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十条(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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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2015年2月,中央有关部门批复同意环保部机构编制作部分调整,不再保留污染防治司、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设置水、大气、土壤三个环境管理司。

这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举措。

下面跟着店铺来看看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16年11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讨论了脱贫攻坚、教育脱贫、生态环境保护三个规划。

作为本次常务会议研究的重点内容,环境保护是民生之重,很多时候也是民生之痛。

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全方位的环境保护大战略,本届中央政府成立以来先后出台了“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环境保护措施。

——“大气十条”2013年6月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同年9月10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文件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一是减少污染物排放。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整治城市扬尘。

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二是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四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五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六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

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

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七是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

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

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典型案例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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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工业化不断扩张和农业生产方式的改变,土壤污染已经成为一个严峻的环境问题,威胁着人类的生存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为了有效防治和治理土壤污染,我国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旨在通过一系列措施和政策,净化土壤、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健康。

本文将详细介绍土十条的内容和实施措施。

1. 坚决遏制土壤污染源头土十条第一条的核心要求是坚决遏制土壤污染源头。

这包括严格控制工业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排放,制定严格的环保标准和监管措施,加强污染物治理和处理技术研发。

2. 推进土壤环境监测与调查土壤环境监测与调查是防治土壤污染的基础工作。

土十条要求建立健全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实施全面的土壤环境调查,建立动态监测和信息发布机制。

3. 制定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为了评价土壤环境质量,土十条要求制定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明确土壤中各种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的安全阈值,建立土壤环境质量评价体系。

4. 加强土壤修复与治理土壤修复与治理是解决土壤污染问题的关键环节。

土十条要求加强土壤修复技术研究,推广有效的土壤修复方法,建立健全土壤修复资金支持机制。

5. 完善土壤环境管理制度土十条要求完善土壤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理和排污许可制度,建立健全土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6. 推动土壤环境相关产业发展为了促进土壤环境相关产业的发展,土十条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投资兴业,推动土壤修复与治理技术产业化和市场化。

7. 加强土壤环境宣传教育土十条要求加强土壤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土壤污染问题的认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共同参与土壤环境保护。

8. 坚决打击违法行为为了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土十条要求坚决打击违法排放、非法倾倒等土壤污染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震慑效应。

9. 加强土壤环境国际合作土十条要求加强土壤环境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环保组织和公约,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共同应对全球土壤污染问题。

土十条

土十条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被称为"土十条",从十个方面提出了达到上述目标的"硬任务":--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并建立每10年开展一次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系统构建标准体系;全面强化监管执法,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等行业。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土壤环境划为三个类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着力推进安全利用;全面落实严格管控;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

--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明确管理要求,2016年底前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落实监管责任;严格用地准入。

--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

--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严控工矿污染,控制农业污染,减少生活污染。

--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监督目标任务落实,2017年底前,出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办法。

--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力度,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2016年底前,在浙江省台州市、湖北省黄石市、湖南省常德市、广东省韶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和贵州省铜仁市启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

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22〕31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22 年 5 月 28 日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漂亮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

当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份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管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预、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漂亮中国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 2022 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到 2030 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 2022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0%摆布,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0%以上。

到 2030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5%以上。

(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2022 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2 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土十条学习资料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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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大量使用氮、磷等化学肥料,会破坏 土壤结构,造成土壤板结、耕地土壤退化、耕 层变浅、耕性变差、保水肥能力下降等。
农药
农药进入土壤后,大部分可被土壤吸附, 在植物根茎叶、果实和种子中积累,通过食物、 饲料危害人体和牲畜的健康。
重金属元素
重金属污染十分难以消除。一旦土壤受到 镉、砷、铬、铅、汞等重金属元素污染,就会 进入农作物或粮食中,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液从土壤中抽提出来,进行分离和污水处理的技术。
堆肥法 利用传统的堆肥方法,堆积污染土壤,将污染
物与有机物(稻草、麦秸、碎木片和树皮等)、粪便等混合 起来,依靠堆肥过程中的微生物作用来降解土壤中难降解
的有机污染物。
附:土壤修复技术九大招
植物修复 运用农业技术改善土壤对植物生长不利的化
学和物理方面的限制条件,使之适于种植,并通过种植优 选的植物及其根际微生物直接或间接吸收、挥发、分离、
艰巨性
土壤污染一旦发生,仅仅依靠切断污染源的方法则 很难恢复。总体来说,治理土壤污染的成本高、周期长、 难度大。
土壤修复
土壤修复是指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的方法转移、吸收、降解和 转化土壤中的污染物,使其浓度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或将有毒有害的 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的物质,一般包括生物修复、物理修复和化学修复3 类方法。由于土壤污染的复杂性,有时需要采用多种技术。
全国土壤污染情况分布
1、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 2、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 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区域土壤 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3、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 属超标范围较大。
土壤污染的特点
隐蔽性和滞后性
大气污染和水污染一般都比较直观,通过感官就能 察觉。而土壤污染往往要通过土壤样品分析、农作物检 测,甚至人畜健康的影响研究才能确定。土壤污染从产 生到发现危害通常时间较长。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解读土十条解读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解读土十条解读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解读土十条解读xx年5月31日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简称《土十条》),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全面战略部署。

