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建设函[2009]633号关于调整重大复杂Ⅰ类变更设计审查程序的通知
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工作,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道部投资及铁道部与其他投资方合资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审核修改批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勘察设计管理,认真审核施工图,勘察设计单位应确保勘察设计质量,监理单位应认真检查设计文件,施工单位应详细核对设计文件,各单位要互相配合,将勘察设计存在的问题解决在工程实施之前。
第五条经建设单位审核批准的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依据本办法进行。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变更设计的管理,勘察设计单位应选派能够胜任变更设计工作的人员常驻现场,监理单位应强化现场检查,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处理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
第二章变更设计分类第七条变更设计分为I类、Ⅱ类。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I类变更设计:1.变更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的;2.变更初步设计主要批复意见的;3.变更涉及运输能力、运输质量、运输安全的;4.变更重点工点的设计原则;5.变更设计一次增减投资300万元(含)以上的。
第九条对施工图的其他变更为Ⅱ类变更设计。
第十条变更设计项目划分原则1.同一工点或同一病害引起的不可分割的一次性变更,为一项变更设计;2.同一工点中的不同变更内容、同一病害类型的不同工点、同一变更内容的不同段落应分别划分为不同的变更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单位批准者除外)。
第十一条变更设计必须按上述原则划分,严禁将变更设计项目合并或拆分。
第三章变更设计程序第十二条 I类变更设计,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理由和技术经济比较资料报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勘察设计单位按处理意见完成变更设计。
铁路工程项目概算清理及相关案例
施工图投资检算 100%↓ 初步设计概算 (招标概算)等≈合同总价↓ ↓ ↓ ↓↓ Ⅰ类变更设计价差及政策性调整(审价)铁路项目概算((降争取部理备待(要试处单用纳复降变处))面内容:施工 图【设、【2风000险】8包2号干】于、印发Ⅰ《类铁基设程、招造使行规、》通知调整、征地拆迁费用、其他(在豫备费中解决)、其他费。
1、施工图量差的定义与界定施工图数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即合同清单数量 )之间 产生的差值为施工图量差.初步设计招标与经建设单位审核合格并下发的施工图 之间发生的变化称为施工图量差 (招标工程数量大于施工图 数量的成为负量差,招标工程数量小于施工图数量的成为正 量差);经审核修改批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 的活动称为变更设计;双方以施工图为界,之前的活动定义征地拆迁(含管线拆迁、 “三改”工程) (审价)其他费(含建管费、检验检测、地方行政收费等) 豫备费处理费用(包干外Ⅱ类、新增工程、废弃工程等合同外费用)为施工图量差,之后的活动定义为变更设计。
2、合同约定施工图量差纳入风险包干费的项目施工图量差计价情况和建设单位的处理方式(1)关于施工图量差、优化设计、施工优化等突出问题解读a、施工图负量差是否意味着风险包干费的增大合同专用条款 15。
4。
2 条和工程量清单说明 2.8 条的差别合同专用条款:15.4.2 总承包风险费是指由总承包单位为支付风险费用计列的金额,风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初步设计招标的施工图量差、承包人原因引起的Ⅰ类变更设计及全部Ⅱ类变更设计引起的工程增减的费用;(2)非不可抗力造成的自然灾害损失及其采取的预防措施费用;(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以及 15.4。
1 (4)以外的材料、设备价差;(4)建设工期重大调整以外的施工组织设计调整工期造成的损失和增加的措施费;(5)工程保险费;(6)、由于变更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所引起费用的增加;(7)、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工期、投资控制、环境保护和技术创新考核费用.2.8 总承包风险费是指由总承包单位为支付风险费用计列的金额,风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略)总承包风险费由投标人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自主填报,费用包干,一律不调整。
铁建设函2009-633号文
关于调整重大复杂Ⅰ类变更设计审查程序的通知
铁建设函…2009‟633号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为加强Ⅰ类变更设计管理,适应铁路建设工作需要,现就调整重大复杂Ⅰ类变更设计审查程序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大复杂的Ⅰ类变更设计按两个阶段审批。
第一阶段审查确定变更设计方案和概算编制要求,第二阶段完成变更设计审批工作。
重大复杂的Ⅰ类变更设计主要包括:大面积拆迁、重要文物、重大地质等问题引起的线路方案变化,隧道、桥梁重大方案变化。
二、经建设单位组织研究认为属于重大复杂Ⅰ类变更设计的,应组织设计单位及时完成Ⅰ类变更设计方案和投资框算的相关材料上报审批。
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设计单位按批准的方案和要求完成设计,对变更设计施工图组织审核,按审核后的施工图组织实施。
