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及科目
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及科目2018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及科目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造师制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
人事部、建设部依据国务院上述要求决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出台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
建造师级别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满前,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全国通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在省内有效。
考试时间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预计于2018年5月19-20日举行。
考试科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这两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
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该科目分为6个专业,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
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考试大纲(参考2017年)2017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考试大纲变化报名时间各省市、地区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工作预计于2018年01月份陆续进行。
2024二建报考条件辽宁
2024年二建报考条件辽宁
前言
2024年即将到来,对于想要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来说,了解当年的报考条件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4年在辽宁省报考二级建造师的条件,让大家提前有所准备。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X月X日至X月X日
•考试时间:X月X日至X月X日
报考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及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工作经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从业7年及以上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中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5年及以上。
4.培训要求:参加辽宁省举办的二级建造师培训班并通过考核。
报名流程
1.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辽宁省二级建造师考试网站进行报名
2.缴纳报名费并提交相关材料
3.审核通过后打印准考证
4.按照准考证上的指导到考场参加考试
结语
以上就是2024年辽宁省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的详细介绍,希望对准备参加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
祝大家顺利通过考试,实现梦想!。
2018年上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通知
2018年上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通知2018年二级建造师历年真题、模拟题尽收其中,全部由业界名师精心解析,精细化试题分析,请持续关注学尔森二级建造师频道,完美解析一网打尽。
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2018年6月2-3日统考,考试报名时间于1-3月开始,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2018年上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通知,赶紧来学尔森一起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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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2018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经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上海市2018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查询及下载。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2018 年3 月22 日上海市2018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一、报考条件凡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 年者,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级别为“考三科”。
1962 年12 月31日前出生并长期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其学历按中专学历计算。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 年6 月30 日。
二、加考专业考试报考条件学尔森教育—大建工领域专业的一站式职业教育机构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考试时间、科目2018 年6 月2 日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018 年6 月3 日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 个专业)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和证书效用参加执业资格考试(考三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1〕1号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抚示范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属各高校,有关部门(单位):现将《202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3月12日202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为持续深入推动职称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着力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服务水平,服务辽宁高质量发展,实现“十四五”规划的良好开局,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关于职称评审工作(一)持续加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务、科研人员的职称评聘支持力度。
鉴于疫情防控已进入常态化,为激励广大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继续执行有关职称评聘倾斜政策。
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申报晋升同系列高级职称时,可免予一次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结合业务能力水平评价,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
对投身一线表现突出的医务、科研专业技术人员,在同等条件下,用人单位要优先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享受提前申报、优先晋升岗位等级政策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二)深入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
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分类推进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我省相应系列职称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意见。
重点要以激发人才活力为目标,坚持品德、能力、业绩、贡献评价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着力克服“四唯”倾向,规范职称评审专业,修订完善我省各系列职称评审标准,优化评审办法和程序,合理设定施行日期或过渡期。
2018年各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官网
2018年各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官网2018年各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官网一览北京市——北京人事考试网上海市——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江苏省——江苏建设人才网/swhyFront/default.aspx广东省——广东资格考试中心信息网/辽宁省——辽宁人事考试网/浙江省——浙江人事考试网山东省——山东住房和城乡建设厅/col/col1698/index.html广西省——广西人事考试网山西省——山西人事考试中心四川省——四川人事考试网/重庆市——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u/cqhrss/点击【二级建造师学习资料】或打开/category/jzs2?wenkuwd,注册开森学(学尔森在线学习平台)账号,免费领取学习大礼包,包含:①精选考点完整版福建省——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黑龙江——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内蒙古——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河南省——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河南职称网/新疆——新疆人事考试网青海省——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陕西省——陕西省人事考试网宁夏——宁夏人事考试中心湖南省——湖南人事考试网/湖北省——湖北人事考试网/安徽省——安徽人事考试网甘肃省——甘肃省人事厅天津市——天津人事考试网/河北省——河北人事考试网/江西省——江西省人事考试网/点击【二级建造师学习资料】或打开/category/jzs2?wenkuwd,注册开森学(学尔森在线学习平台)账号,免费领取学习大礼包,包含:①精选考点完整版云南省——云南人事考试网/海南省——海南人力资源开发局/吉林省——吉林省职称考试工作办公室/贵州省——贵州人事考试网/贵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厅/webSite/main/index.aspx点击【二级建造师学习资料】或打开/category/jzs2?wenkuwd,注册开森学(学尔森在线学习平台)账号,免费领取学习大礼包,包含:①精选考点完整版。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全面实行电子化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全面实行电子化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11.12•【字号】•【施行日期】2019.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电子信息正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全面实行电子化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关于本市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京审改办发〔2018〕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全面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实行告知承诺制。
