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则 第二十三章 居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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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则第二十三章居间标准合同(最新版)

分则第二十三章居间标准合同(最新版)

分则第二十三章居间标准合同(最新版)合同编号:__________分则第二十三章居间标准合同(最新版)甲方(委托方):乙方(居间方):第一条居间事项1.1 乙方可通过各种渠道寻找与甲方进行业务往来的第三方;1.2 乙方应认真履行居间职责,协助甲方和第三方达成业务合作;1.3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中间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第二条居间费用及支付方式2.1 双方确认,乙方提供的居间服务属于有偿服务;2.2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居间费用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2.3 甲方支付居间费用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方式为【】;2.4 乙方提供居间服务后,如甲方未支付居间费用,乙方有权依法追讨。

第三条保密条款3.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能了解到对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3.2 双方同意,除非依法应当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提供相关信息外,否则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对方的敏感信息;3.3 双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4.2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争议解决5.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5.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约定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6.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年】年【月】月【日】日多方为主导时的,附件条款及说明一、当甲方为主导时,增加的多项条款及说明1.1 甲方保证:甲方保证其提供的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分则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2024分则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2024分则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甲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标的1.1 甲方同意作为居间人,协助乙方与丙方签订本合同。

1.2 本合同的标的为:丙方提供的____(具体服务或产品名称)。

第二条合同期限2.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个月。

第三条服务内容及要求3.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协助乙方了解丙方提供的服务或产品的基本情况;(2)协助乙方与丙方进行沟通协商,促成乙方与丙方签订本合同;(3)在乙方与丙方签订本合同后,协助乙方履行合同义务。

3.2 甲方应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事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保密条款4.1 双方应对本合同的内容及履行过程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2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仍应履行保密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2 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条款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执行。

甲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2024年-合同法第四版(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2024年-合同法第四版(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第一节居间合同概述一、居间合同的定义和特点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人在合同关系中处于中间人的地位,对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具有直接的法律约束力,但居间人所提供的报告或者媒介服务是合同成立的重要条件。

1.居间合同的标的是居间人提供的报告或者媒介服务,而非合同当事人的货物、劳务或者财产权益。

2.居间合同是一种有偿合同,居间人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3.居间人在合同关系中处于中间人的地位,对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具有直接的法律约束力。

二、居间合同的种类1.报告居间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委托人根据居间人的报告与第三人订立合同。

2.媒介居间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使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联系并订立合同。

三、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1.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1)委托人的权利:委托人有权要求居间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报告或者媒介服务,并在合同订立后支付报酬。

(2)委托人的义务: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居间人报酬,并赔偿居间人因履行合同所遭受的损失。

2.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1)居间人的权利:居间人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并在合同订立后获得报酬。

(2)居间人的义务:居间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报告或者媒介服务,并如实向委托人报告与合同有关的情况。

居间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第二节居间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一、居间合同的订立1.居间合同的当事人:居间合同的当事人为委托人和居间人。

2.居间合同的订立形式:居间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1)委托人和居间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2)居间服务的具体内容;(3)报酬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4)合同的有效期限;(5)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居间合同的履行1.居间人的报告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报告与合同有关的情况,包括订立合同的机会、第三人的信用状况等。

分则 第二十三章 居间合同

分则 第二十三章 居间合同

分则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一、引言居间合同,是指在经济交易中,一方作为居间人,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委托人的名义,与其他交易方进行协商并达成交易,居间人依约收取佣金或者其他约定报酬的合同。

居间合同在商业活动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不仅促进了交易的顺利进行,还保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

二、居间合同的主要内容2.1 合同订立方式居间合同的订立方式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

为了保证合同的明确性和证据的可靠性,建议采用书面形式进行订立。

2.2 委托人和居间人的权利与义务在居间合同中,委托人有权要求居间人履行其代理职责并保护其利益;居间人有义务以善意和勤勉的方式履行代理职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委托人的利益。

2.3 佣金和报酬的支付方式居间合同中的佣金和报酬金额及支付方式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一般来说,佣金可以按照交易金额的比例计算,报酬可以根据居间人提供的服务内容和工作量进行约定。

三、居间合同的效力居间合同经双方当事人达成并签署后,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居间合同属于一种特殊的委托合同,当委托人根据居间合同与第三方达成交易时,合同效力将进一步得到确认。

