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人才“绿卡”使用手册内容 (b卡)
人才队伍建设与人事制度改革考试题

人才队伍建设与人事制度改革一、单选题1.为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政治待遇,《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要求各地要探索实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工会等群团组织中挂职和兼职,纳入()联系专家范围。
A.党委B.政府C.人大D.政协2.《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明确,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分配要向高技能人才倾斜,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应()本单位管理人员人均工资增幅。
A.低于B.等于C.高于D.不低于3.《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明确,各地要设立()人才服务窗口,负责协调落实相关待遇政策,并结合实际制定支持政策。
A.技能B.高技能C.领军D.高技能领军4.《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指出,到“十三五”末期,技师学院数量达到()所左右。
A.350B.400C.450D.5005.《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技工院校每年开展职业培训保持在()万人次以上。
A.500B.600C.700D.8006.技师学院招收高中毕业生,培养预备技师的学制教育期限为()年。
A.2B.3C.4D.57.“十三五”期间,要建立技工院校()队伍,发挥其在办学水平评估和办学过程督导中的作用。
A.督查员B.督导员C.巡查员D.教导员8.《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指出,到2020年,要力争在()个左右主体专业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一体化课程覆盖全国技工院校70%以上的在校生。
A.40B.50C.60D.709.《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指出,鼓励()建设培训中心、职业院校、企业大学,开展职业训练院试点工作,为社会培育更多高技能人才。
A.企业B.政府C.协会D.高校110.《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指出,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体系。
A.职业技能竞赛B.职业技能等级C.技能人才评价D.培训绩效评估11.《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提出,支持劳动者凭()提升待遇,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
石家庄市第一批市级人才公寓申请表(B卡)

工作单位
本 人
本
人
承
诺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填写信息真实无误,没有虚报、瞒报,同意授权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核实,如经查实未及时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指纹):
时 间:年月日
注:1、申请表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各区人社局或市直有关部门、市人社局各一份。2、本表中市内区是指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和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
石家庄市第一批市级人才公寓申请表(B卡)
申请人姓名
性 别
民 族
学 历
毕业时间
婚姻状况
本人及配偶是否拥有市内区住房
本人及配偶是否已配租ຫໍສະໝຸດ 内区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工作单位及地 址
选房意愿
(二者选一)
□荣盛华府□德贤公馆
是否服从调剂
□是 □否
人才绿卡(B卡)卡号
联 系
电 话
家
庭
成
员
信
息
姓 名
与申请
人关系
天津市人才“绿卡”有什么用?

天津市人才“绿卡”有什么用?天津市人才“绿卡”有什么用?【一】人才“绿卡”A卡申办
事项名称:人才“绿卡”管理与服务
【二】人才“绿卡”B卡申办
事项名称:人才“绿卡”管理与服务
【三】持人才“绿卡”博士后入站落户服务
事项名称:人才“绿卡”管理与服务
【四】持人才“绿卡”高级职称人员落户服务事项名称:人才“绿卡”管理与服务
【五】持人才“绿卡”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服务事项名称:人才“绿卡”管理与服务
事项名称:人才“绿卡”管理与服务
【七】持人才“绿卡”调入本市人才落户服务事项名称:人才“绿卡”管理与服务。
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服务指南

