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天平期间核查规程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规程
磐安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No.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规程
1 检查目的
为使实验室电子天平正常运行,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可靠,特制定本方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实验室内部电子天平期间核查。
3 检查方法
3.1 检查天平内外是否清洁,干燥剂是否变色。
3.2 开启天平,检查水平泡是否在中央位置。
3.3 对仪器进行调零。
3.4 用标准砝码进行校验。
3.5 关机,同时作好核查记录。
4 期间核查结果的判定
4.1 干燥剂未变色;
4.2 水平泡在中央位置;
4.3 标准砝码校验值在要求范围内;
4.4 同时符合以上三条要求的为期间核查合格。
5 期间核查周期
仪器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期间核查(视仪器实际使用情况,可做相应调整),遇突发事件后,应及时进行检查。
5核查结果处理
5.1 对以上检查结果,应填写“期间核查记录”,于年底统一归档。
5.2 在期间核查过程中若发现仪器工作不正常或校验时未能达到规定要求,应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员,由设备管理员组织有关人员检修,检修后的仪器经检查或检定达到技术性能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作业规范
版本编号A/0电子天平期间核查作业规范发布日期2013-12-01 生效日期2014-01-011范围规范电子天平期间核查作业,确保仪器正常运行和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适用于本实验室ML-104、BSA124S型电子分析天平的期间核查管理。
2引用文件JJG 1036-2008 电子天平检定规程3核查程序3.1核查参数电子天平核查的项目参数主要有:外观、示值误差、偏载误差、重复性。
3.2核查环境条件a)环境温度:21℃±3℃;b)相对湿度:≤75%;c)无明显机械振动,无电磁干扰,无易燃易爆和腐蚀性气体。
3.3核查用标准标准砝码:50g~100g(F2)3.4核查方法3.4.1外观核查前应对天平进行下述目测检查:a)计量特征:准确度等级、最小称量Min、最大称量Max、检定分度值e、实际分度值d;b)标记:法制计量管制标志;c)天平的使用条件是否合适。
3.4.2 示值误差分别采用“空载”称量、“较小量”和“较大量”载荷之标准砝码称量,读取天平的示值。
天平示值误差=L-L0 (1)式中:L——加载时天平示值;L0——加载的标准砝码的质量。
3.4.2偏载误差取试验载荷质量为最大称量1/3左右的砝码,先后分别置于天平秤盘的四个边角及中心位置(如下图所示)称量,记录天平的示值,并按式(1)式计算天平的偏载误差。
版本编号A/0电子天平期间核查作业规范发布日期2013-12-01生效日期2014-01-013.4.3 天平重复性取试验载荷质量为接近最大称量值的标准砝码,重复称量6次,记录天平示值,并按下式计算天平的重复性:天平重复性= Lmax—Lmin式中:Lmax——加载时天平示值误差的最大值;Lmin——加载时天平示值误差的最小值。
3.4.3 核查结果评定3.4.3天平核查项目符合表1要求,则判定天平正常。
表1 天平核查技术要求检查项目BSA124S ML104 外观准确度等级ⅠⅠ最大称量Max120g 120g最小称量Min- -检定分度值e1mg 1mg实际分度值d0.1mg 0.1mg计量标识计量检定有效期内工作条件环境温度:21℃±3℃;相对湿度:≤75% 示值误差(m为载荷)0~50g:MPE±0.5mg; 50g~120g:MPE±1.0mg 偏载误差≤0.5mg(50g载荷点)重复性 1.0mg(100g载荷点)3.4.4 对电子天平期间核查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时,若发现电子天平参数出现较大偏离,可能导致检测结果不可靠或核查评定为不合格时,应立即执行《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规程
4.核查频度及方法
4.1核查频度
4.1.1分别在每年检定后的1周内(建立参考值)、第3个月、第6个月和第九个月内。
