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doc
恩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平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恩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平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7.12.18•【字号】恩府办〔2017〕128号•【施行日期】2017.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印发恩平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恩府办〔2017〕128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有关单位:《恩平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供销社反映。
恩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18日恩平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5〕12号)、《江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江府办函〔2016〕92号)文件精神和《恩平市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市工作纲要(2015-2020年)》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江门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遵循“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思路,立足恩平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实际,紧紧围绕恩平市“三农”工作大局,坚持以为农服务为根本,以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为重点,推进经营创新、服务创新、组织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打造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供销新优势。
(二)目标任务。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现代流通业发展趋势,构建上下贯通、高效对接、各业务板块有机融合的经营服务平台,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到2020年,把市供销社系统建设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作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市委市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和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关于深化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关于深化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4.16•【字号】桂政办发[2001]46号•【施行日期】2001.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关于深化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1〕46号)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关于深化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指导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一年四月十六日关于深化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指导意见(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二00一年三月十四日)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三次代表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区基层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基层社)改革,使其尽快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实现脱困和振兴,成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并在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发挥积极作用,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基层社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真正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目标,以领办专业合作社为切入点,以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主攻方向,通过推进基层社战略性重组和结构调整,促进基层社体制创新和机制转变,大胆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提高基层社经营的规模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在为农服务中加快发展步伐,不断壮大经济实力,使基层社真正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民办、民有、民管、民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二)目标任务。
1.2001年年底以前,基本实现经营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基层社的经营重心由单纯的商品购销经营为主转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主。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滨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9.13•【字号】滨政字〔2024〕72号•【施行日期】2024.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滨政字〔2024〕7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现将《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滨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9月13日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3〕217号),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建设农业强市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持续深化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从全市“三农”工作大局出发,以密切联结农民利益为核心,以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为根本任务,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服务能力,推动供销合作社担当农业强市建设生力军、农资流通服务主渠道、农村商品市场“国家队”,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到2026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与农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加完备,农资应急保供体系全面建成,流通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重要农产品应急保供体系。
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全市30%的耕地,农资仓储能力达到15万吨,争取系统内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流通服务先进创建持续位居全省第一方阵。
二、主要任务(一)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1.建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沧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9.10•【字号】•【施行日期】2021.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沧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9月10日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的政治责任,持续深化综合改革,构建适应沧州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供销合作社组织、经营、服务体系,助力乡村振兴,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方案》(冀政字〔2021〕13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经过五年努力,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组织体系更加健全,与农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农村现代经营服务体系更加完备,为农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社有企业经营机制灵活高效,实力活力更加强劲;治理机制科学规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二、完善组织体系(一)强化市级供销合作社引领作用。
市供销合作社要发挥行业指导作用,加强本区域内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推进区域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2025年,市级社有企业带动县级社有企业30家以上。
XX县关于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XX县关于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XX省供销合作社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支持供销合作社深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增强为农服务能力,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和省委、市委一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工作要求,立足全县县情农情,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为主要目标,加快构建我县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生态系统,通过开展全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着力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绿色高效农业发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的问题,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扛稳粮食安全责任。
