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专业首席教授、课程责任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定稿)1
湖南工业大学排课调课停补课调换任课教师管理办法
湖南工业大学文件湖工大政字〔2015〕115号关于印发《湖南工业大学排课、调课、停(补)课、调换任课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二级单位:《湖南工业大学排课、调课、停(补)课、调换任课教师管理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工业大学2015年12月28日湖南工业大学排课、调课、停(补)课、调换任课教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风、学风和校风建设,严格教学纪律,维护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杜绝随意排课、调课、停课及调换任课教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专科教学课程表一经正式排定,除学校根据需要,统筹安排进行调整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变动。
第三条任课教师遇到校内本、专科教学与其他层次教学任务冲突时,原则上应优先保证本、专科教学课表的运行。
第四条教师因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执行原定课程表,相关教师和系(部、教研室)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和程序申请调课、停课或调换任课教师。
第五条申请调课、停课或调换任课教师应提前两天办理完毕相关手续,非紧急情况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
调课、停课或调换任课教师的申请经教务处审查同意后方才生效。
第二章排课第六条排课原则(一)教务处组织协调各学院的选课和排课工作。
每学期第七周下达下一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各学院组织教研室(系)于第十二周前落实教学执行计划,教务处汇总全校的选课和排课情况后编排总课表,并印发教学任务书,同时在网上公布教师、学生课表。
(二)为充分利用学校教学资源,排课时应考虑课程性质,采用分级排课原则。
各学院在安排教学执行计划时,应严格遵循教学规律;一般情况下,任课教师不得对授课时间、区间提出特殊要求。
(三)课程表排定后,各学院应对本院(系、部)的课程表进行复核,检查授课教师、教室、班级、课程等是否存在冲突或遗漏等问题,如存在这些问题,应及时与教务处协商解决。
第三章调课、停课(补课)第七条“调课”是指任课教师因客观原因临时或长期调整授课时间或地点;“停课(补课)”是指任课教师因病、因公出差或其他客观原因不能按照课程表规定时间授课。
岗位考核定级管理暂行办法
湖工大政字〔2011〕29号湖南工业大学岗位考核定级管理暂行办法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完善校内津贴分配制度的运行机制,增强办学活力,提高教学、科研、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根据湖南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津贴和绩效奖励分配基本原则按岗定酬,优劳优酬。
在普遍受益逐步提高教职工待遇的基础上,建立重实绩、重贡献、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促进学校向教学研究型大学转型。
二、岗位津贴和绩效奖励类别与标准根据岗位性质分为教师岗位、其它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四类。
根据各类岗位的不同性质,设置相应的岗位等级与对应的岗位津贴和绩效奖励标准。
各类岗位津贴和绩效奖励每年按10个月发放。
教职工主要收入按档案工资加岗位津贴和绩效奖励的分配模式发放。
教职工的档案工资执行国家工资政策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标准。
新岗位津贴是在原岗位津贴标准的基础上,普遍增加400元/月.人,即所有的在职人员,具备相应的职务或相应的工作岗位,年度考核合格享受相应的岗位津贴,按原来的形式和要求发放。
绩效奖励是根据不同的岗位和不同的贡献大小确定其等级。
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都属于专业技术岗位,其岗位等级确定必须符合附件要求的岗位聘任条件。
申请教师岗位的行政管理岗位人员归口到相应教学院部考核定级。
申请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归口到所在单位考核定级。
1.教师岗位和绩效奖励标准教师岗位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和高等学校教师任职资格,且需要完成规定教学基本任务和科研任务的岗位。
教师岗位的教师中,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和各科研院所具有研究系列的教师,年基本教学工作量(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及指导毕业设计、指导论文等工作量)为260课时,且综合工作量要达到学校规定要求(按教学科研工作量折算办法计算,另行文)。
如果不承担教学任务,则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考核确定相应等级。
对于有特殊贡献的科研人员,经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特批,可减免教学工作量。
首席教师管理制度
首席教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师队伍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推动学校的健康发展,根据《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首席教师是学校的领导者和管理者,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学校的教师队伍,推动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发展。
第三条首席教师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教师队伍,包括正式教师、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等。
第二章首席教师的职责和权力第四条首席教师应具备以下职责和权力:(一)全面领导和管理学校的教师队伍,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和发展规划,推动学校的发展。
(二)指导和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定期组织教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
(三)组织教师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教师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
(四)协调教师之间的关系,解决教学中的矛盾和问题,营造和谐的教育环境。
