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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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2.22•【文号】环发[2008]25号•【施行日期】2008.02.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按照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工作计划,我局于2007年11月20‐22日,组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厅)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省级实施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

为进一步做好项目实施工作,解决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现通知如下:一、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及总局领导关于污染减排三大体系能力建设项目的指示精神,按照相关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的要求,认真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工作。

对照初步审查情况,继续完善、细化各省级项目实施方案,于2008年3月20日前报我局环境监察局备案。

二、各级环保部门应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工作,并安排专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与联系。

严格按照我局《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的要求,有计划地完成各阶段工作目标,确保2008年年底前全部国控重点污染源完成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

三、保证中央财政补助的现场核查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省级环境监察机构要认真组织所辖地市环境监察机构,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相关数据等信息现场收集整理,并结合排污申报工作进行核对,列出此次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需实施联网监控重点排污单位及排污口的明细清单,按本通知附件四的格式一并报送。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有误的,经核实后,可按照《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要求,以新建成运行的污水处理厂、本地排放污染物总量大的企业替换,但要保证重点企业数量相同、替换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量之和不少于被替换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量之和,替换情况须在报总局备案的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

关于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的几点思考

关于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的几点思考
关键字 : 国控重 点污染源 ; 自动监测 ; 数据有效性 审核 中图分类号 : 8 03 X 3.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G)10 7 一 2 1 )3 1— 1 0 ( 0 - 0 9 (0 2 0— 9 2 - 3
环 境监 测工 作 作为 环境 保 护 的基 础 ,当前 已从
行检查和维护 , 并提交相应的 自 检报告。 检报告 的 自 内容包括对设备的运行率、数据的传输率和数据 的
准 确率 进 行分 析 。 企业 在提 交 自检报告 的同时 , 要 还 提供 该 季度 内的产 品品种 和产量 的有 效证 明 。 企业 在 初次 提交 自检 报告 时 ,必 须附 交环 境行
载体 ,搞好这一项工作的最终 目的是建立一套污染
源监督性监测和污染源 自动在线监测相结合 的环境 监测体系 ,从而说清污染源状况和主要污染 物排放 情况 ,为污染减排等核心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强大的 技术支撑。当前是污染源 自动监控系统实现从建设
对污染物 自动监测系统 的监测设备进行实验室比对
监测和 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 ; 污染 源 自 在《 动监 控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第 2 号 ) 四条至第八条 ( 8 第
中进一步确定 了环境保护主管部 门、 环境监察机构 、 环境监测机构、 环境信息机构的分工。 为确保污染源 自动监控设施 的正常运行发布了 《 污染源 自动监控
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环发[ 0 】 号 ) ( 2 8 6 。在《 0 国家重
() 1 从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角度来指导 自动监
控 系统 的选用 、 安装 和使用 ; ( ) 自动 监控设 备 进行 定期 比对 监 测 ,就 自 2 对 动监 控数据 有效性 审核 工作 中存 在 的技 术 及 数据 异 常 问题提 出整改意 见和 建议 ;

重点污染源企业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方案

重点污染源企业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方案

重点污染源企业现
02
状分析
污染源分布情况
工业园区集中分布
重点污染源企业主要集中在工业园区内,涉及化工、印染、造纸 等多个行业。
城市周边区域分散分布
部分重点污染源企业分布在城市周边区域,对城市环境质量产生一 定影响。
农村地区零散分布
部分小型工业企业及作坊式生产企业在农村地区零散分布,对当地 环境造成一定污染。
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能够实时监测企业 排污情况,提高环境监管效率,减少 环境污染。
建设目标与原则
建设目标
建立重点污染源企业在线自动监控系 统,实现对企业排污的实时监测、数 据采集、传输与分析,提高环境监管 效率。
建设原则
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实时性 、准确性、易用性及可扩展性,同时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
在线自动监控系统
03
概述
系统构成与功能
01
数据采集
实时采集企业排污数据,包括废水 、废气等。
监控预警
实时监测企业排污状况,发现异常 及时预警。
03
02
数据处理
对采集的数据进行预处理、分析、 存储和传输。
信息管理
对企业信息、设备信息、监测点信 息等进行管理。
04
技术路线与实现方式
数据采集技术
采用传感器、流量计等设备,实时采集企业 排污数据。
数据传输
将采集的数据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传输到监控中心平台,保证数据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监控中心平台建设
硬件设施
建立专门的监控中心,配备高性能服 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等,确保 平台的稳定运行。
软件系统
开发或购买专业的在线监控软件系统 ,实现数据的接收、处理、存储和分 析等功能。

