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共61页

合集下载

校长职级制(四)

校长职级制(四)

校长职级制(摘录)一、取消中小学校和干部行政级别推进镇街根底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各镇街符合登记条件的幼儿园、小学、初中可登记为事业法人,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监视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校长由县教育行政部门选聘、管理。

每个镇街公办中心幼儿园和社区(村居)幼儿园,共同组成一个法人,实行中心园负责制。

每个镇街所有小学共同组成一个法人,实行中心小学负责制。

二、建立校长职级绩效管理制度1.合理确定校长职级序列。

校长职级分为特级校长、一级校长(一、二、三档)、二级校长(一、二、三档)、三级校长(一、二档)。

同一县域内,一级、二级、三级校长的比例为3:5:2,特级校长的数量控制在全市中小学校长总人数的2%以内,兼顾城乡学校。

原那么上高中学校不设三级校长。

2.建立校长绩效工资制度。

校长绩效工资按照校长职级、任职学校的规模和办学条件确定,副校级领导绩效工资按照工作业绩确定,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发放,校长、副校长绩效工资不纳入社保基数。

三级校长的绩效工资标准(二档、一档)分别按校长本人应发工资总额的25%、30%确定;二级校长的绩效工资标准(三档、1二档、一档)分别按校长本人应发工资总额的30%、35%、40%确定;一级校长的绩效工资标准(三档、二档、一档)分别按校长本人应发工资总额的40%、45%、50%确定;特级校长的绩效工资标准按校长本人应发工资总额的80%确定。

副校级领导绩效工资按照本人应发工资总额的15—20%确定,具体标准与校长学年考核结果相挂钩。

校长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时间,一并计入教龄。

三、建立校长考核评价制度实行评级晋档制度。

校长在第1个任期内,试用期完毕考核“合格”确实定为同级三档(初档),之后学年度考核,每得到1个“优秀”等次或累计2个“合格”等次,可在本职级内晋升一档。

校长在同一学校连续第2个任期,如果职级不发生变化,任期内各次考核在“合格”以上等次的,在本职级原有档次根底上继续升档。

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公办中小学校,其他性质的中小学参照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长负责制是指在校长领导下,实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学校管理机制,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校长职责第四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五条校长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符合国家要求。

(二)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三)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四)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协调处理学校内外关系。

(五)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素质。

(六)加强学校财务管理,确保经费合理使用。

(七)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

(八)履行其他应由校长承担的职责。

三、党组织职责第六条学校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

第七条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二)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

(三)监督校长履行职责,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符合国家要求。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五)履行其他应由党组织承担的职责。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职责第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代表全体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

第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一)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重大事项。

(三)监督学校财务管理,保障经费合理使用。

(四)选举、罢免学校领导成员。

(五)履行其他应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承担的职责。

五、家长委员会职责第十条家长委员会是学校与家长沟通的桥梁,参与学校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家长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4年中小学学校校长职责及目标管理制度(2篇)

2024年中小学学校校长职责及目标管理制度(2篇)

2024年中小学学校校长职责及目标管理制度一、引言校长是学校的最高管理者,校长的职责和目标管理制度对于学校的发展至关重要。

校长负责制定学校的办学方针和发展策略,带领教师队伍实施教学计划,确保学校的教育质量和教育效果的提高。

本文将提出2024年中小学学校校长的职责和目标管理制度,以期为中小学学校的发展提供指导和借鉴。

二、校长职责1. 学校发展规划和管理校长应制定学校的长远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校长应关注学校的整体发展和学校各项工作的协调推进,确保学校发展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

2. 师资队伍建设校长应负责教师的选拔、培训和评估,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并激励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校长应建立健全的教师评价体系,推动教师的专业发展。

3. 教学与学生管理校长应关注教学质量,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校长应与教师密切合作,制定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并组织教研活动和教学研究。

校长还应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制定学生管理制度,并落实学生评价和发展规划。

4. 教育资源建设校长应负责学校的教育资源建设,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硬件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校长还应积极争取学校的经费投入,扩大学校的教育资源。

