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与代理
第六讲 辩护与代理
第六讲辩护与代理一、辩护的概念辩护:指刑事被告方(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辩护人)从实体上反驳指控(包括检察机关以及自诉人),证明被追诉人无罪、罪轻以及从程序上(辩护包括实体和程序两个二、辩护的分类(一)根据内容不同,分为实体辩护、程序辩护和证据辩护(二)根据辩护人身份的不同:律师辩护与非律师辩护。
辩护人的范围: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问题:这三种人之间有什么区别?1.非律师辩护人不得从事的事项:无权介入___________阶段;不能带为申请_______________;不能_________________.2.须经批准才能从事的事项:会见权、通信权、阅卷权.(三)根据辩护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1.自行辩护:概念;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和辩解,为自己所作的辩护。
2.委托辩护:概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他人为自己进行的辩护.(1)何时可以委托律师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律师法第33条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6条和律师法第33条可以得出什么结论?(2)委托的人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_______________最多可以委托______________辩护人.同案各被告人不能委托同一名辩护人,在共同犯罪案件中,一名辩护人不得同时为两名以上的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
第六章 辩护与代理
2013年司法考试网上辅导 刑事诉讼法(第六章)
第1页 第六章 辩护与代理
主要内容:辩护人的诉讼地位;辩护人的范围和人数;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辩护的种类;拒绝辩护;刑事诉讼代理
核心考点:辩护人的诉讼地位;辩护人的范围;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法律援助辩护;拒绝辩护
★一、辩护人的诉讼地位(表-35)(刑诉法第35条)
★★★二、辩护人的范围和人数(表-36)(刑诉法第32条、《高法解释》第35、36、38条、《高检规则》第38-40条)
★★★三、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一)辩护律师与非律师辩护人诉讼权利之比较(表-37)。
第四章 刑事辩护与代理
知识点:辩护人的诉讼权利与义务
辩护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 一、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 二、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 三、调查取证权。 四、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权。 五、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六、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 七、对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 八、代理申诉权。 九、依法独立进行辩护权和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十、拒绝辩护权。
第四章 刑事辩护与代理
【学习目的和要求】掌握辩护、辩护权、辩护制度的概念, 学习目的和要求】 重点掌握辩护人的范围、诉讼地位、权利与义务。掌握刑 事诉讼代理的种类。了解刑事诉讼代理的权限。
主要内容
刑事辩护与代理是刑事诉讼法的重要制度。 刑事辩护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刑事诉讼制度民主性、 人道性的的标志,其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 具有重要意义。本章阐释了辩护权、辩护制度的概念和意 义,阐释了辩护人的范围、诉讼地位、权利与义务等。 刑事代理制度是保障诉讼参与人权益的一项制度,本 章阐释了包括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 代理,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代理和附带民事 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代理。
辩护人的主要诉讼义务
一、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 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二、辩护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 变证言或者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 行为。
刑事诉讼法最新版精品课件第6章
第一节 辩护的概念和种类
三、值班律师 值班律师是指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的,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 第一,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 第二,法院、检察院和看守所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 班律师,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
第三节 辩护人的诉讼地位和责任
二、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1、诉讼权利 独立辩护权;阅卷权和会见通信权;调查取证权;提出意见权;申诉控告 权;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有要 求公安、司法机关对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 除强制措施的权利;拒绝辩护权。
第三节 辩护人的诉讼地位和责任
第四节 刑事诉讼代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5条的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所在 单位推荐的人;(3)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的监护人、 亲友。
第四节 刑事诉讼代理
二、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案卷材料(仅限代理律师);调查收集证据(仅限代 理律师) ;拒绝代理;审查起诉阶段发表代理意见;在法庭上向被告人、 证人、鉴定人发问;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 或勘验;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法庭辩论的权利。 2、义务 代理律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代理;诉讼代理人应当遵守法庭秩序
第二节 辩护人的范围
二、辩护律师 (1)概念 律师辩护是指律师担任辩护人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的辩护,辩护 律师是以律师身份担任的辩护人。 (2)优点:
第一,律师具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辩护实践经验。 第二,辩护律师具有其他辩护人所没有的广泛的诉讼权利。 第三,律师出庭辩护,是依法履行职务的正当业务活动,受 法律保护。 第四,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可为其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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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能担任辩护人的人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 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详见高法解释第35条
