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一、概述本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旨在确保公司的商业秘密受到适当的保护,避免商业秘密的泄露、滥用或未经授权的访问。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合作伙伴和供应商,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商业秘密的定义1.商业秘密是指由公司开发、获取或拥有的任何未公开的、对公司具有价值且不为一般公众所知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营销策略、客户名单、财务数据等。
2.商业秘密应当具备以下特征:a.未公开:商业秘密不应向公众或未经授权的个人或实体泄露。
b.价值:商业秘密应当对公司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
c.保密措施:公司已采取合理的措施来保护商业秘密的保密性。
三、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1.标记和分类:公司应将商业秘密明确标记并分类,以便于员工识别和妥善处理。
2.保密协议:所有与公司接触并了解商业秘密的员工、合作伙伴和供应商都必须签署保密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保密义务、保密期限、对商业秘密泄露的违约责任等。
3.存储和访问控制:公司应采取适当的物理和电子措施来保护商业秘密的存储和访问,例如使用安全的文件柜、加密技术、访问权限控制等。
4.培训和教育: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商业秘密保护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视和意识。
5.网络安全措施:公司应采取适当的网络安全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网络入侵和数据泄露,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
四、商业秘密的使用和披露1.内部使用:员工在工作中可以使用商业秘密,但必须在授权的范围内使用,并且不得将商业秘密用于个人目的或未经授权的用途。
2.保密义务:员工、合作伙伴和供应商都有保持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不得泄露、滥用或未经授权地访问商业秘密。
3.团队合作:在项目合作中,员工可以分享商业秘密给合作伙伴或供应商,但必须事先获得公司的授权,并确保对方同意遵守保密协议。
4.法律合规: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法律请求或政府执法机构的要求披露商业秘密。
五、违约处罚1.对于违反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行为,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辞退等。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推荐知识产权法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一、总则第一条(目的) 商业秘密是本公司的宝贵财产,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为防止社会第三人违法窃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一、总则第一条(目的) 商业秘密是本公司的宝贵财产,依照我国民法通则推荐知识产权法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一、总则第一条(目的) 商业秘密是本公司的宝贵财产,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为防止社会第三人违法窃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一、总则第一条(目的)商业秘密是本公司的宝贵财产,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为防止社会第三人违法窃取、使用、泄露商业秘密及其他违法行为,为防止职工违法窃取、使用和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干部、职工及其他从事公司业务的人。
第三条(定义)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指公司下述保密信息或情报。
1.生产技术、工艺、设计;2.开发计划、实施进度及其结果;3.产品销售、服务情报;4.原材料、零部件来源情报;5.产品客户情报;6.管理、经营的运行和决策;7.财务情报;8.人事情报;9.与其他企业协作业务有关的情报;10.与总公司、关连公司有关的情报。
第四条(指定权)除以上外,公司有权根据开发、生产、经营情况,特别指定保密信息。
二、商业秘密保护的基本制度第五条(商业秘密管理组织)为对商业秘密进行有效管理,公司设立在总经理领导下的商业秘密管理系统。
商业秘密管理系统包括企业安全委员会,商业秘密管理办公室,商业秘密管理责任人。
第六条(商业秘密管理职责)企业安全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由技术、经营、生产、法律、财务、人事教育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负责制定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建立和完善保护组织,确定和修改商业秘密范围,指定商业秘密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和各部门的商业秘密管理责任人,对日常工作进行指导。
公司设立商业秘密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日常商业秘密管理和保护工作,向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连续发展本领,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包含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生等,以及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外部人员。
第三条公司商业秘密是指对公司具有商业价值并取得了合法保护的技术信息、业务经验、商业计划、市场机密、客户资料、研发成绩、专有技术等。
第四条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是公司员工的义务,违反保密规定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及公司纪律处分。
第二章商业秘密的保护原则第五条商业秘密的保护原则是保密、合理使用、限制披露、加密和安全管理。
全部员工都必需严格遵守这些原则。
第六条保密原则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公司以外的人员泄露,包含亲友、媒体等。
第七条合理使用原则是指员工在使用商业秘密时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尽量确保秘密的完整性和安全。
限制披露原则是指员工在处理商业秘密时,必需在授权的情况下披露给相关人员,并签订保密协议。
第九条加密原则是指公司对商业秘密进行加密处理,确保信息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安全管理原则是指公司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含物理安全、系统安全和人员安全等方面,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
第三章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第十一条公司将商业秘密分为不同级别,并予以相应的保护措施。
员工必需依据商业秘密的级别,合理使用、限制披露和加密。
第十二条公司将商业秘密信息分为电子信息和纸质信息。
员工在使用、处理和存储商业秘密信息时必需按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信息的安全。
第十三条公司要建立完善的权限管理制度,确保每个员工只能访问其工作职责所需的商业秘密信息。
第十四条员工在离职时必需签订保密协议,并将全部的商业秘密信息归还给公司。
离职员工应连续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商业秘密。
第十五条公司将不定期进行商业秘密保护意识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员工对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视和认得。
