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旅游特色名镇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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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历史文化街区认定办法

陕西省历史文化街区认定办法

(试行)第一条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做好我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认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历史文化街区,是指经省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

第三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历史文化街区:1.街区有比较完整的历史格局和风貌,占地面积在2hm2以上,有2处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具有传统风貌建筑的占地面积不小于总占地的60%的城市街区。

2.街区有比较完整的历史格局和风貌,占地面积在1hm2以上,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具有传统风貌建筑的占地面积不小于总占地的50%的镇村街区。

3.城镇建成区内有1条以上街道已公布为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第四条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陕西省历史文化街区申报表;2.陕西省历史文化街区申请报告;3.依法批准实施的历史街区保护规划;4.反映街区传统风貌的照片集、图件、视频、电子幻灯片(包括概况及历史沿革、历史文化特色、图片、保护规划简介及保护措施简介)等。

第五条申报工作由县(区)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设区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文物局。

第六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文物局收到申请后,对各地上报的材料进行评议,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选出符合条件的历史文化街区,并提出评议意见。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文物局,确定入选名单后按程序报省人民政府核准公布。

第七条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实行动态管理。

各设区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区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保护规划进行建设的行为要及时查处。

第八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文物局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对已取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称号的城市、镇(村)进行检查。

山西省旅游名镇(村)评价指标体系

山西省旅游名镇(村)评价指标体系

山西省旅游名镇(村)评价指标体系
(试行)
一、根据山西省旅游名镇(村)评定标准,制定山西省旅游名镇(村)评价体系(见附表)。

二、评价体系主要由资源与景观、旅游经济、规划与建设、基础设施、资源保护、人居环境、综合管理、旅游服务、旅游安全等九个部分组成。

1、资源与景观主要包括景观资源、特色价值与市场吸引力,分值为80分。

2、旅游经济主要包括游客人数、旅游收入与旅游就业,分值为50分
3、规划与建设主要包括村镇体系、用地布局、土地利用、镇村建设、历史街区保护,分值为80分。

4、基础设施主要包括道路、给排水、供电、通讯、供热、燃气、垃圾、防灾减灾,分值为80分。

5、资源保护主要包括保护内容、机制、制度和资金,分值为20分。

6、人居环境主要包括环境、卫生、文化娱乐、精神文明,分值为50分。

7、综合管理主要包括社会治安管理机构、管理制度、人员等,分值为30分。

8、旅游服务主要包括住宿、餐饮、游览、购物,分值为80分。

9、旅游安全主要包括安全设施、制度、管理和人员,分值为30分。

以上9个评价项目共计500分。

另设立加分项目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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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旅游名镇(村)评价指标得分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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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细则分值参考标准

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细则分值参考标准

附录B 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细那么分值参考标准〔标准性附录〕说明:1.各参评旅游度假区在满足附录A相应条款后,且度假区游客问卷综合满意度结果为75%以上时,使用本表进一步评分。

2.参与细那么评定的人员分为: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机构组织专家组、技术组和参与问卷调查的游客三组。

参与人员可根据各分项标题括号内的评定人身份提示及参考标准给出分项得分,并填入汇总表〔表B1〕中。

游客问卷得分由统计人员根据有效问卷各题的算数平均分计入相应的游客问卷分项得分栏。

3.汇总表〔表B1〕中分项得分为记分项,工程得分为各局局部项得分的合计。

4.本细那么中的选择项为单项选择,并有一定的分值浮动,评估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与细那么标准最接近的分值;累计项为多项选择,符合细那么标准即可累积记分。

5.细那么中出现X~Y时,指≥X且<Y。

1度假资源条件说明:注意区分“度假资源〞与“自然环境〞在本标准中的不同,借以形成核心度假产品的自然或文化吸引物才可作为“资源〞,如形成滑雪度假产品的滑雪地资源、形成海滨浴场度假产品的滨水资源等。

度假区资源的认定须由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机构组织专家或技术组进行论证,防止低质高量。

对于依托10公里内旅游区的度假区,如果旅游区已通过GB/T17775?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评定并已得到评级,可以根据旅游景区的相应评级以及旅游景区和度假区的合作关系直接给分。

具体分值见下表:注:风景名胜区属于严格保护的自然资源,度假区的边界不可与风景名胜区交叠,本表中的“依托风景名胜区〞指与度假区临近的风景名胜区,并非包含在度假区范围内。

此外,度假区内如有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或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程,以及区内有国家级或省级文保单位,可依照下表获得加分,但总分值不得超过20分。

主干资源指在被评定度假区中接待量和品牌上占优势的资源。

其他资源是指近三年内,日平均接待住宿游客中有20%及以上使用或到访,但在度假区中接待量和品牌上不占绝对优势的资源。

国家级特色文化村落认定标准

国家级特色文化村落认定标准

国家级特色文化村落认定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国家级特色文化村落认定标准是由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一系列评定标准和要求,旨在保护和传承中国传统村落文化,推动乡村振兴,促进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传统文化的重视和乡村旅游的兴起,国家对特色文化村落认定标准也越来越严格和系统化。

以下将介绍一些关于国家级特色文化村落认定标准的内容。

一、历史文化价值国家级特色文化村落认定标准的第一条要求是村落要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价值。

村落的建筑、布局、风俗、传统技艺等要能够反映出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文化,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文化价值。

村落要有明确的历史渊源和文化传承,能够体现当地地域特色和民俗传统。

只有具备了这些历史文化价值的村落,才有资格成为国家级特色文化村落。

二、建筑保存完好国家级特色文化村落认定标准的第二条要求是村落的建筑要保存完好。

村落的传统建筑、民居、祠堂等要原汁原味地保存下来,不能有太多的现代改建和破坏。

建筑要保留古老的风貌和特色,可以体现出当地的传统建筑风格和文化精髓。

建筑的结构、材料、工艺等也要符合当地的文化传统和历史背景。

只有建筑保存完好的村落,才能成为国家级特色文化村落。

三、民俗风情浓郁国家级特色文化村落认定标准的第三条要求是村落的民俗风情要浓郁。

村落的居民生活方式、节庆习俗、民间艺术等要能够体现出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民俗特色。

