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的宣传与实施
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诞生记
档案春秋︱婚姻自己当家: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诞生记1950年5月,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法律《婚姻法》颁布实施。
当时,参与起草这部《婚姻法》的都有哪些人?在起草这部法律的过程中,发生过什么故事吗?两封来信2001年8月24日《人民日报》(海外版)第7版刊登了一封读者来信,称是毛泽东指定王明起草《婚姻法》的。
而两个月后,《人民日报》(海外版)又刊登了一封读者来信,对上一封来信提出了异议。
来信内容如下:《人民日报》海外版总编同志:您好!今年8月25日我阅读了你报“2001年8月24日”发表的《毛泽东指定王明起草婚姻法》一文,我认为文中有一部分是事实,但关于毛泽东指定王明起草《婚姻法》部分不是事实。
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我作为原中央妇委委员、当时参与起草工作的成员之一,有责任将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起草过程作出说明,以还历史本来面目。
对于起草第一部《婚姻法》,虽然已过去50多年了,但这部法律的诞生过程,却仍深深留在我的记忆里。
大约是在1948年秋冬,刘少奇同志在河北平山县西柏坡村,和在该村的中共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的委员们谈话,布置起草《婚姻法》的工作,为新中国成立后颁布法律做准备。
当时,中央妇委副书记邓颖超同志和大部分妇委委员刚刚从农村开展土地改革回来,深切了解农村青年男女迫切要求婚姻自由的愿望。
党中央的想法与群众的愿望正相吻合,中央妇委的同志很乐意地接受了这项任务。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中央妇委拟定出了《婚姻法》初稿。
大约1949年3月初稿即从西柏坡带进了新解放的北平。
建国后,邓颖超同志把初稿送交党中央。
经过中央书记处讨论修改后,由党中央转送中央人民政府。
第一部《婚姻法》的起草过程就是这样。
当时王明是政务院法制委员会主任,他看过这个稿子是事实,但没有参与起草,也没有参与讨论,送中央政府之前,有没有提意见,我不了解,但决不是他起草的。
两封来信,对共和国第一部《婚姻法》的起草过程,是截然不同的两种说法。
仅就两篇文章来看,罗琼是亲自参与者,应该说更可信一些。
第一部婚姻法
一.第一部婚姻法是什么时候颁布的?
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婚姻法,自1950年5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新中国《婚姻法》的先声——歌剧《小二黑结婚》
新中国《婚姻法》的先声——歌剧《小二黑结婚》作者:张小芳来源:《党史文苑·纪实版》 2014年第10期张小芳1950年,月J日,新中国成立才半年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法律《婚姻法》就颁布实施了这部《婚姻法/主张男女婚姻恋爱自由离婚自由,从根本上否定了封建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伦理虽然新中国成立了,秉持婚姻自由理念的《婚姻法/也颁布了,但封建落后的婚姻理念不会随着一部《婚姻法/的颁布实施而立刻销声匿迹笼罩在男权社会阴影下的中国妇女,因为没有婚姻自由,长期生活在痛苦的深渊中随着新政权的建立,中国社会又出现了一些新司题,有些地方在土改中干涉婚姻自由,有的命令寡妇一定要嫁给贫雇农光棍,有的甚至把地主富农出身的妇女当成胜利果实分配在这种背景下,1953年1月,中央戏剧学院歌剧系把赵树理的小说《小二黑结婚》改编成同名五场歌剧,并在北京实验剧场上演剧本由田川杨兰春执笔,马可乔谷贺飞张佩衡作曲这部歌剧讲述的是抗日战争时期在山西省东南部抗日民主根据地村民兵队长小二黑与本村的小芹相爱的故事封建迷信的二黑父亲二孙明与小芹母亲三仙姑用各种办法阻挠他们的结婚,地痞金旺又进行煽动与挑暄但二黑与小芹并没有被封建势力的诬蔑陷害吓倒,而是坚决地反抗,终于取得胜利小二黑小芹他们作为新社会移风易俗的楷模被大众接纳。
歌剧《小二黑结婚》成为宣传新中国婚姻法的一本生动的教科书生活中的悲剧.舞台上的喜剧赵树理出身于山西沁水县尉迟村一个贫农家庭,被称为山药蛋派”的开山鼻祖所谓山药蛋派”,是人们对由一批山西土生土长的作家组成作家队伍的戏称这些作家的文字充满乡土气息,描写对象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故事内容多反映老百姓和小人物的生活1942年毛泽东发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号召广大文艺工作者要深人生活,为广大的工农兵服务赵树理响应毛泽东号召,卷起铺盖来到辽县(今山西左权县)农村,深人生活,收集素材,希望能写出一部反映新时代农村生活的作品在辽县期间当地发生了一起人命案民兵队长岳冬至上吊自杀了,其家人要求查明真相严惩凶手公安局一调查,案子很快水落石出岳冬至果然是被他人谋杀的,起因是岳冬至与村妇女主任任智英有不同寻常的男女关系任智英是村里一枝花,人才长得好,身高不赖,眼腈不小,大粗辫子一直垂到腰”,招人待见但岳冬至的父母给他收养了一个童养媳,任智英也被父母做主许配他人,这样一来,他们都变成了有妇之夫和有夫之妇可是随着工作中的接触增多,二人擦出了爱情的火花,但依当时的公序良俗,他们二人有违礼制”,大逆不道村里其他3个村干部借口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不调戏妇女”的要求,指责岳冬至耍流氓,岳冬至当然不服气,争执中动起了手.3个村干部失手踢死了岳冬至,后来又伪造了岳冬至上吊自杀的现场当时山西省左权县政府判决书为史虎山踢死岳冬至,因其尚未成年,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公权五年。
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诞生始末
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诞生始末作者:暂无来源:《检察风云》 2011年第1期文/1可立波201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征求意见稿,涉及近年的婚姻热门话题——房产、孩子、外遇等,唤起了人们对婚姻法的关注。
实际上,在新中国成立伊始,婚姻法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和讨论的热点话题,也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当然不同时期关注的侧重点有所不同。
邓颖超等领导制定新中国婚姻法1949年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共同纲领》和《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这两部法律实际构成了组织建立新中国的临时宪法。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作为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受到了广大妇女同胞的欢迎。