三、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时间 (一)公诉案件 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 日起,但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 (二)自诉案件 随时
(二)侦查阶段介入的律师的权利 38 1、向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的罪名和案件的有关情况 2、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 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4、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诉和控告 5、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6、向侦查机关提出意见 161
(三)关于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 人的具体规定 39 1、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具备的手续 48小时安排 六 7 2、特定案件的会见需侦查机关许可 3、不被监听,事后不强迫泄露 4、侦查阶段只能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 咨询
第二节 代理
一、刑事诉讼中代理的含义和种类 1、含义 2、种类: 被害人 自诉人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 申诉人
二、代理的程序 1、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主体 2、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告知
三、诉讼代理人的范围、责任和权利 (一)范围 (二)责任 (三)权利 1、审查起诉阶段 2、审判阶段
第三节 刑事诉讼中的法律援助
4、被听取意见权 5、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的权利 6、经被告人同意的上诉权 7、进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辩护活动的权利 如申请回避、申请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对 生效裁判的申诉等
8、律师当事人特权 48 9、对阻碍履行职务的申诉控告权 49
(二)辩护人的义务 1、不得伪造证据 44 辩护律师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 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 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 ,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但遵循特殊程序 六 9 2、辩方证据展示 42 三种证据需要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辩护与代理的流程
辩护与代理的流程一、辩护的流程。
(一) 接受委托。
要是想做辩护人呢,得先有人来找咱呀。
可能是犯罪嫌疑人自个儿,也可能是他的家属。
这就像有人找你帮忙,得先搭上线嘛。
人家找到咱,就会说说大概的情况,这时候咱就得考虑接不接这个案子啦。
要是觉得行,那就一拍即合,就开始进入这个辩护的大冒险咯。
(二) 了解案件。
接了案子,咱可不能懵懵懂懂的。
得去了解这个案子的来龙去脉。
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是很重要的一步哦。
这就像去探秘,要听听他自己怎么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他可能会告诉你一些只有他知道的小细节,这些细节说不定就能成为关键的救命稻草呢。
而且啊,还得去查看各种案件材料,什么起诉书啊,证据材料之类的。
这就好比寻宝,在一堆文件里找那些能帮咱说话的宝贝。
(三) 制定辩护策略。
了解了情况之后,咱就得想办法啦。
这辩护策略就像打仗的战术一样。
要是犯罪嫌疑人确实没干坏事,那咱就得朝着无罪辩护的方向走。
比如说,证明他当时不在现场,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据,那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他是清白的。
但要是证据显示他确实做了些事,那就看看能不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比如说他是因为被人逼迫才犯的错,或者他事后有自首、立功的表现。
这时候就得根据具体情况,想一个最适合的辩护方案。
(四) 庭审辩护。
到了庭审的时候,那可就是大场面啦。
就像演员上台表演一样,咱得把之前准备的东西都展示出来。
在法庭上,要针对检察官提出的指控进行反驳。
要是检察官说犯罪嫌疑人打人了,咱就得拿出证据说他没打,或者是正当防卫才打的。
要条理清晰地陈述自己的观点,让法官和陪审团(如果有的话)能听懂咱的话。
而且说话还得有底气,不能怯场,就像在为自己的好朋友据理力争一样。
有时候还得和检察官来个小小的辩论,就像辩论赛一样,你一言我一语的,可刺激了。
二、代理的流程。
(一) 接受代理委托。
代理呢,和辩护有点像,也是有人来找咱帮忙。
不过这个委托人可能是原告,也可能是被告。
他们有各种各样的纠纷,比如合同纠纷、侵权纠纷之类的。
辩护与代理
刑事诉讼法
新律师法
阅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 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
卷 权
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 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辩 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
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 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受委托的律师 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
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 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
• (二)辩护人的范围
• 下列人员可以担任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 (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注意:在我国剥夺 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措施太多了!) (2)被宣告缓刑的人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能力的人 (4)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主要是指共犯) (5)外国人或无国籍人 (6)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期间,不得执业 (7)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注 意:不限于办理本案的专门机关) (8)本院的陪审员(注意:只能是本案法院的陪审员) (9)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 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而且,终生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检察院办理案件的 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 (四)辩护人的诉讼地位:类似于医生
