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仓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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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管理制度
第一章、储粮安全及储粮安全责任制
一、储粮安全
安全储粮检测:
1、粮食检测环节
安全储粮检测涉及入库、储存、出库三个环节的检测,入库检测是基础,储存检测是保证,出库检测是责任。
(1)、入库检测:主要进行物检和化检,涉及项目主要是依据相应质量标准定等,测定水份、杂质、不完善粒等,依据有关特定要求还需测定粮食新度、湿面筋含量、脂肪酸值等。
(2)、储存检测:粮食自身品质检测主要依据《储粮品质判定规则》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测,粮堆因子的检测主要是依据国家颁布的《粮油储藏技术规(试行)》规定的项目如粮堆温度、粮食水份、害虫密度等。
(3)、出库检测:主要进行品质检测。
2、粮食储存检测
⑴、安全粮、半安全粮、危险粮的划分
依据《粮油储藏技术规(试行)》的规定,按含水量划分储粮等级,即根据粮食水份与储藏环境温度的关系,分为安全粮、半安全粮和危险粮。
①、安全粮:是指可在当地安全过夏的粮食。如玉米、小麦、高梁、杂粮、面粮、食豆类等安全水份标准为13%,稻谷为14%。
②、半安全粮:只能在气温较低的季节短期储存,而不能在当地安全过夏的粮食。
③、危险粮:指极易发热、霉变的粮食。
3、储粮害虫及其防治
⑴、“一符四无”容
①“一符”标准:“一符”指国有粮油仓库代国家储存的粮油做到帐实相符,即保管帐、统计帐、会计帐与实物数量相符。
②“四无粮仓”标准:
Ⅰ、无害虫
Ⅱ、无变质
Ⅲ、无鼠雀
Ⅳ、无事故
⑵、虫粮等级标准见表
虫粮等级标准
①、本表是指原粮、成品粮不许有虫。
②、表中害虫头数系指活虫。
③、表中两项指标中有一项突破的即算作更严重一级虫粮。
⑶、虫粮处理应遵循的原则
①、虫粮处理要采用综合防治措施,必须认真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
②、防治措施要符合“安全、经济、卫生、有效”的原则。
③、全仓生虫,全仓处理,局部生虫,局部处理。
⑷、储粮害虫常用防治方法:
①、清洁卫生防治
②、机械除虫
③、习性防治
④、化学防治
二、安全储粮责任制
1、储备部认真执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坚决执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管辖围做到不死人、不坏粮、不失盗、不出重大事故。
2、遵守库各项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考勤公开,不弄虚作假。
3、严格遵守“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和各项测化制度,保证粮食的品质,提高仓储管理水平,遵守市区局及中储粮的有关规定,坚持雨中三查,及防汛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4、调出调入工作,遵守原则,入有凭出有据,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
质量良好,确保储备粮入得进、调得动、用得上,未经上级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储备粮。
5、储备部的卫生工作,做到仓外无杂草、杂物、仓面面光,提高科保质量,搞好规化管理,科保仓房达到口吹无尘,保持清洁卫生。
6、每月组织一次粮情分析,粮情自查,搞好“一符四无工作”,保证储备粮帐帐相符、帐实相符、质量良好、储粮安全。在市局“千分制”所涉及仓储工作要取得高的分数。
7、对储备部所管的粮食心中有数,对虫粮、发热粮、高水分粮及时处理,消灭虫粮、自生虫粮及环境害虫,做到不坏粮。
8、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和生产的制度,健全储粮、防火、防盗、防洪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粮情检查制度与处置制度
粮情检查制度:
一、具体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认真遵守市、
县规定的各种储粮测化制度,按期进行测温、化水、查虫、测
气,认真填写粮情记录,不涂改,不弄虚作假,保证其资料真
实完整,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为储备粮轮换提供依据,测化记
录必须当天完成,如果第二天被查了的要进行处罚。
2、保管员必须掌握仓位粮情,做到每日查仓,每日与粮食见
面,对自已保管的粮食情况,包括品种、数量、质量、等级、
水份、杂质、价位、入库年限、粮情等,要做到心中有数,领
导检查汇报时要“一口清”。
3、保管员对自已所管的粮食发现异常要立即查明,分析原因
之后上报区片长再报科里,查明解决,不得隐瞒和拖延,若不
及时自已查明,由科里查出的并造成坏粮的,一定要严肃处理。
二、测温制度
1、粮温检查:
(1)、中储粮:每周一检测一次
(2)、市储备:
①:粮温15度以下时,安全粮15天至少查温一次;半安
全粮10天至少查温一次;危险粮5天检查一次。
②:粮温15度以上时,安全粮7天至少查温一次;半安全
粮5天至少查温一次;危险粮每天检查一次。
对检查粮温时出现的异常现象,应视为半安全粮或危险粮,对于发热粮应每天查温一次。新粮入库后三个月要适当增加查温次数。
1、检查:与粮温检查同时进行。
2、气温检查:与粮温检查同时进行。
三、水份、湿度检查:
1、粮食水份的检查:
(1)安全粮:每季度至少测定一次水份。
(2)半安粮:每月至少测定一次。
(3)危险粮:随时采样检测,发现温度异常点要及时采样测定
该部位水分。
2、仓空间湿度测定:与粮温检查同时进行。
3、仓外大气湿度检查:与粮温检查同时进行。
四、查虫制度:
1、本着认真负责态度做到有仓必查,查必彻底。
2、根据储粮害虫的传播途径与危害方法进行检查防治。
3、虫害检查期限:粮温在15度以下,一个月至少检查一次。
粮温在15——25度,每15天至少检查一次
粮温在25度以上时,7天至少检查一次。
危险粮在处理后的至少三个月7天至少检查一次。
4、“双低”储粮,规化仓储粮,低药量储粮等科保项目,在科
保期间每月检查一次虫害,科保解除后,按照常规检查期限检查虫害。
5、物品和场所每月检查一次虫害情况。
惩处制度:
在今后的仓储工作中,凡因出现下列不合格服务之一的对当事责任人处以50元以上罚款并对区片长处以当事责任人罚款的20%罚款。
1、指令执行到位率低于100%;
2、仓储保管账、卡、物相符低于100%;
3、因保管不善造成顾客财产完好率低于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