四、居间合同的解除和终止4.1 解除的情况•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对方解除合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解除。

4.2 终止的情况•委托人或居间人死亡或宣告失踪;•合同期限届满或完成任务;•居间人丧失居间资格。

五、居间合同的纠纷解决方式如果在居间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选择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六、居间合同的风险及防范措施•对于居间人的选择,要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居间合同中要明确约定佣金和报酬的金额及支付方式;•居间人要尽职尽责,确保交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七、结论居间合同在商业活动中起到了连接买卖双方的桥梁作用,保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

在签订居间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应当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约定明确的佣金和报酬支付方式。

分则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分则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分则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1. 引言居间合同是指由一方作为居间人,代为协调、连接、推动、促成其他双方之间的交易或合作关系的一种契约。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间合同受《合同法》第二十三章的规范。

本文将对居间合同的基本概念、要素、效力、解除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探讨。

2. 基本概念居间合同是指由一方作为居间人,代为协调、连接、推动、促成其他双方之间的交易或合作关系的一种合同形式。

居间人在合同中作为中间人,不直接参与交易行为,仅仅提供居间服务。

3. 居间合同的要素居间合同一般包括要素:3.1 合同主体居间合同涉及的主要当事人分为三方:委托人、受托人和居间人。

委托人是指需要居间人协调的一方,受托人是居间人代表委托人与另一方进行协商的对象。

居间人则是提供居间服务的中间人。

3.2 居间服务内容居间合同应明确约定居间人提供的服务内容。

居间服务可以是推荐、联系、协调、促成、调解等方式,具体服务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约定。

3.3 居间报酬居间人提供服务需要获得报酬。

居间合同应明确约定居间人的报酬方式、金额和支付方式等,以确保居间人在提供服务后能够得到相应的报酬。

3.4 服务期限居间合同应明确约定服务的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

服务期限的长短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约定,以充分保障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权益。

4. 居间合同的效力居间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内容要求,且当事人之间是平等自愿地签订合同的,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 居间合同的解除居间合同可以通过协商解除、居间服务期限届满自动解除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解除。

当一方违约或者发生其他严重情况时,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能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 居间合同中的法律责任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应当诚实守信、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可能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7. 结论居间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023分则 第二十三章 居间标准合同

2023分则 第二十三章 居间标准合同

分则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一、概述居间合同是指一方为了代表另一方与第三方进行交易或事务处理,并以此获取报酬的合同。

居间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商业合同,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如房地产中介、贷款经纪等。

本章将对居间合同进行详细的规定。

二、居间合同的基本要素居间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目的、权利义务和居间报酬。

1. 合同当事人居间合同一般涉及三方,分别是委托人、居间人和受托人。

委托人是指需要代表的一方,居间人是指居间合同的主体,负责协调双方的交易事项,受托人是指由居间人选派给委托人提供具体服务的个人或机构。

居间合同的目的是指受托人要为委托人找到合适的交易对象,或完成特定的交易事务。

合同的目的应当明确规定,以确保双方的权益。

3. 权利义务居间合同中,委托人的权利义务为提供相关的委托信息,并支付居间报酬。

居间人的权利义务为代表委托人与第三方进行交易或事务处理,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操作。

受托人的权利义务为按照居间人的安排,提供具体服务和完成交易事务。

4. 居间报酬居间报酬是指委托人支付给居间人的报酬,一般根据居间合同的约定收取。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式要明确规定,并遵循市场行情。

三、居间合同的订立和生效1. 订立要件居间合同的订立应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包括合同的自由原则、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

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过程中应达成一致意见,并书面形式确认。

居间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且履行完毕要求的条件后生效。

根据合同的内容,可能需要另行办理相关手续,如签署补充合同、办理相关许可证等。

四、居间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变更居间合同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形式确认。

变更内容应明确具体,并经过法律合规审查。

变更后的合同应取代原合同,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共同约定。

2. 解除居间合同可以根据法定情形或合同约定解除。

法定情形包括不可抗力、当事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

根据合同约定解除,一般需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五、居间合同的违约责任违反居间合同约定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一、合同双方。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媒介服务,具体是关于_______(详细事项)的合同订立。

三、居间服务内容。

1. 乙方应充分利用自己的资源和渠道,积极寻找符合甲方要求的合作对象。

就像个热心的小侦探一样,在这大大的世界里,为甲方挖掘合适的机会呢。

2.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有关潜在合作对象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对方的基本情况、信誉状况、业务范围等。