5. 家校合作校长应倡导家校合作,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关系。

校长应建立家校联合体,共同关注学生的发展和教育问题,并提供家校共同关心的教育服务。

三、目标管理制度1. 学校发展目标校长应制定学校的发展目标,明确学校的发展方向和重点。

校长应与教师共同参与制定学校的年度发展计划,并通过定期评估和检查,跟踪学校发展目标的实现情况。

2. 教学目标校长应与教师共同制定学校的教学目标,明确学生的学习要求和学科目标。

校长应关注学生的学业水平和学科能力的提高,推动教师优化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3. 学生管理目标校长应制定学生管理目标,确保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安全健康。

校长应关注学生的行为规范和品德培养,推动学生的德育教育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校长职级制

校长职级制

关于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摘录)一、取消中小学校和干部行政级别推进镇街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各镇街符合登记条件的幼儿园、小学、初中可登记为事业法人,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校长由县教育行政部门选聘、管理。

每个镇街公办中心幼儿园和社区(村居)幼儿园,共同组成一个法人,实行中心园负责制。

每个镇街所有小学共同组成一个法人,实行中心小学负责制。

二、建立校长职级绩效管理制度1.合理确定校长职级序列。

校长职级分为特级校长、一级校长(一、二、三档)、二级校长(一、二、三档)、三级校长(一、二档)。

同一县域内,一级、二级、三级校长的比例为3:5:2,特级校长的数量控制在全市中小学校长总人数的2%以内,兼顾城乡学校。

原则上高中学校不设三级校长。

2.建立校长绩效工资制度。

校长绩效工资按照校长职级、任职学校的规模和办学条件确定,副校级领导绩效工资按照工作业绩确定,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发放,校长、副校长绩效工资不纳入社保基数。

三级校长的绩效工资标准(二档、一档)分别按校长本人应发工资总额的25%、30%确定;二级校长的绩效工资标准(三档、二档、一档)分别按校长本人应发工资总额的30%、35%、40%确定;一级校长的绩效工资标准(三档、二档、一档)分别按校长本人应发工资总额的40%、45%、50%确定;特级校长的绩效工资标准按校长本人应发工资总额的80%确定。

副校级领导绩效工资按照本人应发工资总额的15—20%确定,具体标准与校长学年考核结果相挂钩。

校长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时间,一并计入教龄。

三、建立校长考核评价制度实行评级晋档制度。

校长在第1个任期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确定为同级三档(初档),之后学年度考核,每得到1个“优秀”等次或累计2个“合格”等次,可在本职级内晋升一档。

校长在同一学校连续第2个任期,如果职级不发生变化,任期内各次考核在“合格”以上等次的,在本职级原有档次基础上继续升档。

深圳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管理办法

深圳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管理办法

三一文库()〔深圳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管理办法〕深圳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公办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中小学校长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校长职级制,是指在本市公办中小学设置独立的校长职级序列,建立独立的校长职务通道和专业的职级评定标准,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校长进行综合评定、分级聘任的校长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校长,是指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含高等院校)所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工读学校(统称中小学)的正、副职校长。

第四条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管理权限,负责所属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的实施。

市、区人事主管部门对校长职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职级设置第五条校长职级制分别设置正校长、副校长两个职务序列。

正校长职务共设5个等级,自上而下分别为特级正校长、一级正校长、二级正校长、三级正校长、四级正校长;副校长职务共设4个等级,自上而下分别为一级副校长、二级副校长、三级副校长、四级副校长。

第六条二级以上正、副校长实行职数控制。

特级正校长不超过正校长总岗位数的5%,一级正校长不超过正校长总岗位数的10%,二级正校长不超过正校长总岗位数的15%。

一级副校长、二级副校长分别不超过副校长总岗位数的20%。

第三章选拔聘任第七条中小学正、副校长按现行人事管理权限,由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选拔产生,其后纳入职级制管理。

第八条受聘校长岗位的,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受聘正校长岗位的,应在副校长岗位聘任满3年及以上或者具备受聘正校长的其他条件。

