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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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孕妇分级管理制度

高危孕妇分级管理制度

高危孕妇分级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对孕产妇健康关注度逐渐增加。

高危孕妇是指在妊娠期间由于本身意见或者伴有感染、代谢紊乱等基础疾病,妊娠时出现并发症或者妊娠合并本体系统疾病所致的妊娠,产生了一定的危险性。

对于高危孕妇的管理和护理,不仅需要医疗机构的专业团队进行精准的诊断和处理,还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分级管理制度,以确保高危孕妇及其胎儿的健康和安全。

二、高危孕妇的分类高危孕妇按照其病因和病理生理变化程度,可分为三类:一类是胎儿的潜在危险因素,包括胎儿自身的遗传因素或者先天性畸形、染色体异常等;第二类是孕妇潜在危险因素,包括孕妇的年龄、妊娠之前存在的疾病史或者孕妇的生活方式等;第三类是妊娠合并疾病引发的高危孕妇,包括高血压疾病、糖尿病、心脏病等。

三、高危孕妇的分级管理制度(一)分级依据1. 孕者个体特征。

包括孕者的基础状况、生活方式、遗传因素等。

2. 孕前评估。

包括孕前检查结论、孕前患者的家族史等。

3. 妊娠期异常情况。

包括孕期并发症、高危孕妇的诊断结果等。

4. 分级评估。

根据以上依据,对高危孕妇进行分级评估,确定其属于哪一级别,以决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二)分级标准1. 一级高危孕妇。

指孕妇生命体征不稳定,威胁严重,需要紧急处理,包括妊娠合并症突发情况、严重胎儿并发症等。

2. 二级高危孕妇。

指孕妇情况较为稳定,但需要监测和干预,包括妊娠期高危因素存在,需要定期检查和跟踪观察。

3. 三级高危孕妇。

指孕妇情况相对稳定,但需要长期管理和护理,包括孕期并发症较轻,但需要持续监测和干预。

(三)管理措施1. 一级高危孕妇。

一旦确定为一级高危孕妇,需立即进行综合评估和处理,包括重症监护室护理、专业团队会诊等。

2. 二级高危孕妇。

对于二级高危孕妇,需要定期检查和跟踪观察,包括定期复查血压、血糖、胎心监护等。

3. 三级高危孕妇。

对于三级高危孕妇,需要长期管理和护理,包括孕期定期产检、心理护理、营养指导等。

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工作,提高孕产妇保健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和高危孕产妇。

第三条高危孕产妇管理应当遵循早期识别、早期评估、早期干预的原则,实行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

第四条高危孕产妇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高危孕产妇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第二章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分级第五条高危孕产妇的筛查和评估应当根据孕产妇的年龄、孕次、分娩史、家族史、生活习惯、身体状况等因素进行。

第六条高危孕产妇的妊娠风险评估分级分为低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和传染病风险,分别用绿色、黄色、红色和紫色表示。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对首次就诊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并对筛查结果进行记录和报告。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对筛查结果为阳性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分类管理。

第三章高危孕产妇信息报告第九条高危孕产妇的信息报告应当实行专人负责制,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高危孕产妇的基本情况、筛查结果、评估分级和救治情况。

第十条高危孕产妇的信息报告应当按照规定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上报,并纳入孕产妇保健信息系统。

第四章高危孕产妇妊娠风险管理第十一条对低风险和高风险孕产妇,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其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孕产期保健计划,并定期进行随访和管理。

第十二条对较高风险和传染病风险孕产妇,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监测和干预,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问题,确保母婴安全。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的产前检查和分娩管理,确保孕产妇得到及时、安全的救治。

第五章高危孕产妇产后风险评估与管理第十四条高危孕产妇分娩后,医疗机构应当对其进行产后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高危孕产妇的产后管理应当包括定期随访、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等内容,以促进孕产妇的身心健康。

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孕产妇的安全,提高孕产期保健质量,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的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

三、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通过孕期保健,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降低高危孕产妇的风险。

2. 分级管理,分类指导:根据高危孕产妇的风险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和分类指导,确保孕产妇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

3. 信息共享,协同配合:加强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提高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的效率。

4. 患者参与,社会支持:鼓励患者积极参与健康管理,争取社会各界对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四、工作内容1. 建立高危孕产妇档案:对首次就诊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对筛查结果为阳性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并根据风险程度进行分级。