03(国发平台)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V3.0版操作手册

03(国发平台)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V3.0版操作手册

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操作手册3.0版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操作手册西安交大长天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3月操作手册 (I)第一章概述 (1)1.1系统目标 (3)1.2系统功能 (4)1.3功能模块 (5)第二章系统登录 (6)2.1启动登录系统 (6)2.2进入系统 (6)2.3退出系统 (8)第三章页面布局及控件介绍 (9)3.1页面布局 (9)3.2控件介绍 (11)3.3图标介绍 (13)第四章总体预览 (15)4.1数据完整性 (15)4.1.1功能说明 (15)4.1.2操作说明 (15)4.2报警统计 (16)4.2.1功能说明 (16)4.2.2操作说明 (16)4.3数据审核情况 (18)4.3.1功能说明 (18)4.3.2操作说明 (18)4.4设备审核情况 (19)4.4.1功能说明 (19)4.4.2操作说明 (19)4.5设备验收情况 (21)4.5.1功能说明 (21)4.5.2操作说明 (21)4.6污染物超标T OP10 (23)4.6.1功能说明 (23)4.6.2操作说明 (23)4.7重点污染物超标情况 (24)4.7.1功能说明 (24)4.7.2操作说明 (24)4.8通讯服务器连通情况 (25)4.8.1功能说明 (25)4.8.2操作说明 (25)4.9监控数据最新交换时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9.1功能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4.9.2操作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监督管理的通知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监督管理的通知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监督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08.10.28•【字号】渝环发[2008]114号•【施行日期】2008.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监督管理的通知(渝环发〔2008〕114号)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市环保局经开区、高新区分局:为保证总量减排任务的顺利完成,落实环保部《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环函〔2007〕241号),推进我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现就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监督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是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重要内容之一。

各地申报的减排项目中企业自动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或通过验收,将直接影响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核查核算结果。

各地要充分认识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部门责任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工作已纳入2008年度区县(自治县)环保目标任务考核。

二、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完成目标任务请各相关单位对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系统情况统计表》(附件2),全面开展辖区内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情况的核查工作。

(一)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正常已通过验收的,要建立健全档案,并报送监察总队备案。

(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但未验收的,要尽快完善比对验收等相关工作,相关资料报送监察总队备案。

(三)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未正常运行的,要督促企业进行整改,确保11月30日前完成联网、比对和验收工作,相关资料报送监察总队备案。

(四)加大执法力度,对未按环保部门规定完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整改任务的,要依法进行处理。

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污染源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

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污染源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

附件三: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污染源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暂行)为配合“污染源减排三大体系能力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规范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仪器设备的选型、安装和验收,保证污染源现场监测数据准确可靠,特作以下规定。

一、适用范围根据《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对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内的国控重点污染源:1、CODCr排放量占全国污染负荷65%以内的,应在主要排放口安装COD/TOC 在线自动监测仪、污水流量计、数据采集传输仪。

在此基础上可安装pH在线监测仪、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等比例采样器、视频监控设备等。

2、SO2排放量占全国污染负荷65%以内的,应在主要排放口安装SO2连续在线监测系统、流速等烟气参数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数据采集传输仪。

在此基础上可安装烟尘、颗粒物、NOX等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视频监控设备等。

此外,根据本地区地域、行业的特点与需求,可安装总磷、总氮、水中油、重金属等自动在线监测仪。

对于其他重点污染源,可参照国控污染源标准执行。

二、仪器要求所有安装于监控现场端的自动监控仪器设备,必须是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产品。

1、COD/TOC在线自动监测仪污染源COD在线自动监测仪性能指标应符合《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HJ/T377-2007)相关要求。