建设单位应按批准的Ⅰ类变更设计方案和概算编制要求与施工单位签订暂定合同;增加投资的Ⅰ类变更设计,按依据批准概算编制要求框算增加投资部分的70%和铁道部相关规定进行验工计价。
减少投资的Ⅰ类变更设计,扣回减少的
费用。
三、建设单位组织按审核后的施工图工程量编制变更设计概算,履行第二阶段变更设计的审批程序,按铁道部批准的变更设计概算与施工单位完善补充施工合同,并完成工程结算。
四、其他变更设计应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05‟146号)规定,按照“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
铁路建设项目清理概算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铁路建设项目清理概算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铁路建设项目清理概算是控制项目投资规模的重要工作,也是一项复杂、严谨的工作,关系着铁路建设各方面的利益,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准确、合理的原则来进行。
铁路建设项目概算清理,对于铁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产组固至关重要,文章通过对清理概算工作几个问题的探讨,意在发人思考,以期对今后的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
标签:铁路;清理;概算;问题为规范和加强铁路工程项目概算管理,真实地反映铁路工程项目概算变化情况,最终合理确定项目概算总额,在工程进度接近完成的时候,需要对工程项目进行概算清理。
清理概算作为确定铁路工程项目总投资的重要环节,是一项复杂、严谨的工作,关系着国家、铁路建设者和地方的利益关系。
各路局作为建设项目的管理者,对指导项目管理机构梳理工程概算、编制清理概算文件负有责任、并且在报铁道部前,需对概算清理文件进行预审查。
为此,笔者在路局通过近年来几条铁路线路的概算清理工作,就铁路建设项目清理概算应注意的问题提出几点经验与看法,供同行探讨。
1 清理概算工作应遵循的原则清理概算必须按照依法合规、实事求是、遵循合同、公平、公正、合理、准确的原则。
任何的差错,均会损害某一方面的利益,责任与利益问题,决定了我们必须严肃对待清理概算。
另外国家对基建投资的监管,有一个全方位、全过程的程序,只有经得住最后审计的检验,才能说项目投资管理是合格的,任何的不合格或差错问题,最终会被追究相应责任。
清理概算,需要理清头绪,抓住重点,分析各项变化因素对设计概算的影响,分门别类,按照相关规定,计列相应清理概算费用。
2 清理概算文件编制清理概算文件编制必须注意层次清晰,结构合理。
一般项目应按以下顺序组织清理概算文件:2.1 概述:建设名称;设计范围;工程概况;建设概况;可研批复情况;初步设计批复情况;其他批文批复情况。
2.2 概算清理编制范围及文件组成:清理概算编制单元一般是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单元进行清理。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铁工程监规〔2020〕51号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铁工程监规〔2020〕51号国铁集团、国家能源集团、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通号、中交集团、中国建筑、中国电建,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国家铁路局制定了《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国家铁路局2020年11月18日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新建、改建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活动和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是指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交付施工前,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及本办法规定,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第四条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工程实施、竣工验收和质量安全监督等的重要依据。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五条国家铁路局负责全国铁路行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和国家授权的铁路投资机构自行决定的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监督工作。
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变更设计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和优化设计,保证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和工期,根据《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05〕146 号)、《铁路建设项目Ⅰ类变更设计问责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11 号)和《关于调整重大复杂Ⅰ类变更设计审查程序的通知》(铁建设函〔2009〕633 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审核批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的活动。
第三条经审核批准的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第四条变更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使用功能前提下,尽量节约投资。
