用氧舱定期检验及安装监检收费标准单位:元/台(三)汽车罐车、铁路罐车检验收费标准三、压力管道检验收费标准(一)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按受检产品设备价的1.0%收取。
(二)钢制压力管道安装过程监督检验及全面检验收费标准单位:元/米四、进口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单位:元/台五、设计技术资料审查收费标准第二部分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一、电梯类收费标准。
10(二)监督检验收费标准二、起重机械检验收费标准(一)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及验收检验2、臂架起重机定期检验(二)起重机械监督检验收费标准三、厂(场)内机动车辆类收费标准(一)定期检验(二)验收检验四、大型游乐设施类收费标准(二)游乐设施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第三部分其他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一、各类气瓶检验收费标准二、锅炉水质分析项目收费标准三、有机热载体炉介质检验收费标准四、安全阀离线校验收费标准六、无损检测和其他检测项目收费标准(现场检测)六、理化、金相试验收费标准3第四部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收费项目和标准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理论考试收费标准理论考试50元/人。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践考试收费标准(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实践考试(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大型游乐设施):100元/人(二)电梯、起重机械安装维修实践考试:320元/人;(三)电梯、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大型游乐设施操作司机实践考试: 100元/人(其中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桥式抓斗式起重机、港口门座起重机、通用桥式起重机械司机操作考试200元/人);(四)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压力管道、水处理操作实践考试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压力管道:100元/人;锅炉:180元/人;水处理:200元/人;电站锅炉:200元/人;(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实践考试碳钢250元/人、不锈钢600元/人,PE管热熔对焊接(BW-J-d)600元/人、PE管热熔对焊接(BW-J-D)1900元/人、PE管电熔承焊焊(EW-Z-C)750元/人。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试行的函 京发改〔〕1005号
关于修订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试行)的函京发改〔2005〕1005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将修订后的《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印发给你局,请按照执行。
各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按《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规定的收费办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行,对重复检验、不检验只收费、不按检验规程检验等乱收费行为,各级发展改革委按规定予以查处。
各检验检测单位要加强收费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予以公示,自觉接受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市、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经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持本函到市、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市财政局印制(监制)的收费票据。
本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自6月20日起试行。
特此复函附件:1.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2.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二○○五年五月十三日附件1: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一、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规定及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和使用的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
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项目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规程、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检验内容、检验方法应提前告知被检单位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并对检验检测结论负责。
定期检验必须按规定的检验周期进行,不得在规定的检验周期内重复检验收费。
当受检单位有特殊要求时,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原则下,可以双方协商收费。
四、各检验检测机构应按实际检验检测的内容进行收费。
五、特种设备制造过程的监督检验费由制造企业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特种设备安装检验费,由建设单位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在用、改造、重大维修的特种设备检验费由使用单位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进口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费由收货人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费由发货人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和标准
WORD格式可编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一)锅炉注:12、热水锅炉以每0.7兆瓦(60×104卡/时)折算为蒸发量1吨/时。
3、锅炉整机指不包括鼓、引风机、给水泵、除尘器以及水处理设备。
4、销售价含材料费和安全附件。
(二)压力容器注:1销售价含材料费和安全附件,不包括填充物料。
2、汽(火)车槽车、按罐体(含安全附件)的销售价计算收费。
3、散装、组装大型容器(包括球罐)的现场监检,按设备总价的1.5%或安装工程总费用的3%收取。
4、不锈钢及有色金属容器制作的设备按上述标准的50%收取。
5、医用氧舱安装监检费按产品销售安装价的1.5%收取。
(三)压力管道1、凡新、改、扩建压力管道的安装监检,按其工程总造价(含材料费)的2~3%收取。
(1)、工程总造价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按3%收取,且不低于1000元。
(2)、工程总造价在100万元至300万元(含300万元),按2.5%收取。
(3)、工程总造价在300万以上,按2%收取。
2、压力管道元件制作按其销售价收取,A、B级分别收取3%和4%。
(四)气瓶ba、锅炉定检WORD格式可编辑气瓶类别收费标准(元/只)焊接、无缝钢瓶按产品销售价0.8%液化石油气钢瓶按产品销售价0.6%溶解乙炔气钢瓶按产品销售价0.7%注:各类钢瓶、实行批量性监督检验时,按该批产品总数销售价计收。