(五)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协助校长处理学校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首席教师的选拔和任职第五条首席教师的选拔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高尚的师德和教育教学水平,担任教师工作不少于5年。
(二)具备一定的领导和管理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三)熟悉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制度,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创新意识。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认同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发展目标。
第六条首席教师的任职程序:(一)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首席教师的任职标准和选拔程序。
(二)通过择优推荐、面试等形式,确定首席教师的候选人,并报请校长审批。
(三)校长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确定首席教师的任职结果,并向教职工和学生公布。
(四)首席教师在任职期间,需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开展管理和领导工作,服从校长的管理和指导。
第四章首席教师的考核和评价第七条首席教师的考核和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定期进行绩效考核,评价首席教师的教学成绩、管理能力和发展潜力。
(二)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激励,激励首席教师积极工作,促进教师队伍的整体提升。
(三)评价结果应及时反馈,促使首席教师不断改进和提高自身工作水平。
XX学院首席教授岗位设置与管理暂行办法
XX学院首席教授岗位设置与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我校学科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在国内有重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带动学科团队建设,引领一批学科尽快达到省内甚至国内先进水平,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和总体办学水平,本着实事求是、好中选优、低进高出、宁缺毋滥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二条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需要,原则上在学校重点发展学科、优先发展学科、省高水平学科和省重点学科等学科内以及专业硕士点设置首席教授岗位。
一般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实施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二级学科设置首席教授岗位。
第三条首席教授岗位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
聘期内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保留原职级台阶),不从事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章应聘条件和选聘程序第四条首席教授岗位的应聘条件(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二)能熟练运用一门外语。
(三)有健全和具有凝聚力的学术团队,有带领学术团队从事高水平教学和科研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有创新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五)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青年教师的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六)胜任并已系统讲授多轮专业必修课程,近3年每学年给本科生讲授1~2门课程且教学质量评估优良(外出访学或交流期间除外)。
(七)具有教授职称(含内聘教授),且截至选聘当年12月31日,年龄小于57周岁。
(A)在科学研究上取得突出成绩,能代表学校本学科最高水平。
近五年科研成绩显著,符合以下第1项中条件之一或第2项中条件之二:1.符合以下科研业绩条件之一:(1)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
(2)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或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且省(部)级项目2项。
(3)人文社科类(含艺术、体育)在二类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5篇(音乐、体育、美术学科4篇)以上,其中一类期刊论文至少2篇;自然科学类在SC1分区表中列为2区杂志收录学术论文(以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大类分区表为准)2篇,或在二类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5篇,其中一类期刊论文至少2佐›Wo或独立撰写并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且二类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一类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
责任教授岗位说明书
责任教授岗位说明书岗位名称:责任教授岗位背景:责任教授是指在高等教育机构中,具备丰富教学和科研经验,学术成果突出,对岗位职责有明确了解并愿意承担责任的教授。
责任教授旨在为学生提供高品质的教学和指导,并为学校的整体教学质量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做出贡献。
岗位职责:1.教学任务:责任教授应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包括带课、讲座、指导学生科研等。
责任教授应具备深厚的学科知识和教学经验,能够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2.科研工作:责任教授应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开展独立或合作的科研工作。
责任教授应具备扎实的学术基础和创新能力,能够提出科学合理的研究问题并进行深入的探索,达到一定的学术成果。
3.指导学生:责任教授应担任学生的导师或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学术指导和人才培养。
责任教授应关注学生的发展需求,帮助学生制定科研计划,解决科研难题,并启发学生的创新思维。
4.学术交流:责任教授应积极参与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活动,拓宽学术视野,提高学术造诣,并与国内外同行进行交流与合作。
