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保健工作常规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及规范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及规范儿童保健工作制度及规范一、儿童保健工作制度1. 儿童基本信息采集制度:建立儿童基本信息采集系统,对每一个儿童的基本信息进行记录和管理,包括个人信息、健康状况、生活环境等方面。
2. 儿童体检制度:养成每年进行一次儿童体检的习惯,重点关注儿童生长发育、营养状况、听力视力、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
3. 预防接种制度:建立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并根据国家疫苗免疫程序对儿童进行接种,切实提高儿童免疫力,预防传染病。
4. 儿童营养保健制度:定期对儿童进行营养指导和健康教育,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同时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儿童,制定科学合理的膳食方案。
5. 儿童疾病管理制度:建立儿童疾病管理档案,对儿童患病情况进行记录和跟踪管理,及时发现和治疗疾病。
6. 儿童休息制度:制定合理的休息安排,保证儿童的充分休息和睡眠,切实保障儿童的身体和精神健康。
二、儿童保健工作规范1. 体检规范:儿童体检应在专业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体检内容应符合国家规定,全面、系统地了解儿童健康状况。
2. 预防接种规范:儿童预防接种应按照疫苗批签发编号、疫苗名称、注射部位、注射时间等规范操作,同时监测疫苗的温度和储存条件。
3. 营养保健规范:儿童餐食应符合儿童生长发育和营养需求,每日供应不同种类、不同色彩的食物。
同时,营养保健应从儿童饮食结构、饮食习惯、生活习惯等方面入手,制定出适合儿童的营养保健计划。
4. 疾病管理规范:儿童的疾病管理应尽早发现、尽早治疗,并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范,应对症治疗,并及时跟踪病情。
5. 休息规范:儿童休息应有科学合理的规划,每天保障足够的睡眠和适当的运动,切勿剥夺儿童休息的权利。
总之,儿童保健工作应严格按照制度和规范进行操作,加强专业的监管和管理,为儿童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及规范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及规范一、儿童保健工作制度1.建立儿童保健机构。
设立专门的儿童保健医院、儿童保健中心或儿童保健科,为儿童提供全面的保健服务。
2.制定儿童保健服务标准。
规定儿童保健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确保儿童得到适宜的保健服务。
3.建立儿童健康档案。
对所有儿童建立健康档案,包括儿童的出生信息、生长发育情况、疫苗接种记录、健康检查结果等。
健康档案应及时更新,并在需要时提供给相关部门使用。
4.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对儿童进行定期体检,包括身高体重测量、视力听力检查、口腔健康评估等项目,及时发现和治疗儿童的健康问题。
5.健康教育与宣传。
开展面向儿童、家长和教师的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儿童健康意识,增强健康行为。
6.建立应急处理机制。
建立儿童保健服务的应急处理机制,包括儿童突发疾病和意外伤害的急救和处理措施,保障儿童的安全和健康。
二、儿童保健工作规范1.保障儿童权益。
儿童保健工作应遵循保护儿童权益的原则,保护儿童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并建立儿童保护机制,预防和发现儿童虐待和遗弃等问题。
2.尊重儿童意愿。
在提供保健服务时,尊重儿童的意愿和权利,教育儿童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并与他们的家长或监护人共同制定健康管理计划。
3.注重儿童个体差异。
儿童保健工作应关注儿童个体之间的差异,根据儿童的发展情况和需求,提供个体化的保健服务。
4.加强协作与信息共享。
儿童保健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专业,应加强协作与信息共享,建立统一的儿童保健信息管理系统,方便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5.提供及时有效的治疗和康复服务。
当儿童患病或出现健康问题时,应及时提供适当的治疗和康复服务,确保儿童能够尽快康复,并降低对他们身心健康的影响。
总结起来,儿童保健工作制度及规范对于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建立儿童保健机构、制定服务标准、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教育等措施,能够全面保障儿童的健康需求和权益,为他们的成长提供良好的保障。
上海市儿童保健工作常规
上海市儿童保健工作常规上海市儿童保健工作常规是在全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基础上,针对儿童出生后的基本保健和健康成长进行的系统性管理和服务。
在这项工作中,不仅要确保婴幼儿得到适当的营养、疫苗接种和健康检查等基本服务,还需要制定科学有效的干预措施,对特殊情况下的高危、残疾、低产等儿童给予针对性的保障。
首先,要加强宣传教育,让家庭掌握正确的婴幼儿护理知识,提高孩子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婴幼儿期是身心发展非常快的时期,需要及时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和玩耍空间,避免受到摔打、烫伤、燃烧等意外伤害。
另外,儿童的饮食、睡眠、运动等方面都需要得到科学指导,避免发生过度营养、肥胖等问题。
其次,在婴幼儿期,要注重定期的健康体检和疫苗接种,确保孩子的身体发育和免疫系统正常运转。
对于身体发育不良、常见病、慢性病等情况下的儿童,更需要增加诊疗次数和专业干预措施,避免疾病发展影响孩子健康成长。
另外,在面对重特大传染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儿童健康。
最后,上海市在重视儿童身心健康建设的同时,也加强了儿童权益保障工作。
针对儿童生存、发展、参与、保护等方面的权益,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和政策进行保障,确保所有儿童都能够得到公平、合法的待遇和帮助。
而在实际工作中,要通过制定行动计划、加强督查考核、严格处置违法犯罪行为等多种手段,营造优良的儿童保护环境,成为全社会共同追求的目标和责任。
总之,上海市儿童保健工作常规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公共卫生理念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要求,为孩子们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服务保障和法律保障。
未来,在继续加强儿童保健工作的同时,也需要注重实际效果的评估和不断改进,以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和推动儿童健康发展。
最新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最新儿童保健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提高儿童保健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儿童保健服务内容1. 儿童预防接种:按照国家免疫规划,为儿童提供免费疫苗接种服务,保障儿童健康成长。
2. 儿童健康检查:定期为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儿童健康问题。
3. 儿童营养与喂养指导:为家长提供科学的儿童营养与喂养知识,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4. 儿童心理卫生指导:关注儿童心理发展,为家长提供心理卫生知识和教育方法,促进儿童心理健康。