到2025年,全县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高效运转,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与水平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一)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1培育县级农业服务骨干企业。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开展经营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整合系统内外优势资源,重点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型、农产品加工营销型、农资联采直供型等县域供销合作社农业服务骨干企业,持续完善承接惠农政策、大型农机服务、产业融合发展、关键技术培训等功能,充分发挥其在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统筹带动作用。
推动供销合作社系统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农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机制,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努力打造一批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龙头企业。
2.加强县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县供销合作社建设县级农业服务平台,为农业服务主体提供信息技术、仓储物流、农资配送等综合性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乡镇为农服务中心,开展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秸秆利用、粮食烘干、农产品加工销售、农业技术培训等服务。
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_
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_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求,构建习惯现代农业进展要求的合作社服务体系,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为核心,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与服务“三农”宗旨,以组织体系科学化、农业服务规模化、农村流通现代化为重点,强力推进我县供销合作社的组织管理体系、服务体系、经营体系与金融体系创新,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与综合平台,成为农村工作体系与农业服务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与城乡进展一体化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基本原则坚持有利于调整优化涉农资源配置,明确供销合作社在农村工作体系中的职能定位;坚持有利于推动现代农业进展,建立与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使供销合作社成为我县农业服务体系的主体力量;坚持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催生供销合作社体制内生动力;坚持有利于实现供销合作社可持续进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供销合作社科学体制。
三、要紧目标到2016年,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要求,把供销合作社建成集管理职能、经营职能、服务职能于一体的合作经济组织,构建上下贯穿、规范运行的以合作经济服务管理体系与社属企业经营管理体系为支撑的基本构架。
从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管理体制创新入手,以县政府批准已挂牌成立的县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与36家合作社会员为依托,以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供销企业公司“三位一体”为支撑,构建科学规范的新型供销合作社体制架构。
建设以县供销农资公司为龙头,以各乡镇(园区)供销社为服务载体,以村两委为服务终端的覆盖全县的农资配送中心;2015年,要建立起县、乡、村的配送体系,向农民群众供应各类优质化肥及其生产资料。
以超市为依托,以合作入股方式,以供销社销售网络优势,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
以修华蔬菜专业合作社为依托,打造修村“万亩千棚”设施蔬菜基地,做好高科技农业示范园的规划与配套设施建设。
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供销合作【发文字号】铁政发[2011]10号【发布部门】铁岭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9.16【实施日期】2011.09.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铁政发〔2011〕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0〕26号),加快推进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发展,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活跃农村流通、拉动农村需求、帮助农民增收、建设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和合作制原则,联合发展、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全面构建连接城乡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为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重要作用。
(二)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
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简称“新网工程”),在构建和完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上实现新突破;建立和完善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新体系,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村级综合服务社,在增强农村社会化服务功能上实现新突破;加快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和社有企业改革,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在完善为“三农”服务方式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上实现新突破;加快供销合作社组织机制创新,深化改革,在转变职能、建立新的管理体制上实现新发展。
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深化农村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激发农民积极性和创造力,根据《关于推进农村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一、加强组织领导(一)建立领导小组:成立省、市、县三级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综合改革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省、市、县三级各机构、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分工,积极推进改革。
二、完善基础设施(一)建设信息平台:建立农村供销合作社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管理。
(二)提高现代化水平:配备先进的办公设备和通信设备,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改善办公环境:建设清洁、安全、宽敞、舒适的办公场所。
三、合理规划发展(一)编制发展规划:在全面调查基础上,编制农村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确保改革方向和目标的明确。
(二)加强市场研究:开展市场调研,制定市场开发计划,提高销售能力和经营效益。
四、加强组织建设(一)推进特色化经营:在新的市场背景下,加强组织建设,推进现代化、特色化经营。
(二)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推进内部管理:加强内部管理,制定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
五、拓宽融资渠道(一)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通过多种途径,建立各种不同形式的融资渠道,注入资本。
(二)促进股份合作:通过股份制改革,促进更多的投资者加入,扩大资本规模。
六、加强监督管理(一)制定监管措施:制定内部监管措施和外部监管机制,加强对组织运作的监督管理。
(二)加强宣传: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加强对组织运作的宣传和推广。
七、拓宽社会服务领域(一)开展公益活动:加强社会服务领域,积极开展公益活动,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
(二)提供服务:提供多样化、有针对性的服务,满足农民的多样需求。
总之,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农村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将得到深入推进,农村经济将得到更加全面、健康的发展,农民的生活将得到更好的改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95.02.27•【文号】中发[1995]5号•【施行日期】1995.02.27•【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七日)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整个农村改革的重要方面,对于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密切党和政府与农民群众的联系,巩固工农联盟,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
一、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是一项重要的紧迫任务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根本问题。
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
40多年来,供销合作社在为农服务、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保障市场供给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随着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
实践证明,农业和农村是供销合作社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供销合作社是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力量。
