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项税可抵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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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进项认证清单在哪里打印

增值税进项认证清单在哪里打印

一、增值税进项认证清单在哪里打印1,到税务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验证,如果你要求打印,他们应该可以的,但他们打印完后本月就不能再认证了,只能下月认证,如果是自己在电脑上进行的网上认证,自己可以随时打印,不影响认证次数,但建议还是月底打印一次,这些都需要每月打印一次,然后装订好,对以后检查会有用的。

2,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结果清单电脑打印:发票填开界面上直接有打印功能;从发票查询中也可以做已开发票打印自己在网上是打印不出来的,你应当将认证结果下载下来导入你电脑的软件里,可以在那个软件里打印,但是这个不能替代国税局打印那份(装订在抵扣联里的)。

具体操作你也可以打开软件看看里边的“帮助'.你先做网络查询认证结果,将结果下载下来,再打印认证结果通知单就行了。

二、增值税的内容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

因此,中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

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售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增值税征收通常包括生产、流通或消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基于增值额或价差为计税依据的中性税种,理论上包括农业各个产业领域(种植业、林业和畜牧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交通和商业服务业等,或者按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批发、零售与消费各个环节。

一种销售税,属累退税,是基于商品或服务的增值而征税的一种间接税,在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称为商品及服务税(Goods andServices Tax, GST),在日本称作消费税。

增值税是法国经济学家MauriceLauré于1954年所发明的,法国政府有45%的收入来自增值税。

三、营业税改增值税税率1、改革之后,原来缴纳营业税的改交增值税,增值税增加两档低税率6%(现代服务业)和11%(交通运输业)。

会计经验: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的认证抵扣期限

会计经验: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的认证抵扣期限

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的认证抵扣期限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的认证抵扣期限经历了90天、180天、360天的不断延长的三个阶段。

各阶段的文件规定如下:第一阶段90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文件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第二阶段180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文件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二、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

未实行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缴款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五、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中的这个“坑位”,你可千万不要乱蹲。

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中的这个“坑位”,你可千万不要乱蹲。

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中的这个“坑位”,你可千万不要乱蹲。

昨天说的,把⼆哥最近关于抵扣凭证的⼀系列⽂章看完,⼀般纳税⼈的附表⼆第⼀部分填写就没有丝毫问题了。

你还别不相信,增值税申报表是学习增值税的⼀个很好的途径,基本所有的政策最终都要通过表格形式体现出来。

把每个表格填写的内容和背后的知识点掌握,绝对是学习增值税的⼀个好办法。

不信我们⼀栏栏来仔细看看。

★第1栏★,是个汇总数据,不⽤管,它等于2+3★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

其实就是涉及了三种抵扣凭证。

增值税专⽤发票、机动车销售统⼀发票、通⾏费增值税电⼦普通发票。

看这⾥ 除了专票,还有这两种扣税凭证需要认证抵扣的?【★第3栏★,这个今天的⽂章给⼤家讲的不能乱蹲的坑位,详见⽂章后。

】★第4栏★,也是个汇总数据,它等于5+6+7+8a+8b★第5栏★,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看这⾥ 不是发票也可以抵扣进项税看这⾥ 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抵扣重点都在这⾥了!★第5栏★和★第8a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包括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看这⾥ 这三种“普通发票”也能抵扣进项税看这⾥ 没有发票也能抵扣?★第7栏★,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看这⾥ 不是发票也可以抵扣进项税★第8b栏★,其他,反映按规定本期可以申报抵扣的其他扣税凭证情况,通⾏费发票抵扣也填写在这⾥。

当然纳税⼈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形资产、不动产,发⽣⽤途改变,⽤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可在⽤途改变的次⽉将按公式计算出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填⼊“税额”栏。

看这⾥ 这三种“普通发票”也能抵扣进项税★第9栏★,本期⽤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

本栏次包括第1栏中本期⽤于购建不动产的增值税专⽤发票和第4栏中本期⽤于购建不动产的其他扣税凭证。

当然包括纳税⼈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途改变也就是这⾏的数据是从第1和第4⾏中间来的。

包括第1栏中本期⽤于购建不动产的增值税专⽤发票和第4栏中本期⽤于购建不动产的其他扣税凭证。

融资租赁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具体内容

融资租赁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具体内容

融资租赁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具体内容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

下面让店铺来告诉你融资租赁的进项税的抵扣,希望能帮到你。

融资租赁的进项税的抵扣根据营改增的相关政策,购进贷款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通俗易懂地说,就是企业所支付的利息费用在营改增之后需要缴纳6%的增值税,但这部分的进项税金企业无法作进项税额抵扣。

