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税务代收等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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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

关于市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

关于市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市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一、引言工会作为代表职工利益的组织,有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我市地方税务机关积极致力于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的工作。

本文将从代收工会经费的意义、操作程序以及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二、代收工会经费的意义1. 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工会经费是职工用于维权、福利等各类活动的重要资金来源。

通过代收工会经费,可以确保工会资金的安全和透明度,同时增强职工对工会的信任,以便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2.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代收工会经费可以加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联系和沟通。

工会通过代收经费的方式,增加与职工的互动,了解职工的需求,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进而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

3. 推动社会发展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可以为职工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例如职工培训、医疗补助等。

通过这些服务的提供,可以提高职工的素质和技能水平,助力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操作程序1. 确定收费标准工会经费的收费标准应由地方税务机关与工会共同商定,并依法公示,确保收费合理合法。

2. 确认代收责任地方税务机关应明确代收工会经费的责任,并指派专人负责具体操作,确保代收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3. 收费发票开具和报销地方税务机关应及时开具收费发票,并确保收费款项的报销程序合规合法。

同时,要建立健全收费记录和报账制度,公示每笔款项的具体用途和金额。

4. 经费使用和监督工会经费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的规定,地方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工会经费的日常监督和审核,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四、相关问题及对策1. 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和审批限制为确保对工会经费使用的监督,地方税务机关需要明确规定工会经费使用的范围和审批限制,并制定相应的审核流程,从而避免滥用和浪费。

2. 工会经费的透明度和公示制度地方税务机关应建立健全工会经费公示制度,包括经费收入和支出的公示,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报告,以增加对工会经费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

青岛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政策解读

青岛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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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行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建立工会组 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 向工会拨缴经费”; “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 列支”。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三十条和 第三十一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应当每月十五日前向工 会拨交经费。按规定拨交的经费在税前列支。全部职工工资 总额的组成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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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工作概况
2005年起,烟台、淄博等地市开始实行地税代收工会经 费。
2012 年 11 月 16 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工会经 费(建会筹备金)由地税部门统一代收的通知》(鲁政办 字〔2012〕172 号)。
2012 年 12 月 28 日,省总工会、省地税局、中国人民 银行济南分行下发《山东省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建会 筹备金)管理办法》(鲁会〔2012〕114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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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尚未提交报表”中点击“工会经费”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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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点击“提交选中数据”按钮,提交到地成功会返回如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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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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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财政统一划拨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建会 筹备金)收缴渠道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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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标准
缴费单位按上月份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 经费(建会筹备金)。
全部职工:各单位中工作并由其支付工资或其他形式的报酬 的全部人员(含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包括正式职工、 合同制职工和临时性、季节性用工、劳务派遣工以及离开本 单位但保留劳动关系并领取生活费的职工和内部退养职工等。

工会经费代征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工会经费代征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工会经费代征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存在的主要问题:没有完整的征收系统,经费不能及时入库,资金在途,工作量大,成本高,对帐难,易出错。

对策:采取“工会经费由银行直接划拨”的模式。

建议省总与省地税局、省人民银行三家联合开发一套软件,采取缴费单位开户银行将工会经
费直接划拨至地方总工会及单位工会帐户上的方式,三方联网征收工会经费,实现“费银一体化”,以便降低征收成本,节约人力、物力、财力,
促进工会经费征收。

征收方式由过去的“地税部门开票,缴费单位自行到
银行缴费”,改为“地税部门统一开票后将票据通过网络直接传递至银行,银行根据票据金额,将工会经费由缴费单位帐户直接划拨至地方总工会和
单位工会帐上”的模式。

这种模式有四大优点:一是在征收程序上,对工
会经费的收缴实现了工会、地税、银行的三方参与,使征收程序更为权威
和规范;二是在征收方式上,一改过去由单位上缴为管辖银行网点代收,
因而极大方便了缴款单位;三是在资金清算上,充分利用了人民银行安全、高效、快捷的清算服务网络体系,实现了工会经费收缴的“零在途”,从
而加快了工会经费资金的到账时间,确保了资金安全;四是减少了工作人员,降低了地税局、地方工会、缴费单位的人力、财力、物力。

存在的主要问题: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未按工资总额的2%计
提划拨工会经费。

对策:建议由省总直接与省财政厅、审计厅联合下文,要求各地方财
政部门要按照《工会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将财政拨
款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并纳入财政预算,
实行国库直接支付,按比例足额一次性拨付地方总工会。