将孕产妇的基本信息、妊娠风险评估结果、管理措施等记录在档案中。

2. 定期追踪管理:对高危孕产妇实行定期追踪管理,了解孕产妇的妊娠进展情况,及时调整管理措施。

对妊娠风险较高的孕产妇,增加追踪频率,确保孕产妇得到及时的医疗干预。

3. 转诊与协调:对妊娠风险较高的孕产妇,及时进行转诊,并与上级医疗机构进行协调,确保孕产妇得到连续、有效的医疗服务。

对转诊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争取支持。

4. 健康教育与指导:对高危孕产妇进行健康教育,普及妊娠期保健知识,指导孕产妇合理膳食、适量运动、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对妊娠风险较高的孕产妇,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指导,帮助其降低风险。

5. 信息管理与报告:建立高危孕产妇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争取政策支持和指导。

五、工作流程1. 首诊妊娠风险筛查:对首次就诊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包括病史询问、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

高危孕产妇的管理

高危孕产妇的管理

高危孕产妇的管理
1、分级管理制度:高危孕产妇是指“凡妊娠期因某种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或导致难产者”。

各级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应严格按照《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附件1)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不得超范围截留管理,不得延误转诊、推诿接诊对象。

一级医院对高危孕产妇的分级管理比照乡镇卫生院执行。

农村:
孕产妇高危评分<15分者由乡镇卫生院负责管理,定期检查、随访,评分≥15分者由乡镇卫生院加强日常监管,必须转到二级以上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诊治和住院分娩。

孕期出现“严重合并症”的高危孕妇必须转到三级助产技术服务机构或孕产妇急救中心进行诊治和住院分娩。

城区:
孕产妇高危评分≥15分在具备助产技术服务资质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诊治和住院分娩;
孕期出现“严重合并症”的高危孕妇必须转到三级助产技术服务机构或孕产妇急救中心进行诊治和住院分娩。

2、高危孕产妇首诊报告制度。

各级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对高危孕产妇要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高危孕产妇要建档管理,专人负责,早期干预,及时报告和转诊,避免诊治延误。

将评分在<30分者于1个月内报辖区妇幼保健所;≥30分24小时电话报区妇幼保健院,区妇幼保健院督促高危孕妇进行产前检查。

3、高危孕妇护送转诊制度。

确系高危孕产妇需转诊的,比照危重病人转诊规定,在落实接诊的医疗机构后,由医务人员护送及时转诊。

4、责任追究制度。

对超范围截留高危孕产妇造成死亡或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妇幼保健院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院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院高危妊娠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我院高危妊娠的管理,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质量,保障母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高危妊娠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医务科、护理部、产科、新生儿科等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2.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高危妊娠管理制度,组织实施高危妊娠的筛查、评估、干预和随访工作,协调解决高危妊娠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三、高危妊娠的定义与分类1.高危妊娠是指在妊娠期间存在可能对母亲或胎儿造成危害的各种因素,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感染等。

2.根据危险程度,将高危妊娠分为三级:(1)一级高危:存在可能对母亲或胎儿造成严重危害的疾病,如严重心脏病、重度贫血、重度子痫前期等。

(2)二级高危:存在可能对母亲或胎儿造成一定危害的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感染等。

(3)三级高危:存在可能对母亲或胎儿造成较小危害的疾病,如轻度贫血、轻度子痫前期等。

四、高危妊娠的筛查与评估1.筛查(1)初筛:在孕早期进行初筛,了解孕妇的一般情况、家族史、病史等,评估是否存在高危因素。

(2)定期筛查:在孕中期和孕晚期进行定期筛查,评估孕妇的血压、血糖、尿蛋白等指标,以及胎儿的发育情况。

2.评估(1)根据筛查结果,对高危孕妇进行综合评估,确定高危妊娠的级别。

(2)对一级高危孕妇,应立即进行干预,并制定详细的产前、产时、产后管理计划。

(3)对二级和三级高危孕妇,应加强监测,并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管理措施。

五、高危妊娠的干预与随访1.干预(1)对一级高危孕妇,应立即进行药物治疗、生活方式调整等干预措施。

(2)对二级和三级高危孕妇,应根据病情需要,给予相应的药物治疗、生活方式调整等干预措施。

2.随访(1)对所有高危孕妇进行定期随访,了解病情变化,及时调整管理措施。

(2)对一级高危孕妇,应增加随访频率,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病情变化。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一、根据《孕产妇高危因素评分标准》对辖区内高危孕产妇进行评分分级:1.轻度高危:5-10分(A级单项评分5分;累计评分10分)。

2.中度高危:10-15分(B级单项评分10分;累计评分15分)。

3.重度高危:20-25分(C级单项评分20分;累计评分25分)4.极重度高危≥30-35分(D级单项评分30分;累计评分≥35分)。

二、分级管理1.轻度高危:由乡村医生进行动态跟踪和管理。

督促高危孕妇到卫生院或者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定期产检,在孕28~36周时必须确定好分娩医院。