村落要有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和传统节日,居民要有积极参与的文化生活。

村落的风景宜人、环境整洁、社区和睦等也是评判村落民俗风情的重要标准。

只有民俗风情浓郁的村落,才能成为国家级特色文化村落。

四、文化传承有序国家级特色文化村落认定标准的第四条要求是村落的文化传承要有序。

村落要有明确的文化传承机构和传统文化保护计划,能够有效地传承和弘扬当地的传统文化。

村落要有专门的文化传承人才和组织,可以开展各种传统文化活动和培训。

村落的文化传承要与现代教育、科技、产业等相结合,能够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选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选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选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文物局•【公布日期】2012.04.25•【字号】陕建发[2012]113号•【施行日期】2012.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选办法》的通知(陕建发[2012]113号)各设区市规划(建设)局、文物(化)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文物局:为更好地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我省优秀传统建筑艺术的传承和延续,提升我省城镇建设的历史文化内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联合制订了《陕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选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选办法》(试行)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陕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选办法(试行)一、评定目的为更好地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民族精神,促进优秀传统建筑艺术的传承和延续,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选工作。

二、评定标准评定的标准包括:历史价值与风貌特色、原貌保存度、保存现状规模和是否有市(县)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一)历史价值与风貌特色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镇、村,其价值特色应表现在经贸、政治、军事、交通、生态环境、传统聚落、民族特色等诸方面,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1、经贸型。

在一定历史时期内拥有较大规模生产商贸活动,商贾云集,市场繁荣,拥有过名牌精品美誉,经济效益显著,且对当时全省或地区范围的经济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者。

2、交通枢纽型。

在一定历史时期内系当地水陆交通中心,拥有驿站、码头及其它交通设施,成为客流、货流、物流集散地而闻名遐迩,且以此带动区域性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者。

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认定标准

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认定标准

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认定标准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是指具有独特民族风情、自然风光和历史文化底蕴的乡村地区,以其独特的景观特色吸引游客,并在旅游业发展中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开发这些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制定一份认定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一、自然风光1.地理位置: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或位于名山大川之间、或靠近河流湖泊,或依山傍水等,能够提供独特的自然景观。

2.生态环境: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雄伟的山脉、清澈的河流和湖泊、茂密的森林和植被,以及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

3.自然景观:拥有独特的自然景观,如奇特的岩石地貌、秀丽的峡谷和峡谷、多样的植被、原始森林等。

二、历史文化1.历史底蕴: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和文化,有明显的历史特色和人文影响。

2.传统文化:保有独特而丰富的传统村落文化、传统手工艺、传统习俗和节日等,能够展示当地特色。

3.文物遗址:有保护完好的古建筑、文物和古代遗址等,能够为游客提供历史和文化探索的机会。

三、民族风情1.特色民居:拥有具有独特装饰风格和建筑特色的村落民居,能够展示当地的民族风情。

2.民俗活动:保留独特而丰富的民族节日、民俗表演、传统婚礼等民俗活动,让游客深入了解当地的民族文化。

3.民族手工艺:传承特色的民族手工艺,如染织、木雕、陶瓷等,能够让游客亲身体验和学习。

四、旅游设施1.交通便利:交通便利是吸引游客的重要因素,具有优质交通设施并且与周边城市联系紧密。

2.住宿配套:提供充足且具有特色的住宿设施,如酒店、农家乐等,能够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

3.休闲娱乐:提供丰富多样的休闲娱乐项目,如户外运动、越野车、温泉等,能够为游客提供更多的休闲选择。

五、保护措施1.保护规划:制定保护规划,明确开发区域和保护区域,保护特色景观不受破坏。

2.环境整治:加强环境整治,保持整洁、优美的环境,提升游客体验。

3.从业人员培训: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素养,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

第一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名单

第一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名单

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1、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川底下村、灵水村等明清民居村落。

延庆县八达岭镇:八达岭长城景区核心地段。

大兴区庞各庄镇:以西瓜为特色的农业观光、采摘。

怀柔区雁栖镇:雁栖湖旅游区,不夜谷文化演出。

昌平区兴寿镇木厂村:大杨山国家森林公园核心地区。

2、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杨柳青年画,农业观光采摘。

蓟县渔阳镇:千年古刹独乐寺、白塔寺、鲁班庙等。

3、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镇:全国五大革命圣地之一,红色旅游。

清苑县冉庄镇:地道战纪念地,红色旅游。

怀安县左卫镇:明代军事要塞,塞外水乡,汉墓群。

迁安市大崔庄镇白羊峪村:白羊关军事要塞,北方山区特色村庄。

4、山西省灵石县静升镇:王家大院,元代古刹资寿寺。

五台县台怀镇:五台山核心景区所在地。

永济市蒲州镇:有中国四大文化名楼鹳雀楼,唐铁牛、津浦桥。

介休市龙凤镇张壁村:我国少有的军事堡垒张壁古堡坐落于此。

祁县东观镇乔家堡村:乔家大院。

阳城县北留镇皇城村:皇城相府,中华字典博物馆。

5、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多伦淖尔镇:清代漠南藏传佛教中心,草原水乡。

巴林左旗林东镇:辽上京所在地,辽文化的发祥地。

克什克腾旗同兴镇:国家地质公园阿斯哈图石林所在地。

伊金霍洛旗伊金霍洛镇:成吉思汗陵坐落于此,草原风情。

6、辽宁省大洼县王家镇:特色鲜明的北方湿地风光。

7、吉林省珲春市敬信镇:独特的地理位置,“一眼望三国(中、俄、朝)”。

集安市太王镇:高句丽王城、王陵遗址所在地。

敦化市雁鸣湖镇:长白山至镜泊湖旅游热线最佳中转站。

长白山二道白河镇:长白山景区核心地带。

桦甸市红石砬子镇:红石国家森林公园。

8、黑龙江省漠河县北极乡北极村:中国观测北极光的最佳地点。

9、上海市清浦区朱家角镇:江南水乡古镇。

崇明县竖新镇前卫村:上海生态海岛第一村。

10、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中国水乡第一镇。

吴江市同里镇:江苏省保存最为完整的水乡古镇。

姜堰市溱潼镇:溱湖风景区核心地带。

江阴市徐霞客镇:“游圣故里”,徐霞客旅游文化。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Standard of rating for quality of tourist attractions2004-10-28 发布 2005-01-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前言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T 17775-1999《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本标准与GB/T 17775-1999相比,主要修改如下:——在划分等级中增加了AAAAA级旅游景区。