(二)受聘小学副校长岗位的,应在一级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满3年及以上且具有3年及以上学校中层管理岗位正职工作经历;受聘中学(含九年一贯制、中等职业、特殊教育、工读学校)副校长岗位的,应在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满3年及以上且具有3年及以上学校中层管理岗位正职工作经历或者具备受聘副校长的其他条件。

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认定办法

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认定办法

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认定办法一、职级设置中小学校长职级分四级十档,由高到低依次为:特级校长、一级校长(一、二、三档)、二级校长(一、二、三档)、三级校长(一、二、三档),其中,一级、二级、三级校长比例结构为3:5:2,特级校长的数量控制在全市中小学校长总数的5%以内,一级一档校长的数量不超过一级校长总数的30%。

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办学类型和不同学段等具体情况,在职级总额内可适当调控职级比例。

二、评审内容中小学校长职级应逐级申报,评审实行量化计分,满分为100分,量化内容包括基本条件、工作业绩评价和办学满意度评价三部分,分别占15%、55%、30%。

(一)基本条件1.学历。

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和具备相应的教师、校长资格。

2.专业技术职务。

申报评定特级校长,应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定一、二级校长,应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任职年限。

申报各职级校长应具备的校长任职年限为,三级校长应担任校长1年及以上,二级校长应担任校长4年及以上(业绩特别突出、连续任校长2年及以上的,可破格申报),一级校长应担任校长7年及以上(业绩特别突出、连续任校长6年及以上的,可破格申报),特级校长应担任校长12年及以上(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限)。

校长任职年限=任正职年数+任副职年数×50%。

任职时间不足半年的不予计算,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区社发局正科级及以上职务的任职年限计入校长任职年限,任副科级职务的任职年限按二分之一折算计入校长任职年限;县级区社发局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的任职年限计入校长任职年限,中层副职的任职年限按二分之一折算计入校长任职年限。

(二)工作业绩工作业绩主要包括个人工作成果、学校发展成果、组织考核结果等方面。

1.个人工作成果主要包括体现个人治学水平的论文、著作、课题或社科成果、教学成果等。

2.学校发展成果主要包括体现学校办学水平的综合荣誉、经验推广、人才培养、工作创新、办学成效等。

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式与操作模式-2019年文档

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式与操作模式-2019年文档

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式与操作模式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是使中小学校校级领导干部的职务等级与行政级别脱钩,并与专任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分开进行岗位评聘的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校长职级制的实行,从科学区分校长办学与教师教学职能的角度,理顺了教育干部队伍与专业教师队伍管理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地解决学校领导干部职务能上不能下、待遇能高不能低、流动能进不能出的问题,而且有助于在教育系统内部建立起一种科学有效的、使校长职、能、责、权、利相统一的动态管理新机制。

中小学校长职级制试点工作,早在1993年上海就率先在静安区进行,后逐步扩大到七个县区。

随后宁波、杭州、青岛、大连、长春、哈尔滨、成都、广州、北京等地也先后实行或准备实行校长职级制。

时至今日,校长职级制在完善教育领导干部管理体制,改革教育内部用人机制,扩大干部队伍的合理流动与促进领导干部的优化组合,充分调动广大校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学校自身的办学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等方面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和深远意义,已经或逐步在得到中小学广大领导干部和群众的正确认识和充分认可,许多地区已经基本具备实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的条件,时机也日趋成熟。

实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是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诸多的外部条件和内部因素。

从现代管理科学的角度,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的结构形式,在正确理解和运用相关的政策的基础上,建立相应的配套的机制并形成规范的操作程序,是校长职级制顺利实施和顺畅运行的基础工程和基本前提。

一、中小学校长职级的基本制式中小学校长职级制作为一种制度体系,经过各地多年来的实践探索和不断总结,已经基本上形成了相对稳定的规则定式,亦即职级的制式。

这种制式以政策性规定的方式对校长职务的级别和等次、资格条件和标准等一一予以明确,因而成为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实施的核心内容。