这就好比是给甲方递上一份详细的“相亲”资料,让甲方能好好了解一下这个潜在的“对象”。

3. 在甲方和潜在合作对象进行沟通、洽谈的过程中,乙方要积极协助,起到桥梁的作用。

如果甲方和对方在交谈中有点小摩擦或者不理解的地方,乙方就得像个和事佬一样,努力协调,让双方能愉快地交流下去。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1. 报酬。

如果因为乙方的居间服务,甲方成功与第三方订立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报酬。

报酬的金额为合同金额的_______%(具体比例)。

这个报酬就像是乙方辛苦劳动后的小奖励,也是对乙方付出的一种认可呀。

2. 支付时间。

甲方应在与第三方订立合同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报酬支付给乙方。

可不能拖着哦,毕竟乙方也很期待这个小收获呢。

3. 支付方式。

报酬将通过_______(具体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等)支付给乙方。

乙方的账户信息如下: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4版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2024版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2024版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合同目录第一章:居间合同概述1.1 居间合同的定义与特征1.2 居间合同的法律地位1.3 居间合同的作用与意义第二章:居间合同的类型2.1 明示居间合同2.2 默示居间合同2.3 有偿居间合同2.4 无偿居间合同第三章:居间合同的主体3.1 居间人的资格与条件3.2 委托人的资格与条件3.3 第三方的参与与权利义务第四章:居间合同的条款4.1 居间服务的范围与内容4.2 居间报酬的确定与支付4.3 居间合同的期限与终止条件第五章:居间合同的签订5.1 签订居间合同的程序5.2 居间合同的书面形式要求5.3 签字栏、签订时间与地点第六章:居间合同的履行6.1 居间人的义务与责任6.2 委托人的义务与责任6.3 第三方的义务与责任第七章:居间合同的违约责任7.1 违约责任的种类与条件7.2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7.3 违约责任的免除与限制第八章:居间合同的变更与解除8.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8.2 合同解除的条件与后果8.3 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法律效力第九章:居间合同的争议解决9.1 争议解决的方式与程序9.2 争议解决的法律适用9.3 争议解决的时效与效力第十章:特殊情形下的居间合同10.1 跨境居间合同的特殊问题10.2 电子商务中的居间合同10.3 居间合同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第十一章:居间合同的法律规制与监管11.1 居间合同的法律规制11.2 居间行业的监管政策11.3 居间合同的合规性要求第十二章:居间合同的案例分析12.1 典型居间合同纠纷案例12.2 居间合同条款的解释与适用12.3 居间合同履行中的常见问题12.4 居间合同的变更、解除与争议解决案例第十三章:居间合同的风险管理13.1 居间合同的风险识别13.2 居间合同的风险评估13.3 居间合同的风险预防与控制第十四章:居间合同的电子化与信息化14.1 电子居间合同的法律问题14.2 信息化管理在居间合同中的应用14.3 电子签名与认证在居间合同中的作用第十五章:居间合同的国际视野15.1 国际居间合同的法律框架15.2 跨国居间合同的法律适用15.3 国际居间合同的争议解决机制第十六章:居间合同的未来展望16.1 居间合同法的发展趋势16.2 居间合同的创新与变革16.3 科技在居间合同中的应用前景16.4 居间合同在全球化背景下的机遇与挑战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居间合同概述1.1 居间合同的定义与特征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一、合同双方。

咱这儿有甲方和乙方,甲方呢,就是那个想要通过别人帮忙达成某种事儿的一方,就像是找房子想找个中间人帮忙的租客;乙方呢,就是那个热心肠又有点小本事的中间人啦,像是房产中介之类的角色哦。

二、居间事项。

甲方希望乙方能帮忙做啥呢?比如说,甲方想找个合适的店面做生意,那这个事儿就是乙方要努力的方向啦。

乙方得动用自己的人脉啊、消息来源啥的,给甲方找合适的店面。

再比如说,甲方想找个技术特别好的装修师傅,乙方也得负责去寻觅这样的人。

反正就是甲方有个具体的需求,乙方要去为这个需求奔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的权利。

