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著名的10个法律段子
古代奇葩法律案例分享稿(3篇)
![古代奇葩法律案例分享稿(3篇)](https://img.taocdn.com/s3/m/30655778a200a6c30c22590102020740be1ecd20.png)
第1篇一、引言自古以来,法律就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工具。
然而,在古代,一些奇葩的法律案例却让人啼笑皆非,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风俗习惯、道德观念和法律制度的独特之处。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揭秘这些古代奇葩法律案例,感受那些让人捧腹大笑的故事。
二、古代奇葩法律案例分享1. “夫妻吵架,判刑三年”在明朝,夫妻吵架被判处三年刑期并非罕见。
这源于当时社会对家庭伦理的重视。
据《明史》记载,有一对夫妻因家庭琐事争吵,丈夫一怒之下打了妻子,结果被官府判处三年刑期。
虽然夫妻之间的争吵在今天看来微不足道,但在古代,这被视为严重的家庭不睦,有损社会风气。
2. “醉酒闹事,鞭打一百”古代法律规定,醉酒闹事者要受到严厉的惩罚。
据《唐律疏议》记载,唐朝时期,有一名醉酒者因酒后闹事,被官府鞭打一百。
在当时,醉酒者被认为失去了理智,容易做出危害社会的行为,因此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3. “偷鸡不成蚀把米,被判偷羊”在古代,盗窃行为被视为严重的犯罪。
然而,有些盗窃者却因为“误判”而成了笑柄。
据《清史稿》记载,清朝时期,有一名盗贼偷了一只鸡,却被误判为偷了一只羊。
因为当时法律规定,偷羊的刑罚比偷鸡更为严重,所以这名盗贼被判了重刑。
虽然他偷的是鸡,却因为误判而吃了大亏。
4. “借种生子,被判通奸”古代法律规定,借种生子被视为通奸行为。
据《元史》记载,元朝时期,有一对夫妻因无法生育,便向邻居借种生子。
然而,事情败露后,这对夫妻被官府以通奸罪判处重刑。
在当时,人们认为借种生子破坏了婚姻的纯洁性,有损家庭伦理。
5. “逃婚女子,被判罚跪”古代婚姻观念较为保守,逃婚被视为大逆不道的行为。
据《宋史》记载,宋朝时期,有一名女子因不满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选择逃婚。
结果,她被官府判处罚跪之刑。
在当时,逃婚女子被认为违背了家庭伦理,有损社会风气。
6. “误食禁果,被判死刑”在古代,一些特殊植物被视为禁果,食用后会被判处死刑。
据《明史》记载,明朝时期,有一名百姓误食了一种禁果,结果被官府判处死刑。
法律段子案例(3篇)
![法律段子案例(3篇)](https://img.taocdn.com/s3/m/36aabd0c7f21af45b307e87101f69e314232fa03.png)
第1篇一、引子法律,国之重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
然而,在严谨的法律世界里,也有一些看似荒诞不经的案例,让人忍俊不禁。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回顾那些年,我们笑过的法律段子案例。
二、段子案例一:法官与“段子手”有一天,法官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
原告陈述道:“法官大人,我实在无法忍受我老婆的‘段子’了,她总是拿我的糗事开玩笑,让我在朋友面前抬不起头。
”法官皱了皱眉头,问:“那你能具体说说她都说了些什么段子吗?”原告犹豫了一下,说:“比如说,有一次我骑自行车不小心摔倒了,她就在朋友圈里晒出了我的‘英勇’瞬间,还配上了‘摔得真帅’的评论。
”法官忍俊不禁,笑着说:“你这老婆倒是个‘段子手’啊!”最后,法官判决两人离婚,并对原告说:“婚姻是两个人的事,如果真的过不下去了,那就放手吧。
但别忘了,笑对生活,人生才能更加精彩。
”三、段子案例二:史上最贵“悔过书”某公司员工小王,因为一次工作中的失误,导致公司损失了数十万元。
公司领导要求他写一份悔过书,以示惩戒。
小王为了达到领导的要求,绞尽脑汁地写了一篇堪称“史上最贵”的悔过书。
悔过书中,他不仅对自己的失误进行了深刻的反省,还巧妙地将自己的糗事融入其中,使悔过书充满幽默。
领导看到悔过书后,哭笑不得。
他感慨地说:“这小子,真是太有才了!”最终,领导不仅没有处罚小王,还表扬了他,认为他能够在失误中找到乐趣,说明他心态良好。
四、段子案例三:谁是“最强大脑”某城市发生了一起盗窃案,警方经过调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小李。
然而,小李是个“最强大脑”,他竟然在法庭上提出了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辩护。
小李说:“法官大人,我承认我偷了东西,但我并没有恶意。
那天晚上,我路过一家珠宝店,看到店里摆满了珠宝,心想‘这要是被我偷走,那岂不是发了?’于是,我就动手了。
可是,当我拿了一块手表准备离开时,手表突然发出了警报声,我被吓了一跳,赶紧扔掉了手表。
这就是我的全部‘罪行’。
”法官听完小李的辩护,哭笑不得。
古代十大经典法治小故事
![古代十大经典法治小故事](https://img.taocdn.com/s3/m/5db11ec4d5d8d15abe23482fb4daa58da0111ca9.png)
以下是十个经典的古代法治小故事:
- 众人逐兔:战国时期的慎到曾写过一个故事,有一只兔子在田野里奔跑,有成百上千的人在后面追赶,并不是一只兔子可以分给这成百上千的人,而是因为所有权没有确定下来的缘故。
- 一断于法:战国初期魏国政治家、法学家李悝汇集各国刑典,著成《法经》一书,通过魏文侯予以公布,使之成为法律,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和保护变法,固定封建法权,使魏国因此而富强。
- 徙木立信:战国时期的商鞅在秦国想要实施变法图强政策,唯恐天下人对自己产生非议。
在起草了新法、尚未颁布之际,害怕百姓不信,推行不开,于是就想了个办法。
- 明察秋毫:齐桓公、晋文公曾在春秋时先后称霸,统领诸侯,是霸主中的代表。
几百年后,战国时的齐宣王田辟强也想称霸,因此他向孟子请教。
- 秦镜高悬:公元前206年,刘邦攻进秦国都城咸阳。
进入咸阳宫巡视秦王室存放珍宝的仓库时,见其中金银珠宝,不可胜数。
这些法治小故事不仅展示了古人的智慧和法治精神,也为现代社会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和启示。
法律案例经典语录(3篇)
![法律案例经典语录(3篇)](https://img.taocdn.com/s3/m/ab92357453d380eb6294dd88d0d233d4b04e3f0f.png)