5. 儿童康复服务:为需要康复的儿童提供康复服务,帮助儿童恢复或提高生活能力。
6. 儿童疾病筛查和干预:对儿童常见疾病进行筛查,及时发现并干预儿童疾病。
7. 儿童意外伤害预防:开展儿童意外伤害预防知识宣传,提高家长和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
8. 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定期监测儿童生长发育情况,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
9. 儿童家庭教育指导: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知识和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10. 儿童安全保障:加强儿童安全保障工作,预防儿童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儿童保健服务流程1. 登记与建档:对新出生儿童进行登记,建立儿童保健档案。
2. 预防接种:根据国家免疫规划,为儿童提供免费疫苗接种服务。
3. 健康检查:定期为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儿童健康问题。
4. 营养与喂养指导:为家长提供科学的儿童营养与喂养知识,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5. 心理卫生指导:关注儿童心理发展,为家长提供心理卫生知识和教育方法,促进儿童心理健康。
6. 康复服务:为需要康复的儿童提供康复服务,帮助儿童恢复或提高生活能力。
7. 疾病筛查和干预:对儿童常见疾病进行筛查,及时发现并干预儿童疾病。
8. 意外伤害预防:开展儿童意外伤害预防知识宣传,提高家长和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
9. 生长发育监测:定期监测儿童生长发育情况,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
10. 家庭教育指导: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知识和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儿童保健每个房间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一、儿童保健科简介儿童保健科是负责儿童保健工作的专门科室,主要任务是根据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提供全面、系统的保健服务,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
儿童保健科的工作内容包括儿童生长发育、营养与喂养、疾病预防与控制、心理健康等方面。
二、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儿童保健工作政策和标准。
2. 坚持儿童保健工作的整体性和连续性,对儿童实行系统、全面的保健管理。
3. 加强儿童保健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家长和儿童的自我保健意识。
4. 定期进行儿童健康状况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儿童健康问题。
5. 建立健全儿童保健档案,详细记录儿童的健康状况、生长发育、预防接种等情况。
6. 加强儿童营养与喂养指导,推广科学喂养知识和方法,提高儿童营养水平。
7. 做好儿童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传染病、慢性病等疾病。
8. 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儿童心理问题,提供心理支持和干预。
9. 加强儿童保健队伍建设,提高儿童保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10. 积极参与社区儿童保健工作,加强与家庭、学校、幼儿园等单位的协作,共同推进儿童保健工作。
三、儿童保健科各房间工作制度1. 儿童保健科分为多个功能房间,包括生长发育室、营养与喂养咨询室、预防接种室、心理测查室等。
2. 各房间根据各自职能制定具体的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 生长发育室:负责儿童身高、体重、视力等生长发育指标的监测与评估,提供生长发育相关的咨询与指导。
4. 营养与喂养咨询室:提供儿童营养与喂养方面的咨询与指导,推广科学喂养知识和方法。
5. 预防接种室:负责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做好疫苗接种登记和不良反应监测。
6. 心理测查室:开展儿童心理健康评估,提供心理支持和干预,解决儿童心理问题。
四、儿童保健科工作流程1. 儿童保健科工作流程分为初诊、复诊、随访等环节,确保儿童保健服务连续、有序。
2. 初诊:对首次就诊的儿童进行详细的问诊、体检和评估,建立儿童保健档案。
儿童保建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是为了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提高儿童的生活质量,预防儿童疾病,提高儿童综合素质而制定的一系列工作规范和措施。
以下是儿童保健工作制度的内容:一、儿童保健工作原则1. 全面规划,突出重点。
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和生长发育需求,全面规划儿童保健工作,注重解决影响儿童健康的突出问题。
2.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以预防为主,加强儿童保健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儿童自我保健能力,同时做好儿童疾病的防治工作。
3.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充分发挥政府在儿童保健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保健工作。
4. 家庭负责,学校配合。
家庭是儿童保健的第一责任主体,学校要积极配合家庭做好儿童保健工作。
二、儿童保健工作内容1. 儿童健康管理。
定期开展儿童健康检查,建立儿童健康档案,监测儿童生长发育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儿童健康问题。
2. 儿童营养与喂养。
宣传普及科学喂养知识和方法,指导家长合理搭配儿童膳食,提高儿童营养水平。
3. 儿童疾病预防。
加强儿童免疫接种工作,提高疫苗接种率,预防儿童传染病的发生。
4. 儿童心理健康。
关注儿童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和解决心理问题,促进儿童心理健康发展。
5. 儿童安全教育。
加强儿童安全教育,提高儿童自我保护意识,预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6. 儿童环境与保健。
创造良好的儿童成长环境,加强儿童用品安全管理,预防环境污染对儿童健康的影响。
三、儿童保健工作流程1. 制定工作计划。
根据儿童保健工作原则和内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2. 组织实施。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儿童保健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3. 监测评估。
定期对儿童保健工作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调整工作措施。
4. 宣传教育。
利用多种宣传渠道,普及儿童保健知识,提高家长和社会对儿童保健工作的重视程度。
5. 培训与指导。
加强对儿童保健工作者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儿童保健工作保障措施1. 政策支持。
儿童保健工作常规
