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如何不同于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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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判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创造性

怎样判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创造性

怎样判断发明或者实⽤新型的创造性
在申请专利的时候,对专利的定性有发明专利、实⽤新型专利、外观专利等,专利的定性对于专利的保护期限和价值影响很⼤。

那么怎样判断发明或者实⽤新型的创造性?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

怎样判断发明或者实⽤新型的创造性
发明或者实⽤新型要获得专利权,必须具备创造性。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项发明创造的创造性必须满⾜下⾯两个条件:
(1)同申请⽇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2)同申请⽇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有显著进步。

显然,同申请⽇以前的已有技术相⽐,这是判断新颖性的时间标准。

但⼀项发明创造具备了新颖性,不⼀定就有创造性。

因为创造性侧重判断的是技术⽔平的问题,⽽且判断创造性所确定的已有技术的范围要⽐判断新颖性所确定的已有技术范围窄⼀些。

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是指发明创造与已有技术相⽐具有明显的本质的区别。

也就是说,该发明创造不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员能直接从已有技术中得出构成该发明创造的全部必要的技术特征。

显著的进步是指该发明创造与最接近的已有技术相⽐具有长⾜的进步。

这种进步表现在发明创造克服了已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和不⾜;或者表现在发明创造所代表的某种新技术趋势上;或者反映在该发明创造所具有的优良或意外效果之中。

我国专利法规定,实⽤新型的创造性,是指同申请⽇以前已有技术相⽐,该实⽤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这⾥可见发明创造的“突出的”和“显著的”就是判断发明和实⽤新型创造性的区别所在。

⼩编的总结到此为⽌,如果你对这⽅⾯还有更多问题,欢迎来店铺进⾏咨询,店铺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由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你的疑惑。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及如何通过专利号辨别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及如何通过专利号辨别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及如何通过专利号辨别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及如何通过专利号辨别来源:网络收集1. 发明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

(1)发明是一的是指运用解决人类生产、生活中某一特定技术问题的具体构思,是利用、使之产生一定效果的方案。

技术方案一般由若干技术特征组成。

例如产品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零件、部件、材料、器具、设备、装置的形状、结构、成分、尺寸等等;方法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工艺、步骤、过程,所涉及的时间、温度、压力以及所采用的设备和工具等等。

各个技术特征之间的相互关系也是技术特征。

(2)发明分为和两大类型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做出的发明。

包括所有利用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方法、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做出的发明。

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

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的改进,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选择等,只要这些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的发明。

2.所称,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与发明的相同之处在于,实用新型也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而不能是抽象的概念或者理论表述。

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例如生产方法、试验方法、处理方法和应用方法等,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如药品、、水泥等;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

从如下几方面看区别先从中有关发明和的定义来看,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提出的新的,是指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你可以看得出来,发明可以保护的主体比来得多,实用新型只能保护结构方面的(包括层结构),方法、材料之类的就不能保护,但是发明可以保护除了实用新型能保护的外,还能保护方法、材料等。

另外,从审查的角度来看,需要经过,即专利性审查,较为严格,而仅,不涉及专利性审查。

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区别之处在哪?

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区别之处在哪?

The most heartbreaking distance is not that you say indifferently that you no longer care, but that you let go, butI will always live in regrets and cannot forget!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区别之处在哪?导读:1、含义不同。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保护范围不同。

发明保护范围包括产品、产品的制作方法以及新的改进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保护范围只能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并且要具有实用性。

?一、含义不同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二、保护范围不同发明保护范围包括产品、产品的制作方法以及新的改进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保护范围只能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并且要具有实用性。

三、创造性不同发明: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

实用新型:与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其创造性低于发明专利。

四、保护期不同发明:自申请之日起二十年。

实用新型:自申请之日起十年。

五、审查过程不同由于实用新型相对于发明来说,其创造性更低,创造过程更加简单容易,因此专利局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后,初步审查认为符合实用新型的要求即可公告,并通知申请人颁发实用新型证书;而发明专利必须经过实质审查,对其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进行审查,其审查程序和手续都要复杂的多。