第1篇一、正义语录1.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 ——英国法学家、哲学家约翰·斯图亚特·密尔2. “法律不是书本上的条文,而是生活中的实践。
” ——美国法学家路易斯·亨利·摩根3. “法律是公正的化身,是社会秩序的保障。
” ——法国法学家保罗·亨利·德·拉·布鲁斯特4. “法律是文明的尺度,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 ——德国法学家卡尔·冯·克莱斯特5. “法律的权威来自于民众的信仰和尊重。
” ——英国法学家威廉·布莱克斯通二、法治语录1. “法治是国家的基石,是人民幸福的保障。
” ——中国法学家、教育家张友渔2. “法治是社会进步的必然选择,是民族复兴的必由之路。
” ——中国法学家、教育家韩大元3.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
” ——中国法学家、教育家郑树森4. “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结晶,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
” ——中国法学家、教育家杨景宇5. “法治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武器,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可靠保障。
” ——中国法学家、教育家张千帆三、人权语录1. “人权是普遍的、平等的、不可侵犯的。
”——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2.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法治国家的核心价值。
” ——中国法学家、教育家孙宪忠3. “人权是法律保护的最高目标,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 ——中国法学家、教育家江平4. “人权是人类共同追求的美好理想,是法治国家的基石。
” ——中国法学家、教育家赵秉志5. “人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是国家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 ——中国法学家、教育家梁慧星四、司法语录1.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
” ——中国法学家、教育家贺卫方2. “司法公正,人民安宁。
”——中国法学家、教育家陈兴良3. “司法是法治的基石,司法公正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保障。
” ——中国法学家、教育家杨帆4. “司法是法律的灵魂,司法公正是对法律的最高尊重。
各个朝代奇葩法律案例(3篇)
![各个朝代奇葩法律案例(3篇)](https://img.taocdn.com/s3/m/b71bfff16aec0975f46527d3240c844769eaa0ef.png)
第1篇一、前言我国历史悠久,法律文化源远流长。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各个朝代都出现了许多奇葩的法律案例,这些案例不仅反映了当时的法律制度,也展现了古人独特的思维方式。
本文将梳理各个朝代的奇葩法律案例,以期让读者对我国法律文化有更深入的了解。
二、夏朝1.夏朝法律规定:犯法者,斩首示众。
但夏桀时期,有一个名叫费昌的人犯了法,夏桀却没有按照法律执行,而是将他流放到边远地区。
费昌后来在边远地区发展壮大,成为一代枭雄。
2.夏朝法律规定:偷盗者,剁手剁脚。
但夏桀时期,有一个名叫商汤的人偷了夏桀的酒,夏桀却没有按照法律执行,反而赐予商汤酒,商汤后来成为商朝的开国君主。
三、商朝1.商朝法律规定:犯法者,鞭刑。
但商汤时期,有一个名叫伊尹的人犯法,商汤没有按照法律执行,反而赦免了他,后来伊尹成为商汤的重要辅佐。
2.商朝法律规定:祭祀祖先时,不得饮酒。
但商汤时期,有一个名叫太甲的人祭祀祖先时饮酒,商汤没有按照法律执行,反而称赞他敬祖之心,后来太甲成为商朝的贤君。
四、西周1.西周法律规定:盗窃者,剁手剁脚。
但周文王时期,有一个名叫姜子牙的人偷了别人的牛,周文王没有按照法律执行,反而赦免了他,后来姜子牙成为周文王的重要辅佐。
2.西周法律规定:犯法者,斩首示众。
但周武王时期,有一个名叫姜子牙的人犯法,周武王没有按照法律执行,反而赦免了他,后来姜子牙成为周武王的重要辅佐。
五、东周1.东周法律规定:盗贼,剁手剁脚。
但周平王时期,有一个名叫管仲的人犯法,周平王没有按照法律执行,反而赦免了他,后来管仲成为齐国的名相。
2.东周法律规定:犯法者,斩首示众。
但周灵王时期,有一个名叫范蠡的人犯法,周灵王没有按照法律执行,反而赦免了他,后来范蠡成为越国的名臣。
六、秦朝1.秦朝法律规定:犯法者,斩首示众。
但秦始皇时期,有一个名叫李斯的儿子犯法,秦始皇没有按照法律执行,反而赐予他免死金牌,后来李斯成为秦朝的重要官员。
2.秦朝法律规定:盗贼,剁手剁脚。
搞笑法律及案例(3篇)
![搞笑法律及案例(3篇)](https://img.taocdn.com/s3/m/453dc2be51e2524de518964bcf84b9d528ea2cd6.png)
第1篇正文:一、奇葩法律篇1. 日本“禁止大笑法”:在日本,人们开玩笑时可能会因为笑声过大而被罚款。
这是因为日本法律规定,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是不道德的行为。
所以,为了避免被罚款,人们在公共场合尽量保持低调。
2. 澳大利亚“禁止拥抱法”:在澳大利亚,有些地方规定禁止在公共场所拥抱。
这是因为拥抱可能会对他人造成不适。
所以,如果你在澳大利亚街头拥抱爱人,可能会被罚款。
3. 英国“禁止跳舞法”:在英国,曾经有一段时间禁止人们在公共场所跳舞。
这是因为在18世纪,跳舞被认为是不道德的行为。
幸运的是,这个法律已经废除,人们可以尽情享受舞蹈的乐趣。
二、离奇案例篇1. 美国男子为证明自己有魅力,向法官证明自己一个月内与30名女子发生关系。
结果,法官判决他犯有猥亵罪,判处他监禁一个月。
2. 英国女子因在超市购物时偷拿一包薯片,被判入狱三年。
原来,这名女子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她偷拿薯片是为了维持生命。
法官考虑到她的病情,最终将刑期减至六个月。
3. 美国男子因在家中种植大麻被警方逮捕。
在审判过程中,男子表示自己种植大麻是为了治疗自己的慢性疼痛。
法官判决男子无罪,并建议他将大麻用于合法的医疗用途。
4. 英国男子因在公共场合大声朗读《圣经》而被罚款。
原来,这名男子患有诵读障碍,他在公共场合朗读《圣经》是为了寻求帮助。
法官考虑到他的病情,最终免除了他的罚款。
5. 美国女子因在社交网络上发布一张自己穿着比基尼的照片而被公司解雇。
原来,这家公司认为女子的照片有损公司形象。
