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历史沟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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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历史沟沉

吉林省档案馆

吉林日报20030604第2版

今天是吉林省建置350周年纪念日。从顺治十年五月初九(1653年6月4日),清廷任命沙尔虎达为昂邦章京镇守宁古塔地方,标志着吉林省建置的开始,到光绪三十四年正月十九(1908年2月20日),清廷正式启用“吉林省印”,表明吉林建省的完成。其间,吉林省的行政机构和辖区、疆界多次变化。

清王朝自确立了对中国的统治后,仍视东北地区为“龙兴重地”。顺治元年(1644年)顺治帝定都北京后,全部裁撤明朝在东北设立的都司卫所,在盛京设大臣一员(顺治三年改称奉天昂邦章京),统率八旗管辖外兴安岭以南的整个东北地区。

顺冶十年五月初九(1653年6月4日),为加强北部边防,清廷命沙尔虎达“为昂邦章京,镇守宁古塔地方”(昂邦章京为满语,意为总管,即大臣;一般为二品武官),并派梅勒章京二员,随同昂邦章京镇守宁古塔地方,统率八旗兵驻守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等流域,包括库页岛、尼布楚在内的广大地域,此为吉林省建置之始。从此整个东北地区形成了一分为二的行政格局。

沙尔虎达(1598——1659年)为满洲镶兰旗人,早年投附清太祖努尔哈赤,曾多次参加征讨明朝的战争。清顺治年间,他曾攻潼关、江宁、杭州、江西等地。顺治五年升迁议政大臣。顺治九年(1652年)2月,清朝为巩固东北边境,任命沙尔虎达守卫宁古塔地方(驻地为现黑龙江省海林县旧街乡),第二年任昂邦章京。当时的宁古塔一带人迹罕见,冬季一到,冰天雪地,“耳鼻手指~触辄坠地”。沙尔虎达在任时,为抗击入侵俄军,积极整顿军备,采取坚壁清野的措施,并把分散的鄂温克、达斡尔等各民族进行编制,统一指挥,多次击败沙俄匪徒陆路、水路进犯。顺治十五年(1658年)沙尔虎达率军进剿俄匪,全歼斯捷潘诺夫等300余人,获松花江口大捷。沙尔虎达为保卫东北边境作出了积极贡献。顺治十六年(1659年)正月,沙尔虎达病逝,终年61岁。

沙尔虎达死后,康熙帝命其子巴海“代其父为昂邦章京前往驻防”。康熙元年(1662年)宁古塔昂邦改称宁古塔将军,巴海首任其职。巴海在加强抗击俄人入侵的同时,还积极发展经济,提倡耕织,并开展贸易活动。康熙五年(1666年),宁古塔将军署从原驻地迁往现在的黑龙江省宁安县,在牡丹江江岸修建了衙署。

康熙十五年(1676年),宁古塔将军移驻到吉林乌拉城(今吉林市),而以吉林副都统移驻宁古塔。从此,吉林城就成了吉林的军_事、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当时的吉林城规模很小,最初的城墙东西250步、南北长290步。在吉林城置将军署和将军府。将军署设有印务处、户司、兵司、刑司、工司。巴海移驻吉林乌拉后,注重军备“日习水战,以备老羌(指俄匪)”。康熙东巡吉林时,对巴海的战备情况大加赞赏。巴海自顺治十六年(1659年)至康熙二十二年离任,在吉林任职长达24年。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巴海病逝。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廷为加强东北北部防务,添设镇守黑龙江等处地方将军,从此东北地区由一分为二形成了一分为三的行政格局。吉林将军与黑龙江将军的辖区基本以松花江为界,吉林将军仍管理着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至鄂霍次克海的广大地区。

从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始,吉林先后添设了伯都讷副都统(驻地今吉林扶余),珲春协领(隶于宁古塔副都统)、阿勒楚喀副都统(驻地黑龙江省阿城)、三姓副都统(驻地今黑龙江省依兰)。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宁古塔将军改称镇守吉林等处地方将军,简称吉林将军,自称“吉省”。吉林建置时未能称省。是因为清代东北地区是满族的发祥地,由八旗驻防,采取的是“军府制”。而中原内地不同,清政权在明朝政权的基础上,采用省制,即建立了18个行省。中原的行政体制与东北体制之不同对东三省的将军产生了一定影响,因此在乾隆年

间吉林将军在给清廷的文件中开始自称“吉省”。而且清廷各衙门给吉林的咨文中也约定俗成地称“吉省”,而这时吉林的体制仍是军府制,也可以认为吉林仍是军事管辖区域。

此时,吉林将军统辖有吉林副都统、宁古塔副都统、伯都讷副都统、阿勒楚喀副都统、三姓副都统、拉林副都统、珲春协领。

光绪八年(1882年),添设吉林分巡道,驻吉林城,吉林分巡道的设立标志着旗民分治的开始。吉林自设置始一切刑名词讼,皆由将军衙署处理,随着民人增多,旗民之间的纠纷不断,加之民官增多,光绪八年五月二十日(1882年7月5日)奉清廷拟准,设立吉林分巡道。该道驻吉林府城,隶于吉林将军,首任道员为顾肇熙。道署设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房。尽管吉林分巡道的职权和管辖区域有限,但在某种程度上说,它的设立具备了一省行政事务管理的雏形。

光绪三十三年三月八日(1907年4月20日),清政府发布政令,宣布改革东北地区管理体制和地方官制,决定裁撤盛京、吉林、黑龙江将军改设巡抚,设立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改盛京将军为东三省总督兼理三省将军事务,随时分驻三省行台,商同各巡抚办理一切事务。至此,才正式使用吉林省称,标志着吉林省在中国历史上正式诞生。

同年五月,先行开用清廷礼部刊刻的木质“吉林省之关防”,光绪三十四年正月十九(1908年2月20日),根据清朝规制,由礼部铸发的银质“吉林省印”正式启用。

首任吉林巡抚朱家宝,为当时吉林省的最高行政长官,总揽全省的军事、吏治、税收、刑狱等。

吉林行省公署设有度支司、交涉司、民政司、提学司、提法司、劝业道、旗务处、文案处为办事机构。度支司管理财政;交涉司专办对外交涉事务;民政司管理警政、自治、府厅以下官员升迁调补事宜;提学司掌理教育提法司掌理民事、刑事案件,监督各级审判厅检查厅及监狱,主理司法行政事务;劝业道管理农工商交通事务;旗务处统辖各城旗人事宜;文案处总理公署文案事宜。

宣统三年(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清亡。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官名虽更,政权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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