1948年5月,中央妇委向中央建议召开—次解放区妇女工作会议,得到批准。
1948年9月2C日至10月6日,中共中央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解放区妇女工作会议,华北、山东、晋绥、陕甘宁、华中等各解放区妇联领导干部、各解放区中央局妇委会委员,区党委民运部部长等参加会议。
中央妇委代理书记邓颖超(中央妇委书记蔡畅正在东北解放区工作)主持会议,中共中央领导叭朱德、刘少奇、周恩来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邓颖超代表中央妇委作工作报告。
关于婚姻问题,邓颖超强调两点:其一,婚姻制度是和社会制度、经济制度密切联系的;其二,干部婚姻问题是社会婚姻问题的一部分,同样应实行婚姻自由政策。
只要合乎法律手续,不要随便干涉人家的婚姻。
会议期间,刘少奇专门召见了邓颖超等中央妇委的同志,把起草新中国婚姻法草案的任务交给了中央妇委。
刘少奇还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交给邓颖超作为参考。
这本小册子是1931年由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主席毛泽东签发实施的,体现了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
刘少奇说:“你们还要深入调查研究解放区的婚姻状况,总结解放区这些年来执行婚姻条例的经验教训,反复讨论,再动手起草。
”邓颖超兴奋地说:“太好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读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读2019一、立法沿革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
全文共分为8章,包括原则、结婚、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子女间的关系、离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离婚后的财产和生活及附则,共27条。
1950年《婚姻法》体现的是新生的人民政权运用法律手段对婚姻家庭关系进行整合和规范、破除旧式婚姻制度、建立并推行新型婚姻家庭关系的制度安排。
为了发展新中国各项事业,特别是打碎一切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枷锁,必须要建立一个崭新的、合乎新社会发展的婚姻制度,尤其是把妇女从旧婚姻制度这条锁链下解放出来。
为此,1950年《婚姻法》开宗明义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
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的婚姻制度”,“禁止重婚、纳妾。
禁止童养媳。
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
禁止任何人借婚姻关系问题索取财物”。
这既表明了党和政府废除旧式封建婚姻制度的严正立场和坚定态度,也体现了新制度下的婚姻家庭观念。
与此同时,党和政府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和贯彻《婚姻法》的运动,旨在加速旧式婚姻制度的衰亡和进一步确立适合社会主义制度需要的新型婚姻家庭关系。
但是1950年《婚姻法》内容以调整婚姻关系为主,同时涉及家庭关系方面的各种重要问题。
当时《婚姻法》立法的重点在于废旧立新,即废除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建立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很多问题都规定得比较简略,内容过于原则,不够具体,条文较少。
而新时期非常需要修改1950年的婚姻法,需要根据当时面临的新的情况和问题来制订第二部婚姻法,并通过第二部婚姻法的宣传教育与贯彻执行工作,使我们在文革中遭到破坏的婚姻家庭法制重新回到健康发展的轨道上来。
上述是1980年婚姻法立法的历史背景。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原婚姻法自新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第一部婚姻法
第一部婚姻法第一部婚姻法婚姻是人类社会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对于促进家庭稳定、保障婚姻关系和子女合法权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婚姻的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婚姻法》,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多次修订和完善。
本文将从历史背景、法律精神、婚姻登记以及离婚等方面探讨我国《婚姻法》的主要内容和意义。
一、历史背景在我国,婚姻制度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历程。
古代社会的婚姻制度多为封建式的安排,妇女地位低下,婚姻自由受到限制。
直到20世纪,特别是新中国建立以后,我国开始逐步改革婚姻制度。
1980年,我国第一部《婚姻法》诞生,标志着我国婚姻制度改革的开始。
二、法律精神《婚姻法》的制定和修订,秉持着维护家庭稳定、保护妇女和儿童权益的原则。
婚姻法的核心精神是平等自由、互敬互爱、协议离婚,旨在促进夫妻之间的平等关系,构建和谐的婚姻家庭。
三、婚姻登记《婚姻法》规定了婚姻登记的程序和要求。
男女双方应年满22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愿结婚。
婚姻登记是婚姻关系成立的法定程序,必须由民政部门予以登记确认。
四、离婚离婚是《婚姻法》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
在婚姻关系破裂时,夫妻双方可以自愿协议离婚,经人民法院确认即为离婚。
除协议离婚外,还有被动离婚的情况,如重婚、犯罪以及家庭暴力等。
在这些情况下,被害方有权要求离婚。
总结《婚姻法》的实施为我国社会提供了一系列法律保障,使得婚姻关系更加平等和健康发展。
它的出台不仅保障了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还为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国在不断完善《婚姻法》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婚姻制度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婚姻家庭的法律意识,倡导尊重和关爱,构建和谐社会。
我国婚姻法走过的历程
我国婚姻法走过的历程一、婚姻法的初步制定与实施(1950-1980)1.1 婚姻法的初步制定(1950-1953)•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婚姻法开始被重视。