重视、加强供销合作社,农业、农村、农民就得利受益;忽视、削弱供销合作社,农业、农村、农民就受到损害。
从这个意义上说,供销合作社的问题实质上是农业、农村、农民问题。
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广大农民迫切要求提供各种经济、技术、信息服务和联合起来进入市场,国家也需要对农村经济加强指导和调控。
供销合作社应该在这些方面发挥作用,担当起责任。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供销合作社体制不顺,缺乏经营活力,为农服务观念淡薄,服务工作削弱,基层社经营严重困难,没有起到它应有的作用。
这种状况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群众的要求很不适应,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很不适应。
如果不尽快改变,供销合作社就会脱离广大农民群众,性质就会改变,功能就会萎缩,组织就会消亡。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黄石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25日黄石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 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鄂发〔2015〕22 号)精神,结合黄石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到2020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购销总额、汇总利润、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原有基础上实现“翻一番”,经营服务四大网络体系实现县域全覆盖,农村服务社会化建设工程扎实延伸,基层组织建设着力增强,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深入实施,机制体制实现转型升级。
二、主要任务(一)以实现经营服务网络全覆盖为目标,大力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1.完善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体系。
加快“鄂东南农资配送中心”建设,通过新建、改造、收购、加盟相结合的方法,在乡镇建设一批农资连锁店、直营店,新建一批庄稼医院,为农民提供科学施肥、农技咨询、病虫害防治和定期巡诊等综合服务。
2.构建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
重点推进黄石供销广场、大冶日用工业品配送中心、阳新众联物流配送中心等日用消费品流通体系项目建设,加快农村经营服务网点升级改造。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北京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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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201 6
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范文
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范文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xx〕11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根据《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xx发〔xx〕2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xx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供销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效劳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增强社有企业实力和活力为重点,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开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效劳机制,努力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场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立美丽xx作出应有奉献。
目标任务:着力建立经营规模化、企业产权多元化、劳动用工社会化的经营和管理体制;打造立足城镇、覆盖乡村、龙头带动、连锁经营的产业体系;探索开放办社新路子,引入营销新方式,构筑为农效劳新体系,开创开展新格局,把供销社真正办成农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
通过二至四年的努力,提升供销社系统农资、日用工业品、农副产品、烟花爆竹、再生资源和农村金融效劳六大流通网络现代化水平。
到202X年,每个基层社领办、兴办2-3个专业合作社、创办1-2个综合效劳社(中心);进入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个数到达2个以上;成立农村金融效劳组织1家。
一是坚持为农效劳宗旨原那么。
始终坚持为农效劳的宗旨,努力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生产、生活效劳。
进一步整合农村流通效劳网络,把经营效劳网络由乡(镇)延伸到村、社,不断改善农村流通环境。
建立完善经营效劳性、生产公益性组织体系,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建立和农业产业化经营。
加快社综合效劳社、专业合作社的开展,为农民提供多种形式的优质效劳。
二是坚持开门开放办社原那么。
按照办社《章程》和“平等、互利、互惠、自愿”的原那么,把从事种养殖业、加工业、效劳业等专业大户、专业人才通过供销合作社企业、专业合作社、社区综合效劳社、行业协会等形式组织起来,运用现代企业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标准管理,共同为县域经济的开展效劳,为农民的生产生活效劳。
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一、背景与意义
供销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最重要的组织之一。
它们在
我国农村经济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既是农产品的销售渠道,
也是农民购买生产资料的重要途径。
但是,当前我国农村经济正在
面临着许多问题,如农业技术、农产品产销结构的调整、农民收入
水平的提高等,而供销合作社的改革进展缓慢,除了由于供销合作
社管理的不利因素,也由于制度安排的欠缺。
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是适应新形势下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重要任务,是完成农
村经济和社会转型的必要条件,是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农村现
代化的重要途径。
二、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原则和目标
1.原则
(1)遵循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深化供销社管理体制改革。
要求供销合作社制定更符合供销需求的组织机构、管理职能和内部
制度,加强合作社的管理和监督。
(2)加强组织建设,吸引更多的合作社成员,改善成员的政治、文化和社会素质,发挥合作社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的优势。
(3)加强宏观管理和监管,确定农业客户和供销社的合作标准
和要求,确保农产品质量和价格的可控性。
(4)强化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通过不断创新和完善经营方式
和服务机制,为农民提供更为便捷、优质的服务。
【供销方案】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
【供销方案】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我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为核心,以组织体系科学化、农业服务规模化、农村流通现代化为重点,坚持为党和政府开展农村工作服务、为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为合作社成员服务的方向,强力推进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经营体系、金融体系和管理体制创新,把供销合作社办成上下贯通的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成为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中国特色农村工作体系和农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有利于调整优化涉农资源配置,明确供销合作社在中国特色农村工作体系中的职能定位;坚持有利于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体力量;坚持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催生供销合作社体制内生动力;坚持有利于实现供销合作社可持续发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供销合作社科学体制。
(三)目标任务。
到2016年,以供销合作社体系为依托,基本构建起具有平山特色、上下贯通、规范运行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以合作社联合社体系+现代服务网络体系+农村合作金融体系“三位一体”为支撑,构建新型供销合作社体制架构。
以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农村生产生活、服务新型农民为着力点,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新型服务体系。
以供销社网络龙头企业为依托,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支撑,构建连接县乡村的农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盐业经营五大现代流通网络。
以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投融资担保平台、农业合作保险公司、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等为依托,构建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新体系。
以理顺上下级社关系为着力点,构建推动供销社科学发展新机制。
二、主要内容(一)创新组织体系1.健全组织架构。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的通知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公布日期】2015.04.15•【字号】供发办〔2015〕39号•【施行日期】2015.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供发办〔2015〕39号各市、县(市、区)供销社,省社机关各处室、各企事业单位:3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以下简称《决定》)印发。
这是供销合作社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是指导新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推进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日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下发通知,就深入学习贯彻《决定》作出安排部署。