第五条变更设计应当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
尽量一次变更到位,避免“反复变更”( 即同一工点发生2 次或2 次以上同一变更内容或同一工程问题引起的变更)。
未经批准自行变更和施工的不予计量,并追究相关单位领导责任,相关单位承担由于变更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成立变更设计领导小组。
具体工作归口工程管理部管理,计划财务部等其它相关部门参与变更设计管理工作。
第二章变更设计分类及审批权限第七条依据部有关规定,变更设计分为以下两类。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Ⅰ类变更设计。
1. 变更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的;2. 变更初步设计主要批复意见的;3. 变更涉及运输能力、运输质量、运输安全的;4. 变更重点工点的设计原则;5. 变更设计一次增减投资300万元(含)以上的。
(二)I类变更设计以外的其他变更为Ⅱ类变更设计。
工程的Ⅱ类变更设计视具体情况分Ⅱa、Ⅱb、Ⅱc 三类:1. Ⅱa 类指技术复杂,一次变更设计增减投资在200 万元(含)至300 万元;2. Ⅱb 类指技术相对复杂,一次变更增减投资在50(含)~ 200 万元之间;3. Ⅱc 类指技术简单,不影响工程主体结构或整体不降低技术条件、施工条件和效能,一次变更增减投资在50 万元以下。
变更索赔思路
变更索赔思路1、地方要求牵涉到的地方政府各部门环保、水保、林业、交通、水利、航务、村镇、电力、通信、西气东输及沿线群众等各行业、各部门都有自己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凡是地方提出的要求,设计中又没有的项目和工作内容,都可以归结到地方要求上,争取部的批复和增加投资,这方面的例子很多,比如上面提到的增加改河、改渠、增加通道、提扩大站房规模等,还有跨路施工时,交通路政配合费措施费,高速公路的配合费措施费,跨既线铁路线时,各铁路单位收取的配合费措施费,河道部门的费用,河堤防护的费用,影响通航的措施费,既有燃气、石油管道防护等等。
5、政策性调整近年来与政策性调差有关的文件如下:(铁建设函〔2006〕34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隧道施工超前地质预报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07]116号)《关于时速200公里及以上铁路工程控制网测量费用标准的通知》(铁建设函[2022]466号)《关于客运专线CPⅢ测设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铁建设〔2007〕102号)《关于印发加强铁路隧道工程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铁建设函〔2007〕100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隧道安全工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1212号)《关于印发〈铁路工程高性能混凝土暂行配合比用料〉等补充定额标准的通知》(建工[2007]74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复垦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22]10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复垦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22〕196号)《2022年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22〕46号)《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22]644号)《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验工计价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22]149号)《关于发布及相关费用标准的通知》(铁建[2022]53号)《关于2022年一季度铁路建设项目验工计价有关问题的通知》7、重大方案变化是指原设计有碴改无碴、原设计单线改双线、线路标高等发生变化的、路改桥,简支梁改连续梁等。
铁路建设项目Ⅰ类变更设计问责暂行办法
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铁路基建管理体制和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强投资控制,严格变更设计管理,明确变更设计的分类、程序、分工及处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道部投资及铁道部与其它投资方合资的新建与改建铁路、增建第二线(含电气化及铁路枢纽)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第三条铁路基本设计文件一经批准成立,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改变。
自设计单位交出施工图至竣工交接期间需变更原设计时,按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四条变更设计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本着精打细算、节约投资,不断优化设计和施工进度需要的原则进行。
变更设计应充分考虑设备、材料的订货和供应情况,以及本工程和相关后序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尽量减少废弃工程,避免造成设备、材料的积压和延期。
第五条建设单位要加强变更设计管理,建立变更设计台账,按季度对各类变更设计项目、原因、工程数量、费用增减额进行统计、分析,严格控制投资。
第六条为及时、正确地处理变更设计,设计单位应派人常驻现场。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通力协作,及时处理变更设计的有关问题。
第二章变更设计分类第七条变更设计按其内容的重要性、技术复杂程度和增减投资额等因素分为Ⅰ、Ⅱ、Ⅲ类。