女子将公司告上法庭,最终赢得胜诉。
三、结语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工具,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出现了许多奇葩法律和离奇案例。
这些案例让我们在笑声中反思法律的本质,也让我们更加珍惜法律带来的安宁与秩序。
在今后的日子里,让我们共同努力,让法律成为人们生活的守护神,而不是“喜剧之王”。
第2篇导语: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利器,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总会有一些啼笑皆非的案例。
经典搞笑法律案例(3篇)
![经典搞笑法律案例(3篇)](https://img.taocdn.com/s3/m/3878720ca55177232f60ddccda38376baf1fe0e9.png)
第1篇一、引子法律,本应是严肃、庄重的,然而在历史的尘埃中,总有一些法律案例因其独特、搞笑的性质,让人忍俊不禁。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回顾那些年我们笑过的法律案例,感受法律之外的幽默与智慧。
二、案例一:驴子的“婚事”故事发生在清朝,有一位名叫王二的村民,家里有一头驴子。
王二为了给驴子找个“配偶”,竟然想到了一个奇思妙想:他要给驴子举办一场盛大的“婚宴”。
王二找来了村里最好的驴子,声称要把它嫁给自己的驴子。
村民们纷纷前来观看这场奇特的“婚宴”。
然而,就在驴子们即将“结为连理”之际,王二突然被县官抓了起来。
原来,王二的行为违反了清朝的法律,侵犯了驴子的“人权”。
县官下令,将王二重罚,并责令他赔偿驴子的“精神损失费”。
这场驴子的“婚事”成了村里的一段佳话,也让人笑谈法律的无处不在。
三、案例二:吃霸王餐的“大胃王”近年来,吃霸王餐的新闻屡见不鲜。
某日,一位名叫李四的“大胃王”来到了一家餐馆,声称要品尝这家餐馆的美食。
然而,李四却只点了一道菜,吃了几口后便扬长而去。
餐馆老板见状,立即报警。
警察来到餐馆,询问李四为何不付餐费。
李四辩称:“我只吃了一口,还不够饱,所以我走了。
”警察无奈,只好以“涉嫌诈骗”将李四带回警局。
在警局,李四再次辩称:“我只是想吃霸王餐,并没有诈骗餐馆老板。
”警察听后哭笑不得,只得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即使是吃霸王餐,也要讲究技巧,否则就会被法律制裁。
四、案例三:错把马桶当脸盆的“脸盆哥”某日,一位名叫张三的男子在家中洗澡时,不慎将马桶当成脸盆,将脸埋进了马桶里。
事后,张三的妻子发现丈夫脸部肿胀,赶紧将他送往医院。
医生检查后,发现张三的脸部肿胀严重,需要立即手术。
然而,手术过程中,医生却发现张三的脸部并没有受伤,而是因为误将马桶当脸盆而导致的。
这个案例让人哭笑不得,也让人反思生活中的种种意外。
生活中,我们总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但只要保持冷静,就能化险为夷。
五、案例四:错把公交车当“婚车”的“婚礼哥”某对新人准备举行婚礼,为了追求浪漫,他们决定乘坐公交车去酒店。
古今中外经典法律案例(3篇)
![古今中外经典法律案例(3篇)](https://img.taocdn.com/s3/m/d809c8e28662caaedd3383c4bb4cf7ec4afeb6b7.png)
第1篇一、引言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工具。
自古以来,法律案例层出不穷,许多案例成为千古流传的经典。
本文将选取古今中外具有代表性的法律案例,从不同角度分析其法律意义和历史价值。
二、古代经典法律案例1. 秦始皇焚书坑儒案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为加强思想控制,下令焚烧《诗》、《书》等经典文献,并坑杀一批儒生。
此案引发广泛争议,成为古代法律案例的典范。
法律意义:此案反映了古代统治者对思想自由的严格控制,以及法律与道德的冲突。
2. 魏征诤言案唐太宗时期,魏征因直言进谏而得罪权贵,被贬为地方官。
后来,唐太宗幡然醒悟,重新启用魏征,并称其为“诤臣”。
此案体现了古代法律对忠言逆耳者的保护。
法律意义:此案强调了法律对忠诚、正直的肯定,以及皇帝对忠臣的尊重。
三、近现代经典法律案例1. 美国辛普森案1994年,美国著名橄榄球运动员辛普森涉嫌谋杀前妻和她的情人。
经过审理,辛普森被判无罪释放。
此案成为美国司法史上的经典案例。
法律意义:此案反映了美国司法体系在证据、程序等方面的严格审查,以及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
2. 中国刘涌案2003年,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刘涌故意杀人案进行二审,最终维持原判,判处刘涌死刑。
此案成为中国司法史上的里程碑。
法律意义:此案体现了中国司法对暴力犯罪的严厉打击,以及法律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四、中外经典法律案例对比分析1. 古今对比古代法律案例往往侧重于道德教化,强调法律与道德的统一;而近现代法律案例则更注重证据、程序和公正。
2. 中外对比中外法律案例在法律理念、司法制度、文化背景等方面存在差异。
例如,美国法律强调个人权利和司法独立,而中国法律强调集体利益和社会稳定。
五、结论古今中外经典法律案例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法律智慧和历史经验。
通过对这些案例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的本质和作用,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提供有益的借鉴。
在今后的法律实践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法律体系,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力量。
法律经典段子经典案例(3篇)
![法律经典段子经典案例(3篇)](https://img.taocdn.com/s3/m/9ac6c37f6ad97f192279168884868762cbaebb65.png)
第1篇一、段子一: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段子:昔日,有一位富商,因其儿子不务正业,败光了家产。
富商无奈之下,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儿子还清债务。
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富商的儿子试图以家产丰厚为由,请求法官从轻发落。