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服务指南一、申领范围石家庄市行政区划内用人单位(含驻石中省直企业)从市外、国(境)外引进到我市工作或创业的以下人才:(一)列入河北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的优秀毕业生;(二)博士学位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招聘(引进)的世界排名前500名国(境)外院校的全日制学士学位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四)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招聘(引进)的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为前三名,二等奖为前两名,三等奖为第一名)或拥有3项以上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能在石家庄转化落地并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的人才;(五)企业引进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工种高级技师,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招聘(引进)的正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六)企业引进的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经营管理人才和来石前在中国500强企业担任过中层及以上职务且来石后担任规模以上企业领导职务的人员;(七)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或专长的人才。
申领范围中的第一类至第三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第四类至第七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申领程序(一)符合申领范围中一至六类的人才,按照个人申报、资格审核、制卡发卡的程序申领人才绿卡。
申报人登录石家庄市政府网站()“人才绿卡信息管理平台”窗口,填写个人申领信息,上传有关资料、图片。
市人才绿卡服务窗口收到申报人提交的个人申领信息后,进行预审并反馈意见。
预审通过后,申报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居留证)、学位证、毕业证、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相关荣誉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初审汇总后,填写《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申请表》,按程序报送设在市行政审批局办事大厅的市人才绿卡服务窗口。
(二)符合申领范围中第七类的人才,按照个人申报、资格审核、综合评审、呈报审定的程序申领人才绿卡。
遵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遵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4.10.28•【字号】遵人领发〔2014〕9号•【施行日期】2014.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遵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遵人领发〔2014〕9号各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新蒲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属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市管国有企业党委(党组):《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遵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4年10月28日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参照《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中共遵义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三条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企业、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引进市外高层次人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服务对象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人才: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的前2位完成人。
第二类: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入选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香江学者计划”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3至6名及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中华技能大赛优秀奖获得者;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的首席科学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专家,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首席科学家、主要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专家;世界500强企业高层管理人才,在贵州落地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负责人;管理期内的省核心专家。
石家庄人才绿卡购房申请流程

石家庄人才绿卡购房补贴申报流程一、申请购房补贴条件(一)取得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二)持卡人在石家庄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房和存量房的。
持卡人填写《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持有人员购房补贴申请表》(一式3份),填写一览表,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复印件一式2份,装订成册)。
(一)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二)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学位证;(三)期房需提供《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书》和购房发票;存量房需提供《不动产权利及其他事项登记信息》和购房发票。
(四)本市无住房和无房产交易证明(首次购房证明);(五)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工作协议);(六)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
二、工作流程(一)申请。
持卡人填写《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 卡)持有人员购房补贴申请表》,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请表》及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单位所在县(市、区)人社局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是市直机关、市直企事业单位的,报市直主管部门审核。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市人社局。
(二)审核。
市人社局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查,并会同市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对申报人的房产状况进行核实。
(三)公示。
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四)拨付。
对公示无异议、符合补贴条件的,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核定后拨付。
三、常见问题1、购房补贴一次性发放。
2、购房补贴发放到单位账户。
3、购房日期之后不可申领租房补贴。
如果多申领了租房补贴,将从购房补贴中扣除。
如果购房补贴申请未通过,还可以补领之前未申领的租房补贴。
4、关于购房日期的认定:一手房看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书的时间;二手房看不动产权利及其他事项登记信息的时间。
5、先有绿卡再买房子,方可享受购房补贴。
绿卡时间以第一次办卡的卡面时间为准。
购房时间参见第4条。
6、若夫妻二人均为市人才绿卡B卡持卡人,则可一人享受购房补贴,另一人享受租房补贴,二人不可同时享受购房补贴政策。
引进人才“绿卡”使用手册内容 (b卡)

引进人才“绿卡”使用手册内容(b卡)第一章申领范围非本市户籍来津工作或创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
第二章申领途径以调动方式来津工作、毕业超过2年的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个人创业或留学回国人员到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申领;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到市教委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毕业派遣时一并申领。
第三章要件清单一、关系接转1.个人档案;2.同意调出函。
二、落户1.身份证;2.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3.劳动合同;4.落户地户口首页。
三、留学回国人员来津工作派遣在国(境)外攻读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博士后,提供国(境)外博士后研究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博士学历学位证书;访问学者、进修人员、合作研究人员,提供国内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和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国(境)外博士后,访问学者、进修人员、合作研究人员还需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中央人民政府驻港澳特区联络办公室出具的《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出国(境)留学前有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与原单位中止工作(劳动)关系证明。
四、创业培训申请持卡人到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刷卡即可报名参加创业培训。
五、小额担保贷款申请1.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2.工商营业执照。
[经工商注册登记创办企业的创业者。
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最高可给予30万元;对已经成功创业且带动就业5人以上、经营稳定的创业者可给予贷款再扶持,贷款总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对其额度在国家规定贴息额度范围内的部分,由中央财政按照贴息利率予以贴息;对其额度在国家规定贴息最高额度以上且不高于20万元的部分,由市财政按照贴息利率的50%予以贴息。
]六、创业房租补贴申报1.工商营业执照;2.经营场地证明、租房协议;3.房租支付凭证。
[在本市创办企业,且租用经营场地的创业者,可申请房租补贴。
石家庄人才绿卡(B卡)申请表