关于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由税务机关统一代征的实施意见

关于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由税务机关统一代征的实施意见

关于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由税务机关统一代征的实施意见为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以下统称工会经费)收缴工作,保证工会经费及时足额征收,更好地发挥工会职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条例》《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总工办发〔2004〕2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收费项目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60号)等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全省工会经费由税务机关统一代征。

具体意见如下:一、代征范围省内除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应拨缴的工会经费。

二、计费依据缴费单位应缴纳的工会经费,以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计费依据。

单位全部职工是指在缴费单位工作并由其支付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企业的合同制工人和管理人员、事业单位的合同制职工和聘任干部、单位因各种原因聘用的临时工、季节工、服务员、营销员等人员,同时还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和内部退养职工。

工资总额是指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三、费率工会经费的缴纳比例为缴费单位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

四、征收管理(一)税务机关原则上对工会经费实行属地化征收管理,确有需要实行集中征收的,由省总工会与省税务局商定。

(二)各级总工会负责对所缴工会经费进行审定、核算和检查。

(三)缴费期限和纳税期限一致,缴费单位应于次月15日前申报缴纳。

(四)税务机关主要采取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方式代征工会经费。

(五)对拒缴单位由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各级税务机关与同级总工会应加强信息交换与传递,积极做好工会经费的代征工作。

税务机关要将工会经费的代征工作纳入日常管理,配合工会做好记账、对账工作,双方要对每个征期工会经费的代收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并分别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工会经费收缴工作政策问答

工会经费收缴工作政策问答

工会经费收缴工作政策问答一、工会组织的性质、地位、基本职责是什么?1、工会组织的性质是什么?答:《工会法》总则第二条明确规定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这一规定从两个方面明确了工会组织的性质,一是阶级性。

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代表和维护广大职工利益的。

二是群众性。

工会是职工群众的组织,而不是政党或其他组织。

2、工会组织的地位是什么?答:工会在国家和社会中的地位主要是通过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体现出来的.我国工会的地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通过工会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到工人群众中去。

同时,工人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通过工会反馈上来,作为党的决策依据.工会的这种桥粱和纽带作用是其他任何组织和团体不可代替的.第二,工会是政府的亲密合作者,是人民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享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及社会事务的权利.工会应当支持和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在政府行使行政权利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工会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以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第三,工会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是协调劳动关系中不可缺少的一方。

它通过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达到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和民主权利的目的.随者我国劳动关系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作用将越来越明显,地位也会越来越突出,成为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3、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是什么?答:《工会法》明确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包括就业的权利、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得到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等;二是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主要是指维护职工依法对企业、事业单位事务进行民主管理、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试点工作缴费指南

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试点工作缴费指南

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试点工作缴费指南一、首次税务代收试点收缴的具体时间和所属期?答:首次收缴的时间确定为年月日至月日。

年月日前建会的缴费单位,首次办理申报缴费的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建会或同意建会的缴费单位,首次办理申报缴费的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

以上单位此次缴纳工会经费(筹备金)的所属期是年月至年月。

年月日至年月日建会或同意建会的缴费单位,自同意建会当月起计算所属期。

已按自主收缴渠道缴纳年月至月工会经费的缴费单位,仍应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按自主收缴渠道已经缴纳的工会经费,由市总工会牵头进行退费。

二、税务代收试点首次收缴之后的缴纳时间和所属期?答:工会经费(筹备金)按季度计算申报缴纳。

缴费单位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日内,办理申报和缴费。

同意建会不足一个季度的,自同意建会当月起按月计算所属期。

三、工会经费(筹备金)代收标准?答:缴费单位应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计算应缴纳的工会经费或筹备金。

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计算,按《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年第号令)和有关劳动统计新增指标解释等规定执行。

“全部职工”是指:在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含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包括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以及离开本单位但保留劳动关系并领取生活费的职工和内部退养职工等。

“工资总额”是指:各缴费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兑现方式(如年薪制、结算手续费形式)支付的工资总和。

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包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和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劳动报酬。

工资总额无法查清或核算不实的,按统计部门公布的缴费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单位职工总数作为月缴费基数。

四、工会经费代收系统支持哪几种缴款方式?答:目前支持银行端查询缴款方式,暂不支持三方协议实时扣款方式。

工会经费的财税问题解析

工会经费的财税问题解析

工会经费的财税问题解析第一,无论是否成立工会组织,都应交工会经费1.没有成立工会的企事业单位也需要缴纳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

