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 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废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废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1总则1.1目的及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减少和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废气污染防治管理。
1.3定义(术语)1.3.1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经过排气筒,有规律地进行排放。
1.3.2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包括开放式作业场所逸散,以及通过缝隙、通风口、敞开门窗和类似开口(孔)的排放等。
1.3.3挥发性有机物(VOCs)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根据规定方法测量或核算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1.3.4挥发性有机液体任何能向大气释放VOCs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有机液体:(1)真实蒸气压大于等于0.3kPa的单一组分有机液体;(2)混合物中,真实蒸气压大于等于0.3kPa的组分总质量占比大于等于20%的有机液体。
1.4参考文件下列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凡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修改单)适用于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31571)《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 37822)3管理要求3.1基本要求3.1.1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其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地方排放标准,并不得超过许可的排放总量,排污许可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3.1.2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3.1.3废气处理设施应与生产装置同步运行,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或停运。
3.1.4向环境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自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记录、保存监测数据,监测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得低于三年。
环保vocs治理管理制度
环保vocs治理管理制度一、前言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是造成大气污染的重要污染源之一,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VOCs排放量不断增加,加剧了空气质量的恶化,使得环保部门和企业都对VOCs治理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有效减少VOCs的排放,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VOCs治理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VOCs的来源和危害VOCs是一类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主要来源包括化工、印染、涂装、印刷、油漆等行业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气体。
VOCs在大气中长时间滞留,易与氮氧化物反应生成臭氧,导致光化学烟雾和酸雨的生成,对野生动植物、农作物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另外,VOCs还会在大气中形成二次有机气溶胶,对大气可见度和气候产生影响。
三、VOCs治理管理的目标和原则1. 目标:降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量,改善空气质量,减少VOCs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
2. 原则:(1)依法治理: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符合国家标准的VOCs排放标准。
(2)源头控制:加强企业VOCs排放源头管理,优化工艺流程,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使用量。
(3)综合治理:采取多种措施,综合应对VOCs排放问题,确保治理效果。
(4)技术创新:加强科技创新,研发高效低耗的VOCs治理技术和设备。
(5)公众参与: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VOCs治理的认识和参与度。
四、VOCs治理管理制度的内容1. 排放标准:设定VOCs排放标准,包括不同行业、不同工艺环节的VOCs排放限值,确保企业排放VOCs的合法合规性。
2. 排放监测:建立VOCs排放监测系统,对企业的VOCs排放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和纠正排放异常。
3. 治理技术:推广VOCs治理技术,包括焚烧、吸附、吸附等离子体等,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治理技术。
4. 废气处理:规定VOCs废气的处理方式,包括废气收集、净化、排放等环节,确保VOCs排放达标。
vocs防治管理制度
vocs防治管理制度VOCs的主要来源包括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建筑装饰和日常生活。
工业生产中的化工厂、油漆生产厂、印染厂等都是VOCs的主要排放源。
交通运输中的汽车尾气、货车尾气和船舶尾气中都包含大量的VOCs。
建筑装饰中的涂料、胶水、油漆等也都会产生VOCs排放。
日常生活中的化妆品、清洁剂、香水等也都包含VOCs成分。
由于VOCs具有挥发性和毒性,对人体和环境都有危害。
为了有效防治VOCs排放,需要建立和实施完善的VOCs防治管理制度。
这个防治管理制度需要从立法、监管、技术和宣传教育等多个方面进行考虑和落实。
首先,在立法方面,需要建立相关的VOCs排放限值标准和排放管控措施。
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对VOCs的排放进行限制和管控,推动企业和个人进行VOCs排放的减少。
同时,加大对违法排放的处罚力度,促使企业和个人严格遵守相关的排放标准。
其次,在监管方面,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对VOCs的排放进行监测、控制和处罚。
通过建立监测站点,实时监测VOCs的浓度和排放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超标排放行为。
与此同时,建立响应机制,一旦发现超标排放,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严格追究责任。
再次,在技术方面,需要加大对VOCs治理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通过加强对VOCs治理技术的投入和研发,开发高效、低成本的治理技术和设备,降低VOCs的排放。
