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艾滋病梅毒与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督导评估方案
(附件三助产机构)化验室艾梅乙评估细则
5、实验室规章制度:有实验室管理及生物安全制度;有HIV、梅毒螺旋体抗体、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检测操作规程;艾滋病初筛实验室操作人员具有上岗证。
化验室
1、实验室布局:合理 不合理;生物安全标识:有 无;实验设备放置污染区:是 否;实验区域内放置安全防护设施用品(洗眼器、护目镜、灭火器等):是 否;
实验室污染区、半污染区与清洁区之间设置洗手装置:是 否;标本单独存放:是 否,标本放置区域是否有标识:是 否;
2、实验室设备齐全;
6
2、必须具备的检测设备(如采用ELISA法必须配备酶标仪和洗板机;如采用化学发光法必须配备化学发光分析仪;如采用RPR或TRUST法检测必须配备水平摇床;开展TPPA检测需配备微量振荡器,一项不达标扣0.5分;移液器、离心机、普通冰箱(2-8摄氏度)、消毒/污物处理设备(如高压蒸汽灭菌锅)、安全防护用品(包括护目镜,洗眼器、灭火器),每缺一项扣0.5分,妇幼保健院、综合医院、民营医院化验室还需配备:低温冰箱(-20/-40摄氏度)、温箱/水浴箱,每缺一项扣0.5分
3、艾滋病实验室是:初筛实验室 快速检测点(若是初筛实验室,是否经CDC验收合格并备案:是 否) 艾滋病检测方法:酶联免疫法 胶体金法;梅毒检测方法:TPPA TP ;RPR TRUST ;乙肝检测方法:酶联免疫法 胶体金法
4、检测试剂:存放符合要求(①应参照说明书存放在规定的温度环境下;②存放冰箱的试剂应有日常温度检测记录;③试剂不得与标本、生活用品、食物等共同存放)且与开展服务相符,检测试剂在有效期内使用;有“试剂来源记录及省批签发”;具有检测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包括特异性抗原抗体和非特异性抗原抗体)和乙肝病毒表面抗原的试剂;
艾梅乙工作督导标准
疑测日期:
确诊结果:
是否上报: 是 否
产 2、 科 门 诊 1、
2、 3、 4、 5、 6、 7、
检测方法:
初检日期: 初检日期: 初检日期: 初检日期: 初检日期: 初检日期: 初检日期:
检测日期:
复检方法及日期: 复检方法及日期: 复检方法及日期: 复检方法及日期: 复检方法及日期: 复检方法及日期: 复检方法及日期:
否 (2分)
否 (1分) 无 (2分)
查阅门检验科艾梅乙检测数(门诊)(2分)
艾滋病咨询
,艾滋病检测
人。梅毒检测
人。乙肝检测
人
查阅检验科艾梅乙检测数(病房)(2分)
艾滋病咨询
,艾滋病检测
人。梅毒检测
人。乙肝检测
人
产科门诊梅毒孕妇
1、 2、 3、 4、 5、 检 6、 验 7、 科
1、 2、
1、 3、 5、
滴度: 滴度: 滴度: 滴度: 滴度: 滴度: 滴度:
产科病房疑似艾滋病孕妇
1、
检测方法:
结果
2、
检测方法:
结果
产科病房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妇
1、
检测日期:
2、
检测日期:
3、
检测日期:
4、
检测日期:
5、
检测日期:
6、
检测日期:
7、
检测日期:
8、
院 方
有无院办每季度举办艾梅乙相关培训记录: 有 无(3分)
人
艾滋病仅产时咨询 人、仅产时检测
人,梅毒仅产时检测
人,乙肝仅产时检测 人
艾滋病咨询率 、检测率
、孕期检测率
、孕早期检测率
,梅毒检测率
,乙肝检测率
预防艾滋病、梅毒与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督导评估方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与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督导评估方案一、背景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是严重影响人类健康的重大传染病。
在我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母婴传播已成为影响儿童健康的重要问题。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提高母婴健康水平,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本方案旨在制定一套全面的预防艾滋病、梅毒与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督导评估方案,以确保项目的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
二、目标1. 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发生率。
2. 提高孕妇和产妇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3. 提高医疗服务机构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诊断、治疗和干预能力。
4. 提高政府和社会各界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问题的关注和支持。
三、督导评估内容1. 项目组织管理:评估项目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协调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2. 项目执行情况: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活动,包括宣传教育、检测咨询、干预措施等。
3. 项目效果:评估项目实施对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发生率的效果。
4. 项目影响:评估项目实施对提高孕妇和产妇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和防范意识的效果。
5. 项目可持续性:评估项目实施对提高医疗服务机构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诊断、治疗和干预能力的可持续性。