申请人和其聘用企业对申报信息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申请人申请注册时,应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完成北京市统一身份实名认证,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员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资格管理系统”)全过程网上办理各类注册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等业务,不再要求申请人和其聘用企业现场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三、北京市全面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试点工作。
申请人注册申请批准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及注册防伪贴,申请人可通过资格管理系统自行申领并下载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原纸质注册证书遗失补办、污损换证等业务同时停止办理。
电子注册证书与原纸质注册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电子注册证书样式和使用规则详见附件。
四、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对申请人和其聘用企业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在其重新申请注册时进行现场重点审查。
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建监[1996]462号
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正文:---------------------------------------------------------------------------------------------------------------------------------------------------- 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建监[1996]462号)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素质和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水平,建设部、人事部在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考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决定自1997年起,在全国举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实施规划。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组织管理(一)建设部和人事部共同负责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建设部负责组织拟定考试科目,编写考试大纲、培训教材和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和组织考前培训。
(三)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组织实施各项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
二、考试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三年。
(二)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一)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办法,每年举行一次。
(二)考试科目:《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
辽宁职称考试考务费发放标准
辽宁职称考试考务费发放标准辽宁省是中国东北地区的一个重要省份,拥有众多的职称考试考生。
在考试过程中,除了考试内容的严谨性外,考务费的发放标准也是考生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本文将针对辽宁省职称考试的考务费发放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辽宁省职称考试的考务费发放标准是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确定的。
考务费的发放标准主要考虑了考试工作的复杂性、考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劳动量等因素。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考务费发放标准如下:一、考试监考费标准辽宁省职称考试的监考费标准是根据考试科目和考试等级确定的。
一般而言,考试科目越多,考试等级越高,监考费标准也会相应提高。
根据相关规定,辽宁省职称考试的监考费标准为每场考试300元。
考试科目较多的考试,如博士、硕士职称考试,每场考试的监考费标准可能会更高。
二、考试巡考费标准巡考是指在考试过程中对考场进行巡查和监督的工作。
巡考人员需要负责确保考场秩序的正常进行,监督考试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根据辽宁省的规定,巡考人员的费用是按照每场考试每人60元的标准发放。
三、考试试卷批阅费标准考试试卷的批阅是职称考试中重要的环节之一,批阅工作需要考评人员进行认真细致的阅卷工作。
根据辽宁省的规定,考试试卷的批阅费标准是每卷10元。
四、考试组织工作人员的补贴标准考试组织工作人员负责考场的组织、考生信息的登记和整理等工作。
根据辽宁省的规定,考试组织工作人员的补贴标准为每场考试每人30元。
需要注意的是,考试考务费的发放是需要考务人员提供相应的工作证明材料的。
考务人员在考试结束后,需要向考试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考试工作证明材料,包括考试工作时间、参与的考试科目和级别等。
只有提供了相关的工作证明材料,考务人员才能按照规定的标准获得相应的考务费发放。
总之,辽宁省职称考试的考务费发放标准是根据考试的复杂性和考务人员的工作量进行确定的。
不同的考试工作岗位有不同的费用标准,包括考试监考费、考试巡考费、考试试卷批阅费和考试组织工作人员的补贴费。
2018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试题A卷含答案
2018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试题A卷含答案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规定的位置填写您的答案。
4、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不要在标封区填写无关的内容。
姓名:___________考号:___________一、单选题(共60题,每题1分。
选项中,只有1个符合题意)1、合同工期届满之前,施工企业明确表示不再施工的行为是()A 侵权B 预期违约C 合法行为D 单方解除合同2、下列各项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说法错误的是()。
A.法律行为主体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C.行为内容合法D.行为形式合法3、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清理高层建筑施工垃圾的正确做法是( )。
A.将各楼层施工垃圾装入密封容器吊走B.将施工垃圾从电梯井倾倒至地面后集中处理C.将施工垃圾洒水后沿临边窗口倾倒至地面后集中处理D.将各楼层施工垃圾焚烧后装入密封容器吊走4、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一方以合同中有仲裁条款为由,对人民法院受理本案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提出。
A.首次开庭前B.收到传票之日起7日内C.举证期满前D.庭审结束前5、根据《物权法》,建设用地使用权自()之日起设立。
A.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B.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C.交付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价款D.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信息公示6、债务人向债权人表示同意支付欠款,该行为将引起诉讼时效的()。
A.中止B.中断C.延长D.消灭7、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间应为()。
A.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次日C.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7日后 D.其他约定时间8、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年内行使撤销权。
A.1B.2C.5D.209、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时,应由()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
张职改办字[2011]1号
张职改办字[2011]1号关于做好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县(区)职改办,塞北、察北管理区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职改办,中省直有关单位职改办(人事处):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 [2011]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度我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于2011年6月25、26日举行。
二、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文件精神,2011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三、为方便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增项考试,2011年继续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报考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
试卷预订单亦单独上报。
四、2011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28日至2月28日,网报截止时间即为报名截止时间,网址是:。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正面、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
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单位报名,各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表及免试表的内容核实无误后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县、区报考人员要加盖县、区职改办公章),并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管理科初审盖章后于2月28日前报市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1)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项目经理资质证明、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发文字号】人社厅发[2017]157号【发布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日期】2017.12.25【实施日期】2017.12.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有关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协会、学会: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规划与管理工作,经与有关部门和相关考试管理机构研究,现就2018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请按照《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将提前另行通知。