4.1.2天平出现异常情况时,待稳定后,应进行期间核查。
4.2核查方法
4.2.1确认天平水平摆放。接通电源,按电源键开启仪器,仪器显示自检完成后预热30~60分钟,待仪器显示数值不变化,进行以下操作。
4.2.2使用砝码规定:所有使用的砝码必须清洁,干净,如不清洁,可用乙醇擦拭干净,自然干燥后再使用。不同精度的电子分析天平采用不同规格的砝码(固定质量)进行期间核查,天平精度与砝码对应见下表。
天平精度
0.001mg
0.01mg
0.1mg
1mg
10mg
砝码规格
10mg
100mg
1g
10g
100g
允许误差
1.目的
定期对在用的电子分析天平进行期间核查,保证其性能正常、状态良好,计量准确可靠。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经检定合格的电子分析天平在两次检定期间进行的期间核查。
3.职责
3.1管理员负责对本科室在用的电子分析天平的期间核查;
3.2科室质保员负责对本科室电子分析天平期间核查的督促检查;
3.3科室技术负责人对本科室电子分析天平的正常运行负责;
6.引用文件
6.1电子分析天平期间核查记录表
改版、修订状况说明
原来《电子天平期间核查规程》不适用。
编制/修订
薛朝金
审核
批准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5d
4.2.3核查步骤
1)参考值的建立:在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日期后的1周内,将规定的砝码放入天平称盘上,分别称量6次,记录每次称量的结果,并求出称量的结果平均值(M参平均)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规程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规程
设备型号:FA1004 AY120 赛多利斯
一、期间核查周期
于计量检定的周期(时间确定查阅每年度的《计量检定周期表》)
中间按照期间核查计划进行,一般为计量检定周期的中期进行,或根据检验工作中发现检测事故时随时进行。
二、期间核查方法
1、采取方法:四点定位校正法
2、操作方法:
(1)准备检定过的校准砝码
(2)以天平四个对角和中间为点,分别进行称量,并平行重复1次。
(3)记录每点每次称量的数值,计算每点的平均值,精确至小数点之后2位数字。
(4)填写《期间核查记录表》。
三、评价标准
d=0.1g天平,每个点平均值的误差在在≤10%以下,判定为合格;
d=0.01g天平,每个点平均值的误差在在≤1%以下,判定为合格;
d=0.0001g天平,每个点平均值的误差在在≤0.01%以下,判定为合格;。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程序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程序
1.电子天平在检定/校准后一周内,以及在两次检定/校准周期中间,用200克的砝码对电子天平进行对比并记录,见期间核查记录表。
2.在周期中间比对数据应该比检定/校准后一周内的比对数据差异≤0.2%,确认期间核查为合格,否则应提前进行检定/校准。
3.示值为200克的电子天平核查点为100克,其余示值的电子天平的核查点均为200克。
4.电子天平期间核查方法如下:
4.1 在电子天平检定/校准之后一周内,以及在两次检定/校准周期中间对电子天平进行对比并记录。
4.2接通电源,调整好天平的水平状态。
4.3按天平说明书的要求进行预热。
4.4使天平稳定地显示零位。
4.5加上200g或100g校准砝码于天平秤盘上。
4.6读取此时天平显示值,记录于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记录表上。
4.7取下砝码,此时测得的数值存入设备档案中,期间核查时备查。
4.8 在电子天平两次检定/校准中间进行期间核查时,再重复以上操作,读取核查时的值,对两者作比对。
4.9 如期间核查时测得的数值与存档数据有较大差异时,则重新进行天平的检定/校准。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规程
4、偏载误差
位置
载荷(g)
示值(g)
误差(g)
技术要求(g)
结果
1
100
100.000
0.000
±0.001
合格
2
100
100.001
0.001
±0.001
合格
3
100
100.000
0.000
±0.001
合格
4
100
99.999
-0.001
±0.001
合格
5
100
100.00
0.000
XXXX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一、核查目的