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 1.相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他不是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的代言人,他们参与诉讼是履行法律的职责,而不 是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授权。 固有权与传来权 在诉讼中,辩护人一旦取得辩护人的资格,即取得独 立地诉讼法律地位。在诉讼过程中,辩护人以自己的名 义,根据对事实和法律的理解,独立进行辩护,不受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意思表示的约束。
辩护与代理
一、单项选择题1.辩护律师从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的材料是()。
A.证人证言B.被害人陈述C.人民检察院所有案卷材料D.诉讼文书2.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是()。
A.自案件进入人民检察院之日起B.自其被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C.自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的侦查部门移送至审查起诉部门之日起D.自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之日起3.一名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可以委托的辩护人的人数,应当是()。
A.只能是一名B.可以是两名C.只能是两名D.犯罪嫌疑人最多委托一名,被告人可以委托两名4.辩护人的辩护()。
A.应受委托他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求的约束B.要受指定他的人民法院的意见的约束C.要受同是维护社会利益的公诉人的意见的约束D.依法独立自主地辩护,而不受委托人、人民法院、公诉机关的意见的约束5.关于辩护人所享有的权利,下述各项中,正确的是()。
A.辩护人可以直接向被害人收集有关的证据材料B.辩护律师经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直接向他们收集有关证据材料C.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权申请新的证人出庭作证D.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司法人员关于案件的讨论记录6.关于刑事辩护与刑事诉讼代理,下述各项中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刑事辩护是针对公诉案件设立的,刑事诉讼代理是针对自诉案件而设立的制度B.辩护制度中有指定辩护制度,而刑事诉讼代理则未规定指定代理制度C.辩护人与刑事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不同的权利D.辩护人和刑事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不同的诉讼地位7.自案件()起,被害人有权聘请诉讼代理人。
A.立案之日B.开始审查起诉之日C.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D.移送至人民法院审判之日8.公诉案件自()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A.移送审查起诉之日B.案件立案之日C.决定提起公诉之日D.决定开庭审判之日9.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的诉讼阶段是()。
A.自诉人起诉后B.案件受理后C.决定开始后D.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二、多项选择题1.下述各项所列人员中,依法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的有()。
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类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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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区别是对象不同,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法律地位都是有着一定的差别的。
简单来说,诉讼代理人是在民事诉讼活动当中,而辩护人其实是针对刑事案件而设立的。
所以同样是律师,但实际上在法律上的称谓其实是不一样的。
一、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区别是什么?1、对象不同:前者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的,后者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2、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前者除了因为委托进入诉讼,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代理人进入诉讼,是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的。
3、辩护与代理人的地位有较大差别前者具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后者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因为代理人的行为不仅同被代理人在行为上有共同的效力,产生的法律效果由委托人全部。
二、诉讼法诉讼代理人1、法定诉讼代理人的确定(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2)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间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3)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2、委托诉讼代理人的确定(1)以下人员可以作为委托代理人①律师;②当事人的近亲属;③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④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
(2)以下人员不能作为委托代理人①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③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④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
3、一般授权与特别授权(1)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_______________.《意见》第93条:调解(2)一般授权: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不是特别授权。
民事诉讼代理人与辩护人的区别在哪
一、什么是民事诉讼代理人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在一定权限内代替或协助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人。
被代替或被协助的当事人称为被代理人。
"一定权限"又称为诉讼代理权限,即诉讼代理人为诉讼行为和接受对方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权利范围。
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在一定权限内代替或协助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人。
被代替或被协助的当事人称为被代理人。
"一定权限"又称为诉讼代理权限,即诉讼代理人为诉讼行为和接受对方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权利范围。
民事诉讼一般由当事人亲自进行,但在当事人不能或难以亲自进行诉讼时,就需要有人代替或帮助其诉讼。
民事诉讼代理就是适应这一客观需要而设立的一种法律制度。
民事诉讼代理人可分为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
二、什么是辩护人辩护人是指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参与人。