COD在线自动监测仪应包括采样单元、样品预处理与计量单元、消解单元以及数据处理与传输单元等。

污染源COD在线自动监测仪须选用氧化原理的仪器,主要包括:重铬酸钾氧化-光度测量法、重铬酸钾氧化-库仑滴定法、燃烧氧化-红外测量法、氢氧基氧化-电化学测量法等。

对于非重铬酸钾氧化原理的仪器,应根据现场污水排放状况,在与《 GB11914-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方法比对基础上,做好COD工作曲线,并应根据排污企业的生产工艺、污水组分的变化,及时调整COD 工作曲线。

03(国发平台)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V3.0版操作手册

03(国发平台)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V3.0版操作手册

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操作手册3.0版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操作手册西安交大长天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3月操作手册 (I)第一章概述 (1)1.1系统目标 (3)1.2系统功能 (4)1.3功能模块 (5)第二章系统登录 (6)2.1启动登录系统 (6)2.2进入系统 (6)2.3退出系统 (8)第三章页面布局及控件介绍 (9)3.1页面布局 (9)3.2控件介绍 (11)3.3图标介绍 (13)第四章总体预览 (15)4.1数据完整性 (15)4.1.1功能说明 (15)4.1.2操作说明 (15)4.2报警统计 (16)4.2.1功能说明 (16)4.2.2操作说明 (16)4.3数据审核情况 (18)4.3.1功能说明 (18)4.3.2操作说明 (18)4.4设备审核情况 (19)4.4.1功能说明 (19)4.4.2操作说明 (19)4.5设备验收情况 (21)4.5.1功能说明 (21)4.5.2操作说明 (21)4.6污染物超标T OP10 (23)4.6.1功能说明 (23)4.6.2操作说明 (23)4.7重点污染物超标情况 (24)4.7.1功能说明 (24)4.7.2操作说明 (24)4.8通讯服务器连通情况 (25)4.8.1功能说明 (25)4.8.2操作说明 (25)4.9监控数据最新交换时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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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污染源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

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污染源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

附件三: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污染源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暂行)为配合“污染源减排三大体系能力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规范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仪器设备的选型、安装和验收,保证污染源现场监测数据准确可靠,特作以下规定。

一、适用范围根据《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对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内的国控重点污染源:1、CODCr排放量占全国污染负荷65%以内的,应在主要排放口安装COD/TOC 在线自动监测仪、污水流量计、数据采集传输仪。

在此基础上可安装pH在线监测仪、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等比例采样器、视频监控设备等。

2、SO2排放量占全国污染负荷65%以内的,应在主要排放口安装SO2连续在线监测系统、流速等烟气参数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数据采集传输仪。

在此基础上可安装烟尘、颗粒物、NOX等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视频监控设备等。

此外,根据本地区地域、行业的特点与需求,可安装总磷、总氮、水中油、重金属等自动在线监测仪。

对于其他重点污染源,可参照国控污染源标准执行。

二、仪器要求所有安装于监控现场端的自动监控仪器设备,必须是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产品。

1、COD/TOC在线自动监测仪污染源COD在线自动监测仪性能指标应符合《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HJ/T377-2007)相关要求。

COD在线自动监测仪应包括采样单元、样品预处理与计量单元、消解单元以及数据处理与传输单元等。

污染源COD在线自动监测仪须选用氧化原理的仪器,主要包括:重铬酸钾氧化-光度测量法、重铬酸钾氧化-库仑滴定法、燃烧氧化-红外测量法、氢氧基氧化-电化学测量法等。

对于非重铬酸钾氧化原理的仪器,应根据现场污水排放状况,在与《 GB11914-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方法比对基础上,做好COD工作曲线,并应根据排污企业的生产工艺、污水组分的变化,及时调整COD 工作曲线。

