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职工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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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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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职工人文关怀

近期,珠三角一些企业出现职工群体性事件。中央和省、市委都高度重视,做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中华全国总工会在一周内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的紧急通知》两个重要文件。为此,广州市总工会根据中央、省、市委和全总、省总关于做好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工会工作的实际,特别是针对工会工作的薄弱环节,提出全市各级工会要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与和谐社会、促进经济顺利转轨和社会平稳转型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协调劳动关系、化解劳资矛盾工作的重要性,将依法维护职工权益、有效化解劳资纠纷、促进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在加强日常维权工作的同时,一手抓劳资关系隐患的清查处理,一手抓协调劳动关系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加紧推进工会自身改革与建设,为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提供支持与保障。

近期,如何坚决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对职工的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和谐成为摆在我们每一个工会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

一、重视培训,做好法律宣传工作

2010年12月为“广州市工会法制宣传月”,在日常工作中,各级工会要坚持积极主动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法律宣传活动,增强职工的依法维权意识,明晰企业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引导企业依法用工、依法经营,以从源头上消除发生劳动争议的潜在因素。

1、工会自觉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维护企业总体利弊相统一的基本职能,组织和引导全体职工宣传学习《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并根据一线职工的知识结构、接受信息渠道等特点,分别采取直接灌输、间接传达、法律讲解、实例分析、发放小册子、制作动画光盘等方式和手段,力图使法律宣传覆盖到每一位职工,增强其理性表达诉求、依法解决纠纷的意识和能力。

2、工会积极参与和鼓励员工参加各类业余技能学习,引导和教育员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巩固、提高员工对企业的认同度。例如: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在职爱岗敬业培训、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远程网络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等。在加强培训教育的同时,努力构建完善的培训体系,根据实际的要求,不断调整培训内容和方式,并且制定详细的培训流

程、培训制度及培养内部讲师、注重跟进培训效果、提升培训总结等举措,达到更加全方位的培训目的。

二、深化民主管理及法律监督,做好维权维稳工作

维权与维稳并不矛盾,维权是维稳的前提和基础。职工合法权益如果得不到有效维护,社会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和谐,劳动关系就不可能真正实现稳定,不稳定的因素就会始终存在,并伴随着职工权益受损程度的加深加剧而增多恶化。片面地强调维稳,非但不能减少劳资矛盾和劳资冲突,反而会导致劳资关系的恶化,走入越维稳越不稳的恶性循环。只有把维权放在更基础的地位,做好维权工作,使职工群众公平公正地分享社会改革发展成果,维稳工作才能做得更好。

因此,广大工会干部必须正确处理维权与维稳的关系,坚持用维权促维稳,切实增强做好维权工作的紧迫性、使命感和责任感;在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处理劳资问题时,要依法找准位置,明晰身份,当好劳动者利益代表一方,而不能停留在中间调停人的位置上,更不能把自己摆在职工的对立面。

只有做好日常维权工作,工会才能在劳资关系的处理中对职工发挥疏导、教育的作用,主动把劳资纠纷引向理性协调可控的轨道。否则,一旦发生集体劳动纠纷、职工群体性事件,工会只能被动地充当救火队。

1、在工作中,要不断扩大职代会组织的覆盖面,进一步落实职代会职权,对企业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坚持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同时,坚持局务公开、会务公开制度,使全体员工享有对企业管理、发展和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动员工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坚持民主决策,坚持局务公开、民主监督等制度。例如企业重大决策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或公开征求意见,在网站、企业办公场所、企业内部刊物、全体员工大会等各种载体上公开局务的资料(包括纸质材料或照片等),企业公布民主监督的办法(如设立监督电话、意见箱、接待日、座谈会、内部网站等),工会以维护企业内部稳定为重点,突出以人为本,把思想政治工作与着力解决员工切身利益问题相结合,坚持员工利益无小事,针对企业在改革变动时员工思想意识上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疏导方法加以引导和解决。在维护企业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

2、继续推进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或监督小组建设,壮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同时,抓好机制建设,确保各级工会及法律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一要重点加大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指导和检查力度,规范企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二要注意监督用人单位在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时职工参与的力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参与权,充分

发挥职代会的作用。各基层工会要设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或监督小组,并明确负责人,负责人原则上由同级工会主席或副主席兼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的作用是及时向用人单位工会和上级工会报告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并实时监控势态的发展。

3、切实维护职工权益,仅靠法律宣传和法律监督则远远不够,还需要加强劳动争议预警机制建设等一系列工程。各级工会要建立健全集劳动纠纷和职工群体性事件等重要劳资信息报送机制,对可能酿成重大劳资事件的动态苗头,坚决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绝不允许迟报、漏报甚至瞒报。基层工会要明确信息报送责任人,对重要信息要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时踊跃掌握进展情况,工会主要领导要亲自参加重要劳资信息的调查分析,切实承担起职责。各级工会还要成立处理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领导带案工作责任制,明确层级分工,建立起职工群体性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建立领导值班、来访接待、来信处理、登记报告、部门联动等制度,并明确接报、上报、处置、善后工作的程序和要求。

三、注重职工人文关怀,做好职工的心理疏导

中华全国总工会日前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工作的意见》中强调,要加强对青年职工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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