同时,鼓励企业加大VOCs治理设备的更新和改造,提高治理效率和质量,确保排放达标。
最后,在宣传教育方面,需要加强对VOCs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VOCs的关注和认识,促使公众积极参与VOCs防治工作。
同时,加强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VOCs防治的认识和技能,增强他们的应急处置能力。
综上所述,建立和实施完善的VOCs防治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立法、监管、技术和宣传教育等多方面的措施,可以有效减少VOCs的排放,保护大气环境和人体健康。
希望各方单位和个人都能够积极参与VOCs防治工作,共同建设美丽的环境。
VOCs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V O C s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VOCs 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规范公司内部环境管理,控制公司 VOCs 挥发,使公司环境监管制度化、常态化,从根本提升公司环保管理水平,降低公司环境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公司环境安全生产办为主要管理部门,公司采购仓储、车间、污水、废气处理站各配备兼职环保专员 1名,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环保负责人。
1. 环保巡检。
为掌握公司 VOCs 现状,及时排查环保隐患,使公司环保巡查形成制度化、常态化,查漏补缺,确保公司生产现场无明显异味。
环境安全生产办负责编制巡检计划及检查台账、整改单据,并组织实施。
对公司废气气味控制、隐患检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与考核。
环境安全生产办下属废气处理工日常检查要求每天一次, 检查结果填写“检查保养记录表” , 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当事部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到期不能完成整改的须上报情况说明, 环境安全生产办将对各部门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环境安全生产办定期组织各部门主管,联同安全主任进行环保、安全联合检查,对所查出问题进行统计,并进行通报,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环境安全生产办进行验收。
自查中不能现场解决的隐患要逐项进行分析研究。
定措施、定进度、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落实整改要求。
资金需要量较大的项目列入大修计划, 上报公司领导。
内容包括:污染防治设施和设备运行情况、排污口情况、生产工作中污染事故隐患、生产现场设备、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
2. 污染治理设施管理。
为加强公司 VOCs 治理设施的管理,提高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能力和设备利用率,使公司达标排放运行、减少VOCs 排放的目标得到有效保障。
治理设施包括公司车间排放收集管道、活性炭吸附包等,环境安全生产办负责公司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工作, 对各部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落实。
VOCs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介绍
污染当量值(千克)
一般 VOCs
0.15
折合每公斤排放量的费率 (RMB.元)
一般 VOCs
8元/kg
(七)《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办法》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 染治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 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1)石油化工行业:已经发布实施(2015.01) (2)包装印刷行业:已经完成初稿 (3)表面涂装过程:正在制定过程中 (4)有机化工行业:计划今年开始制定
行业
VOCs
3
6
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4-2010)
行业
VOCs
3
7
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
广东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业
VOCs
3
8
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 准(DB44/816-2010)
行业
VOCs
3
9
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14)
NMHC NMHC NMHC
5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2-2008) 行业
VOCs (不含DMF)
3
6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7632-2011)
行业
NMHC
3
7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8665-2012)
行业
NMHC
3
8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2012)
二、相关排放标准体系建设情况介绍
环境保护法 (已颁布新法)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简介
(七)《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办法》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 染治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 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最佳技术导则
管理制度 与管理办法
工程技术规范
办法实施细则
¯ 排污收费制度 ¯ 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放量申报制度 ¯总量制度 ¯溶剂使用与申报制度 ¯重点行业综合整治办法 ¯按日处罚制度 ¯------------------
工程建设规范与 设施运营规范
设施环保验收 设施核查监理
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技术性法规
(二)《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排污许可证是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排污单位的申请, 核发的准予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污染物的凭证。”
排污许可证的许可事项包括:允许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 浓度和总量,规定其排放方式、排放时间、排放去向,及对排污 单位的环境管理要求。
(三)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 (2014年11月27日)