法官正色道:“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无论贫富贵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最终,富商的儿子被判还清债务。
案例:在现实生活中,法律确实是公正的化身。
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达官显贵,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
例如,某地官员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彰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二、段子二: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段子:某日,一位村民因土地纠纷将邻居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村民激动地说:“民为邦本,本固邦宁。
我要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官耐心听完村民的诉说,判定邻居赔偿村民损失。
案例:这一案例体现了我国法律对民众权益的保护。
法律尊重和保护民众的合法权益,使民众在遇到纠纷时能够得到公正的解决。
同时,这也提醒我们,民众应树立法治观念,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段子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段子:一人因抢劫被判处死刑,临刑前,他对法官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我认罪伏法。
”法官微笑回应:“正是如此,法律不容侵犯,正义必将得到伸张。
”案例:这一案例反映了我国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法律对犯罪行为予以严惩,体现了法律的威慑力。
同时,这也提醒我们,遵守法律,远离犯罪,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四、段子四: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段子:某官员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在判决书上,他感慨万分:“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如今,我也成为阶下囚。
”法官回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无论身份地位,都要接受法律的审判。
”案例:这一案例告诉我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官员还是平民,都要遵守法律,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也体现了我国法治的进步和公正。
五、段子五:民告官,官不赢段子:某村民因不服当地政府征地补偿方案,将政府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村民坚定地说:“民告官,官不赢。
法律案例经典段子(3篇)
![法律案例经典段子(3篇)](https://img.taocdn.com/s3/m/f9bcea4d657d27284b73f242336c1eb91a3733cb.png)
第1篇一、案情简介在我国某市,有一座历史悠久的老宅,这座宅子见证了家族三代人的悲欢离合。
老宅的主人李老先生,一生无儿无女,只有一位养女李梅。
李老先生去世后,留下了一笔丰厚的遗产,其中包括老宅和巨额存款。
然而,这笔遗产却引发了一场离奇的争夺战。
二、离奇的遗产争夺战1. 养女李梅的继承权李梅是李老先生的养女,自幼被李老先生抚养长大。
在李老先生去世后,李梅声称自己是唯一的继承人,有权继承老宅和遗产。
然而,李老先生的亲戚们却对李梅的继承权提出了质疑。
2. 李老先生的亲戚们的质疑李老先生的亲戚们认为,李梅并非李老先生的亲生女儿,而是收养的养女。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养女有权继承遗产,但必须证明自己是李老先生的法定继承人。
因此,他们要求李梅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身份。
3. 证据的缺失李梅虽然被李老先生抚养长大,但一直没有办理正式的收养手续。
在寻找证据的过程中,李梅发现了一份李老先生早年写的遗书。
遗书中提到,自己有一位私生女,但因种种原因未能抚养。
李梅认为,这份遗书足以证明自己的身份,从而有权继承遗产。
4. 遗产鉴定机构的介入为了验证遗书的真实性,双方聘请了专业的遗产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鉴定结果显示,遗书并非伪造,但无法确定李梅是否为李老先生的私生女。
由于证据不足,遗产鉴定机构无法给出明确的结论。
5. 法院审理在遗产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后,双方将案件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过程中,李梅的亲戚们提出,即使李梅是李老先生的私生女,也应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继承遗产。
他们认为,李梅的亲生母亲、兄弟姐妹等亲人也有权参与遗产继承。
6. 法院的判决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李梅虽然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身份,但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养女有权继承遗产。
同时,法院考虑到李老先生的亲戚们也有权继承遗产,遂判决李梅继承老宅和部分遗产,其余遗产由李老先生的亲戚们共同继承。
三、经典段子1. 李梅:“爸,我可是您的亲生女儿啊!”李老先生亲戚:“哎哟,这可不一定,你有没有证据啊?”2. 遗产鉴定机构:“根据鉴定结果,这份遗书是真的,但无法确定李梅的身份。
趣味法律案例分享(3篇)
![趣味法律案例分享(3篇)](https://img.taocdn.com/s3/m/a19898a2ab00b52acfc789eb172ded630b1c98ec.png)
第1篇导语:法律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它伴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完善。