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商业秘密泄露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报告,公司将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处理。
商业秘密保护制度范本
商业秘密保护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司各级各类商业秘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公司的有关技术信息、业务信息、客户的商业秘密、人事薪酬信息等。
第三条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保安人员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特别的责任。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一)公司的研发计划、研发项目、研发成果及其相关数据;(二)公司的经营计划、战略规划、市场营销策略、销售预测、采购供应情况、库存情况、价格政策、成本资料、财务预算、财务报告等;(三)公司的客户名单、合作伙伴信息、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等;(四)公司的技术资料、生产工艺、制造配方、设计图纸、产品说明书、操作手册等;(五)公司的专利申请、专利技术、专利产品、版权作品等;(六)公司的其他具有经济价值、竞争优势和潜在商业利益的信息。
第七条根据秘密的重要性、泄露后对公司利益的损害程度,将公司商业秘密分为三个等级:一级秘密、二级秘密、三级秘密。
一级秘密对公司利益损害最大,三级秘密对公司利益损害最小。
第三章保密措施第八条公司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中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签订保密协议:与员工、合作伙伴、供应商等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二)限制知悉范围:商业秘密仅限于公司内部必要知悉的人员知晓,对涉及商业秘密的文件和资料进行编号、标记,控制发放和阅读范围;(三)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对公司内部网络和信息系统进行安全防护,防止非法访问、泄露和篡改;(四)加强实物管理:对涉及商业秘密的实物资料进行妥善保管,限制携带、复制和传递;(五)定期培训和宣传:加强员工商业秘密保护意识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对商业秘密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六)建立举报和调查机制:对涉嫌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对举报人给予保护。
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
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商业秘密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因此,建立健全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成为各企业必须重视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的必要性、核心内容以及实施方法。
一、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商业秘密是企业独特的经营和管理资产,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所在。
保护商业秘密是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有助于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
2.保护企业创新成果:企业在研发、创新过程中产生的商业秘密,如技术方案、产品设计、生产工艺等,是企业的创新成果。
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防止这些成果被不法分子窃取或侵犯,保障企业的创新动力。
3.维护企业商誉:商业秘密的泄露不仅对企业的利益造成损失,还会损害企业的声誉和形象。
只有建立有效的保护机制,才能维护企业的商誉,获得合作伙伴和客户的信任。
二、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1.标识及分类:企业应当对商业秘密进行标识和分类管理,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和等级。
通过标识和分类,可以更好地掌握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和保密程度,有针对性地进行保护措施。
2.保密责任:企业应明确每位员工的保密义务,包括保密合同的签订、保密培训的进行等。
员工应清楚自己的保密责任,不得擅自泄露商业秘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访问和权限控制:建立合理的访问和权限控制机制,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和使用商业秘密。
同时,还应加强对外部人员如供应商、顾问等的管理,防止商业秘密被泄露。
4.保密措施:企业应制定具体的保密措施,包括信息加密、技术防护、网络安全等方面。
同时,还应加强对纸质档案和电子文档的管理,确保商业秘密不被非法获取。
5.违约处罚: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员工或合作伙伴,企业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
这样可有效警示其他人,并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三、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法1.培训与宣传:通过组织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商业秘密保护的意识和重要性。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范本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本企业的商业秘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三条企业全体员工均有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义务,对任何可能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均应保持警惕并采取适当措施。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密级、保密期限和保密措施,并定期对员工进行商业秘密保护培训。
第二章商业秘密的范围和密级确定第五条商业秘密包括以下范围:(一)技术信息:如技术方案、设计图纸、操作方法、生产工艺等;(二)经营信息:如经营计划、市场策略、客户名单、销售数据等;(三)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
第六条商业秘密的密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具体确定如下:(一)一级秘密:对企业经营具有重大影响,泄露可能导致企业重大损失的信息;(二)二级秘密:对企业经营具有一定影响,泄露可能导致企业损失的信息;(三)三级秘密:对企业经营有一定影响,泄露可能导致企业受损的信息。
第三章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第七条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一)对商业秘密进行标识,明确保密期限和保密责任人;(二)对涉及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进行编号、加密,并限制查阅范围;(三)对涉及商业秘密的设备、场所进行物理保护;(四)对涉及商业秘密的计算机系统进行安全防护;(五)对涉及商业秘密的传输渠道进行加密保护;(六)对可能泄露商业秘密的员工进行背景调查和保密培训;(七)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八)对离职员工进行脱密处理,确保其不再拥有任何企业商业秘密;(九)对涉嫌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进行调查,采取法律手段予以制止和追责。
第四章商业秘密的泄露应对第八条一旦发现商业秘密泄露,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以下措施:(一)停止泄露行为,防止继续扩散;(二)调查泄露原因和责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三)向相关部门报告,依法维护企业权益;(四)对受影响的企业利益相关方进行告知和沟通。
