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办事程序及流程范文
《行政文书的审批流程及程序》
《行政文书的审批流程及程序》行政文书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发布的具有行政效力的文件。
行政文书的审批流程及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制定、发布行政文书时所需经过的一系列审批环节和程序。
本文将从行政文书的定义、审批流程、审批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行政文书的定义行政文书是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发布的具有行政效力的文件。
行政文书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重要工具。
行政文书的种类繁多,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决定、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许可决定等。
二、行政文书的审批流程行政文书的审批流程是指行政机关在制定、发布行政文书时所需经过的一系列审批环节。
一般而言,行政文书的审批流程包括起草、初审、复审、核定、签发等环节。
1. 起草:行政文书的起草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实际需要,编写行政文书的内容和格式。
起草人员应当具备相关法律知识和专业能力,确保行政文书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 初审:行政文书的初审是指行政机关对起草的行政文书进行初步审核。
初审人员应当对行政文书的内容、法律依据、程序等进行仔细审查,确保行政文书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复审:行政文书的复审是指行政机关对初审通过的行政文书进行再次审核。
复审人员应当对行政文书的内容、法律依据、程序等进行全面审查,确保行政文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核定:行政文书的核定是指行政机关对复审通过的行政文书进行最终确认。
核定人员应当对行政文书的内容、法律依据、程序等进行综合评估,确保行政文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5. 签发:行政文书的签发是指行政机关对核定通过的行政文书进行签署和盖章。
签发人员应当对行政文书的内容、法律依据、程序等进行最后确认,确保行政文书的正式生效。
三、行政文书的审批程序行政文书的审批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制定、发布行政文书时所需遵循的一系列程序要求。
一般而言,行政文书的审批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听证、决定等环节。
1. 立案:行政机关在制定行政文书前,应当依法立案,明确行政文书的制定目的、依据和程序要求。
行政审批与服务事项办理流程
审批中心 发改窗口 5个工作 、(市)、 日 县发改部 门
不收费
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审批 (只限于各 级政府财政 投资类项 目,市级以 上发改部门 审批) 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核准 (城建项目 投资3000万 元以下由县 发改局受 理,到市发 改委领证, 其余项目均 由市以上发 改部门审 批)
审批中心 发改窗口 20个工作 、(市)、 不收费 日 县发改部 门
5个工作 日内:材 审批中心 料齐全、 50元/户。 工商窗口 符合法定 形式的, 当场办理
审批中心工 商窗口 董延环 7528649
1、证明举办单位具备法人 资格的有效证件;2、举办 商品展销会的申请书;3、 场地使用证明、展销会组 织实施方案;4、两个以上 商品展销会 窗口审查→窗 单位联合举办的应当提交 登记 口核准 联合举办的协议书;5、依 照有关规定需经审批方可 举办的应当提交相应的批 准文件以及其他需要提交 的文件
审批中心契 税窗口 张玉梅 7528576
事项名称
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 收费(税)标准
收费(税)额 确定地点
3、县工商行政管理局(5项) 一、企业设立:(一)有 限责任公司设立;(二) 分公司设立;(三)非公 司企业法人设立;(四) 营业单位设立;(五)合 伙企业设立;(六)个人 独资企业设立(各项具体 申报材料见窗口告知单) 二、企业变更:(一)公 司变更:1、名称变更;2 、住所变更;3、法人代表 人姓名变更;4、注册资本 变更;5、实收资本变更; 6、经营范围变更;7、公 司类型变更;8、营业期限 企业设立、 窗口审查→窗 变更;9、股东或发起人名 变更、注销 口核准→窗口 称或姓名变更;10、股东 登记 发照 变更。(二)分公司变更 。(三)非公司企业法人 变更。(四)营业单位变 更(五)合伙企业变更。 (六)个人独资企业变更 。(各项具体申报材料见 窗口告知单) 三、企业注销:(一)公司 注销;(二)分公司注 销;(三)非公司企业法人注 销;(四)营业单位注 销;(五)合伙企业注 销;(六)个人独资企业注 销.(各项具体申报材料见 窗口告知单).
