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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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外来人员务工管理制度

小区外来人员务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区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维护小区治安秩序,保障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内所有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工作,包括登记、审查、服务和监督等。

第二章登记与审查第四条外来务工人员入住小区前,必须向物业管理处提交以下材料:1. 身份证明;2. 工作证明;3. 居住证明;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物业管理处在收到外来务工人员提交的材料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1. 人员身份的真实性;2. 工作性质是否符合小区规定;3. 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4. 是否有其他不良记录。

第六条经审查合格的外来务工人员,物业管理处应当为其办理临时居住证,并注明有效期限。

第三章服务与管理第七条物业管理处对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以下服务:1. 提供小区生活指南,介绍小区设施和周边资源;2. 协助办理子女入学手续;3. 协调解决务工人员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4. 定期组织各类培训,提高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

第八条外来务工人员应当遵守以下管理规定:1. 不得在小区内从事非法经营活动;2. 不得损害小区公共设施和绿化环境;3. 不得扰民,保持小区安静;4. 不得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5.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小区规章制度。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九条物业管理处对违反本制度的外来务工人员,有权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

第十条外来务工人员对物业管理处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意事项1. 物业管理处应当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方便外来务工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2. 物业管理处应当定期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走访,了解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情况,及时解决他们的困难。

外来务工参观人员管理制度

外来务工参观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来务工参观人员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进入企业参观、学习、交流的外来务工人员。

第三条外来务工参观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依法管理,规范操作;3. 公开透明,服务至上。

第二章规范管理第四条外来务工参观人员进入企业,需遵守以下规定:1. 提前向企业相关部门申请参观,并提交相关证件;2. 在企业规定的参观时间内进入企业;3. 参观时,必须服从企业工作人员的引导和安排;4.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生产区域;5. 不得携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企业;6. 不得擅自拍照、录像,如有需要,需征得企业同意。

第五条参观过程中,外来务工人员应遵守以下要求:1. 不得在车间、仓库等生产区域大声喧哗、嬉戏;2. 不得擅自触摸、操作设备、仪器等;3. 不得擅自触摸、攀爬防护设施;4. 不得在车间、仓库等区域吸烟、饮酒;5. 不得擅自进入员工宿舍、食堂等生活区域;6. 不得擅自将个人物品带入生产区域。

第六条参观结束,外来务工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按规定路线离开企业;2. 不得将企业内部信息泄露给他人;3. 如有违反规定行为,企业有权要求其立即离开。

第三章安全保障第七条企业应对外来务工参观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企业生产安全规定和注意事项。

第八条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确保参观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九条企业应定期对参观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对遵守本制度的外来务工参观人员,企业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外来务工参观人员,企业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外来务工人员属地管理制度

外来务工人员属地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原则为了规范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确保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地居民享有同等的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地区务工的所有外来务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人、制造业工人、服务业人员等。

三、管理职责1.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外来务工人员属地管理工作。

2.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外来务工人员属地管理工作,包括信息采集、登记、服务、维权等。

3. 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属地管理工作。

四、管理措施1. 信息采集与登记(1)外来务工人员到达本地区后,应当在3日内到居住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进行登记,提供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

(2)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对登记信息进行核实,建立外来务工人员信息数据库。

2. 务工人员权益保障(1)保障外来务工人员享有与本地居民同等的教育、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障权益。

(2)协调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在劳动、生活等方面遇到的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

3. 安全管理(1)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

(2)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务工人员作业安全。

(3)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外来务工人员身体健康。

4. 服务与维权(1)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就业、培训、法律咨询等服务。

(2)设立外来务工人员维权工作站,及时受理和处理务工人员投诉。

五、监督管理1.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属地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的外来务工人员属地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3.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属地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社区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社区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社区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维护社区和谐稳定,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合法、公平、公正原则:严格依法管理,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做到公平、公正。

2. 服务、关爱原则:关注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活和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

3. 规范、有序原则: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确保社区秩序稳定。

三、管理范围1. 在本社区范围内从事各类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

2. 本社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雇佣的外来务工人员。

四、管理职责1. 社区居委会负责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建立健全外来务工人员信息档案,掌握其基本情况。

(2)定期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

(3)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工作。

(4)协调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5)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