2、有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拨付的活动经费叫做工会经费。

第二、工会经费是可以计提的工会经费的计提的依据为根据每月全部职工的应发工资第三、工会经费的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比例及税源依据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2、税源依据A、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第一条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B、《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第四、对于已经成立工会的企业,工会经费的账务处理?1、40%上缴上级工会,60%记入公司帐户。

2、计提时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1万元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1万元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1万元贷:其他应付款-上级工会0∙4万元其他应付款-单位工会0∙6万元3、缴纳时借:其他应付款-上级工会0.4万元其他应付款-单位工会0.6万元贷:银行存款1万元4、工会经费返还时借:银行存款0.6万元贷:其他应付款——单位工会0∙6万元第五、对于没有成立工会的企业,工会经费的账务处理?1.未成立工会的企业,计提的工会经费全额上缴上级工会。

2、计提时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1万元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1万元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1万元贷:其他应付款-上级工会1万元2、缴纳时借:其他应付款-上级工会1万元贷:银行存款1万元第六、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2019]32号)第二条,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的支持政策实施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政策解答

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政策解答

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试点工作政策解答一、什么是工会中国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中国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依照《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二、哪些单位需要建立工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所以,在中国境内的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等基层单位,都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中国工会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或工会主席一人,主持基层工会工作”。

三、基层工会组建工作程序是什么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组建基层工会的程序是:1、组建基层工会筹备组,提交组建工会的申请报告,报请上级工会批准后开始筹备工作。

2、由筹备组负责,向职工宣传工会的性质、任务和作用,发展会员,组织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会员登记表》.3、组织会员协商酝酿,提出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并征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

4、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基层工会委员会及其主席、副主席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其主任、副主任。

5、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审批.以上工会经费征缴政策及规定由北京市总工会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四、对拒不组建工会的单位如何处理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政策解答

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政策解答

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试点工作政策解答一、什么是工会中国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中国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依照《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哪些单位需要建立工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所以,在中国境内的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等基层单位,都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中国工会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或工会主席一人,主持基层工会工作”。

三、基层工会组建工作程序是什么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组建基层工会的程序是:1、组建基层工会筹备组,提交组建工会的申请报告,报请上级工会批准后开始筹备工作。

2、由筹备组负责,向职工宣传工会的性质、任务和作用,发展会员,组织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会员登记表》。

3、组织会员协商酝酿,提出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并征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

4、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基层工会委员会及其主席、副主席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其主任、副主任。

5、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审批。

以上工会经费征缴政策及规定由北京市总工会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四、对拒不组建工会的单位如何处理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税务代收等问题解答

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税务代收等问题解答

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税务代收等问题解答1、哪些单位需要建立工会?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工会法》第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2、对拒不组建工会的单位如何处理?答:《工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哪些单位需要缴纳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工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四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开业或者设立一年内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自期满的第一个月起由所在地的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或者乡镇、街道工会按拨缴工会经费标准的规定收取筹备金,并协助、支持职工组织工会,待工会建立后,按照工会经费管理规定的比例返还给基层工会。

”4、工会经费的特征有哪些?答: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是国家以立法形式维护工会权益的具体表现,首先它具有强制性,由《工会法》明确规定。

其次是无偿性.企业行政方面向工会拨缴经费是无偿的。

工会经费 工会筹备金 收缴回答

工会经费  工会筹备金  收缴回答

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收缴回答哪些单位需要建立工会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规定。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扰和限制”职工人数少的单位如何组建工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独立建立基层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指会员开展活动”。

为什么委托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工会经费委托地说代收,一是为了更好的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强化全社会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意识,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维权工作;二是有利于工会经费收缴的规范运作,提高工会经费收缴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方便各缴费单位在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税款同时缴纳工会经费;四是有利于各级工会组织开展活动,集中精力投身到工会的各项工作中去,更好的发挥工会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的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第四十二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

”2.《中华人民中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3.《陕西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第三十四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应当依法于15日前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

4.《西安市外商投资企业和私人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第六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开业或投产一年后未建立工会组织,又不按规定拨缴组建工会筹备金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中华人民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总工办发[2004]29号):上级工会帮助和指导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它组织的职工建立工会组织,自筹建工作开始的下个月起,由有关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全额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6.陕西省地方税务局、总工会《关于我省企业、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由地方税务局代收试点的通知》(陕地税发[2005]96号)要求:从2005年7月1日起,实行拨缴工会经费有地方税务局代收的试点工作。

