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选举制度
选举制度的概念
选举制度的概念(实用版2篇)目录(篇1)1.选举制度的定义2.选举制度的分类3.选举制度的作用4.我国的选举制度正文(篇1)选举制度是指国家或地区进行选举时所采用的规则和程序。
它是政治体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关乎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
选举制度的设计直接影响到选举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信力,进而影响到国家的政治体制和治理效能。
选举制度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首先,根据选举对象,选举制度可以分为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总统选举制度、议会选举制度等。
其次,根据选举方式,选举制度可以分为直接选举、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差额选举等。
再次,根据选举范围,选举制度可以分为全国性选举、地方性选举等。
选举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选举制度是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径。
通过选举,人民可以选择自己的代表,参与国家政治决策,行使国家权力。
其次,选举制度是维护国家政治稳定的重要保障。
通过选举,各政治力量可以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竞争,实现政治权力的和平转移。
最后,选举制度是促进国家治理效能提升的重要手段。
通过选举,可以选拔出有能力、有担当的政治人才,推动国家发展。
我国的选举制度是特色鲜明的。
在人大代表选举方面,实行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在总统选举方面,实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保证国家元首的合法性。
在议会选举方面,实行多党制和差额选举,保证政治力量的多元化和竞争性。
目录(篇2)1.选举制度的定义2.选举制度的作用3.选举制度的分类4.我国选举制度的特点正文(篇2)选举制度是指一国或一地区在政治体制中,用于选举产生政治代表或公职人员的规则和程序。
它是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证公民能够通过选举来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实现民主决策。
选举制度主要有两种作用。
一是选拔人才,通过选举产生有能力、有经验、有远见的政治代表和公职人员,以推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
二是体现民意,选举是公民表达自己政治意愿和利益诉求的重要途径,选举结果可以反映社会各阶层、各群体的利益诉求,从而实现民主监督和制衡。
中学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模版(3篇)
中学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学教代会(以下简称教代会)的组织建设,发挥教代会在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推动教育行政决策和监督管理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学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代会代表选举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活动,是实施代表制的基础和保证,旨在选举一批有能力、有威望、有影响的教职员工代表担任教代会代表。
第三条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共参与的原则,充分尊重代表的主体意愿,形成广泛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第四条教代会代表选举应当与学校教职员工代表选举同步进行,指导教代会代表选举的工作组成为学校教职员工代表选举的一个环节。
第二章教代会代表选举组织第五条教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由选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选票的制作和保密工作由监察机构负责,选举结果的核实和公布工作由信息机构负责。
第六条选举机构由教代会主席团组织成立,由校长或其指定的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少数民族代表、女教师代表等。
第七条监察机构由教代会监察委员会组织成立,由教代会监察委员会主任及其他委员共同组成。
第八条信息机构由教代会办公室组织成立,由教代会办公室主任及其他工作人员共同组成。
第九条教代会代表选举工作需要多个环节的协调和保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积极配合选举工作。
第三章教代会代表选举程序第十条教代会代表选举应当按照提名、公示、投票、计票、公示选举结果的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提名阶段是教代会代表选举的第一阶段,通过提名确定候选人。
第十二条提名的候选人应当是有选举权的教职员工,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爱岗敬业,教学水平优秀,承担工作责任感强;(二)学术研究成果丰硕,对学科教学和师德师风有明显贡献;(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格品质,无违纪、违法行为;(四)团结同志,善于协调工作关系,与人和睦相处。
第十三条提名阶段的具体程序为:(一)选举机构组织教代会代表提出提名人选,提名方式可以是自荐、推荐或联名推荐;(二)候选人需符合第十二条所列条件;(三)经选举机构审核后,确定候选人名单;(四)候选人名单公示。
宪法中的选举制度