在历史的长河中,无数法律案例犹如璀璨的明珠,闪耀着智慧的光芒。
今天,就让我们走进这些趣味法律案例,感受法律的魅力。
一、古代案例1. 《韩非子》中的“守株待兔”《韩非子》中记载了一个著名的案例:一个农夫偶然得到一只撞树而死的兔子,从此便放下农活,守在树旁等待兔子自投罗网。
然而,兔子再也没有出现,农夫最终饿死。
这个案例揭示了侥幸心理的危害,也说明了“守株待兔”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2. 《周礼》中的“五刑”《周礼》是我国古代一部重要的法典,其中记载了“五刑”:墨、劓、剕、宫、大辟。
这些刑罚体现了我国古代法律对犯罪的严厉打击,同时也体现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
二、近现代案例1. “七子闹市”1919年,上海发生了一起著名的“七子闹市”案件。
七位青年在闹市中随意殴打行人,扰乱社会秩序。
经过审理,法院判决七人各罚款50元,并公开道歉。
这个案例体现了我国近现代法律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也彰显了法律的公正。
2. “李先生与小贩”1947年,李先生在街头购买水果时,与小贩发生争执。
李先生一怒之下将小贩打伤,后被法院判决赔偿医药费。
这个案例说明了我国近现代法律对公民权益的保护,也警示人们要尊重他人。
三、当代案例1. “高铁霸座男”2018年,一名男子在高铁上霸占座位,引起广泛关注。
法院审理后,判决该男子罚款500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这个案例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共秩序的维护,也提醒人们要遵守社会公德。
2. “王宝强离婚案”2016年,王宝强与前妻马蓉离婚案引发了广泛关注。
法院审理后,判决王宝强获得孩子抚养权,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这个案例反映了我国法律对家庭权益的保护,也揭示了婚姻家庭中的法律问题。
四、趣味法律案例1. “猫狗之争”2019年,某小区发生了一起猫狗之争。
一只猫在小区内咬伤了一只狗,狗的主人将猫的主人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判决猫的主人赔偿狗的主人医疗费和误工费。
历史上法律经典案例(3篇)
![历史上法律经典案例(3篇)](https://img.taocdn.com/s3/m/659ebf5e590216fc700abb68a98271fe910eafd5.png)
第1篇一、背景法律作为社会秩序的维护者,自古以来就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无数法律案例为后人所铭记,这些案例不仅反映了当时的法律观念和司法实践,也成为了后世法律研究和法治建设的宝贵财富。
本文将选取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法律经典案例,对它们进行详细解读,以期对读者有所启发。
二、案例一:汉谟拉比法典案例背景:汉谟拉比法典是古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约公元前1792年-公元前1750年)颁布的一部法典,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完整的古巴比伦法典。
法典共有282条法律,内容涉及民事、刑事、商事等多个领域。
案例解读:1. 法典性质:汉谟拉比法典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
法典的制定,标志着古巴比伦法律体系的形成,对后世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2. 法律原则:法典强调公平、正义和法律的普遍适用。
如第1条规定:“王所制定的法律,应普及于天下,使人民均得公平。
”第2条规定:“凡有损害他人之身者,应赔偿其损失。
”3. 法律体系:法典分为民事和刑事两大类。
民事法律主要涉及财产、婚姻、继承等;刑事法律则包括刑罚、诉讼程序等。
4. 社会意义:汉谟拉比法典的颁布,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
法典中关于财产、婚姻、继承等法律的规定,对后世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三、案例二:罗马十二表法案例背景:罗马十二表法是古罗马时期(公元前753年-公元476年)的一部法典,于公元前451年制定。
法典共12表,包括公法、私法、诉讼法等。
案例解读:1. 法典性质:罗马十二表法是古罗马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对后世罗马法系产生了深远影响。
2. 法律原则:法典强调法律的普遍适用、公平正义和尊重人权。
如第1条规定:“法律应普遍适用,人人平等。
”3. 法律体系:法典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类。
公法主要涉及国家、政治、宗教等方面;私法主要涉及财产、婚姻、继承等。
4. 社会意义:罗马十二表法的制定,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
历史上经典的法律案例(3篇)
![历史上经典的法律案例(3篇)](https://img.taocdn.com/s3/m/ed9769b0b04e852458fb770bf78a6529647d35f8.png)
第1篇一、引言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工具。
在人类历史上,无数法律案例因其深刻的社会影响和独特的法律价值而被传颂。
本文将介绍几个具有代表性的经典法律案例,以期展现法律的力量与魅力。
二、案例一:汉谟拉比法典汉谟拉比法典是古代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颁布的一部法典,是世界上现存最古老的成文法典之一。
该法典于公元前18世纪编纂,共282条法律,内容涉及婚姻、家庭、财产、奴隶等多个方面。
案例解析:汉谟拉比法典的出现,标志着人类法律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
它对后世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以下是该法典的一些亮点:1. 明确规定了法律适用范围:汉谟拉比法典适用于巴比伦王国的所有居民,无论其种族、性别和地位。
2. 重视公民权益:法典中对公民权益的保护十分重视,如对婚姻、家庭和财产等方面的规定。