•1950年6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草案(试行)》。
•该草案规定了禁止包办婚姻、废除封建礼俗、男女平等等内容。
1.2 婚姻法的实施与调整(1954-1980)•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婚姻法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的浪潮兴起,婚姻法也面临了新的挑战和变革。
二、婚姻法的改革与完善(1980-2000)2.1 婚姻法修订的背景与目的(1980-1983)•1980年,中共中央决定对婚姻法进行修订,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修订的目的是解决实际问题,保障婚姻自由、平等、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
2.2 婚姻法修订的主要内容与争议(1984-2000)•198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订案。
•修订后的婚姻法进一步明确了禁止包办婚姻、废除封建礼俗、男女平等等原则。
•修订过程中,也引发了一些争议,如离婚制度的限制、婚姻自由与家庭责任的平衡等。
2.3 婚姻法的实施与效果(1980-2000)•婚姻法的修订和实施,为我国婚姻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婚姻法的实施,促进了婚姻自由、平等和幸福的实现。
•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如离婚率上升、家庭关系紧张等。
三、婚姻法的现状与未来发展(2000至今)3.1 婚姻法的现状与问题(2000-现在)•当前,我国婚姻法已经成为维护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的重要法律。
•但婚姻法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离婚率上升、家庭暴力等。
3.2 婚姻法的未来发展方向(2021-未来)•未来,我国婚姻法的发展方向应该是进一步保障婚姻自由、平等和幸福。
•需要加强婚姻法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对婚姻法的认知和遵守程度。
共和国第一部《婚姻法》诞生纪事
称中央妇委 )从此成了妇女解放运动决策层的 ,
一
名成员 。自14 年 中国妇女 “ 99 一大” 开始 , 她
就在全国妇联工作, 并担任熏要职务 , 直至18 99 年以7 岁高龄离休 。 8 罗琼的秘书告诉我 , 罗琼大
13 年 1 91 2月 1日,《 中华苏 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 》颁布 结婚证
维普资讯 http://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法律 《 新 婚姻法 》 颁布实施。 对于刚刚崛起干战火之中的新中国来说 .清理废墟 .荡涤尘埃 .百业待举。有 多少天 下大事 . 有多少棘手的难题 . 等待着人民政府去解 决、 去处理。她何以能在那么短的时间 内.拿出那么一部关系到五万万中国人民婚姻家庭生活的法律? 当时.起草这部 《 婚姻法》的都是些什么人?在起草这部法律 的过程中,发生过什么
故事17  ̄ 5 -
小 时一 气呵 成 .形 成 了 2 0 0牢 的初稿 .显 示 了 30
■
毛
两 封 来 信
2 0 年 8 2 1《 民 I撤 》 ( 0 1 月 4I 人 1 海外版 ) 笫7版刊髓
了一封 滨荷来信 . 称是毛 泽东指定 王口起 草《 月 蟠娴 法》 . 的 县体 l窬如下: 内 新 中 国成 立后 。 毛 泽 东 团 结 一 切 可 以 团结
研究 室 , 中共中央、 文献研究室审定后批复 :罗琼同志的 文帝属实。
难 忘 西 柏 坡
当年婚姻法7 人起草小组其他6 位大姐邓颖超 、 帅盂奇、 康克清、 杨之华、 李培之、 王汝琪都已经去世, 唯有罗琼大
姐还健在 。
在河北平 山县西拍坡村 ,和在该村的中共 中央 妇 女 运动委 员会 的委 员们谈 话 ,布置起 草婚 姻 法的工作 ,为建国后颁布法律做准备。当时,中 央妇委副书记邓颖超 同志和大部分妇委委 员刚 刚从 农村 开展 土地 改革 回来 ,深 切 了解农村 青 年 男女迫切 要 求婚姻 自由的 愿望 。 党 中央 的想 法与群众的愿望正相吻合 ,中央妇委的同志很 乐意地接 受 了这项任 务 。 经过 几个 月的努 力 , 中央妇委 拟 定 出了婚 姻法初稿。大约 14 年3 99 月初稿即从西柏坡带进 了新解放的北平。建国后,邓颖超同志把初稿送 交党 中央。经过 中央书记 处讨论修改后 ,由党 中
中国婚姻法发展历程
中国婚姻法发展历程婚姻法是指规范婚姻关系的法律法规。
在中国,婚姻法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从最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制定到现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订案》,经历了多次的修订,以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需求。
本文将以时间顺序为基础,回顾中国婚姻法的发展历程。
一、1950年代-1970年代:平等为基础的初步尝试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推动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1950年代制定了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该法律保障了男女平等的婚姻权利,废除了以男性为中心的封建婚姻制度,承认了民主婚姻自由和离婚权。
此外,该法还禁止包办婚姻和封建礼俗,提倡平等、民主、科学、卫生的婚姻制度。
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推进和文化大革命的兴起,中国的婚姻法实施出现了一些问题。
婚姻失去了个人意愿和自由选择的成分,大量的干部婚姻由组织安排,导致很多不幸福的婚姻关系。
二、1980年代-1990年代:激进改革与逐渐平衡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开放以后,中国逐渐恢复了婚姻自由,推行了一系列的婚姻制度改革。
1980年代,中国重新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该法进一步强调了婚姻的平等、自愿和离婚自由原则。
