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体建筑施工图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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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体建筑施工图设计方案

(一)总则

1、招标说明

1.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医学院。

工程概况:项目位于市东新区中医学院新校区东北角,详

见中医学院新校区职工住宅区总体规划方案设计。

1.2通过本次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对中标人保留对单体建筑

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方案修改及建议的权利。

1.3户型方案设计已基本完善;部分楼房图纸可重复使用。

2、质量要求及设计围和周期

2.1本次招标的质量要求及设计周期见前附表第8项所述。

2.2设计围:建筑安装、水、热水、中水、强电、弱电、采暖、可视门铃。

2.3概算,用材量。

3、资金来源

3.1本工程资金为自筹资金。

4、合格的投标人

4.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

5、投标费用及补偿费

5.1投标人标书中标与不中标投标人均不予退还,并且对不中标者不

支付补偿。

5.2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人民币。投标人在开标前5日以现金或转帐

形式递交至代理机构,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评标结束后7日投

标保证金无息退还。

5.3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规定标准的75%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

确认后支付。

5.4中标人在合同签定前须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合同执行完毕后一个月无息退还。

6、踏勘现场

6.1招标人将按前附表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

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

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

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

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

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

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

险。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除以下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

它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对投标人起约束

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技术要求与规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相关资料

7.2投标人按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时间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

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向招标

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

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要求等,如果投标人

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

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

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7天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澄清招

标文件的要求。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

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

都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

答复寄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确定已收到澄清纪要,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

有约束作用。

8.2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在答疑

会上进行解释。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

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

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

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应尽快

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修改文件。

9.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

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

疑)纪要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

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

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

标文件均使用中文。

10.2除技术规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

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部分和技术标部分两部分组成;

11.2、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容:

11.2.1 投标函;

11.2.2设计费投标报价表;

11.2.3投标人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的复印件);

11.2.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2.5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11.2.6服务承诺;

11.2.7企业实力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评定资料;

11.2.7.1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可加部分说明);

11.2.7.2 2005年以来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及有关证明材料(标书附

复印件,评标时以原件为准);

11.2.7.3目前正在设计的项目一览表;

11.2.7.4项目设计组配备情况表;

11.2.7.5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简历;

11.2.7.6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设计及管理人员情况;

11.2.7.7拟派往本招标工程的主要设计人员及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表;

11.2.7.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说明文件;

11.3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容:

11.3.1图纸设计计划安排;

11.3.2设计周期保证措施;

11.3.3人员、专业和设备配置计划施工图图纸设计按国家、地方现行有关规、标准和规定设计的控制措施及质量保证措施;

11.3.4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11.3.5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是否科学、合理;

11.3.6设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应用的说明;

11.3.7施工图图纸设计节能与环保的控制措施;

11.3.8工程施工时,应按照规定派驻工地设计代表,协助业主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或局部变更设计,人员配备计划;

11.3.9施工图图纸设计按国家、地方现行有关规、标准和规定设计的控制措施;

11.3.10针对工程特点提出的设计合理化建议;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它表格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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