3. 强调公正与公平:法典强调公正与公平,对违法行为给予严厉的惩罚。
三、案例二:雅典陪审法庭雅典陪审法庭是古希腊雅典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元前5世纪,雅典实行陪审法庭制度,陪审法庭成员由公民随机抽取产生,负责审理各类案件。
案例解析:雅典陪审法庭的出现,为后世民主制度提供了借鉴。
以下是该案例的几个特点:1. 民主性:陪审法庭成员由公民随机抽取产生,体现了民主精神。
2. 独立性:陪审法庭独立于其他政府机构,保证了审判的公正性。
3. 透明性:审判过程公开,公民可以旁听,增强了审判的公信力。
四、案例三:拿破仑法典拿破仑法典是拿破仑·波拿巴于1804年颁布的一部民法典,是欧洲大陆法系的重要代表。
该法典以罗马法为基础,对后世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案例解析:拿破仑法典具有以下特点:1. 统一性:法典对法国的法律制度进行了统一,消除了地方性法律的差异。
2. 系统性:法典内容系统,涵盖了民事、商事、刑事等多个领域。
3. 理性化:法典强调理性主义,对法律条文进行了严谨的逻辑推理。
五、案例四:美国民权运动美国民权运动是20世纪中叶美国黑人争取平等权益的一场社会运动。
经典法律案例段子(3篇)
![经典法律案例段子(3篇)](https://img.taocdn.com/s3/m/39c1e13476232f60ddccda38376baf1ffd4fe35c.png)
第1篇一、案件背景在我国某市,有一对名叫李明和王丽的夫妇,两人结婚多年,育有一子。
然而,由于性格不合,两人经常发生争吵,婚姻关系岌岌可危。
在一次激烈的争吵后,李明提出了离婚。
王丽为了挽回婚姻,决定先暂时同意离婚,并提出先办理假离婚手续,待两人冷静一段时间后再重新考虑。
二、假离婚成真在办理假离婚手续的过程中,李明和王丽发现,离婚后财产分配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这让他们对各自的财产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于是,两人开始商议如何将财产转移到自己名下。
在一系列“智慧”的协商后,两人决定:离婚后,所有财产归李明所有,而王丽则获得一套房产。
假离婚手续办理完毕后,两人如约办理了复婚手续。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并未重归于好,反而更加疏远。
最终,王丽决定提出离婚,并要求按照离婚协议分割财产。
三、法庭上的“喜剧”王丽将李明告上法庭,要求按照离婚协议分割财产。
李明则辩称,两人并未真正离婚,离婚协议无效。
这场官司迅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法庭审理过程中,李明和王丽都拿出了一系列证据,证明他们曾经办理过假离婚手续。
然而,在法官的提问下,两人却互相指责对方是“骗子”,导致证据真假难辨。
法官见状,决定深入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法官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原来,李明和王丽在办理假离婚手续时,竟然将自己的亲弟弟和亲妹妹也拉进了这场“骗局”。
他们的弟弟和妹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了假离婚协议的见证人。
四、真相大白在法官的追问下,李明和王丽终于承认了他们利用假离婚手段转移财产的事实。
原来,两人都希望在离婚后,能够独自拥有更多的财产。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不惜利用亲弟弟和亲妹妹的身份,制造了一场假离婚的“喜剧”。
得知真相后,法官对李明和王丽的行为表示严厉谴责。
同时,法官也认为,两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
最终,法院判决李明和王丽赔偿王丽经济损失,并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五、案件启示这起假离婚引发的财产争夺战,虽然是一场“喜剧”,但也给人们敲响了警钟。
历史上各种法律的案例(3篇)
![历史上各种法律的案例(3篇)](https://img.taocdn.com/s3/m/323af0a209a1284ac850ad02de80d4d8d05a0103.png)
第1篇一、古代法律案例1. 春秋时期《左传》记载的“子路受牛案”案例背景:春秋时期,鲁国大夫季康子欲借兵伐齐,命令子路负责筹集军费。
子路在民间借贷时,有人借给他一头牛,子路并未借得该牛,但为了完成使命,他向季康子汇报说已经借得牛。
案例分析:此案体现了古代法律的诚信原则。
子路虽未借得牛,但为了完成使命,欺骗了季康子。
然而,古代法律强调诚信,子路的行为被视为不诚信,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2. 秦朝《史记》记载的“商鞅变法案”案例背景:商鞅在秦国实施变法,推行法治。
为了震慑民众,商鞅制定了一系列严刑峻法,其中一项规定:有军功者赐爵位,无军功者罚没财产。
案例分析:此案体现了古代法律的奖惩分明原则。
商鞅通过变法,强化了法律的权威,提高了国家的凝聚力。
然而,严刑峻法也引发了民众的不满,最终导致商鞅被秦惠文王所杀。
3. 唐朝《唐律疏议》记载的“李延寿案”案例背景:唐朝时期,李延寿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死刑。
李延寿的上司李林甫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要求李延寿交出赃款,否则将李延寿处死。
案例分析:此案体现了古代法律的公正原则。
李林甫利用职权,企图逼迫李延寿交出赃款,以保住自己的地位。
然而,在唐律的约束下,李林甫的行为被视为违法,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二、近现代法律案例1. 英国《大宪章》记载的“诺曼征服案”案例背景:1066年,诺曼底公爵威廉征服英格兰,成为英格兰国王。
为了巩固统治,威廉制定了《大宪章》,限制了国王的权力,保障了贵族和民众的权益。
案例分析:此案体现了近现代法律的民主原则。
通过《大宪章》,英国实现了从封建专制向君主立宪制的转变,为后世民主法治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 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宣言》记载的“巴士底狱事件”案例背景:1789年,法国爆发大革命,民众要求推翻封建专制。
巴士底狱成为革命象征,法国国王路易十六下令释放狱中囚犯。
然而,囚犯被释放后,民众继续要求改革,路易十六被迫签署《人权与公民权宣言》。
案例分析:此案体现了近现代法律的自由原则。
古代法律小故事