对利息征收的增值税未必由债务人负担利息是企业财务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在资本密集型的行业,企业每年支付给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的利息费用通常是巨额的,因此,利息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无法抵扣显然会对企业的融资方式产生一定影响。

根据增值税的基本原理,对贷款服务(如利息)所征收的增值税假设由债务人来负担,但债务人却无法抵扣进项税额,则会造成对利息征收的增值税金直接进入融资方的资金成本。

举个例子,假设利息需要支付1000万元,对利息征收的增值税为60万元(1000万元×6%=60万元),则由于利息的进项税金无法抵扣,所以融资方的资金成本为1060万元。

但是,在此对利息征收的60万元增值税却未必会由融资方来负担,因为假设银行并未对原有的利息定价进行调整,则在利息价税合计为1000万元的前提下,银行的不含税利息收入减少,其实际负担了对利息征收的增值税。

目前,我国的情况大致如此。

但据笔者了解,金融机构已经进行了相关系统的更新,实行价税分离,因此,在未来也不排除金融机构的定价机制会作相应调整,即在不含税利息报价的基础上,增加相应的增值税。

价税分离或含税报价是困扰企业的问题价税分离或含税报价,是营改增过程中常常困扰企业的问题,其中增值税的原理非常清晰,税基便是不含税的价格,但在我国已习惯于含税报价,所以在此次调整中,假设原有的定价为不含税报价,则卖方会根据新的税法在不含税报价的基础上调整相应税额,税金通常由买方负担。

但假设原有的定价为含税报价,此次营改增后总价不变,税率调增了,则税金通常由卖方来负担。

销货清单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判断真伪?

销货清单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判断真伪?

销货清单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判断真伪?销货清单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判断真伪?1、销货清单的官方名称是《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最早出现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

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自2011年2月1日起发票只能加盖发票专用章。

)2、表样和打印出来的效果图如下:3、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4月21日发布的《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第二章第一节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发生应税行为可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新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注: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销货清单的名称没有改变,但适用范围已经从原增值税纳税人扩大到所有增值税纳税人。

4、尽管销货清单注明是与专用发票同时开具的,经笔者实操验证,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开具销货清单。

5、使用清单方式开票,所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品名均为固定格式「(详见销货清单)」,除票面金额、税率、税额等栏目有数外,其余栏目均为空白。

笔者认为,根据这一特点,结合清单和发票上的发票代码和号码,以及金额、税率、税额等信息,可以初步判断出,销货清单是否由税控系统开具。

6、最保险的方法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的发票查询网站,s://inv-/,查询税控销货清单的真伪。

7、销货清单有什么存在意义和法律效力?笔者没有查到明文规定,揣测出以下几点。

一是,这个销货清单不是必须要开具的,如果你不嫌麻烦,多用几张发票,问题总能解决,清单存在的意义似乎是为了节约资源,提高效率。

二是,一旦使用新系统开具出销货清单,对它的管理和要求,包括盖章、防伪等措施,就和增值税发票没有两样了。

营改增后,8类凭证可以抵扣、16种发票不能抵扣及8个补救办法

营改增后,8类凭证可以抵扣、16种发票不能抵扣及8个补救办法

营改增后,8类凭证可以抵扣、16种发票不能抵扣及8个补救办法2016-05-10营改增那点事儿营改增那点事儿分析建筑业营改增增值税改革概述及发展动向,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业态分析,建筑业营改增政策分析建筑及房地产营改增热点问题探讨,建筑业营改增的前期准备和应对建议!更多内容,请关注后查看历史消息!增值税哪些凭证可抵扣?增值税和营业税有一个重要的区别,就是增值税可以通过抵扣来计税,到底抵扣是咋回事?哪些凭证可以抵扣?来!来!!来!!!听听史上最萌萌哒的爱迪税官来解释吧~~"营改增"以后,增值税发票的处理逐渐成为众多企业与财会人员关注的重点,今天笔者为大家整理了全面的关于"营改增"增值税发票的抵扣问题,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一、16种发票不能抵扣1 票款不一致不能抵扣国税发192号中规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对象,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例如机械生产企业从xx钢料生产企业购进钢料一批,通过yy货运公司运输。

如果从xx钢料生产企业、yy货运公司取得了抵扣凭证,那么支付钢料款和运输费用的对象必须分别为xx钢料生产企业、yy货运公司。

如果两者不一致,凭证就无法抵扣。

2 对开发票不能抵扣所谓"对开发票"是指购货方在发生"销售退回"时,为了规避开红字发票的麻烦,由退货企业再开一份销售专用发票视同购进后又销售给了原生产企业的行为。

