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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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市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市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市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引言
市级骨干教师是优秀教师队伍中的佼佼者,他们以扎实的教学技
能和卓越的教育贡献赢得了广泛赞誉。

市级骨干教师评选是对教师个
人能力和贡献的一种肯定和激励,下面将介绍市级骨干教师评选的相
关条件。

评选条件
市级骨干教师评选有一系列严格的条件,以下为常见的评选条件:1.教学能力
–具备很高的教学水平和教育专业知识;
–在教学方法、教学技巧等方面具备独到见解;
–所教学科取得了优异成绩,学生综合素质明显提升。

2.硬实力
–拥有专业的教育背景和资格证书;
–在校内外教学比赛中获奖及重要教学项目的参与。

3.教育贡献
–在学校教学工作中表现出色,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
–能够积极参与学校的教研活动及教学改革;
–有很高的教育激情和教育责任感。

4.师德师风
–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得到学生、家长和同事的高度赞誉;
–为人师表,以身作则,是学生的榜样;
–勤勉、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参与培训与发展
–积极参加教师培训,提升自身专业素质;
–参与学科教研活动和教学案例的分享;
–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和教学反思,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总结
市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的制定旨在发掘和奖励那些在教学岗位上
有卓越表现的教师,以推动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作为创作者,我们
要时刻关注教育教学领域的发展,关注各项评选政策的变化,为更多
优秀的教师提供指导和支持。

参考资料:教育部《关于合理使用骨干教师资源的指导意见》。

滁州市骨干教师评选条件2019

滁州市骨干教师评选条件2019

滁州市骨干教师评选条件2019【实用版】目录1.评选对象和范围2.评选条件3.评选程序4.相关政策和待遇正文滁州市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2019一、评选对象和范围骨干教师评选主要针对滁州市范围内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等各类教育机构的在岗教师。

评选对象为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较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较强教育科研能力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1.政治思想素质: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业务水平:具有扎实的学科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熟悉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方法,在教学工作中成绩显著,受到学生、家长和同行的好评。

3.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撰写并发表过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或在教育教学成果评选中获奖。

4.教学工作量: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且教学效果良好。

5.培训与继续教育:积极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

三、评选程序1.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需填写《滁州市骨干教师评选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推荐:学校对申报人进行初审,并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推荐。

3.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评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4.市教育行政部门评审: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各县(市、区)推荐的人选进行评审,确定入选名单。

四、相关政策和待遇1.入选骨干教师名单的人员,由市教育行政部门颁发“滁州市骨干教师”证书。

2.骨干教师在评职称、晋级、岗位聘任等方面优先考虑。

3.骨干教师在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学术研讨、教育教学成果评选等活动中,享有优先权。

骨干教师评定标准

骨干教师评定标准

骨干教师评定标准第一篇:骨干教师评定标准骨干教师评定标准必备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的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良好的师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专业课教师应取得技术等级证书。

3、幼儿园教师具备一级以上的教师职务,特别突出的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的限制。

4、普通话水平测评等级:二级甲等以上。

5、对教育教学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以及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技能,熟悉国内外教育发展动态,掌握现代化教学技术,会用各种电教设备进行教学。

6、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敬业爱岗,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合格以上。

教育教学技能和效果1、教育思想先进,教学经验丰富,致致力于培养幼儿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教学有特色,教学效果好。

(1)能使自己的班级在环创、主题教学活动等方面搞出特色。

(2)组织的教学活动有特色,孩子参与性高,(3)带领的班级一学期后孩子有明显提高。

2、具备较强的教科科研能力,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行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

并在园所里有推广价值的成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1)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每次教研活动能起到一定的带头作用。

(2)每学期有较好的教育教学随笔供教师们学习借鉴。

(3)组织、主持过幼儿园和幼儿园以上机构的大型活动。

3、积极参与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效果好,(1)能辅导其她教师业务,指导其她教师做公开课(评优活动)。