儿童保健工作常规目录一、儿童保健工作内容二、各年龄期保健常规三、儿童保健常见疾病、筛查常规(一)缺铁性贫血(二)营养不良(三)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四)儿童单纯性肥胖(五)身材矮小(六)精神发育迟滞一、儿童保健工作内容1、建立儿童保健网络系统:定期收集本地区儿童健康资料,计算机储存本地区儿童历年健康状况;常见病死亡率、发病率;能基本分析本地区儿童健康状况,发现影响本地区儿童健康的主要因素,上报上级单位,为地区有关领导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2、散居儿童管理:由辖区医院负责(1)建立三表制:每个儿童就诊、入托有三表(体检表、发育筛查表、新生儿筛查表(听力、新生儿疾病));(2)体格测量:按操作常规进行儿童体格测量,使用生长曲线表,跟踪儿童生长;能用参数基本正确解释儿童生长水平、生长速度、生长匀称(体型、身材);(3)开展儿童口腔、眼保健及弱视、斜视近视筛查;疑诊儿童及时转诊并能协助随访;(4)疾病的筛查、诊治:常见病的筛查:如肺炎、结核、骨折、髋关节发育不良、脑积水、脑瘫、矮小、宫内营养不良、骨骼畸形、视力异常、口腔疾病等转诊上级医院;并能协助随访;常见疾病的诊疗:上感、营养不良、单纯性肥胖、贫血、维生素A缺乏、寄生虫感染等;(5)营养、喂养指导:母乳喂养、人工喂养、婴儿食物转换、平衡营养;(6)开展儿童心理行为问题、智力筛查、疑诊智力低下、遗尿症、学习困难、睡眠障碍、多动症、行为异常儿童及时转诊,并能协助随访;(7)新生儿访视;(8)本地区疾病预防:预防接种、传染病、事故预防;3、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的指导和管理:遵照卫生部、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落实保、教结合的原则,区、县妇幼保健院是该地区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者。
在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完成以下工作:(1)按“毕节市托幼园卫生保健工作常规”对本地区主要园所开展儿童入园体检、年度体检、教师体检、晨检、消毒、营养管理、眼保健、口腔保健、健康教育等工作;(2)与教育部门配合,开展了“卫生保健合格证”评审发放工作;(3)每年培训托幼园所人员与考核一次。
儿童保健岗位职责
儿童保健岗位职责1.儿童健康评估:负责对儿童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和疾病筛查,包括测量身高、体重、头围等生长指标,检查各系统的健康状况,评估儿童的营养状态,并根据检查结果制定出相应的健康管理计划。
2.个体化儿童保健服务:根据儿童的年龄、性别、生长发育阶段和家族病史等因素,为儿童制定个体化的健康管理计划,包括针对性的疫苗接种、健康记录的建立和维护,以及健康宣教和指导等。
4.儿童疫苗接种:负责儿童的疫苗接种工作,根据预防接种日历和国家相关政策,按时为儿童接种各类疫苗,包括常规的免疫接种和特殊情况下的补充和加强免疫接种。
5.儿童疾病诊断和治疗:在儿童出现各种健康问题和疾病时,负责进行初步的病史采集、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工作,诊断儿童的疾病,并制定相应的治疗计划。
对于一些常见的儿童疾病,如感冒、腹泻、哮喘等,儿童保健医生也负责给予基本的治疗和药物推荐。
6.儿童发展评估:负责对儿童的发育进行综合评估,包括身体发育、心理发展、语言能力和社交能力等方面的评估,并及时发现和干预可能出现的发展问题,提供相应的康复训练和指导。
7.儿童家庭访视和儿童保护:定期进行家庭访视,了解儿童的家庭环境,提供相关健康指导和支持,评估儿童的成长环境和家庭功能,及时发现和报告可能存在的儿童虐待、忽视和家庭暴力等问题,保障儿童的权益和健康成长。
8.儿童健康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负责儿童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及时记录和归档儿童的健康信息,统计分析儿童健康数据,并参与制定儿童健康政策和规划的相关工作。
总之,儿童保健岗位职责涉及到儿童健康评估、个体化保健服务、健康宣教和指导、疫苗接种、疾病诊断和治疗、发展评估、家庭访视和儿童保护、健康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等方面的工作。
这些工作旨在保障儿童的健康和发展,提高儿童的健康素养,并为儿童的健康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上海市儿童保健工作常规
上海市儿童保健工作常规前言儿童保健工作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一个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重点探讨上海市儿童保健工作的常规做法,包括儿童健康管理、疫苗接种、营养保健等方面。
儿童健康管理1. 健康档案管理•建立儿童个人健康档案,包括个人信息、体格发育、疾病史等内容。
•儿童健康档案应定期更新、及时反馈给家长,并加强信息安全保障。
2. 常规体格检查•定期进行儿童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头围、胸围等指标的测量。
•检查儿童生长发育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及时干预。
3. 早期发现和干预•加强新生儿筛查工作,早期发现可能存在的遗传代谢性疾病等问题。
•对早期发现的问题儿童进行及时干预和治疗,以提高其生存和发展机会。
疫苗接种1. 疫苗接种计划•制定并实施儿童疫苗接种计划,包括针对不同年龄段的疫苗接种方案。
•定期开展疫苗宣传活动,提高家长对疫苗接种的认知和接种率。
2. 疫苗供应和保障•建立健全的疫苗供应和配送体系,保障疫苗的充足供应。
•加强疫苗冷链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和效力。
3. 疫苗不良反应监测与处理•建立疫苗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及时收集、报告和处理疫苗不良反应。
•对疫苗不良反应进行严格的分析和评估,确保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营养保健1. 儿童膳食指导•提供儿童膳食指导,包括合理搭配食物、均衡摄入各类营养素等。
•加强儿童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家长对食品购买和加工的安全意识。
2. 营养评估和补充•定期对儿童进行营养评估,及时发现营养缺乏和失衡问题。
•针对营养不良儿童,制定适合的营养干预方案,补充缺乏的营养素。
3. 健康教育与宣传•加强儿童营养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家长和儿童的营养意识。
•开展营养健康讲座和培训活动,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总结上海市儿童保健工作常规涵盖了儿童健康管理、疫苗接种和营养保健等方面,通过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加强宣传和培训,为儿童的健康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通过持续的努力,上海市不断优化儿童保健工作,提高儿童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最新版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最新版一、总则为了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提高儿童保健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儿童保健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加强儿童保健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儿童家长的健康意识,预防儿童疾病的发生和发展。
2. 全面规划,分类指导。
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地区和不同群体儿童的保健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保健措施。
3. 专业指导,群众参与。
发挥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的作用,指导家长和幼儿园开展儿童保健工作,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儿童保健事业。