能够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参加诉讼的人有以下几种:1.律师;2.人民团体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但是,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其中包括在主刑执行完毕后,仍在被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三、民事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区别在哪民事诉讼代理人:民事案件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基于当事人的委托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
职责较为广泛,可以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各种诉讼行为,包括处分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严格说来民事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一般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介入诉讼,开始诉讼代理活动。
刑事辩护人:只限于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基于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法院的指定而产生,职责较为单一,只能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在诉讼中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人即可介入诉讼(犯罪嫌疑人需要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可在其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了强制措施时提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委托辩护人介入诉讼。
第六章 刑事诉讼的辩护与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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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辩护人的范围 (一)可以担任辩护人的人 1.律师。 注意三方面限制:(1)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期间,不得执业;(2)曾担 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 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但近亲 属除外 ;(3)外国人、无国籍的犯罪嫌疑人委托律 师辩护的,只能委托中国律师作为律师辩护人。 (参见《律师法》) 2.人民团体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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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聋哑被告人张某开庭审理前要求其懂哑语的妹妹 担任他的辩护人和翻译。对于张某的要求,法院应 当作出哪种决定?(2006年,单选) A.准予担任辩护人 B.不准担任辩护人 C.准予担任翻译人员 D.既准予担任翻译人员,也准予担任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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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援助辩护(也称指定辩护) 1.特点: (1)没有辩护人为前提 (2)适用于侦、检、审全过程 (3)只能由法援律师来担任 (4)公、检、法三机关都有权通知法律援助机构 2.情形: (1)申请法援辩护(也称“可以指定辩护”) 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 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 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 其提供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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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律师辩护人的其它权利 1.拒绝辩护权: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委托从事 违法活动、委托人隐瞒事实真相。(《律师法》第 32 条) 2.庭审言论豁免权: 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 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例外:发表危害国家安全、 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嫌犯罪被 依法拘留、逮捕的,拘留、逮捕机关应当在拘留、 逮捕实施后的24小时内通知该律师的家属、所在 律师事务所以及所属的律师协会。《律师法》第 37条
第五章 辩护与代理
• 练习题:马某因故意伤害案而被人民检察院
依法起诉至人民法院,案件进入人民法院后, 马某一直想委托辩护人,在他的脑海里有这 样几位人选,甲,本单位有名的“小能人”, 懂法律,但半年前被法院判处管制10个月, 乙,自己的一位朋友,曾因打架而被判处有 期徒刑1年,半年前刑满释放,现为个体户, 丙,自己的一位亲戚,国家干部,丁,某法 律刊物的撰稿人,因非法出版刊物而在3个 月前被人民法院判处剥夺政治权利10个月。 在这4个人中,能够被马某委托为辩护人的 有( ) • A 可以是甲 B 可以是乙 C 可以是丙 D 可以 是丁
1、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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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依法委托律师或者其他公民 担任辩护人,协助其进行辩护 。 (1)委托的对象:律师和其他公民 (2)阶段:起诉、审判 【公诉案件自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自诉案件的 被告人随时可以委托辩护人; 权利告知: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 件材料之日起3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 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 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委托的人数:1-2人 (4)有关禁止规定: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 的同案被告人辩护。 (5)委托辩护的优势(律师辩护):广泛的诉讼 权利;专业知识、诉讼经验、应变技巧;职业纪 律和职业道德的约束。
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 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离任2 年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 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近亲 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 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 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离 任2年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 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之辩护与代理