6. 项目资源利用: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源利用情况,包括人力资源、物资资源、资金资源等。
四、督导评估方法1. 资料收集:通过查阅项目资料、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收集相关信息。
2. 现场查看: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查看,了解实际情况。
3. 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得出评估结果。
4. 专家评审: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评估结果进行评审,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督导评估周期1. 年度评估:每年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评估。
2. 阶段性评估: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评估。
3. 专项评估: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专项评估。
卫生院关于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卫生院关于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是严重影响我国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传染病。
母婴传播是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传播的重要途径之一,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院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母婴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1. 提高卫生院医务人员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认识,增强服务意识。
2. 提高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的发现、报告、干预、随访等工作的质量。
3. 提高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抗病毒治疗率和随访率。
4. 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率。
三、工作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1)利用宣传栏、健康讲座、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普及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
(2)加强对卫生院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认识和业务水平。
2. 加强孕期保健(1)加强对孕产妇的孕期保健,提高孕期保健服务质量。
(2)加强对孕产妇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工作,提高筛查率。
(3)对筛查阳性的孕产妇,及时进行干预和随访,提供抗病毒治疗等服务。
3. 加强分娩期管理(1)加强对分娩期孕产妇的管理,提高分娩期服务质量。
(2)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及时进行预防性用药和随访。
4. 加强儿童保健(1)加强对儿童的保健管理,提高儿童保健服务质量。
(2)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及时进行随访和干预,提供抗病毒治疗等服务。
5. 加强信息管理(1)建立健全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信息管理制度,提高信息报告质量。
(2)加强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工作保障1. 加强组织领导卫生院成立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卫生院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XX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督导评估表(2021-2023年)
2.对孕20周内因死胎/死产(自然流产:核对)就诊的孕产妇提供梅毒检测.
3.建立临产时提供检测的应急流程及实施情况。
4.在感染者知情、自愿状态下开展检测。
5.咨询时尊重感染者生育权、自主选择权。
6.感染者、社区组织参与促进孕产妇早检测情况。
7.
配偶检测
1.开展宣传及夫妇咨询。
2.招标采购物资品目、数量和质量满足服务要求。
3.抗病毒药物、苄星青霉素、乙肝免疫球蛋白关键物资到位,持续供给。
3.
完善服务
流程
1.机构间和机构内的梳理、优化现有服务流程。特别是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及暴露儿童随访检测流程、HIV感染孕产妇用药及暴露儿童随访检测流程。
2.配偶检测、乙肝暴露儿童免疫后血清学检测流程的建立和梳理。
2.建立了感染者权利相关政策梳理和评价制度。
3.根据梳理和评价结果完善相关政策。
26.
倡导社会
参与
1.建立促进感染者和社会组织参与预防母婴传播制度。
2.指导/督促社会组织开展预防母婴传播服务。
3.支持感染者和社会组织参与预防母婴传播政策制定。
27.
无歧视性医疗环境
1.建立消除医疗歧视制度。
2.开展医务人员培训。
3.建立服务监督、投诉与反馈机制。
28.
关怀与支持
1.建立感染者及家庭关怀与支持制度。2.开展感染者及家庭关 Nhomakorabea与支持活动。
XX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督导评估表(
______________市/区县
一、管理机制
县区级
(是/否)
乡镇级(是/否)
备注
1.