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制度
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保密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合作伙伴。
二、保密范围1. 公司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商业计划、合作伙伴及客户信息等。
2. 员工在工作中获取的任何公司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范围。
三、保密义务1. 公司员工应当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公司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 外部合作伙伴在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时,也需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获取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其他公司或个人。
四、保密措施1. 公司将商业秘密进行分类管理,对不同级别的商业秘密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2. 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密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意识。
3. 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五、保密管理1. 公司设立专门的保密管理部门,负责商业秘密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2. 对于发现泄密行为的员工,公司将严格追究其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商业秘密的转移1. 员工在离职前不得擅自将商业秘密带出公司,应当书面申请并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带走相关资料。
2. 公司是否同意离职员工将商业秘密带出公司,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
七、保密责任1. 公司领导应当加强对保密管理工作的重视,确保保密制度的贯彻执行。
2. 公司员工应当积极遵守保密制度,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八、违反保密制度的处理1. 对发生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员工,公司将严格追究其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如因商业秘密泄露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保密制度的解释权公司保留对本保密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如有需要修订,应当由公司领导组织制定并征得大多数员工的同意。
十、附则本保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调整或修订应当通过公司内部通知方式向全体员工公布。
任何与本保密制度相违背的规定,均无效。
以上就是本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制度,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
商业秘密安全保卫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业秘密的保护,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部所有涉及商业秘密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防止商业秘密被泄露、窃取、篡改、损毁或滥用。
二、商业秘密的界定第四条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五条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技术秘密:包括产品配方、工艺流程、技术图纸、技术资料、技术标准、技术秘密文件等;(二)经营秘密:包括客户名单、销售渠道、市场策略、经营计划、财务信息、管理方法等。
三、商业秘密的保密措施第六条我单位采取以下保密措施:(一)制定商业秘密保密等级,明确保密范围和保密期限;(二)对涉及商业秘密的部门和人员,进行保密培训和考核;(三)设立商业秘密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和责任;(四)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设置访问权限,防止信息泄露;(五)对涉及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实行专人管理,严格借阅、复制、传递等手续;(六)对离职人员,进行保密协议解除和保密承诺;(七)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四、商业秘密的管理第七条商业秘密的管理工作由保密委员会负责,保密委员会下设保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第八条保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商业秘密保密制度;(二)监督商业秘密保密措施的落实;(三)审查商业秘密的保密等级和保密期限;(四)调查和处理商业秘密泄露事件;(五)组织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第九条保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保密委员会的决定;(二)负责商业秘密保密协议的签订、解除和保密承诺;(三)对涉及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进行管理;(四)组织开展保密培训和考核;(五)协助调查和处理商业秘密泄露事件。
五、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第十条发生商业秘密泄露事件,保密办公室应当立即启动调查程序,组织相关人员调查取证。
商业秘密保护规章制度
商业秘密保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维护企业的利益和竞争优势,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员工、合作伙伴等与本公司有合作关系的相关方。
第三条商业秘密是指企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并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经营信息、客户信息、商务信息等。
第四条本公司及其员工、合作伙伴等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保护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或非法使用商业秘密。
第二章商业秘密的保护第五条本公司应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保护措施和责任分工。
第六条本公司应加强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将商业秘密分级保护,确保不同级别的商业秘密得到适当的保护。
第七条本公司应为员工进行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培训,提高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八条本公司应加强对商业秘密的安全保护,购买适当的安全设备和软件,防范商业秘密泄露和非法使用。
第九条本公司应定期进行商业秘密保护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商业秘密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本公司应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事件应急预案,对于商业秘密泄露等紧急情况及时处理,减少损失。
第三章商业秘密的保密责任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在工作中了解到商业秘密时,应当依法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第十二条本公司员工应妥善保管商业秘密,不得随意存储、传输商业秘密信息,确保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第十三条本公司员工不得利用商业秘密谋取私利,不得将商业秘密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四条本公司员工在离职之后,应继续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擅自将商业秘密带出公司或泄露给他人。