新增的AAAAA级主要从细节方面、景区的文化性和特色性等方面做更高要求;——对原AAAAA级旅游景区的划分条件均进行了修订,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AAAA级旅游景区增加细节性、文化性和特色性要求;——细化了关于资源吸引力和市场影响力方面的划分条件。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小安、汪黎明、彭德成、潘肖澎、周梅。

引言本标准的制定旨在加强对旅游景区的管理,提高旅游景区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景区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总结了国内旅游景区的管理经验,借鉴了国内外有关资料和技术规程,并直接引用了部分国家标准或标准条文。

同时,根据GB/T 17775-1999《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自1999年至今近三年时间的实施情况,在原标准基础上对一些内容进行了修订,使其更加符合旅游景区的发展实际。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的依据、条件及评定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接待海内外旅游者的各种类型的旅游景区,包括以自然景观及人文景观为主的旅游景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乡村旅游示范村等级划分与评价的评分细则

乡村旅游示范村等级划分与评价的评分细则

乡村旅游示范村等级划分与评价的评分细则乡村旅游示范村是指通过一定的评定标准,对乡村旅游资源、发展潜力、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选出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村庄。

乡村旅游示范村等级的划分与评价是对示范村的综合评估和比较,为了明确评分细则,采取下面的评分指标:一、基础条件评分指标1.村庄位置:评估村庄的地理位置是否优越,便利游客的交通出行,评分范围为0-10分。

2.基础设施:评估村庄的水、电、路网、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评分范围为0-10分。

3.资源禀赋:评估村庄的自然、人文、历史等资源禀赋情况,评分范围为0-10分。

二、发展潜力评分指标1.产业发展:评估村庄的产业结构、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评分范围为0-10分。

3.政策支持:评估政府对村庄的政策扶持力度和政策配套性,评分范围为0-10分。

三、服务质量评分指标1.接待设施:评估村庄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服务设施的现状和规模,评分范围为0-10分。

2.服务态度:评估村庄的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态度,评分范围为0-10分。

3.游客满意度:通过游客调查评估游客对村庄服务的满意度,评分范围为0-10分。

四、发展规划评分指标1.规划编制:评估村庄的发展规划编制情况和可行性,评分范围为0-10分。

2.实施进度:评估村庄发展规划的实施进度和效果,评分范围为0-10分。

3.资金保障:评估村庄发展规划的资金保障情况,评分范围为0-10分。

五、村庄形象评分指标1.氛围营造:评估村庄通过文化活动、节庆、景观打造等手段,营造出的独特氛围,评分范围为0-10分。

2.文化传承:评估村庄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情况,评分范围为0-10分。

3.环境整治:评估村庄的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情况,评分范围为0-10分。

以上评分指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权重调整和细化,最终给出综合评分。

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对乡村旅游示范村进行等级划分,例如:-优秀示范村: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良好示范村:综合评分在70-90分之间;-基本示范村:综合评分在50-70分之间;-一般示范村:综合评分在30-50分之间;-待发展示范村:综合评分在30分以下。