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机制
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工作督导及评估方案
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工作督导及评估方案一、背景和目的艾滋病、梅毒和乙型肝炎是严重威胁全球公共卫生的重要问题。
特别是母婴传播,不仅对妇女和儿童的健康产生严重影响,也增加了防治工作的难度。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这些疾病的母婴传播,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本方案旨在通过对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工作的督导和评估,确保各项政策和措施得到有效实施,提高预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工作目标和指标1. 工作目标:(1)加强艾梅乙母婴传播的防控工作,减少母婴传播的发生。
(2)提高孕产妇和儿童的医疗保健水平,保障母婴健康。
2. 工作指标:(1)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型肝炎的检测率均达到95%以上。
(2)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及时治疗率均达到95%以上。
(3)预防性治疗干预的覆盖率均达到95%以上。
(4)实现艾梅乙母婴传播病例的零增长。
三、工作内容1. 建立和完善艾梅乙母婴传播的防控体系,确保母婴安全。
2. 加强孕产妇的健康教育和咨询,提高她们的自我保健意识。
3. 提高艾梅乙检测和诊断的技术水平,确保早发现、早干预。
4. 加大对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救治力度,提供全方位的医疗保健服务。
5. 强化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为政策制定和效果评估提供依据。
四、督导和评估方法1. 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设立艾梅乙母婴传播工作评估小组,对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3. 定期召开工作总结会议,交流经验,推动工作的持续改进。
4. 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了解孕产妇和儿童的满意度,评估服务质量。
五、督导和评估周期1. 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督导,全年进行两次全面评估。
2. 每年进行一次工作总结会议,分享经验和成果。
3. 对孕产妇和儿童的满意度调查每年进行一次。
六、结果运用1. 根据督导和评估结果,对工作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2024年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
2024年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是全球性的公共卫生问题,给个人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健康和经济负担。
为了预防和控制这些疾病的传播,有效保护母婴健康,我们制定了以下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采取一系列综合措施,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风险,提高母婴健康水平。
2. 原则:科学、公平、合理、可行。
三、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实施方案1. 提高孕妇艾滋病病毒感染筛查率:加强孕妇艾滋病病毒感染的筛查工作,提高筛查率。
2. 定期进行艾滋病病毒感染垂直传播防治技术培训:加强对临床医生和护士等医疗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艾滋病毒感染垂直传播防治技术水平。
3. 推广和普及艾滋病病毒感染垂直传播防治知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广艾滋病病毒感染垂直传播防治知识,提高孕妇和家庭成员的知晓率和自我保护意识。
4. 提供艾滋病感染孕妇和婴儿的医疗和社会支持:加强对艾滋病感染的孕妇和婴儿的医疗和社会支持,提供及时有效的治疗和关爱服务。
5. 鼓励艾滋病病毒感染孕妇进行自愿咨询和测试:鼓励艾滋病病毒感染孕妇进行自愿咨询和测试,并提供相关的咨询和支持服务。
四、预防梅毒母婴传播实施方案1. 加强孕妇梅毒感染的筛查和治疗工作:建立完善的孕妇梅毒感染筛查和治疗机制,提高筛查率和治疗率。
2. 定期进行梅毒感染垂直传播防治技术培训:加强对临床医生和护士等医疗服务人员的梅毒感染垂直传播防治技术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
3. 推广和普及梅毒感染垂直传播防治知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广梅毒感染垂直传播防治知识,提高孕妇和家庭成员的知晓率和自我保护意识。
4. 提供梅毒感染孕妇和婴儿的医疗和社会支持:加强对梅毒感染的孕妇和婴儿的医疗和社会支持,提供及时有效的治疗和关爱服务。
5. 鼓励孕妇自愿接受梅毒检测:鼓励孕妇自愿接受梅毒检测,并提供相关的咨询和支持服务。
五、预防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1. 提高孕妇乙肝病毒感染筛查率:加强孕妇乙肝病毒感染的筛查工作,提高筛查率。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是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重大传染病,对母婴传播的防控尤为重要。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我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1. 提高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确保孕期检测率达到95%以上,孕早期检测率达到70%以上。
2. 提高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病毒药物使用率,确保所生儿童抗病毒药物使用率达到90%以上。
3. 提高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接受规范诊疗的比例,确保达到85%以上。
4. 提高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接受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的比例,确保达到90%以上。
5. 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确保达到90%以上。
6. 提高所生儿童人工喂养的比例,确保达到90%以上。