4. 保障基本,优化服务。
保障儿童基本保健服务需求,不断提高儿童保健服务质量,满足家庭和儿童的多元化需求。
三、儿童保健服务内容1. 新生儿期保健:开展新生儿访视,了解新生儿喂养、睡眠、生长发育等情况,指导家长正确护理和喂养新生儿。
2. 婴儿期保健:定期进行婴儿健康检查,监测婴儿生长发育指标,提供科学的喂养、睡眠、早期教育等指导。
3. 幼儿期保健:关注幼儿心理、行为发育,提供合理的膳食、运动、学习等指导,预防幼儿常见疾病。
4. 学龄前期保健:开展视力、听力、口腔等专项检查,监测儿童智力、体能发育,提供学习、行为、情感等方面的指导。
5. 学龄期保健:关注儿童青春期发育,提供性教育、心理健康、视力保护等方面的指导,预防青春期疾病。
四、儿童保健工作流程1. 健康检查:按照儿童不同年龄段的健康检查要求,定期开展儿童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健康问题。
2. 生长发育监测:定期监测儿童身高、体重、视力、听力等生长发育指标,分析发育状况,提供针对性保健指导。
3. 疾病预防和控制:根据儿童不同年龄段的疾病特点,开展疫苗接种、传染病防控等工作,降低疾病发生率。
4. 营养与膳食指导:针对儿童不同年龄段的营养需求,提供科学的喂养、膳食指导,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5. 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儿童心理健康,开展心理疏导、情感沟通等服务,促进儿童心理健康发展。
6. 家长学校:开展家长培训和育儿知识宣传,提高家长育儿能力,促进家庭和谐。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及规范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及规范一、总则为了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提高儿童保健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及规范。
本制度适用于从事儿童保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二、儿童保健工作职责1. 开展儿童保健宣传教育,提高家长和社会对儿童保健的认识和重视。
2. 负责儿童健康管理,建立健全儿童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儿童健康检查和评估。
3. 制定儿童营养、生长发育、疾病预防、意外伤害预防等方面的保健措施,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
4. 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预防和解决儿童心理问题。
5. 开展儿童康复工作,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
6. 加强与家庭、学校、社区等各方的合作,共同推进儿童保健工作。
三、儿童保健工作制度1. 儿童健康管理制度:对儿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及时发现和处理健康问题。
2. 儿童营养制度:根据儿童年龄和生长发育需要,制定科学的饮食食谱,提供营养丰富的食物。
3. 儿童健康教育制度:通过各种形式,向家长和儿童传授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
4. 儿童疾病预防制度:定期进行儿童疾病筛查,及时发现并治疗疾病。
5. 儿童意外伤害预防制度:开展意外伤害预防教育,提供安全的生活环境。
6. 儿童心理健康制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咨询和干预服务。
7. 儿童康复制度: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帮助他们恢复生活能力。
四、儿童保健工作规范1. 儿童健康检查:定期进行儿童健康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视力、听力、智力等方面。
2. 儿童营养指导:根据儿童年龄和身体状况,提供科学的营养指导和饮食建议。
3. 儿童疾病预防:及时发现并治疗儿童疾病,定期进行疫苗接种和传染病防控。
4. 儿童意外伤害预防:加强安全教育,提供安全的生活环境和设施。
5. 儿童心理健康服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咨询和干预服务。
6. 儿童康复服务: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帮助他们恢复生活能力。
五、儿童保健工作流程1. 儿童健康管理:定期进行儿童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及时更新档案信息。
儿童保健医生常规工作
儿童保健医生常规工作
儿童保健医生是专门负责儿童健康和发育的医疗专家。
他们的
工作范围涉及到儿童的各个方面,包括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提
供健康咨询和指导等。
以下是儿童保健医生的常规工作内容:
1. 健康检查:儿童保健医生负责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以确保
儿童的身体和发育正常。
他们会检查身高、体重、血压等生理指标,并评估儿童的生长发育情况。
2. 疫苗接种:儿童保健医生会根据儿童的年龄和疫苗接种计划,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疫苗接种。
这有助于预防传染病和其他疾病的发生。
3. 疾病诊断和治疗:当儿童出现身体不适或疾病症状时,儿童
保健医生会进行相关的诊断和治疗。
他们会仔细询问病史,进行体
格检查,并可能需要进行一些实验室检查来确认诊断并制定相应的
治疗计划。
4. 健康教育和指导:儿童保健医生会向儿童及其家长提供健康
教育和指导,以促进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
他们会解答家长的疑问,提供关于饮食、运动、安全等方面的建议,并提供关于儿童发育阶
段的指导。
5. 疾病预防和筛查:儿童保健医生也负责进行疾病的预防和筛
查工作。
他们会提供预防接种、口腔健康检查、视力和听力筛查等
服务,以早期发现和预防潜在的健康问题。
6. 合作和协调:儿童保健医生通常与其他医疗专家、学校、社
区组织等进行合作和协调。
他们会参与儿童保健项目和活动,并协
助建立健康档案和跟踪儿童的健康状况。
总之,儿童保健医生是保障儿童健康的重要角色,他们通过提
供全面的医疗和健康服务,为儿童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支持和指导。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五篇)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1、认真贯彻妇幼卫生工作方针,负责做好本地段儿童体格检查.儿童生长发育监侧与评价、新生儿访视、免疫规划、体弱儿高危儿筛选及转诊、喂养与营养指导、健康教育与健康指导工作.2、承担辖区内0-3____月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工作。
3、广泛开展母乳喂养、科学育儿、防治小儿“四病”等科普知识和适宜技术的宜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儿童保健意识。
4、做好地段儿童保健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工作。
5、对每位保健对象热情接待,细心检查,认真登记,耐心解释和指导。
营养咨询指导工作制度1,认真遵守医德规范、坚守尚位、仪表端正.仪容整洁、衣帽整齐、挂牌服务2,医生应参照相应的营养咨询提纲,耐心解答其提出的问题。
3,严格执行营养评价标准及人员职责、.遵循评价→指导→再评价→再指导的方法及时纠正营养偏离。
4,做好营养咨询方面的资料收集,汇总,统计分析工作。
生长发育及体格检查工作制度1,按照《宝鸡市儿童系统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定期、连续测定儿童的生长指标,并标记在相应的《儿童保健手册》生长发育监测坐标图中,按照《中国____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进行生长发育评价,查找影响儿童体格发育因素。