保证电子天平的正常运行,在两次检定/校准之间,进行期间核查,验证该设备是否保持检定/校准时的状态,确保其检验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内部所用JA2103N、SL2002电子天平的期间核查。
三、核查项目
电子天平示值误差、天平重复性误差、天平偏载误差与天平最大称量。
±0.01
合格
5、结论
本次核查结果为合格。
检定:校核:
天平重复性误差
1.0mg(200g载荷点)
0.01g(1000g载荷点)
天平偏载误差
±1.0mg(100g载荷点)
±0.01g(250g载荷点)
天平最大称量
210g
1000g
八、核查周期
在仪器设备两次检定之间,建议每隔六个月核查一次。
九、应具备的相关文件及记录
1、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2、检查原始记录
XXXXX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记录及结果判定
仪器设备编号
CL009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为使实验室的电子天平正常使用,在两次检定/校准之间,进行期间核查,确保其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范围:电子天平责任:实验室技术负责人、QC内容:1、核查条件1.1砝码配备一组标准砝码,其扩展不确定度(K=2)不得大于被检天平在该载荷下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3。
该标准砝码的磁性不得超过相应要求。
1.2其他有关测量用的器具a)分度值不大于0.2℃的温度计;b)相对准确度不低于5%的干湿度计;1.3核查环境条件1.3.1湿度条件和湿度核查应在稳定的环境湿度下进行,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为室内温度。
稳定的环境条件是指:在核查期间所记录的最大温差,不超过天平温度范围的1/5 ,对于①级天平不大于1℃,对于②、③、④级不大于5℃。
1.3.2湿度条件对于①级天平不大于80%,对于②、③、④级不大于85%。
1.4其他影响量a)振动、大气中水汽凝结和气流及磁场等其他影响量不得对测量结果产生影响。
b)天平和砝码应尽量避免阳光直接照射。
2 核查前的准备a)将天平放置在一平整、稳固的平台或平板上;b)将天平调整到水平位置c)接通电源,天平预热,达到平衡、稳定;3 核查方法3.1偏载误差载荷在不同位置的示值误差须满足相应载荷最大允许误差的要求。
试验载荷选择1/3(最大秤量+最大加法除皮效果)的砝码。
优选个数较少的砝码,如果不是单个砝码,允许砝码叠放使用。
单个砝码应放置在测量区域的中心位置,若使用多个砝码,应均匀分布在测量区域内。
3.2天平的重复性相同载荷多次测量结果的差值不得大于该载荷点下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如果天平具有自动置零或零点跟踪装置,应处于工作状态。
试验载荷应选择80%-100%最大秤量的单个砝码,测试次数不少于6次。
测量中每次加载前可置零。
天平的重复性=Emax-Emin,式中Emax为加载时天平示值误差的最大值;Emin为加载时天平示值误差的最小值;Emax-Emin≤|MPE|3.3示值误差各载荷点的示值误差不得超过该天平在该载荷时的最大允许误差。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规程
1 编制目的
保证检测中心的电子天平的正常运行,在两次检定/校准之间,进行期间核查,验证该设备是否保持检定/校准时的状态,确保其检验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中心内部所用GS2202、T-214等电子天平的期间核查。
3 检查项目
电子天平示值误差、天平重复性误差、天平偏载误差与天平最大称量。
4 检查依据
4.1 JJG 1036-2008 《电子天平检定规程》 4.2 电子天平使用说明书 5 标准器具
E2等级标准砝码:10mg ~2kg 。
6 检查方法
6.1 天平的示值误差:在仪器正常工作条件下,记录不同载荷点时天平的示值。
天平示值误差=L-0L (1)
L —加载时天平示值;
0L —加载的标准砝码的质量。
6.2 天平重复性误差:在仪器正常工作条件下,用规定载荷的标准砝码重复称量10次,记录天平示值,并按下式计算天平的重复性误差: 天平重复性误差= min max L L (2)
max L —加载时天平示值误差的最大值;
min L —加载时天平示值误差的最小值。
6.3天平偏载误差:在仪器正常工作条件下,将规定载荷点的标准砝码分别置于天平四个边角及中心位置,记录天平的示值,并按式(1)计算天平的偏载误差。