(工会经费)问题解答

(工会经费)问题解答

(工会经费)问题解答第一篇:(工会经费)问题解答1、Q:工会经费的来源有哪些?A:《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是:(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2)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拔缴的经费;(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人;(4)人民政府的补助;(5)其他收入。

2、Q:如何计算企业应当缴纳的工会经费?A:按照该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比例计算。

其中40%上缴给上级工会,60%拨回企业工会专用账户,作为开展工会活动支出的费用。

3、Q:工资总额包括哪些方面?A: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一般以年计算)内直接支付给本企业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的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全体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由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对企业的工资总额组成作了明确规定,工资总额由六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报酬。

(2)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完成的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3)奖金: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劳动报酬等。

(4)津贴和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指对法定节假日和休假日工作的职工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职工按规定支付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除外)。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劳动者因病、婚、丧、产假、工伤及定期休假等原因支付的工资及附加工资、保留工资等。

4、Q:对于工会经费缴纳时间是否有规定?A:工会经费按月核算、按季收缴,各企业应按规定于每季后15日内向主管地税部门主动申报缴纳。

具体操作过程中可以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来决定如何缴纳。

大企业职工较多,所需缴纳的工会经费相应数额也大,为了方便可每月报缴;一般企业则一季度缴纳一次;小企业或者缴费金额少的企业可以采用一年缴纳一次的模式(按年在9月30日前一次性缴纳)。

关于税务部门代征工会经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税务部门代征工会经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税务部门代征工会经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近几年来,我县地税代征工会经费取得显著成效,对依法足额收缴工会经费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还有力地推动了工会的其他工作。

但是,笔者发现,在工会经费收取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一、工会经费代征取得的效果一是解决了企事业单位特别是非公企业工会经费收缴难的问题,实现了依法足额收缴。

前些年,随着国有企业大量改制和非公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会经费收缴难的问题已经成为困扰工会财务工作的第一难题,尤其是我们县级工会,经费问题直接影响到工会工作的正常开展。

通过实行地税代征,有效地解决了工会经费收缴难的问题,实现了经费收入的大幅度增长。

二是规范了工会财务管理,防止经费收缴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和腐败现象。

由于经费收缴难,以前对基层工会实行收缴与奖励挂勾、现收现奖的办法,不仅导致大量违规现象,还给贪污腐败等违法行为留下可乘之机。

实行地税代征,县总工会成为委托主体,不仅大量减少了基层工会干部直接收缴经费(现金)的环节,同时,县总工会还作为有效的监督者,对经费的拨交、收缴、转拨等全过程依法实施全方位的监督,既能够保证经费及时足额入库,又可以防止工会经费的流失和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有效地提高工会财务管理的水平。

三是促进了工会组建,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实行地税代征工会经费前,企业工会经费收缴率不足30%,通过近几年的逐步规范,目前工会经费收缴率已经超过60%,而且发展势头良好。

四是减轻了基层工会干部经费收缴工作的负担,增强基层工会工作的活力。

基层工会干部无需为收缴工会经费而奔波劳神,可以用更大的精力、更多的时间考虑和抓好工会重点工作。

同时,由于工会经费收入增多、实力增强,过去无力办的实事、好事,现在每年都可以提到日程作出安排。

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反映,委托税务代征后,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提高了、活力增强了、形象改善了。

二、工会经费代征存在的问题当前,在工会经费税务代征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征收问答

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征收问答

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征收问答问题1 :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地税部门征收时间?答:从2006年1月1日起,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由市地税部门征收。

各单位自2006年1月起,原上缴给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的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不再直接上缴给工会,改由市地税部门按季进行征收。

问题2 :为什么要由地税征收工会经费?答:中共江苏省委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意见》(苏发[2005]30号)中明确:“支持工会经费税务代征、财政代扣等收缴方式的创新,拓展工会经费收缴的新途径。

”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总工发[2005]9号)文件中要求:“各级税务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密切配合,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工作。

”工会经费由地税机关征收,一是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强化全社会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意识,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维权工作;二是有利于工会经费征收的规范运作,提高工会经费征收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方便各缴费单位在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税款同时一并缴纳工会经费,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四是有利于各级工会组织活动开展,从而更好地发挥工会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问题3 :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缴纳的法律依据以及经费分成比例的规定如何?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第四十二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