2,按照儿童规范查体要求进行儿童体格检查,提出评价意见。
3,针对儿童体格检查存在的问题,结合具体情况给予健康指导,属体弱儿、高危儿、应及时转诊至县级妇幼保健院。
4,做好各种资料的登记,收集整理,评估分析工作。
儿童保健医师工作职责1,负责本辖区的儿童保健、临床、健康教育等工作。
2,对儿童体格情况能正确评价并进行健康指导。
对高危儿及体弱儿进行初筛登记并及时转诊。
3,定期以体弱儿家长沟通,督促其及时复诊。
4,做好儿童保健工作,提高儿童保健质量,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掌握群体保健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儿童体格检查工作常规1,测量指标﹝1﹞身高测量﹝2﹞体重测量﹝3﹞头围测量2,问诊﹝1﹞新生儿期﹝围产期﹞。
母亲怀孕过程及胎儿出生时情况,包括孕早期反应,孕中期过程,有无疾病,出生时体重,身高,有无抢救史。
儿童保健工作常规
儿童保健工作常规保障儿童的健康是社会发展和家庭幸福的重要责任。
为了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建立一套科学的儿童保健工作常规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推行国家政策、加强健康宣传教育、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建立健康档案和家庭健康指导等方面探讨儿童保健工作常规。
一、推行国家政策国家政策对于儿童保健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政府应制定并执行儿童健康保障政策,明确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权益的任务和责任。
建立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儿童享有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
此外,加强对儿童的法律保护,打击侵害儿童健康的行为,提高社会对儿童保健的关注度和重视程度。
二、加强健康宣传教育健康宣传教育是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工作。
学校、社区和家庭都应该加强健康教育的力度,普及儿童保健知识,培养儿童正确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通过组织健康讲座、举办健康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儿童对健康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
三、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是儿童保健工作的核心任务。
医疗机构应配备专业儿科医生和护士,提供全方位的儿童医疗服务。
加强儿科医生和护士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此外,建立健全的预防接种制度,确保儿童及时接种疫苗,有效防范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同时,儿科医疗机构还应加强家庭健康教育,为家长提供科学的育儿指导。
四、建立健康档案建立儿童健康档案是儿童保健工作的重要环节。
医疗机构和学校应建立儿童健康档案,记录儿童的生长发育情况、疫苗接种情况、疾病患病情况等重要信息。
儿童健康档案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为儿童的健康提供参考依据。
此外,家长也应对儿童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状况进行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儿童健康问题。
五、家庭健康指导家庭是儿童健康成长的第一责任人,家庭健康指导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父母应加强自身的健康知识和保健能力,提高育儿能力和保健意识。
家庭应提供健康膳食,确保儿童获得充足的营养。
此外,家长应关心儿童的生活和学习压力,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心理关怀和支持,帮助他们建立良好的心理健康。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精选五篇)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精选五篇)第一篇:儿童保健工作制度儿童保健工作制度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儿童保健工作,开展儿童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2、掌握辖区内0-7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实行定期健康体检,1岁以内婴儿一年检查四次(3、6、9、12个月),1-3岁儿童每年检查二次(18、24、30、36个月),体格检查时间可推迟3个月内,3-7岁儿童每年检查一次。
3、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工作。
4、儿保门诊健康检查内容应包括咨询,体格测量及评价、体格检查、必要的化验检查、个别指导。
5、开展儿童膳食营养咨询,对儿童进行膳食调查,给予科学评价,分析和指导。
6、对检查中发现的营养不良、低出生体重儿、活动性佝偻病、缺铁性贫血等患病儿童进行专案管理,发现肥胖、矮小、性早熟、铅中毒、智力发育迟滞等发育偏离的儿童建议逐级转诊治疗。
7、开展儿童系统管理、生长发育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本地区儿童健康状况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及时填报各种报表、台账,做好生命监测的补漏及质控工作。
8、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工作,门诊有健康教育展板、健康教育处方,开展健康教育讲座等。
9、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安排布置各项保健工作,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儿童保健工作。
10、完成各项儿童保健工作指标,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
11、按时参加上级的工作例会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12、及时、准确完成儿童保健信息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儿保医生工作职责1、掌握全镇7岁以内,5岁以内,3岁以内儿童数及当年活产数。
2、掌握并分析本年度婴儿死亡数,1-4岁儿童死亡的主要死因及变化趋势,提出针对性干预措施建议。
3、对婴儿及学龄前儿童按3·2·1规定进行检查,实施生长监测及营养指导。
4、负责宣传指导母乳喂养、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及体弱儿的筛查管理工作。
5、开展眼、耳、口腔保健、健康咨询等。
6、定期对村级儿保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儿童保健相关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相关工作制度一、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1. 开展辖区内0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按照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儿童保健相关技术规范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提供儿童保健技术服务,加强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2. 掌握辖区内儿童健康状况、当年活产数、0-6岁儿童各年龄段儿童数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情况,为本辖区0-6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儿童健康档案),负责新生儿家庭访视工作,按规定的体检次数及要求进行检查、指导及动态管理。