7 评定
天平核查项目符合表1要求,则判定天平正常。
8 核查周期
在仪器设备两次检定之间,建议每隔二个月核查一次。
9 相关记录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记录。
编制:审核:批准:。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方法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方法
一、总则
1.1 核查目的:为确保电子天平在两次检定之间能够准确正常运转,制定期间核查。
1.2 核查次数:在每个检定周期(即两次相邻检定之间)中间进行一次期间核查。
二、核查内容
2.1检查外表应保持机壳和秤盘的干净免遭异体物质的侵蚀。
2.2检查电路是否正常,有无短路、断路、接触不良等异常现象。
2.3检查电子天平示值是否准确或在误差范围之内,误差应±0.5%之内。
三、核查用主要器具
备用砝码(需检定)
四、核查方法
4.1外表检查:保持机壳和秤盘的干净免遭异体物质的侵蚀,放在稳定水平台面上,远离气体对流震动,温度和湿度变化大的地方。
4.2电路检查:打开电源,按下开关,观察有无短路、断路、接触不良等异常现象。
4.3 在运行称量前需预热10-30min,开机预热后,小数点无闪烁,工作正常。
4.4经计量单位检测合格,用电子天平分别精确称取备用砝码记录其质量,两个月后再称量备用砝码,记录其质量。
第二次称的质量与第一次质量比
较,两次数据比对相差不超过0.5%的差率,属正常范围。
五、结果评定
5.1检查电路是否正常,有无短路、断路、接触不良等异常现象。
5.2检查电子天平示值是否准确或在误差范围之内,误差应在±0.5%之内。
5.3电子天平应保持机壳和秤盘的干净免遭异体物质的侵蚀,放在稳定水平台面上,远离气体对流震动,温度和湿度变化大的地方。
5.4 电子天平两次称量数据比对误差不超过0.5%的差率,判为合格,否则应维修,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YP502电子天平期间核查操作规程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规程1目的在设备的两次校准之间或仪器维修后投入使用前进行期间核查,验证设备是否保持校准时的状态,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检查范围适用于技术部所使用的III级电子天平YP502系列的期间核查。
3核查内容一般检查、偏载误差、重复性、示值误差。
4使用的标准物质标准砝码200g。
5检查依据5.1 JJG 1036-2008《电子天平检定规程》。
5.2 YP电子天平YP502使用说明书。
6核查条件6.1环境条件:在核查期间的最大温差不超过天平温度范围的1/5,对于III级天平不大于5℃;I级天平相对湿度不大于80%,III级天平不大于85%。
6.2振动、大气中水汽凝结和气流及磁场等其他影响量不得对测量结果产生影响。
6.3电源要求:电源电压220±22V,频率50±0.5Hz。
7检查方法7.1 外观核查核查前应对天平进行目测核查。
7.1.1 计量特征:准确度等级、最小称量Min、最大称量Max、检定分度值e、实际分度值d。
7.1.2 标记:法制计量管理标志。
7.1.3 天平的使用条件和地点是否合适。
7.2 偏载误差载荷在不同位置的示值误差须满足相应载荷最大允许误差的要求。
试验载荷选择1/3(最大称重+最大加法除皮效果)的砝码。
优选个数较少的砝码,如果不是单个砝码,允许砝码叠放使用。
单个砝码应放置在测量区域的中心位置,若使用多个砝码,应均匀分布在测量区域内。
按秤盘的表面积,将秤盘划分为四个区域,下图为天平偏载误差核查位置示意图。
MPE E ≤c ,示值误差应是对零点修正后的修正误差。
相同载荷多次测量结果的差值不得大于该载荷点下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7.3.1 如果具有自动置零或零点跟踪装置,应处于工作状态。
7.3.2 试验载荷应选择80%~100%最大称量的单个砝码,测试次数不小于6次。
7.3.3 测量中每次加载前可置零。
7.3.4 天平的重复性等于:()1min max E E -式中:max E --加载时天平示值误差的最大值;min E --加载时天平示值误差的最小值;MPEE E ≤-min max 。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规程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规程1 目的保障中心电子天平的正常运行,在两次检定/校准之间,进行期间核查,验证该设备是否保持检定/校准时的状态,确保其检验数据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2 范围适用于本中心SE6001F 、AUW120D 、CP512、CP214、CP153等电子天平的期间核查。