第四章商业秘密的违规处理第十五条对于违反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的人员,本公司将依据公司规章制度予以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调查、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十六条对于故意泄露商业秘密或利用商业秘密谋取私利的人员,本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要求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
第十七条对于商业秘密泄露给外部人员、组织或国家的情况,本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保留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报案的权利。
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模板
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模板一、总则1.1 为了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的所有员工、合作伙伴和访问者。
1.3 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
二、商业秘密的定义和范围2.1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够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竞争优势的信息。
2.2 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经营秘密、客户列表、销售策略、研发计划等。
三、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3.1 信息分类与标识公司将根据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和泄露风险,对商业秘密进行分类,并对其进行明确标识。
3.2 保密协议公司与员工、合作伙伴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双方对商业秘密的保护责任和义务。
3.3 权限控制公司将对商业秘密进行严格的审批和管理,控制商业秘密的访问权限和使用权限。
3.4 技术保护措施公司采用加密技术、访问控制技术、监控技术等手段,保护商业秘密的安全。
3.5 培训与宣传公司定期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的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技能。
3.6 应急预案公司制定商业秘密泄露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和责任人。
四、商业秘密的泄露处理4.1 一旦发现商业秘密泄露,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泄露行为的扩散。
4.2 调查泄露原因,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4.3 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告泄露情况,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五、监督与检查5.1 公司设立商业秘密保护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5.2 监督机构定期对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3 公司对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进行持续改进,提高商业秘密保护水平。
六、法律责任与纠纷处理6.1 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予以追究,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劳动合同、追究法律责任等。
6.2 对于商业秘密保护的纠纷,公司将积极应对,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七、附则7.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引言: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对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具有重要的保护作用。
然而,在信息化时代,商业秘密的泄露和侵权已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问题,对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失。
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建立健全的保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全面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一、制度目的和范围1.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加强企业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和保密。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本企业员工、顾问、合作伙伴和供应商,并在与企业签订合同或有商业往来的其他机构和个人。
二、商业秘密的定义和分类1.定义:商业秘密是指企业拥有的、对其他人不公开的信息,具有商业价值并且对企业有保密要求。
2.分类:商业秘密可分为技术秘密、经营秘密和管理秘密三大类,具体细分如下:-技术秘密:包括专利技术、工艺等的商业秘密;-经营秘密:包括市场信息、销售策略、客户清单等的商业秘密;-管理秘密:包括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组织结构等的商业秘密。
三、商业秘密的保护策略1.内部保密:企业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保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的意识:对员工进行保密意识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和保密义务;-限制商业秘密的获取和传播:对员工进行权限管理,仅授权人员能够获取和传播商业秘密;-控制商业秘密的存储和使用:建立相关的标准和流程,确保商业秘密被妥善存储和使用;-建立商业秘密的跟踪和监控机制:通过内部审计和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和解决商业秘密的泄露风险。
2.外部保密:企业要与外部合作伙伴签署保密协议,并定期进行商业秘密合规性评估,确保商业秘密在与外部合作伙伴进行交流和合作时得到保护。
四、商业秘密的保护责任和义务1.企业管理层要担起商业秘密保护的责任,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并建立相应的组织和人员来管理商业秘密。
2.员工要履行商业秘密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不得将商业秘密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任何无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复制、记录或传播商业秘密;-不得在离职后携带商业秘密离开企业;-发现商业秘密泄露的情况要及时报告。
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制度通用版(红头文件)
北京XXXXXXXXX有限公司文件XXXXX[20XX]第XX号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有关技术信息、业务信息、客户信息、财务信息、人事薪酬信息等。
第二条保密义务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保密岗位保密岗位是指从事的工作涉及或掌握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对公司的资金、财产和员工起重大作用或影响的岗位。