专题六辩护与代理1、(多选)关于有效辩护原则,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A、有效辩护原则的确立有助于实现控辩平等对抗B、有效辩护是一项主要适用于审判阶段的原则,但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对辩护人权利的保障是审判阶段实现有效辩护的前提C、根据有效辩护原则的要求,法庭审理过程中一般不应限制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发言的时间D、指派没有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有违有效辩护原则【正确答案】 ACD【答案解析】在刑事诉讼中,辩护应当对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具有实质意义,而不仅仅是形式上的,这就是有效辩护原则的基本要求。
选项A正确。
有效辩护原则有助于强化辩方成为影响诉讼进程的重要力量,维系控辩平等对抗和审判方居中"兼听则明"的刑事诉讼构造。
选项B错误。
有效辩护原则的内容之一是,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聘请合格的能够有效履行辩护职责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这种辩护同样应当覆盖从侦查到审判甚至执行阶段的整个刑事诉讼过程。
据此可知,有效辩护原则适用于刑事诉讼的整个诉讼过程,并不是主要适用于审判阶段。
选项C正确。
有效辩护原则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为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应当享有充分的辩护权。
选项D正确。
根据有效辩护原则,国家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获得符合最低标准并具有实质意义的律师帮助。
2、鲁某与洪某共同犯罪,洪某在逃。
沈律师为鲁某担任辩护人。
案件判决生效三年后,洪某被抓获并被起诉。
关于沈律师可否担任洪某辩护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沈律师不得担任洪某辩护人B、如果洪某系法律援助对象,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C、如果被告人洪某同意,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D、如果公诉人未提出异议,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辩护人。
《刑诉解释》第38条第2款规定,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或者未同案处理但犯罪事实存在关联的被告人辩护。
第六章辩护与代理
• 第一节 辩护和辩护权 • 第二节辩护人 • 一、辩护人的概念 二、辩护人的范围 三、辩护的种类 四、辩护人的责任 五、辩护人的诉讼地位 六、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七、拒绝辩护 第三节 刑事代理
第一节 辩护和辩护权
• 广义的辩护(即通说),将辩护理解为刑事案 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维 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利益,针对来自 控诉方的指控,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事实和理由,证明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处 罚以及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程序权利 的诉讼活动。 •
• 【阅读案例】 • 变更被代理人案 • 被告人张某于2006年11月 14日深夜闯入 被害人王某家中,将王某家中电视机搬走并将王 某打成重伤。此案在审查起诉中王某的父亲王某 某委托律师刘海林作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在 收到的委托代理书中发现:被代理人是王某某, 遂要求王某某变更被代理人为其女儿王某,王某 某感到不解 ,坚持自己是被代理人。 • 【问题】 王某某的做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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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第四十一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 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 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 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 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 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 案有关的材料。
• 11年刑法修正案八改为判死缓
• 11、 04/25.在下列哪种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 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 A.在一起团伙盗窃案件中,被告人陈某、萧 某委托了辩护人,而李某没有委托辩护人 • B.王某涉嫌故意杀人,审理时未满18周岁, 没有委托辩护人 • C.张某涉嫌故意伤害,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 诉,而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 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 • D.外国人约翰涉嫌诈骗,被人民检察院提起 公诉时没有委托辩护人
法律服务工作中的刑事案件辩护与代理经验与技巧分享
法律服务工作中的刑事案件辩护与代理经验与技巧分享在法律服务工作中,刑事案件辩护与代理是律师最为重要的职责之一。
合理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刑事案件辩护与代理服务,不仅需要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还需要掌握一些经验与技巧。
在本文中,将分享一些在刑事案件辩护与代理中的经验与技巧。
一、全面审查案件材料在进行刑事案件辩护与代理之前,律师首先要全面审查案件材料。
这包括审查法律文书、相关证据材料、法庭笔录等。
通过全面审查案件材料,律师可以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把握相关事实和法律情况,为辩护与代理提供有力的依据。
二、深入了解案件背景掌握案件背景是刑事案件辩护与代理的首要任务。
律师需要与当事人充分沟通,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掌握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以及案件涉及的相关人员和证据。
通过深入了解案件背景,律师可以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刑事案件辩护与代理服务,并制定相应的辩护策略。
三、准确把握法律适用刑事案件的辩护与代理离不开对法律的准确把握。
律师需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刑事诉讼程序,理解刑法的解释和适用。
在辩护与代理过程中,律师有责任为当事人提供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帮助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合理运用证据证据在刑事案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律师需要准确、合理地运用证据,为当事人进行辩护与代理。
律师可以针对案件材料中的证据进行分析,找出确凿的证据,推翻不利的证据。
同时,律师还可以寻找新的证据,为案件的解决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合理运用证据是刑事案件辩护与代理的关键之一。
五、善于辩护与答辩刑事案件辩护与代理需要律师具备良好的辩护与答辩能力。
律师需要熟悉法庭辩论的规则,善于运用辩论技巧。
在法庭上,律师应当能够充分阐述当事人的观点,质疑对方的证据,并能够针对法官和检察官的质疑做出合理回应。
善于辩护与答辩是律师在刑事案件辩护与代理中的重要能力。
六、维护当事人权益作为刑事案件的辩护律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最基本的职责。
代理词和辩护词的区别是什么?