六、后期维权不同由于在前期审查时发明专利的审查就要比实用新型的更为严格,在后期维权时处于相对优势地位,而实用新型并没有经过实质审查,在后期发生侵权过程中,很可能被判定无效。

关于实用新型是什么意思

关于实用新型是什么意思

关于实用新型是什么意思实用新型的意思就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在专利法当中,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相较于发明专利比较低,但实用价值更大。

通俗一点来说,大家在生活当中会把一些实用新型的专利称为小发明或者小专利,这些新型专利正在一点一滴的改善着我们的生活。

▲一、关于实用新型是什么意思?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法中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较发明专利低,但实用价值大,在这个意义上,实用新型有时会被人们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

针对实用新型,在专利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等办法加以保护。

关于实用新型,有些国家并没有将其列为专利保护的独立类型,而是将其放在发明专利中予以保护。

另外有些国家,实用新型则列为专利保护的独立类型。

▲二、如何申请实用新型专利?1、申请人提供原始技术资料和个人(单位)信息;2、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签定委托代理协议,撰写一份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专利申请文件;如果需要,可先行检索3、向国家专利局提交该专利申请文件,取得专利申请号,并按规定交纳专利申请费用;4、进入初步审查经审查合格后,于申请日起的18个月后,将在专利公报和网站上公开该发明专利申请;根据申请人的要求,也可以在申请日起的15个月内随时要求提前公开;5、进入实质审查(实审)阶段:申请人自申请日起的3年内可随时向专利局提起实审,也可以在该专利申请公开后提起实审,提起实审须按规定交纳专利实审费用;6、经实质审查,该专利符合发明的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授予专利权,按规定交纳专利申请维持费、当年年费、印刷费、证书工本费,取得发明专利证书;授权的发明专利将予以公告。

7、如果要求在先发明专利申请的的优先权,则应当提供在先申请的相关情况。

▲三、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要哪些材料?1、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2、实用新型专利所属技术领域和背景技术;3、完成本实用新型的目的;4、达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产品实用新型要求详细描述产品的结构组成;5、附图(一定要求有附图):能清楚看到产品的结构,分清各零部件的连接关系,可是分解图、剖面图等;6、具体实施例(完成本实用新型的具体的实施方式);7、本实用新型能够达到的最佳效果;8、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单位盖章;申请人为个人的需要个人签字。

专利类题

专利类题

专利类1、《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已经在巴黎联盟,某一国家正式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为基其他国家提出的申请享有优先权。

优先权的期限为( D)A、三个月B、一年C、15天D、六个月2、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哪一项内容为准 ( B )A.说明书B.权利要求书C.请求书3、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B )个月内办理缴纳专利第一次年费和登记费等手续。

A.1B.2C.34、在中国,美国和日本受理专利申请的机构分别为( A )。

A.知识产权局,专利商标局,特许厅B.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明协会C.科技局,专利商标局,特许厅5、根据我国专利法,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应当属于( A )。

A.单位B.发明人C.单位与发明人共有6、修订后的专利法规定,就下列哪些(种)专利,当事人对于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或者宣告专利无效的决定不服而可向法院起诉 ( C )。

A.发明B.发明和实用新型C.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7、被宣告无效的发明专利权,(B )。

A.自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之日起无效B.自该专利申请之日起无效C.自授予该专利权之日起无效。

9、专利法的本质是( A )。

A.对发明创造专利权提供法律保护B.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C.鼓励成名成家10、王先生认为某项专利的授予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他应该请求什么机关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A )。

A.专利复审委员会B.市知识产权局C.中级人民法院11、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之内发生如下哪一种情形的,丧失新颖性 ( CD )。

A.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B.在学术期刊上首次发表的C.自己上传到互联网上的D、生产及销售12、请列出鹿城、瑞安发明专利奖励额度。