第三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名单

第三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名单

附件第三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名单(共337个)一、北京市(6个)门头沟区潭柘寺镇房山区韩村河镇昌平区南口镇怀柔区九渡河镇密云县古北口镇延庆县千家店镇二、天津市(11个)津南区小站镇宁河县七里海镇蓟县官庄镇蓟县下营镇西青区辛口镇水高庄村西青区精武镇小南河村北辰区双街镇沙庄村静海县双塘镇西双塘村蓟县下营镇常州村蓟县下营镇郭家沟村蓟县穿芳峪镇毛家峪村三、河北省(11个)唐山市滦县滦州镇唐山市滦县响嘡镇唐山市滦县王店子镇张家口市张北县张北镇廊坊市霸州市胜芳镇衡水市武强县周窝镇唐山市滦县滦州镇滦州古城秦皇岛市昌黎县十里铺乡西山场村邢台市邢台县路罗镇英谈村邢台市内丘县南寨乡神头村保定市易县西陵镇凤凰台村四、山西省(1个)忻州市原平市崞阳镇五、内蒙古自治区(32个)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城关镇赤峰市喀喇沁旗美林镇赤峰市喀喇沁旗王爷府镇赤峰市宁城县黑里河镇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花吐古拉镇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阿古拉镇通辽市库伦旗库伦镇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龙口镇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布尔陶亥苏木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城川镇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乌兰镇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无定河镇呼伦贝尔市阿荣旗那吉镇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成吉思汗镇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柴河镇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莫尔道嘎镇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黑山头镇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蒙兀室韦苏木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恩和俄罗斯族民族乡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奇乾乡呼伦贝尔市根河市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科布尔镇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乌兰花镇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镇阿拉善盟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赤峰市松山区城子乡瓦房村赤峰市敖汉旗四道湾子镇白斯朗营子村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纳日松镇松树墕村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十二连城乡兴胜店村呼伦贝尔市阿荣旗新发朝鲜民族乡东光村六、辽宁省(10个)大连市长海县广鹿乡大连市普兰店市安波镇鞍山市海城市牛庄镇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青山沟镇丹东市东港市孤山镇盘锦市大洼县赵圈河镇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东营坊乡东营坊村丹东市凤城市凤山街道大梨树村盘锦市大洼县西安镇上口子村葫芦岛市建昌县石佛乡灰窖子村七、吉林省(11个)长春市南关区玉潭镇长春市双阳区山河镇长春市九台市土们岭镇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满族镇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通化市辉南县庆阳镇白山市浑江区三道沟镇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图们市月晴镇白山市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十四道沟镇望天鹅新村白山市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马鹿沟镇果园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万宝镇红旗村八、黑龙江省(7个)哈尔滨市尚志市帽儿山镇鹤岗市萝北县名山镇牡丹江市东宁县三岔口镇牡丹江市东宁县道河镇绥化市绥棱县四海店镇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雅尔塞镇哈拉新村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兴十四镇兴十四村九、上海市(4个)嘉定区南翔镇金山区廊下镇中华村金山区山阳镇金山嘴渔村崇明县陈家镇瀛东村十、江苏省(10个)南京市六合区竹镇镇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苏州市常熟市梅李镇苏州市太仓市沙溪镇淮安市淮阴区码头镇南京市高淳区桠溪镇蓝溪村苏州市常熟市碧溪街道李袁村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开沙村镇江市句容市天王镇戴庄村十一、浙江省(18个)宁波市鄞州区龙观乡宁波市象山县石浦镇嘉兴市嘉善县西塘镇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绍兴市新昌县镜岭镇绍兴市诸暨市山下湖镇衢州市江山市廿八都镇台州市仙居县白塔镇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十七房村宁波市余姚市大岚镇柿林村温州市永嘉县岩头镇苍坡村温州市永嘉县岩坦镇屿北村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建林村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荻港村绍兴市诸暨市东白湖镇斯宅村金华市磐安县盘峰乡榉溪村衢州市柯城区七里乡大头村台州市天台县街头镇后岸村十二、安徽省(18个)马鞍山市当涂县太白镇安庆市枞阳县浮山镇安庆市潜山县天柱山镇安庆市宿松县趾凤乡黄山市歙县雄村乡阜阳市颍上县八里河镇六安市金寨县天堂寨镇宣城市泾县桃花潭镇合肥市巢湖市黄麓镇洪疃村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榴园村安庆市潜山县官庄镇官庄村黄山市黄山区甘棠镇庄里村黄山市黟县宏村镇卢村滁州市凤阳县小溪河镇小岗村宿州市萧县白土镇费村池州市贵池区梅村镇霄坑村宣城市绩溪县上庄镇上庄村宣城市宁国市云梯畲族乡千秋畲族村十三、福建省(9个)福州市永泰县嵩口镇泉州市惠安县崇武镇龙岩市上杭县才溪镇宁德市福安市晓阳镇宁德市福鼎市嵛山镇福州市长乐市航城街道琴江村三明市尤溪县洋中镇桂峰村泉州市晋江市金井镇围头村龙岩市武平县城厢镇云礤村十四、江西省(8个)南昌市湾里区太平镇宜春市靖安县宝峰镇赣州市南康区坪市乡谭邦村赣州市赣县湖江镇夏浒村赣州市赣县白鹭乡白鹭村赣州市宁都县田埠乡东龙村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大畲村上饶市婺源县江湾镇篁岭村十五、山东省(14个)济南市历城区柳埠镇枣庄市山亭区店子镇枣庄市山亭区北庄镇潍坊市青州市庙子镇潍坊市安丘市辉渠镇济宁市微山县南阳镇济宁市邹城市峄山镇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泰安市东平县银山镇威海市乳山市海阳所镇日照市五莲县松柏镇临沂市沂水县院东头镇菏泽市单县浮岗镇烟台市栖霞市桃村镇国路夼村十六、河南省(16个)郑州市登封县告成镇洛阳市栾川县石庙镇洛阳市汝阳县付店镇平顶山市郏县姚庄回族乡平顶山市舞钢市尹集镇安阳市林州市石板岩乡焦作市修武县岸上乡南阳市南召县乔瑞镇南阳市方城县二郎庙乡信阳市新县田铺乡济源市五龙口镇驻马店市驿城区蚁蜂镇洛阳市栾川县石庙镇杨树坪村洛阳市栾川县栾川乡养子沟村信阳市平桥区五里店街道郝堂村信阳市罗山县涩港镇灵山村十七、湖北省(14个)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长乐坪镇鄂州市梁子湖区梁子镇荆门市钟祥市客店镇孝感市大悟县宣化店镇黄冈市罗田区九资河镇咸宁市赤壁市赤壁镇随州市随县长岗镇神农架林区大九湖镇宜昌市兴山县水月寺镇高岚村孝感市安陆市王义贞镇钱冲村荆州市荆州区川店镇张新场村咸宁市嘉鱼县官桥镇官桥村随州市曾都区三里岗镇吉祥寺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花坪镇小西湖村十八、湖南省(13个)长沙市望城区铜官镇长沙市宁乡县花明楼镇长沙市浏阳市大围山镇湘潭市湘乡市壶天镇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南山镇郴州市汝城县热水镇郴州市资兴市黄草镇长沙市望城区白箬铺镇光明村长沙市长沙县白沙镇双冲村邵阳市邵东县堡面前乡大羊村岳阳市岳阳县张谷英镇张谷英村常德市石门县罗坪乡长梯隘村益阳市安化县江南镇高城村十九、广东省(15个)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梅州市大埔县百侯镇梅州市丰顺县八乡山镇东莞市清溪镇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大岭村珠海市香洲区万山镇万山村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上金瓯松塘村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新会陈皮村(茶坑村)江门市开平市塘口镇自力村惠州市博罗县龙华镇旭日村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林寨古村(兴井村)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镇南岗古排云浮市郁南县连滩镇兰寨村二十、广西壮族自治区(11个)河池市宜州市刘三姐乡崇左市大新县硕龙镇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香粉乡雨卜村桂林市兴安县华江瑶族乡高寨村桂林市灌阳县新圩乡小龙村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平安乡社山村梧州市岑溪市南渡镇吉太社区三江口自然村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簕山村百色市乐业县同乐镇火卖村来宾市武宣县东乡镇下莲塘村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长垌乡古占民俗旅游村二十一、海南省(5个)琼海市中原镇琼海市博鳌镇琼海市潭门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道镇什进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红毛镇什寒村二十二、重庆市(12个)万州区甘宁镇涪陵区武陵山乡九龙坡区白市驿镇綦江区黑山镇巴南区东温泉镇长寿区长寿湖镇武隆县仙女山镇万州区太安镇凤凰村綦江区永新镇石坪村渝北区统景镇印盒村巫溪县文峰镇红池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绍庆街道阿依河村二十三、四川省(9个)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泸州市古蔺县太平镇德阳市绵竹市九龙镇广元市剑阁县剑门关镇内江市隆昌县云顶镇南充市西充县青龙乡乐山市沐川县沐溪镇三溪村眉山市丹棱县顺龙乡幸福村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小金县沃日乡官寨村二十四、贵州省(18个)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六盘水市盘县城关镇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安顺市平坝县天龙镇毕节市大方县普底彝族苗族白族乡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板底乡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普安县龙吟镇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黄平县旧州镇六盘水市盘县石桥镇妥乐村六盘水市盘县四格彝族乡坡上村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石门乡石门坎村铜仁市碧江区漾头镇九龙村铜仁市江口县太平镇云舍村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乌罗镇桃花源村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丙妹镇岜沙村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三合镇姑鲁村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三都水族自治县都江镇怎雷村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九阡镇水各村二十五、云南省(9个)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石鼓镇普洱市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九甲镇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石羊镇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迤萨镇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同心镇那柯里村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傣族彝族拉祜族乡翁丁村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坝美镇者歪村委会坝美村小组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平川镇朱苦拉村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草海镇新华村二十六、西藏自治区(1个)拉萨市尼木县吞巴乡吞达村二十七、陕西省(6个)咸阳市永寿县永平镇咸阳市彬县太峪镇咸阳市武功县武功镇榆林市绥德县名州镇安康市岚皋县花里镇安康市旬阳县蜀河镇二十八、甘肃省(9个)兰州市皋兰县什川镇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天堂镇平凉市崆峒区崆峒镇平凉市华亭县西华镇平凉市庄浪县韩店镇酒泉市肃州区果园乡酒泉市瓜州县锁阳城镇酒泉市敦煌市月牙泉镇平凉市灵台县独店镇张鳌坡村二十九、青海省(9个)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加定镇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八宝镇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河阴镇西宁市湟源县东峡乡下脖项村海东市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街子镇三兰巴海村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坎布拉镇直岗拉卡村果洛藏族自治州班玛县灯塔乡班前村玉树藏族自治州称多县拉布乡拉司通村三十、宁夏回族自治区(11个)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吴忠市青铜峡市青铜峡镇吴忠市青铜峡市峡口镇固原市泾源县泾河源镇固原市泾源县六盘山镇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穆民新村固原市隆德县城关镇杨店村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北长滩村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乡南长滩村三十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个)昌吉州木垒县西吉尔镇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冲乎尔镇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禾木哈纳斯蒙古民族乡禾木村三十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6个)第五师84团托里镇第八师石河子市150团西古城镇第十师北屯市187团丰庆镇第十二师西山农场烽火台小镇第六师五家渠市103团蔡家湖镇第十三师黄田农场庙尔沟镇。