第八条Ⅰ类变更设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Ⅰ类变更设计:(1)变更批准的建设规模、基本原则、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等鉴定意见;(2)虽未变更鉴定意见,而一次变更设计增减投资在300万元(含)以上者。
第九条Ⅱ类变更设计凡变更已经批准的个别重点工程或个别地段工程的一般设计原则;技术比较复杂,影响工程主体结构、整体布置和使用性能;或虽不属于上述范围,而一次变更设计增减投资在20万元(含)至300万元者,属Ⅱ类变更设计(即不属于Ⅰ、Ⅲ两类者)。
第十条Ⅲ类变更设计凡变更技术简单,不影响工程主体结构或整体布置,不降低技术条件、使用条件和效能,一次变更设计增减投资在20万元以下者,属Ⅲ类变更设计。
主要有:(1)区间线路平面、纵断面局部变更,不牵涉车站、桥梁、隧道、复杂路基个别设计,且不降低原设计的线路标准者;(2)桥涵明挖基础尺寸或深度变更;(3)大、中桥导流建>物、防护工程的局部变更,但不变更类型者;小桥涵防、排、附属工程变更;(4)小桥式样、跨度、孔数及基础类型变更;(5)涵洞的增加或减少;涵洞式样、孔数、孔径、长度及流水面高程变更;(6)小桥、涵洞位置,桥涵圬类变更;(7)隧道洞口位置改移在5.0m(含)以内,而不变更洞门式样者;隧道洞门增减台阶不改变受力条件者;(8)隧道同类型衬砌断面连续变更在10m(含)以内;隧道局部边墙基础深度,避人、避车洞位置,水沟坡度或位置,电缆槽位置变更;(9)一般路基边坡坡率变更,能保证路基稳定者;(10)一般边坡加固防护工程增减;及式样、断面、基础深度、长度变更;(11)一般改河、改沟工程(包括天沟、侧沟、排水沟、截水沟、吊沟、灌溉>)变更;(12)站内联络线、走行线等平面、纵断面的局部变更,但不影响技术标准及站场总体布置者;(13)车站生产、生活区的排水、道路、环境布置变更;(14)机务、车辆段的个别股道位置或长度较小变更,不影响标准、整体布置者;(15)机械设备局部安装布置变更;(16)给排水支管变更,不影响使用寿命、和水力条件者;(17)给排水管路配>及一般的附属设备变更,不降低使用效果及原设计标准者;(18)较小生产、生活房屋位置和配套工程变更,不影响整体布置者;(19)房屋结构的材料规格变更,不降低结构强度者;(20)房屋非特殊土的条形明挖基础埋置深度变更;(21)消烟除尘设备类型、形式变更;(22)分岐电缆的局部变更,气压告警器位置局部移动,非干线电缆敷设方式,无人增音站内电缆固定方式,干线电缆一般地线位置变更;(23)通信设备安装的细部结构,一般设备的布置、排列,长机室中间配线架端子板的用途及试验架盘向变更;(24)地区及站场通信线路径路的局部变更,短段非主干地区电缆的芯线对数,电缆引入口位置,段级以下室内布线,旅客广播扬声器位置,音频选号电话分机编号的调整及通话柱位置的变更;(25)信号设备的位置、电线路径路、器材规格变更,而不降低设备效能者;结配线变更而不影响主要设计原则和技术标准者;(26)高低压线路经路小于2km的局部变更,一般房屋照明图变更,变、配电所内>次配线方式的变更而不影响主要性能者;(27)牵引变电所设备联结与安装的有关材料变更;(28)接触网平面布置的局部变更,个别支柱类型及装配、横卧板数量变更;(29)机务、车辆、工务、电务、建二、供电段增减个别设备配>及规格变更;(30)暖通空调设备变更,不影响布置及设计能力者;暖通及其他生产管路系统个别走向、管径变更,但不变更系统型式者;(31)建二、改移道路、迁移通信线路和电力线路等工程数量变更。
变更设计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铁建设函[2006]666 号“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铁建
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函[2006]666号发布时间:2009-9-4各铁路局 , 集装箱、投资公司 , 各铁路公司 ( 筹备组 ):为有效控制铁路建设项目投资 , 引导投标企业科学、合理报价,针对当前建设过程中有关材料价格、变更设计、工程保险等问题 ,做出如下规定 :一、关于材料价格。
根据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 (2006〕113号),铁路建设主要工程材料的概 ( 预 ) 算价格由原来的价差系数调整改为由实地调查确定。
凡按此概 ( 预 ) 算编制办法设计的项目 , 在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时 , 各投标单位按照实地调查的主要材料价格和项目建设期材料价格趋势自主报价。
招标单位应依据综合报价最优的原则选择中标单位。
按照风险共担的原则 , 承发包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 , 除经铁道部批准的甲供主要材料价差由甲方承担外,其他主要材料价差由承包方承担,主要材料以外的其余材料价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一次包死。
二、关于变更设计。
变更设计应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 2005]146号), 其中,实行施工总承包的项目 , 施工合同条款中应约定 , 因承包企业违反投标承诺和设计文件、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等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而引起的 I 类变更设计工程费用,由承包企业承担;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 , 除甲方提出要求的I类变更设计外,其他I类变更设计引起的工程费用在总承包合同中包死。
II 类变更设计引起的工程费用应在投标报价时予以考虑 , 在合同签订时一次包死。
三、关于工程保险。
除铁道部《关于开展工程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 铁建设函[ 2005 〕842 号)规定的项目进行工程保险试点外,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工程保险工作建设单位原则上不参与。
工程保险由投标单位投保并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保险内容和费用,包干使用。
中标单位原则上应通过招标选择保险公司并与保险公司订立投保协议 , 不得缩小投标文件中所明确的投保范围及内容。
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