2. 相关单位、个体工商户应配合居委会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用工。

(2)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生活条件。

(3)及时向居委会报告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情况。

(4)协助居委会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计划生育、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工作。

五、管理措施1. 信息登记:外来务工人员应向居委会登记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职业等。

2. 户籍管理:外来务工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暂住证。

3. 计划生育管理:外来务工人员应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配合居委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4. 子女教育管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义务教育,居委会协助解决其入学问题。

5. 社会保障管理:外来务工人员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居委会协助做好相关手续。

6. 安全生产管理:外来务工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单位、个体工商户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管理。

外出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外出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保障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市范围内务工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用工单位。

第三条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用人单位负责、政府监管、社会参与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外来务工人员登记与备案第四条外来务工人员应凭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向用工单位登记,并填写《外来务工人员登记表》。

第五条用工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外来务工人员登记表》及人员信息报送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第三章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保障第六条用工单位应依法与外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用工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外来务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克扣工资。

第八条用工单位应依法为外来务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九条用工单位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条用工单位应尊重外来务工人员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不得歧视、侮辱外来务工人员。

第四章外来务工人员行为规范第十一条外来务工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二条外来务工人员应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第十三条外来务工人员应自觉维护社会秩序,不得扰乱公共秩序。

第十四条外来务工人员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公共财产。

第五章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第十五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

第十六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定期开展外来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第十七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建立健全外来务工人员救助机制,及时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困难。

第十八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解释。

外来务工人员登记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文化程度 | 家庭住址 | 职业技能 | 就业意向 | 用工单位 | 备注 |本制度旨在规范外来务工人员管理,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规范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规范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务工的外来务工人员。

三、管理职责(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1. 负责制定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2. 负责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登记、统计和信息服务;3. 负责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4. 负责监督用人单位依法与外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5. 负责查处用人单位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二)公安部门1. 负责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办理暂住证、居住证等手续;2. 负责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3. 负责查处非法招用、使用外来务工人员的行为。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1. 负责对外来务工人员住房情况进行监督管理;2. 负责指导用人单位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安全、卫生的居住环境。

(四)卫生健康部门1. 负责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健康检查,预防和控制传染病;2. 负责监督用人单位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劳动条件。

四、管理措施(一)登记管理1. 外来务工人员到达本市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2.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外来务工人员的信息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二)劳动合同管理1. 用人单位与外来务工人员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3. 用人单位不得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不得拖欠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

(三)职业技能培训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外来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培训;2. 用人单位应当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四)住房管理1. 用人单位应当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住房;2. 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合理使用住房,保持住房环境整洁。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4篇)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4篇)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是指针对外地务工人员在所工作城市的居住、工作、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管理的一项制度。

以下是一个基本的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的框架:1. 居住管理- 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办理居住证,并按照规定的地点居住,不得擅自更换住址。

- 居住证应当定期更新,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提交更新申请。

2. 就业管理- 外来务工人员应当通过合法渠道就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危害社会安全的工作。

- 就业单位应当依法与外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资、提供工作条件和社会保障。

3. 社会保障- 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参加城市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 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应当得到保障,保险待遇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支付。

4. 教育管理- 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应当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员子女同等的义务教育权益,并按照规定参加中小学教育。

- 留守在外地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应当得到相应的关爱和教育保障。

5. 综合管理- 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外来务工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掌握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情况和需求,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援助。

-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措施可以根据不同城市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该制度也应当注重人性化管理,关注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基本需求,营造良好的劳动环境和社会氛围。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2)一、人员招募与登记1.为了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经济单位应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通过正规途径在人才市场招聘外来务工人员,确保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2.招募外来务工人员时,经济单位应要求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居住地址、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并进行详细记录和登记。

3.经济单位应与外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制度

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2. 分类管理原则。

根据外来务工人员的性质、行业、就业状况等因素,实行分类管理。

3. 便民、高效原则。

简化管理程序,提高管理效率,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便捷服务。

4. 安全稳定原则。

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三、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务工活动的外来务工人员。

四、管理内容1. 信息登记。

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向居住地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登记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居住地址等。