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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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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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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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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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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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
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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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籍贯
本市居住地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全日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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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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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
人才类别
符合条件的
主要内容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
电子邮箱
原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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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职称
(
现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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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及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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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和奖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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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情况
名 称
地 址
【
性质及所属行业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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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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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委组织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一式3份,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各留一份。
天津人才:天津市引进人才“绿卡”管理暂行办法天津人才

天津人才:天津市引进人才“绿卡”管理暂行办法天津人才话题:天津人才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证明书绿卡天津市引进人才“绿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创新人才引进工作机制,减少工作流程和审核要件,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营造引才、用才的良好环境,在全市实施引进人才“绿卡”(以下简称“人才绿卡”)制度。
第二条人才绿卡是符合发放条件的各类人才来津工作办理相关手续的凭证,人才绿卡持有人(以下简称“持卡人”)在办理引进手续和在津生活等方面享受人才绿卡规定的服务项目。
人才绿卡分为“A卡”和“B卡”,市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设计制作。
第三条人才绿卡通过“天天问津”人才网站平台进行信息交互、业务办理,并与相关职能部门和办理机构互联互通,实现“一点采集、多点共享、全程管理、快速办理”。
第四条“A卡”主要面向下列范围的高层次人才发放:(一)航空航天、生物技术、新型信息与网络、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二)高效设施农业、绿色生态农业、观光休闲农业等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三)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文化创意、旅游、会展、社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四)教育、卫生、社科理论、新闻出版、文化艺术领域的优秀人才;(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授权发明专利,本人或率团队来本市创新创业的紧缺人才;(六)能够提升本市在国际国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各类紧缺人才。
第五条符合本市引进人才政策,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协议,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高层次人才可申领“A卡”:(一)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二)国家和省级“千人计划”人选、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人选及列入国家和省部级重点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的人选;(三)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突出贡献专家等国家级或省部级称号的专家;(四)获得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一等奖的(科学技术奖、社科奖、专利奖、新闻出版奖、文化艺术奖等)专家;(五)担任过国家和省部级科技项目(首席科学家、单项主持人)、工程项目、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的专家;(六)奥运会、亚运会、世锦赛等重大比赛中的冠军及其主教练、“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七)来津前在世界五百强企业、国内五百强企业担任过中层及以上职务的人员;来津后在我市百强企业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或在我市“千企万人”企业担任副总及以上职务的人员;(八)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专业人才;(九)申请积分落户已取得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证明书的高级技师;(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来津创办科技型企业或来津投资设立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含)以上(到位率80%)的海内外投资(合伙)人;(十一)用人单位聘请的高层次外国专家;(十二)用人单位柔性引进的高端人才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6.12•【字号】穗府办规〔2023〕10号•【施行日期】2023.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3〕1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6月1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领条件第三章待遇内容第四章申领程序第五章附则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坚持“四个面向”引才聚才,支持广大人才在穗创新创业,促进“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升级,推动我市从人力资源大市向人才资源强市转变,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在广州地区以及广佛高质量发展融合试验区、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等区域工作、创业的非广州市户籍国内外优秀人才,可依据本办法领取广州市人才绿卡(以下简称人才绿卡)。
人才绿卡分为A卡、B卡。
第二章申领条件第三条人才绿卡申领对象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不得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三)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四条人才绿卡A卡申领条件。
非广州市户籍国内外优秀人才,凡符合本市引进人才需求,每年在本市创业或工作超过6个月,在本市有合法住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领人才绿卡A卡。
(一)经我市评选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包括:1. 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和地区最高学术机构(协会)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桥西区人才绿卡服务指南