Ø严格依法保护环境,推动监管执法全覆盖,强化 Ø 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提供重点行业准入 Ø 门槛,不存执法盲区,向污染宣战; Ø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大惩治力度, Ø 严厉处罚偷排偷放等恶意违法行为,将违法企业 Ø 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 Ø2015年底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污染源全面 Ø 排查。
¯排放量申报制度 ¯总量制度
最佳技术导则
管理制度 与管理办法
¯溶剂使用与申报制度 ¯重点行业综合整治办法
¯按日处罚制度
工程技术规范
¯--------------------------办法实施细则
vocs排查管理制度
vocs排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查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促进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树立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凡涉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的企业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VOCs排查管理制度,并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四条 VOCs排查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促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第五条实施VOCs排查管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化排放结构,减少VOCs排放。
第六条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VOCs排查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VOCs监测监测机制,及时发布排放许可信息,并依法执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VOCs排查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实施联合监管,共同推动VOCs排查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八条经济指标考核将纳入VOCs排查管理工作考核范畴,对排查管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将进行问责处理。
第二章排查管理责任第九条各企业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VOCs排查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排查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十条企业和单位应当建立VOCs排查管理负责人制度,负责VOCs排查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
第十一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VOCs排查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VOCs排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二条对于VOCs排查管理不力的企业和单位,环保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可以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具体的VOCs排查管理工作责任由相关部门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细化落实,确保责任到人。
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VOCs排查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VOCs 排查管理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第十五条新建、扩建或改建的企业和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排放标准,严格执行VOCs排查管理工作要求。
第三章排查管理措施第十六条 VOCs排查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厂区管理、生产工艺改进、储存设施完善、废气处理设施建设等。
涉voc管理制度
涉voc管理制度一、前言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是指在室温下易挥发并能够在大气中形成臭氧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有机化合物。
VOCs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因此对VOCs的管理和控制成为了一项重要的环保任务。
本文将详细介绍VOC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VOCs的定义、来源、危害、管理要求以及监测和评估等方面。
二、VOCs的定义1. VOCs是指在室温下易挥发并能够在大气中形成臭氧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有机化合物。
这些化合物主要来源于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建筑装饰等过程中的挥发排放,包括溶剂蒸发、燃烧排放、油漆涂料等多种方式。
2. VOCs主要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乙苯、醛类化合物、醇类化合物、酯类化合物、酮类化合物等。
其中,苯、甲苯、二甲苯等具有较强的毒性和致癌性,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性较大。
3. VOCs是大气污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十分严重。
因此,对VOCs的管理和控制成为了一项重要的环保任务。
三、VOCs的来源1. 工业生产:包括石化行业、化工行业、印染行业等。
这些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VOCs排放,严重影响环境质量和人体健康。
2. 交通运输:包括汽车尾气、船舶排放、飞机尾气等。
这些排放在城市交通拥堵的地区尤为突出,对大气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3. 建筑装饰:包括油漆涂料、装修材料、家具等。
这些装饰材料中含有大量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会在使用过程中释放出大量的VOCs。
4. 其他排放源: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化学品储存、垃圾处理等。
这些排放源也会产生大量的VOCs排放,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四、VOCs的危害1. 对人体健康的危害:VOCs对人体的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包括呼吸道疾病、过敏性疾病、神经系统疾病、皮肤病等。
