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善促民生”战略合作协议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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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邮政合作方案

民政邮政合作方案

民政邮政合作方案背景介绍民政和邮政是两个涉及公民生活的领域,民政部门负责民生保障、社会救助以及慈善事业等工作,邮政部门则负责邮件投递、快递物流等业务。

两个部门各自拥有专业性和公共服务性,可以相互补充,形成合作联动,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合作内容1. 提供寄递服务邮政部门可以加强自身业务的快递和邮政信件服务,成为民政部门的优秀合作对象。

民政部门向邮政部门提供民生保障需要的服务,例如医院的救护车和物资运送、福利院的物资运送、抗洪救灾的物资分发等事项。

两者可以共享物流和快递网络,提高物资的运输效率和速度,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2. 优化福利发放民政部门是福利发放的主管部门,邮政部门则是快递、邮件等服务的主管部门。

两部门可以合作,将福利物资快递到需要者手中,避免了因为物资运输不便而产生的时间延误和财产损失。

同时,在发放物资的过程中可以充分整合资源,减少冗余和浪费,提高物资利用效率。

3. 加强慈善事业宣传邮政部门是国家的主要媒介之一,具备广泛的传播能力,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宣传。

民政部门有着广泛的慈善事业和公益事业,搭配两者的优势,共同设计推广活动,加强慈善事业的宣传力度,形成整合传播效应。

实施计划1. 制定合作协议首先需要从政策层面上认可并支持两部门的合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合作协议。

根据实际情况,协议应明确合作内容、应遵循的标准和程序、协作的时间和地点、两部门各自的权责和利益等方面的内容。

2. 加强联络与协调在协议确定后,两部门应着手加强部门间的联络和协调。

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不断交流,完善工作对接。

同时,两部门应派有专业技能及多年经验的人员负责合作事宜,确保合作工作的顺利进行。

3. 上报领导,组织验收在合作工作完成后,应立即上报领导层,予以肯定及表彰。

同时,各部门应认真总结工作成效,进一步加强合作。

并在实施后进行验收,以便更好地检验合作工作的质量和成果,为日后的合作提供指导和依据。

民政邮政合作协议书模板

民政邮政合作协议书模板

民政邮政合作协议书模板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提供民政服务的政府部门,乙方为提供邮政服务的专业机构,双方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邮政服务开展民政服务工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目的本协议旨在通过双方的合作,实现民政服务的高效、便捷,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公众需求。

第二条合作内容1. 甲方同意利用乙方的邮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邮件寄送、包裹递送等服务,以支持甲方的民政服务工作。

2. 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邮政服务,并确保服务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三条服务标准1. 乙方应按照国家邮政服务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2. 乙方应确保邮件和包裹的安全、准确送达,并提供必要的查询服务。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1.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支付乙方邮政服务费用。

2. 双方应每季度进行一次费用结算,甲方应在结算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费用。

第五条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上述秘密。

第六条违约责任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根据违约情形协商确定。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和补充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1.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国邮政合作协议书

中国邮政合作协议书

中国邮政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_________甲方(寄件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运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_________分公司鉴于甲乙双方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为了共同开展邮件及包裹的收寄、运输和投递服务,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合作内容1. 甲方向乙方提供需要邮寄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信件、文件、包裹等。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包括收件、分拣、运输、投递在内的全程邮政服务。

3. 双方将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需求,不断优化合作模式,探讨新的合作可能性。

二、服务标准与要求1. 乙方应按照国家邮政局规定的服务标准执行,确保邮件的安全、准确、及时投递。

2. 甲方需遵守乙方的邮寄规定,如实填写邮寄单据,不得隐瞒或误报物品性质及价值。

三、价格及结算方式1. 邮费按照乙方公布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2. 结算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可以选择现付、月结、季结等方式。

四、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符合标准的服务,并在发现服务质量问题时提出投诉。

2. 乙方有义务保证服务质量,接受甲方监督,并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 甲方须按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并配合乙方完成邮寄过程的各项手续。

4. 乙方应保证甲方信息的保密性,不得擅自泄露给第三方。

五、违约责任若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金额按照实际损失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本协议下总交易额的10%。

六、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期满后可续签。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所补充内容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_________分公司代表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邮政快递战略合作协议