(2)承担幼儿园和幼儿园以上机构教育教学开展或研究项目。

(3)每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开放日中,受到家长的好评。

家长共育工作有成效4、家园共育工作做的及时到位。

家长反映好。

(1)家园栏更新及时,有特点,有家园互动。

(2)做到每日向家长反馈孩子在园情况。

家长满意度高。

(3)在教育教学中体现家长参与幼儿园教学,组织设计好。

工作态度5、遵守劳动纪律,在园里起到了表率作用。

(1)自觉遵守幼儿园的各项制度,并起到表率作用。

市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审标准

市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审标准

市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审标准第一篇:市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审标准附件1:市教坛新星评审标准(试行)一、参评资格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师德修养1、忠诚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无私奉献精神。

2、具有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满腔热情地关爱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发展,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

教书育人,真正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3、师德高尚,作风正派,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学生和教师中具有良好的人格魅力。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4、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善于创新,勇挑重担,勤恳踏实,团结同志,善于合作,在全市同行中有较高威望。

三、教育教学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1、教育教学(教研)实绩教师须担任过班主任(含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工作,在培养优秀班集体、学生思想教育、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等方面成绩显著。

校园长须兼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达到专任教师的三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1、教育教学(教研)实绩教师须担任过班主任(含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工作,在培养优秀班集体、学生思想教育、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等方面成绩显著。

近五年来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小学、初中统考(在县区范围内比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分别在省、市范围内比较)、市教育局组织的高中质量监测(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分别比较),所任班级学科平均成绩(等级)、合格率,2次名列同层次学校前四分之一。

须有省、市或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原始成绩分析表。

工作量饱满,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近五年来教师承担满教学工作量,学校管理人员须兼课,其中校长须完成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1/4、副校长需完成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1/3、中层管理人员须完成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1/2。

2024年中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中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中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如下:
一、赛事宗旨
本次评选旨在表彰中学优秀骨干教师,激励广大教师不断进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中学教育事业持续发展。

二、评选对象
所有在中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均可参加评选,包括专任教师、集体备课组长、学科骨干教师等。

三、评选标准
1. 教学水平: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升学生成绩。

2. 教学贡献:在教学中富有创新精神,积极探索教学方法,取得显著成绩。

3. 教育教学管理:有较高的教学管理水平,能有效组织和指导学生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 师德师风:言行举止端正,为人师表,得到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四、评选程序
1. 推荐阶段:学校领导、教师团队可提名候选人,需提供推荐信及教学成果材料。

2. 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将对提名人员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3. 颁奖仪式:对入选的中学骨干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并为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五、奖励政策
1. 入选骨干教师将获得荣誉证书及奖金奖励。

2. 获奖人员可参加相关学术研讨会、教育培训等,提升教学水平。

3. 学校可对获奖教师进行岗位晋升或其他激励措施。

六、评选宣传
评选结果将在学校网站、校园宣传栏、教师微信群等媒体发布,并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展现优秀教师风采,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七、总结展望
通过此次评选活动,不仅可以激励中学骨干教师更加努力工作,也能够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互助,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繁荣发展。

我们相信,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中学教育事业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2023-2024学年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2023-2024学年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一、评选条件1. 基本资格:参选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已获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2. 职称要求:参选教师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我校工作满两年及以上。

3. 教学能力:参选教师必须具有出色的教学能力,能够有效组织课堂教学,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 科研能力:参选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独立或合作完成科研项目,并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过论文。

5. 师德师风:参选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成长,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二、评选程序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学校推荐:各院系根据评选条件,对申请教师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至学校。

3. 资格审查:学校教务处将对申请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参选教师符合条件。

4. 面试程序:通过资格审查的教师将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展示自己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5. 公示名单:经过面试选拔出的骨干教师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三、管理措施1. 绩效评估:学校将定期对骨干教师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以激励骨干教师不断进步。

2. 培训学习:学校将为骨干教师提供各类培训学习机会,如国内外学术交流、专业技能培训等,以提高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水平。

3. 岗位交流:学校将鼓励骨干教师进行岗位交流,以促进教师之间的经验分享和学术合作。

4. 晋升机制:学校将设立晋升机制,对表现优秀的骨干教师给予晋升机会,以激励他们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

5. 奖励机制:学校将对表现突出的骨干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以表彰他们在教育事业上的贡献。

四、其他说明1.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2. 参选教师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一旦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3. 骨干教师在任期内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若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视情况给予处理。