13、专利审查中新颖性的概念是什么14、巴黎公约的基本原则包括————、——————一、——————。

(国民待遇原则、优先权原则、独立性原则、强制许可专利原则。

专利的分类及含义

专利的分类及含义

专利的分类及含义
作者:泉州佳诚专利申请网添加时间:2012-09-01 15:16:21浏览:10
我国专利共划分为三种:
一、发明专利
发明不同于发现。

发现是揭示自然界已经存在的但尚未被人们所认识的自然规律和本质。

而发明创造则是运用自然规律或本质去解决具体问题的技术方案,包括对产品、方法的改进方案。

发现是不能获得专利的。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二十年,自实际申请日起算。

二、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第一: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

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十年,自实际申请日起算。

三、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十年,自实际申请日起算。

泉州佳诚专利申请网()愿与您一路携手同行,为您在知识产权竞争中保驾护航。

实用新型与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与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都属于专利的一种,它们在保护创新和知识产权方面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在产品的形状、结构或其组合上的新设计,使其具有实用性和创新性,并且相对于已有技术有显著的差异。

实用新型专利主要强调对产品外观和结构的改进或新颖设计的保护。

该类专利的审查周期相对较短,审查标准相对宽松,申请和取得相对较为简便。

实用新型专利的有效期为10年。

发明专利是指对于一种新的技术发明或解决技术问题的新方法、新工艺等的保护。

发明专利要求创造性地解决了技术问题,具有显著的技术进步,并且能够在技术领域得到应用。

该类专利的审查周期相对较长,审查标准较为严格,对发明的技术性和创新性要求较高。

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

需要注意的是,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不同。

实用新型专利主要保护产品的形状、结构或其组合,而发明专利则更广泛地保护技术发明或方法的实施。

在选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发明专利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创新的性质来决定。

如果创新主要体现在产品的外观和结构上,可以考虑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如果创新主要涉及技术领域的新发明或新方法,可以考虑申请发明专利。

同时,还需要综合考虑专利的审查周期、保护范围和费用等因素。

最好咨询专利律师或专业机构以获取具体的建议和指导。

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区别

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区别

中国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2011-12-2 15:50:18大家都知道,中国的专利法把专利分成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发明和实用新型都是对技术的保护。

那么,发明和实用新型有什么区别呢?这是笔者在从业过程中遇到申请人咨询最多的问题之一。

下面我就详细谈谈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区别。

第一,发明和实用新型可以保护的客体不同。

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分别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可见,发明既可以保护方法,又可以保护产品,并且,对于产品的类型也没有限制,而实用新型只能保护产品,并且,只能保护有形状和构造的产品。

因此,方法和没有形状或构造的产品(例如高分子化合物、药品的配方等),只能申请发明专利;而有形状和构造的产品(例如机械产品、电路等),既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单纯从保护客体的角度讲,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也一定可以申请发明专利。

第二,发明和实用新型对创造性的要求不同。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对于新颖性和实用性,发明和实用新型的要求是一样的,但是对创造性的要求上是有区别的。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着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可以看到,发明对创造性的要求多了“突出”和“显着”两词,因此,发明对创造性的要求要高于实用新型。

当然,何为突出?何为显着?这是一个比较主观的判断标准。

为此,专利审查指南中给出了一些参考标准,在此不作详述,笔者会另撰它文说明。

第三,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审批程序不同。

发明专利的审批程序是:提出申请→初步审查→公开→实质审查→授权或驳回;而实用新型的审批程序是:提出申请→初步审查→授权或驳回。

可见,发明比实用新型多了公开和实质审查的程序。

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doc

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doc

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doc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是两种不同的专利类型,其主要区别在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和专利申请的审查要求。