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及指南
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二)所需材料 1.节能评估报告书(报告表)或节能登记表; 2.评审机构出具的节能评审意见。
(三)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含评估时间)。 (四)收费标准:免费。
二、企业投资项目(技改项目除外)的核准、备案
企业投资项目办理流程图备案项目二名称使用有哪些规定三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一设立有限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二哪些可以作为公司股东三设立公司需要哪些材料以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为例三企业登记费收取标准和依据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要求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二企业投资项目技改项目除外的核准备案内资项目江苏杉鑫集团内资项目瑶沟蛋鸡养殖场二企业投资项目技改项目除外的核准备案外资项目波司登实业有限公司外资项目美迪洋皮革有限公司二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所需材料二企业投资项目技改项目除外的核准备案一报告书审批条件二环境影响报告表一报告表审批条件二环境影响报告表二办理流程三环境影响登记表三环境影响登记表三环境影响登记表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级审批五排污许可证发放五排污许可证发放相关税种的申报期限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所需材料1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办理流程 编制→审查→修改→报送→批复
(三)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免费。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
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 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如食品加工、纺织服装、机械制造等项目。
服装加工
食品加工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报告表审批条件
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行政审批流程
引言:行政审批流程是指政府机构对企事业单位、个人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决策和批准的一系列程序。
行政审批对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概述、申请材料准备、申请递交、审核决策和批准等五个大点分析行政审批流程,以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行政审批流程的具体内容。
概述:行政审批流程是政府机构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企事业单位、个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和决策的一系列程序。
行政审批流程有助于规范和规范管理,加强政府的服务功能,保护公共利益。
它在保证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地简化和优化办事流程,提高行政效率。
申请材料准备:1.确定申请内容:申请者需要明确自己的申请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申请事项、具体要求等。
2.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申请者需要了解与申请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所需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
3.准备申请材料: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者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如身份证明、资质证书、规划设计图等。
4.完善材料内容:申请者需要仔细检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材料内容完备且符合要求。
5.备份申请材料:申请者应该在递交申请前备份申请材料,以备审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
申请递交:1.选择递交方式:根据具体情况,申请者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递交方式,包括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
2.按要求递交材料:申请者需要按照相关要求将申请材料递交给行政机关,确保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3.注意递交时间:申请者需要了解行政机关的办公时间,并按时递交申请材料,以保证申请能够及时受理。
审核决策:1.材料初审:行政机关对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判断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同级部门评审:若初审通过,行政机关将申请材料转交给相应的同级部门进行评审,评估申请内容与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3.跨部门协调:若申请涉及多个部门的职权范围,行政机关会组织跨部门协调,确保各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合作。
4.公开听证:某些重要申请项目可能需要进行公开听证,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行政的审批与备案流程
行政的审批与备案流程在现代社会中,行政审批与备案是一种常见的管理方式,用于监督和管理行政机关的各项行为。
本文将介绍行政的审批与备案流程,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一过程。
一、行政审批的定义与流程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对申请人的请求进行审核、决定,并发给相关证明、批复或许可的行为。
行政审批分为主动与被动两种类型。
主动审批是指行政机关根据需求主动向申请人提供审批服务,例如企业申请设立、项目建设等。
被动审批则是指申请人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流程对申请进行审查。
行政审批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准备材料:申请人根据规定准备相关材料,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
2. 递交材料:申请人将准备好的材料递交给行政机关指定的部门或窗口,一般可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亲自递交。
3. 材料审核:行政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检查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有缺少或不合规范的情况,行政机关可能会向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书。
4. 审批决定:行政机关根据审核结果做出审批决定,并向申请人发出批复文件、证明或许可证。
5. 通知申请人:行政机关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告知申请是否通过,如有需要,还会告知申请人接下来的具体操作。
二、行政备案的定义与流程行政备案是指各级行政机关对特定行政行为进行记录和备案的过程。
备案的目的在于确保行政机关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为行政机关的行为提供依据和证明。
行政备案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准备备案材料: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准备相应的备案材料,如行政决策文件、重要会议纪要等。
2. 归档备案:行政机关将准备好的备案材料归档,并为其编制备案号码。
行政机关还可以将备案材料以适当的形式进行公开。
3. 监督检查:行政机关对备案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备案行为合法、合规。
4. 更新档案:行政机关定期更新和整理备案档案,确保备案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三、行政审批与备案的关系与作用行政审批和备案在行政管理中有着密切的关系,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依赖。
