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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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管理细则

1 目的

为了规范临时用电管理,落实各级临时用电安全职责,避免人身触电等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临时用电管理细则。

2 适用范围

公司生产区域内各类临时用电。

3 编制依据

3.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 408-91。

3.2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 13955-2005

3.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3.4 《中海石油宁波大榭/舟山石化有限公司电气管理办法》,CP-01-05,2013,公司。

4 释义

4.1 临时用电

在公司生产区域内,因检维修、工程施工等工作需要使用临时电气设备,如增设变压器、加接线路,使用电动机、潜水泵、通风机、电焊机、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等设备需要电气临时供电的(非永久性供电),称为临时用电。

4.2 临时用电线路

专为临时用电设备供电的电缆或架空电线,称为临时用电线路。

4.3 临时用电票

为了保证临时用电安全,由临时用电管理部门开出、具有安全约束性的、专为许可临时用电的一种票证。

4.4 临时用电申请单

施工单位向公司施工管理部门和临时用电管理部门申请使用临时用电时,需要填报的一种表单。

5 职责

5.1 机械动力部

5.1.1 机动部为临时用电管理部门,对临时用电负有管理责任;

5.1.2 负责临时用电申请表的审核会签及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的批准;

5.1.3 协助HSE部对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

5.1.2 电气班负责临时用电票的签发、临时用电的停送电及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安全确认。

5.2 HSE部

5.2.1 HSE部为临时用电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临时用电负有安全监督责任;

5.2.2 负责临时用电申请表及防爆区域使用临时用电时动火票的审核会签;5.2.3 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临时用电进行处罚。

5.3 工程项目部

5.3.1 负责工程项目中临时用电的管理、安全监督检查;

5.3.2 负责工程项目施工所需临时用电申请表的审核会签。

5.4 运行部

5.4.1 负责本装置临时用电的申请;

5.4.2 负责本装置防爆区域使用临时用电时动火票的签发及安全措施落实、监护;

5.4.3 负责本装置临时用电的管理、安全监督检查。

6 临时用电的基本原则

6.1 所有临时用电必须要办理临时用电票,在生产装置、罐区等防爆区域作业时,临时用电单位还应同时办理合格的用火作业票。

6.2 维保单位临时用电设备(特别是临时配电箱)应每月进行一次安全自检,确保临时用电设备安全可靠,并每半年向机动部报检一次,由机动部电气专业人员按清单进行检查确认,符合有关安全规范要求后方可继续使用。

6.3 外来施工单位申请临时用电时,均应自行准备临时用电设备及相应电缆,临时用电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规范要求,并经机动部电气人员检查确认后方可使用。

6.4 公司生产装置需要临时用电时,应自行准备临时用电设备(电缆和配电设备由机械动力部提供),并应提前向机械动力部提出申请。

6.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6.5.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6.5.1.1 现场勘测;

6.5.1.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

走向;

6.5.1.3 进行负荷计算;

6.5.1.4 选择变压器;

6.5.1.5 设计配电系统;

a) 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

b) 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c)设计接地装置;

d)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6.5.2 设计防雷装置;

6.5.3 确定防护措施;

6.5.4 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6.5.5 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图施工。

6.5.6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临时用

电单位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会签审核并经机动部电气技术

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7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职责

7.1 临时用电安全职责的分界点为变配电所开关柜或现场检修动力箱内,临时用电出线电缆的引接点,接点及以上属电气运行专业管辖,接点以下到现场的电缆、开关箱、用电设备等均由临时用电单位管辖。

7.2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签发人,应对许可证内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正确负责。签发人有权要求临时用电申请人补充完善安全措施,有权拒绝签发不符合要求的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7.3 临时用电送电人负责检查临时用电单位是否已落实和完善了安全用电措施,检查设备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范要求,对现场临时用电方有监督检查权;7.4 临时用电的停送电,原则上由电气运行值班人员2人共同执行,也可以由

临时用电单位电气专业和电气运行班各派1人共同执行,此时电气运行人员担当监护人,临时用电单位电工担当操作人。

7.5 临时用电使用单位负责人必须对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可靠性、完好性和安全性负责,临时用电单位对其临时用电设施应派专人维护管理,每天必须进行巡回检查,确保临时用电设施的完好。

7.6 临时用电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用电地点和作业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及向第三方供电,一旦发现违章用电,机械动力部有权停止向其供电。

7.7 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单位应及时到电气班办理临时用电票消票手续,同时电气班应及时予以停电,并督促施工单位电工将临时电源线拆除。

7 临时用电的审批办理程序

7.1 公司各运行部需要临时用电时,临时用电申请部门指派的临时用电负责人持合格的用火作业票到机械动力部电工班办理临时用电票。

7.2 外来施工单位在生产装置施工需要临时用电时,需按要求填写临时用电申请单,设备总台数少于5台及总功率小于50KW时,临时用电申请单经机械动力部、HSE部批准后可直接到施工地点所辖装置开具用火作业票,然后持临时用电申请单和合格的用火作业票到机械动力部电工班办理临时用电票,否则还应按第

6.5条要求编写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7.3 维保单位在生产装置施工需要临时用电时,设备少于5台及总功率小于50KW时,可直接到相关装置开具用火作业票,然后持合格的用火作业票到机械动力部电工班办理临时用电票,否则还应按第 6.5条要求编写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7.4 临时用电票办理后,电气人员到现场确定临时电源接线点并检查临时用电设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公司运行部临时用电由维保单位电工负责接线,外来施工单位和维保单位临时用电由本单位电工自行负责接线,接线完毕电气人员再到现场检查线路、接线、临时用电设备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无误后送电。7.5 临时用电使用到期或施工结束后,由电气人员到现场停电,然后由外来施工单位或维保单位电工拆线,拆线完毕由电气值班负责人到现场验收确认,确认无误后,临时用电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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