1.职级设定与比例控制审视与综合各地的做法,基本上可将校长职级按中小学两个系列分为四级十等。

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办法

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办法

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办法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完善中小学校长管理机制,提高校长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快构建现代学校制度,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和XX市《关于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依法治校、教育优先发展原则,按照公平公正、积极稳妥、专业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和去行政化,树立教育家办学理念,建立和完善以职级制为核心的中小学校长管理体制,形成有利于教育家办学的政策导向和激励机制,促进中小学校长队伍专业化发展,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实施范围(一)学校范围全区所有公办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

(二)人员范围校长、党组织书记、副校长、党组织副书记及其他副校级管理人员。

公办幼儿园等参照执行。

民办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可参照执行,增加校长职级薪酬所需经费自行解决。

三、主要内容(一)取消中小学和干部行政级别列入校长职级制改革范围的中小学校和校长一律取消行政级别,有区社发局统一管理。

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现任校长保留原有行政级别,纳入档案管理。

新任校长不再套用行政级别,实行竞争上岗或面向社会公开竞聘。

校长的竞聘工作由区社发局统一组织实施。

根据有关章程、规定,中小学党委(总支、支部)书记由区社发局党委(组)任命;群团组织负责人由学校党组织提名,按规定程序产生;副校长由校长提名,主管区社发局党委(组)负责资格审核、考察、公示、公布。

(二)建立校长职级评审和职级薪酬制度1合理确定校长职级序列。

校长职级分为特级校长、一级校长(一、二、三档)、二级校长(一、二、三档)、三级校长(一、二、三档),共四级十档。

同一县域内,一级、二级、三级校长的比例为3:5:2,特级校长的数量控制在全区中小学校长总人数的5%以内,兼顾各级各类教育和乡村学校。

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方案

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方案

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方案背景和目的中小学校长是学校的核心管理者,其所扮演的角色比任何其他教育工作者都重要。

校长的管理能力和领导水平直接影响学校的规模、教育质量和社会影响力。

为了提高中小学校长的职业素养和管理能力,以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改进治理效能、推动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为方向出台本制度。

初衷和目标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是中国教育系统舒适度;教育系统质量、优质工作岗位、晋升机会及制度所涉及的几个方面的综合考量。

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的初衷是为中小学校长提供合适的职业发展道路、实现教育部门人员的合理配置、加强对校长的规范管理、提高校长的职业素质,促进中小学教育工作的发展、确保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质量。

职级制的目标是落实中央教育政策,统筹推进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教育综合改革和发展。

##职级体系按照职级授予及职务层次分类,中小学校长职称分为:正高级、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

正高级正高级者,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达到20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务或具备担任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的条件者;或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务,且具备“教学名师”、“技能大师”、“全国师范类专业学位硕士教学骨干”、“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教师”、“省市级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者。

高级高级者,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到达15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务或具备副高级职务,并两次评为“省市级优秀教师”或其中一次获得省部级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和省部级职称评审专家或竞聘小学、初中、高中校长的条件者。

副高级有以下两个档次:副高级(一),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到达12年以上,获省部级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或者一次以上获“省市级优秀教师”、熟练操作计算机及有其他专业技能的两项者。

副高级(二),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到达10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本学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中小学公共课、主干课教学到达8年以上,有过省级以上学科竞赛相关获奖经验或通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评审者。

深圳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管理办法

深圳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管理办法

深圳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管理办法深圳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对深圳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的管理,规范校长职级制晋升、调整和评定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教育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校长职级制的认定深圳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分为五个级别,由低到高分别为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和高级专家。

判断校长职级标准的依据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根据个人综合素质及工作能力。

综合素质指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能力主要指业务技能和实际工作经验。

二、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需要,例如学校类型、学生规模、教师数量等因素。

三、根据学校的发展情况以及校长职级制与学校其他行政的职级制相匹配度。

第二条校长职级的晋升和调整校长职级的晋升和调整应该根据校长的工作实绩、教育教学成绩、师生关系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具体方式如下:一、初级校长晋升为中级校长,需要在原本职务具有 3 年工作经验。