许多纳税人会认为,用发票对开这种方法解决"销货退回"问题只是把这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又"卖回"了销货方,并不造成购销双方的税款流失,因为退货方已将这张发票作了账务处理,也计提了销项税金,不存在少缴或逃缴税款问题;对于供货一方来说,也只是拿这张进项发票抵顶了原来应计提的销项税金,同样也不存在偷逃税款的问题。

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有哪些

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有哪些

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有哪些1.增值税专⽤发票从货物销售⽅、加⼯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提供⽅取得的增值税专⽤发票(包括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发票、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发票,以下简称增值税专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增值税专票是⼀般纳税⼈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扣税凭证,且是⽬前最主要的⼀种扣税凭证。

增值税专⽤发票⽬前抵扣的期限是⾃开票之⽇起180天内进⾏认证抵扣。

2.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在进⼝货物办理报关进⼝⼿续时,纳税⼈需向海关申报缴纳进⼝增值税并从海关取得完税证明即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专缴书)。

2013年7⽉1⽇起,增值税⼀般纳税⼈进⼝货物取得的海关专缴书,需经税务机关稽核⽐对相符后,其增值税额⽅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取得的海关专缴书,应⾃开具之⽇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数据),申请稽核⽐对,逾期未申请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3.农产品收购凭证从农户收购农产品,按照收购单位⾃⾏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①必须是农业⽣产者⾃产⾃销初级农业产品②其买价仅限于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含农业特产税)了解:对于烟叶,准予并⼊烟叶产品的买价计算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并在计算增值税时予以抵扣。

烟叶收购⾦额包括纳税⼈⽀付给烟叶销售者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价外补贴统⼀按烟叶收购价的10%计算。

公式如下:烟叶收购⾦额=烟叶收购价款×(1+10%)烟叶税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额×税率(20%)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烟叶收购⾦额+烟叶税应纳税额)×扣除率4.中华⼈民共和国通⽤税收缴款书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提供应税服务,代扣代缴增值税⽽取得的中华⼈民共和国通⽤税收缴款书(以下简称通⽤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根据试点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向境内提供应税服务的,应由代理⼈或境内接受劳务的试点纳税⼈作为扣缴义务⼈。

营改增后那些费用专票可以抵扣

营改增后那些费用专票可以抵扣

开票注意事项
2016年5月1日开始,以下票据需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01、会议费:可以抵扣进项税
02、业务招待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餐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03、差旅费:酒店住宿费可以抵扣进项税,车票和餐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但是加油费和租车,可以抵扣
04、培训费:培训发生的住宿、培训费可以抵扣进项税
05、办公品、低耗和电子耗材:可以抵扣
06、福利费:用于福利而购买的商品不可以抵扣进项税,所以不用在意开什么发票了
07、广告费:可以抵扣
08、修理费:可以抵扣
09、手续费:可以抵扣
10、水电费:记得去电网和自来水公司换专票,可以抵扣
11、租赁费:可以抵扣
12、宣传用品:可以抵扣
13、固定资产:可以抵扣
14、邮电费:可以抵扣
15、物业管理费:可以抵扣
16、咨询费:可以抵扣
注意:1、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同时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否则不可以抵扣进项税哦;例如办公用品、低耗等,开具“货物一批”的专票,如果没有清单,是不可以抵扣的;
2、上述所有业务发生,都是以真实业务发生为前提,虚开有风险,大家需谨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二 )( 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二 )( 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9CM*3CM条形码A 0 6 4 8 8增 值 税 纳 税 申 报 表 附 列 资 料 ( 二 )( 本 期 进 项 税 额 明 细 )税款所属时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纳税人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至角分<纳税人盖公章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填写说明(一)“ 税款所属时间”“ 纳税人名称” 的填写同主表。

(二)第1至12栏“ 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分别反映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1..第1栏“(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反映纳税人取得的认证相符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

该栏应等于第2栏“ 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与第3栏“ 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数据之和。

2..第2栏“ 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反映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本栏是第1栏的其中数,本栏只填写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部分。

适用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规定的纳税人,当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数据,也填报在本栏中。

3..第3栏“ 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反映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辅导期纳税人依据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本栏。

本栏是第1栏的其中数,只填写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部分。

4..第4栏“(二)其他扣税凭证”: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扣税凭证的情况。

具体包括: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含农产品核定扣除的进项税额)、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和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抵扣凭证。

该栏应等于第5至8栏之和。

5..第5栏“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情况。

按规定执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的,纳税人需依据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填写本栏。