3 检查项目电子天平外观核查、、重复性误差、偏载误差。
5标准器具E 1等级标准砝码:200g4 注意事项4.1 根据天平操作规程,调整天平水平状态,预热天平。
4.2 不能直接用手拿砝码,小砝码须用带塑料头的镊子拿取,大砝码(50g 及以上的砝码)可戴上干净的乳胶手套后进行拿取。
5 核查方法及步骤5.1 外观核查5.1.1 检查天平是否水平,如否,则进行适当的调整。
5.1.2 检查天平铭牌或标记等是否完好,电子天平的读数显示器的亮度应均匀,天平外框是否严密。
5.1.3 检查电子天平上各功能键是否可以正常操作。
天平称量盘及周围是否干净无污染。
5.2 天平重复性误差在仪器正常工作条件下,用规定载荷的标准砝码重复称量10次,记录天平示值,并按下式计算天平重复性误差。
min max E E -=天平重复性误差 (2)max E —加载时天平示值误差的最大值;min E —加载时天平示值误差的最小值。
5.3 天平偏载误差在仪器正常工作条件下,将规定载荷点的标准砝码分别置于天平四个边角及中心位置,记录天平的示值,并按式(1)计算天平的偏载误差。
0E E -=天平示值误差 (1)E —加载时天平示值; 0E —加载的标准砝码质量。
偏载误差的计算,等于标准砝码在各点位置示值与中间位置示值之差中的最大值。
差值不应大于天平最大允许误差。
如出现超出最大允许误差,须及时上报质控科,对天平进行相应的报修和相关工作。
6 判定要求根据JJG 1036-2008电子天平检定规程,对电子天平期间核查结果及外部校准检定进行判定。
表3不同类型天平最大允差(取e =10d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 1036-2008《电子天平检定规程》。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操作规程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使用中和维修后恒温恒湿系统电子天平的期间核查
2 、检定依据
《SQP型电子天平用户手册》
3 、检定步骤
3.1 开机,开机后预热半小时。
3.2 天平零点校正完毕后,在托盘上放置一个50.0000g的砝码,在5秒钟内观察显
示器的变化。
3.3 将天平零点校正后,对标准100.0000g砝码进行称量。
3.4 对标准100.0000g砝码进行连续6次测定。
4 、合格判断
4.1 天平称量的准确性:
4.1.1按步骤2结果显示5秒内天平示数幅度范围为50.0001-49.9999g,判定合格。
4.1.2按步骤3结果显示99.9999-100.0001g,判定合格。
4.2 天平称量的重复性:连续6次称量示数变化<0.1mg,判定合格。
5 、检定周期
电子天平的检定周期内要进行一次期间核查,若仪器移位、更换部件或对仪器性能有怀疑,需要随时检定。
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日期:。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规程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规程1、目的:为了解电子天平状态,维护设备在两次校准期间校准状态的可信度,减少由于仪器稳定性变化造成的结果偏差,除了在开机前和关机后检查仪器外,特对该设备在两次周期检定/校准之前进行期间核查。
2、使用范围:适用于本试验室内部的电子天平核查。
3、核查方法:3.1保持天平清洁,清除天平部件灰尘及垃圾等。
3.2查看天平水平仪中的气泡是否在中间位置,如气泡不在中间位置应调整水平地脚螺栓高度,直至水平仪内的气泡位于圆环中央位置。
3.3仪器自检:电源接通后,电子天平称量系统自动实现自检功能。
当显示器显示为0时,天平工作准备就绪。
3.4接电预热:打开电源开关,接通电源,电子天平在出在接通或长时间断电后,应预热30分钟。
3.5天平示值误差的核查:载荷从零载荷开始递增,直至加载到天平的最大称量,然后卸下载荷,直至零载荷为止,测量点不少于6个,记录个点示值。
天平的偏载误差检查:试验载荷选择⅓的砝码,优先选择个数较少的砝码。
测量时单个砝码放在测量区域的中心位置。
若使用多个砝码,应均匀的分布在测量区域内。
将秤盘换分为四个区域,砝码分别放置在天平的四个区域和中心位置,记录天平的示值,测试结果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即为天平的偏载误差。
天平的重复性误差检查:载荷选择80%-100%最大称量的单个砝码,在天平的中心加载砝码,记录天平显示值,测试次数不少于6次,测试结果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即为示值重复性误差。
