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2015年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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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烟草2015年发展报告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行业在经济下行压力继续增大和控烟履约环境日趋严峻的情况下,继续深化改革,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中国烟草整体竞争实力进一步提升。
(一)2015年行业发展环境分析
烟草行业作为一个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和管理相对特殊的行业,2015年面临着诸多压力和挑战。
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对卷烟销售影响较为明显。
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烟草行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密切的关系。在宏观经济快速增长和外部发展环境相对宽松的时期,卷烟销售呈现较快的增长态势。而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卷烟销量增速也不断减缓。2015年,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部分经济指标回落:GDP初步核算结果为676708亿元,增长率为6.9%,同比降低0.5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51590亿元,增长率12.0%,同比降低3.1个百分点;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0931亿元,增长率为10.6%,同比降低0.3个百分点;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66元,增长率为7.4%,同比降低0.6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增长率6.6%,同比降低0.2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增长率7.5%,同比降低1.7个百分点。经济持续下行对卷烟销售造成一定压力,2015年卷烟销量同比下降2.36%。2000年以来卷烟销量首次出现负增长。部分经济下滑较大省份,卷烟销售受影响更为明显。
控烟法规政策更加严格,卷烟营销方式和消费环境发生很大变化。
自2006年1月9日《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我国生效以来,国内控烟履约措施日趋严厉。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广告法》明确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发布的迁址、更名、招聘等启事中,不得含有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依照该法规国内烟草广告受到了广泛禁止,烟草制品宣传途径也受到严格限制。2015年6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控烟法规”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后正式实施。该条例明确规定了控制吸烟工作的主管部门;明确禁止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吸烟,并对违反条例的行为制定了严厉的处罚规定。控烟履约措施不断严厉,而且在控烟工作中出现了片面化、绝对化、扩大化倾向,对传统卷烟营销模式和消费环境产生了较大影响。
卷烟消费税调整提高,对行业经济运行和收益分配产生一定影响。
2015年5月,国务院批准调整卷烟消费税政策,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国产卷烟和进口卷烟的批发价格、建议零售价格也作了相应调整。提税顺价政策对卷烟销售、品牌竞争、行业利益分配、零售客户经营均产生了一定影响。由于零售价格提升一定程度影响了卷烟消费增长,2015
年销售卷烟4979.04万箱,同比减少120.1万箱,下降2.36%。因为税收增幅较大,行业全年实现税利总额11436亿元,同比增加919亿元,增长8.73%;行业工商企业利润实现3032亿元,同比减少82亿元,下降2.63%。据抽样调查,提税顺价后32.7%的卷烟零售客户利润有所减少,39.8%的卷烟零售客户变化不大,27.5%的卷烟零售客户利润略有增加。
行业发展长期高位运行,加大了行业后续增长难度。
受行业自身改革创新的内生驱动和外部相对较好宏观经济环境影响,2000年以来,行业经济保持相对较快的发展势头。单箱销售额2005年突破1万元,2011年突破2万元,2015年为2.86万元;卷烟销量2000年突破3000万箱,2006年突破4000万箱,2014年突破5000万箱。2014年税利总额突破1万亿元,2015年上缴财政总额超过1万亿元。行业经济持续高位运行的同时,也出现了零售客户社会库存增加、批零价格倒挂、真烟非法流动等问题,工商企业内部挖潜和外部拓展的难度日趋增加,行业后续增长难度加大。
(二)行业适应环境采取的对策措施
面对各种因素对行业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行业采取一系列积极措施,实现了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严格控制烟叶种植面积和收购数量。
2015年是国家局三年烟叶调控政策落实的关键之年,行业各级单位从合同签订和录入、烟苗和物资供应、大田移栽、烟叶收购等环节严肃纪律、坚守红线。2015年全国共签订烟叶种植收购合同147.9
万份,同比减少18.6万份;实际移栽面积1609.9万亩,比计划面积减少19.1万亩,比上年减少227.5万亩。合同约定收购总量4553.5万担,较实际下达收购计划减少43.9万担。全国烤烟收购量4400万担,比下达计划减少约200万担,严控总量、坚守红线取得显著成效。
认真贯彻执行卷烟提税顺价政策。
2015年5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经国务院批准的《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后,国家局及时调整提高了卷烟批发价格,并同步提高了零售指导价格。5月8日,国家局召开行业领导干部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经国务院批准的卷烟提税顺价重大决策。根据提税顺价的新形势,制定实施了调减产销计划、减缓生产进度、加大工业调拨、均衡商业批发、减少社会库存等一系列调控措施。各地在贯彻落实提税顺价政策过程中,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释,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向行业职工、零售客户和消费者宣传解释提税顺价工作的做法与意义。积极做好零售客户服务工作,对零售客户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充分尊重零售客户意愿,满足客户合理需求,公平公正投放货源,及时解决各种问题。严密监控市场变化状态,及时调整工、商供货协议,优化货源供给结构,保证市场有效供给。坚持严格规范经营,严格禁止各种不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市场价格管理,全面推行明码实价,引导客户规范经营,确保整个提税顺价工作进展顺利。
深化卷烟营销市场化取向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