乙方可不能白干活呀,乙方有权在促成事情之后,按照约定从甲方或者和甲方达成合作的那一方(比如甲方找到店面,和房东签合同后)拿到自己的报酬呢。

而且在办事儿的过程中,如果需要一些必要的花费,乙方也有权利要求甲方先给点钱来办事儿,这就像是出门跑腿得有点路费一样。

2. 乙方的义务。

乙方得真心实意地为甲方办事儿啊。

不能随便敷衍,要是知道哪儿有合适的店面,可不能因为懒或者有其他小心思就不告诉甲方。

乙方还得保守甲方的秘密呢,比如说甲方找店面有个预算范围,这可不能随便透露出去,不然甲方可就被动啦。

而且乙方要尽可能快地给甲方消息,不能让甲方干等着,等得花儿都谢了。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照约定去办事儿,如果乙方一直不努力,或者办事儿的方法有问题,甲方可以提意见呢。

要是乙方把甲方的事儿办砸了,甲方也有权利追究乙方的责任哦。

2. 甲方的义务。

甲方要配合乙方呀。

比如说乙方需要甲方提供一些资料,像找店面可能需要甲方说清楚想要的地段、面积之类的,甲方得好好告诉乙方。

而且在乙方促成事情之后,甲方可不能耍赖不给报酬,这就太不厚道啦。

四、报酬及支付方式。

1. 报酬。

这个报酬得提前说好呢。

要是促成了甲方找店面的事儿,可能是按照店面租金的一定比例给乙方报酬,或者是直接给个固定的金额。

通用范文(正式版)分则 第二十三章 居间合同

通用范文(正式版)分则 第二十三章 居间合同

分则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一、概述居间合同是指一方(即居间人)作为中介,促使其他方(即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达成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

居间合同主要是为了解决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交易和合作关系,并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介绍居间合同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签订要素等。

二、定义与特点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在一方委托人的要求下,为了促成与另一方(受托人)之间达成合同而进行的行为。

居间合同的特点如下:1.中介性质:居间合同主要起到中介的作用,帮助双方进行沟通和协商,促成合同的达成。

2.无代理权:居间人在居间合同中并不代表委托人或受托人,他们只是提供一种合作的平台。

3.独立性:居间人在居间合同中独立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受委托人或受托人的支配。

4.中立性:居间人在居间合同中应当保持中立,不对委托人或受托人偏袒。

三、居间合同的主要内容居间合同一般包括主要内容:1.委托事项:包括委托人希望居间人促成的具体事项、目标和要求。

2.权责义务:包括居间人应履行的义务,如真实且完整地提供相关信息;居间人的责任范围与责任限制等。

3.报酬与支付方式:包括居间人的报酬金额和支付方式。

4.保密义务:包括居间人在居间合同中必须遵守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委托人和受托人的信息泄露给相关方。

5.争议解决方式:包括在居间合同中如何解决争议,并明确适用的法律和管辖法院。

四、居间合同的签订要素为了保证居间合同的有效性,是居间合同的签订要素:1.协议书面形式:居间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以确保合同内容的清晰和双方的知情同意。

2.合同内容明确:居间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委托事项、居间人的权责义务、报酬和支付方式等。

3.双方真实意愿:居间合同应当在双方的真实意愿下签订,确保双方自愿参与,并非强迫或欺骗。

4.合法性:居间合同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法律红线。

五、居间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1.解除方式:居间合同可以通过双方一致达成的协议、履行完毕、期限届满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解除。

2024年分则第二十三章居间标准合同

2024年分则第二十三章居间标准合同

2024年分则第二十三章居间标准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乙方(居间方):____________第一条居间服务内容第二条居间服务期限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个月。

2.2若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与第三方达成合作,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3.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居间服务事项相关的资料和信息,确保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3.3甲方不得擅自变更居间服务内容,如确需变更,应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一致。

3.4甲方与第三方达成合作后,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4.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需求,积极提供居间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4.2乙方应确保向甲方推荐的第三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4.3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4.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

第五条居间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5.1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服务费为:_______(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支付居间服务费的______%;(2)甲方与第三方达成合作后______日内,支付居间服务费的剩余部分。

5.3乙方开具的发票种类及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条违约责任6.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居间服务费的______%。

6.2乙方未按约定提供居间服务,或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居间服务费。

第七条争议解决7.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约定8.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法第二十三章 居间合同