二、中级校长晋升为副高级校长,需要在原本职务具有 3 年工作经验。

三、副高级校长晋升为正高级校长,需要在原本职务具有 3 年工作经验。

四、正高级校长晋升为高级专家,需要根据个人的业绩,综合评定实际工作经验和综合素质,进行推荐和评测。

五、如果校长工作表现不佳或学校实际发展需要,可以进行不同职位的调整。

但调整者应该满足被调整职位的要求,并在考虑期间内完成所调整岗位的职责。

第三条校长职级的评定校长职级评定采用综合评定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工作贡献:评估校长在学校育人工作中的贡献,包括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成效、管理质量、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

二、个人素质:评估校长的思想道德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业务能力等方面。

三、实际工作经验:评估校长在实际工作中所表现出的经验和能力。

四、学历学位:根据校长的学历、学位等方面来对其进行评估。

以上四个方面的评估指标根据各职位的要求进行不同的权重分配。

对于校长职级制的评定,应该进行公示,并保证公正、公平。

校长职级制

校长职级制

校长职级制校长职级制是对由政府为主导的校长管理模式的反思与批判,它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与丰富的科学内涵。

它打破原来的终身制而代之以聘任制,体现了校长由“职务”向“职业”的实质性转变,使校长的正常流动成为可能。

校长职级制是指依照一定的评价标准把校长分为不同的级别,它在校长办学自主权逐渐扩大的同时也对校长的素质提出更高要求,使校长的管理能力、科研能力和对学校的经营能力都达到一定的水平。

目录1校长职级制的本质2校长职级制的特点3具体的实践活动1校长职级制的本质校长职级制的本质是校长专业化。

校长专业素质包括:第一,具有现代教育意识和现代教育理念,具有强烈的服务观点,以此作为自己专业行为的理念支撑。

第二,构建以教育科学、心理科学、管理科学知识为核心的复合型知识结构。

第三,具有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的专业能力。

第四,具有教育与管理的智慧与艺术。

第五,授受专业养成教育和专业训练。

2校长职级制的特点校长职级制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校长职级制的实施有效加强了教育部门对学校的直接领导与宏观管理,另一方面,校长脱离行政任命也有利于校长负责制的充分实现。

第二,校长职级制的实施有利于改变学校政府化和校长官员化局面。

校长职级制的推行能够减少行政干预,利于校长充分行使自主权,使校长“戴着脚镣跳舞”的被动局面得到明显改善。

第三,校长职级制的实施打破了校长终身制,这给校长带来了压力和动力,有利于校长增强忧患意识和服务意识,有利于校长加强责任感和务实作风,有利于激发校长的开拓创新精神。

第四,校长职级制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形成“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流动能进能出”的良好氛围,加速了校长在学校间的流动。

流动是体现个人价值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价值增值的一种内在需求。

校长的流动也有利于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特别是农村学校的发展,使农村中小学也能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

3具体的实践活动目前,校长职级制已受到广泛的肯定,北京、广州等地也已先后试行。

1999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在论及中小学校长管理制度改革时明确提出“试行校长职级制,逐步完善校长选拔和任用制度,鼓励优秀校长到薄弱学校任职”。

“校长职级制”下,新任校长该怎么做共5页文档

“校长职级制”下,新任校长该怎么做共5页文档

“校长职级制”下,新任校长该怎么做校长职级制是指将校长的职位,按照不同的任职资格、条件、岗位职责要求,分为若干个等级,形成职务等级系列,为校长的任用、考核、奖惩、晋升、工资待遇提供依据和管理标准。

职级制特点是:取消校长行政级别;校长职务等级自成序列;建立比较科学的校长素质测评指标、考评标准和方法;建立与校长职务等级系列相匹配的校长职级工资制度。

2015年下半年,江苏省太仓市教育局向全体中小学校长发出了《太仓市校长职级制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校长职级共分四级六等:特级,高级(一、二等),中级(一、二等)和初级。