责任教授应树立良好的学术道德,积极参与学术评审、学术团队建设等工作。
任职要求:1.学历要求:责任教授应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相关学科的硕士以上学历。
2.学术水平:责任教授应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能够独立承担重大科研项目。
3.教学经验:责任教授应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教学和指导。
4.团队合作:责任教授应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他人开展科研合作,乐于分享和交流。
5.学术道德:责任教授应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和职业操守,不得有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
岗位待遇:1.薪酬福利:责任教授将享受与其学术水平和教学贡献相匹配的合理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
2.科研支持:责任教授将获得学校提供的科研经费和实验设备,支持其科研工作的进行。
3.职称评定:责任教授可参与学校的职称评定制度,根据其学术表现获得相应的职称晋升。
专业责任教授岗位设置及管理办法
专业责任教授岗位设置及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促进本科专业发展,创建特色优秀专业,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发挥专家教授在学校专业建设和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学校决定实行本科专业责任教授制度,并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设置原则第一条每个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设专业责任教授1名,卓越计划试点专业及专业方向较多的可适当增加岗位数。
第二条每个专业设置兼职专业秘书1名,协助专业责任教授开展工作。
第三条暂未招生的新专业,可遴选一名符合专业责任教授条件的教师暂时负责专业建设工作。
第四条已连续两年不招生,且今后考虑停止招生的专业不设专业责任教授。
第五条在专业责任教授领导下,由专业责任教授和专业教研室(系)主任及骨干教师(3-4人)组成团队,合作开展专业建设及日常教学等各项工作。
第六条专业责任教授可分批进行,条件成熟者优先实施。
实施专业责任教授的专业,专业教研室主任的设置可以根据各专业及各教研室的具体情况而定,但要明晰二者的职责和分工。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七条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师德高尚。
第八条具有教授职称。
第九条治学严谨,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了解本专业的学术动态、学科发展前沿和专业教学改革趋势。
原则上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前三名)参与市级及以上教改项目、质量工程项目,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第十条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能够卓有成效地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一条热爱本专业教学,有教学经验,讲授过本专业课程,且教学效果良好。
第十二条对暂无合适教授人选的专业,可遴选一名符合专业责任教授条件的副教授,经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主管教学校长批准后开展工作。
学院(部)应积极引进或培养能够胜任该岗位要求的教授,原则上一个专业不应连续两个聘期都无教授担任专业责任教授。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十三条专业责任教授在学院(部)领导下开展专业建设与改革工作,工作中要认真考虑学院(部)乃至学校的发展大局,为学院(部)和学校的教学改革和发展服务。
课程管理部门岗位职责及工作细则
课程管理岗位职责及工作细则一、部门岗位职责教学管理部门是在院校主管领导下,进行教学教务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教学教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外教工作生活的协助,以及中外校方相互协作,信息对称的沟通工作。
其具体职责如下∶1.教学工作∶(1)进行有针对性,有时效性的项目跟进;(2)分模块核对具有实用性和实效性的课程实施纲要和具体教案或讲义;(3)组织制定师资体系建设和后备教师甄选计划,做好任课教师的聘请、接待和管理工作;审核教师工作量和酬金;建立维护教师信息库;(4)汇总课程及教学活动的日程表,填写各种教学表册,检查、落实教师的课程实施情况,并做好各种资料的存档工作;(5)了解、反馈学员和教师对课程内容及教学安排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根据需要进行课程结构及内容等方面的讨论调整;(6)开展其他教学项目的调研、计划、组织、实施工作。
2.教务工作∶(1)制定公布各项教务管理制度;(2)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和授课过程管理工作;(3)外教的甄选、培训、考核和激励工作;(4)整理登记学员资料,完善项目信息;(5)学员开课通知发放、入学安排、学员日常管理、结业等工作(或者明确校方执行,我司跟进);(6)负责各项宣传资料的整理和印制;(7)负责学员交流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可以参考建群维护;(11)定期回访学员,沟通频次待定;二、教学主管岗位职责1.负责教学部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配合校方做好教学质量管理和监督,监督教学流程的实施情况;2.参与本部门人员的聘任和考核,明确岗位责任;3.参与教学计划制定、课程设计,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及教学目标;4.负责授课老师的沟通、关系维护和师资队伍建设,整理外教档案,如基本信息,居住地登记,联系方式,生日等,掌握最新教师动向,了解教师心态,及时沟通并反馈;5.负责外教招聘、培训、考核制度制定及监督执行;6.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听取学生意见,搜集学生和教师双方的教学反馈;7.建立和完善部门管理及教学管理制度;8.进行专业间沟通和跨部门沟通,了解各部门工作状况,并根据情况进行工作调整;9.每周召开一次教研会,带动教师探讨教学问题,核对课表,统计课时,处理外教日常生活中出现的其他问题;10.根据项目进行情况不定期组织团建,邀请校方,外教到京游览,做好组织接待工作;10、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湖南工业大学专业首席教授、课程责任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定稿)1