公司根据各岗位涉及商业秘密的性质及其影响,对各保密岗位进行分类,各类保密岗位具有不同的保密要求。
第四条保密范围公司保密范围如下:(1)与本公司发生营销关系的客户名单;(2)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类商业资料、标书、计划或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书;(3)公司在营销活动中所积累的特有的营销方式和手段;(4)公司电脑软件设计和应用程序(包括软件开发、测试手段、应用开发等);(5)公司财务资料(包括财务账目、会计凭证、审计报告等);(6)公司的各种会议、决议和内部重大事务的记录等;(7)公司带密级的各类文件(包括人事档案、工资状况等);(8)其他需要保密的相关信息。
第二章保密规则与保密管理第五条密级确定公司商业秘密的密级按照如下原则确定:(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和技术信息资料为绝密级:(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客户资料、经营状况、管理规定等为机密级;(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工工资信息、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六条保密规则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遵循以下规则:(1)属于保密岗位范围的人员都具有不泄露公司技术、商业秘密的义务,并承担维护公司技术、商业秘密的责任;(2)本公司各类人员在公司的任职或经营活动中,直接获得和了解公司技术、商业秘密的,均负保护责任,并承担实施保密措施的义务;(3)本公司各类人员在公司的任职工作或经营过程中,可能获得或了解公司技术、商业秘密的,均应具有保密责任,并承担不泄露、不打听、不谈论的义务;(4)上述规定的保密范围的相关资料,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带出公司。
商业秘密保护规章制度细则
商业秘密保护规章制度细则在现代社会,商业秘密成为了企业生存与竞争的重要资本。
商业秘密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独特性和经济价值的信息,包括技术秘密、工艺秘密、商业计划、客户信息等。
保护好商业秘密,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若商业秘密泄露,不仅会导致企业利益受损,还可能造成市场竞争的不公平。
因此,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规章制度十分必要。
一、商业秘密的定义与范围商业秘密被定义为企业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经济价值且不为公众所知晓的信息。
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工艺秘密、商业计划、客户信息等。
这些信息在企业内部必须进行严格的管控,避免泄露。
二、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为了保护商业秘密的安全,企业需要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1.内部管理措施: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保密制度,明确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
员工在离职后应签署保密协议,并接受相关培训。
企业可以采用分级保密制度,对商业秘密进行分类管理,根据不同级别设置不同的保密措施。
2.技术控制手段:企业可以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商业秘密进行加密和存储,确保只有具备权限的员工可以访问相关信息。
同时也要加强网络安全建设,防范黑客入侵和数据泄露。
3.物理安全措施:企业应建立安全的物理环境,加强门禁管理,防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关键场所。
对于重要文件和设备,应实施严格的保管措施,避免遭受盗窃或损坏。
三、商业秘密的保护规章制度为了进一步保护商业秘密,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国家和地方应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1.立法保护:国家应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商业秘密的定义、保护范围和保护期限。
设立商业秘密侵权纠纷的司法解决机构,加强对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
2.加大惩罚力度: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应被视为犯罪行为,加大对侵权者的法律惩罚和经济赔偿力度,以起到震慑作用。
3.加强执法力度:相关执法机构应加强对商业秘密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侵权行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企业合作与商业秘密保护在跨国合作和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保护商业秘密扩大了难度。
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
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迅猛发展,商业竞争变得异常激烈,企业的商业秘密的泄露问题也日益严重。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为了确保企业的可持续竞争优势,建立一套完善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一、商业秘密的定义与分类商业秘密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获得的,具有商业价值并对他人不易获得的信息。
商业秘密可以分为技术秘密、商务秘密和财务秘密三大类。
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研发成果等专业技术方面的机密信息。
商务秘密则包括市场营销计划、客户信息、供应链管理等商业运作方面的机密信息。
而财务秘密主要指企业的财务状况、财务数据以及财务决策等方面的机密信息。
二、商业秘密泄露的风险与威胁商业秘密泄露对企业的影响是毁灭性的。
首先,商业秘密的泄露将导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流失,使其处于被动地位。
其次,商业秘密泄露还会导致企业的经济损失,例如成果被竞争对手复制、独家技术被抄袭等。
此外,商业秘密泄露还可能引发知识产权侵犯纠纷,给企业带来巨额的法律风险。
因此,有效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石。
三、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建立一套严密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首先,制度能够为企业提供明确的规范和操作指南,确保商业秘密得到全面、有效的保护。
其次,制度的建立可以提高企业员工对商业秘密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培养员工保密意识和法规意识,从而减少商业秘密泄露的风险。
此外,制度的建立还可以为企业提供法律依据,当商业秘密泄露发生时,企业可以依法维权,维护自身的利益。
四、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和定义,对各类商业秘密进行详细分类和描述,以确保员工对商业秘密的辨识。
二是明确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并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流程,如设定密码、加密存储、控制访问等。
三是建立明确的保密协议和非竞争条款,限制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使用和传播。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实习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公司商业秘密的范围、保护措施、责任分工等,确保公司商业秘密不被泄露、盗用、篡改。
第二章商业秘密的范围第四条公司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技术秘密:涉及公司产品、工艺、技术等方面的信息;2. 经营秘密:涉及公司经营策略、客户信息、合作伙伴信息、市场分析等方面的信息;3. 管理秘密:涉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财务信息、人事信息等方面的信息;4. 其他对公司具有重大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秘密信息。