2. 居住证办理。

外来务工人员应当按规定办理居住证,并随身携带。

3. 劳动合同签订。

外来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社会保险缴纳。

外来务工人员应当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5. 住宿管理。

外来务工人员应当遵守住宿管理规定,不得在非居住地过夜。

6. 社会治安管理。

外来务工人员应当遵守社会治安管理规定,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7. 健康教育。

社区应当定期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健康教育,提高其健康意识。

五、管理措施1. 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外来务工人员的信息登记、居住证办理、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等工作。

2.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与外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

3. 公安机关负责对外来务工人员实施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4. 健康教育部门负责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健康教育,提高其健康意识。

六、法律责任1. 外来务工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二小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3篇)

二小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3篇)

二小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1、食堂、服务部经营者聘用外来务工人员,须先验明其身份,并报学校登记备案。

2、食堂、服务部务工人员须凭“三证”(务工证、计划生育证、身份证)上岗,一经发现“三无”人员,即予清理。

3、外来从业人员,上岗之前须进行岗前培训,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4、遵纪守法,服从管理。

不得在校园内打牌、赌博、酗酒、斗殴、传播收看淫秽录像、书刊。

5、礼貌待人,文明务工。

不讲粗俗的话。

不做出格的事。

6、注意工作安全,发生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谨防盗窃。

7、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电茶壶,取暖器等,防患于未然。

8、不得私自留宿非本校人员,若亲朋好友投宿,须经政教处审批。

9、提高素质修养,以做二小人为荣二小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2)是指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在二小单位内的工作和生活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该制度旨在保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同时加强对其日常行为和安全管理的监督。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登记和管理:二小单位应对所有外来务工人员进行登记,包括个人信息、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确保管理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并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分类管理,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调配和安排。

2. 工资和福利保障:二小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支付和福利待遇。

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3. 安全和卫生管理:二小单位应制定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进行监督和管理。

确保工作场所安全,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用品。

并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确保饮食卫生和个人卫生。

4. 日常行为管理:外来务工人员在二小单位内需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严禁参与非法活动和违法行为,如赌博、吸毒等。

同时,要求外来务工人员尊重单位的文化和社区风俗,与本地居民和其他员工和谐相处。

5. 紧急事件处理:二小单位应制定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对于突发事件做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和处理。

外来务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外来务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外来务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维修人员、搬运人员等。

三、管理职责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2. 用工单位:负责外来务工人员的日常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供安全生产条件,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3. 外来务工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用工单位应定期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其了解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措施。

2. 外来务工人员应参加用工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五、安全生产条件1. 用工单位应提供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要求外来务工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2. 用工单位应确保生产场所的安全设施齐全、完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 用工单位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外来务工人员注意安全。

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用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用工单位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七、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后,用工单位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按照相关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2. 用工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3. 用工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八、奖励与处罚1. 对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用工单位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外来务工人员,用工单位应依法进行处罚。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用工单位所有。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保障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外来务工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季节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单位和谐稳定。

第二章入职管理第四条外来务工人员入职前,须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 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等有效证件;2.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 体检报告;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与外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动合同签订后,外来务工人员需参加入职培训,了解单位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

第三章工作管理第七条外来务工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外来务工人员需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擅自离岗、脱岗或迟到早退。

第九条单位应合理安排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保障其休息时间和劳动保护。

第十条外来务工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如遇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门反映。

第四章薪酬福利管理第十一条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执行,不得拖欠或克扣。

第十二条单位依法为外来务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单位根据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补贴。

第五章离职管理第十四条外来务工人员因故离职,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门对离职人员进行工作交接,确保其离职手续齐全。

第十六条离职人员应将工作场所清理干净,归还单位物品。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外来务工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理。

第十八条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单位利益的行为,依法予以追究。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外来务工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外来务工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保障公司(或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正常秩序,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或单位)所有外来务工人员。

三、管理制度1. 入职管理(1)外来务工人员入职时,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经公司(或单位)审核通过后,签订劳动合同。

(2)外来务工人员需参加公司(或单位)组织的入职培训,了解公司(或单位)的规章制度、安全知识、劳动保护等。

2. 考勤管理(1)外来务工人员应按照公司(或单位)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公司(或单位)建立考勤制度,记录外来务工人员的出勤情况,每月进行汇总。