桥西区人才绿卡服务指南申领范围桥西区域内用人单位从市外、国(境)外引进到我区工作或创业的以下人才:(一)全日制学士学位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引进的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紧缺工种技师;(三)符合我区产业发展需求,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或专长的人才。
服务对象中的第一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第二、三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已持有石家庄市人才绿卡A 卡、B卡的人才,凭卡可享受桥西区人才绿卡服务项目(资金补助项目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不再发放桥西区人才绿卡。
申领程序(一)符合申领范围中第一、二类的人才,按照个人申报、资格审核、制卡发卡的程序申领桥西区人才绿卡。
申报人登录桥西区政府网站“人才绿卡信息管理平台”窗口,填写个人申领信息,上传有关资料、图片。
区人才绿卡服务窗口收到申报人提交的个人申请信息后,认真逐项核对申报人信息,并及时反馈预审意见。
预审通过后,申报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居留证)、学位证、毕业证、职称证书、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初审汇总后,填写《桥西区人才绿卡申请表》,按照程序报送区人才绿卡服务窗口。
(二)符合申领范围中第三类的人才,按照个人申报、资格审核、综合评审、呈报审定的程序申领人才绿卡。
综合评审工作采取随时受理、专家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年6月、12月各组织开展一次评审工作,也可根据受理情况,不定期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申报人先通过网上申报(程序同第十二条)。
预审通过后,申报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居留证)、学位证、毕业证、职称证书、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初审汇总后,填写《桥西区人才绿卡申请表》,按照程序报送区人才绿卡服务窗口。
(三)区属单位引进人才申领人才绿卡,由用人单位收集申报人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原件,报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由主管部门报送区人才绿卡服务窗口;其他单位引进人才申领人才绿卡,由所在街道办事处人才服务分窗口负责审核并收集相关证件材料,集中报送区人才绿卡服务窗口。
天津红桥人才“绿卡”B卡申办及落户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天津红桥⼈才“绿卡”B卡申办及落户办理(流程、材
料、地点、费⽤、条件)
⼀、办理条件
⼆、下列⼈员经⽤⼈单位同意录⽤或聘⽤,可予以引进:(⼀)具有⼤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的⼈员;(⼆)具有⼤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员;对从国内外博⼠后流动站出站留津或来津⼯作的博⼠后,⼀次性给予安家费和租房补贴5万元。
其中,由⽤⼈单位提供3万元,市⼈才发展基⾦资助2万元⼀、落户范围凡在本市⾼职院校有集体户⼝或⼊学时户籍未由原籍迁⼊学校集体户⼝,毕业2年内与本市⽤⼈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合同的毕业⽣,准予在津落户。
凡在⼊学时户籍由原籍迁⼊学校集体户⼝,毕业2年后在津仍未与本市⽤⼈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合同的毕业⽣,由学校集体户⼝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户⼝迁移证,迁回该毕业⽣原籍落户。
⼆、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引进⼈才在津就业办理⼈才“绿卡”,百度搜索“天天问津”,登录引进⼈才“绿卡”,进⼊天津市⼈才⽹上预审系统,填写绿卡基本信息,填写完成点击保存;——⼆、聘⽤单位到红桥⼈才提交预审材料;——三、红桥⼈才预审材料合格后,报市⼈才服务“⼀站式”审核——四、市局“⼀站式”审批完成后,红桥⼈才到红桥区户籍管理中⼼办理落户⼿续。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1⼯作⽇
六、办理机构
红桥区⼈⼒社保局
七、办理费⽤
是否收费
此项⽆需收费
⼋、法律依据
天津市引进⼈才“绿卡”管理暂⾏办法;;天津市引进国内外优秀⼈才来津⼯作实施办法;津⼈〔2000〕19号津政办发〔2013〕40号
⽂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
EB1B杰出人才绿卡申请要求

EB-1B杰出人才绿卡申请的要求中文同样叫做“杰出人才”,EB-1A类别绿卡的英文是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而EB-1B类别绿卡的英文是Outstanding Professor/Researcher.除了名字不同,二者的要求和通过率也不一样。
新未名已经有七周年的历史了。
到现在(2016年)为止,我们提交的众多EB-1B申请保持了100%的批准率(其中有三个案例是在第一次申请时被著名的“杀手”拒掉之后重新提交得到批准的.Disclaimer:past results do not predict or guarantee future outcome)。
EB-1A要求在10项条件里面符合至少3项,很多理工科申请人用的是“对本领域的贡献”,“发表专业文章”,和“评判他人工作/审稿”。
EB-1B要求在6项条件里面满足至少两项,所以审稿不是必需的。
此外,EB-1B的通过率要比EB-1A高,比EB-1A也容易批准。
如果一个申请人有四五十次引用,没有审稿,申请EB-1A比较困难,申请EB-1B则很有希望。
那么怎样才能申请EB-1B呢?和EB-1A以及NIW不同,EB-1B不能由个人自己申请,需要由雇主提出申请,这一点和H-1B签证类似。
雇主需要在申请表(I-140)上面签字,如果通过律师提交申请还需要签G-28表,另外还需要提交一些雇主的财务文件,证明有足够财力支付工资。
这也和H-1B签证类似。
总体来说,EB-1B对于雇主的文件和手续要求其实比H-1B签证还要简单。
因为H-1B还需要经过向劳工部提交LCA这一步,然后在向移民局申请时往往还需要抽签。
但是仍然有很多公司和学校不愿意为员工申请EB-1B。
除了怕麻烦以外,有时是对于申请要求不熟悉。
EB-1B要求雇主提供一封证明信,证明受益人(雇员)有“永久的研究性职位”(permanent research position),听起来要求很高。
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实施细则