下面是为大家的土十条解读: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进展探索和实践,取得一定成效。

但是由于我国经济开展方式总体粗放,产业构造和布局仍不尽合理,污染物排放总量较高,土壤作为大部分污染物的最终受体,其环境质量受到显著影响。

当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

制定实施《土十条》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立,坚决向污染宣战的一项重大举措,是系统开展污染治理的重要战略部署,对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平安稳定具有积极作用。

一是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

大气污染和水污染一般都比较直观,通过感官就能觉察。

而土壤污染往往要通过土壤样品分析、农作物检测,甚至人畜安康的影响研究才能确定。

土壤污染从产生到发现危害通常时间较长。

二是土壤污染具有累积性。

与大气和水体相比,污染物更难在土壤中迁移、扩散和稀释。

因此,污染物容易在土壤中不断累积。

三是土壤污染具有不均匀性。

由于土壤性质差异较大,而且污染物在土壤中迁移慢,导致土壤中污染物分布不均匀,空间变异性较大。

四是土壤污染具有难可逆性。

由于重金属难以降解,导致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根本上是一个不可完全逆转的过程。

另外,土壤中的许多有机污染物也需要较长时间才能降解。

五是土壤污染治理具有艰巨性。

土壤污染一旦发生,仅仅依靠切断污染源的方法那么很难恢复。

总体来说,治理土壤污染的本钱高、周期长、难度大。

土壤中的污染物广、种类多,一般可分为无机污染物和有机污染物。

无机污染物以重金属为主,如镉、汞、砷、铅、铬、铜、锌、镍,部分地区还有锰、钴、硒、钒、锑、铊、钼等。

有机污染物种类繁多,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三氯乙烯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以及多环芳烃、多氯联苯、有机农药类等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土十条”明确谁污染谁治理

“土十条”明确谁污染谁治理

“土十条”明确谁污染谁治理作者:贺涛来源:《财经》2016年第17期空气和水可以容纳一定的污染物,但土壤的特性是,其一旦污染,治理成本远高于前两者。

千呼万唤,俗称“土十条”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终于在2016年5月31日颁布。

至此,中国治理大气、水、土壤污染的三大环保战役全面打响。

“土十条”提出了明确目标,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土十条”的首要任务是摸清家底: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2014年4月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公布了一份全国土壤污染家底,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

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耕地点位超标率达19.4%。

不过,由于土壤的异质性,点位的取样只能代表这一点的土壤污染情况,而无法得知其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土壤污染情况。

也就是说,点位超标率为16.1%,不等于全国有16.1%的土壤是污染的。

加之,在这次大调查中,64平方公里采集一个农用地的样品,256平方公里采集一个森林和草地的样品,采样点太少,更加无法准确反映出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的状况。

一位环保部人士透露,环保部正在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建设,截至2015年12月,已在全国设置了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31367个,已覆盖90%县(市、区)。

2016年拟再增加7000个风险点位。

业内人士对土壤的修复和治理并不乐观。

因为相较于大气和水污染,土壤污染的防治工作相对滞后、基础薄弱,而且在修复治理技术上也有三大“关卡”:一是土壤污染的来源、污染原因往往非常复杂。

有的污染物一旦进入到土壤以后,可能非常难以修复,更不用谈恢复原状了,这是土壤污染本身的特征决定的;第二,土壤污染的机理非常复杂,往往是多因素,有物理的、化学的、生物学的,整个迁移转化过程从机理上来说很复杂;第三,修复治理的投入一般来讲非常大。

“土十条”(《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分析

“土十条”(《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分析

“土十条”(《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分析日前,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出全面战略部署。