与此同时,也进行了一系列保护妇女权益的立法,如《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在婚姻中应当平等相待,男女在家庭内拥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1990年代,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婚姻法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这一时期出台的法律修订案,对婚前财产、婚姻继承和家庭暴力等问题进行了规范和规定,更进一步保障了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此外,法律还提供了更多离婚机会和途径,允许夫妻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离婚,并保证婚姻解除后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21世纪以来:维护家庭稳定与关注个人发展21世纪以来,中国的婚姻法进一步偏重于维护家庭的稳定和关注个人的发展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订案》于2001年颁布,并在以后的十几年里进行了多次的修订。
这些修改主要关注的是婚姻财产、离婚程序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
婚姻法论文:新中国成立以来婚姻立法的变迁
婚姻法论文:新中国成立以来婚姻立法的变迁摘要从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至今,随着我国社会发展的进程,婚姻立法先后经历了三个重要的发展阶段。
而每一个阶段的变革,又对我国婚姻立法理念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本文通过对新中国成立后制定与修正的婚姻法的梳理,理清婚姻法律发展的脉络,了解社会变迁与婚姻立法发展的深刻关系。
关键词婚姻法变迁新情况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和。
婚姻法的发展与一个时期社会发展的状况密切联系在一起。
在新中国成立的六十年间,中国的婚姻家庭经历了几次深刻的变化,从1950年《婚姻法》的诞生,到1980年《婚姻法》的转型,再到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的修订,每一次变化都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
国家对婚姻立法采取的态度也随之发生变化。
可以说,六十年间,我们不仅完成了婚姻法的制度构建,而且实现了理论创新,完善了我国婚姻家庭立法,促进了社会主义的法治建设。
一、婚姻立法的发展(一)1950年《婚姻法》的实施与意义1950年5月1日开始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婚姻法》,是在与婚姻家庭领域那些旧传统和旧观念作斗争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
在建国初期,中国社会的主要任务是实现新民主主义的目标,恢复发展社会经济,稳定人民生活。
而发展婚姻法等民事法律制度,废除封建婚姻家庭关系就成了最迫切需要做的事情之一。
所以说,这部《婚姻法》也是为了适应全国解放后,改革婚姻家庭制度的实际需要制定出来的。
正如后来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起草经过和起草理由的报告》中说的那样:“作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社会组成部分的旧婚姻制度,不但成了家庭婚姻痛苦的一种根源,而且成了社会生活的一条锁链;它不但把占人口半数的绝大多数的妇女投入生活的深渊,而且也使大多数男子遭受无穷的痛苦。
”“随着全部社会制度的根本改革,必须把男男女女尤其是妇女从旧婚姻制度这条锁链上解放出来,并建立一个崭新的合乎新社会发展的婚姻制度。
为什么说《婚姻法》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
为什么说《婚姻法》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 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950 年 5 月 1 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
全 文分为 8 章,包括原则、结婚、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子女间的关系、离婚、离婚后子女 的抚养和教育、离婚后的财产和生活及附则,共 27 条。
内容以调整婚姻关系为主,同时涉及 家庭关系方面的各种重要问题。
1980 年 9 月 10 日,第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 198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原婚姻法自新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2011 年 8 月 12 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
目录 颁布历程 法律概念 现行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二章 结婚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四章 离婚 第五章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1 / 9司法解释 1 司法解释 3 解释原文 背景内容 法律出版社出版法律丛书 基本信息 内容简介 法律出版社出版法律丛书注释本 基本信息 内容简介 图书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草案) 颁布历程 法律概念 现行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二章 结婚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四章 离婚 第五章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司法解释 1 司法解释 2 司法解释 3 2 / 9解释原文 背景内容 法律出版社出版法律丛书 基本信息 内容简介 法律出版社出版法律丛书注释本 内容简介 图书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草案) 展开 编辑本段颁布历程 1950 年 4 月 30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Marriage Law of the 1950 年中国第一部法律婚姻法颁布(8 张)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关于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制定与实施的文献选载(一九四八年十月--一九五三年十一月)——讲讲婚姻问题(一九四八年十月五日)
作者: 刘少奇
出版物刊名: 党的文献
页码: 3-4页
年卷期: 2010年 第3期
主题词: 新中国成立;《婚姻法》;相关文献;婚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50年;
国家法律;中央档案馆
摘要:1950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正式颁布。
这是新中国颁布实施的第一部国家法律,在我国妇女解放史和立法史上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