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实施细则一、服务内容1、对持A、B类《服务绿卡》的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安置问题,根据需要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调解决;2、其余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原则上以用人单位为主、业务主管部门为辅进行安置,如需要协调其他部门进行安置的,报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调解决。
3、市(州)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的安置,由市(州)负责解决。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的安置,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协调解决。
4、暂时不能安置的,二年内由引进人才所在单位按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发放生活补助金。
5、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原则上不享受此安置政策。
二、办理程序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调安置的,根据实际情况按以下方式解决(由引进人才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安置的,参照以下程序安置)。
1、原属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下同)且愿意到XX继续从事公务员工作的:(1)需安置到省级行政机关工作的,原属副县(处)级及以上干部的,由引进人才所在单位向省委组织部提出安置申请;(2)其余人员由引进人才所在单位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安置申请;(3)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安置原则,指定单位接收被安置人员。
接收单位及时按调配程序为其申办调配手续。
2、原属事业身份的:(1)从外地调入贵阳地区的省级行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副县(处)级及以上干部,由引进人才所在单位向省委组织部提出安置申请;(2)其他需安置到省级事业单位的,由引进人才所在单位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安置申请;(3)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安置原则,指定单位接收被安置人员。
接收单位及时按调配程序为其申办调配手续。
3、对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可通过面试、考察等形式招录到相关事业单位工作。
引进人才所在单位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安置申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安置原则指定单位,由被指定单位通过面试、考察等形式,按程序为其申办聘用手续。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放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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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放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的通知正文:----------------------------------------------------------------------------------------------------------------------------------------------------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放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16号)省直各单位、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 号)、《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黔人领发[2013]5号)精神,落实我省高层次人才各项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根据贵州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指南》规定,决定发放我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以下简称绿卡)。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发放流程(一)材料提交申请绿卡的高层次人才需提交下列资料:1.《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审核认定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四份;2. 申报人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专家证书、培养对象证书及聘任证明、获奖证明等材料;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需提供引进批复文件或者有关合同协议书;4.申报人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照4张及同版电子照片;5.申报人身份证明材料1份(身份证或护照或户籍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申请申报人材料齐备的,经用人单位初审、主管部门复审,分别在《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审核认定申报表》上填报审核意见,由主管部门汇总填报《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审核认定汇总表》(见附件3)并加盖公章后,将《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审核认定申报表》、《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审核认定汇总表》及电子文档一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发放1.对可以直接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接到申报材料之日起,材料齐全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黑龙江省高层次人才卡使用指南(3篇)