湖南工业大学专业责任教授、课程责任教授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在省内外有重大影响的专家、教授,带动教学团队建设,引领一批课程、专业尽快达到省内乃至国内先进水平,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和总体办学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二条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发展需要,经学院申报,学校审批,设置专业责任教授、课程责任教授岗位。
一个专业可设置1个责任教授岗位、1~2个课程责任教授岗位(任课教师少于3名的课程不设课程责任教授岗位,部分量大面广的通识教育课程也可以申请设置1个课程责任教授岗位)。
第三条专业责任教授是本专业的专业负责人,课程责任教授是本课程教学团队的负责人,实行岗位聘任制,聘期三年。
第三章职责职权第四条专业责任教授的岗位职责(一)负责按照(参照)工程专业认证的要求确定本专业办学定位,确定本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要求、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制(修)订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负责组织制订教学大纲、考试大纲等教学基本文件。
负责本专业的教材建设。
(三)积极进行开放式办学的探索与实践。
系统设计和构建本专业教育与社会需求之间的联系平台与衔接机制,积极引进行业企业的优质教育资源,让行业企业人员真正参与到本专业人才培养中来。
(四)掌握本专业最新的学术动态及研究成果,把握专业发展方向,根据专业建设需要,具体负责制(修)订和组织实施专业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
专业和人才建设三年规划要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并在正式聘任后的第一年内完成;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在每年的二月底前完成,并送人事处、教务处备案。
(五)讲授本专业核心课程,每年承担本专业本科生1-2门主要课程的主讲任务;每年指导本校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1—2名,且所指导的青年教师的业务能力教学质量有明显提高(以督导评教、专家评教、学生评教等为指标)。
(六)组建并培育专业教学团队,为本专业建设培育后备人才,带领本专业在其前沿领域尽快达到省内乃至国内先进水平。
课程首席负责人管理办法
课程首席负责人管理办法课程是高职院校的产品,是把学生、教师、教材、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资源等教学要素有机地连接起来载体,是传授知识、形成能力、提高素质的主要途径,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核心要素。
课程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教师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主体,为了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关于建立教育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精神,扎实推进学院的质量提升工程和人才强院工程,建立课程建设的长效机制,学院决定在专业课程中分期分批实行课程首席负责人制度,并启动新一轮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
一、课程首席负责人的条件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纪守法,热爱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熟练的专业实践能力和较高的教学水平。
3、长期担任该课程教学任务(至少5年以上),有较好的课程资源积累,教学效果好,在学院组织的各种教学评价中达到良好以上水平。
4、具备较高的现代职教理论水平。
二、课程首席负责人的权利与责任1、调动人力、财力资源,完成教授本课程任务所需的执行权。
2、组织制订并主持实施课程建设目标和课程建设规划。
3、组织制订或修订课程标准,保持课程的科学性、先进性、规范性和完备性。
4、把握行业发展动态,对接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融入职业精神,实时更新教学内容。
5、推荐、选用教材及参考书,并开发实用性强的校本教材。
6、搜集、开发教案或课件、题库、教学案例、学生作品、微课、视频与图片等教学资源,并进行系统归纳整理,组成课程教学资源库。
7、按计划组织实施课程教学,协调课程组教师之间的教学关系,对课程的备、教、辅、改、考、训、研等教学各环节进行监控、指导、组织和调节。
8、组织申报本课程范围内的教学研究项目和教学改革课题,组织开展课程范围内的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活动。
9、参考《湖北省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题词项目参考表》课程体系保证项目,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课程质量诊断活动,并撰写课程质量自我诊断与改进报告,对课程质量全权负责。
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
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为了加快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在专业建设工作中的带头作用,促进学院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的选聘与管理办法。
一、总体原则1.专业带头人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三年,每三年重新评选一次。
2.评选本着公开选拔、平等竞争的原则,坚持择优评选、严格考核、动态管理。
3.专业群负责人一般由系(部)主任兼任;每个专业原则上配置1名专业带头人;基础部、思政部根据课程大类每门课程配置1名课程负责人;每个专业骨干教师2—3名。
二、岗位职责(一)专业群负责人专业群负责人职责:1.宏观把握专业群发展方向,负责制定专业群建设计划,负责制定、落实专业学年、学期工作计划。
2.按计划组织教师定期进行以就业为导向的市场调研,向学校提出开办新专业建议。
3.负责专业群课程建设,深入分析专业间的共性与差异性,构建专业群专业平台课程。
4.面向专业群建设和整合实训资源,系统设计实践训练体系,实现优质资源的共享。
5.培养专兼结合的“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在专业群内灵活调用、合理配置现有师资及其他教学资源。
做好师资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工作。
6.围绕专业群建设信息化教学资源,实现专业群内的广泛共享。
(二)专业带头人专业带头人是指在专业建设中能起主导和带头作用,在院内外专业领域中具有较高威信和一定知名度、影响力,具有较高学术和专业水平,能够组织开展专业建设工作的教师。
职责:1.认真搞好专业学习与研究,掌握本专业的国内外发展动态。
2.根据本专业发展动态,及社会需求,主持制定本专业的发展建设规划。
3.主持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组织校内外专家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论证。