3. 工资管理(1)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发放,不得拖欠。

(2)公司(或单位)设立工资发放公示栏,公示工资发放情况。

4. 安全管理(1)外来务工人员需遵守公司(或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2)公司(或单位)定期对务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5. 住宿管理(1)外来务工人员需遵守公司(或单位)的住宿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卫生,不得随意转借、转租宿舍。

(2)公司(或单位)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

6. 沟通与反馈(1)外来务工人员如有问题或建议,可通过公司(或单位)设立的投诉举报渠道进行反映。

(2)公司(或单位)设立专门的沟通渠道,定期与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

四、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的外来务工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工等处罚。

2. 对造成安全事故、严重损害公司(或单位)利益的外来务工人员,公司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公司(或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外来务工规范化管理制度

外来务工规范化管理制度

外来务工规范化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市境内从事外来务工的所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农民工、打工族等。

三、管理机构1. 建立专门的外来务工管理机构,负责外来务工人员的登记、统计、管理等工作。

2. 外来务工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人员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情况、社会保障等内容。

四、信息登记外来务工人员应在到达本市后及时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就业单位、联系方式等。

五、劳动合同1. 外来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应明确规定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社会保障、工作条件等。

2. 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六、用工资格审查1. 用人单位应审查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资格,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工作技能和资质。

2. 外来务工人员应提供相关的就业证明和技能证书等。

七、劳动保障1. 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外来务工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2. 外来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应符合国家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违法降低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

八、工资支付1. 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工资。

2. 工资支付应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进行,不得以虚假理由拖延或拒绝支付工资。

九、住宿条件1. 用人单位应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

2. 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住所。

十、安全生产1. 用人单位应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其了解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

2. 外来务工人员应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或冒险行为。

十一、法律援助对于外来务工人员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或遇到其他法律问题,外来务工管理机构应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

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五篇)

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五篇)

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来人员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程序和施工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内的所有外来人员和车辆。

二、职责1、对外来人员实行分级、分辖区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各级主管单位负责对本辖区内外来人员的遵章守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安环部负责督促检查相关部门执行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考核相关部门执行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4、门岗负责外来人员的出入、治安、交通管理,与公司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厂区,并负责简要告知公司治安、禁烟禁火等安全方面的规定。

三、上级主管部门、业务人员的安全管理1、上级主管部门人员必须经业务处室引领或电话通知,方可进入厂区;2、业务人员必须有业务处室人员引领或电话通知,并在门岗登记后进入厂区。

如确需进入生产区必须由业务处室人员陪同,不准在生产区随意走动;3、进入厂区前,当班门岗应简要介绍公司禁烟禁火等安全规定及环保方面的规定。

四、参观人员的安全管理1、外单位来公司参观,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并由对口业务单位安排;2、参观人员进厂区前,门岗应进行入厂安全告知,对口接待部门应通知相关单位做好生产、安全等各项准备工作;3、参观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参观过程中不准私自乱动现场所有设备、管道、开关、阀门,不准大声喧哗、打闹,不准与岗位人员长时间交谈,扰乱正常的生产秩序。

五、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1、资质审查。

各单位在确定外来施工单位时,必须对该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查。

审查包括内容:工商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书;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情况(施工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施工单位必须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

凡不具备条件的不准予以签订合同;2、协议签订。

外来施工单位到公司施工和工作,在签订工程项目协议书的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3、安全教育。

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管理制度

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外来务工人员就业行为,促进外来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及用人单位。

三、外来务工人员管理1. 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登记外来务工人员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2. 外来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用人单位应当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

3. 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保障外来务工人员享有与本市居民同等的就业权益,用人单位不得因外来务工人员户籍、性别、年龄等因素歧视、限制其就业。

4. 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外来务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克扣工资。

5. 外来务工人员劳动保护用人单位应当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四、用人单位管理1. 用人单位招聘用人单位在招聘外来务工人员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

2.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外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管理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外来务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克扣工资。

4. 用人单位劳动保护管理用人单位应当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五、监督检查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

六、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用人单位有拖欠、克扣工资、歧视外来务工人员等行为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正式版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正式版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正式版第一条:目的和依据第二条:外来务工人员的定义和登记第三条:就业条件1.外来务工人员需要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2.外来务工人员需要具备相匹配的工作技能和经验,且有合法的劳动能力。