尤其对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呼吸系统疾病的人群危害更大。
2. 对环境的危害:VOCs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成分之一,排放后易与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其他污染物相互作用,形成有害气体和颗粒物,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VOCs 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VOCs 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司内部环境管理,控制VOCs挥发,使环境监管制度化、常态化,从根本提升公司环保管理水平,降低环境风险。
适用范围为公司内部环境管理。
公司环境安全生产办为主要管理部门,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环保负责人,公司采购仓储、车间、污水、废气处理站各配备兼职环保专员1名。
管理内容包括环保巡检、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公司VOCs控制。
环保巡检旨在掌握公司VOCs现状,及时排查环保隐患,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巡查,查漏补缺,确保公司生产现场无明显异味。
环境安全生产办负责编制巡检计划及检查台账、整改单据,并组织实施。
对公司废气气味控制、隐患检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与考核。
废气处理工日常检查要求每天一次,检查结果填写“检查保养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当事部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到期不能完成整改的须上报情况说明。
污染治理设施管理旨在加强公司VOCs治理设施的管理,提高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能力和设备利用率,使公司达标排放运行、减少VOCs排放的目标得到有效保障。
VOCs治理设施包括公司车间排放收集管道、活性炭吸附包等,环境安全生产办负责公司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工作,对各部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检查,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落实。
污水站负责公司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维护,保证正常运行;负责设施的日常管理。
各部门的环保治理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设备划分到人,经常性地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公司VOCs控制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环保问题,从产废源头摸排、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达到控制VOCs排放的目的。
3.1 环境安全生产办负责建立公司环保各类迎检数据,并妥善保存涉及大气防治的相关资料、通知等。
同时,及时发布上级环保信息,了解上级政策和检查情况,发布相关消息,以规避检查所带来的风险。
改写理由:文章中存在格式错误和表述不清的问题,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
同时,为了更好地表达意思,对原文进行了小幅度的改写和调整。
vocs环保管理制度
vocs环保管理制度VOCs环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厂内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排放管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障员工健康,促进可持续发展。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VOCs排放的生产、储存、使用和处理过程。
二、组织管理1. 成立VOCs管理小组,负责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 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VOCs的日常监测和管理。
三、排放标准1.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VOCs排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 定期审查和更新排放标准,确保与最新的环保要求保持一致。
四、排放控制1. 对VOCs排放源进行识别和分类,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 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减少VOCs的产生和排放。
五、监测与报告1. 建立VOCs排放监测体系,定期对排放情况进行监测。
2. 记录监测数据,并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排放情况。
六、应急管理1. 制定VOCs泄漏和事故应急响应计划。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七、培训与教育1. 对涉及VOCs操作的员工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定期开展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八、监督检查1. 定期对VOCs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并采取纠正措施。
九、持续改进1.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VOCs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2. 定期评估VOCs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VOCs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需经管理小组审议通过,并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vocs管控管理制度范文
vocs管控管理制度范文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一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为了减少VOCs的排放和对环境的污染,需要制定一套有效的VOCs管控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法律法规、责任分工、监测与评估、减排措施、监督执法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法律法规1. 制定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确立VOCs管控管理的基本准则和规范。
2. 设立VOCs管控管理部门,负责VOCs管控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3. 完善VOCs排放标准,规范各行业、企业的VOCs排放限值。
4. 制定罚则和处罚措施,对违反VOCs排放标准的企业进行处罚。