4.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学院相关规定,主持完成本专业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制订与实施。
负责组织专家对课程标准等教学文件审定。
教授岗位职责
教授岗位职责
1. 教授课程,负责教授相关学科的课程,包括准备教学大纲、
教材和教学资料,设计教学活动,进行课堂教学和学生作业批改等
工作。
2. 指导学生,负责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包括学术指导、课外指导、毕业论文指导等,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
3. 学术研究,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工作,包括撰写学术论文、参
与科研项目、申请科研资助等,提升学校学科建设和学术水平。
4. 学科建设,参与学科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包括制定教学计划、设计新课程、评估教学效果等,提高学科教学质量。
5. 学术服务,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学术服务工作,包括组织学
术会议、担任学术期刊编委、评审学术论文等,推动学科发展和学
术交流。
6. 行政管理,履行教学管理和学术管理职责,包括参与学校教
学管理会议、管理教学资源、参与学科评估等,提升学校教学质量
和学术声誉。
7. 其他职责,根据学校安排,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责任教授岗位说明书.doc
责任教授岗位说明书负责任教授的工作描述一、职位级别:职位a二档、后档:三档三、聘用期限:2年四、岗位任职资格和条件:1、具有较高的专业职称,原则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2、在本专业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根据XX年科研成果得分的计算方法,前2年的平均科研成果得分应大于或等于20分。
3、已基本形成研究方向相对稳定的研究组长、相对合理的人员结构、在该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能够承担重要的研究项目;4、具有硕士学位资格或在校级以上精品课程建设中担任教授。
五、工作职责:(1) 、学术管理。
为全面负责本专业的教学、科研和学术活动,有必要:1、负责制定和实施本专业教学和科研的学术活动计划、。
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组织教学研究学术讲座、学术讲座等。
);2、对本专业国内外发展趋势有较全面的了解,每年向系里提交总结报告,并对下一年开展科研、学术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本专业学术梯队的建设。
通过科研、学术活动和教学研究,建立一支人员结构合理的教学团队、科研、学术梯队。
4、负责组织申报本学科的教学改革方向(包括精品课程建设、特色教材)和垂直研究课题(特别是国家、省市课题),并应调动每位教师的积极性,做好选题、人员的组织和项目申请表的编写或考试工作。
(2) 、学位点建设和研究生工作。
负责本专业学位点建设和研究生工作,具体包括:1、主持制定本专业的研究生培养计划和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2、本专业研究生招生组织,如招生目录编制、专业课程命题组织、研究生生源调整、主持研究生考生复试等。
;3、本专业研究生教学质量监控(组织讲座、教学质量检查等。
);4、组织本专业研究生的论文指导和答辩工作。
5、准备和应用新的研究站点和博士学位站点;6、与学位建设和研究生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3) 、我的教学、科研任务。
1、平均每个学年开设2门以上的主干课程,指导6名以上本科生的毕业设计;2、每学年指导2名以上硕士学位学生,并讲授1门以上硕士学位课程;3、年计算教学工作量大于或等于350学时;4、任职期间,科研经费≥10万元,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5、任职期间科研成果得分≥60分。
教授岗位职责
教授岗位职责教授岗位职责1⒈完成学校规定基本工作量。
⒉三年内至少以论文重要(前两名)在紧要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六篇,其中至少四篇被sci或ei收录(人文、管理、思政、体育学科除外);或三年内至少主编一本专着或教材。
⒊每学年承当本科生或讨论生授课教学工作量至少30学时,或每学期面对本科生或讨论生开设10学时以上的学科前沿讲座。
⒋三年内主持国家级项目一项;或主持省部级项目两项;或横向课题经费累计到款25万元(不含硬件费)(人文、理学院由学院确定)。
⒌三年内至少引导讨论生三名。
⒍必需履行有关学科建设与进展的义务。
⒎受聘期间必需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制度,履行上述职责,若有1/3以上时间不在校工作,学校将予以解聘。
⒏三年后经考核,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完成上述职责,学校将予以解聘。
教授岗位职责2⒈完成学校规定基本工作量。
⒉三年内至少以论文重要(前两名)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三篇,其中至少二篇被SCI或EI收录(人文、管理、思政、体育学科除外);或三年内至少主编或副主编一本专着或教材。
⒊每学年承当本科生或讨论生授课教学工作量至少40学时。
⒋三年内参加(前三名)一项国家级项目;或主持一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或横向课题经费累计到款15万元(不含硬件费)(人文、理学院由学院确定)。
⒌三年内至少引导或参加引导讨论生二名。
⒍受聘期间必需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制度,履行上述职责,若有1/3以上时间不在校工作,学校将予以解聘。
⒎三年后经考核,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完成上述职责,学校将予以解聘。
实在岗位职责和三年工作任务:教授岗位职责3⒈完成学校规定基本工作量。
⒉每学年承当讲授主干基础课(面对本科生)教学80学时以上。
⒊三年内以重要(前三名)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五篇(含教学讨论论文);或三年内编写、编着教材一部以上,且为教材主编或副主编。
⒋三年内至少主持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一项;或完成学校下达的重点教学改革任务。
⒌三年内参加(前二名)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一项;或横向课题经费累计到款5万元(不含硬件费)。
关于核心课程(群)责任教授岗位设置及管理的实施指导意见
关于核心课程(群)责任教授岗位设置及管理的实施指导意见为建立以岗位需求为导向、校企合作为基础、能力培养为核心的课程体系,推动我校课程及专业建设,整体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实行本科核心课程(群)责任教授制度,激励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高的教师积极参与课程(群)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核心课程(群)的认定第一条核心课程(群)实行认定制,主要从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大类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中遴选。