一、发明专利发明专利是指对于新颖、有创造性和实施可能性的技术方案,依照法律规定,由国家授予专利权人独占利用、许可他人使用并从中取得经济利益的专利。

发明专利是最高级别的专利保护,专利权有效期为20年。

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非常广泛,不仅可以保护技术实现方式,还可以保护技术的应用和产品的形状、材料等相关技术方面。

同时,发明专利所需要充分展示的是新颖性、非显而易见性以及工业上适用性。

但是,发明专利的申请要求比较高,需要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所以在立项前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技术创新。

同时,发明专利的申请费用也较高,在保护范围、申请难度和费用等方面都是专利保护中最高级别的。

二、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相对较窄,主要是针对技术方案的工艺结构和外观形状等的有效保护。

与发明专利不同的是,在申请的时候,不要求充分的展示非显而易见性。

同时,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要求也比较宽松,相对于发明专利而言,审查时间比较短,申请的费用也相对较低。

因此,对于刚创业的初创企业和个人发明家来说,实用新型专利可以是较好的选择。

虽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在保护范围和审查要求上存在诸多差别,但是它们两者之间也存在着一些相同的共性。

首先,不管是发明专利还是实用新型专利,都是通过最高权威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专利权的授予,都是认证的,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其次,无论是发明专利还是实用新型专利,都是在表达技术方案上提倡清晰明了,尽可能使申请人的技术方案不被竞争者模仿。

综上所述,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各有其对应的特点和适用范围,在进行专利申请的时候,需要根据自己的技术实力和商业模式来选择适合自己的专利类型,以达到最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效果。

专利的三种类型

专利的三种类型

专利的三种类型专利是指受法律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类型。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

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实用新型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相比发明较低。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首先,外观设计的载体必须是产品,即用工业方法生产出来的物品。

其次,外观设计必须是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

显然,产品的色彩是一个附加特征,不能独立构成外观设计,除非产品的色彩变化本身已形成种图案,但是它与产品的形状或产品的图案相结合则可以构成外观设计的特征要素。

最后,外观设计必须是适于工业应用的富有美感的新设计。

适于工业应用是指该外观设计能应用于产业上并形成批量生产。

专利权期限从申请日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实用新型和发明都是专利法保护的物件,这两种专利又有许多的不同。

在我国现行的专利法中,实用新型和发明都是专利法保护的物件,它们都是科学技术上的发明创造,从这个意义上讲两者的本质是相同的;但实际上,这两种专利又有许多的不同,主要归纳为以下四点:(1)实用新型的创造性低于发明我国专利法对申请发明专利的要求是,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着进步;而对实用新型的要求是,与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对发明强调了”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着进步”,而对实用新型只提”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显然,发明的创造性程度要高于实用新型。

(2)实用新型所包含的範围小于发明由于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所以,发明可以是产品发明,又可以是方法发明,还可以是改进发明。

仅在产品发明中,又可以是定形产品发明或不定形产品发明。

而且,除专利法有特别规定以外,任何发明都可以依法获得专利权。

但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权的範围则要窄得多,它仅限于产品的形状、构成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这样,各种製造方法就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同时,与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无关的产品也不可能有实用新型产生。

因此,实用新型的範围比发明狭窄得多,仅仅限于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有关的革新设计。

(3)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短于发明我国专利法明文规定,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而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规定为20年。

相比之下,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比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要短得多。

这是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实用新型比发明的创造过程要简单、容易,发挥效益的时间也短得多。

所以,法律对它的保护期的规定相应也短些。

(4)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批过程比发明专利简单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局收到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不再进行实质审查,即可公告,并通知申请人,发给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简析实用新型和发明创造性标准的区别

简析实用新型和发明创造性标准的区别

简析实用新型和发明创造性标准的区别
方婷;刘艳萍;张凡;彭亮
【期刊名称】《中国发明与专利》
【年(卷),期】2012(000)001
【摘要】本文简要介绍了实用新型创造性标准和发明创造性标准在法律规定层面
及司法实践层面的差别,通过案例分析现有技术的技术领域如何影响了实用新型和
发明创造性审查的区别,指出二者在创造性标准上的差别的根本原因是实用新型和
发明的"本领域技术人员"具有不同的标准,最后提出实用新型"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定义以及建议设立实用新型"实质性特点"的标准,旨在提高实用新型创造性标
准的可操作性。