为纪念该法颁布实施60周年,本刊特从中央档案馆和全国妇联档案处选发一组相关文献,供研究参考。
其中首次披露的刘少奇1948年10月5日在解放区妇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对1950年《婚姻法》的立法原则和出发点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反映了早在新中国成立前,中共中央就开始酝酿并部署制定这部法律。
这组文献基本涵盖了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从酝酿到贯彻实施的重要历史过程,其中大部分为首次正式公布。
当代中国婚姻法治的变迁(1949—2003)
当代中国婚姻法治的变迁(1949—2003)当代中国婚姻法治的变迁(1949—2003)婚姻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组织形式,也是维系家庭、社会和国家的纽带。
在中国,婚姻法治的变迁历经了几十年的发展与改革。
从1949年到2003年,中国婚姻法治经历了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变,反映出社会制度变革对家庭关系和法治观念的深刻影响。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婚姻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巩固新中国的家庭基础,推动社会主义改革。
1950年,新中国发布了第一部婚姻法,婚姻法禁止旧式的封建婚姻制度,确立了一夫一妻制,废除了包办婚姻和童养媳等恶劣现象。
此举彰显了新中国推崇平等、民主和自由婚姻观念的决心,为婚姻法治的更新奠定了基础。
然而,在这一时期,由于经济条件和文化传统的限制,实际执行和普及度并不高。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婚姻法治逐步受到了更多的重视和规范。
1980年,中国颁布了新的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和家庭自治权,此举进一步推动了婚姻法治的发展和完善。
此时,由于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和生活方式的多样化,家庭关系和婚姻观念开始发生巨大变化。
包括晚婚晚育、自由恋爱、离婚率上升等,都反映出婚姻法治的适应性和变革性。
1990年代至21世纪初,中国经济腾飞,社会转型的速度也日益加快,婚姻法治再次面临了巨大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适应新的社会变革,中国于2001年颁布了新的婚姻法,进一步加强了对个人权利和家庭自治权的保护,旨在构建更加平等和稳定的婚姻关系。
此外,这部新的法律还规定了婚姻登记制度、婚姻财产制度和离婚制度等,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婚姻的管理和保护。
总的来说,从1949年到2003年,中国婚姻法治发生了深刻的变迁。
婚姻法治的发展和完善反映了中国社会制度变革对家庭关系和法治观念的深刻影响。
从以前的封建婚姻到现在的婚姻自由和平等,中国婚姻法律变得更加符合现代社会的要求。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离婚率上升、家庭暴力和单身现象等,这需要更加完善的法律和制度来解决。
新中国首部婚姻法颁布实施70周年·1950-2020·
新中国首部婚熾去Th
•19502DE0•颁布实施■丿周年
1950年5月1日,伴随着首都20多万群众庆祝劳动节激昂的口号、飘扬的红旗,被毛泽东主席誉为“普遍性仅次于宪法的根本大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正式实施。
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基本法,在新中国法治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正是这部法律,切实有力地保障了广大妇女儿童的权益,将广大中国妇女从封建婚姻制度下解放出来,为以后颁行的婚姻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70年岁月流金,70年风雨兼程。
婚姻法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1980年对1950年婚姻法修订,2001年对1980年婚姻法修改,从而实现了法律文本的不断充实和完善。
为了保障婚姻法的贯彻实施,国务院先后于1955年、1980年、1985年、1994年、2003年批准出台了5部行政法规。
2003年10月1日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婚姻登记时提交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证
明的做法,是婚姻登记制度的重大创新。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婚姻法为核心,以《婚姻登记条例》为支撑的婚姻管理法律制度体系,为婚姻管理工作法制化和规范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婚姻法历经70载,见证着我国社会发展翻天覆地的变化,也见证着人民群众的婚姻家庭观的巨大变革。
办理结婚登记场所由一张简陋的桌子变成喜气洋洋的婚姻登记大厅;婚姻登记档案由纸质档案升级为电子档案;婚姻登记办理时间由每周固定时间改为工作日全业务办理;婚姻登记形式从简单发证丰富成具有多项内容的颁证仪式;婚姻登记服务周期从登记一个环节扩展到婚姻家庭生活全程......经过基础建设标准化、设备配置现代化、日常服务人性化的变迁,如今婚姻登记工作有了质的提升,人们在婚姻家庭生活中有着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的制度安排——1950年婚姻法的颁布与实施
特邀主持人姜秀花(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研究员)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的制度安排-----1950年婚姻法的颁布与实施1950年婚姻法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具有基 本法性质的法律,被毛泽东誉为“普遍性仅次于宪 法的根本大法”。
它从法律上废除了封建主义婚姻 制度,确立了“完全符合全中国男女人民的一致要 求”的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新民主主义的婚姻制 度,使大批妇女从封建婚姻制度束缚中解放出来,成为新政权的积极拥护者和新中国新的社会生产 力,推动了中国妇女解放进程和整体性的社会变迁,为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法律体系的形成奠定了基 础,具有划时代意义。
-、1950年婚姻法的出台两千多年的封建婚姻制度严重束缚了中国人民 的婚姻自由,断送了无数青年男女的幸福,使妇女 深受夫权压迫。