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1.04•【文号】铁建设[2010]10号•【施行日期】2010.01.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铁建设[2010]10号)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全面贯彻铁路建设新理念和“六位一体”要求,从源头上促进工程质量提高,结合当前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用好市场资源1.发挥外协勘察队伍作用。
勘察设计单位要在用好现有勘察资源的基础上,有效利用社会勘察力量,采用类似施工架子队模式的组织方式,组建由勘察设计单位技术管理人员主导的项目勘察团队,依据建设单位审查后的勘察大纲实施勘察工作,确保勘察工作质量。
2.发挥专业勘察设计单位作用。
建设项目在选择勘察设计单位时,可组建以综合勘察设计单位牵头、专业设计单位参加的联合体,由专业设计单位负责成段桥梁、隧道工程或“四电”系统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3.发挥其他行业设计院作用。
选择部分建设项目,由具有综合资质的设计院、具有公路设计甲级资质或城市轨道交通设计资质的设计院与铁路综合勘察设计院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进一步发挥建筑设计院作用,铁路大中型客站站房工程设计要大力引进国内外大型建筑设计院承担设计工作。
二、统一设计要求1.强化勘察设计单位责任。
一个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原则上只允许一家铁路综合甲(Ⅰ)级勘察设计院或一个联合体承担。
勘察设计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要按照规程规范和铁道部批复意见,制定统一的建设项目设计原则,明确总体设计原则、专业设计原则、地质勘察大纲、测量技术标准等,确保建设项目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总体设计原则和专业设计原则报鉴定中心核备。
2.落实总体勘察设计单位责任。
对于少量需要两个甲(Ⅰ)级勘察设计单位分段承担的建设项目,必须确定总体勘察设计单位。
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05]146号>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工作,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道部投资及铁道部与其他投资方合资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审核修改批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勘察设计管理,认真审核施工图,勘察设计单位应确保勘察设计质量,监理单位应认真检查设计文件,施工单位应详细核对设计文件,各单位要互相配合,将勘察设计存在的问题解决在工程实施之前。
第五条经建设单位审核批准的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依据本办法进行。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变更设计的管理,勘察设计单位应选派能够胜任变更设计工作的人员常驻现场,监理单位应强化现场检查,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处理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
第二章变更设计分类第七条变更设计分为Ⅰ类、Ⅱ类。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Ⅰ类变更设计:1.变更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的;2.变更初步设计主要批复意见的;3.变更涉及运输能力、运输质量、运输安全的;4.变更重点工点的设计原则;5.变更设计一次增减投资300万元(含)以上的。
第九条对施工图的其他变更为Ⅱ类变更设计。
第十条变更设计项目划分原则1.同一工点或同一病害引起的不可分割的一次性变更,为一项变更设计;2.同一工点中的不同变更内容、同一病害类型的不同工点、同一变更内容的不同段落应分别划分为不同的变更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单位批准者除外)。
第十一条变更设计必须按上述原则划分,严禁将变更设计项目合并或拆分。
第三章变更设计程序第十二条Ⅰ类变更设计,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理由和技术经济比较资料报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勘察设计单位按处理意见完成变更设计。
浅谈铁路项目清概管理
附件4:铁路项目概算清理管理集团公司工程经济部2011 年6 月铁路项目概算清理铁路项目概算清理涉及到施工图投资检算、变更设计、新增工程、政策性费用调整、与建设单位有关的各项费用调整(见附图)、概算清理投资增减原因分析(设计院或业主)等六个方面(对施工单位来说:征拆、量差、政策性调整、变更设计、其他费用)。
二次经营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复制,但有正确的思维方式和理念可以借鉴。
下面根据铁道部的有关规定和相关会议精神并针对以前概算清理中出现的共性问题,为进一步加强铁路项目概算清理工作,特总结如下。