“土十条”将农用地根据污染程度分为3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

要求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势在必行在我国,农田归属于集体所有,如果将其分成各种类别去对待,对于相关农户来说,由于涉及公平,不能保障分类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但目前由于我国农村劳动力紧缺,农村土地流转是各地都在尝试的一种土地经营管理的大趋势。

流转的土地大多被集中到农业企业中进行规模化的经营,企业则要根据市场的需求,依据土壤状况和耕地质量等因素进行分类经营和管理,这正好和‘土十条’里提出的分类管理理念相一致。

而且对于我国来说,18亿亩耕地这个庞大的数字给分类管理了必要的支持,分类管理势在必行。

换句话说,即便是目前受到污染的部分土地暂时不去生产粮食,也不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粮食安全。

土地治理土壤治理花费大,从我们现阶段的发展条件来看,污染很重的土壤并非需要我们把那些污染物彻彻底底地从土壤中去除,只需要我们进行风险控制,安全利用,或暂时封存,或种植一些非食用的经济作物。

同时,要把有限的资源用在治理那些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土地,利用我们现有的技术让那些好的耕地产出更多的作物,发挥更大的作用。

这可以叫‘能者多劳’,比如东北的耕地,我们还能继续提高它的质量,生产更多的大米。

农田分类管理一方面体现了从以前重视数量到现在向重视质量的转变,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从土壤污染治理到土地生态功能管理的转变。

土地管理当前,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对土地分类管理,首先要做好土壤状况的摸底,就要继续加密布点,以地方为主来进行土壤污染的普查,毕竟没有摸底就没有分类的前提。

土地是一个复杂的综合生态系统,土地的功能也有很多,包括养分、分解还原等。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被称为“土十条”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被称为“土十条”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被称为“土十条”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

(二)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三)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利用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相关数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

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四)加快推进立法进程。

到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

各地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

(五)系统构建标准体系。

(六)全面强化监管执法。

明确监管重点。

加大执法力度。

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七)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

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

防控企业污染。

土十条

土十条

在“土十条”十条行动计划中,首先提出的一项行动计划即是要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

“土十条”提出,要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

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作用,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

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

全面整治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

部分城市开展污水与污泥、废气与废渣协同治理试点。

通过解读“土十条”及对当前污染治理前景的了解,认为可以扩宽以下几方面业务:
1、土壤污染物监测(主要关注监测设备与监测系统)
2、重金属及农药污染治理
3、市政污泥处理
关于公司年会通知
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公司6月11日开展年会,早上7:40在公司楼下正门集合,8:00准时出发,请大家根据天气情况,适度穿衣,以及自备雨具。

通知
公司全体员工:
公司定于6月11日举办年会,时间安排如下:
早上7:40在公司楼下正门集合,8:00准时出发,请大家根据天气情况,适度穿衣,以及自备雨具。

土十条全文

土十条全文

土十条全文土十条全文土十条,即《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由国务院2016年5月28日颁布实施,下面是店铺整理的土十条全文,欢迎大家阅读!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

当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中国今年出台“土十条” 将实行最严环境保护制度

中国今年出台“土十条” 将实行最严环境保护制度

中国今年出台“土十条” 将实行最严环境保护制度中国规划的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大气十条”“水十条”都已出台。

记者11日从中国环保部召开的2019年全国环保工作会议上获悉,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将于今年出台。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会上介绍,“十三五”环境保护的总体思路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确保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xx”时期,全国堆存长达数十年的历史遗留铬渣处置完毕,并完成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环保部门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安排中央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区域实施重金属污染治理。

2019年,环保部加快编制“土十条”,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陈吉宁表示,2019年要出台“土十条”并全面实施,启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继续组织实施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建立规范的污染场地联合监管机制。

环保部门在“十三五”时期将完成“土十条”编制并组织实施,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监管,实施农用地分级管理和建设用地分类管理,开展土壤污染污染治理与修复。

“十三五”环境保护的总体思路中提出,“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

陈吉宁解释说:“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不是政策制定得越严厉越好,也不是标准制定得越高就越好,而是制定政策、标准在实际中能够确实执行,可以落实。

是‘落在实处的严格’,而不是政策、标准停留在纸面上。

”海洋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因此保护海洋环境是十分重要的。

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目前,环境污染严重,因此政府应该加强环境保护措施。

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解读,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2019年4月20日下午,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听取《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修...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是一部重要的条例,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江苏省的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第一条为了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确保气象探测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制定本条例。