合同法第二十三章 居间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委托人):_______乙方(居间人):_______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关于居间合同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居间事项(1)提供有关_______业务的信息;(2)协助甲方与第三方进行业务洽谈;(3)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1.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居间服务。

第二条居间报酬2.1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居间报酬,具体金额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

2.2居间报酬的支付方式如下:(1)甲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的_______%;(2)剩余的居间报酬,甲方在居间事项完成后_______日内支付。

第三条居间费用的负担3.1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具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通讯费、差旅费等。

3.2乙方应在居间事项完成后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相关费用凭证,甲方审核无误后予以报销。

第四条居间事项的完成4.1乙方应在甲方委托的居间事项范围内,积极履行居间义务,确保居间事项的顺利完成。

4.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五条保密条款5.1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及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5.2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需遵守本保密条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6.1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报酬的_______%。

6.2若乙方未能履行居间义务,导致居间事项未能完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居间报酬。

第七条争议解决7.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4篇

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4篇

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4篇篇1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在日常生活和商务活动中,人们经常需要借助第三方来进行交易或者达成一项协议,这就涉及到了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一方(居间人)在两个当事人之间进行交易或者达成协议的合同。

根据我国的合同法规定,居间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循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并有义务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帮助,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在合同法第二十三章中,对居间合同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居间人的义务居间人在履行合同中,应当按照当事人的委托和要求,为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帮助,协助当事人达成协议或者进行交易。

同时,居间人还应当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并且在知晓当事人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

二、居间人的责任居间人在履行合同中,应当谨慎勤勉,不得利用其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如果居间人违反合同规定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权要求当事人支付合理的居间费用。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根据惯例支付居间费用,如居间费用未经当事人约定或者惯例规定,应当按照居间人所起的作用以及交易的性质和情况支付合理的居间费用。

四、居间人的权利在合同法第二十三章中,还规定了居间人的权利,包括要求当事人提供必要的信息、要求支付合理的居间费用等权利。

同时,居间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当事人的信息和资料应当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总的来说,居间合同是为了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而设立的一种合同,其作用是协助当事人达成协议或者进行交易,并且居间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

同时,当事人也应当在与居间人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居间人的义务和责任,避免发生纠纷。

希望通过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对居间合同的规定,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一种有效的保障,确保交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篇2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关于居间合同的规定主要是指有关第三方(居间人)帮助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居间人不是买卖双方的代理人,而是独立于买卖双方的中立人。

2024年合同法第二十三章 居间合同和附则

2024年合同法第二十三章 居间合同和附则

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和附则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和附则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委托方):_______地质: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乙方(居间方):_______地质: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鉴于:2.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寻找服务/产品/合作方的居间服务。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居间服务内容1.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协助甲方寻找合适的服务/产品/合作方。

1.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服务/产品/合作方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地质、联系方式、业务范围等。

1.3乙方应协助甲方与潜在的服务/产品/合作方进行联系,并协助双方进行初步的沟通和洽谈。

第二条居间费用2.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具体金额为本次交易金额的_______%。

2.2居间费用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如: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

2.3居间费用的支付时间为:_______(如: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支付、交易完成后支付等)。

第三条保密条款3.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市场信息等非公开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

3.2保密义务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终止或履行完毕后_______年内失效。

第四条合同终止4.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

4.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4.3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五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5.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

5.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六条附则6.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分则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分则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分则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分则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本章共四条,规定了居问合同的概念、居问人的报告义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义务和居问费用的负担等内容。

第四白二十四条居问合同是居问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释义】本条是对居问合同概念的规定。

1.居问合同的概念居问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在居问合同中,接受委托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为居问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居问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

无论何种居问,居问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丁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

居问合同的主体:委托人可以是任何公民、法人;而居问人只能是经过有关国家机关登记核准的从事居问营业的法人或公民。

居问业务根据居问人所接受委托内容的不同,既可以是只为委托人提供订约机会的报告居问,也可以是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进行介绍或提供机会的媒介居问,也还可以是报告居问与媒介居问兼而有之的居问活动。

所谓报告订约机会,是指居问人接受一方委托人的委托,寻觅、搜索信息报告委托人,从而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

德国民法典、瑞士债务法等称此类居问人为报告居问人或指示居问人;所谓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是指介绍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居问人不但要向委托人报告订约的机会,而且还要进一步周旋丁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努力促成其合同成立。