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真正做到科学考试、公平考试、安全考试、规范考试。
三、2018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将全面实行机考,请考生做好相应考试准备。
四、国务院已取消招标师职业资格,2018年度招标师考试为一次性收尾考试,截至2017年合格科目仍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考试,本次考试结束后,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人员,按照《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3〕19号)颁发原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可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
五、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考试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广大考生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参加考试,切勿轻信虚假宣传。
同时,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不法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2018年注册建造师管理新规定
2018年注册建造师管理新规定今年是参加二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最佳年份,明年建造师考试难度会大大增加。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已执行10年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征求意见稿》与原《规定》相比,内容有较大变化。
今年准备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赶快拿出书本,早早的学习吧!1、持证范围加大《征求意见稿》第三条明确规定了这三类人没有证书不能担任: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公司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今后不只项目经理需要具备一级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均需要建造师证书,且一岗一证,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用一个证书。
从这个需求量来说,以前是一个项目上,项目经理需要有一级建造师资格,那么现在由“项目负责人”扩大到“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都需要注册建造师执业。
《征求意见稿》中将原《规定》由“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修改为“建设工程项目”,去除“大中型”,即所有项目都需要注册建造师证书执业;一个项目,至少得有两个人,这样一来至少增加了一倍的市场需求量。
2、延长有限期《征求意见稿》第十条注册证书有效期由“3年”增至“5年”。
不仅有利于从业人员更好的进行职业发展,而且更有利于企业的长远规划。
3、注册条件要求建造师首次注册,《征求意见稿》没有提出“提供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的要求,需要提供“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关系有效证明”;而被记入不良行为的申请人,重新申请注册的,《征求意见稿》强调“自申请之日起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的要求。
4、加强项目规范不只大型中型项目需要建造师证书,小型项目也需要建造师证书。
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其中,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由一名建造师兼任。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和规模标准另行制定。
2018年浙江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2018年浙江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2018年二级建造师历年真题、模拟题尽收其中,全部由业界名师精心解析,精细化试题分析,请持续关注学尔森二级建造师频道,完美解析一网打尽。
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预计5月26-27日,考试报名时间预计1-3月,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2018年浙江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赶紧来学尔森一起看一下吧。
更多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二级建造师备考指导等信息请持续关注学尔森二级建造师频道。
根据《2018年浙江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2018年浙江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3月1日至15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官网:浙江人事考试网报名注意: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作出符合报考条件等真实性承诺后如实填报“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
报考人员在填报完信息,并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表”,随后进行网上交费。
关于做好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市及义乌市人事(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绍兴市人事考试中心、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8〕7号)和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完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关制度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考试定于6月2日至3日举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6月2日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下午:2:00-4: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6月3日上午: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学尔森教育—大建工领域专业的一站式职业教育机构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
考点分别设置在省直、各设区市及义乌市。
辽宁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
辽宁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
辽宁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可分为学历和工作经验两个方面进行要求。
首先,学历要求方面,报考辽宁二级建造师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
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学位与工程相关专业相符。
通常情况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专业是常见的符合条件的学科。
此外,申请者还需具备由教育部或其授权的教育部门颁发的学位证书。
其次,工作经验方面的要求也需满足:申请人在报名时需要有至少两年
以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实际工作经验,并且要能够提供相关的单位证明材料。
这些证明文件通常包括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等。
除了学历和工作经验外,辽宁二级建造师的报名条件还可能包括一些其
他要求,例如年龄限制、身体健康状况等。
具体的报名条件可以在相关招考
公告中进行查阅。
总之,在申请辽宁二级建造师考试时,申请人需要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
上学历,专业与工程相关,并且有两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
这些要求有助
于确保考生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以胜任二级建造师的职责和任务。
2018年建筑高级工程师公示
2018年建筑高级工程师公示根据《关于2018年建筑高级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公示》指示,现将2018年建筑高级工程师考试相关信息公示如下:第一部分:报考条件1.学历要求:应具备建筑类及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工作年限要求:应具备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或管理工作不少于5年的工作经验。
3.国籍要求:中国公民。
第二部分:考试科目及内容1.综合能力: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和综合决策能力,包括建筑工程经济分析、设计和施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2.专业知识与技能:考察考生在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和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3.专业综合与工作实务:考察考生在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和管理方面的专业综合分析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第三部分:考试时间与地点1.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将在近期公布,请考生持续关注相关通知。
2.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将在近期公布,请考生持续关注相关通知。
第四部分:报名与考试费用1.报名时间:具体报名时间将在近期公布,请考生持续关注相关通知。
2.报名方式:考生须通过指定的报名渠道进行报名。
3.考试费用:考生需缴纳相应的考试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将在近期公布,请考生持续关注相关通知。
第五部分:准考证的领取1.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具体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在近期公布,请考生持续关注相关通知。
2.准考证的领取方式:考生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方式将在近期公布,请考生持续关注相关通知。