二、责任分工1. VOMs管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及实施VOCs管控政策,监督和检查企业的排放情况。
2. 地方政府负责落实国家的VOCs管控政策,在本地区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支持政策,并指导企业履行相关责任。
3. 企业负责制定VOCs管控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排放监测和报告。
三、监测与评估1. 建立VOCs排放监测体系,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实施定期的VOCs排放监测和评估,对企业的排放情况进行核查和评估。
3. 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管控措施,并对企业进行督促和指导。
四、减排措施1. 优化工艺流程,使用低VOCs的替代品。
2. 安装VOCs治理设备,将VOCs从废气中去除或回收利用。
3. 开展节能减排技术研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VOCs排放量。
4. 促进企业内部管理的改善,加强员工培训,提升环境保护意识。
五、监督执法1. 建立健全的VOCs排放监管机制,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督和抽查。
2. 定期检查企业的VOCs排放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对违反排放标准的企业,依法进行惩处,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六、宣传教育1. 加强对企业和公众的VOCs管控知识宣传,提高相关方面的意识和理解。
2. 组织和开展VOCs管控技术交流会议、论坛等活动,促进经验和技术的分享。
vocs检查管理制度
vocs检查管理制度VOCs,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指在常温下易挥发的有机物质。
VOCs排放主要来自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等活动,对大气环境、水体和土壤等造成了严重污染,危害了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
为了有效控制VOCs排放,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各国都出台了相应的法规和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对VOCs排放进行监测和管理。
二、VOCs检查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责任和义务:制定VOCs检查管理制度的企业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制度的执行。
2. 监测和检测要求:企业应建立VOCs监测点,按照相关标准和法规进行定期监测和检测,确保VOCs排放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排放控制措施:企业应根据VOCs排放量的监测结果,制定相应的排放控制措施,减少VOCs排放量,达到环保标准要求。
4.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企业应制定VOCs排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应急处理流程、应急资源保障等,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5. 监督检查和评估:企业应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VOCs排放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6. 员工培训和宣传教育:企业应开展VOCs排放管理相关的员工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能够正确执行VOCs排放管理制度。
7. 责任及处罚:对于违反VOCs排放管理制度的企业,应依据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要求企业及时整改,确保VOCs排放管理工作的合规性。
三、VOCs检查管理制度的实施与应用1. 制定制度:企业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和标准的VOCs检查管理制度,并进行内部审核和公示。
2. 培训与落实: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VOCs排放管理制度培训,并在全员范围内进行宣传教育,确保全员了解制度内容,严格执行制度要求。
3. 监督与评估:企业应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VOCs排放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管理水平并持续改进。
vocs环保管理制度
vocs环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环境及其环境采取环保管理制度。
第二条环保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环保工作流程,明确各级单位的职责和义务,提高环保管理效率和质量,加强环保意识,促进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条环保管理制度适用于环保工作中涉及的各个环节,各级单位和人员都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环保管理制度应当基于科学、合理、可行的原则,采用科学管理手段,确保环保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第五条环保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标准、考核评价等方面。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环保管理制度设立环保管理委员会,负责环保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七条环保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等,由环保管理机构负责人担任委员会主任。
第八条环保管理委员会按照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环保管理工作中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九条各级单位设立环保管理机构,承担具体的环保工作任务,执行环保管理委员会的决策。
第十条各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构的岗位设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
第十一条环保管理机构主要包括环保部门、环保科室、环保岗位等,分别负责环保工作中的规划、监测、监督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二条各级单位的环保管理机构应当明确各个岗位的具体职责和义务,保证职责的明确性和责任的明晰性。
第十三条各级单位的领导班子应当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对环保管理机构的工作予以全力支持,确保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四条环保工作实施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程序要求,提供准确的数据和信息,确保环保工作真实、准确、可靠。