![古代法律小故事](https://img.taocdn.com/s3/m/12e4c550dcccda38376baf1ffc4ffe473368fda9.png)
古代法律小故事古代法律小故事古代的法律小故事有那些?我们一起看看下面吧,欢迎大家阅读!古代法律小故事【1】鼠狱张汤在西汉武帝时曾任廷尉、御史大夫,一生主持审判许多重大案件,用法严酷。
他小时候即已显露出作法官的潜质。
一次他父亲外出,他一人在家,老鼠将肉偷走。
他父亲回来,很生气,动手打了他。
张汤遂挖掘鼠洞,将老鼠捉拿归案,老鼠偷的肉还没有享用完,“鼠”赃俱获。
张汤按正式审判程序,审讯老鼠,记录供词,写成文书,最后定罪判决,处老鼠以磔刑。
其父回家看到他写的供辞文书如同出自一个老练的狱吏之手,大为惊讶。
以后遂让张汤书写判案文书。
古代法律小故事【2】三尺法杜周是西汉时有名的酷吏,为人持重少言、内心阴刻。
皆任廷尉、御史大夫。
汉武帝对他颇为欣赏。
什么原因呢?一是因为他逐捕深治,二是他治狱,专以皇帝旨意为准。
皇帝所讨厌的人构讼,他就枉法而陷之:皇帝欲开释的.人,他就网开一面,找借口释放。
有人就此责问他:“君为天下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旨为狱,狱者固如是乎?”所谓三尺法指的是写在三尺长竹筒上的法律条文。
对这样的责问,杜周一笑置之,振振有词地说:“三尺法,安在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应该说,杜周道的是实情,说出了封建社会里十分普遍的执法心态和现象。
杜周能坦率承认这一点,还有几分可爱之处。
古代法律小故事【3】太守断牛于仲文曾任北周时安国太守。
他任太守时,有任、杜两家各失其牛。
后来任家得到一头牛,两家都说是自己家的牛,各执一词,州郡长期不能断决。
益州有一位官员说:于太守必有主意。
于仲文接手此案后。
说“此易解耳。
”他令两家各把自己的牛群驱至郡衙前,又令人把要认领的牛放出来,结果要认领的牛走入任家的牛群。
于仲文先前又令属吏悄悄微伤要认领的牛,借此观察两家的反应,任家见到后心疼不已,而杜家则无所谓。
于是于仲文便据此下判将牛断给任家,杜氏服罪而去。
古代法律小故事【4】法当有常狄仁杰是唐朝有名的大臣,仕宦历经高宗、武后两朝。
搞笑的法律规定(3篇)
![搞笑的法律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19143e79a200a6c30c22590102020740be1ecdb0.png)
第1篇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它维护着社会的正常秩序,保障着公民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总有一些法律规定让人哭笑不得,让人不禁感叹:原来法律也可以这么搞笑!一、古代的搞笑法律规定1. 唐代:《唐律疏议》规定,女子偷情,须断其发,即剪去头发。
如此一来,偷情者不得不断发以示羞愧,既起到了警示作用,又增加了搞笑效果。
2. 宋代:《宋刑统》规定,男子偷盗,须断其右脚,以示惩罚。
然而,此规定却引发了人们对于刑罚的思考:断脚岂不是更容易留下残疾,从此难以行走?这难道不是一种搞笑的惩罚方式吗?3. 明代:《大明律》规定,女子出嫁后,不得再回娘家居住。
否则,一经发现,将被罚鞭刑。
这一规定可谓是为搞笑而生的,竟然禁止女子回娘家,这岂不是限制了家庭的亲情?二、近代的搞笑法律规定1. 英国:《英国法律》规定,狗在街上乱叫,主人将被罚款。
这一规定让人忍俊不禁,难道狗叫还要受到惩罚吗?难道不是狗叫得越凶,主人越有面子吗?2. 美国:《美国法律》规定,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
然而,在某个小镇上,一位居民为了抗议这一规定,竟然在公共场所点上了一堆烟,结果反而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和欢笑。
3. 日本:《日本法律》规定,禁止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
然而,在日本的一些车站,乘客们为了提醒别人让座,竟然大声喊叫:“有人让座了!”这岂不是一种搞笑的抗议方式?三、现代的搞笑法律规定1. 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然而,在某个城市,一位大妈为了过马路,竟然用身体强行挤过隔离设施,结果引来了众多市民的围观和笑声。
2. 韩国:《韩国法律》规定,禁止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
然而,在韩国的一些街头,人们为了庆祝节日,竟然大声唱歌跳舞,结果引来了警察的警告和罚款。
3. 瑞典:《瑞典法律》规定,禁止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
然而,在瑞典的一些音乐节上,人们为了享受音乐,竟然大声欢呼,结果引来了警察的警告和罚款。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历史上著名的10个法律段子
1.法律人的眼界
相传春秋时期,鲁国制定了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婢,只要他们肯出钱把人赎回来,那么回到鲁国后,国家就会给他们以赔偿和奖励。
这条法律执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得救,因此得以重返故国。
后来孔子有一个弟子叫子贡,他是一个很有钱地商人,他从国外赎回来了很多鲁国人,但却拒绝了国家的赔偿,因为他自认为不需要这笔钱,情愿为国分担赎人地负累。
但孔子却大骂子贡不止,说子贡此举伤天害理。
祸害了无数落难的鲁国同胞。
孔子说:“万事,不过义、利二字而已,鲁国原先的法律,所求的不过是人们心中的一个‘义’字,只要大家看见落难的同胞时能生出恻隐之心、只要他肯不怕麻烦去赎这个人、去把同胞带回国,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举。
事后国家会给他补尝和奖励。
让这个行善举的人不会受到损失,而且得到大家的赞扬,长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
所以这条法律是善法。
”
孔子还说:“子贡的所作所为,固然让他为自己赢得了更高的赞扬,但是同时也拔高了大家对‘义’的要求。
往后那些赎人之后去向国家要钱的人,不但可能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称赞,甚至可能会被国人嘲笑,责问他们为什么不能像子贡一样为国分忧。
圣人说,子贡此举是把‘义’和‘利’对立起来了,所以不但不是善事,反倒是最为可恶的恶行。
”自子贡之后,很多人就会对落难的同胞装做看不见了。
因为他们不像子贡那么有钱,而且如果他们求国家给一点点补偿的话反而被人唾骂。
很多鲁国人因此而不能返回故土。
短评:法律职业者是否应该站得高,看得远,有谋全局、谋万世的意识呢!