环境保护部污染源监控中心

环境保护部污染源监控中心
上下级交换1天1次
(二)国家、省级、市级数据交换体系结构
(三)数据交换机制
1、上下级交换
上下级数据交换包括三类,第一类是上级单位通过上级业务数据库将公众监督案件下发给下级业务数据库,下级单位案件办理完成后,通过下级业务数据库上传给上级业务数据库,交换频率都是10分钟1次。
第二类是下级业务数据库将下级的公众监督和行政处罚数据信息上传给上级的综合数据库,交换频率是1天2次。
Hale Waihona Puke 上下级交换1天2次,同级交换10分钟1次
同步数据字典数据
同步数据字典数据包括以下信息:受理方式、举报方式、受理分类、举报类型、回访方式、处理结果、所属行业、诉讼结果、执行结果、执行情况、听证告知书送达方式、立案类型等数据
上下级交换1周1次
同步公告数据
同步公告数据包括以下信息:公告类型、公告标题、公告内容
排放口、污染物超标或异常的报警数据,污染治理设施、监测设备运行停运报警数据等。
上下级、同级均1小时1次
自动监控监测状态数据
污染源企业的在线状态,联网状态,排放口污染物监测状态、数采仪在线状态等数据。
上下级、同级均1小时1次
二、国控重点污染源基础数据库系统联网技术要求
国控重点污染源基础数据库系统所有数据应按时交换至我部,并与“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共享。
同级交换1天1次,上下级交换1周2次
自动监控月汇总数据
自动监控根据数采仪上报直接上报的水、气排放口、污染物日数据进行汇总得来的数据
同级交换1天1次,上下级交换1周2次
自动监控年汇总数据
自动监控根据数采仪上报直接上报的水、气排放口、污染物日数据进行汇总得来的数据
同级交换1天1次,上下级交换1周2次

(国发平台)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V.版操作手册

(国发平台)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V.版操作手册

03(国发平台)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V3.0版操作手册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操作手册3.0版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操作手册西安交大长天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3月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I)第一章概述............................................................................................................... (1)1.1系统目标............................................................................................................... . (3)1.2系统功能............................................................................................................... . (4)1.3功能模块............................................................................................................... (5)第二章系统登录............................................................................................................... . (6)2.1启动登录系统............................................................................................................... .. (6)2.2进入系统............................................................................................................... . (6)2.3退出系统............................................................................................................... . (8)面布局及控件介绍............................................................................................................... .. (9)3.1 页面布局............................................................................................................... (9)3.2 控件介绍............................................................................................................... . (11)3.3 图标介绍............................................................................................................... . (13)第四章总体预览............................................................................................................... .. (15)4.1数据完整性............................................................................................................... . (15)4.1.1功能说明 (15)4.1.2操作说明 (15)4.2报警统计............................................................................................................... .. (16)4.2.1功能说明 (16)4.2.2操作说明 (16)4.3数据审核情况............................................................................................................... (18)4.3.1功能说明 (18)4.3.2操作说明 (18)4.4设备审核情况............................................................................................................... (19)4.4.1功能说明 (19)4.4.2操作说明 (19)4.5设备验收情况............................................................................................................... (21)4.5.1功能说明 (21)4.5.2操作说明 (21)4.6污染物超标TOP10 .......................................................................................................... . (23)4.6.1功能说明 (23)4.6.2操作说明 (23)4.7重点污染物超标情况............................................................................................................... (24)4.7.1功能说明 (24)4.7.2操作说明 (24)4.8通讯服务器连通情况............................................................................................................... (25)4.8.2操作说明 (25)4.9监控数据最新交换时间................................................................................................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的通知15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的通知150号

津环保监测…2011‟号签发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的通知各国控企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保障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可靠、稳定和高效运行,更好地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在污染减排中的作用,根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日常运行维护管理1、要建立完善的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定期巡检、校准和维护,并做好相关记录。

每季度第一个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市环境监测中心提交上个季度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日常运行自检报告。

自检报告应包括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准确性分析、数据缺失和异常情况说明、企业生产情况、设备运行维护记录及相关自查表格等。

2、企业因生产活动发生较大变化或设备维修、更换、停运、拆除等原因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排污单位应提前15日报经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3、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出现异常时,排污单位应在24小时内上报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并应在48小时内恢复自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若超过48小时仍无法修复,应向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4、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期间,排污单位应当采取人工采样监测的方式报送数据,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小时。

5、排污单位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社会化运营单位运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并签订运营服务合同。

运营合同正式签署或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须将合同正式文本报送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自运行企业从事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的操作和管理人员必须经有相关资质的培训单位进行运行维护业务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并定期注册和接受跟踪培训。