国家特色小镇申报标准

国家特色小镇申报标准

国家特色小镇申报标准国家特色小镇是指在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地质公园、国家级农业旅游园区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内或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地质公园、国家级农业旅游园区周边的镇区,依托其独特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域特色,以旅游休闲度假为主要功能,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文化特色,以及较强的产业支撑,以提升旅游度假区综合竞争力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为目标,依法依规合理规划、合理建设、合理管理的镇区。

为了更好地推动国家特色小镇的申报工作,制定了国家特色小镇申报标准,以规范和引导国家特色小镇的发展,保障国家特色小镇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一、国家特色小镇的基本条件。

1. 地域特色明显,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如独特的地貌景观、传统的民俗文化、特色的地方美食等。

2. 具有较强的产业支撑,能够提供丰富多样的旅游休闲度假产品和服务,如特色农业观光、乡村民宿、手工艺品体验等。

3. 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如道路交通、餐饮住宿、医疗教育等,能够满足游客的基本需求。

4. 具有良好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能够保护好当地的自然环境和生态资源,确保国家特色小镇的可持续发展。

二、国家特色小镇的申报程序。

1. 申报材料的准备,申报者应当准备完整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规划设计、产业发展规划、环境评估报告等。

2. 申报材料的递交,申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将申报材料递交给相关部门,逾期递交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3. 申报材料的审核,相关部门将对递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特色小镇进行评定和备案。

4. 公示和听证,对通过审核的国家特色小镇进行公示和听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意见建议。

5. 批准和备案,相关部门将对通过公示和听证的国家特色小镇进行批准和备案,颁发相关证书和牌匾。

三、国家特色小镇的建设管理。

1. 建设规划的实施,国家特色小镇应当按照规划设计,合理规划、合理建设、合理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旅游名镇创建评定标准及评分细则

旅游名镇创建评定标准及评分细则

湖北省旅游名镇创建评定标准一、旅游名镇是指具有或依托较为丰富的旅游资源、旅游基础设施完善、旅游服务功能齐全,镇内街区及周边环境整洁优美、地域特点和文化特色突出,在区域旅游市场上有比较鲜明的旅游形象,具有旅游集散和辐射作用,旅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明显的旅游城镇。

二、湖北省旅游名镇创建评定标准:1、区位条件:旅游镇的地理位置好,靠近或者依托大中型城市或重点旅游景区,能够吸引投资者和游客,城镇内外信息沟通便利。

2、交通条件:旅游镇可进入性好,依托交通主干线,交通设施完善,进出安全便捷,或具有一级公路或高等级航道,或具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

3、旅游环境:旅游镇的绿化覆盖率在3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60%,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30%以上;镇内饮用水质达标率超过95%;镇内街区整洁、环境好,无乱张贴小广告,无垃圾积存,无占街摆摊、无乱扔杂物与随地吐痰,城区及通往景区的城郊结合部无卫生死角;无污染的企业,城镇建成区噪声平均值<58分贝,(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80%。

4、旅游吸引物:旅游镇具有自然生态、历史人文和地域民俗文化旅游资源,依托旅游景区价值具有省级以上的意义,镇辖区域内有独具特色且影响力较大的旅游景区,如国家4A级以上的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省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森林公园等。

5、市场吸引力:旅游镇辖区域内的旅游景区具有品牌影响力,旅游镇的形象鲜明、特色突出,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较高,市场吸引力和辐射力较强,在区域空间范围内有品牌效应。

6、旅游服务设施:有为游客提供咨询服务的游客中心或相应场所,镇内及周边住宿、餐饮、购物和交通服务设施齐全、有旅游步行街或者旅游文化演艺与休闲场所,邮电服务、医疗急救、公共厕所等服务设施完备、镇域内引导标识系统清晰美观、规范醒目,设置合理。

7、旅游产业政策保障:县和旅游镇政府对旅游业发展有明确且重要定位,在县(市、区)“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在县(市、区)人大或政府文件中把旅游业定位为重要的产业(如支柱产业、龙头产业、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等),当地政府对旅游业发展有专项资金或专项政策支持。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2005年修订)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2005年修订)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2005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1.28•【文号】•【施行日期】2005.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景区管理正文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2004年1月28日发布2005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前言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T 17775-1999《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本标准与GB/T 17775-1999相比,主要修改如下:--在划分等级中增加了AAAAA级旅游景区。