增值税抵扣如何计算

增值税抵扣如何计算

增值税抵扣如何计算核心内容:增值税抵扣如何计算?增值税抵扣计算公式为应交的税费=销项税-进项税。

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抵扣增值税。

法律快车编辑为您整理详细内容,仅供参考。

增值税抵扣计算公式增值税抵扣:应交的税费=销项税-进项税。

举例:某厂进原料,不含税价100元,17%税率,增值税进项税17元,合计含税价117元。

加工后卖出,不含税价200元,17%税率,增值税销项税34元,合计含税价234元。

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凭那张进货的增值税发票的抵扣联去当地国税机关认证,期限是自开票日起180天。

认证后的增值税发票可以冲抵销项税额:譬如上例中的进项税17元可以冲抵销项税34元,则实际交纳的销项税为17元。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抵扣条件凭证条件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

另外,根据财税[2012]15号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因此,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也可以抵扣。

时间条件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

最新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的五种情形-完整版

最新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的五种情形-完整版

最新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的五种情形!完整版梳理来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规定了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本期我们从这个热点展开,总结最新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的五种情形。

一、取得了不符合规定的抵扣凭证现阶段,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有哪些?各是如何抵扣税款的?(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需要认证或通过勾选确认方式抵扣票面税额;(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需要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三)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1.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2.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率。

4.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5.桥、闸通行费以通行费发票为抵扣凭证,计算抵扣增值税。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四)完税凭证: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五)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三)旅客运输服务也是属于难以准确界定是个人消费还是企业消费,为什么39号公告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分析原因如下:1.购买方可提供相应的资料证明其所购买的运输服务是用于生产经营而不是用于个人消费。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仅限于一般纳税人使用)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仅限于一般纳税人使用)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仅限于一般纳税人使用)按照税法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和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3)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规定中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所购进货物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进项税额;(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准予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

其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以及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上述所述不并入销售额的代垫运费除外),根据运输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6)从事废旧物经营的增值税纳税人收购的废旧物资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是指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按收购金额乘10%的抵扣率计算),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进免税农产品A.税法规定2002年1月1日,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

B.抵扣公式:进项税额=买价×13% C.特别关注:①免税农产品界定: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买②买价的范围:价款和代收代缴的农业特产税③买价的价税分离对烟叶税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准予并入烟叶产品的买价计算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并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予以抵扣。

即购进烟叶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烟叶收购金额和烟叶税及法定扣除率计算。

烟叶收购金额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销售者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价外补贴统一暂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算,即烟叶收购金额=烟叶收购价款×(1+10%)。

【财税解答】工装的增值税进项是否可以抵扣?

【财税解答】工装的增值税进项是否可以抵扣?

【财税解答】工装的增值税进项是否可以抵扣?“中税网”提问:我们是文化体育业营改增的一般纳税人企业。

情况:单位购买工装,无偿的给员工使用。

其中包括:1.文员的西服。

2.表演人员的演出服。

3.一线景区员工的统一工作服。

专家回复:这些工装的进项可以抵扣吗。

算是非应纳税项目里的福利费吗?不可抵扣?1、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并未对工作服进项税额的抵扣做出明文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因此,我们认为参照企业所得税对工作服饰费用的规定,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所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属于集体福利,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贵公司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的工作服饰包括文员的西服、表演人员演出服和一线景区员工统一的工作服所取得的专票载明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二、关于企业员工服饰费用支出扣除问题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建筑业成本费用可抵扣清单明细表

建筑业成本费用可抵扣清单明细表

人 工 费
机 械 使 用 费
工程施工过程中使 用自有施工机械发 生的机械使用费和 租用外单位施工机 械发生的租赁费以 及施工机械的安装 、拆卸和进出场费 用等。
1、外租机械设备(括吊车、挖掘机、装载机、塔吊、扶墙电梯、 运输车辆等) 1.1 外租机械设备(只租设备) 1.2 外租机械设备(只租设备,且出租方为租赁公司) 2、 外租机械设备(租设备+操作人员,且出租方为租赁公司) 3、外租机械设备进出场费 4、燃料(汽油、柴油、附属油等)
5、自有机械设备修理费 其他直接费: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 二次材料搬运费、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 费、临时设施摊销 费、工程复测费、 施工水电费、施工 补偿费、征地拆迁 费、环境保护费等 。 1、电费 1.1 电费(一般纳税人) 1.2 电费(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且供应 商采用简易征收) 1.3 电费(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供应商 采用一般纳税人处理) 2、水费 2.1 水费(供应商采用简易征收) 2.2 水费(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 3、生产安全用品 4、检验试验费 5、二次搬运费 间接费: 1、会议费 施工单位在组织和 管理施工生产活动 2、 培训费(技术培训费) 中所发生的费用 3、电话费、网络费 3.1 电话费、网络费(基础电信服务) 3.2 电话费、网络费(增值电信服务) 4、临时设施费 4.1 临时设施费(材料设备及增值税应税劳务) 4.2 临时设施费(增值税应税服务) 5、办公用品、物料消耗 6、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 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7、设计费 8、工地宣传费用(条幅、展示牌…)
工 程 成 本 其 他 直 接 费 及 间 接 费
管 理 费 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48号)规定:纳税人进口货物,凡已缴纳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不论其是否已经支付货款,其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均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28号)中规定的期限内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综合业务科李超(81452949) 15:58:57《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