”2、《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二十八条:“建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于每月十五日前,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开业或者设立之日起一年内仍未依法建立工会的,从期满后的第一个月起,应当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筹备金。

上级工会应当督促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依法建立工会,工会建立后,按照规定比例将筹备金返还该单位工会。

”3、江苏省财政厅[苏财厅(79)10号]和江苏省总工会[苏工发(79)3号]文件规定:“行政拨缴的工会经费的分成比例,基层工会留用百分之六十;省、市、县总工会百分之三十五;全国总工会百分之五。

税务部门工会经费代征工作总结

税务部门工会经费代征工作总结

税务部门工会经费代征工作总结篇一: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存在的问题及思考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存在的问题及思考税务代收工会经费是工会经费收缴方式的重大改革,通过推行工会经费委托税务代收,有利于发挥税务部门征收资源优势,有效解决经费收缴难题,为工会更好的开展工作提供了经费保证。

一、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取得的成效1、经费征收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实行委托税务代收,充分发挥税务部门行政执法力度和税务部门征管制度完备,征收措施得力优势,把依法征收工会经费和依法纳税同时作为企事业单位应尽的法律义务,提高了企业经营者及社会对工会经费法律地位的认识,强化了工会经费的法律地位,有利于经费征收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

2、经费收费难题得到进一步缓解随着国有企业的改制深入和非公企业的快速发展。

工会经费收缴难题一直是困扰基层工会财务的难题,严重地阻碍了工会工作的正常开展。

通过委托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实现了工会经费大幅度增长,收缴经费单位比例和范围逐步得到提高和扩大,收缴方式的改革,缓解了经费收缴难的难点,使工会能有更多时间和精于用于正常的工作开展。

3、工会工作的活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实施税务代收工会经费,有利于工会组织建设,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由于税费代征对未建工会单位收取筹备金规定的落实,有效地督促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组建,要求成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与日俱增,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工会组织建设。

在拥有较好的经费保障条件下,工会在维护职工权益力度加大,开展活动的范围更广,社会对工会组织发挥作用的认同感增大,工会干部也因税务代收经费,工作热情和工作水平也得到提高,工会工作活力显著增强。

二、税务代收工会经费中存在的问题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但我们也要正视在实行税务代收经费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1、税务代收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地税代收工会经费过程中,虽然工会和税务部门建立有联系会议的工作平台,但联系会议还只是停留在签订代收经费协议层面。

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存在的问题及思考关于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存在的问题及思考税务代收工会经费是工会经费收缴方式的重大改革,通过推行工会经费委托税务代收,有利于发挥税务部门征收资源优势,有效解决经费收缴难题,为工会更好的开展工作提供了经费保证。

一、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取得的成效1、经费征收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实行委托税务代收,充分发挥税务部门行政执法力度和税务部门征管制度完备,征收措施得力优势,把依法征收工会经费和依法纳税同时作为企事业单位应尽的法律义务,提高了企业经营者及社会对工会经费法律地位的认识,强化了工会经费的法律地位,有利于经费征收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

2、经费收费难题得到进一步缓解随着国有企业的改制深入和非公企业的快速发展。

工会经费收缴难题一直是困扰基层工会财务的难题,严重地阻碍了工会工作的正常开展。

通过委托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实现了工会经费大幅度增长,收缴经费单位比例和范围逐步得到提高和扩大,收缴方式的改革,缓解了经费收缴难的难点,使工会能有更多时间和精于用于正常的工作开展。

3、工会工作的活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实施税务代收工会经费,有利于工会组织建设,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由于税费代征对未建工会单位收取筹备金规定的落实,有效地督促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组建,要求成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与日俱增,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工会组织建设。

在拥有较好的经费保障条件下,工会在维护职工权益力度加大,开展活动的范围更广,社会对工会组织发挥作用的认同感增大,工会干部也因税务代收经费,工作热情和工作水平也得到提高,工会工作活力显著增强。

二、税务代收工会经费中存在的问题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但我们也要正视在实行税务代收经费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1、税务代收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地税代收工会经费过程中,虽然工会和税务部门建立有联系会议的工作平台,但联系会议还只是停留在签订代收经费协议层面。