宪法中的选举制度选举制度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可缺少的环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前提就是选民民主选举代表,在此,我们从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选举程序、人大代表的职权和代表资格的终止三个方面来对选举制度加以阐释。
一、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包含普遍选举、平等选举、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秘密选举四个方面。
首先是选举的普遍性,在我国,凡是年满 18 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这体现了我国公民享有选举权的广泛程度。
在这里,我们要注意法律规定的不能享有选举权的两种情形:一种是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精神病患者,另一种是因严重刑事犯罪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检察院或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这里的被羁押,是指被刑事拘留或逮捕。
其次,选举的平等性。
选举的平等性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投票机会的平等,也就是说每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能在一个地方行使一次投票权。
另一方面是投票结果的平等,在我国,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选举权的平等侧重于实质上的平等,所以造成民族间形式不平等,城市与农村间的形式不平等。
第三,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在我国,乡级、县级人大代表通过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 5 年。
地级(设区的市)以上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大选举产生,任期 5 年。
最后,秘密选举原则,包括秘密投票和自由投票。
二、选举程序,我国的选举制度采用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在这里,我们将这两种选举方式加以对比来加深记忆:在以上表格里,主持选举的组织与当选条件是考点之所在,希望考生予以关注。
三、人大代表的职权与代表资格终止。
1 、人大代表享有两项特权:一是言论免责权,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 29 条。
二是非经法定程序不受羁押、刑事审判权,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 30 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北方民族大学军事爱好者休会章程
北方民族大学军事爱好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协会的组织和活动,保障本协会的正常运作和发展,根据《北方民族大学学生团体管理办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协会名称为“北方民族大学军事爱好者协会”,英文名称为“Beifang Ethnic University Military Fans Association”,简称军协(BEUMFA)。
第三条协会指导思想:以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和江泽民同志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论述为协会指导思想。
第四条协会的宗旨:培养爱国主义精神、加强国防观念、普及军事知识、丰富同学们的业余文化生活,执行党的政策,弘扬爱国主义,对广大同学进行国防教育,为军事爱好者提供一个相互交流和展现全面素质的空间。
第五条协会的目的:把爱国主义教育的主题贯穿于国防军事教育的全过程,树立广大学生爱我中华、爱我民大、努力学习、献身教育的思想,激发广大青年学生的爱国之心、报国之志、效国之行、奋发进取的动力。
第六条本协会接受北方民族大学团委的指导,严格遵守《北方民族大学学生团体管理办法》。
第二章活动形式第七条活动形式:(一)定期以各种形式组织成员学习军事知识,如放映军事影片、共享军事书籍、举办军事知识竞赛、开展军事图片展和军事模型展等。
(二)请相关的国防教育专家和国际关系专家为会员做报告。
(三)在军训期间与部队官兵开展联谊活动,活跃军训生活。
(四)在国庆、建军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在校园开展相关主题活动。
(五)适时开展时事焦点问题讨论,请有关老师点评、讲解。
(六)组织会员瞻仰革命遗迹,参观军事博物馆,慰问扶助烈士军属等。
(七)编辑协会刊物、资料,建立规范协会网站,积极与兄弟社团交流合作。
(八)协助学生工作处,开展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的国防教育工作,以及校园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
(九)关注国内外军事动态,搜集各种参军入伍信息。
(十)适时开展各种军事类活动,丰富学生们的校园文化生活,同时提高同学们对国防建设的关注和培养同学们的国防意识。
课件(12)第九章 我国的选举制度
8.补选代表
9.罢免代表
第47条第1款: “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 五十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原选区选民三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
10.代表辞职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选举程序,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 A.乡级人大接受代表辞职,须经本级人民代表 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 B.经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乡级人大代 表的要求 C.罢免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三 分之二以上的选民通过 D.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必须 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