基于促进校长专业发展,激发校长办学活力两大原则,建构了六大块面的评价体系,包括基本情况、学校业绩、个人成果、专业水平、民主测评、办学满意度。

旨在通过校长职级的评审和认定,调动校长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

对一名上岗不久的新任校长而言,“职级制”的到来意味着对校长的专业化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以下就来谈谈校长职级制背景下,新任校长该怎么做?一、虚心做“学”者“非学无以广才,非学无以明智,非学无以立德。

学习是工作之基、能力之本、水平之源。

”校长作为一所学校的最高领导者,理所当然要成为这块学习土壤中的首席学习者。

尤其是新任校长,更要养成虚心学习的好习惯。

(一)向书本学。

1.学教育政策法规、了解国家大事,这样才能认清当前我国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才能具备着眼于世界发展全局、中国发展大局、教育发展大势的专业化视野;2.学教育教学理论,阅读大量的教育教学专著、名著,不断拓宽知识背景、夯实理论素养、提升教育教学理念;3.学管理方法,作为校长必须了解系统的管理知识,掌握一定的管理技巧。

学校管理虽然不同于企业管理,但却可以从许多优秀的企业管理中学到先进、有效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正确的理念,有效的方法,能够帮助新任校长尽快适应新岗位。

(二)向专家学。

作为一名农村小学新任校长,能接触到专家的机会不是很多,这就需要自己紧紧抓住每一次业务培训机会。

国家教委关于颁发《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试行)》的通知

国家教委关于颁发《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试行)》的通知

国家教委关于颁发《全国中⼩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试⾏)》的通知⽂号:教⼈[1991]38号颁布⽇期:1991-06-25执⾏⽇期:1991-06-25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经研究,决定将《全国中⼩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试⾏)》(以下简称《条件》)颁发试⾏。

《条件》是根据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对中⼩学校长队伍素质提出的要求、兼顾校长队伍现状⽽制定;是选拔、任⽤、考核、培训中⼩学校长的基本依据。

下达《条件》是加强中⼩学校长队伍建设的⼀个重要步骤。

各地应采取有⼒措施,通过组织岗位培训和⽇常的政治业务学习及⼯作锻炼,使中⼩学校长努⼒达到《条件》的基本要求;同时逐步做到按《条件》选拔、任⽤新的校长。

要充分利⽤《条件》,⼤⼒推进当前的岗位培训⼯作及校长队伍管理与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由于不同地区的情况差别很⼤,各地试⾏《条件》掌握具体标准时,可有⼀定的灵活性。

对⽬前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和相应教师职务的中⼩学校长,应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对其中办学经验较丰富、成绩较好的校长,要加以肯定,使他们安⼼⼯作。

对已经达到规定任职条件与要求的校长,也应以多种有效形式,继续提⾼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

实施《条件》是⼀项新的政策性很强的⼯作。

各级教育⾏政部门要⾼度重视,加强领导,先⾏试点,取得经验,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推开。

全国中⼩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试⾏)⼀、校长任职的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学习马克思主义。

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党和国家的教育⽅针、政策、法规。

关⼼爱护学⽣,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

热爱本职⼯作。

有⼀定的组织管理能⼒。

团结同志,联系群众。

严于律⼰,顾全⼤局。

⾔⾏堪为师⽣的表率。

(⼆)乡(镇)完全⼩学以上的⼩学校长应有不低于中师毕业的⽂化程度,初级中学校长应有不低于⼤专毕业的⽂化程度,完全中学、⾼级中学校长应有不低于⼤学本科毕业的⽂化程度;中⼩学校长应分别具有中学⼀级、⼩学⾼级以上的教师职务;都应有从事相当年限教育教学⼯作的经历;都应接受岗位培训,并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校长职级制专题