在整个孕期中一但发现危急应及时呼救转诊2.中度高危:由卫生院负责孕产妇的追踪、随访及专案管理;协助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对高危孕产妇的追踪、随访及专案管理,并将高危孕产妇信息反馈给县妇计中心基层科。

在孕28~36周时必须确定好分娩医院,保证孕妇在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3.重度和/或极重度高危:由县妇计中心进行专案管理,乡镇卫生院协助。

及时妥善处理危急,避免拖延时间,贻误病情。

对通过评估不能在县级处置的,转诊至州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诊治。

三、信息报告与反馈接诊高危孕产妇的医疗保健机构根据高危分级情况负责报告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

1.对轻度及中度高危的孕妇,应每周1次将《高危孕产妇报告卡》报送科区卫生局妇幼科。

2.对重度、极重度高危孕产妇及危急孕产妇,应立即电话报告科区卫生局妇幼科,并于3个工作日内将《高危孕产妇报告卡》报送科区卫生局妇幼科。

3.科区卫生局妇幼科接到报告后1周内,填写《高危孕产妇通知书》,将高危孕产妇信息反馈给相应级别的机构进行专案管理。

对住院危重孕妇转诊时,应准备好详细的病情摘要及相应的辅助检查结果,由医生护送并与接受转诊的医院进行沟通。

四、转出的高危孕妇转出科室应安排人员跟踪监测,以便随时了解病情、确定治疗效果,利于该病员回管辖区时继续监护。

高危孕产妇管理

高危孕产妇管理
身体检查。包括测量血压、体质量,计算BMI,评估孕期体重管理目标; 常规妇科检查(孕前3个月未做者); 胎心率测定。 评估处理:可以继续妊娠 治疗与妊娠 终止妊娠
超声检查与筛查 在早孕期行超声检查:确定宫内妊娠和孕周,胎儿是否存活,胎儿数 目或双胎绒毛膜性质,子宫附件情况。 在妊娠11— 13+6周“超声检查测量胎儿颈后透明层厚度NT” ,再 次核定孕周。 必查项目 (1)血常规; (2)尿常规; (3)血型(ABO和Rh); (4)肝功能; (5) 肾功能; (6)空腹血糖; (7)HBsAg; (8) 梅毒螺旋体; (9)HIV (10)筛查地中海贫血筛查(四川、重庆等地) (注:孕前6个月已查的项目,可以不重复检查)。 备查项目 (1)丙型肝炎病毒(HCV)筛查 。(2)抗D滴度检查(Rh阴性者) 。 (3)75 gOGTT(高危孕妇或有症状者) 。(4) 甲状腺功能检测。(5) 血清铁蛋白(血红蛋白<105 g/L者) 。(6)结核菌素(PPD)试验(高 危孕妇) 。(7)宫颈 细胞学检查(孕前12个,未检查者) 。(8)宫颈分 泌物检测淋球菌和沙眼衣原体(高危孕妇或有症状者) 。 (9) 心电图。 (10)NT值。(11)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异常的早孕期母体血清学筛 查。 (12)绒毛活检(妊娠 10-12周,主要针对高危孕妇) 。(13)心 电图检查。
子痫预防方案 预防:
体重控制 补钙:对于低钙摄入(<600mg/天)人群 1g/天
钙的生物利用度 阿司匹林:
子痫高风险人群 妊娠12-16周 剂量:50-150mg/天 预防使用:妊娠26-28周(指南推荐) 临床使用:适应症、剂量、时间
孕期管理 基层发现后,及时转诊到有条件治疗的医院,保证母儿安全
(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

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制度

一、对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为接诊的所有孕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评估。

实行“五色”分级管理。

二、对高危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筛查出的每一例高危妊娠均要建立专案管理,专人负责,在《母子健康手册》上做出标记及记录。

三、准确评估高危因素,及时告知孕妇可能存在的妊娠并发症或合并症。

四、对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进行追踪随访,实行动态管理,及时通知孕期高危孕产妇按时来院复查,防止失访,凡未按约来诊者应采取各种方式进行追踪随访做好记录。

如发现新的高危因素,需在原高危情况栏中依次填写高危因素及发现孕周。

五、了解高危妊娠的发生、治疗、转归的全过程。

转院者应填写转诊医院,妊娠期结束,登记妊娠结果。

六、按照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原则,接受基层高危孕产妇的转诊,并对转诊是否及时进行评价,指导和纠正基层不正确的处理方法,不断提高转诊的效率。