二、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1、各排污企业要高度重视在线监控运行管理,积极配合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监督考核和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

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常见问题及核查办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常见问题及核查办法
人为故意加设中 间水槽
原厂装置
• 常见问题5:采样管路堵塞。
• 影响:无法正常采样,导致分 析仪器报警、数据异常或缺失 。
• 规范要求:1、取水管应能保 证水质自动分析仪所需的流量 。2、定期清洗水泵和过滤网 。(HJ/T 355-2007)
• 核查方法:1、现场手动启动 采样装置,观察流路是否通畅 。2、查看仪器报警记录。3 、查看历史数据,是否缺失或 异常。
• 目前实际操作中,基本是以数采仪为界,数采仪前(包括 数采仪)为现场端,数采仪后为监控中心。
• 此处主要对现场端的问题进行探讨。
• 问题产生的根源可分为两类:客观原因和 主观原因。
• 客观原因:现场安装条件、仪器的精度和 稳定性、复杂的污染物条件(高氯、高悬 浮物、高粉尘、高腐蚀)、设备老化、设 备环境、传输通道稳定性(偏远地区通过 无线传输)等。
• 影响:人为作假,数据不真实。
• 核查方法:1、对于排放口,用介于量程和排放标准之间的质控样进 行测定,相对误差应不大于±10%。2、对于进水口,用低于日常显 示数据(约为日常显示数据的50%)的质控样进行比对,相对误差 应不大于±10%。
• 常见问题10:UV法和TOC法的仪器转换系数设置不正确。
• 影响:水样消解不完全,测定数 据偏低。
• 规范要求:加热器加热后应在 10min内达到设定的165℃±2 ℃温度。(HJ/T 399-2007)
• 核查方法:1、现场查看消解参 数设置,一般消解温度不小于 165℃,消解时间不小于15分钟 。具体参数要求参考仪器说明书 。2、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 应满足HJ/T 355-2007标准表1 的性能要求。
采样探头长时间未清洗,导 致严重堵塞
• 废水采样环节常见作假手段: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维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维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维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2.11.20•【字号】鄂环办[2012]316号•【施行日期】2012.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维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鄂环办[2012]316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目前,我厅组织的“湖北省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已近结束。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第三方运维工作,加大对全省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全面监管力度,根据《湖北省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相关管理规定(一)“湖北省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项目”中标单位不得以本项目运维服务商身份,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违背建设单位意愿在系统正常使用年限内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新建、更换、改造。

一经查实,省环保厅将禁止该单位3年内在湖北省内从事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工作。

(二)省级环保部门组织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单位招标已过有效期,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对市场开放。

满足《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三条、第五条(详见附件1)的单位,在符合地方环保部门的相关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均可按相关要求在我省范围内从事相关系统的建设工作。

(三)所有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新建、更换和改造工作,建设单位必须经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向省环保厅提交建设方案,并经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建设,未经建设方案审查的国控污染源自动系统不予验收。

二、积极做好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移交工作(一)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鄂财采计[2012] 1938号计划函要求,湖北省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