税务部门虽能职责范围内履行所签合同,但对整个经费收缴情况而言,税务部门也还只是停留在履行收缴合同上。

全省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统一委托国家税务局代收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全省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统一委托国家税务局代收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全省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统一委托国家税务局代收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全省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统一委托国家税务局代收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全省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统一委托国家税务局代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和省总工会、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省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统一委托国家税务局代收的通知》(鄂工发[2006]30号)及相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票证管理第二条全省代收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使用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代收工会经费通用缴款书》、《缴纳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信息登记表》、《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缴纳申报表》和《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计拨上解催缴单》。

第三条《代收工会经费通用缴款书》由国家税务局纳入税票管理体系,严格保管、使用,按时缴销。

第三章代收范围和代收金额确定第四条凡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不论是否建立工会组织,其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统一由国家税务局代收。

(一)代收工会经费的范围包括:1、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企业,即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等,中央、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驻鄂企业、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等。

2、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事业单位,即实行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差额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以及财政全额拨款但仍需负担部分人员工资费用的事业单位。

3、县以上地方工会指定的由国家税务局代收的建立工会组织的其他单位或组织。

(二)代收工会筹备金的范围包括:开业或设立满六个月仍未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

第五条财政差额和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国家税务局按财政统一划拨工会经费后的余额部分进行代收,其财政统一划拨工会经费的数额由县以上地方工会核定。

工会 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专题培训

工会 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专题培训

文章标题:深度探讨工会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专题培训1. 了解工会税务代收的重要性工会作为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组织,需要有稳定的经费来源来支持自身工作的开展。

而工会税务代收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筹款方式,它不仅可以为工会的日常运作提供经费支持,还可以增加工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有利于工会更好地发挥作用。

2. 工会税务代收的意义和作用工会税务代收是指将工会会员的会费和经费等款项由税务机关代为扣缴和收取,这种方式极大地方便了工会会员,为工会的经费筹集提供了便捷的途径。

通过税务代收,工会可以更好地管理会员缴纳的各项费用,确保资金安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3. 工会经费的专题培训在工会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的工作中,专题培训显得尤为重要。

工会工作人员需要深入了解税收法规和相关政策,掌握税收代扣代缴的具体操作流程,同时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知识和能力。

只有经过系统的专题培训,在工会税务代收工作中才能更加规范、高效地运作。

4. 我对工会税务代收的个人理解作为一个重要的财务管理方式,工会税务代收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工会的自主性和独立性,有利于工会更好地为会员服务。

工会税务代收也是对工会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的一种考验,需要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我认为,工会税务代收工作要做好,不仅需要政策上的支持,更需要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人员的积极配合和专业能力提升。

5. 总结工会税务代收是工会经费筹措的重要方式之一,对于工会的稳定运作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专题培训也是确保工会税务代收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需要工会工作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希望在今后的工会经费管理中,能够进一步完善税务代收制度,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率,促进工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通过本文的深度探讨,相信您对工会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专题培训有了更全面、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希望本文能为您提供有益的信息和启发,促进您对工会管理工作的思考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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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税务代收等问题解答1、哪些单位需要建立工会?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工会法》第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2、对拒不组建工会的单位如何处理?答:《工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哪些单位需要缴纳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工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四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开业或者设立一年内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自期满的第一个月起由所在地的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或者乡镇、街道工会按拨缴工会经费标准的规定收取筹备金,并协助、支持职工组织工会,待工会建立后,按照工会经费管理规定的比例返还给基层工会。

”4、工会经费的特征有哪些?答: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是国家以立法形式维护工会权益的具体表现,首先它具有强制性,由《工会法》明确规定。

其次是无偿性。

企业行政方面向工会拨缴经费是无偿的。

拨缴工会经费是国家为了支持工会履行社会职能的需要,因此不需要偿还。

第三是固定性。

行政方面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这是法律固定下来的,具有长期的法律效力。

5、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如何使用?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工会经费、筹备金收费基数是如何规定的?答:工会经费或筹备金收费基数为当年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

包括计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明确指出:“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

”7、为什么要委托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答:工会经费由税务部门代收,一是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强化社会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意识,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维权工作;二是把工会经费收缴纳入法制化轨道,有利于工会经费收缴的规范化,提高工会经费收缴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方便各缴费单位在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税款时一并缴纳工会经费,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四是有利于各级工会组织活动的开展,较好地发挥工会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五是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有利于防止工会经费和国家税收流失。

