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学学生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试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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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文件

校教…2008‟42号

关于印发《河南理工大学

学生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河南理工大学学生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试行)》已经第96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河南理工大学学生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

(试行)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竞赛活动,充分调动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竞赛的组织管理,奖励在竞赛中有突出成绩的团体和个人,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以学生为主体参加的学科竞赛、“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文化艺术竞赛、业余体育代表队竞赛、高水平运动队竞赛等。

二、竞赛组织分工

教务处负责各类学科竞赛的组织实施;校团委负责“挑战杯”和各类文化艺术竞赛的组织实施;体育系负责各类体育竞赛的组织实施。

三、获奖级别认定

学校根据不同类别的竞赛成立相应的获奖鉴定专家组,负责对学生参加竞赛所获奖项级别的认定工作。

四、管理与奖励办法

学科竞赛、“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和体育竞赛等竞赛奖励办法详见附件。文化艺术类竞赛获奖项目的集体和个人的奖励标准按照学科竞赛奖励标准的1/2执行;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补贴按照《河南理工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规定的补贴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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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校团委、体育系负责解释。

附件:1.河南理工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2.河南理工大学“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

3.河南理工大学业余体育代表队管理与奖励办法

4.河南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管理与奖励办法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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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

为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进一步推进各类学科竞赛的开展,不断提升竞赛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学科竞赛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竞赛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学科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承办院(系)等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各类学科竞赛的组织、协调工作;

2.审批各类学科竞赛工作方案;

3.管理、监督竞赛经费的分配与使用;

4.负责各类学科竞赛的奖励、总结及表彰等工作。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负责学科竞赛的日常协调、管理工作。

承办院(系)设立学科竞赛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承办院(系)院长(主任)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院长(副主任)担任,成员由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教师和骨干教师担任。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制定学科竞赛工作方案(包括培训计划、经费预算等);

2.负责竞赛的宣传、发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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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参赛选手的选拔、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

3.负责竞赛指导教师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4.落实竞赛所需场地、仪器设备等物质条件;

5.负责校级学科竞赛的命题与评审等工作;

6.负责技术资料的归档整理、竞赛经验总结等工作。

二、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学校设立学科竞赛专项经费,用于各类竞赛参赛费用和奖励费用的支出。经费的使用按照学校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欢迎企业或事业单位为竞赛提供赞助。提供赞助的企事业单位可在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中享有冠名权。

(二)技术保障

各承办院(系)要高度重视对参赛选手的选拔、培训工作,可开设与竞赛内容相关的公选课或知识讲座,激发学生参与竞赛的兴趣和热情。在选拔阶段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覆盖面广。在培训阶段要组织高水平的指导教师对参赛选手进行系统培训。

各承办院(系)要采取有效措施,吸引优秀教师投入到竞赛工作中来,切实加强学科竞赛师资队伍建设。

(三)相关补贴

赛前培训的教师工作量,以获准的竞赛工作方案和实际培训的时数、人数为依据,按正常授课工作量的1.2倍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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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记入当年教学业绩点。

在校内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期间,给予指导教师每人每天20元生活费补贴和40元指导费补贴,参赛学生每人每天补贴20元生活费。

在校外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期间,其差旅费(包括交通和生活补助)按照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此外给予指导教师每人每天40元指导费补贴,参赛学生每人每天补贴20元生活费。

竞赛期间指导教师不计算指导工作量。

三、奖励办法

1.学科竞赛获奖级别由校学科竞赛鉴定专家组负责认定。学科竞赛获奖级别主要以竞赛主办单位的性质、竞赛的影响力、参赛范围、评奖办法以及竞赛主办单位或团体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

2.学校给予获奖学生相应的第二课堂和创新实践学分。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者记4个学分;获得国家级二、三等奖和省级特等奖、一等奖者记2个学分;获得省级二等奖者记1个学分。

3.根据《河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参加学科竞赛且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同学,可视情况优先推荐。

4.学校对学科竞赛获奖学生和相关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6

具体标准如下:

5.同一竞赛项目多次获奖的按最高奖励级别计算。

6.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奖励由学科竞赛工作组负责二次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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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河南理工大学

“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师生参与课外科技学术活动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氛围,鼓励教师和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竞赛)包括:“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分别分为校级、省级、国家级三个层次。校级“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每逢偶数年举办一届,校级“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每逢奇数年举办一届(对应的省级、国家级“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在其第二年举行)。

第三条“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由校团委主办,科技处、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研究生处、工程训练中心协办,院(系)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的宗旨是崇尚科学、勤奋学习、勇于实践、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第五条“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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