为挣脱封建婚姻伽锁,许多妇女进 行了殊死抗争,如1919年11月,长沙女青年赵 五贞为反抗父母包办婚姻,在迎亲花轿上用剪刀割 喉自尽的悲剧轰动社会。
因此,废除封建婚姻制度,铲除包办婚姻、买卖婚姻、迫害童养媳等各种婚姻 陋俗对妇女的压迫和禁锢,成为中国近代以来妇女 解放和社会发展进步的时代呼声,也成为许多仁人 志士和早期马克思主义者的重要主张。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更是将改革婚姻家庭制度 作为实现男女平等、解放妇女生产力、聚集革命力 量的一项重要任务。
中共二大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 明确提出反对封建礼教的目标,中共三大关于妇女 运动的决议案明确提出“结婚离婚自由”的口号,此后在革命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我党都提出了关于男女平等、结婚离婚自由、禁止童养媳、废除一 切包办强迫和买卖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保护妇 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等主张。
各个根据地的工农民主 政权在马克思主义婚姻家庭理论指导下对婚姻家庭 制度做了最初探索,制定和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法律 政策。
如1931年毛泽东亲自签署的《中华苏维埃 共和国婚姻条例》,统一适用于各根据地;1934 年修订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成为 民主革命时期第一个正式意义上在全国苏维埃政权 范围内颁布施行的法律。
新中国婚姻法宣传论文
新中国婚姻法的宣传摘要婚姻法作为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对于新中国的社会变革起到了“颠覆性的作用”,同时作为一部在新民主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时期颁布的法律。
1953年初的“贯彻婚姻法运动月”从准备到结束虽然仅持续两个多月,但是却是一次对于婚姻法高密度的集中宣传,对于当时社会中存在着婚姻法颁布却执行不力的现状起到了一定的扭转作用。
关键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运动月新民主主义1950年4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草案)提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讨论并通过。
1950年4月,经过反复酝酿,充分考虑各阶层意见,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制定工作。
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7次会议通过了这部法律。
5月1日,婚姻法正式颁布并实施于全国。
这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延用至1980年。
对于新中国的社会变革起到了“颠覆性的作用”,随着这部法律的实施,婚姻法作为“中国特色”的独立法律部门也随之诞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共8章27条,包括原则、结婚、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子女间的关系、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和教育、离婚后的财产和生活和附则。
宣告了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婚姻制度从此被废除,中国的婚姻家庭关系将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国家方面,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在一九五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和一九五三年二月一日分别发出了关于贯彻婚姻法的指示,规定以一九五三年三月为贯彻婚姻法运动月,在这个运动月中,要大张旗鼓地在全国范围内(少数民族地区和土地改革尚未完成地区除外)开展一个宣传婚姻法和检查婚姻法执行情况的运动,以为今后继续贯彻婚姻法的工作造成良好的开端。
指示认为,这次活动的目的,“就是要普遍地进行这个宣传教育工作,在婚姻问题上系统地批驳旧思想、旧制度和旧习惯,并且树立新思想、新制度和新风气的阵地,使干部和人民群众在新旧婚姻制度问题上划清思想界限。
”地方而言,黑龙江省、山西省、陕西省等人口大省都在第一时间发布了一系列相关的指示。
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诞生记
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诞生记1950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中国成立,标志着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革命时期。
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成为了国家工作的重点之一。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的需要,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应运而生。
一、背景与制定过程1950年代初,中国社会正在经历着剧烈的变革。
新中国的成立带来了社会主义的新风尚,致力于社会制度的改革和经济的发展。
而婚姻制度的变革是社会转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婚姻法》的制定过程可以说是一次重要的社会实践和研究过程。
在制定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人民的婚姻权益和婚姻自由问题。
党和政府认识到,传统的家庭制度在某些方面与社会主义原则不相适应,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
当时,国家相关部门组织了广泛的社会调查和研究,以了解人们对于婚姻家庭制度的期望和建议。
通过调查和研究,对于婚姻制度的问题有了更加准确的认识和理解。
这为拟定《婚姻法》奠定了基础。
二、《婚姻法》的主要内容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于1950年4月1日颁布实施。
这部法律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对于中国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婚姻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平等自愿原则:《婚姻法》强调婚姻应该基于平等和自愿的原则,确保夫妻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