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

实时监测,预防污染事故
预警功能
系统能够根据监测数据自动判断污染排放是否超标,及时发出预警信息,预防污染事故的发生。
及时响应
一旦发生污染事故,系统能够迅速响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采取措施,降低事故影响。
历史数据追溯
通过对历史数据的追溯分析,可以帮助企业查找污染事故的原因,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促进企业环保意识的提高
城市污水处理厂监控
总结词
实时监测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状况和 处理效果,提高污水处理效率,保护水 环境。
VS
详细描述
通过自动监控系统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进 出水水质、处理工艺、设备运行等进行实 时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异常情况,确保 污水处理效果达标。同时,监控数据可用 于优化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提高处理 效率。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的挑战
数据安全
自动监控系统涉及大量敏感数据,如 企业的生产数据、排放数据等,需要 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障数据不被泄 露或被非法利用。
隐私保护
在收集和使用敏感数据的过程中,需 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企业 的商业机密和个人的隐私权益。
05
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 统的未来发展趋势与展望
提高监管效率
通过实时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解决环 境污染问题,有效预防和应对环境突发事 件,保障环境安全。
自动监控系统提高了环保部门对重点污染 源的监管效率,减少了人力和物力的投入 ,实现了更加精准和高效的环境管理。
促进企业环保行为规范
推动环保科技进步
通过实时监测和数据公开,促使企业更加 重视环保工作,自觉规范环保行为,降低 污染排放。
大气污染监控
总结词
实时监测大气中的污染物浓度,预警和防治 大气污染事件,保障公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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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监测:环保局用户可以实时
监控不同关注程度下污染源企业的排放 状况
监控数据:实时、动态来监测污染源
企业各个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和治理设施 运行情况
视频监控:实时、直观监控污染源企
业排口真实工作情况
污染源统计:实时监测下级环保机构
监测数据上报情况以及企业联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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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监测功能
功能:
通过在线监测功能,环保局用户可以实时的监测各个污染源 企业污染物的排放情况以及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相关信息
在线监测
污染源监测 监控数据 视频监控 污染源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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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监测功能介绍
在线监测能 监测那些信
息呢?
警、异常报警、治理设施停运报警 监测仪器停运报警和数采仪掉线报 警进行处置管理。
统计查询:按污染源和行政区对
各种报警类型数据以及报警处置情 况进行统计和汇总。
详细查询:对某一地区所有污染
源企业各个污染物报警处置情况进 行详细查询。
排放总量提示:直观显示污染源
企业各个污染物累计排放量和最高 允许排放量的百分比。
概述:
1.本系统实现全天候在线监控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污染 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包括污染源自动监控及污染源报警,实现污染源 远程监测、现场数据采集、自动判断是否超标、超标报警等功能。
2.本系统与地理信息子系统相结合,把污染源的信息展现在电子地图 中,实现实时、直观、动态、可视化的环境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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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部 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核心软件介绍
(三)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
200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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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
1
系统总体描述
2
系统实现目标
3
与各个子系统关系图
4
系统业务图
5
系统功能模块图
6
登录系统
7
功能模块业务介绍
8
系统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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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总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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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登出系统
•登录: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后可以进入系统。 •登出:登出系统,身份票据实效,再次登录系统,需要重新输入
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
怎样登录、 登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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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模块介绍内容
1.在线监测 2.报警监控 3.设施查询 4.历史数据 5.综合查询 6.数据审核 7.远程控制 8.数据交换 9.污染源信息 10.系统管理 11.选择关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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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模块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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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实现 功能:
一是以灵活的通讯方式实现包含污染治 理设施、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及排污数 据等信息从下级环保部门向上级的自动 传输 二是完善各级环保部门对重点污染源自 动监测监控点的数据采集及信息传输 三是实现对自动监测仪器的远程控制; 四是通过系统实现对监控数据的处理、 分析功能 五是搭建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实现污染 源静/动态显示 六是省市系统及环保部系统之间可通过 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进行数据交换和通 讯,实现数据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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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业务图
登登 在在在在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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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系 系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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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系统, 提高各级环保 部门污染源自 动监控的通讯 能力。完善对 重点污染源自 动监控点的数 据采集及信息 传输,加强信 息的共享和利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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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4
与其它子系统关系图
管理门户
通讯服务器
远程控制
监测数据 入库
转发设置




重点污染 源自动监
控系统
数据交换
重点污染 源基础数 据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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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监控功能
功能:
主要是实现报警事件的查询、统计和管理功能。
报警监控
报警管理
排放总量提示
详细查询
统计查询
1.未处置 2.已处置
1.总量阈值 2.排放量
1.按地区查询
1.按污染源 2.按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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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监控功能介绍
污染源
超标报 警了!
报警管理:对污染源企业超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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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实现目标
1
2
3
通过本系统,使 各级环保部门的 领导层能够及时、 全面掌握全国重 点污染源主要污 染物排放情况与 执法情况,能够 进行汇总、对比、 统计分析。
通过本系统,能 够在线监控所负 责污染源的主要 污染物排放情况, 能够自动获取异 常数据或超标数 据的报警信息, 能够随时查询各 污染源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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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查询功能
功能:
通过本功能模块环保局用户可以查看污染治理设施和在线监 测仪器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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