七、认真执行高危孕妇分级转诊、分级分娩制度,尽早为高危孕产妇确定分娩地点,对风险较高的孕产妇要一步到位转诊到
上级救治机构,确保母婴安全。

八、对高危孕产妇实行提前预约住院分娩,并尽可能动员孕产妇在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待产、分娩。

九、开通孕产妇健康咨询热线,提供24小时在线咨询和预约等服务。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一、首诊医疗机构应当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筛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二、医疗机构要对妊娠风险筛查为阳性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按照风险程度分别用“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加强分类管理。

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

相关医疗机构在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

三、全面加强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1.依据风险程度明确管理职责。

对妊娠风险分级除“绿色”低风险人群外,均应建议孕产妇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检查和住院分娩。

2.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3.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高危专案管理职责,特别是针对伴有怀胎合并症的孕产妇,既要及时观察其怀胎情况,又要留神其怀胎合并症情况。

同时,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

4.建立高危妊娠专案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要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四、转诊制度:认为本院无力救治需要转诊的孕产妇,应及时转诊并填写相关记录。

1.妇产科有关职员负责为转诊孕产妇接洽所转病院专家,同时将孕产妇病情向专家或专家所在科室值班医生汇报。

2.根据患者意愿,医院用急救车将危重孕产妇转诊至定点联系医院,选派专门医护人员护送。

护送医护人员向接诊医生介绍孕产妇病情和前期诊治情况。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_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_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_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质量,认真落实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各项措施,努力减少危重孕产妇的发生,切实保障孕产妇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高危妊娠的定义和范围凡妊娠时具有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新生儿健康或导致难产者称高危妊娠。

高危妊娠分一般高危和重度高危两大类(其范围附后)。

二、高危妊娠筛查和保健管理程序1、高危筛查与复评。

按《松阳县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常规》的要求,在孕妇建卡时要通过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和B超、化验等辅助检查进行高危初筛评定。

每次产前检查均应进行高危复评,及时掌握高危因素变化和发现新的高危因素,并详细填写“异常情况处理栏”,记录高危因素发生、治疗、转归的全过程。

高危妊娠必须在“孕产妇保健册”封面盖上“高危”妊娠印章和上墙标示,以引起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重视。

做好县级高危筛查的宣传告知和动员工作,每位孕妇在孕16周后至少有一次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的筛查评定。

2、高危妊娠的监护、转诊与处理。

高危妊娠的监护包括各种高危因素对孕妇、胎儿健康状况的影响,高危因素的动态变化,通过监护并采取干预措施,促进高危因素向预期转化,以减轻或消除高危因素对孕妇、胎儿健康的不良影响。

实行高危妊娠分级管理,一般高危由孕妇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妇幼医生针对不同的高危因素进行追踪、随访,负责做好监护治疗、随访结案等工作。

重度高危实行县乡联管、专册登记、专人负责、专案管理。

对重度高危必须做到严密追踪随访,适当增加检查次数,对超过预约时间三天的要及时催诊或上门随访,对动态重度高危应每周随访一次以上,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县妇幼保健所。

重度高危转诊由妇幼医生填写三联单并护送到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作进一步诊治,妇幼医生应掌握诊治具体情况,并做好后续的追踪、随访等工作。

3、高危妊娠健康宣教。

认真做好高危因素对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危害等方面知识的宣教,提高孕妇及家属的卫生保健和安全防范意识,使她们能够主动接受保健管理和健康干预措施。

高危孕产妇必备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必备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一、高危孕产妇筛查制度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要按照《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对所有的孕产妇进行高危因素筛查。

二、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根据(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评分<15分者由古塔区妇幼保健所负责管理,定期检查、随访,动员在乡级医院住院分娩。

评分为15-30分者由我区妇幼保健所负责管理,适当增加产检次数,动员在中心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评分≥30分者由乡镇卫生院加强日常监管,县(市)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负责诊治,病情缓解后转乡镇卫生院负责定期随访,要求在县(市)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三、高危孕产妇首诊制度医疗保健机构对高危孕产妇要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高危孕产妇要建档管理专人负责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误四、高危孕产妇逐级报告制度村级发现高危孕产妇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管理全乡(镇)高危孕产妇,及时将评分在30分以上者报县妇幼保健院,对高危孕妇进行动态管理;区级医疗机构定期报告给我古塔妇幼保健所进行动态管理。

五、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制度妇幼保健所负责将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及时反馈到孕产妇所在社区服务中心。