三、工作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1)利用多种渠道开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全民防治意识。
(2)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识别、诊断和治疗能力。
(3)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提高其防治知识知晓率。
2. 加强监测检测(1)建立健全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网络,确保检测率达到95%以上。
(2)加强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的跟踪管理,确保孕期检测率达到95%以上,孕早期检测率达到70%以上。
(3)加强对所生儿童的随访,确保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到95%以上。
3. 加强治疗干预(1)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提供抗病毒药物,确保所生儿童抗病毒药物使用率达到90%以上。
(2)为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规范诊疗,确保接受规范诊疗的比例达到85%以上。
(3)为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提供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确保接受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的比例达到90%以上。
(4)为孕产妇提供住院分娩服务,确保住院分娩率达到90%以上。
(5)为所生儿童提供人工喂养服务,确保人工喂养的比例达到90%以上。
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督导检查制度
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督导检查制度
一、目的依据
为了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传播的管理,减少因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提高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依据卫计委相关工作要求,将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督导检查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部临床科室。
三、具体内容
(一)督导考核组人员:
具体成员组成见附件。
(二)督导检查方式:
1.日常督导检查:不定期。
2.集中督导:每年6月—8月。
(三)督导检查内容:
1.孕早期或初次产检时,是否及时主动提供艾滋病、梅毒、乙肝监测和咨询服务,是否提供转介服务。
2.对于梅毒孕产妇的治疗是否符合治疗方案。
3.对于梅毒感染产妇分娩前进行“非梅”定量检测是否符合规范。
4.对于艾滋病产妇,住院分娩时是否给予应用抗病毒药物。
5.产后是否给予梅毒儿预防性治疗,定期随访检测,是否给予先天性梅毒治疗。
6.对于乙肝产妇分娩的新生儿是否给予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是否接种乙肝疫苗。
7.对于艾滋病产妇产后是否应用抗病毒药物提供转介服务(转介单见附件)。
对于新生儿是否给予应用抗病毒药物喂养指导与支持。
8.艾滋病、梅毒、乙肝的阳性病例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应的登记。
(四)督导考核要求
1.督导检查组成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督导检查工作,如实记录督导检查结果。
2.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督导检查结果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与绩效挂钩。
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评估流程及主要指标
附件1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评估流程及主要指标一、评估流程(一)省级自评。
各省(区、市)围绕国家、省级预防母婴传播行动计划及实施方案,对照有关要求和评估指标体系,对本省份消除母婴传播工作开展自评,撰写消除母婴传播自评报告。
(二)申请国家级评估。
以省(区、市)为整体,13个消除主要指标达标的省份可向国家卫生健康委申请开展国家级评估。
其中,3个结果指标需至少达到1年(提交申请的前一年达标),10个过程指标需持续达到2年(提交申请的前两年均达标)。
申请材料应包括《关于申请开展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国家级评估的请示》、省级消除母婴传播工作进展报告、消除评估数据一览表。
(见附件2)。
(三)初步审核。
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组织有关专家对各省份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审核通过的,择期启动现场评估;审核不通过的,将有关意见反馈给申请省份,由其改进工作或补充完善资料后再次提出申请。
(四)现场评估。
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组建评估专家组,提前与申请省份做好沟通,确定现场评估时间、地区和流程等事宜。
1.评估现场选择。
综合考虑被评省份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情况以及常住人口、卫生资源、交通、代表性等因素,抽取包括省会城市在内的3个市(地、州)作为评估现场。
2.评估方法。
主要采用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群体和个人访谈、现场调研等形式开展评估。
重点查看各级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抗病毒治疗和性病防治机构、开展助产服务的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相关社会组织。
另外,将在每个县(市、区)抽取2-3名艾滋病、梅毒或乙肝感染孕产妇进行深入访谈。
3.反馈评估情况。
现场评估结束后,评估专家组向被评省(区、市)现场反馈评估情况,指出工作成效和亮点,明确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五)形成评估结果。
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结合初步审核和现场评估情况,研究形成消除母婴传播评估通过或不予通过的结论,向申请省份反馈评估结果。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督导指导意见书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督导指导意见书为加强我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预防工作,提高母婴保健服务质量,保障母婴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督导指导意见书。