二、锅炉安装、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三、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收费标准(一)在用锅炉2、表中为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按0.7兆瓦(60×104大卡/时)折算为1吨/时。
3、余热锅炉以受热面积每30米2折算为1吨/时,非定型余热锅炉,其检验费加收50%。
4、外部检验、水压试验按内外部检验的50%收取;强度校核按内外部检验的50%。
总氯 30 ≤75T/H600 铜离子 120 ≤75T/H600 WORD 格式可编辑≤6.5T/H150 >6.5T/H 300≤2T/H100 酚酞碱度 20锅内腐蚀情况 ≤6.5T/H 150>6.5T/H 300总碱度 20相对碱度 30 低压(工业)锅炉化验设备、操作、管理等检查 100(低压)工业锅炉水处理系统检查≤2T/H 100 ≤4T/H 150PH 值(25℃) 30 ≤6.5T/H200 溶解固形物 80悬浮固形物30>6.5T/H 300除氧器系统检查≤20T/H ≤2.45MPa 150 ≤35T/H >2.45MPa 300 ≤75T/H >2.45MPa 400 ≤130T/H >2.45MPa 600氯根 20>130T/H >2.45MPa 600+5×D(D 蒸发量)亚硫酸根 20 电站锅炉检验 余氯30 ≤35T/H 400 250 锅内结垢情况钙离子 95 ≤130T/H 1000 镁离子 95 >130T/H 1800 铁离子120 ≤35T/H 400 480 锅内腐蚀情况钠离子 120 ≤130T/H 1000 二氧化硅 120 >130T/H 1800 磷酸根 150 水处理系统检查 (元/套) 溶解氧 150 电导率 100 400 ≤35T/H 800 ≤75T/H 1600浊度 70 ≤130T/H2300 耗氧量30 100>130T/H 2300+10×D(D 蒸发量)联氨40电站锅炉化验设备、操作、 总碳酸盐(以 CO 2 计算) 40管理等检查 400含油量 30150 锅炉锅外水处理及除氧器系统安装验收按水处理系 饱和蒸汽含水率 40统设备和除氧器系统设备总造价的 3﹪收取;锅内水处理系统安装验收按每台 200 元收取;现场取样增 水垢定性分析 200加 30﹪。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收费标准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一、锅炉检验收费标准(一)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1)表中D为锅炉容量(t/h);(2)热水锅炉按0.7MW相当于1t/h计算;(3)单台锅炉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4)散装及组装锅炉应扣除送引风机、烟囱、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部件的价格。
(二)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1)散装锅炉安装监检收费按上表收费标准加收20%;(2)台锅炉安装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
(三)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1)本表为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25MPa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工作压力大于1.25MPa 的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30%;(2)强度校核收费,200元/台(D≤6)、300元/台(D>6);(3)每四台模块锅炉( D≤0.2)为一组,每组检验费按上表D<1收取;(4)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执行锅炉内部检验收费标准。
(四)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材料费和工程施工费的3%收取。
注:单台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
(五)电站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1)电站锅炉本体出厂价格应扣除随锅炉供应的鼓、引风机、烟囱、除尘器、水泵、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附属设施;(2)新产品试制及按国外标准制造在国内使用的电站锅炉,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0%。
(六)电站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七)电站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注:强度校核收费按外部检验的50%收取。
(八)电站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电站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工程施工费的0.8% 收取。
注:单台监检费低于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九)进出口锅炉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1)单台监检费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收取;(2)锅炉销售价为锅炉本体价格,不包括运费等其他费用。
特种设备年检费用标准
关于修订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试行)的函京发改〔2005〕1005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将修订后的《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印发给你局,请按照执行。
各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按《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规定的收费办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行,对重复检验、不检验只收费、不按检验规程检验等乱收费行为,各级发展改革委按规定予以查处。
各检验检测单位要加强收费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予以公示,自觉接受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市、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经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持本函到市、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市财政局印制(监制)的收费票据。
本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自6月20日起试行。
特此复函附件:1.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2.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二○○五年五月十三日附件1: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一、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规定及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和使用的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
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项目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规程、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检验内容、检验方法应提前告知被检单位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并对检验检测结论负责。