邮政快递战略合作协议

邮政快递战略合作协议邮政快递战略合作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基于良好的信任,处于双方长远发展战略上的考虑,甲乙双方决定共同携手,就等领域开展合作。

双方均以优秀的企业理念与专业性,本着“互惠、互利、稳定、恒久、高效、优质”的合作精神,结成深度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1.0合作纲领1.1合作宗旨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宗旨是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1.2合作目标双方相信,通过本次战略合作,能够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改善提升在互联网相关产品的技术实力、产品品质及服务质量等,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市场份额,为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1.3合作内容1.3.1双方合作具备排他性。

甲方确定乙方为相关产品的唯一合作商;1.3.2双方合作具备排他性。

乙方确定甲方为相关产品的唯一合作商;1.3.3乙方为甲方提供制作及技术服务;乙方的所有产品均以优惠合作价向甲方提供,由甲方进行市场销售;1.3.4甲方为乙方提供自身产品及服务;甲方的所有产品均以优惠合作价向乙方提供,由乙方进行市场销售;1.3.5甲乙共享双方团队及市场开发资源,具体细节根据双方友好协商而定;1.4合作期限双方合作期限为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截止;2.0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战略合作需要双方共同努力才能实现预期效果,故需要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如下规定:2.1甲乙双方的权利⑴.甲乙双方有要求对方如约提供服务的权利;⑵.甲乙双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经济权益;⑶.甲乙双方未履行相关约定及项目责任而带来损失予以经济赔偿的权利;2.2甲乙双方的义务⑴.甲乙双方有按本协议如期履行的义务;⑵.甲乙双方有相互提供相关团队支持的义务;⑶.甲乙双方有按计划推进和完成由双方承担的项目任务的义务;⑷.甲乙双方应充分运用其行业影响力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甲乙双方开拓业务和建构销售通路提供条件;⑸.甲乙双方有对产品质量严格管理的义务,不得有损甲乙双方形象和利益;⑹.甲乙双方有对双方的团队提供相应的培训责任的义务;3.0 协议附件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业务以及相关的商业条款如有不完善的部分,双方将协商另立书面说明,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民政邮政合作方案

民政邮政合作方案

民政邮政合作方案背景邮政服务一直是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人民生活提供了便捷的服务。

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民政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而邮政在服务方面也具备了一定的优势。

此时思考如何将两者结合起来,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务,实现“互利共赢”。

合作目的此次合作旨在通过建立民政邮政合作机制,将邮政的网络优势和民政的服务需求进行结合,提高民政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人民带来更多实惠。

合作内容1. 政务快递服务由于民政服务中需要多次合作,因此建立起政务快递服务,将民政办事服务和交流文件的快递服务,与邮政网络优势相结合,可大幅缩短审批时间,提高效率。

2. 社区快递服务邮政公司的实体网点数量众多,而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日益提高,因此民政和邮政可以共同建立社区快递服务站点,提供各种类别的服务物品。

同时,社区快递服务站点也可以作为民政服务的延伸,为居民提供政府服务,如社保、医保、居住证等等。

3. 公益服务社区快递服务站点还具有一定的公益属性,可将其作为开展慈善事业的一种途径。

邮政公司可将其部分收益作为慈善善款,用于支持当地的慈善组织或机构的开展工作,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老人、残障人士等等。

4. 数据共享邮政公司的快递数据资源庞大,而民政服务需要了解各类群体的实时动态,因此双方可以建立数据共享机制,邮政公司向民政部门提供快递服务数据,可为民政部门的服务实现更好的精准性。

合作保障1. 支持政策相关部门应出台支持政策,鼓励和支持邮政和民政两个部门的合作,并给予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2. 建立合作机构按照相关程序,建立民政邮政合作机构,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确保各方利益得到保障。

3. 人员支持为保证合作工作的顺利进行,邮政和民政两个部门应确定专人负责协调工作,同时在人员和培训等方面互相支持,构建合作人才队伍。

合作效益此次民政和邮政合作,将为政务审批、社区居民生活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减少人力物力浪费,提高工作效率。

民政邮政合作方案

民政邮政合作方案

民政邮政合作方案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需求的改变,民政服务对于社会稳定和个人幸福感的提升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如何提高民政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同时,邮政行业在过去的几年中也得到了快速发展,邮政网点的布局和覆盖范围越来越广,为民政服务提供了更多可能性。