德国商法典、日本民法典等称此类居问人为媒介居问人。

两种情况,只有中介活动成功,促成合同成立, 居问人才能取得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报酬。

2024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2024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2024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乙方(居间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鉴于甲方愿意与第三方进行某项业务合作,并委托乙方作为居间方协助促成该项合作,为确保各方权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居间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业务合作内容1.1 甲方拟与第三方开展如下业务合作:(详细合作内容,如货物买卖、技术转让等)1.2 甲方应提供的条件及义务:(详细描述甲方应提供的条件及义务,如提供技术支持、履行合同款项支付等)1.3 乙方作为居间方,应尽的义务:(详细描述乙方作为居间方应尽的义务,如协助甲方与第三方达成合作、提供相关信息等)第二条居间费用及支付方式2.1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居间费用为:(详细描述居间费用的金额、支付时间等)2.2 甲方支付居间费用的方式为:(详细描述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第三条保密条款3.1 各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与合作有关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3.2 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作事项完成之日止。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各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4.2 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详细描述违约金的计算方式)第五条争议解决5.1 各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条款6.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详细描述合同有效期)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乙方(居间方):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

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主要规定了居间合同的基本内容、权
利义务以及解除和转让等问题。

根据第二十三章的规定,居间合同是指一方作为中间人,经营
者与购买者之间就货物的买卖事宜进行协商,并代表双方达成合意
的合同。

居间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商品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格等;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联系件等信息;居间人的佣金和居间事项等。

居间人有义务按照双方的委托,妥善履行代理买卖的职责;
居间人应按照买卖双方的意愿,及时传递交付或支付的指令;
居间人有义务对买卖双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和信息;
卖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货物给买方;
买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货款给卖方。

居间合同的解除和转让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也可以依照
法定的规定进行。

例如,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除合同,或者根
据法律规定的情况解除合同。

居间合同的转让需要经过合同双方的
一致同意,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对居间合同的基本事项进行了规定,保护了合同双方的权益,并提供了合同解除和转让的相关规定。

2023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正规范本(通用版)

2023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正规范本(通用版)

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一、定义和概述居间合同,是指一方作为中介,以促成交易为目的,为另一方提供居间服务,以获取报酬的合同关系。

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不直接参与交易的交付和交款,而是通过协助、撮合、媒介的方式,促使交易的达成。

居间合同是商业活动中经常使用的一种合同形式,广泛应用于房地产、金融、保险、航运等领域。

二、居间合同的主要特点居间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具有主要特点:1.中介作用:居间人作为中介方,不直接参与交易的交付和交款,而是通过协助、撮合、媒介的方式,促成交易的达成。

2.报酬性:居间人在提供居间服务的过程中,以获取报酬为目的。

报酬的形式和数额可以事先约定或按照市场惯例确定。

3.自由性:居间合同的内容、报酬、居间人的责任等可以由双方自由约定,没有固定的格式和标准条款。

4.中立性:居间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保持中立立场,不偏袒任何一方,维护交易的公平公正。

三、居间合同的包容性居间合同的包容性是指居间人在促成交易过程中所承担的义务。

具体包括:1.信息提供:居间人应向当事人提供有关交易的必要信息,包括相关市场行情、价值评估、法律法规等。

2.条件调节:居间人有权对交易的条件进行协商和调节,以促成双方的最终达成一致。

3.文件处理:居间人负责处理和协助办理涉及交易的各种文件和手续,确保交易的合法有效。

4.信任保护:居间人应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或滥用相关信息。

四、居间合同的责任和违约处理居间人在履行居间合同过程中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包括:1.诚信义务:居间人应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或违背当事人的利益。

2.违约责任:如居间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约定或未尽职责,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当事人的损失。

3.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居间人可以免除或减轻违约责任。

五、居间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居间合同可以通过协商解除、履行完毕、终止期限届满、解除权行使等方式终止。

分则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2023范文免修改)

分则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2023范文免修改)

分则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一、居间合同的定义居间合同是指一方(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甲方)的委托,协助甲方与他方(乙方)进行交易,促成交易的一种合同。

居间合同是商业交易中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适用于各种交易类型,如买卖、租赁、供应等。