3. 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活动,做好儿童科学喂养、生长发育、疾病预防、意外伤害、口腔保健及中医保健指导。
4. 加强特殊儿童保健管理及疑难病历转诊工作,做好各项登记。
5. 接受上级部门及各级妇幼卫生机构的业务培训及工作指导;按时参加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工作例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及专业技术水平。
6. 定期组织召开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例会,并对信息收集、相关监测等工作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
7. 做好儿童保健门诊各项工作。
二、儿童保健工作制度1. 负责辖区内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常规,并制定质量评价标准考核制度。
2. 抓好辖区内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工作,做好散居儿童“四二一”系统管理和体弱儿管理。
3. 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活动,做好儿童科学喂养、生长发育、疾病预防、意外伤害、口腔保健及中医保健指导。
4. 加强特殊儿童保健管理及疑难病历转诊工作,做好各项登记。
5. 定期对辖区内儿童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儿童健康问题。
6. 负责儿童保健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和报告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数据。
7. 参与制定并落实儿童保健工作计划和措施,提高儿童保健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儿童保健工作流程1. 儿童出生前:开展孕期保健知识宣传,指导孕妇进行定期产检,提供孕产期健康管理服务。
2. 儿童出生后:开展新生儿访视工作,建立儿童保健手册,提供新生儿健康管理服务。
儿童中心保健工作制度内容
儿童中心保健工作制度内容范文一、总则为了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提高儿童保健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儿童中心保健工作的各个方面,旨在为儿童提供一个安全、健康、舒适的环境。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设立儿童中心保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儿童中心保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设立儿童中心保健科,负责具体实施儿童保健工作,包括健康检查、疾病预防、营养指导、心理咨询等。
3. 保健工作人员职责:(1)开展儿童健康检查,定期进行身高、体重、视力、听力等指标的检测。
(2)做好儿童疾病预防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传染病、慢性病等健康问题。
(3)提供营养指导,关注儿童饮食习惯,普及科学喂养知识。
(4)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促进儿童心理健康。
(5)开展儿童保健知识宣传,提高家长和儿童的保健意识。
三、保健工作流程1. 健康检查:定期对儿童进行身高、体重、视力、听力等指标的检测,并将结果记录在儿童健康档案中。
2. 疾病预防:建立传染病防控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传染病、慢性病等健康问题,确保儿童身心健康。
3. 营养指导:根据儿童年龄、性别、体质等因素,提供个性化的营养建议,关注儿童饮食习惯,普及科学喂养知识。
4. 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健康课程,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儿童解决心理问题,促进儿童心理健康。
5. 保健知识宣传:通过各种形式,普及儿童保健知识,提高家长和儿童的保健意识。
四、保健工作制度1. 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
2. 建立健全儿童保健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 完善儿童健康档案,详细记录儿童健康状况、预防接种情况等。
4. 定期对保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5. 加强儿童中心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儿童在一个安全、健康、舒适的环境中成长。
五、监督与评价1. 儿童中心保健工作领导小组对保健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和监督。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三篇)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1、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指导儿童保健工作的顺利开展。
2、开展儿童保健门诊、体弱儿童管理,并定期对村级儿保医生进行业务指导。
3、根据儿童各时期的生长发育特点,做好宣教工作。
4、做好各类帐册的规范记录和汇总、分析工作。
5、做好____岁以下儿童生命监测调查,确保数据正确性。
6、集体儿童管理方面,有关资料登记齐全。
7、做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及在园儿童入园检查和“六一”体检工作,定期到幼儿园进行卫生保健工作指导、督促检查。
新生儿访视制度1、对辖区内出生的新生儿应及时健立儿童保健管理卡。
2、保健医生对辖区内的出生的新生儿于生后3、7、14、____天进行访视。
3、定期对新生儿访视情况进行登记,对新生儿的卫生保健、喂养方面给予科学指导。
4、要求辖区内的新生儿访视率达____%。
儿童保健人员岗位职责1、在防保所长的指导下实施本科工作计划、并及时汇总、分析,按时上报。
2、做好门诊散居儿童系统管理,体弱儿分级分类管理。
3、做好辖区内托幼机构儿童入园体检和“六一”体检工作。
4、做好辖区内教职工健康检查工作。
5、认真执行工作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6、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并做好数据的统计、分析、汇总工作7、定期对辖区内村级医生进行业务培训,保证各类统计数据及时、准确上报。
8、协助区筛查办做好新筛工作,按时上报辖区内活产数和新生儿听力筛查情况。
____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1、发生____岁以下儿童死亡的医疗、保健机构,负责填写儿童死亡报告卡,报辖区内的妇幼保健院,在家死亡者由所在辖区内儿保人员调查、填报。
2、凡发生儿童死亡的医院或保健机构,均应在死亡发生后当月逐级将儿童死亡报告卡报至辖区内保健院。
3、每年____次对辖区内儿童死亡进行监测和补漏调查。
4、对儿童死亡的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分析,计算儿童死亡率,提出合理干预措施,及时上报妇幼保健院。
妇幼卫生信息工作制度1、在防保所长的领导下,负责辖区内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
儿童保健服务常规内容
儿童保健服务常规内容为了确保儿童的健康成长,儿童保健服务提供了一系列常规内容。
这些内容包括:儿童体格生长监测、疫苗接种、常见疾病预防、营养指导和早期发展评估等。
以下将逐个介绍这些常规内容,帮助家长更好地了解如何保护孩子的健康。