第三章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第五条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组织机构,由公司最高管理者担任总负责人,设立商业秘密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商业秘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
第七条建立商业秘密保密制度,包括:1. 制定保密协议,明确员工保密义务和责任;2. 建立保密措施,如设置保密文件柜、使用密码、加密技术等;3. 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保密意识;4. 建立保密审查制度,对涉及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5. 建立商业秘密泄露应急预案,及时应对泄露事件。
第八条严格控制商业秘密的访问权限,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和使用商业秘密。
第九条对外合作、交流等活动,应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合作双方保密义务。
第四章责任与处罚第十条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商业秘密,违反本制度,泄露、盗用、篡改商业秘密的,公司将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商业秘密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商业秘密保护制度xx年xx月xx日•商业秘密概述•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框架•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措施•个人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目•商业秘密保护的司法实践•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建议录01商业秘密概述商业秘密指的是未公开的、非众所周知的信息或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产品配方、工艺流程、制造方法、研发材料等。
未公开的信息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法律定义商业秘密的定义1 2 3包括产品配方、工艺流程、制造方法、研发技术等。
技术信息包括客户名单、供应商信息、销售渠道、内部管理诀窍等。
经营信息包括企业发展战略、市场调研报告、投资计划等。
其他信息03法律保护商业秘密受法律保护,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泄露、使用或利用商业秘密谋取个人或团体利益。
01竞争优势商业秘密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来源之一,能够为企业带来长期竞争优势和市场份额。
02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是一种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02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框架禁止不正当获取和使用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商业秘密的保密措施和权益,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
保护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反不正当竞争法要求,商业秘密权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其商业秘密,并有权要求不当使用者停止使用或采取保密措施。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条款,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与不被泄露。
对违反保密义务的劳动者进行处理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追究劳动者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商业秘密涉及方应当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内容和义务,以确保商业秘密得到有效保护。
保密协议的签订保密协议应当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协议都将承担法律责任。
【最新】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
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合理使用、有效管理本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防止企业员工和社会第三人违法窃取、使用和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商业秘密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商业秘密的管理,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商业秘密得到保护,又便于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方针。
第二章商业秘密的内容及密级管理第四条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第五条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技术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及技术合同等)。
(一)技术秘密:1、工艺技术资料:所有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工艺操作规程、产品技术标准、新产品鉴定资料、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技术总结、技术通知等;2、工程技术资料:所有产品的非标生产设备资料、工程设计(包括图纸及草图)、电器(仪表)设计等:3、生产技术资料:所有产品的生产配方、产品的制造方法、生产过程的检验、试验及最终检验、试验方法、生产过程中的原始质量记录。
(二)经营秘密:1、销售信息资料:公司经营决策、营销计划、定价策略、销售网络、客户信息、商业函电(包括电子邮件)、合同订单等;2、采购信息资料:主要供应商信息、进价策略、采购渠道、主要原材料指标等;3、财务信息资料:银行存款核算、往来核算、成本核算、存货核算、长期投资核算,工资核算、销售核算、所有者权益核算、外部会计报告、内部会计报告。
(三)管理秘密:1、公司资本运作信息资料:项目投资策略及方案、股权调整方案等;2、人力资源信息资料:公司人力资源计划、人力资源结构、薪酬方案,员工档案等信息资料;3、企业管理信息资料:公司整合体系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的结果:公司内部考核体系的方案,核算过程,核算方法,核算结果;4、档案信息资料:公司档案室的各类信息资料:5、电子信息资料:公司ERP信息资料、服务器备份数据资料、各部门电子档案、电子邮件等。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一、目的: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全体员工三、内容:1、商业秘密范围:本公司所指的商业秘密包括供货合同、采购合同、报价单、产品设计基准、产品技术图纸、试验基准、控制计划、FMEA、PPAP、工序表、操作指导书、工资基准、财务报表、客户的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等。
1.1 公司经营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包括决定事项和未决定事项);1.2 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1.3 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公司的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等文件、资料;1.4 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1.5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1.6 员工个人人事档案、工资收入等信息;1.7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1.8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属于对外保密范围。