二、居间合同的主要内容居间合同通常包括主要内容:1. 甲方和乙方的身份信息:包括甲方和乙方的名称、住所地、联系方式等信息。

2. 委托内容:甲方委托居间人协助其与乙方进行交易的具体内容,包括交易类型、交易金额等。

3. 居间人的义务和责任:居间人应按照甲方的委托,协助甲方与乙方进行交易,并尽力促成交易的达成。

居间人应保护甲方的利益,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和诚实信用原则。

4. 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和乙方应按照居间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以及按时支付相关款项等。

5. 费用和支付方式:居间人为履行居间合同应得到的费用及支付方式的约定。

6. 合同期限和解除条件:居间合同的有效期限和双方解除合同的条件与方式。

7. 争议解决:居间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如何解决争议的约定,可以选择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居间合同的特点1. 中立性:居间人应该保持中立,不主张自己的意见,只按照甲方的委托行事。

2. 代理性:居间人只是甲方的代理人,不是独立的交易主体,不能代表居间人与乙方产生合同关系。

3. 协助性:居间人应尽力协助甲方与乙方进行交易,促成交易的达成。

4. 保密性:居间人应对甲方向其提供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5. 费用性:居间人可以向甲方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履行合同的对价。

四、居间合同的法律要求居间合同在法律上是被认可和保护的。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居间合同应当具备要素:1. 合法性:居间合同的内容和目的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 真实性:居间合同的双方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且居间人必须具备居间资质和能力。

3. 自由意思:居间合同必须是甲方和居间人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达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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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则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分则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本章共四条,规定了居间合同的概念、居间人的报告义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义务和居间费用的负担等内容。

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释义】本条是对居间合同概念的规定。

1.居间合同的概念
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在居间合同中,接受委托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

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

居间合同的主体:委托人可以是任何公民、法人;而居间人只能是经过有关国家机关登记核准的从事居间营业的法人或公民。

居间业务根据居间人所接受委托内容的不同,既可以是只为委托人提供订约机会的报告居间,也可以是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进行介绍或提供机会的媒介居间,也还可以是报告居间与媒介居间兼而有之的居间活动。

所谓报告订约机会,是指居间人接受一方委托人的委托,寻觅、搜索信息报告委托人,从而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

德国民法典、瑞士债务法等称此类居
间人为报告居间人或指示居间人;所谓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是指介绍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居间人不但要向委托人报告订约的机会,而且还要进一步周旋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努力促成其合同成立。

德国商法典、日本民法典等称此类居间人为媒介居间人。

两种情况,只有中介活动成功,促成合同成立,居间人才能取得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报酬。

居间制度源于古希腊、古罗马帝国时期,当时的社会发展处于简单商品经济形态,任何人都可为居间活动。

到了欧洲中世纪,居间活动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从自由经营主义转为干涉主义,国家对其行业进行了控制,使居间人带有公职人员的性质。

如法国商法典把居间人分为二种,一种是特权居间人,此等中间人须经政府的任命,居于公务员的地位,具有特殊的权利及义务,而另一种是除第一种以外的居间人。

英国的居间人须经地方官署许可才可以执业;德国旧商法规定,居间人是一种官吏。

到了近代,随着社会的进步及商品生产与流通领域的飞速发展,居间活动又开始兴旺,很多国家都对居间活动采用了完全自由经营主义来调整居间法律关系。

德国民法典首先把居间活动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作了规定。

以后大多数国家的民商法典和民商法理论上都承认居间合同为一种独立的典型合同。

在大陆法国家的立法上,采民商分立的国家,一般以商法调整媒介居间,以民法调整指示居间;在采取民商合一的国家,则不作媒介居间与指示居间的区分。

我国采取不作区分的立法体例。

2.居间合同的法律特征
(l)居间合同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
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这种服务表现为报告订约的机会或为订约的媒介。

居间合同的标的是居间人进行居间活动的结果,其目
的在于通过居间活动获取报酬。

居间人的活动只有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起有效的合同关系才有意义。

(2)居间人在合同关系中处于介绍人的地位
居间合同的客体是居间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实施中介服务的行为。

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或当事人一方,居间人只是按照委托人的指示,为委托人报告有关可以与委托人订立合同的第三人,给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在当事人之间充当“牵线搭桥”的媒介作用,并不参加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具体的订立合同的过程,他的角色只是一个中介服务人。

只是在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

(3)居间合同具有诺成性、双务性和不要式性
居间合同的诺成性是指,只要委托人与居间人意思表示一致,居间人就负有依委托人的指示进行居间的义务,而一旦居间人的活动取得结果,委托人就应支付报酬,合同即成立,而无需以实物的交付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居间合同的双务性是指,居间合同一经成立,当事人双方均需承担一定的义务。