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决定》精神,是我省供销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定》精神上来一要充分认识《决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坚定性。
《决定》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高度,结合当前我国农业农村新形势新任务,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供销合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的若干重大部署,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全省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充分认识决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定》精神上来,全面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二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增强学习贯彻的积极性、实效性。
要通过深入扎实的学习,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改革方向和重点任务;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深化综合改革,是新时期党和政府以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动“三农”工作的迫切需要,是进一步激发供销合作社内生动力、增强发展活力、提升服务能力,使之在新时期“三农”工作中发挥独特优势和更大作用的迫切需要。
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xx年,把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紧密、为农服务功能完备、市场化运行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建成多层次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供销合作社经营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
建立健全市、县(市、区)、镇(街道)三级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
——建成高水平的为农服务体系,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推动供销合作社服务领域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形成上下贯通、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
到xx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农业生产经营全过程,流通络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新格局,农村综合服务社实现全市行政村全覆盖。
——建成规范协调的管理指导体系,供销合作社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组建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委员会和为农服务管理委员会,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供销合作社双线运行机制基本建立,供销合作社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能力显著提升。
二、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五)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
适应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实施为农服务社提升工程,以农资超市、日用品超市和庄稼医院(“两超一院”)为主要服务功能,注重基层社点的对接利用,把为农服务社打造成功能全、形象好、服务优、环境美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载体。
加快推进村级服务社电商店建设,打造上便民综合服务中心。
统筹整合城乡供销合作社资源,发展城市商贸中心和经营服务综合体,提升城市供销合作社沟通城乡、服务“三农”的辐射带动能力。
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养生、休闲观光、乡村旅游等新兴服务业。
09国发40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20091117
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对于活跃农村流通,完善商品流通体系,建设现代农业,拉动农村需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具有重大意义。
现就新形势下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一)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近年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不断深化体制改革、创新经营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全面推进基层社、社有企业、联合社、经营网络改造,成功实现扭亏为盈,发展活力明显增强,经济实力明显提升,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经过多年改革发展,供销合作社正在从传统经营方式向现代流通业态转变,从单纯购销业务向综合经营服务转变,从单一供销合作向多领域全面合作转变,成为经营性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益性服务作用不断体现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二)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农村正在发生深刻变革。
发展现代农业,要求供销合作社发挥组织体系完整的优势,积极参与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供销合作社发挥扎根基层的优势,广泛凝聚各类社会资源,大力开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扩大国内需求,要求供销合作社发挥流通网络覆盖城乡的优势,加快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三)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
新形势下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开创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供销合作【发文字号】云发[2015]32号【发布部门】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5.11.10【实施日期】2015.11.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5〕32号 2015年11月10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精神,结合云南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省“三农”工作大局,坚持为农、务农、姓农的基本方向,以为农服务为宗旨,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综合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着力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
到2020年,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更完整、规模优势更加明显的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加快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二、着力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一)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
巩固提升以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流通企业为骨干、区域农资流通配送中心为依托、村级农资经营网点为基础的农资现代流通经营服务网络。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6.08•【字号】•【施行日期】2018.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1.充分认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
《决定》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战略高度,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明确提出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
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贴近农民,组织体系和经营网络比较健全,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中具有独特优势。
要充分利用好这支力量,通过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使其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担当起更大责任。
2.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以“走在前列”为目标定位,以“三个提升”为工作要求,坚持为农、务农、姓农,坚持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突出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健全组织体系和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开创我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新局面。
3.目标任务。
到2020年,把我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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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貌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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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政治 年月 面貌
学历学位 工作单位及职务
个
( 包
人
括 学
简
习 经
历
历 )
受 过 何 种
奖 励 或 处 分
注:学历学位一栏中,同类学历只需填写最高学历情况;家庭成员为配偶、直系
亲属及重要社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