(C)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
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
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
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 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二人。
第45条: “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 大会主席团根据本法确定是否有效,并予以 宣布。 当选代表名单由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 表大会主席团予以公布。”
《选举法》第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 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 和被选举权。”
《刑法》第54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 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 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18条第1款 第17条 第6条第1、2款
2. 在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中,对军队和港澳 地区人大代表的选举是单独进行的,并制定 了相应的特殊政策
中学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范本
中学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学教代会工作的民主性、代表性和团结统一性,健全中学教代会代表选举制度,提高中学教代会代表素质,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选举的程序第二条中学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实行秘密投票制度,候选人实行无记名制。
第三章参选资格第三条中学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参选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广大中学教职工谋福利、维权利益;(三)学习业务能力较强,取得相应学历或技术职称;(四)在校工作年限不少于三年。
第四章候选人提名第四条中学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候选人提名采取集体提名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法。
(一)集体提名:由校内教职工代表任命的提名委员会进行提名,候选人的提名需经过四分之三以上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同意方可成为正式候选人。
(二)个人自荐:校内教职工代表根据自荐人提供的个人简历和资料,经复核合格者即为正式候选人。
第五章选举公告第五条中学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应在选举开始前至少提前30天进行选举公告。
(一)选举公告应包括选举的时间、地点、方法、程序以及选举所需的材料等内容。
(二)选举公告应通过校内的官方渠道进行广泛宣传,确保信息的及时公开、透明。
第六章选民资格第六条享有选举权的中学教职工应满足下列条件:(一)认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三)在校工作年限不少于一年。
第七章选民登记第七条选民登记应提前进行,登记标准应明确、公正。
(一)教代会选举管理委员会应挂帅选民登记的组织、宣传等工作。
(二)选民登记应明确时间、地点和相关材料的要求,并在选民登记所在地设置办公点。
(三)选民登记时,选民应提供身份证明、工作证明等以证明其选民资格。
第八章投票方式第八条中学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实行电子投票和纸质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电子投票:由校内技术部门提供支持,选民使用电子设备进行投票。
(二)纸质投票:在选举现场设立投票箱,选民使用纸质选票进行投票。
高中政治教案:探究选举制度
高中政治教案:探究选举制度探究选举制度作为一个政治制度,选举制度是主社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选举制度的实施直接影响到政治环境的形成,也会对政治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产生影响。
因此,在高中政治教育中,探究选举制度,学习选举制度相关知识,是十分重要的。
一、选举制度的概念及种类选举制度,顾名思义,就是通过选举来产生政治代表和领袖的制度。
选举制度可分为两类:个人选举和派别选举。
个人选举通常是指选举候选人。
在个人选举中,候选人单独竞选选民的支持和信任,其竞选内容和风格常常较为活跃、激烈。
在个人选举中,选民关注候选人的品格、经验、能力等方面,从而更多地关注候选人个人的领导素质。
派别选举则是指选举政党或政治团体。
在派别选举中,选民首先关注的是政党或政治团体的历史、理念、政策、组成等方面,因此更多地考虑选举政治立场和思想观念较为接近的派别,以期更好地推进其所支持的政治方案。
不同的选举制度适用于不同的政治环境和发展阶段。
选举制度的不断改革和进步,则是民主社会的重要任务之一。
二、各国选举制度的特点各国选举制度的实施,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1、选举的投票方式:不同国家采取的选举投票方式也不尽相同。
在国家有直接投票和间接投票之分。
直接投票即选民直接在选举日投票表决,而间接投票则是选民通过代表或者其他中介机构来表决。
2、选举的选区划分:选区划分是选举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选区的划分会直接影响到选民的选票作用;不同的选区划分方式会导致选民数的偏差,同时也会导致一系列的政治环境变化。