【总页数】4页(P98-101)
【作者】方婷;刘艳萍;张凡;彭亮
【作者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
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国家知识
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D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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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数实用新型和发明的八大区别

细数实用新型和发明的八大区别

细数实用新型和发明的八大区别大部分知识产权从业人员都知道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类。

但是很多小伙伴在进行专利申请的时候还不太清楚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具体区别。

一般只存在一个感性认识,觉得发明就是高大上一些,授权难度大一些,实用新型创造性没那么强,相对好授权,但是不如发明的价值高。

那么这两种类型的专利到底有多大差别,体现在哪些方面,以下就做一个相对全面的分析。

1、保护的内容专利法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笼统来说,实用新型和发明所保护的客体都是技术方案。

区别在于,发明所保护的内容既可以是产品又可以是方法,而实用新型只能保护产品,不能保护方法。

在撰写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时,特别注意不能违反保护客体的规定。

申请实务中最难答复的一类审查意见就是申请内容不是实用新型所保护的客体,即在权利要求中包括了方法相关的技术特征。

此时即使删除方法相关的技术特征,也可能会因为扩大了保护范围,或者修改超范围而导致驳回。

2、保护的期限目前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保护期为10年,均自申请日开始计算。

相对发明来讲,实用新型的保护期明显过短,在实际的维权过程中往往案子还未审完,保护期就过了,下一步专利法修改有望将实用新型的保护期延至15年。

3、申请及维持费用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收费标准,一般情况下,未申请减缴的前提下,审查阶段发明专利需要缴纳申请费、印刷费、实审费共3450元,实用新型申请只需缴纳申请费500元。

授权之后,发明专利每年需要缴纳年费900至8000元不等,按照保护年限越长年费标准越高;实用新型专利每年需要缴纳年费600至2000元不等,也是按照保护年限越长年费标准越高。

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

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

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是专利法所规定的两种不同类型的专利,它们之间在申请条件、技术水平要求、保护范围和专利权期限等方面存在着一些差异。

下面将详细介绍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

一、申请条件的不同: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条件相对较低,要求只需要具备实际应用性,即所申请的技术、设计能够在生产或者生活中使用,能够对现有技术有所改进。

而发明专利的申请条件相对较高,要求所申请的技术必须是具备创造性的,即具有新颖性、非显而易见性和实用性。

二、技术水平要求的不同:实用新型专利对技术水平的要求相对较低,只要能够对现有技术有所改进就可以申请。

而发明专利对技术水平的要求相对较高,所申请的技术必须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或者在该领域的技术进步方向上具有显著的创新。

三、保护范围的不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相对较窄,仅限于申请人提出的具体技术实施方案。

而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相对较广,不仅包括申请人提出的具体实施方案,还包括与之相似的技术解决方案。

四、专利权期限的不同: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期限是10年。

而发明专利的专利权期限是20年。

五、审查周期的不同: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周期相对较短,通常在1年左右就能够获得实质审查意见。

而发明专利的审查周期相对较长,通常需要2-4年或者更长时间才能够获得实质审查意见。

六、申请授权的难易程度: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授权相对较容易,申请人只需要提供技术方案的说明书和所需的附图即可。

而发明专利的申请授权相对较难,申请人需要提供更加详尽和完善的技术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等材料。

总的来说,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在申请条件、技术水平要求、保护范围、专利权期限和申请授权的难易程度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实用新型专利相对简单,适用于对现有技术有一定改进的发明;而发明专利相对复杂,适用于具备创新性和领先水平的发明。

最后提醒,对于具体的技术实施方案,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专利代理人寻求帮助,以确保申请的专利符合相应的法律要求和专利局的审查要求。