骨干教师标准及选拔条件

骨干教师标准及选拔条件

骨干教师标准及选拔条件为进一步强化我校教师梯队的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师资培养运行机制,造就一批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过硬、符合职业教育要求的教学骨干,带动学校课堂和实践教学水平的提高,特制订本选拔办法。

一、选拔标准条件1、具有良好的师德,注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在本专业市场调研、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实践教学等方面勇于探索、成果较显著。

2、了解本专业人才市场的需求状况,熟悉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在本专业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等方面中有成效。

3、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

4、专业基础理论较扎实,教学效果优良,开设过本专业两门以上课程,其中一门以上课程获校级优质课奖励。

5、积极参与校企合作,了解本专业面向工作岗位(群)的职业素质要求,有较强的指导实践教学的能力,注重本专业理论与岗位实践的结合,并取得较好成绩。

指导过一届以上学生毕业实习。

6、近年来取得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获得市、校级以上教学优秀奖或优秀教学成果奖一项。

②主持完成市、校级以上科研课题一项。

③参与完成校级以上精品课项目一项。

二、骨干教师的工作职责1、熟悉本专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配合专业带头人进行专业调研与论证,为专业建设提供依据,参与编写专业调研报告,参与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2、完成专业带头人安排的专业建设与改革工作任务。

制定课程的建设与改革方案,编写课程的教学标准、课程大纲、教材等;3、深入到相关企业、行业一线参与生产实践须累计一个月以上(包括寒暑假),积极探索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配套的实践条件建设;4、积极开发体现职教特色的校本教材,积极开展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三、选拔程序1、在教师评议推荐的基础上,个人填写申请表。

2、教务处负责组织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后送校长办公会议确定。

3、组织骨干教师签订目标任务书。

四、骨干教师的待遇1、学校为骨干教师的培养和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积极扶持骨干教师主持的科研、教研等研究项目;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参加国内学术交流活动;选派他们到一流大学进修,使他们不断更新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的教学发展动态。

2024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2024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2024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2024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是针对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的一项规范性文件。

该办法的实施旨在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1.评选对象:本校具备骨干教师资格的教师。

2.评选条件:(1)具备相应学历和教育教学工作年限;(2)教学水平优秀,并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3)积极参与学科教学改革,取得一定的教育教学成果;(4)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团队合作精神;(5)无违规违纪记录。

二、评选程序1.评选程序包括自荐、初审、面试和综合评定四个阶段。

2.自荐阶段:教师自愿申请参与骨干教师评选,并提交个人教育教学经验和成果的资料。

3.初审阶段: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筛选。

4.面试阶段:按照评选条件确定的比例,通过面试来综合评定教师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5.综合评定阶段:根据自荐材料和面试表现等,评选委员会综合评定教师的综合得分,确定骨干教师名单。

三、评选结果及管理1.评选结果:经评选委员会评定并经学校批准的教师将被确定为骨干教师,并获得相应的证书和奖励。

2.骨干教师管理:学校将组织骨干教师进行集中培训,提供晋升发展和学术研究的机会,同时要求骨干教师在教学上起到榜样作用,并带领团队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

3.周期性评估:学校将定期对骨干教师进行评估,以确保其工作质量和水平的稳步提升。

四、激励机制1.薪酬待遇:骨干教师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金或津贴。

2.职称晋升:骨干教师评选的结果将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3.荣誉表彰:学校将对骨干教师进行表彰,为其颁发荣誉证书、奖章等。

总之,该办法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促进骨干教师队伍的培养和发展,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

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

一、以下是某市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一)具有县(市、区)或市直学校级骨干教师资格。

(二)教育教学业绩突出。

每年在县(市、区)或市直学校范围开设过1次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教学效果较好。

(三)具有较强的教科研意识。

积极开展学科教育教学研究,在县(市、区)级或同层次学校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提供近5年内优秀的教学研究报告(教学案例)1篇,或主持(参与)完成县(市、区)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1项。

(四)积极参与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实践活动。

参加县(市、区)级相关教师教学技能评比活动并获奖。

发挥传、帮、带作用,承担新入职教师的教学指导工作,指导学校学科教学团队建设。

积极承担县(市、区)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和教师培训相关工作。

二、骨干教师的参选是流程:
若是各方面要求都符合参选的条件,那么教师需要同时上报自己的相关证件,然后由学校领导组织的议会小组对拟报名教师进行相应的审核。

最后学校对进行申请的教师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过后由本学校上报骨干教师名单,并且进行公示。