因此,在各个国家中选区划分方式也是差异很大的。
有的国家划分的选举区域非常小,有的则划分的选举区域非常大,都会影响到选举结果。
3、选举的竞选资格:每个国家的选举法规都有自己设定的选举资格要求。
选举资格要求的不同,会对候选人群体、选民群体等方面产生不同的影响。
例如,一些国家中为了防止腐败和权力滥用,会有约束高官和财团权势的选举资格要求,从而确保政治竞争的公正性和公正性。
《选举制度》课件
监督选举过程
选民有权监督选举过程,发现 违法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
报。
04 候选人资格与选举结果
候选人资格与产生
候选人资格
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年龄 、政治素质、能力等符合相关规定。
候选人产生方式
按照选举法规定,候选人可由政党、 团体推荐,也可由选民联名推荐或自 荐。
选举结果宣布与确认
选举结果宣布
选举委员会或选举监督委员会根据选举法规定,及时公布选举结果。
选举结果确认
当选人名单经公布后,如选民对选举结果有异议,可向选举委员会或选举监督委员会提出申诉。
当选人的权利与义务
当选人的权利
当选人享有法定的政治权利,如参加国家权力行使等。
当选人的义务
当选人应履行法定的义务,如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等。
被选举权
符合条件的选民有权被选 举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 表或公职人员。
投票权
选民有权在选举日到指定 投票站投票,表达自己的 意愿。
选民义务与履行
01
02
03
04
遵守选举法
选民应遵守选举法和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违法活动
。
按时参加投票
选民应按照选举委员会的规定 ,按时参加投票。
诚实投票
选民在投票时应诚实表达自己 的意愿,不得受他人影响或干
候选人提名
规范候选人提名程序,保障各 政党、团体和公民的提名权利 ,促进候选人的多样性和代表 性。
选民登记
完善选民登记制度,提高选民 登记的准确性和覆盖率,保障 公民的选举权利。
选举监督
建立健全选举监督机制,加强 选举过程的监督和问责,防止
选举舞弊和腐败现象。
选举制度改革的前景展望
选举制度的概念
选举制度的概念摘要:一、选举制度的概念1.选举制度的定义2.选举制度的作用3.选举制度的类型二、选举制度的运作1.选举制度的组织和实施2.选举的基本程序3.选举的法律保障三、我国选举制度的特点1.我国的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2.我国选举制度的特色3.我国选举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四、选举制度的评价与反思1.选举制度的优点2.选举制度的问题与挑战3.选举制度的改革方向正文:一、选举制度的概念选举制度是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种规范选举行为、保障选举公正、实现民主权利的制度安排。
简单来说,选举制度就是一套关于如何进行选举、选谁来担任公职的规定。
选举制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选举制度是实现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
通过选举,人民可以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候选人担任公职,实现人民主权。
其次,选举制度是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
通过选举,可以产生得到人民认可的政治领导人,减少政治纷争和社会矛盾。
再次,选举制度是推动政治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动力。
选举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可以推动政治体制的改革,提高政治效率,促进社会进步。
二、选举制度的运作选举制度的运作主要包括选举的组织和实施、选举的基本程序以及选举的法律保障。
首先,选举的组织和实施。
这一阶段主要包括设立选举机构、制定选举规则、进行选民登记、提名候选人、组织竞选活动等。
其次,选举的基本程序。
这一阶段主要包括预选、正式选举、计票、公布结果等。
最后,选举的法律保障。
这一阶段主要包括制定选举法、设立选举法庭、处理选举争议等。
三、我国选举制度的特点我国选举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结合我国国情,逐步发展完善起来的。
首先,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人民当家作主。
这就决定了我国选举制度必须体现人民的意志,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
其次,我国选举制度的特色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这一制度既保证了人民民主权利的实现,又保证了国家政治的稳定。
第九章选举制度
第九章选举制度P159—P174第一节选举制度概述一、选举制度的概念1、一般意义上的选举:社会组织中具备资格的成员根据自己的意愿并按照既定的方式或程序,选择代表人或领导人的活动。
2、宪法学意义上的选举:选民或选举单位依据宪法或选举法的规定,选择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或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活动。
3、选举制度:一国统治阶级通过法律规定的关于选举国家代议机关代表与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程序与方法等各项制度的总称。
4、广义选举制度:包括选举代议机关代表与特定公职人员的制度,选举主体与范围比较广泛;5、狭义选举制度:选民依据选举法的规定选举代议机关代表的制度。
6、我国采取狭义选举制度的原因:我国选举法调整的对象仅限于全国人民代表与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
二、选举制度的宪政价值1、国家成为宪法主体的方式和前提。
2、赋予国家权力以合法性。
3、实现人民主权原则的重要途径。
4、制约与监督国家权力。
三、选举制度的体制1、地域代表制与职业代表制: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我国选举制度主要实行地域代表制,同时也采行职业代表制。