各专业需根据教育部及xx市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相关专业规范以及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等因素对每一门课程进行综合分析,根据其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和贡献率认定各门核心课程。
核心课程(群)应以夯实学生应用基础知识和能力为目标。
核心课程(群)的认定程序具体如下:(一)专业核心课程(群)教授:由各专业责任教授(或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组织本专业骨干教师共同研讨,依据专业培养目标、专业建设标准和学科专业发展现状,组织认定4-6门本专业核心课程,并提交专业所属学院认定;(二)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大类基础课程责任教授:由教研室组织认定1-2门核心课程,并提交所属学院认定;(三)学院(部)组织本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及行业企业专家、校外同行专家等对提交的核心课程(群)进行论证认定;(四)核心课程(群)经专业所属学院认定后,报教务处备案。
(五)核心课程(群)一经认定,要形成相对稳定的核心课程(群)体系,原则上不得随意增减。
第二章岗位设置原则第二条根据课程设置和学生规模情况,每门核心课程(群)设置责任教授一名。
承担教育部“卓越计划”、市级以上“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中本、高本贯通教育改革”等改革任务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核心课程(群)教授的数量。
原则上每个专业最多不超过10名核心课程(群)责任教授。
第三条核心课程(群)责任教授可分批进行,条件成熟者优先实施。
暂未开设相关课程的新专业,可遴选一名符合条件的教师暂时负责专业核心课程的建设工作。
湖南工业大学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工作方案
湖南工业大学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工作方案(提交湖南工业大学首届教代会主席团成员、代表团组长审议)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度我校职称评审工作,根据2012年12月28日全省高校职称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湘教职改办字【2012】16号、湘教通【2012】70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1、2012年度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评审推荐工作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师德、学识、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创新评价机制,强化过程监督管理,严肃评审工作纪律,确保质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2、高等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实行学校考评推荐、省高等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评推荐1、成立湖南工业大学2012年职称考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汉青副组长:侯清麟成员:彭希林张昌凡罗定提金继承谷正气曹兴陈邵桂刘宇文唐萍刘建国范进军朱和平李可兴倪正顺周立前吴卫阳春乔燕环球刘初生领导小组下设综合考评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纪律监督委员会等工作机构,具体设置如下:(1)综合考评委员会:综合考评委员会人员组成原则上不少于9人,其人选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①政治素质好,政策观念强,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严守纪律,职业操守好,能认真履行职责;②知识面广,学术造诣深,在本学科本专业研究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威望;③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实验系列具有副高及以上)职务,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任现职满3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2)资格审查委员会:由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教学评等有关人员组成。
(3)纪律监督委员会:由纪委、监察处等有关同志组成。
职称考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由人事处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教学院(部)成立职称考评推荐工作小组,由二级单位党政班子成员、系主任、教授代表组成。
湖南工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
湖南工学院教师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聘用实施办法(暂行)根据国家、湖南省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湖南工学院岗位设臵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一)总量控制,分级管理。
岗位设臵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范围内,合理设臵岗位等级。
根据教学、科研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教师岗位控制目标与首次聘用岗位数,实行学院与各教学科研二级单位分级管理,充分调动各教学科研二级单位的积极性。
(二)动态调整,逐步到位。
岗位设臵应处理好建设现状与长远发展目标的关系,并从学院实际出发,根据学科发展、队伍结构变化的需要,动态调整岗位,逐步推进岗位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二、实施范围凡是参加了2006年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及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至首次设岗时,我院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且在教师岗位工作的人员,均纳入此次聘用范围。