一、工作目标1. 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率,提高母婴健康水平。
2. 加强母婴保健机构与相关医疗机构的协作,提高服务质量。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
4. 建立健全母婴保健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覆盖率。
1. 加强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工作,确保筛查率全覆盖。
2. 提高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的发现率,加强随访管理。
3. 加强对感染孕产妇的干预措施,提高母婴阻断效果。
4. 加强新生儿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工作,确保筛查率全覆盖。
5. 提高新生儿感染诊断率,加强感染新生儿的随访管理。
6. 加强母婴保健机构与相关医疗机构的协作,提高服务质量。
7.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
8. 建立健全母婴保健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覆盖率。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
2. 加强母婴保健机构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3. 加强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
4.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
5. 加强信息管理,提高数据质量。
6. 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7. 加强国际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四、工作进度安排1. 2023年,开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预防工作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教训。
2. 2024年,制定和完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预防工作政策,明确工作目标。
3. 2025年,加强母婴保健机构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4. 2026年,加强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
5. 2027年,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
6. 2028年,加强信息管理,提高数据质量。
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阻断项目督导检查内容
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阻断项目督导检查内容随着艾滋病、乙肝、梅毒等性病的传播日益严重,母婴阻断项目日益受到关注。
为了提高母婴健康水平,各地政府部门开始对母婴阻断项目进行督导检查。
以下是督导检查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母婴阻断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母婴阻断工作人员应该具备充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艾滋病、乙肝、梅毒等性病的传播途径、预防方式和治疗措施等方面的知识。
在督导检查中,必须要对母婴阻断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进行核查,只有具备充分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才能够做好母婴阻断工作。
二、母婴阻断项目的宣传教育母婴阻断项目的宣传教育是保障该项目顺利开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在督导检查中,必须检查该项目的宣传高度是否足够、形式是否多样化。
同时,还要注意看是否有专门的宣传材料、宣传标语和宣传视频等。
只有把母婴阻断的“抗艾防乙”理念深入人心,才能够做好母婴阻断工作。
三、母婴阻断项目的场所与设施母婴阻断项目的场所必须设置在合适的地点。
同时需要有舒适的空间和充足的设施,以方便各类人群的使用。
母婴阻断设施中必须包括保护隐私的换衣间、婴儿护理区和检测室等。
在督导检查中必须要检查母婴阻断场所的设施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四、母婴阻断项目的操作规程母婴阻断项目的操作规程必须严格执行。
母婴阻断工作人员在进行操作时必须严格遵从操作规程,确保阻断操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在督导检查中,必须要对母婴阻断操作规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只有规范操作才能保障母婴阻断项目的可靠性。
五、母婴阻断项目的诊疗程序母婴阻断项目的诊疗程序如血液检测、孕妇咨询和婴儿辅导等,都要严格按照规程进行。
督导检查中要检查诊疗过程是否覆盖全面、是否规范,同时也要确保采样的存储、分析和报告都按规定进行。
只有将诊疗程序做好,才能有效防止母婴阻断工作中出现纰漏。
综上所述,母婴阻断工作是保障母婴健康的关键性工作之一。
只有加强对母婴阻断工作的督导检查,才能够更好地保护母婴健康,遏制性病的传播。
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督导与质量控制实施方案
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督导与质量控制实施方案一、项目概述当前,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等感染病毒的母婴传播已成为全球公共卫生问题。
为了减少母婴传播的风险,实行预防母婴传播的方案已被广泛使用,尤其是在卫生不发达国家。
该项目旨在促进我国健康系统与妇幼保健服务的发展,保护母亲和婴儿的健康,以及全面推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等感染病毒的预防和控制。
二、项目目的本项目的目的是全面落实预防母婴传播的方案,提高孕妇和婴儿健康水平,减少母婴传播病例的发生,提高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等感染病毒的意识,进一步提升妇幼保健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推进我国卫生事业和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