因此,将民政与邮政行业进行合作,将有利于提升民政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满足人民需求。

合作方案一、邮政网点提供场地邮政网点一般在市区内及周边地区布点,而民政服务设施在城市中心或者相关部门设立的区域较为集中,可能需要市民花费较多时间和精力前往获取服务。

因此,合作首先可以由邮政网点提供场地,使民政服务设施进入邮政网点,实现就近服务,为民服务提供更多方便。

二、邮政网点提供便民服务邮政网点在经营过程中已经形成了健全的卡友服务网,拥有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可以用于为民政服务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便民服务。

比如,在邮政网点设置公共机器,能够将民政服务的各类许可证、公示信息等等提供给市民,实现社区一站式服务,从而为民服务提供更优质的体验。

三、互联互通利用互联网技术,将民政与邮政行业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政府部门建立统一服务窗口,在网点和客户之间提供便捷的服务,实现民众从家门口就可以轻松办理相关业务,提高了政府服务效率,也方便了民众办事。

四、物流配送民政服务在便民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行政手续、文书服务等等的问题。

合作可以借助高速公路、快递专线和人员配备,实现邮政物流配送和民政服务物流配送的协同配合,为民众办理方便快捷。

合作意义合作能够实现多方利益的共赢,意义重大。

从民政服务的角度来讲,这种合作可以:一、提高服务质量合作可以将民政公共服务从中心区域向邮政网点等周边区域延伸,为民众提供更加便捷快速的服务,从而拉近政府与民众的距离。

二、节约用地利用邮政网点的场地,可以减少官方公共服务硬件设施的基建和使用成本,避免冗余设施和闲置资产的浪费。

三、提高效率邮政作为服务提供者,一方面可分享邮政服务业务优势,另一方面可以高效地利用邮政内部资源实现物流配送,以提高公共服务办理效率。

与邮局合作合同范本

与邮局合作合同范本

与邮局合作合同范本甲方(以下简称“邮政局”):乙方(以下简称“合作方”):鉴于:1. 邮政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的地方分支机构,负责提供邮政服务并承担相关邮政业务。

2. 合作方是一家合法注册的企业,愿意与邮政局合作开展相关业务。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内容1.1 邮政局同意在合作方的经营场所内设立邮政服务窗口,提供邮政服务。

1.2 合作方同意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人员支持,确保邮政服务窗口的正常运营。

二、合作期限2.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2 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三、费用及支付3.1 合作方应向邮政局支付合作费用,具体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元整)。

3.2 合作费用应按季度支付,每季度第一个月的____日前支付当季度的合作费用。

3.3 邮政局收到合作费用后,应向合作方开具正规发票。

四、权利与义务4.1 邮政局应保证邮政服务窗口的正常运营,提供优质的邮政服务。

4.2 合作方应保证邮政服务窗口的场地、设施和人员支持,确保邮政服务窗口的正常运营。

4.3 双方应共同制定邮政服务窗口的运营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4.4 双方应共同开展宣传推广活动,提高邮政服务窗口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保密条款5.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应予以严格保密。

5.2 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合同终止或合作事项完成后____年止。

六、违约责任6.1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6.2 邮政局未能按约定提供邮政服务,应退还合作方已支付的合作费用,并赔偿合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3 合作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场地、设施和人员支持,邮政局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合作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7.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民政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善促民生战略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

民政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善促民生战略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

民政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善促民生“战略合作协议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支持发展慈善事业”、“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的重要决策,充分整合民政、邮政各自优势,以慈善超市为平台,增加民政公共服务供给,拓展邮政集团业务范围,共同助力民生事业发展,为实现伟大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民政部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决定开展“邮善促民生”战略合作,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战略目标(一)创新民政慈善超市建设。

按照《民政部关于加强和创新慈善超市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坚持社会化和可持续的思路,依托邮政物流体系和便民服务体系,以授权邮政便民服务站成为慈善超市加盟店为主要合作形式,力争慈善超市覆盖更大范围,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二)丰富邮政民生服务功能。

以邮政服务项目与服务平台为基础,以邮政便民服务站和慈善超市为端口,融合民政业务12大特色服务项目,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方便、更加完善、更加贴心的服务。