一、儿童体格生长监测儿童体格生长监测是评估儿童身体发育情况的重要手段。
通过定期的身高、体重和头围等测量,医生可以判断孩子是否处于正常范围内,并发现潜在的问题。
家长应该带孩子定期进行体检,这有助于及时发现任何发育不良或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疫苗接种疫苗接种是预防儿童常见传染病的重要措施。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在特定的年龄段需要接种相应的疫苗,如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和水痘疫苗等。
家长应该按照接种时间表,带孩子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疫苗接种,以确保孩子不易受到感染。
三、常见疾病预防常见疾病预防是保障儿童健康的重要环节。
家长和孩子都应该掌握个人卫生知识,如勤洗手、正确咳嗽礼仪和避免接触传染源等。
此外,健康饮食和良好的生活习惯也是预防疾病的关键。
家长要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充足的睡眠,避免暴饮暴食和长时间玩电子产品等。
四、营养指导儿童的营养摄入对于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家长应该提供均衡的饮食,包括五谷杂粮、蔬菜水果、奶类和蛋类等。
为了确保孩子获得足够的营养,可以咨询专业医生或营养师,了解不同年龄段儿童所需的营养成分和饮食搭配。
五、早期发展评估早期发展评估旨在及早发现儿童可能存在的发展障碍或问题。
通过对孩子认知、语言、社交和动作等方面的评估,医生可以早期识别和干预发展迟缓或异常。
家长应该关注孩子的发展情况,如语言表达、行为习惯和社交能力等,及早咨询专业医生和教育专家,了解帮助孩子健康成长的方法和建议。
总结来说,儿童保健服务的常规内容包括体格生长监测、疫苗接种、常见疾病预防、营养指导和早期发展评估等。
家长应该认真对待这些内容,积极参与并落实相关措施,以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
只有充分关注孩子的身体健康、饮食均衡和早期发展,才能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使他们拥有更美好的未来。
儿童保健服务常规内容
儿童保健服务常规内容一、引言儿童保健是指针对儿童的身体和心理健康进行全面保护和关怀的一系列服务。
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是社会的责任和使命。
本文将介绍儿童保健服务的常规内容,以提供给家长们关于儿童保健的相关知识和建议。
二、营养健康良好的营养对儿童的身体发育和免疫力的提升至关重要。
家长应确保儿童摄取充足的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和其他营养物质。
以下是儿童常规营养需求的建议:1. 提供均衡的饮食:包括五谷杂粮、蔬菜水果、优质蛋白质和适量的奶制品。
2. 餐食安排合理:建立定时定量的餐食制度,避免儿童挑食和厌食。
3. 适当补充维生素和矿物质:儿童需要额外的维生素D、钙、铁等,可在医生指导下适度补充。
三、疫病预防儿童的免疫系统较为脆弱,容易受到细菌和病毒的侵袭。
以下是常见的儿童预防措施:1. 接种疫苗:及时按照国家或地区疫苗接种程序,保证接种全程和顺序。
2. 手卫生:教会儿童正确的洗手方法,并养成经常洗手的习惯,特别是在进食前、接触外界污染后等关键时刻。
3. 避免交叉感染:儿童感冒、发热时应避免与他人密切接触,不共用餐具和个人物品。
4. 好的居住环境:保持室内的空气流通,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定期清洁、消毒。
四、心理健康儿童的心理健康对其综合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以下是关注儿童心理健康的常规内容:1. 提供温馨的家庭环境:给予儿童安全感、关爱和尊重。
2. 健康的学习和生活方式:合理规划学习和娱乐时间,避免过度学习和沉迷于电子设备。
3. 建立良好的社交关系:促进儿童与同伴间的沟通、合作和分享,培养良好的社交能力。
4. 倾听与关怀:家长和老师应倾听儿童的内心需求,在面临问题时给予适当的支持和安慰。
五、运动与安全适度的体育锻炼对儿童的身体发育、免疫力和心理健康都具有积极影响。
以下是儿童运动与安全常规内容:1. 积极参与体育活动:鼓励儿童参与适合他们年龄和兴趣的体育运动,如游泳、跑步、球类运动等。
2. 安全第一:确保运动环境的安全,提供安全的运动装备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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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保健工作常规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浙江省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门诊标准(试行)》、《浙江省乡(镇)卫生院规范工作标准(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本管理规范适用于本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
第三条6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是指医疗保健机构对7岁以下儿童进行的定期检查、保健指导和追踪管理。
6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对象为本市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7岁以下儿童。
第四条6岁以下儿童保健服务以保健为中心、保健和临床相结合,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二章工作内容第五条6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的内容(一)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常规系统检查、管理,体弱儿、高危儿筛查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儿保门诊承担,42天建册、检查、体弱儿管理、智力筛查,市区和城镇由妇幼保健院承担,乡村、镇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承担。
工作内容:1、新生儿访视在新生儿期应访视3次,时间为出院后3天、生后14天、28天,由产后访视人员承担。
(1)初访(出院后3天):了解新生儿胎产时情况、喂养方式、大小便、睡眠情况;观察新生儿一般状况并进行相关检查(精神状态、哭声、体温、呼吸、心率、口腔、皮肤、脐部、生殖器、肛门等),重点对先天缺陷、高危儿进行初步筛查;指导新生儿护理和母乳喂养方法。
对高危新生儿,注意新生儿的各种生命指征和生理状态及喂养情况,并做好《高危儿访视记录》。
(2)第二次访视(生后14天):主要观察脐部有无感染、脱落情况,黄疸是否消褪,生理性体重下降后的恢复情况;指导母亲预防小儿佝偻病的方法;强调并指导母乳喂养。
(3)第三次访视(生后28天):测体重,若增磅不足600克及高危儿转入体弱儿管理。
对新生儿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指导户外活动,做好常规儿童系统管理宣传,对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转高危儿、体弱儿管理,预约42天儿童保健门诊建册、检查。
2、42天检查和建《婴幼儿保健册》婴儿出生后42~56天建立《婴幼儿保健册》,一人一册。
对象为辖区内7岁以下散居的常住和流动儿童。
检查管理内容:(1)一般情况、母婴产前、产时、新生儿情况记录,喂养、睡眠、大小便、护理等情况询问、记录。
(2)身高、体重、头围、皮下脂肪测量,营养发育评价、全身体检,注意眼注视、俯卧抬头、四肢活动、肌张力、肌力、对称性等观察、检查。
(3)注意先心、先天性髋脱位、腭裂、21三体等先天缺陷、畸形、遗传性疾病等筛查,体弱儿和高危儿筛查登记。
(4)对出生未进行听力筛查者、出生初筛未通过者和有高危因素的婴儿进行听力初筛或复筛。
(5)喂养咨询、指导,疾病预防、处理。
3、定期健康检查对辖区内7岁以下散居儿童进行定期健康体检并认真做好记录,重点是3岁以下的婴幼儿,时间为0~1岁:42天~56天、3个月、6个月、9个月、1岁(每次体检日期不超过预约检查日期前后两周),农村6~9个月可以检查一次;1-3岁每6个月一次(每次体检日期不超过预约检查日期前后一个月),3岁以后每年一次(每年的第二季度)。