定期检验必须按规定的检验周期进行,不得在规定的检验周期内重复检验收费。
当受检单位有特殊要求时,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原则下,可以双方协商收费。
四、各检验检测机构应按实际检验检测的内容进行收费。
五、特种设备制造过程的监督检验费由制造企业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特种设备安装检验费,由建设单位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在用、改造、重大维修的特种设备检验费由使用单位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进口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费由收货人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费由发货人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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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一、锅炉检验收费标准(一)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1)表中D为锅炉容量(t/h);(2)热水锅炉按0.7MW相当于1t/h计算;(3)单台锅炉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4)散装及组装锅炉应扣除送引风机、烟囱、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部件的价格。
(二)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1)散装锅炉安装监检收费按上表收费标准加收20%;(2)台锅炉安装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
(三)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1)本表为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25MPa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工作压力大于1.25MPa 的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30%;(2)强度校核收费,200元/台(D≤6)、300元/台(D>6);(3)每四台模块锅炉( D≤0.2)为一组,每组检验费按上表D<1收取;(4)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执行锅炉内部检验收费标准。
(四)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材料费和工程施工费的3%收取。
注:单台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
(五)电站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1)电站锅炉本体出厂价格应扣除随锅炉供应的鼓、引风机、烟囱、除尘器、水泵、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附属设施;(2)新产品试制及按国外标准制造在国内使用的电站锅炉,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0%。
(六)电站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七)电站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注:强度校核收费按外部检验的50%收取。
(八)电站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电站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工程施工费的0.8% 收取。
注:单台监检费低于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九)进出口锅炉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1)单台监检费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收取;(2)锅炉销售价为锅炉本体价格,不包括运费等其他费用。
(十)锅炉水质分析项目收费标准。
注:锅炉水质分析项目及内容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二、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一)压力容器。
1.压力容器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1)压力容器出厂价为容器本体价格;(2)单台监检费低于50元的按50元收取。
2.压力容器现场安装、组装、移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压力容器现场安装、组装、移装监督检验收费按设备销售价和工程施工费的1.0%收取。
注:单台收费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1)表中V为压力容器设计或标定容积;(2)Ⅱ类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收费标准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20%;(3)Ⅲ类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收费标准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30%;(4)操作检验高度大于等于3m小于等于7m时,按上述标准加收10%;操作检验高度大于7m时,按上述标准加收30%;(5)强度校核收费,200元/台(V≤10 m3), 300元/台(V>10 m3 );(6)异型容器强度校核按双倍收费。
4.压力容器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压力容器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按材料费和工程施工费的1.2%收取。
(二) 超高压容器检验收费标准。
1.超高压容器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超高压容器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按其产品出厂价格的1.2%收取。
注:出厂价格是指设备本体价格。
2.超高压容器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超高压容器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费按设备销售价和安装施工费的1.2%收取。
注:单台监检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3. 超高压容器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1)强度校核收费按外部检验收费标准的50%收取;(2)容积不足1m3按1m3收费。
(三)气瓶检验收费标准。
1.气瓶产品制造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1)气瓶产品包括阀门、附件;(2)按照国外标准在国内制造并使用的气瓶,按上述标准加收50%。
2.气瓶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容积大于50升的,每增加1升加收1.5%的检验费。
(四)氧舱检验收费标准。
1.氧舱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氧舱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费按其出厂价格的1%收费。
注:(1)出厂价包括舱体,供、排气系统,供、排氧系统,电气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及所属的仪器、仪表、控制台等;(2)配套压力容器按相关收费标准收费。