第六部分: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1.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公布,请考生持续关注相关通知。
2.合格标准:根据考试结果评定考生是否合格,并颁发建筑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
第七部分:其他事项1.考试相关的具体细则将在近期公布,请考生持续关注相关通知。
2.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咨询考试机构。
以上为2018年建筑高级工程师考试相关公示,祝愿各位考生在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顺利获得建筑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为建设和发展建筑行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职称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职称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8.09.28•【字号】辽教发〔2018〕72号•【施行日期】2018.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职称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8〕72号各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省属有关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17〕48号)、《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号)精神和部署,现就做好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1. 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下放我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
高校教师、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由高校自主开展评审工作,自定标准、自主评审、自主发证,尚不具备独立评审能力的可以采取联合评审、委托评审的方式,主体责任由高校承担。
各高校要认真做好下放评审权后的承接工作,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人社发〔2017〕10号)有关规定组建评委会并经核准备案后实施。
市属高校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经主管部门和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省属高校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报送省教育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
各高校报送自主评审申请时间截止到10月15日。
2. 自2018年起全省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由各市具体组织;省直属中小学教师正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属地化原则由所在市具体组织。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4.04.01•【字号】辽人社职[2014]8号•【施行日期】201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辽人社职[2014]8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委,绥中、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建委,省直有关单位:按照《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做好2014年全省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凡在我省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并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户籍、所有制、身份、档案等限制,只要符合条件,均可申报参加高、中、初级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及评审标准省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共开设16个评审专业,分别为:建筑学、城市规划、建筑装饰、城市景观与风景园林、结构工程、道路桥隧、工程地质、给排水、采暖通风、建筑电气、建筑机械、工程概预算、建筑施工、建筑设备安装、煤气热力、建设管理。
2014年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仍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的通知》(辽建发[2007]37号)及其他有关职称文件进行。
三、相关政策规定1、职称外语政策仍按原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发[2007]11号)执行。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者,职称外语考试须A级合格。
符合免试条件的,须提供免试证明。
申报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资格评审者,职称外语不作为必备条件。
对按规定可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但仍取得外语合格证书者,在评审时将赋予一定的量化分值。
2、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者,须分别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中的两个不同模块考试;申报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资格评审须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一个模块考试;计算机考试模块不允许重复选择。
辽宁省建设厅
辽宁省建设厅辽建发[2007]78号关于印发《辽宁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市建委、局: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辽宁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抄送:建设部辽宁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一章、注册管理体制第一条、为规范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根据《行政许可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建设部《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辽宁省行政区域内(不含军队系统,下同)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辽宁省建设厅(以下简称省建设厅)为全省二级建造师注册机关,负责二级建造师注册审批工作,对二级建造师注册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企业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材料的初审、汇总、上报工作。
省建设厅委托辽宁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注册中心)负责全省建造师注册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注册申报程序第四条、注册申请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和重新注册。
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或污损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可申请补办或更换。
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申请人应向聘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第五条、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申请人的聘用企业应当在辽宁执业信息网(网址: )内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
第六条、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地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在复印件上验印后,将申报材料和初审汇总材料报省注册中心,经省注册中心提出复核意见,报省建设厅审查批准注册后,核发建设部统一式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2018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2018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建筑工程法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8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欢迎阅读参考,2018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取得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即执业凭证),才能以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建造师注册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增项注册,各有不同的条件、期限和规定。
其中:初始注册应在资质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申请,逾期申请时应提交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初始注册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均为三年,变更注册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2.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可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或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技术经济咨询以及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建造师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一项或多项资质的单位,但不得超出受聘单位业务范围执业或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有权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册建造师签章完整的工程施工管理文件方为有效;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
建造师有义务遵纪守法,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保证执业成果质量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保守国家和他人的秘密,主动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执业活动。
3.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而以建造师名义执业,未办理变更注册或注册有效期满未办理延续注册而继续执业,不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未按规定提交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以及在执业活动中有违法行为或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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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2018年二级建造师历年真题、模拟题尽收其中,全部由业界名师精心解析,精细化试题分析,请持续关注学尔森二级建造师频道,完美解析一网打尽。