Believe that you are the only one you can rely on in this world.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代理词和辩护词的区别是什么?导读:代理词和辩护词的区别是书写的主体不一样,代理词的话可以是刑事附带民事当中的原告所书写的,辩护词的话是从事了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这一方面所书写的。
所以由于这个主体不同,它产生的一个诉讼的任务也不一样,辩护词的话就是承担一个辩护方面的职能。
一、代理词和辩护词的区别是什么?代理词和辩护词的区别是书写的主体不一样1、产生根据不同。
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
2、诉讼地位不同。
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
3、诉讼任务不同。
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代理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4、适用范围不同。
两类对象的诉讼利害关系正好相反,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人和附带民事当事人。
5、权利内容不同。
刑事辩护人享有法律规定的会见权和通信权、调查取证权等广泛权利,有的权利甚至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也不享有的;而刑事代理人享有的权利由被代理人授予,而且不能超过被代理人的权限范围。
6、权限范围不同。
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不存在被告人授权问题,其授权也仅仅是在于使辩护人参加诉讼;而代理人是否参加诉讼,在何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都须授权决定。
7、活动名义不同。
辩护人调查取证、提交辩护词等活动中使用的是自己的名义,而刑事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使用的是被代理人的名义。
二、相同点辩护人和代理人都是为了维护各自委托人利益而参加到诉讼中,都与案件处理后果没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二者在诉讼权利和义务,以及一些程序上有许多相通的地方。
法律服务中的刑事案件辩护与代理范例
法律服务中的刑事案件辩护与代理范例在法律服务领域中,刑事案件辩护与代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其目的是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司法过程的公正和合法性。
本文将以一系列案例为例,通过描述案件背景、辩护过程和结果,展示刑事案件辩护与代理的范例。
案例一:盗窃罪辩护案例案件背景:小明被指控盗窃他人财物,面临监禁刑罚的可能。
他寻求法律代理,希望通过辩护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辩护过程:律师首先对案件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研究,并与小明进行了多次会面,了解他的情况和辩护诉求。
在庭审中,律师采用了一系列策略,包括质证证人、提供监控录像作为证据以及分析案发现场的状况等,以推翻控方的指控。
结果:通过律师的辩护,法庭认定控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小明犯罪,最终对其宣判无罪。
小明成功摆脱了刑事指控,维护了自己的清白。
案例二:故意伤害罪辩护案例案件背景:李华因被指控故意伤害他人而面临指控和刑罚。
他聘请了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来进行辩护。
辩护过程:律师首先与李华进行详细的会谈,了解案件细节和李华的辩护诉求。
在庭审中,律师通过质证证人和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李华是在正当防卫的情况下进行行为的。
律师还通过辩护词的巧妙运用,展现出李华的善意和被迫自卫的心态。
结果:法庭经过充分审议后认定,李华是在正当防卫的情况下进行行为,最终对其宣判无罪。
李华成功摆脱了刑事指控,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案例三:毒品犯罪辩护案例案件背景:张三涉嫌非法拥有和贩卖毒品,面临严重的刑事指控。
他找到一位经验丰富的刑事辩护律师帮助自己进行辩护。
辩护过程:律师首先与张三进行详细的谈话,了解案情和张三的辩护需求。
律师意识到关键问题是证明张三不知道毒品的存在和拥有毒品的目的。
在庭审中,律师提出了证人证言和相关证据,以证明张三对毒品的来源一无所知,并且拥有毒品是无意的。
结果:通过律师的辩护,法庭得出结论,无法证明张三有意持有和贩卖毒品,最终对其宣判无罪。
张三成功脱离了刑事指控,并获得了法律的保护。
结论:以上的案例是针对刑事案件辩护与代理的范例,展示了律师在法律服务中的重要角色。
刑事诉讼法学--第8章 辩护与代理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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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该案有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程序的情形,表现在: (1)开庭前,应不迟于10日以前送达起诉书副本,而一审人民法院的
送达只有5日;
(2)该案不能公开审理,而一审人民法院却公开审理。 (3)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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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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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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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辩护
委托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委托律
师或其他公民担任辩护人,协助其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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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辩护时间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 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
(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对属于上述不得担任辩护人范围中第4-7项的人员,如果是犯罪嫌疑人或 者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并且不属于第1-3项情形的,可以由犯罪 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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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法官、检察官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 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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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松的辩护律师以警方办案证据有瑕疵为高晓松辩护,却被高晓 松两次打断。对话实录是这样的:
高晓松(不耐烦):高律师,我已经认罪了,我已经反复说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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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关系,不同于诉讼 代理人和当事人的关系。
辩护人在接受委托以后,则取得了独立的诉讼地位, 在诉讼过程中,他是以自己的名义,根据对事实的掌握和 对法律的理解,独立进行辩护,而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意思表示的约束。