骨干教师的参选流程以及参选条件就为大家介绍这么多,评选骨干级教师是有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的,因此广大教师不要认为自己年轻就没有机会,若是自身条件已满足申报条件需要尽快提交自己的资料。

骨干教师认定标准

骨干教师认定标准

骨干教师的认定标准因地区和学校而异,但通常都包括以下方面:
1. 学历和职称:应具有本科及其以上的学历,并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2. 教学经历:本校教育教学经历不少于6年,其中申报德育骨干原则上应具有本校不少于5年的班主任工作或相关德育工作经历。

3. 师德修养:应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能胜任班主任工作并取得较突出的成绩;或在指导学生课外活动中获区级(含区级)以上等第奖。

4. 教学素养:应具有良好的教学素养,能积极参与有关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效果较好。

同时应参与或承担过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或获得校级及以上科研成果等第奖,或在区级及以上的专业刊物上发表过论文,或在区级范围内进行过交流。

5. 示范和带动作用:能支撑所在地区或学校的学段或学科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对一般教师具有一定示范作用和带动作用。

6. 新教师带教经历:近3年内有带教本校新教师经历。

7. 离退休时间:离退休时间不足3年的教师不参加申报。

此外,骨干教师认定通常会重点向一线教师、班主任倾斜,并考虑教师的教育教学成绩和在一定范围内的影响力。

具体的认定标准可能会根据教育部门的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024年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二篇)

2024年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二篇)

2024年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一)教学能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 确保课堂教学任务的高质量完成,教学效果显著,所教学科的考试成绩在本校同年级同类型班级中持续保持前列。

2. 拥有至少两年及以上的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工作成效显著。

3. 辅导的学生在市级或市级以上竞赛中荣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4. 具备独立承担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深受学生及家长好评。

5. 近三年内,参与的教学课程在校级评比中荣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市直及以上级别的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会上进行经验分享,上示范性观摩课等。

6. 近三年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所撰写的论文在市级评比中荣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7. 近三年来,在市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至少一篇,并在学校门户网站等相关教育网站上发表教学随笔若干篇(需提供网站复印材料)。

(二)教学能手应具备的专业条件:1. 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显著,所教学科的考试成绩在本校近三年同年级同类型班级中持续保持前列。

2. 拥有至少三年及以上的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并在本校荣获过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

3. 近五年来,辅导的学生在市级或市级以上竞赛中获奖,同时在辅导青年教师方面成效显著,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在校级及以上教学比武中荣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4. 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积极参与本学科的教学研究,形成独特的教学特色与风格,深受学生及家长好评。

5. 近五年来,参赛课程在市直及以上评比中荣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市级及以上教学经验交流会上进行经验分享(含上示范性观摩课)。

6. 近五年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所撰写的论文在近三年内荣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7. 近五年来,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三篇及以上,并在学校门户网站等相关教育网站上发表教学随笔若干篇(需提供网站复印材料)。

8. 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在校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师,可直接认定为学校骨干教师。

市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市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市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标准滁州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滁州市学科带头人”是我市为特别优秀的教师而设立的一种具有先进性、专业性和学术引领性的荣誉称号。

滁州市学科带头人应是全市各学科、学段的优秀研究型教师和教研员,他们是教育教学、教科研的活跃分子,拥有丰富的一线教育教学、教研经验,并对教育教学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和认识,在全市本学科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威望。

一、参评资格申报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参评资格。

(一)具备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

(二)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教研员应具备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应具备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三)年龄在55周岁及其以下(1958年4月以后出生)。

(四)具备滁州市中青年骨干教师满两年及其以上。

(五)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并合格。

(六)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政策。

(二)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不从事有偿家教。

(三)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

所带班级不以考试分数排名。

(四)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五))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很高的威望,在近6 年的年度考核中至少有一次优秀等次。

三、教育教学方面(一)教育教学实绩【教师】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有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和实绩,近6 年以来,具备下列两条(农村教师一条):1.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科技评奖或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获国家级二等奖 1 人次或省级一等奖1人次或省级二等奖2 人次(农村教师1 人次)或市级一等奖4 人次(农村教师2 人次)。