三、岗位等级与结构(一)正高级教师岗位设臵教授一级岗位、教授二级岗位、教授三级岗位、教授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教师岗位设臵副教授一级岗位、副教授二级岗位、副教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教师岗位设臵讲师一级岗位、讲师二级岗位、讲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教师岗位设臵助教一级岗位、助教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二)教授一级岗位聘用条件及人员确定由国家统一管理和控制,教授二级岗位聘用条件及人员确定由湖南省统一管理和控制;教授三级、四级及副教授一至三级岗位由学院统一管理和控制;讲师级以下岗位,根据学院统筹规划和有关政策,由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三)首次聘用时,按现有岗位数,学院岗位总量 758 个,设臵专业技术岗位591个,占全院岗位总量78%,其中教师岗位468(含双肩挑岗位38个)个,占全院岗位总量的62%。
其他专技岗123个。
2020年(岗位职责)教授岗位职责
2020年(岗位职责)教授岗位职责作为一名教授,您将承担以下岗位职责:
1. 教学任务,负责本科生和研究生的课程教学工作,包括准备
教学大纲、授课、组织实验和实习等。
确保教学内容符合学校教学
要求和教学质量标准。
2. 指导研究生,负责指导研究生的论文选题、研究方向和学术
研究工作,积极引导研究生进行学术研究,促进其学术成长和发展。
3. 学术研究,开展学术研究工作,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学术活动,提升学术水平和学术声誉。
4. 学术评审,参与学术论文、课题评审工作,积极推动学术评
审工作的规范和公正。
5. 学术服务,参与学术委员会、学术团体等学术机构的工作,
为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提供支持和服务。
6. 学生管理,负责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关心学生的成长和
发展,积极参与学生工作和学生管理。
以上岗位职责旨在要求教授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和学术服务工作,为学校的教学和科研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工业大学人员编制及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工业大学人员编制及岗位设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人员编制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实现人员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根据《河南工业大学关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定编设岗的基本原则(一)统筹规划,促进发展的原则。
编制及岗位的确定要与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相适应,要根据学校的发展战略规划,统筹考虑人员编制及机构岗位设置,确保机构组织之间协调一致,岗位职责明确,各类人员形成合力,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总量控制,保证重点的原则。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学校对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紧缩非教学科研人员编制,充分保证教学和科研需要,保证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和重要管理岗位的需要,为建设高水平工业大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证和人才支持。
对有特殊作用的关键技术岗位或学科建设与发展中亟须加强的薄弱环节,在政策上给予适度倾斜。
(三)分级管理,精干高效的原则。
学校对编制岗位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精简机构和管理人员,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管理重心下移,增强学校的宏观调控能力,提升各单位的办学活力与管理水平。
(四)因事设岗,满负荷工作的原则。
各单位须在对工作任务进行科学论证、周密分析的基础上,按需规划,因事设岗。
制订岗位说明书,做到岗位结构合理、职责明确、任务饱满、目标考核。
凡低一级岗位能够完成的职责不设高一级岗位,凡岗位工作量不饱满的要与相近业务归并设岗。
根据实际情况,一岗多能,多职合一。
(五)留有余地,虚位以待的原则。
各单位根据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规划,用发展的眼光,对能推动学科发展,带动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教学、科研上层次的关健岗位设置校级特聘教授岗,面向全校乃至国内外公开招聘。
各单位在进行岗位设置时,要留有余地,虚位以待,用以引进高层次人才或学科建设急需的特殊人才。
二、编制的分类根据职能、任务和性质不同,学校全民事业编制主要分为:校本部编制、附属单位编制和机动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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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大学专业责任教授、课程责任教授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在省内外有重大影响的专家、教授,带动教学团队建设,引领一批课程、专业尽快达到省内乃至国内先进水平,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和总体办学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二条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发展需要,经学院申报,学校审批,设置专业责任教授、课程责任教授岗位。
一个专业可设置1个责任教授岗位、1~2个课程责任教授岗位(任课教师少于3名的课程不设课程责任教授岗位,部分量大面广的通识教育课程也可以申请设置1个课程责任教授岗位)。
第三条专业责任教授是本专业的专业负责人,课程责任教授是本课程教学团队的负责人,实行岗位聘任制,聘期三年。
第三章职责职权
第四条专业责任教授的岗位职责
(一)负责按照(参照)工程专业认证的要求确定本专业办学定位,确定本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要求、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制(修)订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负责组织制订教学大纲、考试大纲等教学基本文件。
负责本专业的教材建设。
(三)积极进行开放式办学的探索与实践。
系统设计和构建本专业教育与社会需求之间的联系平台与衔接机制,积极引进行业企业的优质教育资源,让行业企业人员真正参与到本专业人才培养中来。
(四)掌握本专业最新的学术动态及研究成果,把握专业发展方向,根据专业建设需要,具体负责制(修)订和组织实施专业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
