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办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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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工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总体要求:管理有制度、施工按规范、工程进度快、质量创全优、安全达标准、效益求最佳。

第二条为了加强文明工地建设的管理,提高文明工地建设水平,使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文明工地,是公司对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各项工作都取得突出成绩的项目工点授予的荣誉称号;文明工地样板,是其最高荣誉称号;创建文明工地先进单位,是公司授予下属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的荣誉称号,每年评选表彰一次。

第四条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是企业两个文明建设的深化、细化和具体化;是组织和引导职工积极参与项目工点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项目工点整体文明素质,增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要措施;是企业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进项目工点全面建设的有效载体,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各项目工点在工程一开工就必须开展这一活动。

第五条创建文明工地活动要在党委(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党政领导要把开展这一活动作为本单位、本工点两个文明建设的基本任务,列入议程,制定规划,纳入工作目标,作为考核领导班子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党政工团及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各级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构要做好规划、协调、组织、指导和检查考核工作。党委工作部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第二章文明工地标准

第六条现场牌、图标识文明标准:

⑴现场设置“六牌一图”,即工程简介牌、施工标牌、创优规划牌、安全生产措施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措施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⑵工程简介牌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主要工程数量、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

⑶施工标牌:主要内容是介绍项目经理部有关情况,项目部组织机构设置,包括各主要负责人姓名、质量检查工程师、安全员、治安保卫负责人及应急联系电话等。

⑷创优规划牌:主要内容是创优目标,创优组织技术措施等。

⑸安全生产措施牌:主要内容是确保安全生产采取的措施,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要求等

⑹消防保卫牌:主要内容是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安全保卫、门卫管理等措施及规定和要求,消防紧急措施等。

⑺文明施工措施牌: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现场生活设施、生产设施、卫生条件、环保措施、劳动竞赛等方面的布置要求及采取的措施等。

⑻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主要内容是展示施工现场总体布置情况,标明项目部和各施工队驻地位置,主要建筑物的位置及名称,施工道路及消防保卫设施位置等。

⑼以上图牌内容书写字体美观、正规、排放整齐有序。工程简介牌、创优规划牌、安全措施牌、施工标牌、施工现场平面示意图、施工形象进度图排成一列,位于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建设单位有特殊要求的,要遵守其相关规定。

第七条文明工地标准:

一、班子坚强。项目班子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重视创建文明工地工作,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工作勤奋,团结协作,廉洁奉公,作风民主,群众威信高,组织能力强。党组织的核心、堡垒作用发挥好,执行上级各项规定、制度认真,落实措施有力。

二、队伍过硬。思想过硬,日常学习教育落实,施工人员爱工地、讲道德、吃苦奉献思想树得牢;技术过硬,结合施工狠抓业务技术培训,施工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作风纪律过硬,管理规章制度健

各种教育,职工有较强的创建意识。创建目标、措施和要求深入人心,创建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全员参与热情高,“创一流,争第一”意识强。

三、成效显著,业绩突出。所有项目工点均开展了创建活动,没有死角,项目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水平较高,各项目工点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普遍较好,在公司内外创出良好信誉,管理处于领先水平的项目工点较多。

第十条各分公司、各项目经理部要根据文明工地标准,结合本单位和本工点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达标措施。

第三章文明工地的评选和命名

第十一条公司评选和命名的文明工地及文明工地样板,其工程规模要求为工程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评选范围为公司内各级各单位承建的单项工程;形象进度要求为工程开工后完成投资20%以上,申报评选时间为每年第四季度。

第十二条评选程序实行自愿申报、组织推荐和公司考核制,凡自认为达到文明工地标准并符合第九条要求的项目施工单位,均可在每年十月一日前向上级主管部门自愿申报,公司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考核组对申报项目工地进行考核,对符合文明工地条件的项目工点除向集团公司推荐表彰外,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命名表彰。

第十三条公司文明工地称号每年评选推荐一次,报公司党委常委会命名表彰。

第四章文明工地的表彰与奖励

第十四条对文明工地样板和文明工地实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奖励原则。对评选为文明工地样板和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由党政发文通报表彰,授予奖牌,并对获得集团公司文明工地样板称号的项目工地奖励6000元,获得集团公司文明工地称号的奖励5000元,获得公

司文明工地称号的奖励3000元。

第十五条对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成绩显著的分公司和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公司每年将和文明工地一并通报表彰,并授予“创建文明工地先进单位”奖牌,发给奖金4000元,其中奖给党政主管各1000元。

第五章文明工地的建设和管理

第十六条各项目工点在开展创建活动时,要根据此办法,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每年初制定创建文明工地规划和各项具体标准,于三月一日前报党委工作部,并及时向参加项目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使之成为大家的共同任务和奋斗目标。要通过开展文明班组、文明宿舍、文明职工、文明岗位、文明工作区等层层创建活动,使创建工作更加扎实深入。要把创建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项目施工的每个人员,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所属各单位党委、党工委要加强对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领导,每年要制定创建目标,确定重点抓的先进典型,经常深入施工一线检查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树立先进典型,对文明工地建设中的问题要认真解决,把创建工作切实作为一件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第十八条文明工地和文明工地样板实行动态管理,对挂牌以后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工伤死亡事故、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火灾事故、严重经济犯罪、重大合同纠纷、重大经济亏损等问题的项目工地,公司将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奖牌,并予以通报。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公司党委工作部。

第二十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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