新增的AAAAA级主要从细节方面、景区的文化性和特色性等方面做更高要求;--对原AAAAA级旅游景区的划分条件均进行了修订,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AAAA级旅游景区增加细节性、文化性和特色性要求;--细化了关于资源吸引力和市场影响力方面的划分条件。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小安、汪黎明、彭德成、潘肖澎、周梅。

引言本标准的制定旨在加强对旅游景区的管理,提高旅游景区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景区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总结了国内旅游景区的管理经验,借鉴了国内外有关资料和技术规程,并直接引用了部分国家标准或标准条文。

同时,根据GB/T 17775-1999《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自1999年至今近三年时间的实施情况,在原标准基础上对一些内容进行了修订,使其更加符合旅游景区的发展实际。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的依据、条件及评定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接待海内外旅游者的各种类型的旅游景区,包括以自然景观及人文景观为主的旅游景区。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62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62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62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7月31日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加快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工作,努力实现旅游业现代化、集约化、品质化、国际化,最大限度满足大众旅游时代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根据国家旅游局《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五大发展理念、“五个扎实”要求为统揽,牢固树立全域旅游发展理念,坚持系统化思维,突出改革创新,突出党政统筹,将全省作为完整的旅游目的地,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通过统一规划布局、优化公共服务、综合统筹管理、整体营销推广等措施,推动景区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全面迎接正在兴起的大众旅游时代。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成功;国际一流文化旅游中心和“一带一路”旅游核心区地位基本确立;“四大旅游高地”丝绸之路起点旅游走廊、秦岭人文生态旅游度假圈、黄河旅游带和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显著提升;旅游业成为全省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三、重点任务(一)旅游产品全域覆盖。

1.建设一批精品旅游景区。

推进100个重点旅游项目和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加快建设沿黄公路景观带,创建一批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循环经济示范区、国家水利风景区、国家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

国家级特色小镇评定标准

国家级特色小镇评定标准

国家级特色小镇评定标准
国家级特色小镇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特色定位:特色小镇必须有明确的特色定位,具有独特的文化、历史、自然环境等特色,能够代表某一领域或特定产业。

2. 经济发展:特色小镇应有较为完善的产业结构和发展规划,具备一定的经济活力和潜力,能够推动当地经济增长和就业创业机会。

3. 文化传承:特色小镇应注重保护和传承当地的历史文化,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多样的文化活动,能够提升居民的文化素质。

4. 城市规划:特色小镇要有合理的城市规划和布局,建筑风格和环境要与特色定位相协调,注重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营造宜居的城市氛围。

5. 公共服务:特色小镇应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如教育、医疗、交通等,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6. 推广和宣传:特色小镇需要有有效的推广和宣传机制,吸引游客和外地投资者,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

7. 社会管理:特色小镇要有健全的社会管理体系,建立居民自治和社区参与的机制,保障居民的权益和社会稳定。

特色小镇评定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不同可能会有所调整和补充,具体标准可以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调整。

第一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名单

第一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名单

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1、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川底下村、灵水村等明清民居村落。

延庆县八达岭镇:八达岭长城景区核心地段。

大兴区庞各庄镇:以西瓜为特色的农业观光、采摘。

怀柔区雁栖镇:雁栖湖旅游区,不夜谷文化演出。

昌平区兴寿镇木厂村:大杨山国家森林公园核心地区。

2、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杨柳青年画,农业观光采摘。

蓟县渔阳镇:千年古刹独乐寺、白塔寺、鲁班庙等。

3、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镇:全国五大革命圣地之一,红色旅游。

清苑县冉庄镇:地道战纪念地,红色旅游。

怀安县左卫镇:明代军事要塞,塞外水乡,汉墓群。

迁安市大崔庄镇白羊峪村:白羊关军事要塞,北方山区特色村庄。

4、山西省灵石县静升镇:王家大院,元代古刹资寿寺。

五台县台怀镇:五台山核心景区所在地。

永济市蒲州镇:有中国四大文化名楼鹳雀楼,唐铁牛、津浦桥。

介休市龙凤镇张壁村:我国少有的军事堡垒张壁古堡坐落于此。

祁县东观镇乔家堡村:乔家大院。

阳城县北留镇皇城村:皇城相府,中华字典博物馆。

5、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多伦淖尔镇:清代漠南藏传佛教中心,草原水乡。

巴林左旗林东镇:辽上京所在地,辽文化的发祥地。

克什克腾旗同兴镇:国家地质公园阿斯哈图石林所在地。

伊金霍洛旗伊金霍洛镇:成吉思汗陵坐落于此,草原风情。

6、辽宁省大洼县王家镇:特色鲜明的北方湿地风光。

7、吉林省珲春市敬信镇:独特的地理位置,“一眼望三国(中、俄、朝)”。

集安市太王镇:高句丽王城、王陵遗址所在地。

敦化市雁鸣湖镇:长白山至镜泊湖旅游热线最佳中转站。

长白山二道白河镇:长白山景区核心地带。

桦甸市红石砬子镇:红石国家森林公园。

8、黑龙江省漠河县北极乡北极村:中国观测北极光的最佳地点。

9、上海市清浦区朱家角镇:江南水乡古镇。

崇明县竖新镇前卫村:上海生态海岛第一村。

10、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中国水乡第一镇。

吴江市同里镇:江苏省保存最为完整的水乡古镇。

姜堰市溱潼镇:溱湖风景区核心地带。

江阴市徐霞客镇:“游圣故里”,徐霞客旅游文化。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申报标准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申报标准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标准因地区、时间等因素而异,一般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城市历史文化特色和历史文化遗迹保护情况。

历史文化名城需要具备独特的历史文化特色,包括重要的历史遗址、古建筑、传统街区等,这些特色应得到充分的保护和传承。

二、城市发展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协调情况。

历史文化名城在发展过程中,应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避免过度开发或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的现象发生。

三、城镇的历史文化特色和保护情况。

城镇的历史文化特色包括古建筑、传统街区、民俗文化等,这些特色应得到充分的保护和传承。

同时,城镇的发展应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协调,避免过度商业化或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的现象发生。