(三)完善政府基本社会服务。

综合邮政系统5.2万邮政局所、22.2万个邮政便民服务站及百万邮政大军覆盖面广、遍布城乡的特点,和民政部门掌握民生政策、贴近困难群众的优势,拓展政府在城乡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的基本社会服务网络,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

二、合作原则(一)优势互补。

充分发挥民政、邮政各自优势,相互补充、相互提升、共同发展。

(二)因地制宜。

各地民政部门与邮政部门在民政部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指导下,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灵活落实任务。

(三)鼓励创新。

鼓励各地民政部门与邮政部门在推进战略合作的过程中,创新合作方式,拓展合作内容。

三、合作内容(一)加强慈善超市建设。

通过双方协商、民政部门授权,选择优质的邮政便民服务站成为慈善超市加盟店,并拓展以下功能:1.困难群众购物优惠。

民政部门利用社会救助信息系统提供基础信息,邮政部门灵活调整销售控制系统,实现城乡低保群众、五保群众在店中购物享受一定额度的优惠。

2.发放民政系统民生资金。

民政邮政合作方案

民政邮政合作方案

民政邮政合作方案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对老年人的照顾和服务需求也越来越多。

同时,邮政企业在传统邮件服务的衰落中,积极转型开展新业务。

为了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同时推进邮政企业的发展,民政部门和邮政企业可以开展合作。

合作内容•建立老年人服务中心邮政企业可以在邮局等场所建立老年人服务中心,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如邮政、快递、代购等一站式服务。

同时,服务中心也可与民政部门合作,为老年人提供社区养老、日间照料等服务。

•联合推出专门产品邮政企业和民政部门可以联合推出面向老年人的专门产品,如老年人优惠门票、邮寄服务等,为老年人提供实际便利和优惠。

•配送救灾物资邮政企业可以作为救援物资配送的主力,为灾区老年人提供救援物资的配送服务。

同时,民政部门也可以通过邮局等邮政企业的场所和渠道,发布救援信息,增加救灾效率。

•共建社区送餐服务老年人送餐服务是目前社会关注的一个难点。

邮政企业可以与民政部门合作,共建社区送餐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优质、健康、温暖的餐饮服务。

•共同推进信息化服务邮政企业是信息化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之一,与民政部门合作,可以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信息服务,包括民政信息查询、老年人资讯服务等。

合作模式建立民政邮政合作机制,共同制定合作方案,明确合作责任、工作任务和实施计划。

根据合作内容,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模式:•直接对接合作:民政部门与邮政企业直接对接,确定具体的合作内容和执行方案。

•政企合资:民政部门和邮政企业通过合资的方式,建立相应的合作机构,共同开展老年人服务以及其他相关业务。

•应收分成合作模式:邮政企业在老年人服务中心等场所提供一站式服务,民政部门提供相关业务,双方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进行分成。

总结民政邮政合作有利于提升老年人服务水平,促进民政和邮政企业共同发展。

在合作中,双方应明确分工,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合作的模式可以灵活选择,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最佳方式。

民政邮政合作协议书范本

民政邮政合作协议书范本

合作协议书甲方:××市民政局乙方:××邮政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邮政服务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合作内容1.1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邮件寄递、包裹寄递、邮政汇兑、邮票销售、快递服务等邮政服务。

1.2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提供优质、高效的邮政服务,确保邮政服务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二、服务范围2.1 本合作协议的服务范围为甲方所辖区域。

2.2 乙方在甲方所辖区域内设立邮政服务网点,提供邮政服务。

三、服务质量和标准3.1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标准,提供邮政服务。

3.2 乙方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服务质量。

四、服务费用4.1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范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4.2 服务费用的具体标准和支付方式,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五、合作期限5.1 本合作协议的有效期为____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2 双方应当在合作期限届满前,协商确定是否续签合作协议。

六、违约责任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作协议的约定,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者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6.2 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邮政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7.1 对于本合作协议的解释或者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8.1 本合作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2 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盖章):××市民政局乙方(盖章):××邮政分公司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上仅为民政邮政合作协议书的范本,具体内容需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民政邮政合作协议模板

民政邮政合作协议模板

甲方: [甲方全称]乙方: [乙方全称]鉴于甲方作为负责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的政府机构,乙方作为专业邮政服务提供商,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合作目的1. 共同推进社会事务管理与邮政服务的融合发展,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2. 促进邮政服务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应用,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和谐稳定。