2第二节我国的选举制度一、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民主宪政国家选举的基本原则:普遍选举、平等选举、直接选举、秘密选举、自由选举等。
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2、3、4、无记名投票原则5、6、选举权利保障原则《选举法》第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
7、代表受监督和罢免原则二、选举制度的基本程序1、直接选举程序2、三、选举诉讼1、选举诉讼:因选举争议和纠纷而引起的诉讼,是选民在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到侵害时的救济程序,是解决因选举行为所引起的各种争议的有效途径。
2、西方国家涉及引起争议的选举诉讼的三种情况:选举人资格诉讼、选举效力诉讼、当选诉讼。
3、我国的选举诉讼由人民法院受理4、选举诉讼应当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诉讼并归于宪法性诉讼范畴。
1、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的时间:选民名单公布的日期是选举的20日之前;初步公布候选人名单的日期是选举的15日之前;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的日期是选举的5日之前。
选举制度——精选推荐
选举制度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学习,掌握选举制度的概念和基本理论,着重掌握选举制度的民主原则,掌握我国选举的组织和程序,并正确理解进一步完善我国选举制度,加快社会主义民主发展进程的必要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是人民代表大会,其代表由选举产生,因此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就成为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重要条件。
第一节选举制度概述一、选举1、概念 P101近代意义的选举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是资产阶级民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选举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1)广义选举的概念(2)狭义选举的概念 P102——宪法学所研究的选举二、选举制度概念 P102(选举制度、选举权、被选举权)选举制度是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治阶级以选举的方法组织国家政权机关而形成的制度。
各国一般都以法律的形式将本国的选举制度规定下来,使选举制度法律化。
我国也是如此。
三、选举法我国现行的选举制度是由我国现行宪法和现行选举法规定的。
选举法可分为广义的选举法和狭义的选举法两种。
狭义的选举法仅指全国人大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广义的选举法则还要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有关选举工作的条例、决议、决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机关颁布的关于选举的细则、决议和其他有关的地方性法规等。
我国选举法的调整对象是:人大的选举?政府的选举?法院的选举?检察院的选举?调整人大的选举。
政府、法院、检察院的问题都由相应的组织法调整,因为我国的选举法明确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选举活动相比,近代选举制度有三个特点:一是被选举者往往是代议机关的代表或议员;二是形式上采用普选制;三是有一套比较完整的法律规范作指导。
四、选举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我国选举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
”一方面从物质条件上保障了整个选举活动能够正常、顺利地进行,另一方面则可使每一个选民和候选人能够不致因财产占有的悬殊而在选举中受到任何限制或处于不利的地位,也可避免一些人利用经济实力来控制和操纵选举。
选举制度
• 2、居住期限的限制问题。 • 3、精神病患者选举权的限制。 • 4、准予行使选举权利的规定。
(二)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 • • • • • 1.除法律规定当选人应具有的条件外,选民平等地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在一次选举中选民平等地拥有相同的投票权 3.每一代表所代表的选民人数相同 4.一切代表在代表机关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5.对在选举中处于弱者地位的选民进行特殊的保护性规定 6.军队代表情况特殊。
• 3.选民登记 • 选民登记是选民取得选民资格的基本程序。 •选民成为选举权主体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 一是实质要件,又分为积极要件和消极要件,积极要件包括国籍 要件与年龄要件,消极要件包括身体要件与政治权利要件; • 二是形式要件,即必须经过选民登记
• 4.提名并确定代表候选人 • 【案例9.5】深圳一选民自荐竞选人大代表印制50份海报拉选 • 2003年5月15日,深圳市福田区举行四届人大换届选举,福田区55选 区的不少选民在选票“另选他人”一栏填上“邹家健”的名字。选民 邹家健是以非正式候选人的身份自荐参加区人大代表选举的。邹家健 是深圳某通讯企业的职工,在社区兼任福田区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主 任,他曾多次代表业主与发展商对簿公堂。在维权过程中,他深感人 大代表更有力量。他的小区也有十多位选民决定联名推举他为区人大 代表候选人。但5月8日,邹家健得知,候选人的提名和推荐已结束。 邹家健急忙向福田区选举委员会咨询,获悉可以自荐方式竞选,他反 复思量,终在选举前两天决定自荐。5月13日晚,邹家健自制了50份 海报在小区张贴,海报写道:在人大代表选举中,请在“另选他人” 一栏里直选:邹家健!并称:根据《选举法》,公民有权在候选人以 外另选他人。请投下您庄严一票,选择一位敢为百姓维权代言的人大 代表。