土壤修复政策汇总梳理

土壤修复政策汇总梳理

土壤修复政策汇总梳理
土壤修复政策汇总梳理如下:
一、国家政策
1.《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2016年5月28
日,国务院发布了这一计划,这是土壤修复事业的里程碑事件。

它旨在系统开展污染治理,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各类
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

该计划的出台实施将夯实我国土壤污
染防治工作基础,全面提升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能力。

2.《“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年
12月,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这一规划,对“十四五”
期间中国土壤、地下水、农村生态环境发展作出规划。

其中提
出的发展目标包括:到2025年,全国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
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巩固提
升;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稳步
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地方政策
在国家政策的影响下,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号召,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地区特点发布了相关政策,以推动我国土壤修复行业持续发展。

这些政策大多基于土壤修复行业具体制定了一些适合本省的防治条例、办法规定、发展规划等。

例如,一些省份可能会制定更为严格的土壤污染排放标准,或者设立土壤修复专项资金,以鼓励和支持土壤修复项目的实施。

此外,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环保意识的提高,土壤修复技术也在不断进步和创新。

因此,一些地方政策还会关注土壤修复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如设立科研项目、提供技术支持等。

总的来说,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以国家政策为主导、地方政策为补充的土壤修复政策体系。

这些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将为我国土壤修复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的具体内容“大气十条”2013年6月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同年9月10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文件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一是减少污染物排放。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整治城市扬尘。

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二是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四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五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六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

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

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七是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

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

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八是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九是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十是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倡导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

水十条2015年2月,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水十条》,4月16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加快推进立法进程,系统构建标准体系,全面强化监管执法。

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着力推进安全利用,全面落实严格管控,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

四、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明确管理要求,建立调查评估制度,落实监管责任。

五、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强化空间布局管控。

六、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严控工矿污染,控制农业污染,减少生活污染。

七、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监督目标任务落实。

八、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力度,推动
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

九、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强化政府主导,发挥市场作用,加强社会监督,开展宣传教育。

十、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明确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落实企业责任,严格评估考核。

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的关系
三者之间的联系
01
大气、水和土壤的污染防治工作相互关联,任何一项的单独防治都难以取得最 佳效果。
02
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之间存在相互影响和作用,例如大气污染会引发 酸雨,酸雨又会对土壤造成破坏。
03
污染物在大气、水体和土壤之间可以相互转化,例如某些气体污染物在大气中 转化为气溶胶颗粒物,进入土壤后会对农产品造成污染。
监管部门
环保部门是“土十条”的牵头部 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及 考核评价等工作;其他有关部门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监管工作 。
社会参与
鼓励公众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加强社会监督,建立举报制度 ,及时处理公众投诉和举报。同 时,加强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 提高公众对土壤污染防治的认识 和意识。
04
空气质量预报与控制
3
发展精准预报技术,实现空气质量的精准预报 和控制。
环境保护政策的方向和选择
强化环境法律制度建设
01
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推进排污权交易制度
02
通过市场手段,实现环境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污染控制的成本效
益最优。
发展绿色金融
03
将环保因素纳入金融体系,通过金融手段促进绿色发展和环保
03
“土十条”
定义与背景
定义
“土十条”是指中国政府针对土壤污染问题而制定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 划》,旨在保护土壤环境,防治和减少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 。
背景
随着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土壤污染问题逐渐凸显,土壤环境状 况不容乐观,亟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和防控。
主要目标和任务
“水十条”以“全面控制污染,强化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 明建设”为主题,提出了十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和措施,是继 “大气十条”之后又一项重要的环境治理行动计划。

土十条

土十条

中国经济新闻网2016-06-14 14:27:50《土十条》的颁布实施,为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提供了有力武器,是推进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吴平我国土壤污染总体形势不容乐观,局部地区污染严重。

近年来,如湖南“镉大米”,江苏常州外国语学校“毒土地”等一系列社会事件暴露出我国土壤污染的严峻形势,拷问我国土壤污染的治理成效。

2016年5月31日,国务院公开发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

这份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由环保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等十余个部门编制而成的《土十条》,可谓是千呼万唤始出来。

《土十条》的编制工作肇始于2013年5月,历时3年,前后3次征求各省(区、市)和地方的意见,5次征求中央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反复修改达50多稿,彰显了国家对土壤污染问题的深度关切和必治决心。