第四条:合同签订与履行1.外来务工人员与用工单位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事项。

2.合同期限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年。

双方均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但需要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五条:工资和福利待遇1.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按时发放,不得拖欠,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外来务工人员享受与本地工人相同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生育保险等。

第六条:安全保障1.用工单位应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确保外来务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用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并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和设施。

第七条:劳动纠纷解决1.对于劳动纠纷,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劳动诉讼等方式解决。

2.用工单位应保证外来务工人员享有平等、公正的劳动待遇,不得实施歧视、欺骗等不正当行为。

第八条:管理机制1.外来务工人员管理由劳动部门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2.用工单位需按规定向劳动部门报备外来务工人员的信息,不得隐瞒、捏造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

第九条:违纪处罚第十条: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劳动部门负责解释。

2.本管理制度的修改需经劳动部门审核批准。

3.用人单位和外来务工人员都应遵守本管理制度,并配合劳动部门的管理和检查。

以上为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正式版。

希望通过这一制度,能够更好地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使社会秩序得以维护和发展。

2024年二小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二小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二小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1、食堂、服务部经营者聘用外来务工人员,须先验明其身份,并报学校登记备案。

2、食堂、服务部务工人员须凭“三证”(务工证、计划生育证、身份证)上岗,一经发现“三无”人员,即予清理。

3、外来从业人员,上岗之前须进行岗前培训,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4、遵纪守法,服从管理。

不得在校园内打牌、赌博、酗酒、斗殴、传播收看淫秽录像、书刊。

5、礼貌待人,文明务工。

不讲粗俗的话。

不做出格的事。

6、注意工作安全,发生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谨防盗窃。

7、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电茶壶,取暖器等,防患于未然。

8、不得私自留宿非本校人员,若亲朋好友投宿,须经政教处审批。

9、提高素质修养,以做二小人为荣2024年二小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二)一、前言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外来务工人员成为了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外来务工人员对于城市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也带来了一些社会管理问题。

为了更好地管理外来务工人员,维护城市社会秩序和稳定,我们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

二、注册登记管理1.外来务工人员在进入城市前必须进行注册登记,包括个人信息、工作单位、工作地点等。

注册登记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且隐私安全得到保障。

2.注册登记信息应及时更新,特别是个人信息、工作单位、住所等发生变动时,务工人员应即时更新相关信息。

3.工作单位和住所提供方应负有相关保密义务,不得将务工人员的个人信息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三、工资支付与保障1.务工人员的工资支付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不得拖欠、克扣工资。

2.用工单位应当明确工资支付方式,尽量采取银行转账等电子支付方式,确保工资安全、及时到账。

3.用工单位应当为务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确保其享受相应权益。

4.用工单位应当定期公示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四、居住管理1.外来务工人员住所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确保基本居住条件,不得搭建、居住在违法建筑和危房内。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为规范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维护事业单位正常生产秩序,应制定规范的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为加强对我校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外来务工人员,是指暂住或临时在我校从事劳务、经营服务等活动,以获得工资收入或者经济收益的人员(含上海市户口的)。

例如:校内各单位雇用的临时工,承包餐饮点雇用的临时工,在校施工队的施工人员等。

第三条根据“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各用工单位必须承担本单位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责任,并与保卫处签署责任书,落实责任制。

保卫处综合治理科负责对学校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落实地区综治办和公安机关对我校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方面的有关指示和措施。

第四条根据《上海市外地来京务工人员户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来校务工的外地来沪务工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暂住证、就业证(简称“三证”);上海市户口的必须持有身份证。

任何部门不得使用证件不齐全的外来务工人员,也不得向其提供就业机会、经营场所及住所。

第五条学校对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实行《出入证》管理办法,凡我校外来务工人员都应当持有保卫处颁发的《华东政法大学出入证》(简称《出入证》)。

在校外来务工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上海市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

第六条各用工部门应在外来务工人员到校后三日内将使用人员的基本情况和住宿情况报保卫处备案,并办理《出入证》。

第七条雇用外来务工人员的部门,应当与保卫处签订《安全责任书》,同时负有以下责任:(一)负责外来务工人员《暂住证》、《就业证》的办理工作;(二)负责将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情况和住宿情况报保卫处备案,并办理《出入证》;(三)负责外来务工人员的日常管理,同时应当加强法制教育和校纪校规的教育;(四)明确本部门外来务工人员的负责人,配合公安机关、保卫处对外来务工人员住所的清查工作,协助进行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的查破和调解工作。