行政权力事项(范本)及其流程图
行政权力事项(范本)及其流程图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筹备设立寺观教堂审批流程图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审批流程图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审批流程图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流程图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宗教团体、寺观教堂编印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批流程图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设立宗教院校初审流程图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我国五种宗教以外的外国宗教组织及其成员与我省政府部门或宗教界等交往初审流程图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初审流程图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计划及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初审流程图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宗教院校聘请外籍专业人员资格认可初审流程图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
行政审批流程
行政审批流程简介行政审批是指政府批准或认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某种活动所需要的一系列程序。
行政审批流程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对申请人的资格、技术、经济等条件进行审查,并对申请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和审批,制定合理的程序和标准,确保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公正、高效、便民。
本文将介绍行政审批的一般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
行政审批流程行政审批流程通常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提交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等途径获取申请表格,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资料和文件,如企业的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2. 预审预审是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核,通常由行政审批机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如需专家意见,行政审批机关还可组织专家评审、听证等程序。
3. 审查、审批审查、审批是行政审批的核心环节,主要是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依据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作出核准、不予核准或者有条件核准等决定,然后发放相应的证照。
4. 领证领证是指申请人依法取得批准或认可后,按照程序去行政审批机关领取相应的证照,如建造工程项目审批后领取施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
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
其中,行政许可法是行政审批的基础和根据,规定了行政许可的类型、程序、条件、期限等。
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审批必须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依法行政、公正平等,行政机关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决定并发放证照,并接受申请人的复议和行政诉讼。
局限和改革虽然行政审批流程已经通过电子政务、网上办理等方式走向便民化和智能化,但是在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如审批周期长、审批环节多、信息不对称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行政审批的效率和质量。
因此,相关部门和学者提出了各种改革方案,如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人员等,以期实现行政审批流程的优化,提升政府的治理效能,为社会发展和创新提供更大的便利和空间。
机关办事程序制度范本(3篇)
机关办事程序制度范本一、目的与依据为规范机关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此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机关相关规定而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内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三、流程及要求1. 办事申请(1)申请人应通过正常渠道向机关提交办事申请。
(2)申请人应提供必要的材料,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3)申请人应如实提供所需信息。
2. 材料审核(1)机关工作人员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审核过程中,机关工作人员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资料。
(3)材料审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机关相关规定进行,审核结果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3. 办事审批(1)机关根据申请事项的性质对申请进行审批。
(2)审批过程中,机关工作人员应做到公正、公平,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
4. 办事办理(1)申请通过审批的事项,机关应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办理。
(2)办理过程中,机关工作人员应认真负责,高效办理,确保办事流程顺利进行。
5. 办事反馈(1)机关应及时向申请人反馈办事结果。
(2)申请人如对办事结果有异议,应及时提出,并根据机关要求补充相关证据。
四、责任与义务1. 机关工作人员有义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申请事项,并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 申请人有义务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并配合机关工作人员的审核工作。
3. 机关领导有责任监督机关工作人员按照程序办事,并及时解决办事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五、监督与检查机关内设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对机关办事程序的执行进行监督与检查,并及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六、制度的执行与动态调整机关应对本制度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正确理解并执行本制度。
如有需要,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法律法规的变化对本制度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机关内部公告。
同时,机关也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总结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和经验,进行改进和完善。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机关内所有相关人员均应遵守。
如有违反,将依照机关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
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1、“取水许可”办理流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三十八条:直接从河道、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权限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水许可,取得取水权,并缴纳水资源费。