未实行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所有需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完税凭证),应根据相关海关完税凭证逐票填写《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随同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

纳税人除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纸质资料外,还需同时报送载有《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的软盘(或其它存储介质)。

未按规定报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如果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或者填写内容不全的,该张凭证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通过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开发信息采集软件采集企业报送的电子数据。

国税综全业务科李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海关完税凭证电子数据采集质量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函[2004]1424号)对数据采集提出了具体要求:自2005年1月1日起,在使用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一般纳税人版、国税机关版)进行海关完税凭证电子数据第一联和第五联采集时,须遵循如下采集规则:(1)在进行专用缴款书号码录入时,号码中的数字、字母和字符须采用半角输入状态进行输入,倒数第四位不得出现下划线;(2)专用缴款书号码在输入过程中不得有空格,号码位数不得超位、缺位;(3)专用缴款书号码倒数第三位字母“L”必须为大写字母;海关完税凭证专用缴款书号码格式及填写规则规范的海关完税凭证专用缴款书号码格式及正确的填写方法如下:由海关H2000系统开具的完税凭证缴款书号码格式为:XXXXXXXXXXXXXXXXXX-LXX,共22位,其中“X”表示0-9的阿拉伯数字。

公司进项税情况说明

公司进项税情况说明

1.缴纳增值税的情况说明怎么写《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2条第(1)项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2条第(2)项规定,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未持有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如果你公司外出销售货物,需要按规定向主管国税局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如果你公司不是外出销售货物,而仅仅是发货到工程所在地,就不需要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如果你公司属于第二种情况,对方国税局让你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可按以下格式写:XXX国税局:我公司是从事(主要经营范围)的企业,主管国税机关为,《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2条第(1)项规定,增值税在国税局(主管国税局)申报缴纳。

我公司销往你地的XX项目的(机器设备名称),已做销售处理,并依法申报纳税。

以上情况属实。

特此说明!XXX公司(公章)年月日2.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说明怎么写说明XXX国税局:我公司为XXXX,税号XXXXX,于XXX年月日,从XXXX公司取得一张发票代码为:XXXXX,发票号码为:XXXXX,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正常认证抵扣后,对方未取得一式三联的发票即误点击作废处理。

现我公司已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共计转出进项税额XXXX元。

XXX年月日XXXX公司1、《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

进项税不得抵扣明细

进项税不得抵扣明细

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现实现营改增,我们来汇总一下,营改增后增值税纳税人到底哪些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一、纳税人身份不得抵扣进项税额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以小规模人身份经营期(新开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受理审批期间除外)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普通发票(购进农产品除外)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5.增值税纳税人在认定批准的月份(新开业批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除外)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不允许抵扣进行税额6.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

二、扣税凭证问题不得抵扣进项税额1.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不符以及发票代码、号码不符等情况之一的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3. 开具错误的增值税发票不允许抵扣4.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之日起,超过180天未认证的(因客观原因导致除外),不能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5.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

6.票款不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纳税人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支付运费,所支付款项的对象,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或服务等的单位一致,才能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7.汇总开具增值税发票,没有销售清单不能抵扣。

8.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允许抵扣三、非正常损失不得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抵扣税款情况说明

抵扣税款情况说明

1.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情况说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规定客观原因的。

必报:1、《未按期申报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2、《已认证增值税扣税凭证清单》3、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情况说明及证明4、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符合本公告规定未按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按照本公告附件《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抵扣手续。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07年1月1日以后开具,本公告施行前发生的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可在2012年6月30日前按本公告规定申请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2.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情况说明看看符合规定的是哪条理由,把原因写明白就行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07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或者稽核比对(以下简称逾期)抵扣问题公告如下: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填写说明(一)“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主表。