《土十条》共有10条35款231项具体措施。

从摸清情况到依法治“土”,从分类管理到风险管控,从推进修复到分配责任……对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作出了系统而全面的规划及行动部署,将成为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之后,我国应对重点环境问题的又一行动纲领。

摸清底数,强化监测土壤污染的“家底”是所有防治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但我国缺乏全面详细的土壤污染数据,甚至部分地区缺乏监测点位和人员配置。

因此,《土十条》开篇即要求全面掌握土壤污染状况及变化趋势,为治土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

第一,要求对农业地及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污染情况作重点、详细调查及监督,首次提出建立每10年1次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

第二,通过优化监测点位的规划、整合及设置,构建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要求各省(区、市)开展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主动性和灵活性。

第三,发挥大数据在治土中的重要作用,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智慧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吸纳各部门土壤相关数据,构建全国土壤大数据管理平台,加强数据共享,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关于“土十条”的实施方案

关于“土十条”的实施方案

十、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摘引自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实施的难点和重点
• 土壤污染严重
2014年4月,环保部与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中显示,当前我国 部分土壤污染极为严重,各类耕地土壤质量严重下 降,工矿区废弃地土壤污染严重超标,全国土壤总 的点位超标率达到了16.1%,因肥料滥用、农药污染 等因素导致的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更是高达19.4%, 耕地污染的面积为1.5万亿亩(郭修平等,2016)。
内容提要
• • • • 1、“土十条”基本简介 2、实施的难点和重点 3、实施思路 4、方案规划
1、“土十条”基本简介
2016年5月28日,国务院印发了《土壤 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摘引自百科1、“土十条”基本简介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四、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五、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六、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七、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八、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九、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 土壤污染治理的技术突破 • 社会团体及公众的参与
3、实施思路
1、政府主导,权、责划 分,细化土十条,使土十 条更加全面具体,更加容 易落实,而不是光有纲领 和口号的假大空红头文件。
2、土十条的实施离不开 社会公众、团体及单位 组织的参与
3、实施思路
3、长远规划和短期规划相结合,建立完善目标 方案和行动的考察机制
4、方案规划
• 5、实行区域管理,分类管理,根据不同区 域、不同土壤,分别制定符合区域自身发 展的方案和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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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

当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制定详查总体方案和技术规定,开展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成果审核。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

(环境保护部牵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作用,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

各省(区、市)每年至少开展1次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

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补充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

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参与)(三)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利用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相关数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

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

加强数据共享,编制资源共享目录,明确共享权限和方式,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

(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林业局等参与)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四)加快推进立法进程。

配合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法起草工作。

适时修订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增加土壤污染防治有关内容。

2016年底前,完成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发布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2017年底前,出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等部门规章。

到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

各地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

(国务院法制办、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五)系统构建标准体系。

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2017年底前,发布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完成土壤环境监测、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技术规范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修订工作;修订肥料、饲料、灌溉用水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和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等标准,进一步严格污染物控制要求;修订农膜标准,提高厚度要求,研究制定可降解农膜标准;修订农药包装标准,增加防止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土壤的要求。

适时修订污染物排放标准,进一步明确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完善土壤中污染物分析测试方法,研制土壤环境标准样品。

各地可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等参与)(六)全面强化监管执法。

明确监管重点。

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以及产粮(油)大县、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等区域。

(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加大执法力度。

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

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

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

改善基层环境执法条件,配备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等执法装备。

对全国环境执法人员每3年开展1轮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

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完善各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处置救援能力建设。

(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安全监管总局、国家林业局等参与)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七)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017年底前,发布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

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2020年底前完成。

划定结果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审定,数据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

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开展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

(环境保护部、农业部牵头,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

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

产粮(油)大县要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

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

继续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

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

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水利部等参与)防控企业污染。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九)着力推进安全利用。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

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

加强对农民、农民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2017年底前,出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

到2020年,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的面积达到4000万亩。

(农业部牵头,国土资源部等参与)(十)全面落实严格管控。

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有关县(市、区)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

研究将严格管控类耕地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

继续在湖南长株潭地区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

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

到2020年,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力争达到2000万亩。

(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参与)(十一)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

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使用推广力度。

优先将重度污染的牧草地集中区域纳入禁牧休牧实施范围。

加强对重度污染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

(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负责)四、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十二)明确管理要求。

建立调查评估制度。

2016年底前,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

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

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

调查评估结果向所在地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参与)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

自2017年起,各地要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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