第十五条环保工作实施人员应当积极参与环保培训和考核评估,不断提高环保工作水平和能力。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六条环保工作程序包括环保工作计划、环保工作实施、环保工作评估等工作环节,各级单位应当按照程序要求,严格执行工作流程。
第十七条各级单位应当制定年度环保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计划等内容,确保环保工作的有序开展。
VOCs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VOCs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污染的监督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使用、储存、运输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各级环保部门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对所属辖区内的VOCs污染进行监督管理,并依法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和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和处罚。
第四条各级环保部门应当通过加强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和单位加强VOCs污染防治,促进绿色生产。
第五条各级环保部门应当建立VOCs污染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布相关数据和监督管理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第六条各级环保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VOCs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形成合力。
第七条对于VOCs污染防治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各级环保部门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第二章 VOCs污染防治管理第八条企业和单位在生产、储存、运输VOCs时,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减少排放。
第九条企业和单位应当建立VOCs排放监测系统,定期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并及时报送监管部门。
第十条企业和单位应当建立VOCs管理台账,记录VOCs的使用情况、储存情况、排放情况等相关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第十一条企业和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对VOCs污染防治的认识和意识。
第十二条企业和单位应当配备相关设备和设施,确保VOCs的安全生产和防治工作得到落实。
第十三条企业和单位应当定期进行VOCs污染防治工作的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四条企业和单位应当配合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接受监管部门的指导和督促。
第三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五条环保部门对企业和单位的VOCs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第十六条对于未按要求进行VOCs污染防治工作或者违反规定的企业和单位,环保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整改。
VOCs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VOCs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VOCs污染的防治工作,减少VOCs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使用、储存、运输VOCs排放的单位。
第三条 VOCs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VOCs监测、排放控制、治理措施,推动VOCs排放的减少和治理,确保环境和人体健康不受影响。
第四条 VOCs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各级环保部门,负责对VOCs排放单位的督导、检查和评估。
第二章 VOCs污染监测第五条 VOCs污染监测是VOCs污染防治的基础,各排放单位应根据国家规定,设置合格的VOCs监测设备,定期对VOCs排放进行监测。
第六条 VOCs监测数据应及时上报环保部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对于监测数据不达标的VOCs排放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报告环保部门。
第三章 VOCs排放控制第八条 VOCs排放单位应当制定严格的排放控制措施,合理利用资源,降低VOCs排放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九条 VOCs排放单位应当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VOCs减排技术装备,进行VOCs排放的有效控制。
第十条对于VOCs排放量较大的单位,应当建立VOCs排放监控系统,对VOCs排放进行实时监测。
第四章 VOCs治理措施第十一条对于VOCs排放超标的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包括安装VOCs净化设备、优化工艺流程等措施。
第十二条 VOCs治理措施应当经过环保部门认可,经过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 VOCs治理措施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维护保养,确保设备长期有效运行。
第五章环境监测与评估第十四条 VOCs排放单位应当每年组织开展环境监测与评估工作,对其VOCs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
第十五条对于环境影响较大的VOCs排放单位,应当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建立环境应急预案。
voc安全管理制度
voc安全管理制度1.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管理,防范VOCs对员工健康和环境的危害,保障生产和运营安全。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储存、处理和排放VOCs的生产企业。
3.管理责任3.1企业领导应高度重视VOCs管理工作,明确VOCs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VOCs管理措施和目标。
3.2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VOCs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VOCs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3 Vocs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知识,负责VOCs的监测、检测和相关数据的收集与分析。