1.9 客户的知识产权,做为外来文件进行受控管理。
1.10 客户个人信息,如:客户资料、商业信息、电话、通讯地址等都是客户的个人隐私,应当作为顾客财产加以保护。
2 密级分类2.1 绝密:指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如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产品技术图纸等,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遭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害。
2.2 机密:董事会资料、财务报表、购销合同、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机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2.3 秘密: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客户的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为秘密级。
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损害。
3 保密措施:对于秘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3.1 未经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3.2 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应按规定批准由指定人员担任。
3.3 在对外业务中需要提供涉及公司秘密事项文件资料,应当事先经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
商业秘密保密制度模板
商业秘密保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二章商业秘密的范围第四条技术信息包括:(一)技术配方、工艺流程、操作方法、技术诀窍等技术秘密;(二)研发计划、项目预算、研究成果、实验数据等研发秘密;(三)其他具有实用性、经济价值并符合保密要求的技术信息。
第五条经营信息包括:(一)客户名单、供应商名单、合作伙伴名单等商业伙伴信息;(二)市场营销策略、销售计划、采购计划、价格策略等市场信息;(三)财务预算、财务报告、成本控制策略等财务信息;(四)人力资源政策、员工薪酬福利、培训计划等人力资源信息;(五)其他具有经济价值并符合保密要求的经营信息。
第三章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第六条公司应当对商业秘密进行标识,明确保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包括:(一)文件管理制度,对涉及商业秘密的文件进行编号、标记,限制查阅范围和权限;(二)信息交流制度,对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进行加密、安全传输和存储;(三)网络信息安全制度,对涉及商业秘密的网络进行防火墙、入侵检测和数据备份等措施;(四)保密协议制度,与员工、合作伙伴等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第八条公司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商业秘密保护培训,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能力。
第四章商业秘密的泄露处理第九条一旦发现商业秘密泄露的情况,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补救措施,减轻损失。
第十条应当及时调查泄露原因,依法追究泄露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对于故意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公司有权要求责任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支付违约金;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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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护制度20140301发布 20140301实施发布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商业秘密保护得责任与义务 (3)第三章商业秘密得内容 (3)第四章密级管理 (4)第五章商业秘密得确定与申报 (5)第六章商业秘密得使用权限 (6)第七章商业秘密得约定 (7)第八章外来人员得管理 (7)第九章涉密区域得管理 (8)第十章违反商业秘密保护得处罚 (8)第十一章附则 (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得合法权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防止企业员工与社会第三人违法窃取、使用与泄露企业商业秘密得行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得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商业秘密得管理工作。
第三条商业秘密得管理,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商业秘密得到有效保护,又便于各项工作得正常开展得方针。
第二章商业秘密保护得责任与义务第四条公司总经理为商业秘密保护得第一责任人,负责确定与修改本公司得商业秘密得事项与范围,并实施有效得管理。
各部门应加强对员工得保密教育,充分利用报刊、广播、会议、培训、教育等形式,大力宣传商业秘密保护得意义、作用,增强全员得保密意识。
第五条办公室在新员工入职培训时,将商业秘密得管理纳入培训内容;新员工到部门报到后,其部门负责人或入职指引人需详细说明本部门及本岗位得商业秘密内容及管理制度。
第六条知识产权部为公司保密管理工作职能部门,负责保密工作得计划、实施、检查、管理,组织有关人员对窃密、泄密、失密案件进行调查与处理。
第七条全体员工对本职工作范围内所掌握得商业秘密,均有保密得责任与义务。
(一)不得刺探非本职工作或与本身业务无关得商业秘密;(二) 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得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得商业秘密;(三) 未经公司授权与许可不得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甲方商业秘密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得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得商业秘密;(四) 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公司报告。
第三章商业秘密得内容第八条商业秘密就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得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
第九条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技术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公司依照规定与有关协议得约定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得事项。
(一)技术秘密:1、工艺技术资料:所有产品得工艺流程图、工艺操作规程、产品技术标准、新产品鉴定资料、试验结果与试验记录、技术总结、技术通知等;2、工程技术资料:所有产品得非标生产设备资料、工程设计(包括图纸及草图)、电(仪表)设计等;3、生产技术资料:所有产品得生产配方、产品得制造方法、生产过程得检验、试验及最终检验、试验方法、生产过程中得原始质量记录。
(二)经营秘密:1、销售信息资料:公司经营决策、营销计划、定价策略、销售网络、客户信息、合同订单等;2、采购信息资料:主要供应商信息、进价策略、采购渠道、主要原材料指标等;3、财务信息资料:银行存款核算、往来核算、成本核算、存货核算、长期投资核算、工资核算、销售核算、所有者权益核算、外部会计报告、内部会计报告。
(三)管理秘密:1、公司资本运作信息资料:项目投资策略及方案、股权调整方案等。
2、人力资源信息资料:公司人力资源计划、人力资源结构、薪酬方案、员工档案等;3、企业管理信息资料: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得结果;公司内部考核体系方案、核算过程、核算方法、核算结果:4、档案信息资料:公司档案室得各类信息资料。