(二)第1至12栏“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分别反映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1.第1栏“(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反映纳税人取得的认证相符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

该栏应等于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与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数据之和。

2.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反映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本栏是第1栏的其中数,本栏只填写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部分。

适用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规定的纳税人,当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数据,也填报在本栏中。

3.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反映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辅导期纳税人依据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本栏。

本栏是第1栏的其中数,只填写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部分。

4.第4栏“(二)其他扣税凭证”: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扣税凭证的情况。

具体包括: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含农产品核定扣除的进项税额)、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和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抵扣凭证。

该栏应等于第5至8栏之和。

5.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情况。

按规定执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的,纳税人需依据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填写本栏。

6.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普通发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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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辅助材料(如JDG管、PE法兰、PVC胶带、PVC清扫口、PVC伸缩节、UPVC排水管、白网、绑扎带、标砖 、不锈钢补芯、冲压弯头、锤头、等电位盒、镝灯灯泡、地暖管、电气胶布、发泡剂、法兰垫片、防晒网、防水 粉、钢刷、哈夫节、红油漆、激光投线仪、蓝银布、立式多级消防泵、漏保、螺纹钢、马鞍卡、明装五孔插座、 内墙乳胶漆、配电柜锁、汽油桶、墙地砖、清扫口、热镀锌角钢、水不漏、铜线、无缝管、线材、燕尾丝、应急 灯、远传压力表、整流器、钢制线盒、线管、养护室控制仪、接地排、聚羧酸高效减水剂、不锈钢栏杆、JDG钢 管直接、镀锌角铁、焊接变径、勾缝剂、医用酒精、90度内丝弯头、PPR外丝活接、白色兜网、反丝套筒、混凝 土养护箱、电焊网片、螺丝刀、线胶手套、油漆、合金角磨片、线盒、穿线焊管、挤压锚、平灯座、法兰套、螺 纹伸缩节、内螺纹弯头I型、铁卡、异径套、黑心棉、伞、锁子、板扣、PP-R给水管件直通、聚乙烯给水管、硅胶 垫、BV铜线、桥架接地线、90°内螺纹弯头、HDPE地漏、保温橡塑板、UPVC排水直接、承插弯头90°、对接等 三通、对接异三通、弹簧管、电梯门、室内多模光纤、零割板、内肋PE螺旋波纹管、测厚仪、PVC线盒盖板、耐 高温硅胶垫、外螺纹转换接头、水泵电机、电线槽、PPR 45度弯头、PVC电力套管、国标冲压焊接大小头、铝套 筒、PE给水铜丝外丝直接、电视线、定做角钢、通讯保护模组、锚盘、楔型拉线线夹、卡压式等径直接、木质烤 漆门、机车零配件4、不锈钢螺丝、) 44、包装材料 45、材料运费 46、材料加工费 1、自购周转材料 2、自购周转材料摊销
固 定 资 产
临 时 设 施 无 形 资 产 人 工 费
临时设施是指建筑施 工企业为保证工程施 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 而建造的各种临时性 生产、生活设施 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 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 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人工费指施工企业在 工程施工过程中,直 接从事施工人员发生 的工资、福利费以及 按照施工人员工资总 额和国家规定的比例 计算提取的其他职工