发明专利跟实用新型怎么界定定义和区别是什么

发明专利跟实用新型怎么界定定义和区别是什么

发明专利跟实用新型怎么界定定义和区别是什么在知识产权领域中,专利是对技术性发明或创新的一种法律保护。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是两种常见的专利类型,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的界定和定义,并在实际应用中有着不同的区别。

本文将从定义、创新程度和保护范围等方面探讨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的界定和区别。

一、发明专利的界定和定义发明专利是对新的技术发明的一种权利保护。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申请发明专利时,发明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素:1.技术方案的实质性进步。

发明必须相对于现有技术有实质性的改进或创新,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

2.具备可行性。

发明必须能够用实际的手段加以实施,并达到预期的技术效果。

3.可供公众使用。

发明必须能够被他人利用或实施,不能仅仅是理论上的构想。

因此,发明专利是对新技术发明的一种保护方式,要求发明具备技术上的创新性和实用性。

二、实用新型的界定和定义实用新型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或创新的一种权利保护。

相比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的要求相对较低,它的界定和定义如下:1.新颖性。

实用新型必须相对于现有技术有所改进或创新,与现有技术存在明显差异。

2.实用性。

实用新型必须能够被实际使用,达到一定的实用目的。

实用新型相对于发明来说,更侧重于小改进、小创新,更注重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和实用性。

三、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的区别1.创新程度不同发明专利要求技术方案具备实质性的改进或创新,相对而言,创新程度较高。

而实用新型则对现有技术作出的改进或创新要求较低,创新程度相对较低。

2.保护范围不同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较广,可以对技术实施的各个方面进行保护,包括产品、方法、装置等。

而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较窄,主要围绕技术方案的改进部分进行保护。

3.审查标准不同在申请时,发明专利需要通过严格的审查程序,确保发明达到法定的要求。

而实用新型的审查相对简化,审查周期也较短。

4.有效期限不同发明专利的有效期限一般为20年,可以提供长期的保护。

而实用新型的有效期限一般为10年,提供的保护时间相对较短。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区别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区别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区别1、性能不同。

发明专利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较发明专利低,但实用价值大。

2、保护客体不同。

发明专利保护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审批程序不同。

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4、审查周期不同。

实用新型专利一般6个月左右能够拿到专利证书,发明专利一般一年半左右拿到专利证书,因为发明专利的技术领域更广,不同技术领域的审查周期差别较大,有的技术领域可能需要2-3年,甚至更久。

5、保护期限不同。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好多申请专利的的小伙伴搞不清楚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常常犹豫不决。

因此今天小纳就来和大家聊聊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有什么区别?首先想要知道发申请明专利和实用新型的区别我们就要明白什么是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法上对于二者是这样规定的:发明专利: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其特点是:首先,发明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

是利用自然规律解决生产、科研、实验中各种问题的技术解决方案,一般由若干技术特征组成。

其次,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

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通过发明创造产生的方法。

方法发明又可以分成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

另外,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

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条件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条件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是专利法所规定的两种不同类型的专利。

它们在申请条件上也有各自的要求,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一下。

一、发明专利的申请条件1.1. 创造性发明专利申请必须是针对技术问题的创造性解决方案。

这意味着发明必须是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新颖性和非显而易见的创造。

1.2. 实用性发明必须能够在实际应用中起到作用,也就是说,它必须是可实施的、能够产生实际效果的。

1.3. 可以申请专利保护发明必须属于专利法所规定的可被专利保护的范围内,也就是说,它必须属于发明者的技术创造,而不是技术规则或商业方法。

1.4. 公开性发明专利申请必须对公众公开,不能是已经在公开发表、使用过的发明。

1.5. 在申请日之前未公开发明专利申请的内容,在申请日之前未被公众披露。

1.6. 具有国家的法定途径发明专利申请必须通过国家的法定途径提交,经审查批准后才能获得专利权。

二、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条件2.1. 新型性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必须是相对于已有技术有所改进或者简化的新颖性技术方案。