铁路项目概算(合同)清理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内容:1、施工图量差7 、索赔2、风险包干费8 、其他费3、Ⅰ类变更设计4、Ⅱ类变更设计5、价差调整6、征地拆迁费用概算清理流程图内主管部门项目管理机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价机构容单位清概要 求,组织清概1 根据铁道文件清理:施 部清概计划 安排,制定2 成立概算 清理领导小 组,确定主 管部门4 根据 建设工 图投 资检4 按 照 建 设 单 位 和 设计要求,4 积极 配 合建 设 单位 和 设计 做 好清 概 文件清概项目时 间 节 点 安 排,并做好 与铁道部沟 通协调工作3 根据铁道 算 、征 地拆 部和建设单迁 、价 差计位清概工作 算 、Ⅰ 类变 要求,上报更 、新 增工项目部清概 程、大临过渡 推进计划,工 程及 其他做 好 清 概 文 件 相 关 资 料 整 理审 核确 认工作并组织各参等5 积极做 概 建单位进行清概工作好征地拆 迁、管线 算4、做好征地和三电迁 改、价差拆迁、甲供物6 形 成调整等审清资 设备 价 差 清 概 文 价工作, 和 其他 费 用件 并 上 并出具审理合 同等 清 理 报 建 设 工作单位总 流 程8 根 据建 设 7 组织审核 单位 审核 意清概文件,见,组织对清并形成反馈 概文 件修 改 意见至建设 意见 上报 建 单位10 建设、计 设单位统处组织对 清概文件进9 审核修改行初审,并 清概文件, 上报铁道部 并形成预审 鉴定中心意见上报路3内容主管部门项目管理机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价机构3 工程部、 1 各专册提 1 计算安质部、物供完整施本标段资部审核工图、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数量数量,并与设流计复核程一2 审核概算清:确认工施程数量理流程工图投资图 5 合财部审核概算编4工经编制施工图制,提出修投资检算检改意见算6 根据修改意见编制正式施工图投资检4概算清理流程图内容主管部门项目管理机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价机构1 清理铁路方负责的流程二征地房屋及附属物等拆迁补偿费并完善六方签认手续2完善与初步设计批复发生的征地、房屋及附属物等变1 委托施工单位代办的征地及补偿费等工作,分类别清理编制“代办3 审核签认:征地拆1 配合做好地方出资负责征费用清单”4审核签认、出具审价报告迁地、房屋费 6 汇总全部及附属物用 1 清理三等拆迁补征地拆迁清偿费用清资料电迁改、理理并完善管线迁六方协议移、改路5 工程部、合财部审核5概算清理流程图内容主管部门项目管理机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价机构1 清理已批复的Ⅰ类变更设计情况1 已上报部未批的Ⅰ类变更设计,建设单位和建设处盯紧部鉴定中心批复2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及时编制Ⅰ类3对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签认变更设计流程文件三: 1 已上报Ⅰ局未批的类Ⅰ类变更变设计,建更 2 确需发生的设处组织设 3 监理、审各部门尽Ⅰ类变更,建计快批复设单位组织各价机构审参建单位调查核签认论证、编制、审核并预审上4 建设处组织各部报 6 汇总全部Ⅰ类变门尽快批更设计文复件(含已5 建设处初批和未审后报部鉴批)定中心盯紧批复6概算清理流程图内容主管部门项目管理机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价机构1 物资、合财部按照供货合同,计算1 按照施工图投资甲供物资1 按照投检算,计设备价差资检算和算其他材合同范围料设备、计算所有流人工、燃价差,并程油、运价与设计单四等价差位计算价差进行比较:计算2 审核签认各类3 审核料签认并差出具审4 物资、价报告合财部审核签5 汇认总所有价差资料7概算清理流程图内容主管部门项目管理机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价机构1 按照初步设计批23按照指对新复、施工挥部要增工图及施工求,编制程数流程合同约定,组织设计文件设计提概算相关参建供相关进行单位梳理符合条件的新增工新增工程 2 配合量及资料审核确认五程项目:4 修改新新增工增程设计工文件,程并上报5 组织建设单审查(批复)新增工程文件6汇总新增工程设计文件8概算清理流程图内容主管部门项目管理机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价机构2 按照1 按照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及施工合同约定,组织相关参建单位梳理符合条3对大建设单临及过位要渡工程求,编数量及织大临概算进及及过行审计渡工程确认设计文2 配合设计相关资件流件的大临及料程过渡工程六:大临及4 修改过大临及渡过渡工工程设计程文件并上报建设单位5 组织审查6 汇总大临及过渡工程设计文件9概算清理流程图内容主管部门项目管理机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价机构流1 合财部程全面清理七第一、十 2 分类:一章核备别汇总清概算之指挥部理外,签订提交的咨的咨询、咨询、询评估、检检测等检测和发生费用测的规费等等合同,并费附所有支用撑材料1 合财部全面清理3 分类费使用情流况,并附程所有支撑八材料用情况工程费用,提:降造预备别汇总指挥部提交降造、预备费使2 根据指挥部意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全面梳理未完资料和供相关材料清1 合财部、预备费理工程、物预留降资部结合造项目实际预施工情备况,充分费考虑预备预留情况10概算清理流程图内容主管部门项目管理机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价机构流程九1 合财部:2汇总指根据项目清挥部提交建设周理降造的建期,全面建清理贷款设息期设期贷款利息资料贷款利息1 合财部、流程十:清理其他费用工程、物资等部门根据项目实际施工情况,查缺补漏,全面清理可能漏项或费用不足项目资料3 汇总指挥部提交降造的其他费用资料2根据指挥部要求,查缺补漏,全面清理可能漏项或费用不足项目资料11概算清理流程图内容主管部门项目管理机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价机构流程1 路局计统、建设处等处室、指挥部、设计、审价和参建各方积极主动配合铁道部十做好清概审查工作,及时做好相关资料的完善工作一:铁道部2 路局和指挥部组盯控铁道部及早织批复清概审查批复1 根据清概批复,合财、工程和物资流程十处组织指二挥部对结:通过算方案进工程结2 建设、财务和计统行讨论和最终确认等部门,提出结算方案,指挥部确认3 协助指挥部做好工程结算算 3 根据结算方案,客观真实的进行工程结算工12一、施工图投资检算施工图投资检算是概算清理的基础性工作,及时、准确的编制施工图投资检算,对施工图量差、价差调整等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关于规范铁路项目概算清理和I类变更设计相关内容整理