骨干教师上半年工作总结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骨干教师上半年工作总结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骨干教师上半年工作总结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骨干教师上半年工作总结骨干教师评选条件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教学成绩:骨干教师应在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包括学生成绩的提高、教学效果的优异等。

2. 教学方法与教师形象:骨干教师应具备优秀的教学方法和技巧,能够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并能够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以身作则,得到学生的尊重和喜爱。

3. 教学研究与创新:骨干教师应具备较高的教学研究能力,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并能够在教学实践中进行创新,提出新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理念。

4. 师德师风:骨干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遵守职业道德,能够与学生和同事和睦相处,做到言行端正,对学生负责。

5. 个人发展与团队贡献:骨干教师应具备持续的个人发展意识,通过学习和培训提升自己的教学能力,同时也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团队活动并能够给予积极的贡献。

总体来说,骨干教师评选条件是综合考察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方法和教学思想,并注重师德和个人发展,同时也要考虑教师在学校整体教学团队中的贡献。

2024年学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学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学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如下:
一、评选对象:
1. 评选对象为全校在岗教师中表现突出,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较好教育教学能力的骨干教师。

2. 参评教师需具备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显著、教学方法得当等特点。

二、评选条件:
1. 参评教师需在本校工作满三年以上,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 教师需取得较高的教学评价,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等。

3. 教师需具备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课题研究等工作。

三、评选程序:
1. 每年学校将组织评选委员会,由校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负责教师评选工作。

2. 教师通过个人申报和推荐机制,提交评选材料,包括教学实绩、教学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

3.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评选条件,对教师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获奖名单。

四、奖励措施:
1. 获奖教师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奖励,以表彰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突出贡献。

2. 获奖教师将成为学校的骨干教师,享有更多的教学资源和发展机会。

五、总结:
本评选方案旨在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巩固学校教师队伍,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愿每一位教师都能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成为学生学习的楷模和榜样。

2024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2024年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我市将开展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

评选对象包括所有在市教育系统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评选工作分为提名、初选、终审等环节,评选结果将成为教师继续发展的重要参考。

评选工作将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各中小学校和教育机构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提名要求候选人在本学科取得显著成绩,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教育实践能力,受到师生和家长的认可和好评。

初选阶段将由专家评审组进行评议,综合考虑候选人在教学、科研、校本课程建设等方面的贡献和表现,确定入围名单。

终审阶段由市教育局牵头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对入围名单进行终审评议,最终确定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结果。

评选出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将获得市教育局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奖励,并享有一定的教学科研支持和培训机会。

此次评选活动的开展,旨在发现和肯定优秀教师的成绩和贡献,激励广大教师积极进取,不断提升教学水平,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希望全市各校教育机构积极参与评选工作,为市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和教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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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例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例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例是指为了促进学科建设和教师专业发展,对各学科中的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行评选的一项规定。

该条例具体规定如下:一、评选目标学科带头人评选的目标是从教师队伍中选拔出具有学科领域深度、广度和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推动学科发展和提高教学水平。

骨干教师评选的目标是选拔出教学成绩优秀、教学经验丰富、教学创新能力较强的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动教学质量提升。

二、评选标准1. 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 在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造诣;- 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突出的成果,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 对学科建设和师资团队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担任学科方向的研究项目负责人或学术委员会成员;- 积极参与学科交流和国内外学术会议。

2. 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教学成绩优秀,学生评价良好;- 教学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 教学方法和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创新性;- 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对学校教学工作做出贡献;- 参与学科带头人的科研项目,取得一定成果。

三、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校或学科组织专家、领导对候选人进行评选,提名优秀人选。

2. 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对提名人进行资料审核和面试评审,确定评选结果。

3. 公示阶段: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和意见反馈。

4. 正式评选:根据评审结果,经学校批准后,对评选结果进行公布。

四、奖励与激励1.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成功后,将获得荣誉称号和相应的物质奖励。

2. 学校将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和条件,支持优秀教师的科研、教学等活动。

3. 评选结果将作为升职晋级、职称评定等重要依据。

总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例是为了选拔出具有卓越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的教师,推动学科建设和教学提升,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滁州市骨干教师评选条件2019