二、申报材料:(一)取水许可申请时的材料:1、申请人要求审批取水许可申请的请示文件及申请书;2、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联合兴办取水工程取水的,应附具由联合兴办人出具的取水申请人委托书;3、取水用途或建设项目的说明及所依据的有关文件(实行政府审批制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或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简要说明及批准文件);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批准文件;5、当取水许可申请的标的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6、取水口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意见;7、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应当出具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
(二)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时的材料:1、申请人要求核发取水许可证的请示文件;2、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3、取水申请批准文件;4、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5、取水计量设施的计量认证情况;6、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7、污水处理措施落实情况;8、试运行期间的取水、退水监测结果;9、拦河闸坝等蓄水工程,应当提交经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蓄水调度运行方案。
(三)原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提出延续取水许可申请时的材料:1、申请人要求延续取水许可申请的请示文件及申请书;2、原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和取水许可证(正、副本);3、由按水资源费征收权限确定的水资源费征收机关出具的已缴纳水资源费的证明材料。
(四)取水许可证变更申请时的材料:1、申请人要求变更取水许可证申请的请示文件及申请书;2、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3、原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和取水许可证(正、副本);4、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行政审批窗口服务工作流程
行政审批窗口服务工作流程
一、申请人向行政审批大厅窗口提出申请。
二、窗口工作人员依照市政务大厅服务指南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工作人员应当场受理。
三、申请人申报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补证材料,申请人补证材料齐全后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四、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通知主办科室负责人并填写《项目收件交接单》,主办科室在当日工作时间内到窗口领取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五、主办科室按照《审批服务事项指南》做好复审、会签等事项,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签批。
六、对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主办科室按照复审意见整理资料,做好召开局业务会议的准备工作。
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复审意见、退件理由和申请材料一并送达至窗口工作人员。
七、对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主办科室依据项目申报材料、审批时限要求和审核情况,拟定业务会议召开时间、参会科室人员等具体事项,提出业务会议召开申请。
同时,办公室通知参会人员,会后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由主办科室
- 2 -
依据会议纪要整理项目签批资料,上报领导签批,并在政务服务网络平台上予以办理。
八、主办科室依据会议纪要,整理批复文件或证书等相关材料,送达至行政审批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并做好交接事宜。
九、行政审批科窗口工作人员通知办事人领取证书或批复文件等相关材料,需缴费的开具非税收入票据。
十、对需上报领导审批的事项,由主办科室按照程序负责办理。
- 3 -。
行政审批流程
行政审批流程行政审批是指政府机关对特定事项进行的批准、核准、登记等行为。
行政审批流程是指在行政机关内部对申请人提交的审批申请进行逐级审批、决策的程序和规定。
行政审批流程的规范和高效性,直接关系到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对于提高政府行政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一、申请材料准备。
申请人在进行行政审批前,首先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
这些材料通常包括申请表、证明文件、承诺书等。
申请人需要按照要求准备齐全,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申请材料递交。
申请人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给相关的行政机关。
在递交材料时,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提交,并在递交时进行必要的登记或备案。
三、材料初审。
行政机关在接收到申请材料后,将进行初步审查。
初审的目的是确认申请材料的齐全性和符合性,以及初步了解申请事项的性质和要求。
四、受理通知。
经过初审合格的申请,行政机关将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
受理通知通常包括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等信息,同时会告知申请人后续的审批流程和注意事项。
五、审批过程。
经过受理通知后,行政机关将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审批。
审批过程中可能涉及到不同部门或不同层级的审批,需要经过多次的审核和决策。
六、审批结果。
行政机关在完成审批流程后,将向申请人发出审批结果通知。
审批结果通知将告知申请人审批的结果,包括批准、不批准、需要补充材料等情况。
七、结果反馈。
申请人在收到审批结果通知后,需要按照通知的要求进行后续的操作。
如果是批准的结果,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后续的办理;如果是不批准或需要补充材料的结果,申请人需要及时进行整改或补充,并重新提交申请。
八、结果归档。
行政机关在完成审批流程后,将对相关的审批材料进行归档。
归档的目的是为了备案和日后的查阅,确保审批过程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行政审批流程是政府行政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其规范性和高效性直接关系到政府服务水平和公众满意度。
因此,行政机关需要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审批服务。
文化局行政审批事项流程
白河县文广局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审批项目办事程序申报资料承诺时限政策依据一、娱乐场所设立提出意向(申请人)-告知所需条件(出示规范文本)-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者)-审查(包括实地勘察、公示、听证等)-作出决定-发证或不予发证(书面说明理由)。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申请报告2、投资人、拟任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3、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4、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及平面图;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估意见;6、公安部门消防安全意见书;7、有关娱乐项目的器材设备资料及有关证明票据;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自收到设立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8号第九条二、《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提出意向(申请人)-告知所需条件(出示规范文本)-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者)-审查(包括实地勘察、公示、听证等)-作出决定-发证或不予发证(书面说明理由)。