三、项目任务1.督导项目的实施,确保各项工作得到充分落实;2.保障项目的质量控制,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问题;3.积极宣传和推广预防母婴传播的方案,提高公众的认识和意识;4.开展数据统计和分析,完善监测体系,确保项目工作不断推进;5.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形成有效的合作机制。
四、项目内容本项目将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内容进行工作:1.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健全预防母婴传播服务体系;2.积极推进妇女和孕妇的健康知识宣传、预防和治疗;3.推广预防母婴传播方案,加强家庭和社区的宣传教育;4.建立完善的数据监测和分析体系,不断完善数据质量,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5.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协作,形成有效的合作机制,加强联动,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五、工作要求1.建立全面的工作计划,确保工作可行、目标明确;2.明确项目工作责任人,明确各方的职责和任务;3.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工作的监测、评估和管理;4.加强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确保数据的精确和及时性;5.做好相关工作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公众和工作人员的认识与参与度;6.制订工作评估和监督机制,适时审查和评估项目的执行效果;7.防止假冒伪劣药品的使用,避免对患者和项目的影响。
六、实施步骤1.组建项目管理小组,明确各方面职责和任务;2.制定项目实施计划,确定工作计划、时间表和目标;3.落实监督与管理机制,确保各项任务得到充分落实;4.开展宣传工作,加强宣传和推广工作;5.建立数据统计和分析体系,不断优化;6.建立数据监测和分析体系,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7.优化工作效果,推进项目工作协调和提高工作效率。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督导评分表
(五)提供安全助产
4
33
避免不安全助产操作,提供适宜安全助产服务
4
(六)产妇及婴儿预防
4
34
对HIV和梅毒阳性产妇及所生婴儿定期随访及诊断
2
35
指导HIV阳性产妇所生婴儿人工喂养
2
(七)关怀
4
36
为HIV阳性产妇所生婴儿提供系统儿童保健服务、定期计划免疫
4
四、完成情况(1-5月)
10
37
孕产妇数;筛查人数,艾滋病:人、梅毒人、乙肝人。检测阳性分别为人、人、人。
3
(三)自愿咨询检测-检测服务
8
29
为孕产妇免费提供HIV、乙肝、梅毒抗体筛查检测
4
30
为孕产妇免费提供HIV确诊检测
4
(四)应用药物干预
4
31
及时为HIV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提供抗病毒药物,药物应用合理
2
32
及时为梅毒孕产妇提供规范治疗,为婴儿提供预防性治疗;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妇所生婴儿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
表-12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督导评分表
督导评估县区:
督导时间
内容
分值
得分
扣分缘由
一、组织管理
30
(一)管理机制
9
1
成立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
2
2
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定期召开工作会议
3
3
明确各部门职责,参与开展相关活动
2
4
定期组织检查,逐级开展监督指导
2
(二)运行模式
6
5
与妇幼保健工作相结合,建立合理孕产妇管理模式
2
14
设专账、专人管理,经费到位及时,合理使用
东莞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督导评估方案
东莞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督导评估方案为加强对我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的监督指导与评估,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广东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纳入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函〔2014〕87号)和我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承办2014年省政府民生实事广东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卫〔2014〕57 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评估对象(一)各镇街(园区)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二)我市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实施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慢性病防治院及全市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助产技术服务项目和取得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及性病实验室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
二、督导评估内容各单位部门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情况,具体督导评估内容详见《东莞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督导评估表》(附件1)。
三、督导评估方法及时间督导评估采取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卫生计生局负责对各镇街(园区)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实施单位的督导评估,每年2次(上半年及下半年各1次);各镇街(园区)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助产机构的督导评估每季度进行1次;各级助产机构自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
有关评估情况每年通报一次,并纳入助产技术管理内容。