其他直接费: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二 次材料搬运费、生产 工具用具使用费、临 时设施摊销费、工程 复测费、施工水电费 、施工补偿费、征地 拆迁费、环境保护费 等。
间接费: 施工单位在组织和 管理施工生产活动 中所发生的费用
工 程 成 本 其
工 程 成 本 其 他 直 接 费 及 间 接 费
施工单位管理部门 在企业的经营管理 中发生的或者应由 企业统一负担的公 司经费,包括行政 管理部门职工薪酬 、物料消耗、低值 易耗品摊销、办公 费和差旅费、经营 租赁费、折旧费等
人 工 费
机 械 使 用 费
人工费指施工企业在 工程施工过程中,直 接从事施工人员发生 的工资、福利费以及 按照施工人员工资总 额和国家规定的比例 计算提取的其他职工 薪酬 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 自有施工机械发生的 机械使用费和租用外 单位施工机械发生的 租赁费以及施工机械 的安装、拆卸和进出 场费用等。
增值税进项税
项目
核算内容
原材料是指企业在 生产过程中经加工 改变其形态或性质 并构成产品主要实 体的各种原料、主 要材料、辅助材料 、燃料、修理备用 件、包装材料、外 购半成品等。
原 材 料
原 材 料 及 设 备
周 转 材 料
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 、逐渐转移其价值但 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 认为固定资产的材 料,如:钢模板、木 模板、脚手架和其他 周转材料等。 企业为生产产品、提 供劳务、出租或者经 营管理而持有的、使 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 非货币性资产,包括 房屋、建筑物、机器 、机械、运输工具以 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 动有关的设备、器具 、工具等。
3、周转材租赁费(钢管、扣件、模版、钢模等)
1、有形动产(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生产设备、测量及实验设备、办公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1.1 购买新设备 1.1.1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开票机) 1.2 购买二手设备 1.2.1 购买“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适应简易计税政策 1.2.2购买“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应简易计税政策 2、不动产 2.1 购置房屋 2.2自建不动产 2.3附属物材料(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 、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2.4自建中涉及到:设计 监理 评估 测量 1、临建设施购买合同约定按照建筑业劳务统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2、临建设施购买分别签订材料购销合同与劳务分包合同的,应分别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1签订材料购销合同部分 2.2签订劳务分包合同部分
17、燃料、油脂、汽油、黄油、刹车油、柴油、车用柴油、燃油添加剂 18、爆破器材 19、化工品、涂料、建筑涂料及胶粘剂(松香水、自喷漆、银粉漆、外墙乳胶漆、油漆) 20、轮胎、胶布运输带、传送带、橡胶及制品 21、塑料管材及型材及制品(PE管、PPR管、PVC管、泡沫塑料、塑料丝带及织品、UPVC弯头、UPVC清扫口、 法兰盘、直接、法兰片、PVC胶、PVC锁母、PVC线槽、PPR内弯、PVC胶水、PVC顺水三通、PVC线盒、PE90° 弯头、PE等径三通、PE对接法兰、PE法兰盘、PE三通、PE外丝直接、PE弯头、PE异径三通、PE直接、PPR45°弯 头、PPR90°等径三通、PPR大小头、PPR堵帽、PPR法兰盘、PPR管帽、PPR快速接头、PPR内螺纹弯头、PPR内 螺纹直接、PPR内丝弯头、PPR内丝直接、PPR三通、PPR外丝直接、PPR弯头、PPR异径三通、PPR异径套、 PPR异径套管、PPR直接、PPR直通、PVC45°弯头、PVC承插套管、PVC钉卡、PVC检查口、PVC卡子、PVC三 通、PVC弯头、PVC直接等) 22、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安全帽、手套、密目安全网、雨鞋、线手套、帆布手套、反光马甲、黄马甲、棉大 衣、雨衣、警戒线、彩条布、篷布、水桶、剪刀)及杂备品(指示牌、广告招牌、刷子、铝合金梯子、记号笔、 拖把、电工胶布、反光贴、扫把、封口胶布、美工刀刀片) 23、小型机具(架子)、周转材料 24、消防设备及器材(干粉灭火器)、其他专用机械 25、机车车辆通用配件、通用机械配件、其他机械专用配件等机械设备配件 26、标准紧固件(螺栓、螺钉、螺母等) 27、焊接材料 28、电工设备 29、低压熔断器及配件、低压开关柜、配电箱等低压电器 30、电线电缆、电缆附件 31、电瓷、金具、架线器材(如镀锌圆钢) 32、绝缘材料(薄膜粘带复合材料、自粘带) 33、电化铁道接触网设备及零件 34、配线器材及配线用电器(U型卡子、五孔插座、镝灯、节能灯、插板、PVC穿筋盒、防水盒、钢制接线盒、 插头、漏电保护器等)、照明设备及灯具(触发器、灯泡、手电筒、应急吸顶灯、灯管、灯头、灯座、日光灯、 探照灯、LED灯、LED格栅等)、其他电器电料 35、差压流量仪表、水表等工业自动化仪表、电流表、电压表、等电表电工仪器仪表 36、建筑材料试验仪器、地质勘测仪器 37、刃具、钻具、砂轮等磨具、抹子、扳手、墨斗、钢卷尺、电工包、油枪、切割片及其他工具 38、铁路通信整机(站场、会议通信设备、对讲机) 39、铁路信号配件(连锁装置配件,如插座、盖板、金属软管、开关、锁母、钢轨引接线、道岔跳线、连接线、 中心线、连续线、接地线) 40、电子设备材料(计算机网络设备、网线) 41、安全环保设施(信号指示及安全标志设备,如指示灯)