(一)申请书;(二)文艺表演团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住所和从事的艺术类型;(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四)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五)演出器材设备购置情况或者相应的资金证明。
前款第四项所称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可以是下列文件之一:(一)中等以上艺术学校(含综合性院校的艺术专业)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二)职称证书;(三)艺术院校出具的书面证明;(四)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证件或者出具的书面证明;(五)其他有效证明。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9号第七条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初审)1、受理申请2、现场勘验3、公示4、发放同意筹建意见书5、持同意筹建意见书到公安局机关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6、市文化局最终审核8、备案、领证1、开办申请(打印)2、新开办场所公示复印件3、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4、市文化局同意筹建所下发带编号《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开办条件核准意见书》5、章程6、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7、与之相适应的资金证明8、经营场所使用证明9、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设置平面图10、经营场所消防意见书11、经营场所安全审核合格证12、县文广局的现场勘验笔录自收到设立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范文(3篇)
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范文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市政务(为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各类事项办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委会(社区)为民服务站参照执行。
一、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制(一)一般事项范围一般事项指审批或办理条件明确、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事项,并且不涉及其他部门(单位)审核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工作事项。
(二)一般事项办理一般事项采取直接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1.服务对象申请材料齐全的一般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即收即办、当场办结。
2.服务对象申请材料不全而影响审批或办理的一般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办的材料,在服务对象补齐材料后当场办结。
二、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制(一)特殊事项范围特殊事项指需经审核或现场踏勘的申请事项,以及需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申请事项。
(二)特殊事项办理特殊事项采取承诺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1.服务对象向有关窗口提出申请。
2.有关窗口受理申请,并当场初审申报材料。
服务对象申报材料齐全应出具《承诺件通知书》,按不同申请事项明确承诺相应的工作时限;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但不影响审批或办理的,窗口必须受理,并同时出具《补办件通知书》,一次性明确告知服务对象需补办的材料,工作时限从服务对象补齐材料之日起计算。
3.窗口工作人员应将承诺事项按“承诺件的管理办法”及时向窗口部门(单位)报告。
4.窗口部门(单位)应尽快____人员审验核实或现场踏勘,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决定和相关材料转交服务窗口。
5.服务对象在时限到时,凭《承诺件通知书》到原受理窗口查询办理结果,如对办理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向中心管理处投诉。
三、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制(一)重大事项范围重大事项是指需由____个以上部门(单位)审批或办理的申请事项。
(二)重大事项办理重大事项采取联合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1.服务对象应按不同的申请内容向窗口提出申请,首次接件窗口为责任窗口。
机关办事程序制度范文(4篇)
机关办事程序制度范文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根据您要求的情况,编写了一份关于机关办事程序制度的范文,请您查阅。
机关办事程序制度范文(2)为了规范机关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机关办事程序制度,以供全体工作人员遵守。
一、办事流程1. 市民提出申请:市民在办理户籍、文化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事项时,需向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2. 登记材料:工作人员应当按照统一的登记要求,及时登记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办理事项和相关材料。
3. 材料审核:工作人员应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4. 审批程序:凡涉及行政审批的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确保公正、公平。
5. 通知办事人员:办事人员应及时通知申请人相关事项的办理结果,并告知相关的办事流程和注意事项。
6. 办事结果反馈:办事结束后,办事人员应及时进行记录和反馈,对于办事中及时归档的材料,应分类储存并建立档案。
二、工作责任1. 领导责任:机关领导要具备正确的工作态度和管理能力,严格监督本单位的办事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 工作人员责任: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程序办事,不得拖延办事时间,确保办事效率和质量。
三、监督机制1. 内部监督:机关内部设立监督机构,定期对办事程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2. 外部监督:机关接受上级部门及监察机关的监督和检查,对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和失职行为严肃处理。
四、制度宣传1. 宣传活动:机关要定期组织培训,对办事程序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办事程序制度的认识和遵守程度。
2. 制度宣传:机关应在办公场所张贴办事程序制度公告,以便市民了解和参考。
以上是关于机关办事程序制度的范文,希望能够满足您的需求。
如有任何修改意见,请随时与我联系。
祝工作顺利!此致敬礼机关办事程序制度范文(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申领对象:18—____周岁外出务工、经商____个月以上的育龄群众二、资料:____、户口簿、(已婚的还应提供结婚证、避孕节育措施证明)、____张____寸单人照片(已婚女性____张)三、程序。
行政审批流程范文
行政审批流程范文1.收集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供与申请事项相关的文件和证明材料,以支持他们的申请。
这可能包括表格、合同、证书、证明信等。
2.材料初审:政府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齐全,并进行初步评估。
3.材料受理:如果申请材料符合要求,政府或相关部门会正式受理申请,并为其分配一个申请编号。
受理后,申请人可以继续下一步。