四、有关要求(一)各镇街(园区)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督导评估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东莞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督导评估表》有关内容和要求,结合本镇街(园区)和本单位实际制定督导评估方案和自查计划,认真开展督导评估工作,确保工作实效。
请各助产机构于2014年6月20日前将本单位2014年督导评估与自查计划报我局妇幼健康服务科。
(二)各助产机构要加强对孕产期保健、产科、儿童保健以及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将妇产科、儿科、产科门诊、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防保科、检验科等有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情况纳入本单位医疗质控考核评价内容,对未履行首诊负责制、未及时提供规范化诊疗和干预服务措施的医务人员和科室要严肃处理。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各乡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各科室:为全面推进我辖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根据《眉山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办发【2011】93号),结合我辖区实际,制定出 以下实施方案。
一、策略:(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认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重要性,将这项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进行科学规划,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监督考核,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成立领导小组,负责辖区项目工作的检查、督导等工作,组长:x,副组长:x,成员:x x x x x。
(二)、开展社会动员,促进广泛参与:广泛开展社会动员,采取板报、标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群众性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为感染者及其家庭提供关怀和支持,减少歧视,营造良好的综合防治氛围。
(三)、整合服务资源,提高干预效果:应当整合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为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孕产妇提供全面、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干预服务。
严格执行技术服务标准,建立适宜的检测、咨询、干预、随访等服务流程,健全防治物品及时供应和合理应用制度,提高干预效果。
(四)、扩大覆盖范围,促进常规开展:应当不断扩大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覆盖面,在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性病防治、计划生育等服务领域,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早发现、早干预、早随访,使更多育龄妇女、孕产妇及其家庭受益。
促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常规化和持续开展。
二、措施:在开展常规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同时,应当为孕产妇提供全面、综合、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服务。
(一)广泛开展健康教育,预防育龄妇女感染。
1、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制作并张贴宣传栏、宣传画、咨询等活动,为育龄妇女、孕妇、增强对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知识的宣传,提高大众防治知识水平。
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阻断项目督导检查内容
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阻断项目督导检查内容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阻断项目是保护婴幼儿免受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和梅毒感染的重要措施。
督导检查的目的是确保项目有效地开展,达到预防传播的目标。
以下是相关参考内容:一、管理和组织1. 确认是否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责任人和工作人员来负责项目的执行和监督;2. 检查项目的工作计划、预算和执行情况,确保资源充足、安排合理;3. 检查相关文件、资料的管理情况,包括档案、报告、统计数据等。
二、培训和宣传1. 检查项目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情况,包括艾滋病、乙肝、梅毒的知识、防控策略以及母婴传播阻断措施等;2. 审查项目宣传材料和教育活动,包括宣传手册、海报、宣传栏、健康教育课程等,确保宣传内容科学准确、形式多样。
三、筛查和检测1. 检查项目的筛查和检测流程,包括母亲和婴儿的检测对象、检测方法、采样方式、检测机构和结果反馈等;2. 了解筛查和检测结果的统计和分析情况,以及相应的追踪服务和处理方式。
四、辅导和咨询1. 考察对感染艾滋病母婴的辅导和咨询服务,包括对艾滋病母婴及其家庭的心理、社会、法律等多方面支持;2. 检查艾滋病、乙肝、梅毒相关知识咨询的方式、渠道、效果,包括热线、互联网、专业人员咨询等。
五、治疗和护理1. 检查婴儿感染艾滋病、乙肝、梅毒的诊断、治疗和护理措施,包括选择的药物治疗方案、治疗依从性、不良反应监测等;2. 考察婴儿感染艾滋病、乙肝、梅毒的严重程度评估和随访服务,包括儿童生长发育、免疫功能等监测。
六、追踪和管理1. 考察项目对婴幼儿的动态管理和追踪服务,包括免疫接种情况、健康监测记录、家庭访问等;2. 了解项目对婴儿感染与否的预后管理和追踪监测方式,包括成功率、失败率以及相关原因。
七、监督和评估1. 检查项目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包括监测指标和方法、监测频率、结果反馈等;2. 考察项目的质量控制和质量改进措施,包括问题的发现和解决、经验总结和推广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预防艾滋、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督导评估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我市预防艾滋、梅毒和乙肝相关工作流程开展工作,为感染孕产妇提供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我市各级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办公室应定期进行预防艾滋、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督导评估。