社区妇幼保健人员定期下村跟踪随访高危孕产妇高危孕产妇的产后访视由乡镇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负责实施六、高危孕产妇护送转诊制度古塔区妇幼保健所将评分≥30分的高危孕产妇及时上转。

负责转送和接诊的医务人员应具备初步急救的能力转诊时必须使用《高危孕产妇转诊及反馈通知单》上级急救中心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不断提高转诊的效率古塔区妇幼保健所。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三篇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三篇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三篇篇一: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防止高危孕产妇病情加重和意外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1、强化首诊妊娠风险筛查责任制。

首诊医师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见附件1),筛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2.首诊医师对妊娠风险筛查为的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见附件2),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并用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以便加强分类管理。

3.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黄色”的孕产妇可接受孕产期保健和住院分娩。

如有异常,尽快转诊到上级医院。

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原则上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院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收治,进行科内或院内会诊,并报告院领导,同时联系安排随时准备转诊。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医疗机构接受评估以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

如适宜继续妊娠,应当建议其在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4、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及以上的孕产妇除按上述要求处理外,应注意签写“妊娠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转诊单”及“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报告单”,联系上级医院安全转运孕产妇,保证孕产妇的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5.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

并进行高危专案管理,保障高危孕产妇就诊需求。

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

6.严格落实高危专案管理。

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_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_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_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孕产妇保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对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评估、管理和救治工作。

第三条高危孕产妇管理应当实行专人负责、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的原则,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第四条高危孕产妇管理应当注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及时发现和干预影响妊娠的风险因素,防范不良妊娠结局。

二、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分级第五条高危孕产妇的筛查应当包括病史询问、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全面了解孕产妇的健康状况和妊娠风险。

第六条高危孕产妇的评估分级应当根据孕产妇的年龄、生育史、疾病史、家族史、孕期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判断妊娠风险的程度。

第七条高危孕产妇的评估分级分为低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和传染病风险,分别用绿、黄、红、紫四种颜色标识。

三、高危孕产妇信息报告第八条高危孕产妇的信息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确保信息传递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高危孕产妇的信息报告应当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要求,通过指定的信息系统进行,并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报告。

四、高危孕产妇妊娠风险管理第十条高危孕产妇的妊娠风险管理应当根据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母婴安全。

第十一条对低风险和高风险孕产妇,应当定期进行随访和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妊娠并发症和合并症。

第十二条对传染病风险孕产妇,应当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要求,采取隔离措施,防止疾病传播。

五、高危孕产妇产后风险评估与管理第十三条高危孕产妇产后风险评估与管理应当注重产后出血、感染、抑郁症等风险的预防和控制。

第十四条高危孕产妇产后应当实行专人观察,定期进行产后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并发症。

第十五条高危孕产妇产后管理应当加强心理疏导,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帮助。

六、质量控制第十六条高危孕产妇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确保管理措施的落实和效果。

高危孕产妇五色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五色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五色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五色管理制度是针对高风险孕产妇制定的一项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孕产妇的安全性和生育结果。

下面是对该制度的详细描述:
一、胎儿情况评估:根据孕妇的孕周、病史、病情等,将孕妇分为五个不同的风险等级,分别用不同的颜色来表示。

红色代表最高风险,紫色代表高风险,蓝色代表中风险,绿色代表低风险,黄色代表特殊情况。

二、医疗团队安排:每个风险等级对应一个医疗团队,由专业的医生、护士和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医疗团队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孕妇,制定相应的护理方案和治疗计划,并进行持续监测和评估。

三、临床路径规划:根据孕妇的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临床路径,包括孕前检查、孕期随访、分娩过程管理等内容。

不同风险等级的孕妇需要进行不同的检查和治疗,以确保孕产妇和胎儿的安全。

四、信息共享和沟通:医疗团队之间要进行信息共享和沟通,确保对孕妇的全面了解和综合护理。

要与孕妇及其家属进行有效的沟通,解答他们的疑问,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五、风险警示和急救措施:对于高风险和最高风险的孕妇,要加强风险警示和急救措施。

在分娩过程中,医疗团队要及时发现并处理孕妇的危险信号,做出相应的急救措施,以保障孕产妇的生命安全。

通过实施高危孕产妇五色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高风险孕产妇的管理水平和治疗效果。

这不仅有助于预防并发症的发生,还能提高孕产妇和胎儿的生存率和健康状况,减少不必要的医疗风险和医疗资源浪费。

这也为其他医疗机构提供了一个可参考的管理经验和方法。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1. 引言高危孕产妇是指在妊娠、分娩和产后期存在一定风险的孕产妇。