3. 实现资源共享,提升邮政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二、合作内容1. 信息共享与数据交换:- 双方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民政数据与邮政数据的互联互通。

- 甲方提供民政相关数据,乙方负责数据安全及保密。

2. 邮政服务进社区:- 乙方在社区内设立邮政服务点,提供代收代投、包裹寄递、便民缴费等服务。

- 甲方协助乙方在社区开展宣传推广活动,提高邮政服务知晓率。

3. 政务服务合作:- 乙方协助甲方开展民政业务办理,提供邮政速递服务,实现政务事项“一网通办”。

- 双方共同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4. 农村电商合作:- 乙方支持农村电商发展,提供物流配送、仓储管理等服务。

- 甲方协助乙方在农村地区开展电商培训,提升农村电商发展水平。

5. 公益慈善合作:- 双方共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邮政服务。

- 乙方提供物资运输、寄递等支持,助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

三、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 ] 年,期满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续签。

四、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义务:- 提供民政相关数据,确保数据准确、完整。

- 协助乙方开展邮政服务宣传推广活动。

- 为乙方提供政策支持,协助解决邮政服务中遇到的问题。

2. 乙方权利义务:- 提供优质的邮政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 保障数据安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 积极参与民政工作,为民政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五、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邮政战略合作协议范本

邮政战略合作协议范本

邮政战略合作协议范本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双方共同发展、实现互利共赢的目标,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目标1. 甲方致力于提供优质的邮政服务,提升品牌形象,扩大市场份额。

2. 乙方致力于优化业务流程,提高运营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

3. 双方通过战略合作,共同推进邮政业务的创新与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二、合作内容1. 甲方为乙方提供稳定的邮政服务支持,包括但不限于邮件寄递、包裹寄递、物流配送等。

2. 乙方为甲方提供便捷的邮政服务接入,包括但不限于在乙方营业网点设置甲方邮筒、快递自提点等。

3. 双方共同开展邮政业务宣传和市场推广活动,扩大邮政服务的影响力。

4. 双方在业务、技术、信息等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共同研究和开发新的邮政服务产品。

三、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合作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续约,应签订书面续约协议。

四、合作条件1. 甲方应具备合法的邮政业务经营资质,具备提供邮政服务的实力和能力。

2. 乙方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具备与甲方开展合作的基本条件。

3. 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邮政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合作协议的约定。

五、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合作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双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作协议的约定,妥善处理与合作有关的争议。

六、其他约定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合作协议应根据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修改。

)。

中国邮政项目合作合同范本

中国邮政项目合作合同范本

中国邮政项目合作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__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即中国邮政集团公司):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求邮寄、快递、物流等服务,乙方愿意根据以下条款和条件提供相应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邮件收寄、快递服务、包裹投递、货物运输等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以甲方的书面指示为准。

二、服务标准和要求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对外公布的服务标准。

对于特殊要求的服务,双方应另行商定服务标准并在本合同中予以明确。

三、价格和支付方式1. 服务费用根据乙方公布的价格体系及双方约定的折扣率确定。

2. 甲方应在服务完成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3. 支付方式可以是银行转账、在线支付等,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四、责任与义务1. 甲方应提供准确的邮寄地址和完整的货物信息。

2. 乙方负责按时收件并确保邮件安全、及时送达。

3.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邮件延误或丢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 若因甲方提供的信息不准确导致的问题,甲方应自行承担责任。

五、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具体违约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七、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政邮政合作方案

民政邮政合作方案

民政邮政合作方案背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对于公共服务需求的增加和多元化,提升了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的要求也日益提高。

在这个背景下,民政与邮政的合作成为了一种新增的公共服务模式。

合作范围民政与邮政可以在以下领域展开合作:1.福利救助领域。

民政部门可以通过邮政网点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基本生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服务。

2.婚姻登记领域。

邮政网点可以作为婚姻登记窗口,为民政部门提供婚姻登记服务。

3.社会组织管理领域。

邮政网点可以为民政部门提供组织奖状、帮扶卡等的印刷、快递服务。

4.养老服务领域。

邮政网点可以为民政部门提供“养老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等服务。

合作机制在具体的合作中,民政部门和邮政网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

双方还可以通过渠道联合推出优惠政策,以及相互宣传。

(需要协调好双方职权,权限边界,流程同步等)同时,采取信息化手段进行对接和合作,借助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可以较好地完成“一网通办”的理念。