规范变更设计、概算清理行为依法合规组织铁路建设根据以往铁路项目在概算清理和I类变更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目前铁道部鉴定中心对概算清理和I类变更设计的相关要求,现将相关内容整理如下,请公司各铁路项目认真学习及总结相关经验。
一、鉴定中心将加快变更设计的审批和概算清理的进度按照铁道部要求,鉴定中心将对迄今已经上报的400余项变更设计,在2011年12月10日前分期分批完成鉴定中心内部审核,送交各司局会签,年内完成变更设计批复;对于今年已经上报的23个清概项目,鉴定中心将确保在年内分期分批全部完成;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鉴定中心将更加规范设计审批行为,对今后上报的的变更设计、材差调整、征地拆迁费用调整、概算清理等文件,凡满足要求的,鉴定中心将在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批复,对于不满足要求的变更设计,鉴定中心将及时函复,表明态度、指出需要修改完善之处,以利于加快设计审批进程。
二、进一步加强I类变更设计管理为加强变更设计管理、规范变更设计行为,铁道部先后颁布了《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05‟146号)、《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Ⅰ类变更设计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7‟111号)、《关于加强铁路勘察设计工作的意见》(铁鉴…2008‟2号)等建设管理规定。
对规范变更设计行为起到了积极的效果;但在目前的实际工作中,也同时存在着变更设计打包上报、先干后批、弄虚作假、报送不及时、不规范的现象。
对此,鉴定中心提出了如下要求:(一)严格变更设计程序变更设计必须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
以前项目普遍存在先实施、后批复的现象,大部分项目为保进度、保开通,往往在建设后期或资金紧张时再组织编制变更设计文件,上报时已既成事实。
如××铁路,近期一下上报了17项变更设计,且多数已经施工完成。
今后的变更设计,除危及安全的事故处理、隧道围岩级别变化等少部分可先实施,后报送外,其余变更设计如对标准、规模及重大方案变更等都必须先批准、后实施;即便是危及安全的变更也要尽快报送方案,对隧道围岩级别等地质条件变化须及时办理现场四方签认,达到Ⅰ类变更设计要尽快上报,不允许再出现实施后变更设计集中上报的现象。
济铁建发(2010)380号
济南铁路局文件济铁建发…2010‟380号关于印发《济南铁路局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局属各单位,各工程建设指挥部,各合资公司(筹备组):现将《济南铁路局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JNJG/JG—2010—006—01济南铁路局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工作,依据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05]146号)、《关于调整重大复杂Ⅰ类变更设计审查程序的通知》(铁建设函[2009]633号),结合我局建设项目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道部投资及铁道部与其他投资方合资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审核修改批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的活动。
第四条经审核批准的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遵循“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原则。
第五条变更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使用功能前提下,尽量节约投资。
第六条工程建设指挥部应加强对变更设计的管理,勘察设计单位应选派能够胜任变更设计工作的人员常驻现场,监理单位应强化现场检查,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处理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
—2—第二章变更设计分类第七条变更设计分为I类、Ⅱ类。
1.Ⅰ类变更设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Ⅰ类变更设计:(1)变更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的;(2)变更初步设计主要批复意见的;(3)变更涉及运输能力、运输质量、运输安全的;(4)变更重点工点的设计原则;(5)变更设计一次增减投资300万元及以上的。
2.Ⅱ类变更设计。
对施工图的其他变更为Ⅱ类变更设计。
第八条变更设计项目划分原则。
1.同一工点或同一病害引起的不可分割的一次性变更,为一项变更设计;2.同一工点中的不同变更内容、同一病害类型的不同工点、同一变更内容的不同段落应分别划分为不同的变更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单位批准者除外)。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2]253号)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12年11月15日起施行。
铁道部前发《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05〕146号)、《铁路建设项目Ⅰ类变更设计问责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11号)、《关于调整重大复杂Ⅰ类变更设计审查程序的通知》(铁建设函〔2009〕633号)同时废止。