第1篇一、引言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的政策,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黑龙江省特推出高层次人才卡(以下简称“人才卡”)。
本指南旨在帮助高层次人才了解和使用人才卡,充分发挥其在生活、工作、创业等方面的便利。
二、人才卡简介1. 人才卡性质:人才卡是黑龙江省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的一项综合性服务,具有身份识别、金融服务、生活便利等功能。
2. 人才卡对象:持有黑龙江省高层次人才证书的人员。
3. 人才卡有效期:与持证人高层次人才证书有效期一致。
4. 人才卡功能:(1)身份识别:人才卡作为持证人身份的象征,可在相关场所享受优先服务。
(2)金融服务:人才卡具备银行卡功能,可在银行网点、自助设备、网上银行等渠道办理存取款、转账、消费等业务。
(3)生活便利:人才卡可在公共交通、餐饮、酒店、医疗、教育等领域享受优惠。
(4)创新创业:人才卡可享受创新创业相关政策扶持。
三、人才卡申领及激活1. 申领:(1)持证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高层次人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银行网点办理。
(2)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审核相关资料,确认无误后,为持证人办理人才卡。
2. 激活:(1)持证人收到人才卡后,需在银行网点或通过银行自助设备激活。
(2)激活时,持证人需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高层次人才证书号码等信息。
(3)激活成功后,人才卡即可正常使用。
四、人才卡使用说明1. 身份识别:(1)持证人可在相关场所出示人才卡,享受优先服务。
(2)人才卡作为持证人身份的象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2. 金融服务:(1)持证人可在银行网点、自助设备、网上银行等渠道办理存取款、转账、消费等业务。
(2)持证人需妥善保管人才卡,防止他人冒用。
3. 生活便利:(1)持证人可在公共交通、餐饮、酒店、医疗、教育等领域享受优惠。
(2)持证人需关注各优惠领域的政策变化,及时了解优惠信息。
4. 创新创业:(1)持证人可享受创新创业相关政策扶持。
寿宁县“人才绿卡”管理办法

寿宁县“人才绿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xx市委驻xx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意见精神,给在xx店市工作、居住的高层次人才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增强高层次人才对xxx县的认同感和归宿感,制定管理办法。
第二条:天中人才绿卡简称“人才绿卡”是集成各项人才政策服务的一种凭证。
第三条:人才绿卡管理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才办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共同参与,分别负责落实人才绿卡服务事项。
第四条:发放对象:
(一)全职引进或我市新入选的顶尖人才A类、领军人才B类、拔尖人才C类,可申请人才绿卡A卡。
(二)全职引进的高级人才D类,主要是指具有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全职引进的其他高层次人才E类,主要是指急需紧缺的具有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特殊技能或特别贡献的其他人才,可申请人才绿卡B卡。
根据我省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状况,以上标准可适时调整并实行动态发布。
第五条: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符合条件的,由市人社局在15个工作日内发放人才绿卡。
第六条:持卡人凭卡可享受各相关部门提供的便利、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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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才“绿卡”使用手册内容(b卡)
第一章申领范围
非本市户籍来津工作或创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
第二章申领途径
以调动方式来津工作、毕业超过2年的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个人创业或留学回国人员到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申领;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到市教委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毕业派遣时一并申领。
第三章要件清单
一、关系接转
1.个人档案;
2.同意调出函。
二、落户
1.身份证;
2.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
3.劳动合同;
4.落户地户口首页。
三、留学回国人员来津工作派遣
在国(境)外攻读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博士后,提供国(境)外博士后研究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博士学历学位证书;访问学者、进修人员、合作研究人员,提供国内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和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国(境)外博士后,访问学者、进修人员、合作研究人员还需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中央人民政府驻港澳特区联络办公室出具的《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出国(境)留学前有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与原单位中止工作(劳动)关系证明。
四、创业培训申请
持卡人到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刷卡即可报名参加创业
培训。
五、小额担保贷款申请
1.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
[经工商注册登记创办企业的创业者。
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最高可给予30万元;对已经成功创业且带动就业5人以上、经营稳定的创业者可给予贷款再扶持,贷款总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对其额度在国家规定贴息额度范围内的部分,由中央财政按照贴息利率予以贴息;对其额度在国家规定贴息最高额度以上且不高于20万元的部分,由市财政按照贴息利率的50%予以贴息。
]
六、创业房租补贴申报
1.工商营业执照;
2.经营场地证明、租房协议;
3.房租支付凭证。
[在本市创办企业,且租用经营场地的创业者,可申请房租补贴。
大学生创业且租赁房屋的,予以据实补贴,但最高不超过1800元/月,最长补贴24个月。
]
七、社保补贴申报
1.工商营业执照;
2.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3.工资银行发放凭证。
[毕业5年以内成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及其所招用的本市户籍或本市院校毕业2年内初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给予1年的岗位补贴和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
第四章办理方式
第五章服务管理
1.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本手册所载事项为人才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不能随意拖延或增加流程、要件等。
确需变更的,应报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再进行变更。
2.引进人才“绿卡”仅供引进人才本人使用。
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报告或申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