这种信息共享和数据互通,可以极大的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办事时间和群众的诉求。

另外,建议在合作初期成立联席机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运行情况,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

未来展望随着社会进步,公共服务的需要与门槛越来越高,推行民政邮政合作必将成为未来的发展方向。

这种合作具有普惠性和共享性,既能够方便老百姓办事,也可以大幅降低社会服务的成本。

未来,我们应该继续推进政务服务的信息化与现代化,建立相应的优惠政策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使民政和邮政合作这一模式在广泛推开的基础上更为成熟和完善。

民政邮政合作协议书范本(3篇)

民政邮政合作协议书范本(3篇)

第1篇甲方:(民政部门名称)乙方:(邮政企业名称)鉴于:甲方作为负责社会事务管理、基层政权建设、社区服务、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工作的政府部门,乙方作为提供邮政服务、快递服务、物流服务等业务的企业,双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宗旨1. 本着“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宗旨,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共同推动民政事业和邮政事业的发展。

2. 通过合作,提高民政服务质量和效率,拓宽邮政服务领域,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双方业务增长。

二、合作内容1. 民政信息传递服务:- 甲方将民政相关通知、公告、文件等通过乙方邮政网络进行传递,确保信息及时、准确送达。

- 乙方提供专用邮政信封、封条等专用用品,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信息传递服务。

2. 民政业务代理服务:- 乙方在邮政网点设立民政业务代理点,为群众提供民政业务咨询、办理服务。

- 甲方将民政业务代理范围、服务流程等向乙方提供,并协助乙方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3. 民政项目合作:- 双方共同参与民政项目的策划、实施和评估,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提高项目实施效果。

- 甲方提供民政项目相关信息,乙方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邮政服务支持。

4. 民政救助服务:- 乙方利用邮政网络为民政救助对象提供包裹寄递、汇款等服务,确保救助物资及时送达。

- 甲方协助乙方了解救助对象需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民政宣传教育:- 双方共同开展民政政策法规、社会救助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民政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 乙方利用邮政网络资源,扩大民政宣传覆盖面。

三、合作方式1. 资源整合:- 甲方提供民政信息资源、业务资源等,乙方提供邮政网络资源、服务网点资源等。

- 双方根据合作内容,共同整合资源,实现优势互补。

2. 业务对接:- 甲方与乙方指定专人负责业务对接,确保合作事项顺利实施。

- 双方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沟通合作进展,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

邮政等公司合同范本

邮政等公司合同范本

邮政等公司合同范本甲方(邮政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合作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内容1.1 甲方同意在乙方经营区域内提供邮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信件、包裹的收寄、投递等业务。

1.2 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人员支持,确保甲方邮政服务的正常运行。

二、合作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如双方同意续约,应签订书面续约协议。

三、费用及支付3.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场地租赁费、设施使用费等合作费用,具体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2 甲方应于每月_______日前将当月合作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应支付逾期金额_______%的滞纳金。

四、权利与义务4.1 甲方应保证邮政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遵守国家邮政管理的相关规定。

4.2 乙方应保证提供场地、设施的安全、完好,并协助甲方处理与合作业务相关的纠纷。

4.3 双方应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五、违约责任5.1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5.2 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合作过程中的纠纷,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6.1 双方同意,合同的变更、解除应书面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6.2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自动终止。

七、其他约定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邮政合作协议书范本

邮政合作协议书范本

邮政合作协议书范本甲方(邮政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邮政服务需求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专业从事邮政服务的企业,乙方需要邮政服务以满足其业务需求,双方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邮政服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 甲方同意根据乙方的需求,提供以下邮政服务:(1) 国内邮件寄递服务;(2) 国际邮件寄递服务;(3) 快递包裹服务;(4) 其他邮政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由双方另行约定)。

1.2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邮政服务符合国家邮政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第二条服务费用2.1 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费用标准支付给甲方相应的服务费用。

2.2 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以及支付条件等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三条服务期限3.1 本协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期为____年。

3.2 如双方同意续签,应在本协议期满前____天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续签事宜。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4.1 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4.2 甲方应确保所提供的邮政服务安全、准时、高效,并在服务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5.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提供邮政服务。