2.法律服务收费
一个配镜师教一个新上岗的雇员如何向顾客要价。
当你给顾客配眼镜时,如果他问多少钱,你就说:“75美元。
”
如他的眼睛没有颤动,你就说:“这是镜架的价格。
镜片50美元。
”
如果他的眼睛还是没有颤动,你就补上:“每片。
”
短评:律师收费是否可以类推呢……
3.法律与成本
一位校友在德国留学期间,在一家图书馆,钱包被扒手窃走,包里有20欧元。
他不准备报警,可是图书馆的保安却报了警,不到5分钟,一位女警察赶到现场,问了情况,便请他做笔录。
女警察说:“图书馆的自动安全系统已经录下了小偷的尊容,警察局今天就可以将小偷的照片张贴到全区各个警察局。
如果仍找不到小偷,我们会把录像带送电视台反复播放,直到破案为止。
”
“我看算了,只有20欧元,不必兴师动众。
即使抓到了小偷,所花费的代价也太大了。
”他对女警察说。
“不!我们是警察,不是商人,只有商人才讲值不值,而法律的尊严不能用金钱衡量。
小偷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
”女警察严厉地说。
结果,当电视台播出小偷偷钱录像的第二天,小偷就落网了。
短评:不计法律成本的国家和地区,付出的成本反而小,而报案难或不愿报案的国家或地区,往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4.法律与良心
在柏林墙推倒的前两年,东德一个名叫亨里奇的守墙卫兵,开枪射杀了攀爬柏林墙企图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
在墙倒后对他的审判中,他的律师辩称,他仅仅是施行命令的人,基本没有挑选的权力,罪不在己。
而法官则指出:“作为警察,不施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然而打不准是无罪的。
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权力,这是你应自动承担的良心义务。
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心。
当法律和良心抵触之时,良心是最高的行动原则,而不是法律。
尊崇性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准绳。
”
短评: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权力——在那个万不得已的局势下,打,但应当故意打不准——不把人家打死,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也是最高境界的良心。
任何人都不能以“听从命令”为借口,去跨越道德伦理的底线。
这就是“一厘米权力”的道德义务,否则就必需承担
罪责。
5.律师说什么
法庭准备正式开庭审判杀人犯吉米,可是他的律师因故没有来。
法官:“吉米,你的律师没有来,你要等他吗?”吉米:“是的!法官先生。
”
法官:“你是在作案现场被抓住的!对罪行也供认不讳,你等他有什么用,他还能说什么呢?
吉米:“我也很奇怪,所以特别想听听他到底会说点什么。
”
短评:谁说律师收费后就必须要改变法律的最终结果呢?!让当事人体面的、有尊严的受刑也是收费的内容之一。
6.从心所欲而不逾矩
在律师竭尽全力的辩护下,被告人终于被宣布无罪释放。
在法院门口,律师问被告人:“你已经获得释放,我们即将分手了。
现在请你最后向我说实话,你是否真的犯了罪?”
被告人回答:“律师先生,当我在法庭上听到你为我作精彩的辩护时,我刚刚明白,我原来是清白的。
”
两个久未见面的老朋友在街上碰到了,其中一个拄着拐杖。
“你怎么了?”
另一个关切地问。
“我六个月前遇到了车祸。
”“这么严重,现在还用拐杖!”“医生认为可以丢掉了,但我的律师认为还不行。
”
短评:个案正义的缺失是法治得以顺利运行的成本,中国律师要解开自己的心结,从职业职责要求出发在规范内寻求自己和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这无可厚非。
7.右手犯罪
这是一起盗窃案。
辩护律师说:“被告只是把右手伸进窗户偷了几件东西而已。
他的右手不等于他整个人,怎么能因为一只右手犯了罪而惩罚整个人呢?”
法官最后判决:“辩护意见有理,予以采纳。
判决被告的右手一年
徒刑。
被告是否随右手一起入狱,由他自己决定。
”
律师飞快地帮被告把装在右臂上的木制假手卸下来交给法官,然后拉着只有一只手的被告扬长而去。
短评:好猎手未能斗过狡猾的狐狸!
8.请律师出庭
两个冤家路窄的人在大吵大闹。
一个说:“我要到法院去告你!”另一个说:“奉陪!”
“我要把你告到最高法院!”“奉陪,”“我到地狱都要告你!”“这个……到时我会请律师出庭的!”
短评:律师也不容易,要能上天入地!
9.可怜的愿望
一件离婚案开庭了,原告的律师叫他的当事人站了出来,他用同情的口吻询问道:“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来看,每天晚上,当你从办公室回家时,你的太太不但没有单独地等你,并且你还发现有人躲在衣柜里,
“是的,一点也不错!”原告回答。
“当然会使你愤怒和悲伤啦!”律师说。
“我当然会悲伤,”原告道,“试想,我连一
个挂衣服的地方都没有了!”
短评:这个男人的确够可怜的,包括思想。
10.一封意外律师函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故事发生在1966年冬天的美国。
杰克决定与他的好友鲍勃一起去德克萨斯滑雪。
他们驾驶杰克的旅行车一路向北开去。
行驶了几小时后,他们陷入了一场可怕的暴风雪。
他们把车停靠在附近的一间农舍前,向一位相貌迷人的女主人询问他们是否能在那过夜。
女主人解释说:我的丈夫最近去世了,如果让你们待在我的房子里,我怕邻居会说闲话。
杰克说:不用担心,我们愿意睡在谷仓里。
明早太阳升起来时我们
女主人同意他们俩便在谷仓里过夜,临关门时,她意味深长的看了鲍勃一眼……
早上,天气放晴了,他们继续赶路。
9个月后,杰克收到了一封来自德克萨斯的律师信。
拆阅后,他想了几分钟,意识到这封信应该是来自那位寡妇的律师。
他打电话给他的朋友鲍勃说:鲍勃,你还记得我们住的那个农场里的漂亮寡妇吗?
是的,我记得。
杰克问:你半夜起床去过她的卧室对吗?
是的,我……我承认我这样做了。
杰克问:你是不是使用了我的名字和地址而没有告诉她你的名字?
鲍勃脸红起来,说:是的,我确实这么做过。
杰克回答道:嗯,谢谢!她刚刚去世了,并把她的农场,别墅和所有的财产都留了给我。
短评:诚实,是这个世界上最宝贵的品质,如果你不愿承担责任,那你也不配拥有收获,看完这个真实的故事,你会相信上帝是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