8、税务代收工会经费会不会加重企业负担?答:工会经费改由国税代收,并不是工会经费性质的改变,只是基层工会经费收缴渠道的调整。

企事业单位上缴的工会经费,在税前列支,不会给企业增加负担。

9、目前,全国工会经费税务代收情况如何?答:工会经费、筹备金由各级工会组织征收改为由税务机关代收,这是收缴方式的转变。

实行批量代扣的征收方式,方便了企业工会经费的上缴。

到2013年底,全国已有28个省、市、自治区,80%以上的县区,开展了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

宁波市除老三区外,从2005年开始实行税务代收工会经费,海曙、江东、江北区从2014年1月开始实施工会经费税务代收。

10、我区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的依据?答: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办公室、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加强企业工会经费依法收缴工作的通知》(海党办〔2014〕12号),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由国税部门统一代收,每半年收缴一次。

各单位必须按规定申报缴纳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

该文件列举了税务代收的依据。

11、这次税务代收的项目有哪些?答:一是全区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所有制企业的工会经费;二是开业或设立已满一年,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所有制企业的工会筹备金。

12、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申报缴费程序?答:(1)工会经费或筹备金每半年征缴一次(每年6月和12月)。

(2)企业工会组建后,办理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3)企业工会银行账户开设(凭以上办理的证书);(4)企业填写工会经费(筹备金)缴纳申报表(区总工会或区国税局网站下载);(5)企业凭缴款(拨缴工会经费)银行凭据及工会经费(筹备金)缴纳申报表到区国税局办税厅办理申报手续,缴纳工会经费(职工工资总额2%部分的40%);(6)凭区国税局审核后的申报表及缴款银行凭据,开具工会经费专用收据。

13、工会经费国税代收后,基层工会部分如何拨付?答:根据国家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关于恢复企业、事业、机关的行政方面拨交工会经费的联合通知》的精神,各企业单位按工资总额百分之二计提工会经费并转入基层工会账户,其中上缴工会百分之四十,另百分之六十留存各单位基层工会,作为基层工会的工作经费。

各基层工会按《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三十四条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总工会《关于规范工会经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工字〔2001〕227号)规定,独立建立银行账户,实行单独核算。

14、工会经费如何列支?答:企业单位行政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六章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在管理费用中列支,按《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三十四条和国家税务局2010年第24号《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规定,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5、对拖延或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的单位如何处理?答:缴费单位拖延或不按比例拨缴工会经费或筹备金的,由工会责令缴纳,并按照《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关于新〈工会法〉中有关工会经费问题的具体规定》(工总财字[1992]19号)第一款第三条规定,从欠缴之日起按欠缴金额每日5‰扣收滞纳金。

责令期满,仍拒不缴纳工会经费或筹备金及滞纳金的,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6、缴纳筹备金的单位成立工会组织后如何按比例返还筹备金中基层工会留成部分?答:基层工会成立后,在区总工会领取退还工会筹备金申报表,填报后经区总工会审核、盖章交区总工会财务办公室,区总工会财务人员审核无误后,将属于基层工会本级留成部分划入该基层工会账户。

17、缴费企业拨缴工会经费进行帐务处理的依据?答:缴费单位在上缴经费和筹备金后,上级工会开具财政部监制、中华全国总工会统一制作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

企业根据《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进行账务处理,并在税前列支。

18、工会经费和会费的区别?答:工会经费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照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会费是加入工会组织的职工每月按工资收入的0.5%缴纳的会费。

无固定收入的会员可按本人上月所得工资计算缴纳会费。

工会经费按规定比例上缴各级工会组织;职工个人缴纳的会费全部留归基层工会使用。

目前,我区实行的税务代收工会经费是指单位缴纳的工会经费。

19、工会经费的监督管理有哪些措施?答:《工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20、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管理是如何进行的?答:(一)各级工会组织要严格执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总工会《关于规范工会经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工字〔2001〕227号)规定,加强对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工会会计核算行为。

实行国税部门代收后,收缴的工会经费原则上倾斜于基层工会。

各基层工会应按规定开设银行帐户,无工会独立帐户暂不返还。

工会经费是各级工会开展工作的主要经济保障,必须严格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第七章规定合理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要加强对工会经费收支的监督和审查,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应按照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按《工会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有关规定,工会经费留用与上解的比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作适当调整。

(三)开设“宁波市海曙区总工会代收工会经费专用账户”,账户由区总工会管理,专项用于结算划拨到区总工会、街道总工会的工会经费和委托代收工作经费、向企业划拨收取的工会筹备金等,不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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