4.材料审查:政府或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详细审查,包括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他们可能还会进行必要的调查和核实。
5.专家评估:对于特定领域的申请,政府或相关部门可能会邀请专家进行评估,以确定申请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
6.公示和征求意见:在一些情况下,政府或相关部门可能会公示申请,并征求公众或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
7.决策和批准:根据申请情况、相关法律和政策,政府或相关部门会进行决策和批准。
他们可能会给予批准、拒绝或要求申请人进行一定的修改和补充。
8.通知申请人:政府或相关部门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并提供相应的解释和理由。
9.结果执行:如果申请批准,申请人需要按照要求完成后续程序和手续。
如果申请被拒绝,申请人可以进行上诉或提出异议。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审批流程可能会因不同类型的申请、不同的部门或国家而有所不同。
有些复杂的审批过程可能还包括听证会、公众参与和公众监督等环节,以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
行政审批流程的目的是确保所述行为与规定的标准和法律相一致。
然而,过多的行政审批可能导致效率低下和资源浪费。
因此,在一些地方,政府采取了简化审批流程、推行“一网通办”等措施,以提高行政效率,便利企业和个人办事。
总之,行政审批流程是政府或相关部门对特定事项进行审核和决策的程序。
通过明确流程、规范操作和推行简化审批,可以提高行政效率,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窗口审批项目办理工作规程
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窗口审批项目办理工作规程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窗口审批项目办理工作规程为规范中心各窗口审批项目办理行为,确保审批工作公正、公开、高效、便民、廉洁、规范,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告知(一)窗口应当依法公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条件和操作程序,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办事指南,摆放在规定的位置,供申请人查询。
(二)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的内容包括:1、行政审批事项名称;2、申请人申办事项应达到的条件和需提交的全部材料;3、审批的具体办理程序;4、承诺办结的时限;5、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6、服务窗口和投诉电话;7、政策依据;8、审批数量。
(三)申请人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应达到的申办条件、需要提交的申办材料、审批具体办理的程序和收费依据等内容加以解释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认真解释,详细说明,不得拒绝。
二、受理(一)窗口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上报件依照《XX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关于统一使用行政审批文书的通知》要求运作。
(二)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和单位的,由牵头部门或单位的服务窗口负责受理,填写《联办件通知书》,并抄告相关部门和单位,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同步审批。
行政审批事项涉及部门和单位内部多个内设股室或下属单位的,由有关部门或单位组织内部流转,并联审批。
(三)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或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填写《补正材料通知书》,当场交付申请人。
申请人补齐或补正材料之日为该事项正式受理之日。
服务窗口不得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为由拒绝受理。
(四)申请事项不符合法定条件和国家当时的政策,服务窗口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填写《不予受理决定书》,当场交付申请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办理对已受理并进入中心或部门和单位办理程序的行政审批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按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上报件管理。
(一)程序简便、可即时办结的行政审批事项为即办件,实行即收即办。
审批事项办理制度范文(三篇)
审批事项办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审批事项办理流程,保证审批事项的科学、高效、公正、透明,制定本办理制度范本。
第二条本办理制度范本适用于我单位各类审批事项的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审批、行政许可、文书审批等。
第三条本办理制度范本的核心原则是依法办理、程序公开、权责明确、限时办结、杜绝乱收费。
第四条本办理制度范本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具体事项办理部门制定,并报批相关主管部门后执行。
第五条本办理制度范本的修订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必要时可征求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本办理制度范本的解释权归本单位办公室所有。
第七条本办理制度范本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于办理流程实施之日起废止。
第二章办理流程第八条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应当包括以下环节:申请受理、审查评估、意见征询、审批决策、发放批复、办结归档。
第九条申请受理环节:申请人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向相关办事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并填写《审批事项申请表》。
第十条审查评估环节:相关办事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评估,核实申请人的资格和材料的真实性。
第十一条意见征询环节:相关办事机关应当依法向具有权威、专业性的机构或部门征求意见,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审批决策环节:相关办事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以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作出公正、科学、合理的审批决策。
第十三条发放批复环节:相关办事机关应当及时向申请人发放批复文件,明确批复结果和办理的相关事项。
第十四条办结归档环节:相关办事机关应当将办理过程的各项材料归档,做到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三章办理时限第十五条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确定,并向申请人公示。
第十六条各个环节的办理时限应当分别明确,且合理设置。
超过时限未办结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申请人对超过办理时限未办结的审批事项有权提出投诉和申诉。
第十八条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的特殊情况,相关办事机关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经批准适当延长办理时限。
全部行政审批办事流程汇总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申请条件:1、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核准或备案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2、申请改变原《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内容的;3、原《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过期失效的。