(五)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1.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1)职务保障权(《刑事诉讼法》第47条;《律师法》第36条, 第37条第1、2款) (2)会见、通信权(《刑事诉讼法》第37条;《律师法》第33条) (3)阅卷权(《刑事诉讼法》第38条、《律师法》第34条)
(2)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权的 充分实现,《刑事诉讼法》第33条还规定了三项 重要的程序保障:
(1)权利告知; (2)代为委托; (3)受托辩护人告知。
委托辩护的限制: 其一,只能在法律规定的可以充当辩护人
的人员范围内进行选择; 其二,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
(二)辩护人的范围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对此作了明 确规定,下列人员可以担任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 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下列人员便不得担任辩护人: (1)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除了正在监狱等服
刑场所服刑的人之外,还包括宣告缓刑的、监外执 行的,以及正在执行附加刑的人;
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非法权益。
2.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唯一职能就是辩护,除此以 外没有别的职能。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绝对不能充当第 二控诉人,去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实施的 犯罪行为,即使这种行为是没有被司法机关所掌握的。
正确理解辩护人的上述诉讼地位,还必须明确以下几 个方面的问题:
1.辩护与控诉是一对相对应的诉讼职能,这就决定了 辩护人与公诉人的关系是对立统一关系。
刑事诉讼法
总论
辩护与代理
在这里添加标题内容
第一节 辩 护
一、辩护制度概述
(一)辩护、辩护权和辩护制度
辩护,是指刑事案件的被追诉人及其辩护人反 驳对被追诉人的指控,提出有利于被追诉人的事实 和理由,论证被追诉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 免除处罚,维护被追诉人的程序性权利,以保障被 追诉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
(6) 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7)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 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 担任辩护人。
其中,第(2)、(3)、(5)、(6)项规定的人 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 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三)辩护人的责任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 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 他合法权益。”
辩护制度,是法律规定的关于辩护权、辩护种 类、辩护方式、辩护人的范围、辩护人的责任、辩 护人的权利与义务等一系列规则的总称。
(二)辩护制度之历史发展
《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全面修订与 实施标志着我国辩护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 展时期。
(三)辩护制度的正当性基础
1.辩护制度的设立,反映了人类对刑事诉讼 认识规律的正确把握;
• 这张应该在哪个位置
2.委托辩护 委托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依法委托律师或其他公民担任辩护人,协 助其进行辩护。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时间具体又可分为两 种情况:
(1)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 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 护人;
2.辩护制度的发展,适应了法律和诉讼越来 越职业化的需要;
3.辩护制度的建立、发展和完善,反映了人 类对人权理念和人权保障的追求;
4.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 刑事诉讼的结构。
二、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辩护的种类
1.自行辩护 自行辩护,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 己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解释的行为。
(2)正在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
2.不得担任辩护人的有:1在哪
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做法, 下列人员一般也不得担任辩护人:
(1)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2)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3)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4)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 员期间,不得执业; (5)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 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辩护权是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 项专属的诉讼权利,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各 项诉讼权利中,居于核心地位。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具体方式有两种: 1.自行辩护,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进行辩护; 2.通过辩护人进行辩护,即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委托的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 律师进行辩护。
自行辩护权与国家追诉权是同时产生 的,任何公民一旦被追诉,进入刑事诉讼 程序,就自动享有自行辩护权,进行上述 辩护行为。
(四)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意义
1.有利于司法机关准确、及时地查明案情和正确适用法律,提高办 案质量;
2.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有利于对公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增强法制观念,使 犯罪分子认罪服法和接受改造。
师作为其辩护人; 其三,委托的辩护人数最多为两人; 其四,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
被告人辩护。
3.法律援助辩护 法律援助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 委托辩护人,存在法定的情形,而由法律援助机构 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4条对法律援助辩护的情形 和程序进行了专门规定,总体上讲分依申请酌定援 助和依职权法定援助两种情形。
根据这一规定,辩护人的责任主要有三项: 1.从实体上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 2.从程序上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 3.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其他法律帮助。
(四)辩护人的诉讼地位
辩护人的诉讼地位可以概括为:辩护 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 维护者。
辩护人的这一诉讼地位包括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 1.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所维护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