针对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制度是保障孕妇和胎儿安全,提高生育效果的重要举措。

本文将介绍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定义、分类、评估和管理等方面。

2. 定义高危孕产妇是指怀孕期间存在一定疾病或病因导致患者高危的孕妇。

高危因素可以是孕期疾病、孕前疾病、孕后疾病等,如心血管疾病、肾脏疾病、妊娠期糖尿病、早产和多胎等情况。

3. 分类根据高危孕产妇的疾病类型和风险程度,可以将其分为三类:轻度高危、中度高危和重度高危。

3.1 轻度高危轻度高危孕产妇是指存在一些较小的妊娠并发症或潜在风险的孕妇。

该类孕妇可以在普通产科门诊就诊,并在日常生活中注意休息和饮食,定期接受医生的随访和评估。

3.2 中度高危中度高危孕产妇是指存在一些较为严重的妊娠并发症或潜在风险的孕妇。

该类孕妇需要定期接受专科医生的检查和治疗,并且可能需要住院观察和治疗,以监测并控制其病情。

3.3 重度高危重度高危孕产妇是指存在严重妊娠并发症或潜在风险的孕妇。

该类孕妇需要在专科医院进行密切监护和治疗,并可能需要进行手术干预或其他临床操作,以确保母婴的安全。

4. 评估对于每位怀孕的女性,应该在孕早期进行全面的评估,以确定其是否属于高危孕产妇。

评估过程中应采取一套标准化的评估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孕前评估孕前评估主要是评估女性在怀孕前的身体状况、疾病史、家族史和生活习惯等因素,以确定是否存在潜在的高危因素。

4.2 孕早期评估孕早期评估主要是通过妇科检查、血液检查、超声波检查等手段,评估孕妇的身体状况、妊娠发展情况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

4.3 孕晚期评估孕晚期评估主要是通过监护孕妇的血压、体重、浮肿等指标,评估孕妇是否存在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糖尿病等风险因素。

5. 管理针对不同分类的高危孕产妇,应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以保障母婴的安全和生育效果的提高。

5.1 轻度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对于轻度高危孕产妇,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管理: - 提供专业的孕妇健康教育,指导孕妇合理饮食、适度运动和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 加强孕妇体检和监测,定期测量血压、体重和尿检等指标,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 定期随访和复查,监测孕妇和胎儿的健康状况。

高危孕产妇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制度(一)工作职责1、医院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具体实施。

2、医院建立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自查制度,对本院内高危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总结和自查。

(二)妇产科严格按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要求,规范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并将评估日期、评估结果等详细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孕产期保健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来自于省外的就诊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及妊娠风险评估内容记录于《母子健康手册》或病历上。

(三)首诊医师应当对首次建册的孕产妇按照《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对于筛查未见异常的孕妇,标注为绿色;对于筛查结果为阳性的孕妇,标注筛查阳性。

(四)对于妊娠风险筛查阳性的孕妇,医师应当对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进行首次妊娠风险评估,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加强分类管理。

对于妊娠风险评估分级为“橙色”“红色”的孕产妇,医师应当填写《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报告单》,在3日内将报告单报送辖区妇幼保健机构。

如孕产妇妊娠风险分类为“红色”的,应当在24小时内报送。

(五)本院对高危孕产妇的管理范围:1、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的孕妇,按照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诊疗指南,规范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

2、对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的孕产妇,进行孕产期保健服务及住院分娩;如有异常,应当尽快转诊到三级医疗保健机构。

3、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转诊到市级及以上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进行孕产期保健服务,有条件的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4、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医疗保健机构医疗保健机构接受评估以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如适宜继续妊娠,由市级及以上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进行孕产期保健服务,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保健机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高危妊娠五色管理制度

高危妊娠五色管理制度

高危妊娠五色管理制度
高危妊娠五色管理制度是一种临床实践中常用的管理方法,用于对高危妊娠患者进行分类、监测和干预。

这个制度将高危妊娠患者分为五个不同的颜色,每种颜色代表不同的风险程度和管理要求。

以下是五色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1. 红色:代表最高风险级别,需要紧急干预和密切监测。

包括严重的妊娠合并症如子痫前期重度,胎儿发育异常等,需要在专业医院进行全面治疗和护理。

2. 橙色:代表较高风险级别,需要密切监测和适当干预。

包括早产威胁、胎盘功能障碍等情况,需要定期检查和跟进治疗。

3. 黄色:代表中等风险级别,需要定期监测和咨询。

包括孕期高血压、妊娠糖尿病等,需要定期检查和控制相关疾病,以减少妊娠并发症的风险。

4. 绿色:代表低风险级别,需要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包括正常孕妇和无明显并发症的妊娠,需要进行规范化的产前检查和保健措施。