许可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规定;2、《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四、三十五规定。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2、县(市)规划主管部门上报的选址项目需出具上报文件;3、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申请表》2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4、建设单位的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或其他上级计划文件、主管部门意见或项目单位持发改部门的备案手续(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6、1:500(或1:1000)统一坐标系统的场地地形图2份和CAD格式电子数据盘1份,并标注选址意向位置;7、重大项目需附选址研究报告,并附专家评审意见;8、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拟选位置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的相关资料。
附件材料装订要求:1、白皮胶装;2、附件材料应有总目录及页数说明,每页页脚下方有页码;3、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报材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盖章或印鉴齐全、字迹清晰;4、材料的编排按目录顺序排列,每项间用彩纸分隔,彩纸上注明事项名称。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审批流程:1、初审(5个工作日);2、审核(3个工作日)包括现场勘察(1个工作日)、重大事项报市规委会或市规委办研究决定(不计时限)、公示(10天)(不计时限);3、审批(2个工作日)审批科业务会(1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上报)申请条件:1、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核准或备案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2、申请改变原《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内容的;3、原《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过期失效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行政审批办事程序及流程一、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一)行政许可内容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1、《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2、《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四)行政许可条件1、经批准的1∶500规划总平面图2、提供项目涉及的相关文件(项目的红线图、市政府相关文件或发改委立项批复或备案文件等)(五)申请材料①申请报告;②经批准的1∶500规划总平面图;③提供项目涉及的相关文件(项目的国土证、发改委立项批复或备案文件、园林景观设计要点等);④绿化景观报建图册(4套),电子光盘2张,应包含绿线控制图,绿化总平面图,植物种植图,重要地段景观效果图;⑤经济指标复核书一份。
(六)申请表格:市政务中心城管窗口领取 (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株洲市园林局(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株洲市园林局 (九)行政许可程序(十)行政许可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3个工作日。
(十一)行政许可证件对准予行政许可的,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株洲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许可项目准许证》;(十二)行政许可收费发生即收。
未达到《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成[1993]784号)要求的项目,征收城市绿化补偿费。
(十三)行政许可的收费依据1、《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株洲市收取城市绿化赔偿费城市绿化补偿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综〔2008〕24号)2、《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株洲市城市绿化赔偿费、城市绿化补偿费征收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湘价函〔2010〕194号)二、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一)行政许可内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3、《城市绿化条例》第一十九条4、《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二十条(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四)行政许可条件1、经批准的1∶500规划总平面图2、提供项目涉及的相关文件(项目的红线图、市政府相关文件或发改委立项批复或备案文件等)(五)申请材料①申请报告;②1∶500规划平面图;③因建设项目引起的占用绿地应提供项目涉及的相关文件(规划、计委立项文件等);④标明所涉绿地、树木位置的测量图;(六)申请表格:市政务中心城管窗口领取(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株洲市园林局(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株洲市城管局 (九)行政许可程序(十)行政许可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3个工作日。
(十一)行政许可证件对准予行政许可的,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株洲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许可项目准许证》;(十二)行政许可收费 发生即收。
(十三)行政许可的收费依据1、《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株洲市收取城市绿化赔偿费城市绿化补偿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综〔2008〕24号)2、《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株洲市城市绿化赔偿费、城市绿化补偿费征收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湘价函〔2010〕194号)3、株洲市物价局《关于城市绿化直接费的价格认证》(株价认 [2010]109号)三、砍伐、移植、修剪、毁坏城市树木花草审批(一)行政许可内容砍伐、移植、修剪、毁坏城市树木花草审批(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3、《城市绿化条例》第一十九条4、《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二十条(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四)行政许可条件1、标明砍伐、移植所涉树木位置的平面测量图;2、修剪作业说明3、因项目建设引起的,提供项目涉及的相关文件(项目经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国土证、发改委立项或备案文件);(五)申请材料①申请报告;②1∶500规划平面图;③因建设项目引起的占用绿地应提供项目涉及的相关文件(规划、计委立项文件等);④标明所涉绿地、树木位置的测量图;(六)申请表格:市政务中心城管窗口领取(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株洲市园林局(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株洲市园林局 (九)行政许可程序(十)行政许可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3个工作日。
(十一)行政许可证件对准予行政许可的,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株洲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许可项目准许证》;(十二)行政许可收费 发生即收。