5.2 乙方应按时支付服务费用,并保证所寄递的物品符合国家邮政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院邮政战略合作协议模板

法院邮政战略合作协议模板

协议编号:_______甲方(法院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邮政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国家审判机关,乙方为提供邮政服务的企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就法院送达工作及相关业务开展合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目的1. 提高法院送达效率,实现法律文书送达的集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

2. 优化司法服务,提升当事人诉讼体验。

3. 促进邮政业务拓展,实现邮政服务与司法工作的深度融合。

二、合作内容1.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文书送达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法律文书的投递、送达;(2)送达回证的收集、整理;(3)送达情况的反馈。

2.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支持:(1)提供相关法律法规、送达规则等政策文件;(2)协助乙方开展送达业务培训;(3)支持乙方在法院区域内设立邮政服务点。

三、合作方式1. 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制定合理的送达方案,确保送达工作的及时、准确、安全。

3. 甲方提供送达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配合乙方开展送达工作。

四、权利与义务1. 甲方权利:(1)对乙方送达工作的质量进行监督;(2)要求乙方及时反馈送达情况;(3)对乙方违反协议约定,造成不良后果的,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2. 甲方义务:(1)提供送达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2)配合乙方开展送达业务培训;(3)支持乙方在法院区域内设立邮政服务点。

3. 乙方权利:(1)按照协议约定,收取相关费用;(2)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保密;(3)对送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权向甲方提出建议。

4. 乙方义务:(1)按照协议约定,完成法律文书送达工作;(2)保证送达工作的及时、准确、安全;(3)对送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甲方反馈。

五、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邮政融合发展协议书模板

邮政融合发展协议书模板

邮政融合发展协议书模板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依法成立的邮政企业,乙方为具有相应资质的物流、电子商务、信息通信等相关领域的企业或机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邮政业务与乙方业务融合发展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目的甲乙双方同意通过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推动邮政业务与乙方业务的融合发展,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第二条合作范围1. 甲方同意在乙方业务范围内提供邮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邮件寄递、包裹运输、邮政金融服务等。

2. 乙方同意在甲方业务范围内提供支持,包括但不限于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平台接入、信息技术支持等。

第三条合作方式1. 甲乙双方应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和市场需求,协商确定具体的合作方式和操作流程。

2. 双方应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条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否则协议期满后自动续期____年。

第五条权利与义务1.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邮政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支持服务符合甲方业务需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 双方应遵守诚信原则,不得泄露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费用及结算1. 双方应根据合作内容和市场行情,协商确定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

2. 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费用结算,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违约责任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违约责任的具体内容和赔偿范围,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第八条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和终止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和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

2. 一方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可终止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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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善促民生”战略合作协议样本
Signing an agreement can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and avoid many unnecessary disputes
( 协议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05129
民政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善促民生”
战略合作协议样本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支持发展慈善
事业”、“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的重要决策,充分
整合民政、邮政各自优势,以慈善超市为平台,增加民政公共服务
供给,拓展邮政集团业务范围,共同助力民生事业发展,为实现伟
大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民政部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决定开展“邮
善促民生”战略合作,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战略目标
(一)创新民政慈善超市建设。

按照《民政部关于加强和创新慈善
超市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坚持社会化和可持续的思路,依托
邮政物流体系和便民服务体系,以授权邮政便民服务站成为慈善超
市加盟店为主要合作形式,力争慈善超市覆盖更大范围,服务能力
显著提升。

(二)丰富邮政民生服务功能。

以邮政服务项目与服务平台为基础,以邮政便民服务站和慈善超市为端口,融合民政业务12大特色服务项目,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方便、更加完善、更加贴心的服务。

(三)完善政府基本社会服务。

综合邮政系统5.2万邮政局所、22.2万个邮政便民服务站及百万邮政大军覆盖面广、遍布城乡的特点,和民政部门掌握民生政策、贴近困难群众的优势,拓展政府在城乡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的基本社会服务网络,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

二、合作原则
(一)优势互补。

充分发挥民政、邮政各自优势,相互补充、相互提升、共同发展。

(二)因地制宜。

各地民政部门与邮政部门在民政部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指导下,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灵活落实任务。