吉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吉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000年11月24日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具体数额由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会议决定。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名额,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
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条人民政府指导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所需的经费,由本级财政列支。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所需经费,在本村的管理费中列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对经济困难的村给予适当的经济支持。
第二章选举工作机构第七条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成立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其职责是:(一)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二)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三)培训换届选举工作组织人员;(四)指导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五)受理有关选举工作的举报、来信来访;(六)办理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民政部门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在本行政区域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前成立,履行职责至本行政区域内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全部完成之日终止。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开始前,村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本村的选举工作。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五人或者七人组成,由上届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会议投票选举产生。
毛概第9章
<<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 本章教学目的
搞清楚什么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 搞清楚什么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它主要 包括哪些内容, 包括哪些内容,各个方面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怎样, 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怎样,以及开展社会主义民主 政治建设的基本规定是什么。 政治建设的基本规定是什么。 明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 艰巨性, 艰巨性,增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自觉性 和坚定性。 和坚定性。 分清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不同社会制度下民 自由和人权的不同本质。 主、自由和人权的不同本质。
课间休息
目录
前页
后页
第一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
坚持党的领导、 一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 有机统一 二 人民民主专政 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四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五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六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课间休息 目录 前页 后页
坚持党的领导、 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 治国的有机统一
退出
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第一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 坚持党的领导、 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 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二、人民民主专政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 治协商制度 五、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六、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课间休息
目录
前页
后页
二、人民民主专政
(一)一组重要概念 1.民主 1.民主 西方有不同的认识。 东、西方有不同的认识。 古代中国认为民主就是“人民的主人” 古代中国认为民主就是“人民的主人”。《 尚书·多方》中载“天惟时求民主”,是说上天依 尚书 多方》中载“天惟时求民主” 多方 时为民求主。 时为民求主。 西方认为民主(democracy)是指“ 西方认为民主(democracy)是指“人民的 统治” 人民的政权” 源于古希腊, 统治”或“人民的政权”。源于古希腊,希腊文中 ,由demos(人民) kratos( 作demokratia ,由demos(人民)和 kratos(权 两词合成。 力)两词合成。