2.2. 实用性与发明专利一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也必须是可以在实际应用中起到作用的。

2.3. 不能属于发明专利在发明专利的申请条件中已经提及的技术创造,不能再通过实用新型专利来申请保护。

2.4. 提供附图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提供清晰的附图,以便审查人员能够理解技术方案的实质。

2.5. 加速审查实用新型专利在审查程序上相对于发明专利更为简化,审查周期相对较短。

总结起来,无论是发明专利还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都需要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与创新能力。

虽然在申请条件上有所不同,但都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才能最终获得专利权。

希望申请人在申请专利时充分了解相关的申请条件,以免因为不符合条件而导致申请失败。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条件是专利法对于两种专利类型所规定的基本要求,对于申请人来说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下面将从更为具体的角度展开讨论,希望对于相关专利申请的人士有所帮助。

专利-发明和实用新型在创造性审查标准上的区别

专利-发明和实用新型在创造性审查标准上的区别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主要体现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取得专利的发明又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用具)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不需经过实质审查,手续比较简便,费用较低,因此,关于日用品、机械、电器等方面的有形产品的小发明,比较适用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发明和实用新型在创造性审查标准上的区别如下:
(1)创造性的标准不同
实用新型的创造性的标准低于发明的创造性的标准。

发明的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2)现有技术的领域
对于发明而言,不仅要考虑该发明所属的技术领域,还要考虑其类似、相近或相关的技术领域,以及该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能够促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到其中去寻找技术手段的其他技术领域。

对于实用新型而言,一般着重于考虑该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同时考虑其类似、相近或相关的技术领域。

(3)现有技术的数量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而言,可以引用一篇、两篇甚至多篇现有技术评价其创造性;而对于实用新型而言,一般情况下可以引用一篇或者两篇现有技术评价其创造性,对于由现有技术“拼凑”的实用新型,可以根据情况引用多篇现有技术评价其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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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专利法中规定了三种专利类型,分别是涉及技术方案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以及涉及工业外观的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的保护对象是外观(形状、图案、色彩),比较容易与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保护对象(技术方案)区分开。

但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对象相同,都是技术方案,往往使得二者难以区分。

二者的区别简介如下:
首先,根据专利法第2条的定义,实用新型不能保护涉及方法的技术方案。

换言之,虽然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保护对象都是抽象的技术方案(例如,专利产品受到保护的客体并非是该产品本身,而是该产品中体现的抽象的技术方案),但是实用新型要求该技术方案能够承载于有形介质(产品)上,而不能没有承载介质(例如方法)。

另外,实用新型只保护其形状、构造在视觉上能掌握的产品,而不能保护微观的材料组分。

其次,根据专利法42条,实用新型的保护期为10年,短于发明20年的保护期。

另外,根据专利法35条,只有发明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而实用新型没有实质审查(虽然审查部门会对实用新型的新颖性进行选择性审查)。

最后,根据专利法22条3款,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标准不同。

发明需要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而实用新型则需要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即,发明的创造性要高于实用新型的创造性。

由于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更小,保护期更短,没有实质审查,创造性更低,因此常常被称为“小发明”。

我国对于使用实用新型来维权并没有太苛刻的要求,一般在起诉前出具评价报告即可(评价报告的结论为负面也没关系)。

因此,在实践中,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量和维权量都多于发明。

在迄今为止最大额的专利侵权案件中,正泰公司就是用一件实用新型专利起诉了国际巨头施耐德电器,在一审胜诉后,二审中双方达成和解,施耐德电器向正泰公司支付1.57亿元人民币的补偿金。

但是有关实用新型专利的一个问题迄今为止仍然没有得到充分探讨,即,其创造性问题。

专利法22条3款的规定过于笼统,无法直接适用,从该条能得到的结论只是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低于发明。

