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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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有

关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化工毒物管理

【发文字号】渝商委发[2006]68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6.06.14

【实施日期】2006.06.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

(渝商委发〔2006〕68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商贸流通主管部门、经开区产业发展局、高新区经济局:按照《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转发<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的通知》(渝商委函[2006]14号)要求,各区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正组织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备案)工作。针对各地反映的问题,现就进一步规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备案)应提交材料和有关报表文书格式,按本通知附件《办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和备案证明须提交的材料》、《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经营许可(备案)证办理情况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

年度报告表(2006年度)汇总表》执行。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请及时反馈我委。

二、对辖区内经营第一、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请各区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一并进行动员部署,指导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市商委申请办理。

三、目前国家安监总局正在印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两种证书,估计在本月底才能到我市,因此原计划发证时间往后顺延。具体时间待两种证书收到后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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