5. 蓝色:代表特殊情况下的个别管理,需要针对具体情况进行个别化处理。

例如,有一些特殊医学条件或历史,需要专门的团队来制定相关的治疗计划。

高危妊娠五色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根据患者的不同风险水平,提供个性化的管理和护理方案,以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安全与健康。

根据每个患者的情况,医疗团队可以制定相应的干预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并发症,最大程度地降低患者的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

高危孕产妇五色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五色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五色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高危孕产妇五色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是为了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而制定的一项重要制度。

该制度通过对孕产妇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级,实施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和转诊标准,确保孕产妇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本文将从五色分级管理、转诊制度、实施流程和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五色分级管理五色分级管理是根据孕产妇的风险程度将其分为五个级别,分别用绿色、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表示。

不同颜色的级别代表孕产妇的风险程度和管理的重点。

1. 绿色级别:表示孕产妇没有任何高危因素,风险较低。

此类孕产妇可在普通二级助产机构接受产检和分娩。

2. 黄色级别:表示孕产妇存在一定的高危因素,如高龄、不良妊娠史等。

此类孕产妇应在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检和分娩。

3. 橙色级别:表示孕产妇存在较高风险,如重度子痫前期、前置胎盘等。

此类孕产妇应转到市州级孕产妇急救中心或高危妊娠诊治中心进行产检和分娩。

4. 红色级别:表示孕产妇存在极高风险,如急性心力衰竭、严重贫血等。

此类孕产妇应立即转到省级孕产妇急救中心进行救治。

5. 紫色级别:表示孕产妇存在极度高风险,如重度胎盘早剥、胎死宫内等。

此类孕产妇需紧急转诊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

二、转诊制度转诊制度是针对不同风险级别的孕产妇,制定相应的转诊标准和流程,确保孕产妇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1. 绿色级别孕产妇: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转到黄色级别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评估和处理。

2. 黄色级别孕产妇:在产检过程中,如发现风险因素加重或出现并发症,应立即转到橙色级别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3. 橙色级别孕产妇:如病情恶化或出现紧急情况,应立即转到红色级别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4. 红色级别孕产妇:应立即转到紫色级别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同时启动紧急抢救绿色通道。

5. 紫色级别孕产妇:在转诊过程中,应密切监测孕产妇病情,确保安全抵达目的地。

三、实施流程1. 筛查与评估:各级医疗机构对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确定孕产妇的风险级别。

高危妊娠的管理制度

高危妊娠的管理制度

高危妊娠的管理制度高危妊娠的管理制度是指为了最大限度降低高危妊娠孕妇和胎儿的风险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规定。

通过遵循科学的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减少不良后果的发生,保障孕妇和胎儿的健康。

下面将详细介绍高危妊娠的管理制度内容。

一、风险评估高危妊娠的管理制度首先要对孕妇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孕妇的年龄、孕前健康状况、孕期疾病史、孕产期并发症史、孕期体重增长情况、孕期胎动情况等。

同时要检查孕妇的血压、血糖、尿常规、血常规、肝肾功能等指标,以便及时发现潜在的高危因素。

二、分级管理根据孕妇的风险因素和病情严重程度,将高危妊娠孕妇分为不同级别,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一般可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高危妊娠,轻度高危妊娠可在普通产科门诊进行管理,中度高危妊娠可在专科门诊和住院进行管理,重度高危妊娠需要在重症监护室进行密切监测。

三、定期随访根据孕妇的不同风险级别,制定相应的定期随访计划。

轻度高危妊娠孕妇可每月进行一次产前检查,包括血压、血糖、尿常规等指标的检测,中度高危妊娠孕妇可每两周进行一次产前检查,重度高危妊娠孕妇需要每周进行一次产前检查,以实时监测孕妇和胎儿的情况。

四、联合会诊对于重度高危妊娠孕妇,需要由产科医生、内科医生、儿科医生等多学科专家进行联合会诊,共同制定治疗方案和监测计划,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健康。

五、营养指导对于高危妊娠孕妇,要根据孕期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营养指导,包括合理的饮食搭配、补充维生素和矿物质等,以提高孕妇和胎儿的免疫力和抗病能力。

六、心理支持高危妊娠的管理中也要重视孕妇的心理健康问题,对于孕妇可能出现的焦虑、抑郁等情绪问题要及时进行心理干预和支持,确保孕妇能够保持稳定的情绪状态。

七、产前筛查对于高危妊娠孕妇要进行产前筛查,包括唐氏综合征、先天性心脏病等遗传疾病的筛查,以便在孕产期及早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干预和治疗。