这一原则为婚姻制度的改革奠定了基础。
2. 禁止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婚姻法》严禁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的现象,保护了个人的婚姻自由和尊严。
3. 禁止重婚和一夫多妻制度:《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重婚和一夫多妻制度,倡导一夫一妻制,保护了妇女权益,维护了家庭稳定。
4. 离婚保障:《婚姻法》为双方提供了平等的离婚权利,并规定了离婚的程序和条件。
这样的规定使双方在遇到无法调和的婚姻问题时能够公平地解决。
5. 子女权益保护:《婚姻法》关注了子女权益的保护,强调父母应共同承担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
三、《婚姻法》的影响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的出台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年论文题目: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的宣传与实施学生姓名:纪**学号:*************专业班级:10级历史2班指导教师:张**2013年5月25日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的宣传与实施摘要: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以破旧立新为基本精神,从法律上根本废除了沿袭几千年的封建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建立起新民主主义新型婚姻家庭关系,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通过对《婚姻法》的宣传和实施,具有现代意义的新民主主义价值观开始渗透到人民的日常生活中,促进了社会主义因素的积累,推动了中国整体性的变迁。
当然,除旧布新、移风易俗的婚姻变革对旧的婚姻秩序的冲击涤荡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且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此贯彻《婚姻法》工作依然是新中国成立后相当长历史阶段的一项重要任务。
关键词: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宣传实施1950年5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民事法律,是国家改革几千年封建婚姻家庭制度的重大立法举措,为新中国婚姻法制初步奠定了法律框架。
该法共八章二十七条,第一章第一条便开宗明义的指出《婚姻法》的本质:“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
实行男女婚姻、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
”禁止重婚、纳妾;禁止童养媳;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禁止任何人借婚姻关系索取财物;该法还对结婚、夫妻间的权利与义务、父母子女间的关系、离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离婚后的财产处理、军婚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1《婚姻法》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广大乡村和城市变革最激烈的时期颁布的。
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婚姻法》的颁行,实质上是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清除封建制度,改造国民封建思想,重塑国民意识形态,并通过这一系列行动,解放广大受压迫妇女,将其动员、整合到社会主义建设大军队伍中的重大工程。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以男尊女卑、家长专制、强迫婚姻、包办婚姻、买卖婚姻、一夫多妻为内容的传统封建婚姻制度成了家庭痛苦和悲剧发生的根源,更是由此葬送了一大批妇女的幸福甚至生命。
《婚姻法》的颁布从根本上否定了我国几千年的封建婚姻制度,吧妇女从专制的父权、夫权、族权、神权中解放出来,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赋予妇女和男性平等的作为人的资格。
随着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妇女从此有了基本的人权和自由,也翻开了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第一页,标志着我国婚姻家庭制度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有法可依的阶段。
一、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的宣传为保障《婚姻法》的顺利实施,中共中央于1950年4月30日下发《关于保证执行婚姻法给全党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把保证婚姻法正确执行的宣传工作和组织工作,当作目前的和经常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
○2同日,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民主青年联合会、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出给各地人民团体的通知,要求各地基层组织利用各种形式,对《婚姻法》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工作。
至此,全国各地掀起了宣传、学习《婚姻法》的热潮。
(一)组织各级党委、妇联干部直接领导宣传全国许多地方党委按照中央的精神成立了宣传《婚姻法》的组织,进行普及宣传,召开座谈会。
如北京市妇联建立了婚姻问题研究中心小组,并定期开办《婚姻法》讲座,共18期,听众达2560人。
上海市妇联通过召开各种妇女代表会议,定期讲座或训练班等形式展开《婚姻法》的宣传,听过《婚姻法》报告的妇女有103585人,全市有4万多妇女代表进行了系统的《婚姻法》学习。
○3安徽省阜阳市地委专署组织专人在各县的妇联会、农代会、各界代表会、宣传员代表会、青年代表会、党代会、军代会等会议中做宣传《婚姻法》的报告。
在此基础上,妇女委员会与阜阳地委宣传部共同主持召开了妇女工作与《婚姻法》宣传工作座谈会,统一思想,并结合各地具体情况制定了《婚姻法》宣传的方案。
○4中共陕坝地委在党代会上由妇联主任徐塞同志作了贯彻《婚姻法》的专题报告,在干部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5中共山西省委进行研究,发出《关于正确贯彻执行婚姻法的指示》,各人民团体发出联合通知。