滁州市骨干教师评选条件2019

滁州市骨干教师评选条件2019摘要:一、引言二、评选条件概述1.基本条件2.骨干教师职责3.评选标准4.评选程序三、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2.教育教学能力3.学科专业素养四、骨干教师职责1.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2.教育教学资源建设3.教师专业发展指导五、评选标准1.教学成果2.教学研究3.学科竞赛辅导4.教育资源共享六、评选程序1.申报与推荐2.资格审查3.教学能力测试4.综合评价与公示5.表彰与奖励七、总结正文:一、引言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骨干教师的作用日益凸显。

为了选拔和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教育教学水平的骨干教师,进一步推动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2019年滁州市教育局制定了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本文将对这些条件进行详细解读,以指导广大教师更好地了解和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概述1.基本条件评选骨干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骨干教师职责骨干教师应承担以下职责: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参与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为全市教育教学发展作出贡献;积极参与教师专业发展指导,助力青年教师成长。

3.评选标准评选骨干教师的标准包括:教学成果显著,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在教学研究方面取得一定成果,能为全市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借鉴;在学科竞赛辅导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能为全市学生提升学科素养贡献力量;积极分享教育教学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4.评选程序评选骨干教师的程序分为五个步骤:第一步,申报与推荐;第二步,资格审查;第三步,教学能力测试;第四步,综合评价与公示;第五步,表彰与奖励。

三、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骨干教师应具备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信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教育教学能力骨干教师应具备扎实的教育教学基本功,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组织和管理能力。

3.学科专业素养骨干教师应具备较高的学科专业素养,能在教育教学中发挥专业优势,为提升学生学科素养作出贡献。

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附件3滁州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评选标准“滁州市骨干教师”是我市为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工作中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教师设立的一种荣誉称号。

滁州市骨干教师应是在全市本学科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学习型、反思型的教师,并在全市本学科范围内起着龙头、示范作用。

一、参评资格(一)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二)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教研员应具备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应具备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三)年龄在50周岁及其以下(1963年4月以后出生)。

(四)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并合格。

(五)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政策。

(二)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不从事有偿家教。

(三)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

在所带班级不以考试分数排名。

(四)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五)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很高的威望。

三、教育教学方面(一)教育教学实绩【教师】在近6年的工作中,有较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和实绩,具备下列2条(农村教师1条)。

1. 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或优质课评比中获奖: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1次;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2次;县(市、区)一等奖1次(农村教师)。

2. 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市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科技评奖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省一等奖1人次;省二等奖或市一等奖2人次(农村教师1人次);省三等奖或市二等奖3人次(农村教师2人次)。

3. 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被评为县(市、区)级及其以上优秀教师、模范教师、教坛新星、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骨干教师

骨干教师

一、资格材料(必备)(一)教师资格证。

(二)学历及职称证。

(三)继续教育证。

(四)获得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荣誉表彰、奖励称号等1次。

(五)工作量饱满。

(一)教师资格证。

(二)学历及职称证。

(三)继续教育证。

(四)获得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荣誉表彰、奖励称号等1次。

(五)工作量饱满。

二、师德师风条件(必备)方大军同志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政策,关爱学生,爱岗敬业,团结同事。

自觉遵守《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2001年评为南谯区教育系统先进个人,2005评为南谯区优秀辅导员,2010年评为南谯区优秀教师,2013年评为滁州市师德之星。

三、个人荣誉条件四、教育教学实绩条件(一)教育教学实绩。

1.基本分30分(必备)具备条件之一:(1)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优质课或教学成果奖评比中获奖。

(2)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市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学科竞赛、科技评比、汇演、体育比赛、技能竞赛、文明风采竞赛等活动中获奖。

2.附加分。

(1)在以上种类活动中获奖1次的(2)教学成果奖四、教育教学实绩条件(二)教育教学基本能力。

1.基本分30分(必备)具备所有条件:(1)能提供1篇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意义的教育叙事或1篇对本学科有一定见解的论文2500字以上。

(2)上一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同时提交2课时最能反映水平特色的教学设计。

2.附加分。

(1)近6年在市区上示范课观摩课,专题讲座等。

(2)所辅导教师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比赛获奖。

五、教研科研条件1.基本分30分(必备)。

具备条件之一:(1)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教学论文1篇,农村教师在市级刊物发表。

