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挖运施工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土石方挖运施工合同
甲方:李庭彦
乙方:白存会
签约时间:年月日
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甲乙双方就本工程土石方挖运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宝汉高速公路PH8合同段挖运工程
2.工程地点:陕西省汉中市留坝县
3.工程施工范围及工作内容:土石方挖装全部工作.边坡修整.土石方运输卸车全部
工作
4.工程数量:实际数量以乙方以乙方实际完成图纸设计数量的实方体积(具体计算方法:项目部现场
量测计算).依据项目部甲方签认.计划合同人员复核的合格工程量为准,最终结算数量以设计图纸为依据。
第二条:合同价款
1.开挖弃方运输至项目部指定弃土场挖运(含修整边坡,不含石方爆破,爆破后的石方粒径应满足
装车条件)石方单价8元/m3;挖运(含修整边坡)土方单价7.5元/m3,均为3公里以内挖运单价。
2.若项目部和甲方指定弃土场运距在1公里以内的挖运方量,在3公里挖运单价基础上下调1元/m3
若运距超出3公里,每增加1公里在3公里挖运单价基础上上调1元/m3;运距的测量以开挖段中心桩号至弃土场中心桩号最短运输距离为准,超出3公里以上的采用四舍五入法计公里数。
3.本协议车辆使用燃油可以由项目部提供,月底结算由物资部门按当月本地区市场价格扣回。
4.本协议单价不含税金,不出具发票,是按总包合同质量标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所列项目所有工作
内容的综合单价,已包含了(但不限于)乙方为完成各项目需要的劳务.机械.燃油.小型机具.
材料及配件.车辆保险.缺陷修复.利润.环保.调遣(进出场)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
5.甲方在和项目部签订的承包单价的基础上每方下浮元,做为前期中期末期的经营性费用
及利润。
6.本协议为固定单价协议,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乙方保证甲方施工任务顺利完成,不论何种原因
单价均不予调整。
第三条协议工期
1.本协议签订日期即为开工日期,协议工期为6个月。为保证工期,乙方需按项目部和甲方施工
计划组织机械进场,合理组织施工,确保项目部和甲方总工期顺利完成。
2.协议签订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尽快组织人员.机械进场,项目部和甲方根据施工计划通知乙方
增加人员或机械,乙方在收到项目部和甲方通知后5日内必须将投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和机械全
部进场,若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按时投入施工人员和机械,每超一日按人员500元/天/人,机
械2000元/天/台,连续超过5日未投入施工现场视乙方违约。
3.若乙方违约严重影响项目部和甲方施工进度,甲方有权变更或者解除协议,并重新挑选施工队伍
进场,乙方应在接到项目部和甲方退场通知书后3日内退场完毕。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责任及
甲方重新挑选施工队伍进场施工的费用以及甲方所接受的罚金,索赔等费用与责任,均有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的施工机械和已完成的产值作为违约金,直到双方妥善处理完
毕后,退还乙方。
第四条安全文明环保施工
1.乙方应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
理.环境保护等法规制度和项目部编制的本工程的关于安全.环保.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有关要
求,严格按照安全环保标准组织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2.乙方进场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证件,才能上岗,若违规操作发生的一切责任
事故均有乙方承担。
3.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要为其作业人员及运输车辆办理商业保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按本协议约定,办理收方.结算手续,支付乙方工程款。
2.负责与本工程项目业主.监理.设计项目部的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组织对乙方施工(或完工)工程进行过程检验和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