外用工安全制度(5篇)

外用工安全制度(5篇)

外用工安全制度一、基本要求1、外用工范围包括:临时工、农民工、离退休职工等。

2、外用工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

二、外用工安全管理1、使用外用工,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审核必备的证件、证书。

2、雇用外用工签订的合同,必须按《承包合同安全评审制度》规定,有安全内容和要求。

3、外用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和施工。

4、所有外用工均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防火等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自觉接受安全、公安、劳动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不服管理、违章作业的,进行教育批评、经济处罚或停止工作,直至辞退。

5、必须严格加强对外用工的安全管理,对施工中的安全情况要经常进行检查。

6、凡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7、使用外用工发生工伤事故与正式职工一样按《事故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外用工安全制度(2)是指针对外包劳务人员、临时工等外部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所需遵守的安全规定和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外用工安全制度的示例:1. 安全培训:所有外用工在进入工作岗位之前,必须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规定、紧急情况处理、个人防护措施等。

2. 权益保障:外用工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工时和休假等权益。

禁止歧视、虐待或侵犯外用工的权益。

3. 工作场所安全:确保外用工的工作场所符合安全标准,包括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工作区域的有序整理、消防设施的维护等。

4. 个人防护措施: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等,并强制要求外用工在必要时佩戴,以保护他们的个人安全。

5. 紧急情况应对:明确外用工在发生紧急情况(如火灾、地震等)时的应对措施和逃生路线,并进行定期演练。

6. 安全巡查和记录: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记录巡查结果。

7. 安全奖惩制度:建立安全奖励制度,鼓励外用工积极参与安全工作。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外用工,将采取适当的纪律和法律措施。

外用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外用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外用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用工的安全管理,规范外用工的行为,保护外用工的权益,提高外用工的工作安全性和工作质量,根据《劳动法》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雇佣的外国劳动者、外籍员工以及其他外来务工人员。

第三条外用工安全管理是指本单位依法对外用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的整改等工作。

第四条外用工安全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人人负责、综合治理、持续改进。

第五条本单位要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做好外用工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外用工安全管理职责第六条本单位外用工安全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组织实施外用工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二)组织外用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外用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定期进行外用工的安全检查,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四)与相关政府部门协作,加强对外用工的监督和管理;(五)依法处理外用工违规行为,保护外用工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外用工安全管理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一)人事部门负责外用工的招聘、培训和管理工作;(二)生产部门负责外用工的安全工作组织和实施;(三)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外用工的安全检查和整改;(四)工会组织负责外用工的权益保护工作。

第三章外用工安全教育培训第八条外用工在入职前,必须接受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用电用火安全、防止事故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等。

第九条外用工在入职后,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条外用工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工作岗位上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二)用电用火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方法;(三)急救知识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四)职业病预防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五)外用工的权益保护等内容。

第十一条外用工安全教育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包括讲座、培训班、模拟演练等,并及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第四章外用工安全检查第十二条本单位要定期对外用工的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外用工的工作环境和用工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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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Y-AQ-02492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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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Management system of migrant workers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了维护本工程的治安秩序,管理好外来务工人员,保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一、凡常住户口不在本市的外来务工人员,来本地参加工作,必须“三证”齐全(身份证、劳务证、计生证),并同时上缴一寸免冠照片4张(暂住证、劳务证、工作证、)。

二、在三日内上报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劳动部门办理《劳务证》,工程安保部门办理《工作证》。

三、务工人员必须随时携带三证,不得转借、涂改,上下班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工作证》,以便出入生活区
四、三证如有遗失,必须在于24小时内上报安保部门,并说明原因,经查明后补办。

五、《暂住证》期满需留住的,应在期满前5日内上报安保办公室,以便统一向当地派出所办理延长手续,期满离开时,应缴销《暂住
证》。

六、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服从安保、后勤部门的统一安排,在指定
的房间、床铺居住,积极参加安保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学习,和有关教育培训活动,严格遵守本工程项目的各项管理规定。

七、外地来本市探亲、访友人员,除安保部门统一登记外,暂住或预期暂住7日以上者,必须当日上报安保部门,并缴2张一寸照片,3日内报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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