4.风险评估企业应对VOCs的使用、储存、处理和排放工艺进行风险评估,明确VOCs的种类、数量和可能带来的危害。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5.设备管理企业应对VOCs管理相关的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6.员工培训企业应对相关岗位员工进行VOCs管理的培训,使其了解VOCs的危害和防护措施,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7.应急预案企业应制定VOCs管理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8.监测与检测企业应建立定期的VOCs监测体系,对VOCs的种类和浓度进行监测和检测。
并通过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9.信息公开企业应定期公开VOCs的管理情况、数据分析结果和相关的安全技术信息,增强外界对企业的可见度和透明度。
10.内部审核与评估企业应定期对VOCs管理制度进行内部审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11.外部合作企业应积极开展与相关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共同参与VOCs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员工的健康和环境的安全。
12.违规处罚对于违反VOCs管理制度的行为,企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和审查,并在公司内部通报违规行为,以起到警示作用。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管理制度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管理制度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是一类常见的空气污染物,它们在常温下易于挥发进入大气中。
这些化合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许多潜在威胁,包括光化学烟雾的形成、臭氧层损坏以及空气污染相关疾病的发生。
因此,建立科学、有效的VOCs 排放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首先,一个完善的VOCs排放管理制度应该强调源头管理。
这意味着在生产和工业过程中,应该优先选择低挥发性化合物或者替代物。
例如,工业部门可以引入更环保的溶剂替代品,减少有机溶剂的使用与排放。
监管机构也应当鼓励和支持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技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VOCs的排放量。
其次,监管机构应该制定针对VOCs管理的法规和标准,并确保企业严格遵守。
这包括限制VOCs排放的浓度和数量,以及规定必须采取的控制措施和技术要求。
此外,监管机构还应建立一个完善的监测和报告机制,定期对企业的VOCs排放及其控制措施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符合法规要求。
第三,培训和教育是VOCs排放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监管机构应提供相关的培训课程,使企业和从业人员了解VOCs 排放的危害性以及控制和减排的方法。
此外,还可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公众对VOCs排放问题的认识,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减排行动。
最后,建立一个监督和应对机制也是VOCs排放管理制度的关键。
监管机构应具备足够的执法能力和监测能力,以确保企业的VOCs排放符合相关法规。
对于那些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应采取合适的惩罚措施,并督促其改正。
同时,应对突发的VOCs排放事件做好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遏制和处理排放事故,减少对环境和公众的影响。
综上所述,一个科学、有效的VOCs排放管理制度是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重要手段。
通过源头管理、法规和标准、培训和教育以及监督和应对机制的综合运用,我们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VOCs排放,改善空气质量,创造更加美好的环境。
继续完善VOCs排放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执行力度,并推进技术创新和国际合作,以实现更全面、严格和可持续的VOCs排放管理。
VOCs 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之欧阳地创编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规范公司内部环境管理,控制公司 VOCs 挥发,使公司环境监管制度化、常态化,从根本提升公司环保管理水平,降低公司环境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公司环境安全生产办为主要管理部门,公司采购仓储、车间、污水、废气处理站各配备兼职环保专员 1名,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环保负责人。
1. 环保巡检。
为掌握公司 VOCs 现状,及时排查环保隐患,使公司环保巡查形成制度化、常态化,查漏补缺,确保公司生产现场无明显异味。
1.1环境安全生产办负责编制巡检计划及检查台账、整改单据,并组织实施。
对公司废气气味控制、隐患检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与考核。
1.2环境安全生产办下属废气处理工日常检查要求每天一次, 检查结果填写“检查保养记录表” , 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当事部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到期不能完成整改的须上报情况说明, 环境安全生产办将对各部门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1.3环境安全生产办定期组织各部门主管,联同安全主任进行环保、安全联合检查,对所查出问题进行统计,并进行通报,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环境安全生产办进行验收。
1.4自查中不能现场解决的隐患要逐项进行分析研究。
定措施、定进度、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落实整改要求。
资金需要量较大的项目列入大修计划, 上报公司领导。
1.5内容包括:污染防治设施和设备运行情况、排污口情况、生产工作中污染事故隐患、生产现场设备、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
2. 污染治理设施管理。
为加强公司 VOCs 治理设施的管理,提高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能力和设备利用率,使公司达标排放运行、减少 VOCs 排放的目标得到有效保障。
2.1VOCs 治理设施包括公司车间排放收集管道、活性炭吸附包等,环境安全生产办负责公司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工作, 对各部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落实。
2.3污水站负责公司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维护,保证正常运行;负责设施的日常管理。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介绍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介绍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一类易于挥发的有机化合物,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工业、交通运输等领域,但是其排放会给环境和人体健康带来严重的影响。