4、结果判定:4.1示值误差评定:各载荷点的示值误差不得超过该天平最大允许误差;4.2偏载误差评定:偏载误差不大于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4.3重复性误差评定:重复性误差不大于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5、结果记录:对核查结果进行记录,填写记录表。
Q224-1CN电子分析天平期间核查操作规程及记录
1. 目的
在仪器设备两次检定之间,进行期间核查,验证设备是否保持校准时的状态,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 检查项目
示值误差、重复性误差
3. 标准器具
标准砝码0.05g、1g、5g、10g、100g
4. 检查依据
电子分析天平使用说明书。
5. 检查方法
5.1 天平的示值误差:在仪器正常工作条件下,分别称量0.05g、1g、5g、10g、100g的标准砝码,记录天平示值。
5.2 天平重复性误差:100g标准砝码重复称量2次,记录天平示值,两次称量差值不得超过1.0mg(万分之一天平)。
6. 评定
天平示值总误差:0g—50g,±0.5mg;50g—200g,±1.0mg
天平重复性误差(100g载荷点):<1.0mg,此范围内可判定仪器正常。
7. 核查周期
在仪器设备两次检定之间,一般每隔六个月核查一次。
8.相关记录
8.1电子分析天平期间核查记录
编制:审核:
日期:日期:
电子分析天平期间核查记录
操作者:复核:。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操作规程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操作规程1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电子天平法定检定周期内的核查检验。
2引用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1036~2008。
3术语和计量单位3.1术语3.1.1置零装置:当天平秤盘上无载荷时,将示值设置为零的装置.3.1.2零点跟踪装置:自动将零点示值保持在一定界限内的装置。
3.1.3去皮装置:当天平称盘上有载荷时,将示值设置为零的装置,3.1.4多范围:有两个或多个称量范围,具有不同最大秤量和不同实际分度值,每一称量范围均可从零到相应的最大秤量.3.1.5多分度:只有一个称量范围,按不同实际分度值分为几个局部称量范围。
局部称量范围是根据所加载荷的增减自动确定的.3.1.6最大秤量:不计添加皮重时的最大称量能力。
3.1.7最小秤量:小于该载荷值时称量结果可能产生过大的相对误差。
3.1.8称量范围:最小秤量和最大秤量之间的范围.3.2计量单位采用的计量单位有:千克(kg)、克(g)、毫克(mg)、微克(ug)、和吨(t).4计量性能要求4。
1 实际分度值指相邻两个示值之差.4。
2 检定分度值用于划分天平级别与进行计量检定的,以质量单位表示的值。
检定分度值e由生产厂根据表1的要求选定.4.2.1检定分度值e可取下列形式:k 101⨯或k 102⨯或k 105⨯其中k 为正整数、负整数或零。
4.2.2 检定分度值e 由下列规定:d ≤e ≤10d在一般情况下,检定分度值e 还应服从e =10k kg,其中k 为正整数、负整数为零。
4。
3 检定分度数(n )最大秤量与检定分度值之比,n =eMax4.4 准确度级别4.4.1 天平按照检定分度值e 和检定分度数n ,划分成下列四个准确度级别:特种准确度级 符号为高准确度级符号为 中准确度级符号为 普通准确度级符号为4.4.2 天平准确度级别与e 、n 的关系见表1。
注:在上表的最后一列中,除e ﹤1mg 的级天平外,其余用d d 代替e 计量最小秤量.4。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操作规程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规程1.目的根据期间核查程序(DSYJ2007-02-18)有关规定,建立电子天平的期间核查操作规程,以保证所使用的电子天平在期间内处于正常状态。
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检验室各精度级别的电子天平。