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预计5月26-27日,考试报名时间预计1-3月,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2018年辽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赶紧来学尔森一起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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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8年辽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2018年辽宁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安排如下: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官网: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流程包括:阅读诚信承诺、填写报考信息、照片审核、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关于做好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8〕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6月2日上午9:00 - 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下午14:00 - 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6月3日上午9:00 - 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二、报考条件及要求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学尔森教育—大建工领域专业的一站式职业教育机构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以及《关于调整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专业类别的通知》(辽人考〔2014〕1号)文件规定:(一)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均可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二)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相应科目:1.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
(三)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18年年底。
三、报名相关事宜(一)参加我省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须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下同)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二)报名流程包括:阅读诚信承诺、填写报考信息、照片审核、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三)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专业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
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
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
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学尔森教育—大建工领域专业的一站式职业教育机构(四)报名时,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考区,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单位所在市为报考考区(报名有关事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五)首次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报考级别。
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报考级别选择“考3科”;只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一个科目的报考人员报考级别必须选择“考2科”;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的报考人员报考级别必须选择“考1科”;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另一个专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报考人员报考级别也必须选择“考1科”。
(六)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1.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
其中,照片审核、报名确认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照片审核、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详见附件)。
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做好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工作。
资格审查时要求考生提交所有材料原件,报名表要有审查人签字并盖章。
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报名表、免试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长期档案,由资格审查单位和报名确认单位分别保管。
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老考生(历年在辽宁考区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有档案信息的人员)报考时,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照片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报名系统即时审核)。
3.新考生报考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
现场审核并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新考生应持报名表(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2份、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年限证明,报考二级建造师其它专业的还须提交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省或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份和免试相关材料原件(职称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和复印件2份。
《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和《工作年限证明》可从辽宁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
学尔森教育—大建工领域专业的一站式职业教育机构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审查通过的报名表、科目免试申报表和职称证(仅限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
(七)报名时间安排四、考场设置本次考试在省直考区(沈阳)和各市(铁岭市除外)考区均设考场。
报名时选择省直考区、铁岭考区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局在省直考区(沈阳)组织考试;报名时选择其他各市考区的报考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
五、考试费用(一)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
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4001500800)。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16〕149号文件规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为主观60元/科。
(三)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四)省人事考试局将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向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
六、答题要求(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点发放,考后收回。
(二)《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综合科目客观题为答题卡(小卡),《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由答题卡(小卡)和答题纸(专业答题卡)两部分组成。
七、成绩管理(一)2018年9月以后,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试成绩。
学尔森教育—大建工领域专业的一站式职业教育机构(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免考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八、信息管理(一)考试信息统一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专业版》进行管理。
(二)各市于2018年2月14日通过VPN加密通道接收本考区的报名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场编排。
(三)各市务必于2018年3月16日前将考场数据通过VPN上报省人事考试局。
上报的考场数据中应包含考点名称、地址、咨询电话,其内容应与考点确定单一致。
九、试卷预订及取送(一)试卷预订单由PTMIS系统自动生成(须按考点分别预订后汇总成全市订单),各市务必于2018年3月16日前通过协同平台上报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
(二)各市于2018年5月31日派专人(2人以上)、专车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试卷,并于6月4日派专人(2人以上)、专车将试卷、答题卡送回。
十、考试大纲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
十一、证书领取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
报名时选择“省直审核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
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
证书领取咨询电话:12333-0。
十二、其他我省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
各市及省直审核点咨询电话见附件学尔森教育—大建工领域专业的一站式职业教育机构网上支付热线:4001500800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咨询电话学尔森教育—大建工领域专业的一站式职业教育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