因此,各国都制定了VOCS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旨在控制这种污染的发生和蔓延。
以下是对VOeS污染防治政策法搦口管理制度进行的介绍。
一、《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已于2023年7月起实施。
该法规定了对空气污染的原则和管理措施,并引入了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概念。
该法明确规定,VoCS的排放必须严格限制,相关单位必须安装、使用VOCs排放治理装置,并对排放量进行监测。
对于无法达到排放标准的,必须被关闭或暂停运营。
此外,相关企业必须履行信息公开、监督管理等责任,确保VOCS的污染防治得到有效控制。
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GB18599-2017)该标准是我国VOCS污染防治的基础性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各类固定污染源排放VocS的限值,包括涂装行业、化工行业、印刷行业、包装行业等。
标准对VOCS的种类、测量方法和监测监督提出了具体要求。
此外,标准还规定了形成于特定产业的VoCS排放指南,并对不同行业VOCS污染防治技术进行了技术要求。
三、《VOCs源头懒E基本路线图》《VOCs源头减排基本路线图》是我国环保部委托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单位完成的。
该路线图利用系统性的方法,制定了我国VoCS污染防治的总体规划,分析了VOCS排放的来源和特征,并指出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路线图提供了具体的防治技术、政策等方面的建议,旨在未来对VoCS污染防治工作的实际推进提供指导和决策参考。
四、VOCS污染源管控制度目前,我国已逐步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VoCS污染源管理制度,包括有VOCS污染源管理区划、许可证制度等。
此外,各地还建立了严格的日常监管机制,对涂装、化工、轻工、制药等排放VoCS的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的防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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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 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规范公司内部环境管理,控制公司VOCs 挥发,使公司环境监
管制度化、常态化,从根本提升公司环保管理水平,降低公司环境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公司环境安全生产办为主要管理部门,公司采购仓储、车间、污水、废气处理站各配备兼职环保专员1名,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环保负责人。
1. 环保巡检。
为掌握公司VOCs 现状,及时排查环保隐患,使公司环保巡查形成制度化、常态化,查漏补缺,确保公司生产现场无明显异味。
1.1环境安全生产办负责编制巡检计划及检查台账、整改单据,并组织实施。
对公司废气气味控制、隐患检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与考核。
1.2环境安全生产办下属废气处理工日常检查要求每天一次, 检
查结果填写“检查保养记录表” , 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当事部门规定时
间内整改完毕, 到期不能完成整改的须上报情况说明, 环境安全生产办将对各部门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1.3环境安全生产办定期组织各部门主管,联同安全主任进行环保、安全联合检查,对所查出问题进行统计,并进行通报,限期整改,整改完
成后,应及时通知环境安全生产办进行验收。
1.4自查中不能现场解决的隐患要逐项进行分析研究。
定措施、定进度、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落实整改要求。
资金需要量较大的项目列入大修计划, 上报公司领导。
1.5内容包括:污染防治设施和设备运行情况、排污口情况、生产工作中污染事故隐患、生产现场设备、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
2. 污染治理设施管理。
为加强公司VOCs 治理设施的管理,提高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能力和设备利用率,使公司达标排放运行、减少VOCs 排放的目标得到有效保障。
2.1VOCs 治理设施包括公司车间排放收集管道、活性炭吸附包等,环境安全生产办负责公司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工作, 对各部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落实。
2.3污水站负责公司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维护,保证正常运行;负
责设施的日常管理。
2.3各部门的环保治理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设备划分到人,经常性地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3. 公司VOCs 控制。
要求公司各部门高度重视环保问题,从产废源头摸排、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达到控制VOCs 排放的目的。
3.1环境安全生产办负责建立公司环保各类迎检数据,保存好涉及大气防治的相关资料、通知等。
及时发布上级环保信息, 及时了解上级政策和检查情况, 发布相关消息, 规避检查所带来的风险。
3.2生产车间、污水站要时刻关注厂区气味大小情况,遇气味较大时,应及时排查气味来源,采取必要整改措施,降低气味浓度。
3.3VOC废气塔中的活性炭要根据要求进行更换,保证VOCs 治理措施符合上级环保部门要求及各类监测指标。
3.4各部门要对本部门跑冒滴漏及密封不严、管道损坏现象进行彻底摸查, 并纳入日常巡检中, 对能够通过维修、更换的要尽快整改, 对不能独立完成整改的及时上报环保部,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从
源头有效的控制VOCs 的挥发。
4. 考核细则。
针对以上管理要求, 环境安全生产办将检查各部门执行情况, 并纳入考核范围内,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4.1发生以下情况,环保部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通报批评:
4.1.1各部门环保员巡检不及时,无巡检记录。
4.1.2各部门迎检记录填写不及时、不规范。
4.1.3对污染防治设施保养不及时,没有纳入保养记录。
4.1.4限期整改未完成,且未说明原因。
4.1.5对环保部所下达的通知及要求没有落实或执行不到位
4.2发生以下情况, 环境安全生产办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经济处罚
4.2.1环境安全生产办不知情情况下,擅自停用污染防治设施的。
4.2.2上级环保部门检查,迎检资料不齐全,现场发现异常。
4.2.3对现场环境异常,监测数据异常没有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