校长职级制专题

2015-3-25
中小学校长专业化发展
校长职级制综述:
职级制意在取消校长的行政级别,强化 校长的职业意识和专业发展,并从根本上摒 除校长的官本位意识,是一种历史性变革。 是关于校长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或人事制度的 变革。许多地区致力于职级制的试验,目的 是通过制度的创新或设计给校长提供内在和 外在的动力,实现学校和校长的良性发展。
2015-3-25
中小学校长专业化发展
二、实行校长职级制管理与校长 行使办学自主权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二,有利于促进校长由抓创收、抓事务、抓升 学率转向抓教育、抓管理、抓质量、抓效益、抓发展。 第三,有利于形成符合中小学特点和校长成长规 律的、稳定而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 第四,有利于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的作用。 第五,有利于形成校长“职级能上能下,待遇能 高能低,位置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校长由“职务”向“职业”实质性转变
一、校长职级制内涵及特点
校长职级制是指将校长的职位,按照不同 的任职资格、条件、岗位职责要求,分为若干 个等级,形成职务等级系列,为校长的任用、 考核、奖惩、晋升、工资待遇提供依据和管理 标准。
2015-3-25 中小学校长专业化发展
职级制特点:
——取消校长行政级别 ——校长职务等级自成序列 ——建立比较科学的校长素质测评指标、考 评标准和方法 ——建立与校长职务等级系列相匹配的校长 职级工资制度
2015-3-25 中小学校长专业化发展
三、上海市试行校长职级制的实践
1、实行校长职级制正确的指导思想 2、实施办法 校长职位与行政级别脱钩,中小学各设置五级 十二等 特级校长; 一级一等、一级二等校长 二级一等、二级二等、二级三等、二级四等校长 三级一等、三级二等、三级三等、三级四等校长 四级一等、四级二等校长

深圳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管理办法

深圳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管理办法

三一文库()〔深圳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管理办法〕深圳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公办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中小学校长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校长职级制,是指在本市公办中小学设置独立的校长职级序列,建立独立的校长职务通道和专业的职级评定标准,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校长进行综合评定、分级聘任的校长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校长,是指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含高等院校)所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工读学校(统称中小学)的正、副职校长。

第四条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管理权限,负责所属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的实施。

市、区人事主管部门对校长职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职级设置第五条校长职级制分别设置正校长、副校长两个职务序列。

正校长职务共设5个等级,自上而下分别为特级正校长、一级正校长、二级正校长、三级正校长、四级正校长;副校长职务共设4个等级,自上而下分别为一级副校长、二级副校长、三级副校长、四级副校长。

第六条二级以上正、副校长实行职数控制。

特级正校长不超过正校长总岗位数的5%,一级正校长不超过正校长总岗位数的10%,二级正校长不超过正校长总岗位数的15%。

一级副校长、二级副校长分别不超过副校长总岗位数的20%。

第三章选拔聘任第七条中小学正、副校长按现行人事管理权限,由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选拔产生,其后纳入职级制管理。

第八条受聘校长岗位的,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受聘正校长岗位的,应在副校长岗位聘任满3年及以上或者具备受聘正校长的其他条件。

(二)受聘小学副校长岗位的,应在一级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满3年及以上且具有3年及以上学校中层管理岗位正职工作经历;受聘中学(含九年一贯制、中等职业、特殊教育、工读学校)副校长岗位的,应在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满3年及以上且具有3年及以上学校中层管理岗位正职工作经历或者具备受聘副校长的其他条件。

济宁中小学校长职务制度

济宁中小学校长职务制度

为规范中小学校长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济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长职务制度。

一、校长职务设置1. 职务层级:中小学校长职务分为正校长、副校长。

正校长为学校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工作;副校长协助正校长工作,分管具体事务。

2. 职务资格:校长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

-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工作。

-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 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校长任职程序1. 提名推荐: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校长候选人,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

2. 考察任命:组织人事部门对校长候选人进行考察,合格后,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任命。

3. 任职培训:新任校长应参加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任职培训,提高教育教学管理能力。

三、校长职责1. 全面负责: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全面负责,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 教育教学:校长应重视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教育质量达到国家要求。

3. 师资队伍建设:校长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4. 学校管理:校长应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规范学校管理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5. 校园安全:校长应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6. 家校合作:校长应加强家校联系,构建和谐的家校关系。