选举制度包含的主要内容
选举制度是指在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过程中,由政府制定的关于选举过程、投票方式、结果评定和表决结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选举制度包含多个主要内容。
首先,选举制度必须制定有效的选举过程。
选举过程包括候选人的提名、候选人的推荐、竞选宣传活动、投票日期和时间、投票程序、投票结果和计票等。
这些过程必须确保选举的公正和公平,保障公民可以自由行使投票权。
其次,选举制度还必须制定有效的投票方式。
投票方式包括直接投票、代表投票、分票投票、抽签投票、投票选择等。
这些投票方式不仅能够有效地确保选民的表达意愿,还能够有效地抑制可能发生的选举舞弊行为。
此外,选举制度还必须制定有效的结果评定和表决结果。
结果评定是指在投票结果出来后,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投票结果进行审查和评定,以确定具有最终效力的结果。
表决结果是指投票结果出来后,政府有关部门要将投票结果发布给公众,以便公众了解选举结果。
最后,选举制度还必须制定有效的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是指政府有关部门在选举过程中,要对选举过程、投票方式、结果评定和表决结果等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选举的公正、公平和合法性。
综上所述,选举制度包括有效的选举过程、投票方式、结果评定和表决结果、监督机制等多个主要内容。
只有将这些内容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地保障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公正、公平和合法性,确保政治制度的正常运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案例】新疆规定人大代表中官员比例不得超过25%
200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12号文《关于认真做好县
(市、区)人大、政府、政协和乡(镇)人大、政府换届选举工 作的通知》明确规定:“要认真组织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代表 的构成应具有先进性、广泛性、代表性,其中县(市、区)人大 代表中领导干部代表比例不超过25%,工人、农牧民、知识分子 和其他劳动人民等代表所占比例不低于75%。”2007年3月8日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专门听取了《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 的说明,其中提到关于一线工人、农民代表名额:人大代表具有 广泛的代表性,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 民主的重要体现。值得注意的是,近几届全国人大代表构成中, 工人和农民代表比例呈下降趋势,尤其是一线工人、农民代表人 数偏少。
第二节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国选举制度
一、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选举的基本原则是现代国家选举过程中所共同遵
循的准则。 (一)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是指每个拥有宪法和法律 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公民都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 权。
1、停止行使选举权问题。 【案例】对刑事罪犯改造不好不得参加选举案
第九章
选举制度
第一节 选举制度概述
一、选举制度的概念 宪法学上的选举与国家制度密切相关,特指选民
或选举单位依据宪法或选举法的规定,选择国家 代表机关的代表或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活动。 选举制度则是指一国统治阶级通过法律规定的关 于选举国家代议机关代表与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 、程序与方法等各项制度的总称。
以区、县、乡等行政区域为选举单位选举代表或 议员的制度。 职业代表制,是指将选举人依职业予以分类,根 据职业团体而不是居住区或行政区域,选举代表 或议员的制度。
(二) 多数代表制与比例代表制
多数代表制又称为多数选举制,是指候选人依法
定标准,得票较多者即可当选的制度。 所谓比例代表制,是指依一定的计票方法,使各 政党依其所得票数,按比例选出代表的制度。
某市正进行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市劳改局
提出,对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未附加剥夺政 治权利的罪犯,改造不好的,和对被判处10年以下 有期徒刑,改造表现极坏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 请法院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外,对其中的一部 分提请人民检察院决定,停止其行使选举权利,以 促使罪犯的改造。
2、居住期限的限制问题。 3、精神病患者选举权的限制。
(四)选举争讼制度
选举争讼制度是指在选举过程中,有关选举的争
议和违法行为及其解决的法律制度之总称。
【案例9.6】法国国民议会议员选举程序争议案
1967年,法国议会国民议会议员举行选举,法国科西嘉省巴斯蒂亚
城被划为第二选区。在选举过程中,选区内第六办公室丢失了选 举程序记录、签到名单和计票单等文件,选区内第十二办公室的 票箱以及签到名单和寄选票的文件等文件被不明身份的人抢走并 投入大海;还有一些选民在投票日去观看体育比赛,通过寄选票 的方式参加投票。选举结果公布后,弗吉内里先生当选。候选人 居伽莱理先生不服,向宪法委员会提出了对此次选举程序的合法 性予以审查的请求。宪法委员会受理此案后,认为巴斯蒂亚城选 区的选举丢失了选举程序记录、签到名单和计票单,投票中的签 到名单等文件被不明身份的人抢走,而邮寄方式投票等行为严重 违反了《选举法典》的有关规定,给此次选举的选举过程与选举 结果的可信性带来了障碍,因此,取消此次充满争议的选举。
4、准予行使选举权利的规定。