(十三)行政许可的收费依据1、《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株洲市收取城市绿化赔偿费城市绿化补偿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综〔2008〕24号)2、《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株洲市城市绿化赔偿费、城市绿化补偿费征收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湘价函〔2010〕194号)3、株洲市物价局《关于城市绿化直接费的价格认证》(株价认[2010]109号)四、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一)行政许可内容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1、《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2、《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二十一条3、《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4、《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二十条(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四)行政许可条件1、标明所涉绿地树木位置的平面测量图;2、因项目建设引起的,提供项目涉及的相关文件(项目经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国土证、发改委立项或备案文件);(五)申请材料①申请报告;②标明所涉绿地、树木位置的测量图;③因建设项目引起的占用绿地应提供项目涉及的相关文件(1∶500规划平面总图、国土证、发改委立项或备案文件等);(六)申请表格:市政务中心城管窗口领取(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株洲市园林局(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株洲市城管局 (九)行政许可程序(十)行政许可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3个工作日。
(十一)行政许可证件对准予行政许可的,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株洲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许可项目准许证》;(十二)行政许可收费 发生即收。
(十三)行政许可的收费依据1、《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株洲市收取城市绿化赔偿费城市绿化补偿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综〔2008〕24号)2、《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株洲市城市绿化赔偿费、城市绿化补偿费征收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湘价函〔2010〕194号)3、株洲市物价局《关于城市绿化直接费的价格认证》(株价认 [2010]109号)五、迁移城市古树名木的审批(一)行政许可内容迁移城市古树名木的审批(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1、《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2、《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3、《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四)行政许可条件1、标明所涉树木位置的平面测量图;2、因项目建设引起的,提供项目涉及的相关文件(项目经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国土证、发改委立项或备案文件);(五)申请材料①申请报告;②所涉古树名木平面测量图(标明定位坐标、植物品种、规格、冠幅、出地高度及周边环境状况);③古树名木迁移点选址方案及区域环境检测报告、迁移实施方案、定植后养管措施及养管责任状;④因建设项目引起的迁移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应提供项目涉及的相关文件(规划总平面图、项目的国土证、发改委立项或备案文件);(六)申请表格:市政务中心城管窗口领取(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株洲市园林局(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株洲市城管局 (九)行政许可程序(十)行政许可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3个工作日。
(十一)行政许可证件对准予行政许可的,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株洲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许可项目准许证》;(十二)行政许可收费 发生即收。
(十三)行政许可的收费依据1、《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株洲市收取城市绿化赔偿费城市绿化补偿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综〔2008〕24号)2、《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株洲市城市绿化赔偿费、城市绿化补偿费征收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湘价函〔2010〕194号)3、株洲市物价局《关于城市绿化直接费的价格认证》(株价认 [2010]109号)六、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一)行政许可内容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1、《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2、《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四)行政许可条件无(五)申请材料①申请报告;②设计单位的景观资质证明文件;③提供项目涉及的相关文件(政府相关文件、项目的规划总图、用地红线图、发改委立项批复或备案文件等);④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图册(2套),电子光盘2张,应包含绿化总平面图,植物种植图,园林景观及水电设计图、重要部位景观效果图。
(六)申请表格:市政务中心城管窗口领取(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株洲市园林局(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株洲市园林局(九)行政许可程序(十)行政许可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3个工作日。
(十一)行政许可证件对准予行政许可的,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株洲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许可项目准许证》;(十二)行政许可收费 无。
(十三)行政许可的收费依据 无七、三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批(一)行政许可内容三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批(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1、《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十八条2、《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四)行政许可条件企业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资质标准(五)申请材料①申请报告;②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附件;④园林绿化企业信息录入表。
(六)申请表格:市政务中心城管窗口领取(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株洲市园林局(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株洲市城管局(九)行政许可程序(十)行政许可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3个工作日。
(十一)行政许可证件对准予行政许可的,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株洲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许可项目准许证》;(十二)行政许可收费 无。
(十三)行政许可的收费依据 无八、创建市、省级园林式单位(小区)工作流程申报基础材料:①申报省市园林式单位(小区)报告;②申报表;③申报单位领导机构;④创建园林式单位(小区)工作方案;⑤创建园林式单位(小区)园林绿化规划图; ⑥创建园林式单位(小区)园林绿化现状平面图; ⑦创建园林式单位(小区)绿化实景图。
九、株洲市苗木价格信息发布流程说明:1、苗木价格信息每两个月在株洲市价格信息上发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