(2)参加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课件、教学设计、教育叙事等。

(4)从事艺术、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在教育、体育、文化等部门主办的汇演、会展比赛中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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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2015年04月29日09:32:19 来源:滁州市教育局网访问量:227次
“滁州市骨干教师”是我市为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工作中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教师设立的一种荣誉称号。

滁州市骨干教师应是在全市本学科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学习型、反思型的教师,并在全市本学科范围内起着龙头、示范作用。

一、参评资格
(一)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教研员应具备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应具备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三)年龄在50周岁及其以下(1965年4月以后出生)。

(四)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并合格。

(五)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政策。

(二)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不从事有偿家教。

(三)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

在所带班级不以考试分数排名。

(四)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五)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很高的威望。

三、教育教学方面
(一)教育教学实绩
【教师】
在近6年的工作中,有较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和实绩,具备下列2条(农村教师1条)。

1. 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或优质课评比中获奖: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1次;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2次;县(市、区)一等奖1次(农村教师)。

2. 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市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科技评奖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省一等奖1人次;省二等奖或市一等奖2人次(农村教师1人次);省三等奖或市二等奖3人次(农村教师2人次)。

3. 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被评为县(市、区)级及其以上优秀教师、模范教师、教坛新星、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4. 在省、市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中,所任学科人均分在同类学校前三分之一。

5. 关心爱护残疾学生,能针对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并有独到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使残疾学生在文化知识、思想品德、应变技能和缺陷矫正等方面都有明显进步,受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需附表彰证书和相关材料)。

6.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中,所任班级中级工合格率在85%以上;或取得相应专业高级工证书或其他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7. 受聘担任市级职业技能鉴定中级工考评员,并承担中级工鉴定工作2次以上(须提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验印的考评员证书和文件证明)。

8. 承担全省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试命题一次以上(需附省厅相关部门证明和命题试卷)。

9.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
竞赛或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省级一等奖1人次或二等奖2人次或团体二等奖以上;市级一等奖(农村教师二等奖)2人次或团体一等奖(农村教师二等奖)。

【教研员】
熟悉本地区课程改革的情况,对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一定的见解;在课程改革中勇于创新,教学研究成绩明显。

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对课程改革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二)教育教学能力
【教师】
有较明显的教育教学特色,在全市本学科范围内有一定的影响。

1. 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并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专业知识,能提供1篇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意义的教育叙事或1篇对本学科有一定见解的论文(2500字以上)。

2. 能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全面准确把握教材,在教育教学中勇于创新,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较高。

参选者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同时提交2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须附设计思路、教学反思。

3. 能优化课堂教学结构,选用恰当的教学手段,能熟练使用相关教具,有效地调动全体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课题教学满意度高。

4. 近6年来,在县(市、区)及其以上范围内上过1节示范课或观摩课,每个学年度都能在学校为教师上1节公开课(均需提供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及评价意见)。

【教研员】
具有系统的教育科学研究理论基础,有良好的现代教育理论功底,掌握本学科现代科学前沿知识及改革趋势;主持一项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成果明显已结题(需附结题报告或阶段性成果报告等)。

参评者须提交上一学年度原始听课记录、教学质量评估材料,同时提交1篇反映本学科前沿动态的综述报告(2500字以上),以及近6年来开展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主要工作情况总结1篇(包括工作任务、起止时间、目标与成果、担任角色)。

四、教研科研方面
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近6年来具备下列1条(教研员具备2条):
(一)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不含增刊、论文集,下同)上发表教学论文1篇(教研员2篇且必备)或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农村教师)。

(二)参加市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课件、教学设计、教育叙事等作品评比(交流)中,获一等奖2次或二等奖3次。

(三)应邀在市及县(市、区)的教学研究活动中作专题研究报告1次(需提供相关材料)。

(四)受聘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1次(需提供本人编写的教材或教参)。

(五)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人在教育、体育、文化等部门主办的汇演、会展或比赛中,获省三等奖或市一等奖1次(农村教师二等奖1次)。

(六)近6年来,主持或参与县(市、区)及其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科研课题研究成果明显并已结题(须附结题报告和成果获奖证书等)。

五、注重交流学习
积极承担和参与各类示范课或观摩活动,在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学研讨活动,主动发表观点、总结教学案例、叙事等(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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