就居间人而言,居间人有据实报告的义务;对委托人而言,合同因居间而成立后他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居间合同的不要式性是指,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居间合同的成立也不需采用特定的形式。

如果约定不明确,应当遵循交易惯例。

(4)居间合同具有有偿性
居间人以收取报酬为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当然要向居间人支付报酬,作为对居间人活动的报偿。

不要报酬促进他人订立合同的行为,不是居间合同,而是一种服务性活动,行为人不承担居间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3.居间合同与相关合同的关系
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的异同点:
委托合同属于服务性合同,服务合同包括保管、行纪、居间、委托等很多种类的合同,它们之间有着一个共同的特征,其标的是供劳务,而不是物的交付。

但它们相互之间又有其各自的特征。

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三者的相同点都是属于提供劳务性质的合同。

它们的不同点在于:
(l)居间合同的居间人,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其服务的范围有限制,只是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时,以委托人或者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代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参与并可决定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内容,处理事务的后果直接归于委托人;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是行纪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交易事务,与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处理事务的后果是间接地而不是直接地归于委托人。

(2)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其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委托合同的受托人是按委托人的要求处理受托事务,处理的事务可以是有法律意义的事务,也可以是非法律意义的事务;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则是按委托人的要求,从事购销、寄售等特定的法律行为,行纪人受托的事务只能是法律行为。

(3)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但居间人只能在有居间结果时才可以请求报酬,并且在为订约媒介居间时可从委托人和其相对人双方取得报酬;委托合同可以
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行纪合同都是有偿合同,行纪人却仅从委托人一方取得报酬。

第四百二十五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释义】本条是对居间人报告义务的规定。

1.关于居间人的报告义务
居间人的报告义务是居间人在居间合同中承担的主要义务,居间人应依诚实信用原则履行此项义务。

订约的有关事项,包括相对人的资信状况,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以及履约能力等与订立合同有关事项。

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根据不同的合同还有许多不同的事项。

对居间人来说,不可能具体了解,只须就其所知道的情况如实报告委托人就可以了。

但作为居间人应当尽可能掌握更多的情况,提供给委托人,以供其选择。

依德国的有关判例和学说,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居间人就一般对于订约有影响的事项虽不负有积极的调查义务,然就所知事项负有报告于委托人的义务。

笔者认为,此意思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是一致的。

委托人与居间人订立居间合同,往往是由于信息不够灵通,才请居间人为自己办理事务,其目的就在于通过居间人找到订约的机会。

而这一目的的达到,居间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据实报告是十分重要的。

报告不真实,将误导委托人订立有可能受到损害的合同,这与居间合同的本意是完全违背的。

2.损害赔偿责任
居间人有如实报告的义务,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应是居间人履行合同指导思想之一。

居间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居间人必须实事求是地就自己所实际掌握的信息,如实地向委托人提供最方便、最有利、最有价值、最及时的订约渠道,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和可靠,没有任何隐瞒欺骗或掺杂任何自己主观臆测,对于有影响的事项及商业信息,如第三人的资信状况、支付能力、标的物是否有瑕疵等,居间人都必须据实、公正的报告,而不得弄虚作假,从中盘剥渔利,不得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的利益,也不得恶意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

如果居间人没有尽到以上这些忠实的义务,反而为获取居间报酬而故意作虚假介绍、或者是与一方当事人事先串通好,故意告知虚假事实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从而损害了委托人或者第三人的合法利益,这些情况一旦发生,居间人非但无权向委托人请求居间报酬,而且还应当就自己因其故意提供虚假情况而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例如,甲委托乙为其购买原装彩色电视机一台。

经乙寻找认识了丙,在丙向乙介绍产品时,乙发现彩电不是原装的,而是组装的,但想到优厚的劳务费,况且丙暗中又给了乙“好处费”,于是,乙没有将实情告诉给甲。

在甲与丙签订买卖合同后,甲发现了问题,便向丙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此案中的乙为了拿到居间劳务费,不仅没有履行据实报告的义务,而且还采取隐瞒真相的手段,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而损害了甲的合法权益。

因此,乙不仅无权向甲主张居间报酬的请求权,而且就其故意造成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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