管理内容:(1)喂养情况:喂养方式,辅食添加的情况。
(2)生活情况:询问有关佝偻病发病因素,如服用维生素D制剂情况、户外活动时间、佝偻病早期神经精神症状等;大小便情况;睡眠情况;目前的神经精神发育情况(掌握关键年龄段的动作、语言、适应能力发育);小儿的生活卫生习惯等。
(3)体格测量和评价:必须测量的指标有体重、身长、头围和皮下脂肪。
根据需要可增加胸围、上臂围、顶-臀长等。
评价方法对照卫生部推荐的参考值进行评价。
(4)体格检查:①全身各系统、器官检查:包括精神状态、皮肤、淋巴结、心、肺、肝脾、生殖器、有无佝偻病的骨骼改变等。
②口腔检查:主要是检查小儿牙齿发育情况是否正常,有无龋齿或其它口腔疾病。
(包括检查牙齿萌出数、萌出次序、龋齿数、牙颌畸形、口腔疾病、龋齿预防)。
③视力发育检查:42天和4个月检查视觉发育情况,可用红球追随、人脸晃动的方法测试;6个月-2岁采用婴儿选择注视观看法;2-3岁小儿可采用儿童屈光度筛查仪筛查;3-4岁采用幼儿视力表或标准国际对数视力表(也可用儿童屈光度筛查仪筛查);4岁以上采用标准国际对数视力表(也可用儿童屈光度筛查仪筛查)。
④听力检查:初筛或42天筛查正常者根据婴幼儿听觉及言语发育规律进行观察或询问家长,发现异常或可疑的小儿应及时进行复筛,复筛可疑者转入专科检查,并予以记录及追踪随访。
对有高危因素者,3周岁内需每半年随访筛查一次。
⑤智力筛查:每次体检时进行神经精神发育询问、观察,必要时可采用丹佛发育筛查测试(DDST或DST),也可在儿童1岁、3岁时可各测试一次。
发现异常或可疑的小儿应及时转入专科或上级保健机构检查,并予以记录及追踪随访。
⑥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查,要求0-1岁2次(6-9个月、12个月各一次),1岁后每年一次,如发现贫血,在矫治期间,应增加检查次数。
(5)处理记录:在健康检查中发现的疾病或问题,其诊断或处理意见应详细记录在“处理记录”中。
对筛查出来的体弱儿立即按分级分类管理要求转入体弱儿管理。
(6)喂养指导、健康宣教:对家长进行科学育儿知识宣教,如小儿喂养及护理、常见病预防、体格锻炼、早期教育、生长监测、意外伤害防范等知识的宣教、指导。
(7)资料统计、汇总、上报:定期对儿保工作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并及时上报上级保健部门。
对汇总的数据进行分析、总结,为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4、小儿生长发育监测应用小儿生长发育图对小儿生长发育进行监测,动态地观察婴幼儿生长发育趋势。
将每次体检数据标在生长发育图上,然后画出体重曲线,评价曲线变化趋势,分析引起小儿体重曲线变化的趋势和原因,指导家长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5.体弱儿、高危儿的筛查和管理儿保门诊筛查出的体弱儿、高危儿进行分级管理。
杭州市:城区儿保门诊筛查出的体弱儿,要求做好体弱儿、高危儿筛查登记、上转市妇幼保健院管理,上转时填好上转联系单,并填好体弱儿、高危儿上转名单表,每月一次报杭州市妇幼保健院。
农村由各儿保门诊点管理,区妇幼保健院定期下基层进行指导,较严重者上转市妇幼保健院管理。
县(市):城镇由妇幼保健院管理,农村由各儿保门诊管理,妇幼保健院定期下基层进行指导,较严重者上转妇幼保健院管理。
体弱儿管理范围:早产低出生体重儿、中度以上体重低下、生长迟缓、消瘦、佝偻病活动期、中度以上贫血、先天性心脏病、肥胖、运动、语言发育迟缓。
高危儿管理范围:早产儿、足月小样儿;新生儿黄疸、新生儿窒息、新生儿ABO溶血病、新生儿低血糖、巨大儿、脐部感染、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颅内出血、败血症、肺炎、硬肿症;胎儿、新生儿巨细胞病毒、弓形体、单纯疱疹病毒、肝炎病毒、衣原体、梅毒等感染;有抽搐、颅内感染史、脑瘫、先天缺陷、畸形。
随访:一般要求每月随访,转为正常后再观察3-6个月,巩固者结案。
6. 3岁儿童系统管理小结城市儿童系统管理在3岁管理结束时,要求根据3年儿童健康情况,做好3岁儿童系统管理小结卡,转入幼儿园集体儿童管理。
7. 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掌握本辖区内活产数,5岁以下儿童数、死亡数;对5岁以下死亡儿童进行监测,及时、准确填报;每年进行死亡监测质控、漏报调查。
(二)集体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城镇由所属的妇幼保健机构承担,乡村由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儿童保健科管理。
工作要求按照卫生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执行。
包括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相关培训、指导、检查、考核与卫生保健合格单位验收,进行儿童入托入园体检、“六一”体检、儿童眼保健、口腔保健、听力保健及儿童常见病防治等。
第三章分级管理和职责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职责:1、负责制定本地区儿童保健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加强辖区内规范化儿保门诊的建设,提高儿童保健质量。
3、负责辖区内儿童保健管理的检查、监督和协调。
4、健全儿童保健协作组。
5、督促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按时上报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监测资料。
6. 参与市妇女儿童保健事业发展规划制定。
第七条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责:1、参与妇女儿童保健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的实施。
2、负责辖区内儿童保健管理与业务指导工作,按时完成本地儿童保健相关报表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每年应组织漏报调查与质量控制。
3、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儿保协作组活动,组织辖区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主城区由市级统一组织)。
4、每季度召开辖市(区)、乡(镇)级各类儿保工作例会,组织业务学习、人员培训。
5、开展儿童保健科研活动。
6、负责上转的体弱儿、高危儿管理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
第八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1、承担辖区内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流动儿童)。
2、定期总结辖区内儿童保健管理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保健管理报表上报至所在辖区妇幼保健机构。
3、做好辖区内5岁以下儿童(包括流动儿童)儿童生命质量监测工作,及时上报监测情况,并定期进行自查。
4、参加所辖市(县、区)级工作例会。
每季度召开乡村医生例会。
5、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儿童保健知识。
第四章监督与评估第九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制度,每年开展监督和评估工作。
第十条充分发挥儿童保健协作组作用,定期对儿童保健工作进行检查评比或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讨对策和措施。
每年组织1-2次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和疑难病例儿童死亡评审,分析5岁以下儿童死亡原因,提出干预措施,提高儿童保健管理质量。
第十一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将儿童保健工作作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二条儿童保健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