在更为具体的《审查指南》中,其IV.VI-4部分规定了实用新型的创造性与发明的创造性区别在于:1.评价实用新型的现有技术的技术领域一般是其所属的技术领域,而发明的现有技术的技术领域可以扩展到所有技术领域;2.评价实用新型的现有技术一般不超过2篇,而发明的现有技术的数量没有限制。

在发明或实用新型相对于一篇相同领域的现有技术是否具有创造性时,二者不存在差别。

因为此处,是否存在技术启示或者是否容易被本领域技术人员想到是一个“有或无”、“是或否”的问题,而非“多或少”、“难或易”的问题。

换言之,在使用2篇以内的相同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来评价创造性时,针对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应该得出相同的结果。

这一结论对于现实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因为我国的专利法允许针对同一技术方案同日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这是我国特有的制度。

其原因在于1985年最初制定专利法时规定的先申请原则仅限于他人,而不包括同一申请人(同日或不同日)提交同样的发明创造。

因此,同一申请人同日或不同日提出的同样发明创造不能适用先申请原则驳回也不能以此无效。

为了弥补这一漏洞,1993年的专利法实施细则12条追加了禁止重复授权原则,但不禁止同一申请人同日提交两件申请,即不禁止“双重申请”,但禁止“双重授权”。

在“双重申请”的情况下,如果实用新型专利先授权,之后发明由于相同或相似技术领域的2篇以内的现有技术而驳回,并且该驳回决定生效,那么理论上,先得到授权的实用新型也是不稳定的,因为该实用新型相对于发明被驳回中使用的2篇以内的现有技术不具有创造性。

有一种理解是,例如相对于两篇相同领域的现有技术是否具有创造性,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标准要低于发明。

此时如果达不到发明的创造性标准,那么可能会符合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标准。

但如上所述,这一理解在法律、规章层面没有基础。

因为二者的创造性差异仅在于技术领域和现有技术的数量,在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容易想到方面,二者的标准相同,结论均为“是”(容易想到)或“否”(不容易想到),而不存在程度的问题(比如,发明非常不容易想到,实用新型比较不容易想到)。

但在现实中发生过如下案例:权利人同日申请了发明和实用新型,且实用新型先得到授权,之后发明在实审中被审查员指出相对于1篇本领域的对比文件不具有创造性,权利人于是放弃了发明申请没有进行答复。

日后,权利人以实用新型起诉,侵权诉讼中的被告作为
无效请求人使用发明实审中的那1篇对比文件来无效该实用新型,却被复审委维持了专利权有效!复审委在无效决定中认为,在对比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公知常识获得该实用新型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并非显而易见。

由于种种原因,侵权诉讼中的被告即无效请求人没有针对该无效决定进行起诉。

这一案例似乎又颠覆了上述结论。

一个解释是,权利人虽然在实审中放弃了发明专利申请,但不代表其认可了审查员在实审中给出的审查意见。

但是我国直到2018年6月15日才出台了“针对发明专利申请,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前主动申请撤回的,可以退还50%的实质审查费”的政策,彼时,申请人不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并没有合理的理由,一般难以被认为不认可审查意见的结论。

更为合理的解释是,虽然《审查指南》规定了“本领域技术人员”这一概念,试图将创造性的判断标准客观化,但在判断创造性的实际操作中,仍然是由专利局或复审委的审查员以及法官等个体来进行判断的,因此,不可避免地会导致标准不统一。

尤其是,发明的创造性主要是由专利局的审查员在实质审查阶段进行判断,而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是由复审委的审查员在无效阶段进行判断的。

综上,虽然针对同日申请,如果发明因为2篇以内的相同领域的现有技术被驳回,那么理论上该实用新型相对于该现有技术也不具有创造性,但实际上该实用新型并非必然被无效,其仍然具有一定的价值。

以上就是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如何不同于发明的介绍,汇桔网提供专利检索与评估、费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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