全国民主妇联把工作重点放在调查研究和政策宣传上,派干部参加《婚姻法》执行情况调查组,召开有司法、宣传部门、各大区及省市妇联领导人参加的婚姻问题座谈会。
1951年山东省文登县妇联和省人民法院文登分院在5月间举办的土产展览会上设立《婚姻法》宣传棚,在6天的时间内,受到教育的群众达1.5万余人。
各地基层妇联组织还积极协助、督促司法机关及时有效的处理大量婚姻案件,保护妇女的合法利益。
河南灵宝县在1950年4月发生一起勒杀妻子的事件,立即引起妇女公愤,由县妇联提起的公诉,凶犯赵锁治被判处死刑。
○6通过各级党委、妇联干部的直接领导宣传,封建的婚姻制度和观念开始遭到摒弃,对封建婚姻观念造成的冲击起到了思想启蒙的作用。
(二)利用报刊等媒体宣传解释《婚姻法》报刊是宣传动员的主阵地,党和政府的主要报刊如《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光明日报》、《新华月报》都开辟宣传《婚姻法》的专栏进行政策解释和情况报道。
《中央政法公报》、《新中国妇女》等刊物也用大量篇幅刊登《婚姻法》的落实情况和各地宣传贯彻《婚姻法》的经验。
全国各地方的主要报刊也加大了对《婚姻法》的宣传力度,如党报山西日报发出社论,展开典型案件的讨论,对民众所存在的误解进行了解释,并总结经验。
又如《人民日报》1950年9月28日第二版刊登《从童养媳到人民英雄——介绍女工英雄李凤莲》一文,指出:“她小时候当过地主家的童养媳,吃的饭不如猪食,挨打受气过时光……她十四岁时参加了革命,通过自己的刻苦努力,最后成为一名女工英雄”。
○7这篇文章深刻地批判了旧封建婚姻制度,树立典型榜样动员群众。
1950年9月22日第四版刊登了两篇文章,通过实例来宣传婚姻自由的新思想一是《咱们顺利地结了婚——一个自由婚姻的好榜样》:“河北省新乐县社寺村武委会主任侯黑炭和侯小旦阻挠妇女会主席侯彦国和青年团副书记刘连和自由结婚,被县人民法院判处半年徒刑。
现侯彦国、刘连和已经结婚,婚后生活美满,生产积极。
”二是《包办婚姻遗毒无穷江西鄱阳一个月七个妇女被虐待致死》,其中之一“李冬娥,二十一岁,与黄茂顺结婚已四年,向来感情不好。
六月间,李冬娥与婆婆发生口角,她的丈夫就用木棍将她打得半死,并把她抬到床上,毫无人性的把她杀死了!”○8通过党和政府的权威报刊的宣传,使普通民众了解了《婚姻法》,从而便于动员群众。
(三)各有关部门配合,采用民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进行宣传民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具有直观性、趣味性,具有很强的情绪感染力,容易调动群体的情感共鸣,因而在动员中被广泛运用。
如浙江省举行了《婚姻法》宣传广播晚会,省法院吴山院长作报告,号召全省人民学习宣传执行《婚姻法》,坚决与封建残余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全省十万多人收听了广播。
平湖县采用回忆对比,让群众进行自我教育;县电影放映队结合宣传《婚姻法》放映幻灯片及《白毛女》、《二家春》等有关影片;农村业余剧团演出剧目《罗汉钱》、《不再做童养媳》、《幸福生活自己找》和《梁山伯与祝英台》等;歌曲《妇女自由歌》,越剧《婚姻曲》唱响了平湖大地。
○3安徽省临泉、太和、亳县等地组织了《婚姻法》宣传棚,以图文、实物的形式向参观的群众进行生动形象的讲解,参观群众达12891人,还组织演出了《小二黑结婚》、《美满婚姻》等话剧。
○4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宣传工作队深入城乡居民,采用宣讲、广播讲座、出黑板报、发传单、在街头场院演自编小节目,放映电影、幻灯片,把《婚姻法》条文绘制成连环画举办展览等方式进行宣传,一些专业的文艺团体采用二人台、歌剧、二人转等地方戏的形式演出抨击封建婚姻制度、歌颂婚姻自由的剧目《小女婿》、《方四姐》等,使遭受封建婚姻制度迫害的广大妇女产生共鸣,纷纷含泪控诉她们所受的苦难,热烈欢呼《婚姻法》的颁布。
○9各地妇联组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利用物资交流会、读报组、民校、黑板报、快板书、戏剧、传单和图书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婚姻法》,如萨县在物资交流大会上设置了宣传棚和问事处,专门进行《婚姻法》的宣传,群众反映很好。
○5山西省利用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妇女座谈会、民校、黑板报、快板、盲人鼓书、农村广播台、饭场、读报组、互助组等形式,广泛对群众进行《婚姻法》的宣传。
○10通过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使得《婚姻法》深入人心,男女平等,婚姻自主的新观念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成为一种社会新风尚。
(四)通过典型婚姻案件,运用榜样示范进行动员典型动员对整个社会起着示范先进和抑制错误的作用,是社会动员中经常运用的一种方式。
如浙江省义乌举行了七对男女集体结婚仪式,不坐花轿,以秧歌队迎送,观礼群众达2000余人,一位80岁的老太太赶了五里地也来观礼。
桐庐县深浦乡妇女李彩娟深受封建婚姻伤害,曾8次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因得不到解决而服毒自杀。
为此,《浙江日报》专门发表了《从李彩霞事件中我们得到什么教训》的社论,省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庭从桐庐县李彩娟被迫自杀案中接受教训,认真学习《婚姻法》,切实检查改进工作。
○3 1951年10月至1952年1月,临泉、阜阳、太和、颍上、亳州等五县,结合处决虐杀妇女罪犯,召开了各县的农民妇女代表会议和公审大会,五个县的公审大会共有12万群众参加,这向广大群众表明了政府贯彻《婚姻法》的决心,使到会人员普遍接受了一次《婚姻法》政策教育,坚定了妇女与封建婚姻制度作斗争的决心。
○4通过典型婚姻案件,对广大群众产生了深刻地教训和影响,进一步加强《婚姻法》的宣传。
通过对《婚姻法》的一系列宣传,包办婚姻、买卖婚姻、重婚纳妾等封建婚姻习俗逐渐淡出人们的婚姻生活,有效地促进了婚姻关系、家庭生活的改善和中国女性的解放,而且引发了中国社会婚姻观念的深刻变化,也成为中国社会进步的重要表现。
二、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的实施与检查伴随着普及宣传《婚姻法》的同时,各级组织也积极地将其落到实处,做好《婚姻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一)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的贯彻实施1952年12月22日,上海市开始施行结婚登记工作,无论结婚还是离婚都必须把办理婚姻登记工作作为确立或者取消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从而以法律婚代替事实婚。
婚姻登记中的一项重大举措是进行婚前健康检查,“这一规定对于即将结婚的男女青年们来讲,是未来美满家庭的有力保障”,它“更有效、更彻底地保障了家庭的幸福,维护结婚人及下一代的健康”。
○11婚检试行三个月后,上海市卫生局对1952年至1953年登记在案的男女婚检登记情况作了统计,在10921名男性中,参加体检者8421人,准予结婚的有8119人,通过率为87.3%,女性通过率则为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