专业和人才建设三年规划要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并在正式聘任后的第一年内完成;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在每年的二月底前完成,并送人事处、教务处备案。
(五)讲授本专业核心课程,每年承担本专业本科生1-2门主要课程的主讲任务;每年指导本校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1—2名,且所指导的青年教师的业务能力教学质量有明显提高(以督导评教、专家评教、学生评教等为指标)。
(六)组建并培育专业教学团队,为本专业建设培育后备人才,带领本专业在其前沿领域尽快达到省内乃至国内先进水平。
组织本专业教学团队积极开展教研教改活动。
要将教研教改活动落到实处,并富有成效,受到师生好评。
(七)积极推动课堂教学改革等教育教学改革,合理安排本专业内各课程之间的内容衔接,及同一门课程针对不同专业的教学内容取舍。
切实抓好本专业实验室的建设和实验课教学的改革工作,促进本专业实验课程体系的优化和实验教学质量的提高。
积极组织建设和发展校内外实习基地,满足本专业实践教学需要。
(八)学校每年给该专业下达1万元建设经费,专业责任教授在分管教学的院领导指导下具
体负责专业建设经费的开支与管理。
第五条课程责任教授的岗位职责
(一)掌握本课程最新的学术动态及研究成果,把握专业发展方向,根据课程建设需要,制订和组织实施课程建设三年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
课程建设三年规划在正式聘任后的第一年内完成;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在每年的二月底前完成,并送人事处、教务处备案。
(二)带领本课程教学团队扎实开展教研教改活动,重点加强与推进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内容、课程考试等方面的研讨与改革。
在教学内容上,合理安排本课程与其他相关课程之间的内容衔接,以及本课程针对不同专业的教学内容取舍,并将本课程建设成TOC课程(Target-Oriented Curriculum,即以教学目标为导向的课程)。
(三)每年承担本科生该课程的主讲任务,且教学效果良好;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亲自指导青年教师做好教学工作,帮助他们提高教学水平。
(以督导评教、专家评教、学生评教等为指标)
(四)组建并培育课程教学团队,带领本课程建设尽快达到省内乃至国内先进水平。
组织本课程教学团队积极开展教研教改活动。
要将教研教改活动落到实处,并富有成效,受到师生好评。
(五)学校每年给该课程下达0.5万元建设经费,课程责任教授在分管教学的院领导指导下具体负责课程建设经费的开支与管理。
第六条各学院还可结合专业特点,在参照上述工作职责基础之上,对本学院专业责任教授、课程责任教授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并列入聘任合同中。
第七条岗位待遇
(一)学校对考核合格的专业责任教授、课程责任教授分别发放600元/月津贴补助、300元/月津贴补助。
津贴按月发放一半,每年考核结束之后,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补齐。
(二)各学院领导应积极支持专业责任教授、课程责任教授的工作,在人、财、物等方面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充分发挥其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第四章应聘条件
第八条符合教师上岗的基本要求,职业道德高尚。
第九条有健全和具有凝聚力的专业团队、课程教学团队,有带领本专业团队、本课程教学团队从事高水平教学和科研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十条对本专业、本课程建设及相关的教研教改有创新构想,能带领本专业、本课程在其前沿领域尽快达到省内乃至国内先进水平。
第十一条专业责任教授能胜任并已系统讲授多轮专业必修课程,近3年每学年至少给本科生讲授1门课程且教学质量评价良好;课程责任教授近3年每学年给本科生讲授本课程且教学质量评价良好。
第十二条专业责任教授和课程责任教授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截至选聘当年12月31日,年龄小于57周岁。
副处级以上干部原则上不担任专业责任教授或课程责任教授。
第十三条同一人在学科带头人、专业责任教授和课程责任教授岗位中只任聘一个岗位。
第五章考核与管理
第十四条专业责任教授、课程责任教授岗位实行聘期目标管理。
聘期内由学校有关单位每年对其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一)第一年度会议考核:
第一年度考核由学院进行会议考核,对所制(修)订的专业(或课程)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建设方案是否与本专业(或课程)的发展要求相适应、是否切实可行,由学院进行评议,给予合格和不合格的认定。
不合格者取消其该岗位资格,且不得享受当年的该岗位津贴。
(二)第二年度书面考核:
1、本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2、教研教改、团队建设等工作进展情况,必须完成1/3以上的工作计划。
3、第二年度考核采用书面考核方式,由教务处会同人事处等部门组织进行考核,给予合格和不合格的认定。
不合格者取消其该岗位资格,且不得享受当年的该岗位津贴。
(三)第三年度综合考核:
1、聘期内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2、聘期内团队建设的绩效情况。
3、专业(或课程)建设三年规划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为参考指标,主要考核与其职责职权相对应的内容)。
4、综合考核由学校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进行综合评议,并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给予优秀、合格、不合格的认定。
教务处牵头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不合格者取消其该岗位资格,且不得享受当年的该岗位津贴;优秀者另外给予奖励(专业责任教授奖励1万元、课程责任教授奖励0.5万元)。
第六章解聘与重新竞聘
第十五条专业责任教授、课程责任教授岗位一经聘任,不得随意辞职。
第十六条确认有学术不端或有违于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规定行为的,经校纪律检查委员会认定后予以解聘,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所制(修)订的专业(或课程)建设规划不适合该专业(或课程)建设的需要,没有得到学院认可的,以及第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其专业责任教授、课程责任教授岗位自行解聘。
第十七条三年聘期到期后,自动解聘。
若要继续获得聘任,聘期考核合格等级以上者,视同资格审定通过,但须按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并参加统一竞聘。
连续两届获聘并且两个聘期综合考核“优秀”者,如其年龄符合本规定要求,可自动续聘一届,续聘期内免予年度考核,只进行一次聘期综合考核。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