(三)鼓励创新。

鼓励各地民政部门与邮政部门在推进战略合作的过程中,创新合作方式,拓展合作内容。

三、合作内容
(一)加强慈善超市建设。

通过双方协商、民政部门授权,选择优质的邮政便民服务站成为慈善超市加盟店,并拓展以下功能:
1.困难群众购物优惠。

民政部门利用社会救助信息系统提供基础信息,邮政部门灵活调整销售控制系统,实现城乡低保群众、五保群众在店中购物享受一定额度的优惠。

2.发放民政系统民生资金。

有条件的慈善超市加盟店可以通过邮政“助农取款”设备,向符合条件的群众发放民政领域的多种民生资金。

3.代发基本生活物资。

接受民政部门委托,在元旦、春节、冬令春荒等特定时期,向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物资领取、兑换、凭卡(券)购买等服务。

4.捐赠物品折价代销。

接受民政部门委托,参考民政部《捐赠纺织品折价参考目录(试行)》等标准,对安全、卫生、可再穿着的捐赠衣物或再生加工产品进行售卖。

5.代销福利彩票。

对符合条件的慈善超市加盟店,民政部门支持其开办代销福利彩票业务,并由邮政金融提供代售资金的归集与结算服务。

6.开展慈善信息发布。

利用店内海报栏、宣传单(册)等,提供慈善组织和慈善项目的基本情况,方便群众查询。

7.设立经常性社会捐助点。

对符合条件的慈善超市加盟店,由民政部门设立经常性社会捐助点,开展日常捐赠受理。

(二)拓展其他民政服务。

1.做好群众急难信息报送。

邮政部门充分利用邮递员走村串户、熟悉情况的优势,及时了解困难群众的急难需求,并报送给民政部门。

2.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提供支持。

继续落实义务兵从部队寄发平信免费邮递政策。

带头履行好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任务,保证地方人民政府下达给邮政企业的安置任务全面落实。

围绕双拥重大纪念活动,与民政部门共同开发邮票、纪念邮资封(片)等双拥主题系列邮品。

3.助力做好救灾工作。

协商制定民政邮政救灾应急联动预案,自然灾害发生后,邮政部门充分发挥自身物流优势,协助民政部门运送
救灾应急物资,民政部门支付邮政企业的基本运输成本。

邮政部门对救灾捐款的汇寄提供免费服务,并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物资清单和寄送地址,对寄往灾区用于救灾的捐赠物资开辟绿色通道,在按规定执行物品验视制度的情况下,酌情减免包装费、邮费、运输服务费等。

4.开展减灾宣传和灾情报送。

鼓励邮政网点配合民政部门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

在邮政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民政部门可将邮政投递员纳入灾害信息员培训范围,帮助民政部门开展灾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告。

5.丰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

民政部门、邮政部门在开展慈善超市建设和邮政便民服务站建设时,可充分利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整合社区现有资源,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合作机制
(一)试点推进。

民政部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在2014--2015年,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选择意愿强、基础好、条件成熟的地区合作开展试点,并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

“十三五”期间,争取在全国范围
内推开。

(二)邮政推荐。

邮政企业负责将有正规经营资质,经营商文化素质高、口碑佳、态度好且店面环境适宜开展慈善超市业务的邮政便民服务站,推荐作为当地慈善超市的加盟店。

(三)民政授牌。

民政部门选择符合条件的邮政便民服务站授予“慈善超市”牌匾,赋予其代发民生资金、代发救助物资、开展彩票代销、募集款物等功能。

(四)共同支持。

邮政企业发挥信息化水平高、物流网络发达、培训机制完善等优势,对作为慈善超市加盟店的邮政便民服务站进行技术支持;民政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对合作进行资金支持,民政部成立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小组负责推动工作实施。

(五)共同监管。

民政部门和邮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慈善超市加盟店的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每年对慈善超市加盟店的业务量、业务种类、店面条件、人员素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等进行审核,重点对涉及民政业务的台账进行审核。

对于发
生性质严重的负面新闻事件、蓄意破坏民政或邮政形象、弄虚作假、严重不合作等行为的,由民政部门、邮政部门进行审核后予以淘汰。

构成违法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双方承诺
(一)双方及所属部门有义务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对方业务秘密以及非公开信息等,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双方及时协商调整,最大限度减少给双方带来负面影响及损失。

(二)双方同意未尽事宜可随时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具有与正本同等的效力。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签字页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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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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