5、电子信息资料:公司ERP信息资料、服务器备份数据资料、各部门电子档案、电子邮件等。
第四章密级管理第十条公司商业秘密按重要程度划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
(一)“绝密级”:就是最重要得商业秘密,泄露会使公司得安全与利益遭受特别严重得损害。
包括:所有产品得技术总结报告、技术配方、工艺卡片、技术通知、原材料与产品得编码方法、工程设计;经营决策、营销规划、市场调查与预测报告、促销方案、定价策略、商业函电;成本核算、销售核算、内部会计报告与分析;项目投资策略及方案、股权调整方案、董事会会议记录及相关决议;人力资源发展计划、薪酬方案,中高级职员得全部资料,兼职与聘用人员得合同协议,内部各考核体系考核资料。
(二)“机密级”:就是重要得商业秘密,泄露会使公司得安全与利益遭受严重得损害。
包括:所有产品得工艺流程图、工艺操作规程、生产过程得质量记录、经营战略、销售政策、营销计划、销售网络、销售渠道、客户档案、合同订单、营销管理制度、工作总结;采购渠道、进价策略、主要原材料技术指标;银行存款核算、往来核算、存货核算、所有者权益核算;人员调配方案、人员结构、员工录取过程。
(三)“秘密级”:就是一般得商业秘密,泄露会使公司得安全与利益遭受损害。
包括:一般得非标设备资料、整合体系手册、程序文件、内部审核、管理评审报告、长期投资核算、外部会计报告、档案室普通文件、员工薪资表等。
第十一条对机密级以上商业秘密实行标识控制,加盖“绝密”“机密”印章。
在特殊情况下未进行标识得有关资料、文件仍然为商业秘密。
第十二条商业秘密得密级及标识,由各部门依据本规定随时进行确定并标明保密级别。
商业秘密在确定密级前,各部门应当按照拟定得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各部门根据需要对商业秘密文件资料等载体进行密级变更与解密,应及时向知识产权部申报,经公司相关会议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知识产权部做好相应得记录。
第十四条根据保密需要,对关键数据与软件等计算机信息采取加密或其它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泄密。
第十五条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对机密级以上商业秘密进行复印或复制。
得到许可复印或复制后,复印件或复制件与原件得密级相同。
因工作需要使用机密级以上商业秘密资料及载体,应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安排人员对商业秘密及其复印件、复制件使用情况进行登记、记录。
第十六条商业秘密资料及载体得销毁由部门领导提出,经知识产权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知识产权部做好相应记录。
第五章商业秘密得确定与申报第十七条各部门在每年12月初确认、修改本部门涉及得商业秘密事项,依据各部门报送备案得商业秘密事项汇总编制《涉密文件清单》、《涉密设备清单》,并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八条各部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保密工作例会,对涉及得商业秘密进行确认,对保密工作进行总结。
当保密工作中出现新情况,各部门应当随时召开临时会议进行确认,必要时通知职能部门参加。
第十九条实行保密信息报告制度。
(一)员工因工作需要,需要将保密信息向第三人披露或者由第三人使用得,应当事先得到部门负责人得许可。
(二)员工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产生保密信息、职务成果得,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三) 员工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取得或将要取得其她企业得保密信息,应事前或事后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二十条各部门经办人员或项目负责人,在经办事项或项目结束后应立即将有关资料交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归入本部门档案管理。
各部门须定期将本部门档案资料交公司办档案室统一管理。
因工做需要,由员工个人保管得秘密载体,需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做好登记,保管人应严格履行保密职责。
员工发生内部调动,须向原部门返还一切商业秘密资料及载体,部门做好注销登记。
员工离开企业时,个人保管得一切商业秘密资料及载体,应该全部返还企业,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未按此规定办理移交手续得,企业有权拒绝为其办理离开本部门或本企业得各种手续与出示有关证明。
第六章商业秘密得使用权限第二十一条总经理级以上领导:有权了解全公司得技术、经营、管理各级秘密,并负保密责任。
第二十二条副总经理级:有权了解分管工作得商业秘密与公司机密级以下秘密,如因工作需要了解绝密级商业秘密,需经总经理批准,并负保密责任。
第二十三条部长级:有权了解本部门范围内得商业秘密与公司一般级商业秘密,如因工作需要了解其它部门机密级商业秘密需经该部门部长级领导批准,绝密级商业秘密需经总经理批准,并负保密责任。
第二十四条项目负责人、各部门人员有权了解本职工作范围内得商业秘密,如因工作需要了解本部门其它机密级商业秘密,需经本部门部长级领导批准;需要了解其它部门机密级商业秘密,需经本部门与其它部门部长级领导批准,绝密级商业秘密需经总经理批准,并负保密责任。
第二十五条全体员工对本职工作范围内所掌握得商业秘密,均有保密得责任与义务。
第二十六条员工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得同时,须与公司签订《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对掌握机密级以上商业秘密得人员在其签订得保密协议中,须明确竞业限制条款。
主管以上管理人员与对企业得竞争优势构成重要影响得关键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必须与公司签订《保密及不竞争协议》第二十七条员工无论以任何原因离开本企业,在与企业结束劳动关系后,仍然对企业重要得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秘密完全公开。
第八章外来人员得管理第二十八条凡外来人员因公来访者,须由受访部门派人到门卫室迎接,并凭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后,佩戴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入。
外来人员离开时,门卫人员应备注出入时间。
来访人员除特殊业务经生产副总及以上领导批准并由相关部门人员陪同可进入生产区域外,其余仅能进入办公区域会谈。
协作单位人员出入厂区频繁者,由协作单位到安环部统一申请办理“临时出入证”,凭“临时出入证”进出大门。
如遇特殊情况、重大抢修任务来不及办理登记手续得,由主管部门确认专人到门卫室办理临时通行手续。
集中出入。
公司员工上班时间不得私自会客,特殊情况须经所属部门主管同意。
第二十九条成品、废料出厂均需到对口衔接部门办理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发得“发货申请单”。
设备外出维修保养得,需到对口衔接部门办理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发得“设备外出维修申请单”,无公司分管领导签发得“发货申请单”与“设备外出维修申请单”得,门卫有权滞留出门物品。
进厂车辆或个人携带得工具、器械等物品,应于进门时到门卫室先行登记,出厂时凭“门卫登记单”与原登记单核对无误后方可出门。
门卫人员需妥善保管“发货申请单”与“设备外出维修申请单”等其她单据,并登记好台账,由财务部与安环部按月审核备案。
第三十条本公司得工作区域按涉密程度可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
外来人员与非本岗位得员工不得随意进入“绝密级”、“机密级”区域,如有需要,必须进入,必须要有专人陪同方可进入,否则,本岗职工有权对外来人员进行驱逐。
第十章违反商业秘密保护得处罚第三十一条各部门没有及时按本制度得规定或相关要求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尚未造成失密后果得,按公司保密协议条款进行处罚。
第三十二条责任人无意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未造成经济损失得,酌情处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三条责任人违反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保密及不竞争协议》,造成经济损失得,承担民事责任,赔偿企业遭受得全部损失或者部分损失,或者根据签订得商业秘密保护协议,支付违约金;第三十四条责任人侵犯商业秘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构成犯罪得,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