2.氧舱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氧舱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费按设备销售价和工程施工费的1%收取。
3.氧舱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1)Φ表示氧舱内径;(2)二十年综合技术鉴定包含一、三年期定期检验;(3)氧舱配套压力容器按相关收费标准收费。
4.氧舱修理、改造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氧舱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费按材料费和工程施工费的3%收取。
(五)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
1.移动式压力容器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移动式压力容器制造质量监督检验费按其出厂价格的1.0%收取。
注:出厂价格是指设备本体价格。
2.罐车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1)强度校核按300元/台收取;(2)年度检验收费标准为全面检验的50%。
3.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年度检验收费标准为全面检验的50%。
(六)进出口压力容器、气瓶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1)单台监检费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收取;(2)进出口各类气瓶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按其销售价的1%收取;(3)销售价为本体价格,不包括运费等其他费用。
三、压力管道检验收费标准(一)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质量监督检验费按其出厂价的1.0%收取。
(二)压力管道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1)DN为管道的公称直径;(2)检验费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三)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1)管道在线检验收费标准按全面检验的50%收取;(2)操作检验高度大于等于3m小于等于7m时,按上述标准加收10%;操作高度大于7m时,按上述标准加收30%;(3)检验费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四、电梯检验收费标准(一)电梯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1)电梯8层以上,每增加一层加收25元;载货电梯额定载荷2吨以上,每增加1吨加收5 %;(2)自动扶梯提升高度大于6m的加收10%;自动人行道长度大于8m,每增加2m(不足2m按2m计)加收5%,最高不超过20%;(3)包括限速器检验。
(二)电梯监督检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按定期检验的150%收取检验费。
五、起重机械检验收费标准(一)起重机械产品制造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起重机械产品制造监督检验费按产品出厂价的0.5%收取。
(二)桥门式起重机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1)吨位每增加2t(不足2t按2t计)加收1.5%,最高不超过30%;(2)凡有副钩、双小车、双司机室、抓斗、电磁吸盘、夹钳、料耙的起重机加收最高不超过5%检验费;(3)无大车行走的电动葫芦起重机减收20%检验费。
(三)流动式起重机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1)吨位每增加2t(不足2t按2t计)加收1.5%,最高不超过30%;(2)凡有副钩、副臂、双卷筒的起重机加收最高不超过5%检验费;(3)随车起重机减收20%检验费。
(四)塔式起重机、升降机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1)塔式起重机起升高度大于30m时,每增加一个标准节高度加收2%检验费,最高不超过30%;(2)行走式塔式起重机加收10%检验费;(3)动臂变幅式塔式起重机减收20%检验费;(4)升降机高度大于30m时,每增加3m加收2%检验费,最高不超过30%;(5)双笼升降机加收20%检验费;(6)简易升降机减收20%检验费。
(五)机械式停车设备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 (1)大于20个车位时,每增加1个车位加收4%检验费;(2)曳引式加收10%检验费。
(六)其他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吨位每增加2t(不足2t按2t计)加收1.5%,最高不超过30%检验费。
(七)起重机械监督检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按定期检验的150%收取检验费。
六、游乐设施检验收费标准(一)游乐设施产品制造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游乐设施产品制造监督检验费按该产品出厂价格的0.5%收取。
(二)游乐设施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1)游乐设施的危险等级分为A 级、B 级、C 级,本标准为B 级的最高收费。
A 级加收40%;C 级减收30%;(2)考虑到游乐设施的大小、高低等参数的不同,其收费额可下浮20%;(3)需要进行无损检测时,按相关收费标准收取检测费。
(三)游乐设施监督检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按定期检验的150%收取检验费。
七、客运索道检验收费标准(一)客运索道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1)索道斜长大于800m时,每增加100m,加收5%检验费,最高不超过50%;(2)低位客运拖牵索道减收30%检验费;(3)需要进行无损检测时,按相关标准收取检测费。
(二)索道监督检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按定期检验的150%收取检验费。
八、专项检验检测收费标准(一)安全阀校验收费标准。
注:(1)DN为安全阀的公称通径;(2)螺纹连接的安全阀,按上表的50%收取校验费;(3)用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安全阀校验,加收30%校验费;(4)本标准适用于工称压力Pg≤1.6 MPa的安全阀;Pg>1.6MPa的安全阀校验加收30%校验费;(5)公称通径DN>300mm的,以220元为起点,每向上增加一个通径系列,增加50元。
(二)阀门校验收费标准。
注:(1)DN为公称通径,以法兰连接的阀门为基准;(2)螺纹连接的阀门按上表的80%收取校验费;(3)本标准适用于工称压力Pg≤1.6 MPa的阀门;(4)用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阀门校验,加收30%校验费;Pg>1.6 MPa 的阀门校验加收30%校验费;(5)公称通径DN>300mm的,以300元为起点,每向上增加一个通径系列,增加50元。
(三)无损检测收费标准。
进入易燃、易爆、腐蚀性介质的设备或工件内部进行专项无损检测时,加收20%检测费;操作检测高度大于等于3m小于等于7m时按上述标准加收10%,大于7m时按上述标准加收30%。
1.射线检测。
注:(1)用X射线检测时,若透照厚度大于20mm,每增加5mm,每张片加收10元;(2)γ源全景曝光或X射线周向中心曝光时,每张片减收20%。
2.超声波检测。
注:(1)探测件厚度小于12mm时,加收20%;(2)双面检测时,双面收费;(3)不锈钢堆焊层,按复合钢板收费标准加收30%。
3.磁粉检测。
注:用荧光磁粉时加收30%。
4.渗透检测。
注:水洗法减收50%5.电磁检测。
6.声发射检测。
注:每增加一对探头,加收30%。
7.热像 / 红外检测。
8.内窥镜检测。
注:若需拍片,每片收50元。
9.测厚检测。
注:(1)检测DN80mm以下的管件时,加收20%;(2)使用高温探头时,检测费加收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