四、村庄的历史文化特色和保护情况。

名村的历史文化特色包括古建筑、传统民居、民俗文化等,这些特色应得到充分的保护和修缮,同时村庄的发展应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协调,避免过度商业化或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的现象发生。

五、申报材料的质量和完整性。

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需要提交详细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报告、历史文化遗产清单、保护规划等。

申报材料的质量和完整性是评估申报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之一。

综上所述,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需要具备独特的历史文化特色,并得到充分的保护和传承。

同时,申报城市、城镇、村庄在发展过程中应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避免过度开发或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的现象发生。

此外,申报材料的质量和完整性也是评估申报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之一。

在实践中,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还会制定更为具体的申报标准,例如对建筑风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的要求。

因此,申报者需要全面了解当地的申报标准,确保自己的项目符合要求。

陕西省27个国家级名镇

陕西省27个国家级名镇

全省27个国家级名镇18个特色景观旅游名镇——蓝田县汤峪镇、宁强县青木川镇、耀州区照金镇、周至县楼观镇、礼泉县烟霞镇、扶风县法门镇、眉县汤峪镇、岐山县凤鸣镇、彬县香庙镇、永寿县永平镇、临渭区下吉镇、城固县橘园镇、洋县华阳镇、汉滨区县河镇、宁陕县皇冠镇、石泉县后柳镇、平利县长安镇和印台区陈炉古镇。

9个历史文化名镇——宁强县青木川镇、印台区陈炉镇、柞水县凤凰镇、洋县华阳镇、石泉县后柳镇、石泉县熨斗镇、山阳县漫川关镇、武功县武功镇、横山县波罗古镇。

●蓝田汤峪温泉旅游节蓝田县汤峪镇举办时间:每年4月~5月●中国〃楼观台文化旅游节周至县楼观镇和集贤镇举办时间:每年1月~2月●烟霞镇庙会暨桃花节礼泉县烟霞镇举办时间:每年3月~4月●中国〃渭南葡萄节临渭区下吉镇举办时间:每年9月●白水县国际苹果文化节白水县北井头乡举办时间:9月中旬●岐山县周公庙会暨臊子面大赛岐山县凤鸣镇举办时间:11月下旬●眉县太白登山节眉县汤峪镇举办时间:5月~6月●青木川羌族风情旅游节宁强县青木川镇举办时间:每年5月●陕南柑橘旅游节暨国际张骞文化节城固县橘园镇举办时间:每年11月●平利县茶文化旅游节平利县长安镇举办时间:每年7月●中国石泉〃陕南古镇文化旅游节石泉县城关镇、后柳镇、熨斗镇举办时间:每年10月●陈炉古镇陶瓷文化旅游节印台区陈炉镇举办时间:每年9月~10月●药王山养生文化节暨二月二庙会耀州区孙塬镇和药王山举办时间:每年农历二月二●中国〃安塞黄土风情文化艺术节安塞县真武洞镇和腰鼓山举办时间:每年9月下旬●榆林大漠风情暨波罗古堡文化旅游节横山县波罗古镇举办时间:每年9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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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旅游特色名镇评定标准时间:2013-04-09 11:10:09来源:陕西省旅游局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陕西广大农村地区丰富的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引导各种生产要素合理地向旅游特色名镇集聚,提高农村地区的旅游接待服务质量,解决农民就地就业,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旅游特色名镇的可持续发展。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陕西旅游特色名镇的考核条件及其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188-93 村镇规划标准GB/T 18971-2003 旅游规划通则GB/T 17775-2003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考核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9664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 1688-1997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GB 18485-2001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2894-1996 安全标志GB/T 18973-200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考核标准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1-2000,neq ISO7001:1990)GB/T 10001.2—200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GB/T 15971-1995 导游服务质量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T 16767 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量标准3.术语和定义3.1 镇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镇建制的行政地域。

3.2 集镇乡人民政府驻地和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服务中心。

3.3 村庄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的聚居点。

3.4 旅游特色名镇是指具有或依托丰富的旅游资源、旅游基础设施完善、旅游服务功能齐全,镇内街区及周边环境优美、地域特点和文化特色突出,在区域旅游市场上有比较鲜明的旅游特征,具有旅游集散和辐射作用,旅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明显的旅游城镇。

4.陕西旅游特色名镇标志陕西旅游特色名镇标牌、证书由考核机构统一规定。

5.陕西旅游特色名镇考核条件5.1 资源与景观5.1.1 景观资源5.1.1.1 有一定规模或独特的自然、人文景观,适宜开展旅游活动。

5.1.1.2 资源类型丰富,景点数量众多,并且组合关系良好。

5.1.1.3 自然、人文景观基本保存完整,人为干扰较小,且不构成明显影响。

5.1.2 特色价值5.1.2.1 在科学研究、科学普及和历史文化方面具有学术价值和教育意义。

5.1.2.2 在观光游览和休闲度假方面具有较高的开发利用价值,具有较大影响力。

5.1.2.3 能够较完整真实地体现地方、民族特色、民俗风情和传统乡村特色、自然风貌。

5.1.2.4 有文化传承载体,有文化活动队伍,形成独特的文化形象。

5.1.3 市场吸引力5.1.3.1 在周边省市知名,美誉度较高,具有一定的市场辐射力。

5.1.3.2 有一定特色,并能形成一定的旅游主题。

5.1.3.3 观赏游憩价值较高。

5.2 旅游经济5.2.1 年接待旅游者达到一定规模。

5.2.2 旅游经济效益良好。

5.2.3 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明显。

5.3 规划与建设5.3.1 镇总体规划、旅游规划应为近期编制或修编,近期建设的主要地段应编制详细规划,并符合《村镇规划编制办法》、《村镇规划标准》及《旅游规划通则》的要求。

5.3.2 基本农田保护区及生态保护区划定合理;旅游产业布局及村镇体系空间布局合理;对镇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职能、规模做出科学的预测并提出其实施计划及阶段目标。

5.3.3 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和保护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明确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

5.3.4 用地布局紧凑,统筹安排居住、公共、生产建筑、公用工程、道路交通系统、仓储、绿地等各类建筑与设施用地,并明确界定不同性质用地的范围,做到功能合理,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5.3.5 规划对镇区、村庄整治,用地调整,土地整理、挖潜等措施节约用地有成效;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符合《村镇规划标准》的规定,各类用地比例适宜;镇区、村庄各项建设用地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达标。