其他涉及变更设计文件与本办法相悖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重大方案及重大工程措施标准2.变更设计建议书3.变更设计会审纪要4.变更设计通知单铁道部2012年10月30日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合理控制工程投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及限额以上更改项目,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变更设计,是指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合格后至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后半年以内变更设计的活动。
施工图阶段需要对初步设计批复的重大内容调整的,包括施工图预算超出初步设计批复总概算的,比照Ⅰ类变更设计程序报初步设计审查部门批准。
第四条变更设计必须坚持“先批准、后实施,先设计、后施工”原则,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变更设计,严禁违规进行变更设计。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变更设计的管理,勘察设计单位应提高初步设计、施工图质量,切实减少变更设计,各参建单位应互相配合,初步设计审查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变更设计工作,确保建设项目正常推进。
第六条变更设计必须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同时,严格按照国家和铁道部建设、投资管理规定控制工程投资。
第二章变更设计分类第七条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分为Ⅰ类、Ⅱ类。
造价网文件汇编
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造计〔2010〕25号 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造计〔2011〕25号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变更索赔文件汇编
文件名称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2]253号 铁路建设项目Ⅰ类变更设计问责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11号 关于调整重大复杂I类变更设计审查程序的通知--铁建设函[2009]633号
关于依法合规做好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通知--监综电[2009]401号 关于细化I类变更设计文件要求的通知--鉴综函[2011]296号 规范变更设计、概算清理行为,依法合规组织铁路建设--工程设计鉴定中心(2011年11月4日)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5号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第1号 2007年公路工程预算定额解释与理解 关于印发安徽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皖交基[2008]17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鲁交规化[2008]131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路重点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交规划[2009]120号 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局部修订的公告--交通部文件[2011]83号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593号) 关于减轻公路施工企业负担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2]245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2〕67号 陕西省交通厅关于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概算预算定额及编制办法的通知 徐明高速公路变更索索赔管理办法 闻垣高速公路变更索索赔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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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重大复杂Ⅰ类变更设计审查程序的通知(铁建设函〔2009〕633号)时间:
2011.01.25
关于调整重大复杂Ⅰ类变更设计审查程序的通知
铁建设函〔2009〕633号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为加强Ⅰ类变更设计管理,适应铁路建设工作需要,现就调整重大复杂Ⅰ类变更设计审查程序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大复杂的Ⅰ类变更设计按两个阶段审批。
第一阶段审查确定变更设计方案和概算编制要求,第二阶段完成变更设计审批工作。
重大复杂的Ⅰ类变更设计主要包括:大面积拆迁、重要文物、重大地质等问题引起的线路方案变化,隧道、桥梁重大方案变化。
二、经建设单位组织研究认为属于重大复杂Ⅰ类变更设计的,应组织设计单位及时完成Ⅰ类变更设计方案和投资框算的相关材料上报审批。
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设计单位按批准
的方案和要求完成设计,对变更设计施工图组织审核,按审核后的施工图组织实施。
建设单位应按批准的Ⅰ类变更设计方案和概算编制要求与施工单位签订暂定合同;增加投资的Ⅰ类变更设计,按依据批准概算编制要求框算增加投资部分的70%和铁道部相关规定进行验工计价。
减少投资的Ⅰ类变更设计,扣回减少的费用。
三、建设单位组织按审核后的施工图工程量编制变更设计概算,履行第二阶段变更设计的审批程序,按铁道部批准的变更设计概算与施工单位完善补充施工合同,并完成工程结算。
四、其他变更设计应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05〕146号)规定,按照“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