四、校长考核1. 考核内容:校长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2. 考核方式:采取年度考核、任期考核、专项考核等方式。

3.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校长职务晋升、奖惩、交流的重要依据。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济宁教育局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校长职务制度,旨在加强中小学校长的队伍建设,提高校长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济宁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北京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

北京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

北京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促进校长专业化发展,建立“教育家办学”的激励机制和政策导向,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中小学校长队伍,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日前研究决定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

一、范围与对象本市全日制中小学校(含特教学校和工读学校、大学附中附小和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含其他性质公办园和民办园)、职业高中学校(以下统称“中小学”)中,在职在岗的正职校(园)长(含党组织书记)(以下统称“中小学校长”)。

二、职级设置与结构比例校长职级设置特级、高级、中级、初级四级,其中高级、中级分别设置1、2、3等。

特级、高级、中级、初级校长结构比例控制为:0.5:4:4.5:1。

市教委把握全市合理结构比例的调控,结合区域教育事业发展和校长专业发展实际下达特级校长推荐指标。

各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按照特级校长推荐指标数推荐特级校长候选人。

三、申报及评审、认定条件申报、评审与认定校长职级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申报者的政治思想素质、师德水平和专业素质要达到相应的要求。

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学历要求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和取得相关的任职资格培训证书。

(二)专业技术职务要求应具有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申报高级及以上校长职级的,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书记须具有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评定特级校长的,除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外,还必须政治素养高、理论功底深、人格魅力强,有一套先进的教育理念、教育科研水平领先、学校管理成效卓著,并在全市乃至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服务国家、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宽广的胸怀、高尚的情怀,在推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发挥辐射、引领、带动作用。

(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量要求申报评定职级的中小学校长的主要精力应放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积极构建现代学校治理体系,扎实推进课程与教材、学科教学改革,努力创建学校文化和办学特色。

教育管理 中小学校长职级管理工作规范 __DB1407_T 032-2021 晋中市 现行.pdf

教育管理 中小学校长职级管理工作规范 __DB1407_T 032-2021 晋中市 现行.pdf
9.4 人选确定
9.4.1 按照 1:3 比例确定入围人选,作为组织考察对象。组研究决定聘任人选。
9.5 任职回避
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所学校担任有 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学校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 务工作。
8.2.2 申报条件 符合第7章 a)~h)的要求,且年龄不超过52周岁。
8.2.3 选拔程序 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笔试、初定人选、公示备案。
8.2.4 笔试内容 教育部颁布的各学段《校(园)长专业标准》及相关知识。
8.2.5 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小学(幼儿园)1:1、初中1:2、高中1:3比例确定。
非乡政府所在地农村小学可放宽到中小学二级教师。 g) 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初中及以下副校长应具有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h) 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i) 校长应具有两年以上学校副职岗位任职经历或者三年以上学校中层管理工作经历。 j) 纳入校长人才库管理。 k) 校长应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l) 未受到党纪政纪撤职以上处分以及无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等影响任职的情形。
9 校长选聘
9.1 选聘方式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结合校长岗位职数空缺情况,采取竞聘上岗。
9.2 竞聘资格 符合第7章规定的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设。市域内中小学校长可跨县(区、
市)参加竞聘;鼓励吸引市域外优秀人才来我市参加校长竞聘。跨区域聘任的,可直接办理相关人事手 续,确定相应校长职级薪酬,享受我市引进人才有关待遇。 9.3 选聘程序
9.6 副校长和内设机构领导的确定
9.6.1 副校长一般采取校长提名、教育行政部门考察、校长聘任方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
11、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 希腊
12、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 托马斯
13、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 情。——弗劳德
14、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15、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伯克
1、最灵繁的人也看不见自己的背脊。——非洲 2、最困难的事情就是认识自己。——希腊 3、有勇气承担命运这才是英雄好汉。——黑塞 4、与肝胆人共事,无字句处读书。——周恩来 5、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培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