(二)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1.除法律规定当选人应具有的条件外,选民平等
地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在一次选举中选民平等地拥有相同的投票权 3.每一代表所代表的选民人数相同 4.一切代表在代表机关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5.对在选举中处于弱者地位的选民进行特殊的保 护性规定 6.军队代表情况特殊。
(2)在选票上不标识选民身份; (3)投票时不显露选举意向等内容。
(五)差额选举的原则 差额选举,与等额选举相对应,是指在选举中候
选人的人数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选举。 (六)选举权利保障原则
(七)代表受监督和罢免原则
1、对直接选举的代表的罢免 【案例9.3】选民罢免代表案 2003年2月,深圳南山区人大换届选举后,南山区麻岭社区居民委
二、代表名额的分配
(一)一般行政地方人大代表名额的分配 (二)民族自治地方人大代表名额的分配
(三)军队与港澳台人大代表名额的分配
三、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程序
(一)直接选举程序 1.设立选举组织机构
2.选区划分
【案例9.4】广东省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选区划分案 1998年,广东省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全市总人口为
二、选举制度的基本功能
(一)选举制度是实现人民主权原则的重要途径
,是民主政治的标志 (二)选举制度系政府成立及组成的主要依据, 是国家成为宪法主体的方式和前提 (三)选举制度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形式 (四)选举制度是合理调整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 的基本形式
三、 选举制度的体制
(一) 地域代表制与职业代表制 地域代表制是指按选民的居住地区划分选区或者
1090136人,应选代表321名。按照人口比例,每一代表平均代表的 人口数为3396人。城镇人口294159人,分得代表名额186人,平均 每一代表代表的人口数为1582人;农村人口为795977人,分得代 表名额为132名,平均每名代表代表的人口数为6030人。其中,市 委办公室、市纪委、档案局、监察局四个单位划分为第1选区,共 有选民148人,选出人大代表3名,平均每名代表代表的人口数为50 人;但在由企业、公司等单位组成的第12选区,共有选民2168人, 选出代表1名。第1选区与第12选区每一代表代表的人口数两者 相差达43倍。在九江镇,人口数少的第5选区,1个代表代表人口数 为1655人,而在人口多的第9选区,1个代表代表的人口数则为6609 人。而城镇选区中,每一代表代表的人口数相差大的可高至35倍, 农村选区中,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相差也达4倍。在当选代表 中,按照不同的选区划分,选举结果是南海市市委书记、市委副书 记和市纪委书记、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公安局长等人均当 选为人大代表。其中,3位副市长和1位市长助理虽与市长等人在 同一单位,但却分别在其所主管的局系统所在选区参加了选举。
一、不定项选择
1.C 2.A 3.D 4.B 5.AD 6.C 7.ABCD 8.ABCD
9.BC
3.选民登记 4.提名并确定代表候选人 【案例9.5】深圳一选民自荐竞选人大代表印制50份海报拉选 2003年5月15日,深圳市福田区举行四届人大换届选举,福田区 55选区的不少选民在选票“另选他人”一栏填上“邹家健”的名 字。选民邹家健是以非正式候选人的身份自荐参加区人大代表选 举的。邹家健是深圳某通讯企业的职工,在社区兼任福田区景洲 大厦业主委员会主任,他曾多次代表业主与发展商对簿公堂。在 维权过程中,他深感人大代表更有力量。他的小区也有十多位选 民决定联名推举他为区人大代表候选人。但5月8日,邹家健得知 ,候选人的提名和推荐已结束。邹家健急忙向福田区选举委员会 咨询,获悉可以自荐方式竞选,他反复思量,终在选举前两天决 定自荐。5月13日晚,邹家健自制了50份海报在小区张贴,海报 写道:在人大代表选举中,请在“另选他人”一栏里直选:邹家 健!并称:根据《选举法》,公民有权在候选人以外另选他人。 请投下您庄严一票,选择一位敢为百姓维权代言的人大代表。
5.候选人的介绍 6.组织投票
7.确定当选
8.补选
(二)间接选举程序
1.主持选举的机构 2.代表候选人的提名
3.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的确定
4.确定当选
(三)几种特殊的选举
1、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
。 2、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 3、军队人大代表的选举。
(三)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直接选举,是指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国家代议机
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选举; 间接选举是指不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而是由 下一级国家代议机关,或由选民选出的代表(或 选举人)选举上一级国家代议机关代表和国家公 职人员的选举。
(四)无记名投票原则
(1)秘密填写选票;
员会选区33名选民向南山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罢免要求,要求罢 免该选区新当选的南山区人大代表陈慧斌。罢免理由是,在辖区 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极大威胁的时候,该代表漠不关心人民群 众的疾苦,已经不能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没有资格继续担任 人民代表,所以坚决要求罢免之。此案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后,予 以否决。罢免没有得以成立。但该案则是全国由选民提出罢免代 表的第一例。 2、对间接选举的代表的罢免 3、代表的辞职 4、代表资格的终止和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