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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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一)医院档案工作实行集中归口管理,院长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医院档案室负责重要综合性档案资料归档与管理,各部门、科室按照职能权限负责相关档案资料归档与管理。
(二)各部门、科室拟制的工作计划总结、医疗质量管理教学科研组织、人才培养方案等材料,抄送院长办公室,由医院档案室归档管理。
(三)档案室对各部门、科室档案立卷、归档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各部门、科室指定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按规定做好档案资料收集、立卷归档、登记和保管工作,定期向档案室移交。
(四)文书档案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立卷,于次年上半年归档;科技档案由档案室协助医疗管理部门立卷,定期归档;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根据人员调整变化随时立卷和归档;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负责,于次年6底前立卷,保管使用1年后向档案室移交。
(五)档案室定期梳理分析档案信息,整理形成电子数据,加强档案综合开发与利用,及时提供给相关部门和科室,持续改善档案服务工作,促进医院建设发展。
(六)查阅档案履行审批手续。部门和科室查阅档案本人填写申请单,部门或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院长办公室负责人或分管院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相关档案。外单位查阅档案,持单位介绍信,提
高一级审批权限。机密(含)级以上文件通常不予查阅,如须查阅应严格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七)档案通常不予外借。确须外借时,经医院院长批准后方可外借,严格履行借阅手续,控制知情范围,必要时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外借时限,详细登记卷号件数、张数等信息,交回时认真核对,如有差错丢失立即报告,查清原因。
(八)档案人员定期检查库存档案,发现破损、褪变等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抢救、修补、复制等技术处理措施。
(九)档案室定期组织档案鉴定,对超过保管期限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提出销毁申请填写销毁清单,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进行集中销毁,并安排2人以上监销。
(十)健全档案室库房、办公室、阅卷室等专用场所,规范库房内档案存放、管理,密级架统一编号,案卷上架排列合理、科学、整齐。完善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尘、防光、防潮等设施。无关人员严禁入内。保持库室内外清洁卫生,严禁室内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