一、督导评估的要求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办公室负责督导评估的组织工作,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及辖区内重大妇幼卫生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市级督导每半年1次,县(区)级督导每季度一次,各相关医疗保健机构每月组织自查1次。
督导评估与质量控制相结合,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结果。
二、督导评估的指标
1.任务完成率以县(市、区)为单位达到100%。
2.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分别达到90%以上。
3.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用药比例均达到90%以上,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的比例达到95%以上。
4.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接受其他相关检测的比例达75%,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其所生儿童人工喂养率达到90%以上。
5.提供相应服务的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
6.加强逐级技术指导,至少达到市级对县级2次,县级对乡镇4次。
7.服务对象对项目满意度达90%以上。
8.梅毒感染孕产妇接受规范诊疗的比例达到85%以上,所生儿童接受规范诊疗服务的比例达到90%以上,12月龄随访率达到80%以上,先天梅毒的报告发病率控制在30/10万活产数以下。
三、督导评估的内容
(一)组织管理
1、管理组织健全,各地成立重大妇幼项目办公室,至少2名专职人员,成立辖区内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建立辖区内预防艾滋梅毒乙肝母婴技术指导小组,并定期组织活动。
2、将预防艾滋、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政绩考核内容。
3、建立协作机制,各地应明确部门职责,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二)资金、药品管理
1、严格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药品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苏卫办社妇〔2011〕10号)的精神,规范项目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对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不得挪用或改变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用途,不得用于与本工作无关的其他支出。
经费支持的试剂、药品、设备等相关物资,应当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招标采购,规范管理。
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的领取、运输、保管符合生物制品的规定,严禁违规使用。
2、我市淮阴区为国家级试点地区,++、++为省级试点地区,应根据省、市方案要求,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方案,做好有关检测经费、治疗经费、随访经费的测算,规范补助的流程,严禁违规支出。
(三)信息管理
各级医疗机构指定保密意识及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报告工作,按照方案要求及时填写各类个案登记表、报表,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负责信息的上报、审核、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信息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有关个案登记表上报要专人报送,报告和保存过程中注意保护病人隐私,严禁泄密。
(四)项目实施情况
1、各地根据工作要求和省、市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预防艾滋、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的实施方案、绩效考核方案、督导评估方案、质量控制方案,有关试点地区根据具体要求制定资金管理方案。
2、规范预防艾滋、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开展,根据市方案要求,各县(区)建立辖区内预防艾滋、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模式和流程,制定本地区项目工作督导评估标准以及质量控制标准,对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质控。
3、孕产妇艾滋、梅毒和乙肝检测、咨询服务。
首次建卡时常规提供艾滋、梅毒和乙肝相关检测服务,流程规范,
检测报告及时,根据检测结果提供针对性的咨询和干预服务。
对孕期未能获得梅毒和乙肝相关检测的临床孕妇,医疗机构要及时提供快速监测;为从未进行艾滋病抗体检测的临产孕妇提供HIV快速检测服务,确保及时获取检测报告,根据结果提供相关咨询和干预服务。
门诊、产房、检验科相关检测登记完整、规范。
4、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定点医疗机构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提供药物治疗、适宜的安全助产和所生婴儿药物治疗及喂养指导等干预措施,为自愿选择终止妊娠的感染孕产妇提供安全的终止妊娠服务。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的个案信息相关病历和随访记录详细、规范,注意提供保密服务。
5、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为梅毒感染孕产妇提供药物治疗、适宜的安全助产和所生婴儿药物治疗、随访等干预措施。
梅毒感染孕产妇个案信息、病历和随访记录详细、规范,提供保密服务。
6、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在其出生后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的干预措施。
签订知情同意书,规范存档。
如有特殊情况超过24
小时注射或未注射的需有详细的情况说明,并有产科主任及分管领导签名。
(五)项目实施效果
1、有关指标达到要求。
2、服务对象对项目的满意>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