1、软件
1、内部人工(主要表现为内部工程队,以工资表形式入账)
2、劳务分包(分包方为有建筑劳务资质的公司,需要对方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3、劳务分包(分包方为工程队) 4、劳务派遣费用(是指具有相关劳务派遣资质证明公司提供的劳务派遣服务) 5、员工工资及五险一金 8、零星用工工费 9、对劳务队伍的考核奖励 1、外购机械设备折旧费 2、外租机械设备(括吊车、挖掘机、装载机、塔吊、扶墙电梯、运输车辆等) 2.1外租机械设备(只租设备) 2.2外租机械设备(只租设备,且出租方为租赁公司) 2.3外租机械设备(只租设备,且出租方为个人) 3、外租机械设备(租设备+操作人员) 3.1外租机械设备(租设备+操作人员,且出租方为租赁公司) 3.2外租机械设备(租设备+操作人员,且出租方为个人) 4、燃料(汽油、柴油、附属油等) 5、自有机械设备修理费 6、机械操作人员工资及工资附加费 1、电费 1.1 电费(一般纳税人) 1.2 电费(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且供应商采用简易征收) 1.3 电费(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供应商采用一般纳税人处理) 2、水费 2.1 水费(供应商采用简易征收) 2.2 水费(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不适应简易计税) 3、征地拆迁费 4、房屋、道路、青苗补偿费 5、生产安全用品 6、检验试验费 7、二次搬运费 7.1二次搬运费过程中的运输费 7.2二次搬运费过程中的搬运费等其他辅助服务 8、场地租赁费 9、夜间及冬季施工费、安全生产费、环境保护费 10、修理费 10.1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 10.2 机器设备维修 11、场地清理费 1、施工部门管理人员工资及工资附加费 2、外聘人员工资 3、工程、设备及人员的保险费用 3.1工程、设备保险费用 3.2特殊工种人员的保险费用 3.3非特殊工种人员的保险费用 4、租赁费 4.1 房屋租赁 4.1.1 房屋租赁(只租房屋,且出租方为租
增值税进项税可抵扣清单
成本费用项目明细 1、型钢(圆钢、槽钢、 热轧光圆钢筋、带肋钢筋(螺纹钢)) 2、钢板、钢带(中厚钢板) 3、钢管(无缝钢管、镀锌钢管、焊接钢管、金属波纹管、方管、镀锌管、高压管及其他钢管) 其他金属管件 4、钢丝绳、钢丝 5、钢轨、道岔、轨枕、桥梁及连接件(配件、高强度螺栓带母) 6、有色金属(钢塑复合管、复合材料) 7、其他金属材料:铸铁管、锚固及钢筋连接、电磁阀、旋塞、阀门、水煤气管件、金属网、栅及栏杆、门窗五金 、卫生洁具及附件(地漏、水龙头)、链条及绳索零件(钢丝绳卡子、卸扣)、其他水暖材料、其他建筑五金及 金属制品(镀锌方管、铁丝、楼梯踏步、法兰垫、直通、铜补芯、镀锌扁铁、马鞍卡子) 8、木材、人造板(木胶板)、木制品 8.1苗圃、原木和原竹(农业生产者自产的) 8.2原木和原竹(供应商外购的) 8.3板材及竹木制品(方木、木板、竹胶板、木胶板等) 9、建筑材料:水泥、无机胶凝材料(白灰、生石灰)、石材(片石、碎石、级配碎石)、砂(河砂、机制砂)、 粉煤灰、矿粉、砖、瓦、陶瓷、墙砖、地砖、混凝土、砂浆、混凝土制品(水泥盖板、管枕、袋装水泥)、防水 、隔热、吸音、保温材料、橡胶止水带 9.1商品混凝土 9.1.1一般商品混凝土 9.1.2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供应商采用简易征收) 9.1.3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非简易计税) 9.1.4自产混凝土(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混凝土) 9.2水泥 9.3沥青 9.4砂、土、石料 9.4.1砂、土、石料(供应商采用简易征收) 9.4.2砂、土、石料(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非简易计税) 9.5、砖、瓦、石灰 9.5.1砖、瓦、石灰(供应商以其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 瓦),且供应商采用简易征收) 9.5.2砖、瓦、石灰(除9.5.1规定外的情况) 9.6陶瓷、墙砖、地砖、混凝土、砂浆、防水、隔热、吸音、保温材料、橡胶止水带 10、建筑用外加剂(减水剂、膨胀剂、防冻剂、速凝剂、砂浆王) 11、道岔、轨枕、桥梁及连接件、桥梁、支座、锚杆、锚具 12、其他建筑及装饰材料(踢脚线、镜面板) 13、木门、防盗门、防火门、防盗网、塑钢窗等 14、玻璃幕墙、铝塑板、外墙装饰材料 15、水 15.1 水费(供应商采用简易征收) 15.2 水费(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不适应简易计税) 16、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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