5.3.6 镇各类项目建设符合规划,村容镇貌整洁有序,无乱搭、乱建现象。

5.3.7 镇公共建筑及居住建筑设施配套完善,建筑风格简洁大方,体现地方及民族特色。

5.3.8 传统风貌区、历史街区得到有效保护,新建建筑与原有风貌协调统一。

5.4 基础设施5.4.1 道路、给排水、供电、通讯、供热、燃气、垃圾、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项目,均有合理的配置和具体安排。

5.4.2 道路交通组织合理,对外交通不干扰镇区、村庄,内外交通顺畅便捷;路网布局合理;道路宽度、纵横坡、转弯半径等数据符合有关规定。

5.4.3 主次干道路面硬化率达到较高水平,交通标志、路灯、停车场等交通设施完备,进出便捷,或具有旅游专线。

5.4.4 配有场地平整的专用停车场、船舶码头布局合理,河道畅通,与景观环境相协调,容量满足需求,标志规范、醒目。

5.4.5 使用低排放和利用清洁能源的交通工具,或使用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交通工具。

5.4.6 自来水入户普及率达到90%以上,供水设施运行良好,水质、水量符合标准,满足生产、生活、旅游服务需求。

5.4.7 镇区、村庄主次道路、公共场所和集中居住区有排水管渠设施,排水管渠通畅,雨水及时快捷排放;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后排放;工业废水处理达标后排放。

5.4.8 供电设施完备,布局合理,满足生产、生活、旅游服务需求。

5.4.9 设立邮电服务网点,提供邮政及邮政纪念服务;能提供相应的电信服务,且通讯设施布局合理,通讯方便,线路畅通,标志规范、醒目。

5.4.10 供热、燃气设施可采用多种能源并举,镇区、村庄及景点鼓励使用太阳能、沼气、生物制气等天然能源和再生能源。

5.4.11 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并统一处理。

垃圾站(箱、筒)的数量适当、设施完好、分布合理、标识清楚。

5.4.12 公厕布点合理、完好,管理规范、卫生状况良好,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公厕便池能及时冲洗,做到干净整洁。

5.4.13 镇消防、防洪排涝等各类防灾设施符合标准,满足旅游方面需求,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修。

5.5 资源保护5.5.1 各类历史文化遗产(包括古建筑、古树名木等)得到科学、妥善的保护,有保护记录和档案;地方传统特色文化(包括地方戏剧、传统工艺、饮食、民俗等)得到较好保护。

5.5.2 森林、湿地和生态脆弱区等特殊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没有破坏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违章建设、乱砍树木、捕猎珍稀动物等行为发生。

5.5.3 对于具有旅游价值的保护区,制定相应的游客管理措施,并注意避免由旅游引发的对居民传统生活方式产生的不良影响。

5.5.4 在政府财政资金及旅游经济收入中,有一定比例用于自然和文化资源的保护。

5.6 人居环境5.6.1 环境5.6.1.1 镇貌整洁,建筑、街道与绿化、水体等自然环境有机结合,采取多种措施优化人居环境。

5.6.1.2 河、湖、渠已全面整治改造,水体环境质量达到相应标准;水体沿岸绿化良好、具有特色,已形成绿化景观。

5.6.1.3 水、大气、噪声等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并达到规定标准。

其中:空气质量达GB3095-1996的一级标准;噪声质量达到GB3096-1993的一类标准;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GB 3838的规定;污水排放达到GB 8978的规定。

5.6.1.4 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种草,保土固水,减少水土流失;实施绿色工程计划,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

5.6.1.5 注重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效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优化配置;保护水源地,开展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5.6.2 卫生5.6.2.1 卫浴设备和设施完好、无缺损,不滴漏,公厕便池能及时冲洗,做到干净、无污垢、无异味,达到GB/T 18973-2003规定的卫生标准。

5.6.2.2 公共场所卫生良好,餐饮场所能达到GB 16153-1996规定的卫生标准。

5.6.2.3 有严格的定期检查和抽查制度,并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奖惩机制。

5.6.2.4 有严格的卫生消毒设施与消毒制度,并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的措施。

5.6.3 文化娱乐5.6.3.1 有反映地方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的公共文化娱乐场所。

5.6.3.2 餐饮、住宿场所设置丰富的晚间娱乐活动。

5.6.4 精神文明5.6.4.1 当地居民移风易俗,破除迷信,革除陋习。

5.6.4.2 当地居民讲文明、有礼貌,不欺生、不敲诈,热情诚实,乐于帮助旅游者。

5.7 综合管理5.7.1 社会治安5.7.1.1 社会治安综合管理队伍完整、措施得当、保障有力。

5.7.1.2 无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和邪教、聚众赌博等非法活动。

5.7.2 旅游管理5.7.2.1 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相应的管理职权,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合理。

5.7.2.2 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旅游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有效,措施得力,有定期监督检查制度,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和总结。

5.7.2.3 有能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提供特殊服务的基本设施和服务流程。

5.7.2.4 在游客中心或游客出口处设置意见(卡、箱),公布旅游质量投诉监督电话号码。

投诉处理及时,做到投诉必复,投诉处理档案记录完整。

5.7.2.5 定期收集分析游客意见和建议,提高接待质量,改进旅游服务。

5.8 旅游服务5.8.1. 住宿5.8.1.1 鼓励发展(民俗)家庭旅馆和经济型旅店。

5.8.1.2 住宿设施内配备有满足需要的冷暖及换气设备。

5.8.1.3 客房和公共活动空间干净整洁、卫生舒适。

5.8.1.4 客房内配套设施满足需要,被褥、枕巾和卫生用具一客一换。

5.8.2 餐饮5.8.2.1 餐饮设施建设与周边的整体环境相协调。

5.8.2.2 餐饮服务设施规模与游客数量相适应,且能满足要求。

5.8.2.3 能提供地方特色或民族特色风味的菜肴,且品种丰富。

5.8.3 游览5.8.3.1 游客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度,设施、功能齐备,配有专职服务人员,业务熟练,服务热情。

5.8.3.2 游览(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视野开阔,赏心悦目。

5.8.3.3 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规范标准,设置合理,与景观环境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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