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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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公共管理名著导读论文
论文题目:《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的
演进》读书报告
组员姓名:吴珩,袁慧雯,徐敏敏,张新香,
王宇燕,丁耀辉,单嘉炜,田伟成,李伟杰专业班级: 2010级行政管理2班
学院名称:政治与行政学院
指导老师:岳洪江
2012.11.30
《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
的演进》读书报告
-------自主组织和治理公共池塘资源
摘要:本文通过美国著名行政学家、政治经济学家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的演进》一书,着眼于小规模公共池塘资源问题,在大量的实证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开发自主组织和治理公共事物的制度理论,从而在企业理论和国家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集体行动的理论,同时也为面临公共选择悲剧的人们开辟新的路径,为避免公共事物的退化、保护公共事物、可持续地利用公共事物从而增进人类的福利提供了自主治理的制度基础。
关键词:公共池塘资源集体行动理论自主组织自主治理
目录
一、摘要 (1)
二、本书解析 (3)
(一).著作及作者简介
(二). 公共事物治理的三个传统模型以及评析
(三).本书的制度研究基础——超越囚徒困境
(四). 案例探究
(五). 自主治理的框架
(六). 著作意义
三.结语·······································四.参考资料···································
《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
的演进》读书报告
-------自主组织和治理公共池塘资源
摘要:本文通过美国著名行政学家、政治经济学家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的演进》一书,着眼于小规模公共池塘资源问题,在大量的实证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开发自主组织和治理公共事物的制度理论,从而在企业理论和国家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集体行动的理论,同时也为面临公共选择悲剧的人们开辟新的路径,为避免公共事物的退化、保护公共事物、可持续地利用公共事物从而增进人类的福利提供了自主治理的制度基础。
关键词:公共池塘资源集体行动理论自主组织自主治理
本书解析
一、著作及作者简介
《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的演进》
作者简介: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1933年出生,1965年获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at Berkeley)政治学博士学位,1991年入选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2001年当选为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2009年,与奥利弗·威廉姆森(Oliver Williamson)一起摘得该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桂冠。
奥斯特罗姆被称为经济学领域和公共选择学派的开创者,曾在众多美国学术协会和顾问委员会担任职务,曾担任过美国政治学协会主席,美国公共选择学会、美国中西部政治学协会和公有产权研究协会的主席等学术职务。
她的重要著作有《社群组织与警察服务的提供》、《诚实服务的提供:变革的结果》、《美国大城市地区的警察服务》、《大城市地区警察之道》、《警察绩效的基本问题》、《政治研究的方法》、《美国的地方政府》、《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的演进》、《自主治理灌系统的行业制度》、《制度激励与可持续发展:基础设施政策透视》、《规则、博弈与公共池塘资源》、《地方公共事物与全球相互依赖:两个领
域的差异与合作》等十余本,重要的学术论文100余篇。
案例分析: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教授用三章的篇幅,探讨了三个方面的案例。这些案例分布在世界各国,具有相当的代表性。
(一)第一类案例:
1.主要案例:瑞士和日本的山地牧场及森林的公共池塘资源、西班牙和菲律宾群岛的灌溉系统的组织状况。
2.此类案例两个特色:
(1)占用者已经为控制对公共池塘资源的使用,设计、应用并监督实施了一套自己的规则;
(2)资源系统以及相应的制度,都已存续了很长的时间,存在时间最短的超过100年,历史最长的已超过1000年。
在案例分析的基础上,奥斯特罗姆探索了其中所包含的“设计原则”。在此,设计原则是指“实质要素或条件,它们有助于说明这些制度在维持公共池塘资源、保证占用者世世代代遵守所使用的规则中的成功原因。”她界定了其中的八项原则:
一、清晰界定边界。公共池塘资源本身的边界必须予以明确规定,有权从公共池塘资源中提取一定资源单位的个人或家庭也必须予以明确规定。
二、占用和供应规则与当地条件保持一致。规定占用的时间、地点、技术和/或资源单位数量的占用规则,要与当地条件及所需劳动、物资和/或资金的供应规则相一致。
三、集体选择的安排。绝大多数受操作规则影响的个人应该能够参与对操作规则的修改。
四、监督。积极检查公共池塘资源状况和占用者行为的监督者,或是对占用者负有责任的人,或是占用者本人。
五、分级制裁。违反操作规则的占用者很可能要受到其他占用者、有关官员或他们两者的分级的制裁(制裁的程度取决于违规的内容和严重性)。
六、冲突解决机制。占用者和他们的官员能够迅速通过低成本的地方公共论坛,来解决占用者之间或占用者和官员之间的冲突。
七、对组织权的最低限度的认可。占用者设计自己制度的权利不受外部政府威权的挑战。
八、分权制企业。在一个多层次的分权制企业中,对占用、供应、监督、强制执行、冲突解决和治理活动加以组织。
这些原则是在案例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它们是长期有效的公共池塘资源自主组织、自主治理制度的基本构件。在第一批案例分析中,奥斯特罗姆的分析主要集中在承诺和相互监督问题。由于这些制度持续了漫长的时间,没有资料表明这些制度是如何得到供给的。为了说明人们是如何为自己供给新的制度来解决公共池塘资源问题的,需要进一步的案例分析。于是,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转向了第二批案例分析,专门讨论自主治理公共池塘资源制度的供给问题。(二)第二类案例
此类案例分析主要涉及制度供给问题。
1.主要案例:美国大洛杉矶地区南部一系列地下水流域的制度的起源。
2.该案例主要回答的问题:“多少参与者?群体的内部结构如
何?创新行动的成本由谁来支付?参与者拥有何种类型的有关他们境况的信息?各种参与者面临着怎样的危机和风险?参与者在制定规则时涉及到何等广泛的制度背景?”
3.案例概况:美国加州地区发生抽水竞赛导致的地下水资源退
化、因此而引起的诉讼博弈以及企业家的努力。水资源生产者为了摆脱恶劣的抽水竞赛,在大量的诉讼无法解决问题之后,终于自主地建立了公共企业,对地下水资源进行适当的管理。在多个公共企业基础上,终于形成了“多中心公共企业博弈”的格局。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