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情况总结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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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开展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情况总结汇报

1、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以上,辍学现象基本消除,适龄健康儿童按时入学率达到100%。控制儿童少年辍学措施落实,成效显著,小学、初中义务教育巩固率均达到99.9%以上。

2.公办学校(含区域内县属学校)实行划区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每所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低于招生总数的10%。(1)区域内所有公办学校“学位”不少于适龄儿童少年数的90%,公办学校均实行划区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学校规范招生、免试入学。

(2)区域内每所公办学校选择性招生比例控制在招生总数的10%以内(主要面向具有个性发展需求的学生),无收取择校费等违规行为。

(3)不得要求学生提供各种学科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并将其作为入学条件和依据。

3.留守儿童少年、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习困难学生的助学体系完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8%以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率达90%以上

(1)留守儿童少年、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习困难学生的助学工作有稳定的政策措施,有长效的管理

制度,有充足的经费保障,受益面达到90%以上。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8%以上,随班就读儿童少年享有个别化教育指导。

(3)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90%以上在公办学校就读

4.平等对待每名学生,所有学校招生公开、均衡编班,没有分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违规和各种变相违规行为(1)所有学校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无各种变相违规行为。(2)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新农村建设、城区改造、新城建设按规定配建中小学。

(1)合理规划、设置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纳入区域学校布局统一规划,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需要。

(2)按照教育部“逐步实现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学校的分离”的要求规划并促进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独立办学、均衡发展。

(3)新农村建设、城区改造、新城建设按规定配建符合《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的中小学,并交教育部门办学

5.学校规模适度,与基本办学条件相适应,实行标准班额,原则上小学班额不超过40人,初中班额不超过45人。(1)学校规模适度,小学一般不超过6轨、初中一般不超

过8轨,九年一贯制学校的班级总数一般不得超过60个且与基本办学条件相适应。制定并启动超大规模学校分流生源的计划。

(2)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0人,初中班额不超过45人。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数占本地生源30%以上并以公办学校吸纳为主要形式的地区,每班可适度放宽,但不超过10人,并有规划保证3年内逐步达到标准班额。

6.所有学校基本符合“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小学之间、初中之间生均办学条件大体相当。(1)所有学校及办学点的办学条件基本符合《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达标学校超过80%,且未达标学校的达标项目数不低于80%、不达标项目的实际水平不低于80%。

(2)小学、初中的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等6项指标的综合差异系数低于0.550.校舍安全工程全面完成,所有校舍达到国家抗震设防要求,校舍安全监控、质量鉴定、维修改造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教学设施设备的维护与更新制度完善。(1)完成“校安工程”目标任务,加固、新建、改扩建校舍达到国家抗震设防要求,无D级危房,所有正在使用的校舍无安全隐患。

(2)对校舍安全监控、质量鉴定、维修改造,地方政府有稳定政策,有规章制度,有职责分工,有经费保障,有考核措施。

(3)教学设施设备有维护、更新制度并认真实施,做到经费有预算,破损有维修,更新有保障。

(4)按要求单独设置县级校舍档案室、校舍档案资料齐全,管理制度健全;中小学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基础信息、照片、视频完整,工程进展与工程实施实现同步录入、同步更新。

7.根据编制标准与教育教学需要配齐配足每所学校教职员工,生师比达省定标准。

(1)按照省定编制标准和学校岗位设置方案配齐城乡学校的教师,年龄结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等基本均衡。(2)按照要求配备实验室、图书馆专业专职人员和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师生食堂、生活管理等人员(用工形式由地方政府统一确定,人员经费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

(3)中小学生师比达到省定标准,小学一般不低于15:1,初中一般不低于12:1,差异系数小于0.55。

(4)教师结构合理,音、体、美教师按规定配备根据实际动态均衡配置优秀教师,每年15%左右的骨干教师、专任教师按规定在区域、城乡、校际流动。(1)地方政府有规范性文件指导和保障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在城乡校际之间流通。

(2)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城乡、校际流动率年均达到15%左右(不低于12%)。

(3)教师流动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学校编制,公开在岗专任教师和骨干教师,公开流动规则程序,公开流动结果,公开流动人员考核结果。

8.教师分级分层培训体系健全,教师培训经费达到省定要求,县、校教科研工作卓有成效

(1)教师研修的层级体系、专业模块、管理制度健全,适应区域教师专业发展需要。

(2)县级财政用于教师培训的专项经费支出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的1.5%,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教师培训支出不低于5%。(3)县、校教科研工作围绕教师发展和学生发展开展,有效提高教育质量

9、师德师风建设良好,教师综合素质整体较高,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量占专任教师的15%以上

(1)在职教师无有偿家教、校外培训兼职及违法乱纪等行为。

(2)注重师德师风师能建设,整体水平良好,学生和社会对教师队伍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3)重视各类骨干教师队伍的发展,培养有规划、评审有制度、认定有文件、配置有规范,县(市、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总量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达到15%以上,并达到所属省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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