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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婴国》读书报告

中国的社会是人情社会,是面子的社会。在中国古典名著《儒林外史》中,人情世故体现得淋漓尽致,这种人情关系体现在金钱与权势上,无论是官员还是底层的百姓,观察事情的方向就只有一个,往的是权势看齐。书里官场也有着“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一说,三年敛财十万白银的官员竟已经算得上为官清廉,纵小说文学有着夸张传奇色彩,但不可否认的是自古以来,中国社会就是充满着人情世故的社会。所以《儒林外史》一书,能从侧面上表达了当时的社会环境并加以作者自身的讽刺。

之所以提及《儒林外史》一书,是因为在宪法与行政法这一门课程上,毛老师提到过自然法的概念以及儒家处世的观念看法,当时我就想到了人情世故这一层面。在我眼里,中国人的中庸之道,很大程度上都源自于儒家思想的集体无意识,它让中国人学会了谦逊、宽容,但是有个观点要明确:知善恶与知是非是不一样的看法。善恶之分与是非之分不可能完全的划上等号,可惜的是,在中国社会中,善恶往往和是非相提并论。善良的一定是正确的,邪恶的一定是错误的,正确的一定是善良的,错误的一定是邪恶的。在客观的层面上并不能完全正确,需要就事论事的分析,但当这种观念放在了中国式的处事情境里,放在了中国式人情世故中,是非的抉择往往就是善恶的抉择。

举个简单的例子,半夜和朋友外出宵夜,在一家烧烤店被偷了钱包,通

过查看店家的私人监控,我们在附近找到了那个小偷,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面对监控,他无处抵赖,把钱包还给了我们。可能是怕挨打,他可怜巴巴地告诉我们:父母双亡,和年老的奶奶一起生活。没有经济来源,出于无奈才偷东西的。考虑再三后,我们还是报了警。警察了解情况之后,甩了一句“钱包找到了,那就没事儿了嘛”后就准备离开。我们不答应。警察很不耐烦地教育我们:“大家都不容易。你们又没什么损失,就算了嘛。半夜三更的,你们早点去休息,明天好好出去玩;我们也要回去休息。他虽然是个小偷,但是情况我了解,家里穷。都不容易的。”警察走了,小偷也走了。是啊,都不容易。但这能成为一个身强力壮的年轻人在大街上堂而皇之行窃的理由吗?

再举个例子,1935年,美国经济大萧条,无数的人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纽约一个区的法庭上也正在审理一起盗窃的案子。一名老太太偷窃了面包,被面包店老板告上法庭。在法庭上,老太陈述说:“偷面包,是因为我三天没吃东西了。更重要的是,我有三个孙子,他们的父母都死了。我得找点东西养活他们。”最后,法官对此案作出判决:“要么罚款10

美元,要么拘役10天。”听完宣判,老太太哭了:“偷窃是我的错,我应该接受惩罚。但是如果我有10美元,我就不会去偷面包;如果我被拘役10天,那谁去照顾我的孙子?”法官说:“对不起,我必须要公正执法。”这时候,陪审团中一个人站了起来。他让老太太接受罚款10美元的处罚。同时,他摘下帽子,放了10美元进去,并对在场的所有人说:“我是纽约市市长拉瓜地亚。在我生活的纽约,还有一位老祖母需要通过偷窃面包去养活自己的孙子,这是我的耻辱,也是各位的耻辱。请各位每

人掏50美分,为自己的冷漠买单。”、在场的所有人都向帽子了投了50美分,也包括了那位法官大人。

对比起这两个例子,可以看得出来善恶与是非其实是应该分隔开的两个概念,因为善恶是主观的概念,而是非却是客观的概念,如果硬是要将主观的感受和客观的事实混为一谈,模糊了事实,社会秩序以及社会价值框架就会崩塌。这种情况在国外很少见,因为国外有一种精神,是儒家精神要求不曾拥有的,就是契约精神。何为契约精神,它是西方文明社会的主流价值,在民主法治的形成过程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法治提供了经济基础,同时根据个人的契约精神上升到公法领域的控制公权力,在实现人权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契约精神可以很好的区分善恶与是非的界限,契约条约上的内容包含着是与非的描写,而不受制于契约内容的则是善恶的界定。放到社会上来讲,最能直面体会的契约就是法律,法律只判定是非,而不判定善恶。所以上文提到的老婆婆盗窃是违反了法律,是错误的行为,不管处于什么理由都应该受到惩罚、付出代价。至于纽约市长接下来的行为才是主观影响的,关于善恶判定的举动。但是那一个偷盗钱包的年青人,他偷盗的理由和老婆婆的如出一撤,但是,执法者却因为产生了恻隐之心,武断地放过了这个年青人,丝毫没有照顾到受害者的感想,单凭年青人的一面之词,就同情心泛滥,将是非判断置于善恶判断之后,可以说是本末倒置了。这就是中国式宽容的其中一种体现,其本质就是缺乏法制精神,在国外体现为契约精神。

要知道,中国社会内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很多,如果在案发现场在增添几名围观群众,围观群众的同情心泛滥的程度更为严重:违法者卖弄同情,

将自身弱小化,将自身推升了道德的制高点;受害者追求说法,维护自身的利益,却被看成了咄咄逼人、仗势凌人,这就是中国式宽容的表现形式。更有人精辟的总结出中国式宽容的口头禅,比如说,来都来了、都不容易、吃亏是福、习惯就好、还是孩子等等等等。

为什么会产生这样子不分是非的同情心理呢?这种心理让我看到了鲁

迅笔下的阿q,看到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即便自己占据道理,也本能的或者被迫的息事宁人,因为想着息事宁人,所以总是会被不占理的一方或者不分青红皂白就劝和的一方,强迫你必须宽容,你不懂得宽容,你才是真正做错的一方。的确,中国人都是善良的,从每个人从小到大生活的环境,经历的教育,都告诉我们,我们应该善良,我们小时候看到的电影,无论主角受到过多少苦难,在最后可以选择了结恶人的瞬间,他总是会犹豫,往往大部分都会留下恶人的性命,这才能彰显英雄本色、英雄气概。原谅是结局的主旋律,这样子带来的观念就是,原谅做错事的人是应该的。但是国外的电影,往往快意恩仇,看畅淋漓,能让你血脉膨胀。这宣扬的就两种明显不一样的价值观。很明显,国内的想让观众接受的价值观是后者,善良更可贵一些。因此,中国人将善良看得比是非更重要。

龙应台在《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中指出,比起规则制度,似乎人情面子才是决定社会秩序的关键,比起较真冲突,更多人选择的是息事宁人,并且美其名曰为中庸。他人有错,你不要与人过不去。你要反思自身,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收到伤害,要以德报怨。冤冤相报何时了,不如宽容了好。这种无理的道德要求,就像是一锅毒药,旁观者们满心热切的劝你喝了它,它看上去是那么的滋润大补,其实内在早已变了质。比起诚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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