3.操作规程3.1电子天平(感量0.001g)3.1.1核查前检查天平室内温度应控制在10℃~30℃,相对湿度应控制在70%以下;3.1.2开启电子天平,预热30分钟以上;3.1.3启动电子天平内校,待仪器自校完成;3.1.4若为双量程电子天平,应将仪器设定至最高量程范围;3.1.5用经计量检定合格的标准砝码,分别以5g、10g、20g、50g、100g、200g 进行核查称量,每个砝码连续称量3次,记录每次称量的数据和回零状况;3.1电子天平(感量0.01g)3.1.1核查前检查天平室内温度应控制在10℃~30℃,相对湿度应控制在70%以下;3.1.2开启电子天平,预热30分钟以上;3.1.3启动电子天平内校,待仪器自校完成;3.1.4若为双量程电子天平,应将仪器设定至最高量程范围;3.1.5用经计量检定合格的标准砝码,分别以5g、10g、20g、50g、100g进行核查称量,每个砝码连续称量3次,记录每次称量的数据和回零状况;3.2电子天平(感量10mg)3.2.1核查前检查天平室内温度应控制在10℃~30℃,相对湿度应控制在70%以下;3.2.2开启电子天平,预热30分钟以上;3.2.3启动电子天平内校,待仪器自校完成;3.2.4用经计量检定合格的标准砝码,以50g、100g进行核查称量,连续称量3次,记录称量的数据和回零状况。
4.核查报告与结论4.1.1对核查数据进行误差分析,并与核查原始记录一起,汇总形成核查报告;4.1.2准确度:感量0.01mg电子天平的称量误差范围应在±0.01mg以内;感量0.1mg电子天平的称量误差范围应在±0.1mg以内;感量1mg电子天平的称量误差范围应在±1mg以内;感量10mg电子天平的称量误差范围应在±100mg以内;4.1.3称量回零:感量1mg及0.1mg双量程电子天平的回零误差范围应在±0.2mg 以内;感量0.1mg及0.01mg双量程电子天平的回零误差范围应在±0.02mg以内;感量10mg电子天平回零误差范围应在±20mg以内;4.1.4重复性:3次核查称量的误差,以极差判断,感量0.1mg及0.01mg双量程电子天平应为0.1mg以内;感量1mg及0.1mg双量程电子天平应为1mg以内;感量10mg电子天平应为100mg以内;4.1.5根据核查报告作出核查结论,准确度、称量回零和重复性均在误差范围内,为符合规定;如其中某一项超出误差范围,不符合规定。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操作规程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操作规程
1 目的
保证电子天平的正常运行,在两次检定/校准之间,进行期间核查,验证该设备是否保持检定/校准时的状态,确保其检验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电子天平的期间核查。
3 检查项目
电子天平示值误差、天平重复性误差、天平偏载误差。
4 检查依据
JJG 1036-2008 《电子天平检定规程》 、 电子天平使用说明书
5 标准器具
E2等级标准砝码:500mg 、2g 、5g 、10g 、20g 、50g 、100g 、200g 。
6 检查方法
6.1 示值误差:在仪器正常工作条件下,记录不同载荷点天平的示值,按(1)式计算天平的示值误差。
天平示值误差=L-0L (1) L —加载时天平示值;
0L —加载的标准砝码的质量。
6.2 重复性误差:在仪器正常工作条件下,用80%-100%最大称量的单个砝码重复称量6次,记录天平示值,并按下式计算天平的重复性误差:
天平重复性误差= m in m ax E E (2)
max E —加载时天平示值误差的最大值;
min E —加载时天平示值误差的最小值。
6.3偏载误差:在仪器正常工作条件下,将1/3(最大称量+最大加法除皮效果)的标准
砝码分别置于天平四个区域及中心位置(如下图),记录天平的示值,并按式(1)
计算天平的偏载误差。
7 评定
天平核查项目符合表1要求,则判定天平正常。
8 核查周期
在仪器设备两次检定之间,每隔6个月核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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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参数
2. 核查内容(符合
JJG98-90的要求)
3.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电子天平(AU-W120)的期间核查。
一般建议期间核查周期为一年,或者两次外校之间。
4. 检定条件
4.1 电源
天平使用的电源应按说明书的规定,使用220V 交流电的天平,其电压范围应在220V±10%之间,对于50HZ 电源频率范围为±2%。
电压与频率不能超出范围,否则天平将不能正常工作甚至引起天平永久性损坏。
使用交流电源的天平应有良好的接地线,以防止静电对计量性能的影响,同时防止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