八、产前教育对于高危妊娠孕妇要进行产前教育,包括孕期保健知识、孕期自我观察方法、产后护理等内容的培训,使孕妇了解自身状况和健康风险,增强自我保健意识。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高危孕产妇是指孕产妇在妊娠、分娩或产褥期中存在生命危险或健康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

针对高危孕产妇需要建立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是指将高危孕产妇按照医疗资源、护理水平、条件和设施的不同情况分层管理,对重症患者实行转诊和联合医疗服务的一种管理方式。

下面对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高危孕产妇可以按照医学、社会、人口学等不同维度进行分类。

下面介绍按照医学情况分类的方法。

1.绝对高危孕产妇:指存在直接危及生命的急重症患者,如重度子痫前期、胎盘早剥、羊水栓塞等,需要及时转介到高级医院的急诊科或专业门诊进行治疗。

2.相对高危孕产妇:指存在胎儿和(或)母体健康风险的患者,主要包括以下情况:(1)年龄≥35岁或≤21岁的产妇;(2)孕前有慢性疾病史,如高血压、糖尿病、甲亢等;(3)孕期疾病,如妊娠糖尿病、妊娠期高血压等;(4)孕前、孕期或产后期出现并发症,如贫血、心脏疾病、肾病等;(5)多胎妊娠、高龄初产妇、外国籍产妇等。

相对高危孕产妇的治疗和管理重点在于早期筛查和监测,定期产前检查,积极干预和纠正疾病。

3.一般孕产妇:指没有上述情况的产妇,但也需要接受规范的产前、产时和产后护理。

二、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1.建立转诊制度:全面实行分级诊疗制度,重点城市和地区建立高危孕产妇无缝转诊制度,实现下一级医疗机构对高危孕产妇的及时转诊。

2.制定转诊标准:对包括绝对高危孕产妇和相对高危孕产妇在内的不同类型的患者,依据专业规范和诊疗指南制定科学合理的转诊标准。

3.实施转诊流程:在多学科协作下,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科学合理的转诊流程和达到信息的共享,使高危孕产妇的诊断和治疗更加连续、协调和系统。

4.规范转诊过程:加强医生、患者、家属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知识和技能,使高危孕产妇在转诊过程中能够正确地了解医学治疗的态度和方法,促进医患沟通。

总之,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需要从战略层面到实施层面的全面观察和分析,形成科学、及时、经济的治疗和管理体系,加强医生和患者的交流和协调,打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模式,切实做好高危孕产妇的保健、治疗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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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
一、根据《云南省孕产妇高危因素评分标准》对辖区内高危孕产妇进行评分分级:
1.轻度高危:5-10分(A级单项评分5分;累计评分10分)。

2.中度高危:10-15分(B级单项评分10分;累计评分15分)。

3.重度高危:20-25分(C级单项评分20分;累计评分25分)
4.极重度高危≥30-35分(D级单项评分30分;累计评分≥35分)。

二、分级管理
1.轻度高危:由乡村医生进行动态跟踪和管理。

督促高危孕妇到卫生院或者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定期产检,在孕28~36周时必须确定好分娩医院。

在整个孕期中一但发现危急应及时呼救转诊
2.中度高危:由卫生院负责孕产妇的追踪、随访及专案管理;协助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对高危孕产妇的追踪、随访及专案管理,并将高危孕产妇信息反馈给县妇计中心基层科。

在孕28~36周时必须确定好分娩医院,保证孕妇在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3.重度和/或极重度高危:由县妇计中心进行专案管理,乡镇卫生院协助。

及时妥善处理危急,避免拖延时间,贻误病情。

对通过评估不能在县级处置的,转诊至州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诊治。

三、信息报告与反馈
接诊高危孕产妇的医疗保健机构根据高危分级情况负责报告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

1.对轻度及中度高危的孕妇,应每周1次将《云南省高危孕产妇报告卡》报送县妇计中心基层科。

2.对重度、极重度高危孕产妇及危急孕产妇,应立即电话报告县妇计中心基层科,并于3个工作日内将《云南省高危孕产妇报告卡》报送县妇计中心基层科。

3.县妇计中心基层科接到报告后1周内,填写《云南省高危孕产妇通知书》,将高危孕产妇信息反馈给相应级别的机构进行专案管理。

对住院危重孕妇转诊时,应准备好详细的病情摘要及相应的辅助检查结果,由医生护送并与接受转诊的医院进行沟通。

四、转出的高危孕妇转出科室应安排人员跟踪监测,以便随时了解病情、确定治疗效果,利于该病员回管辖区时继续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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