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通业务试点方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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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通业务方案与规则 (上交所)

港股通业务方案与规则 (上交所)

积极意义
第二,沪港通有助于推动中国资本市场双向流动,是资本项下开放的重 大举措。
沪港通的面市是在国家整体宏观布局下,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而推出的重 要政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题中之义。
有利于加强两地资本市场联系,推动资本 市场双向开放
有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项目下可 兑换的进程,是中国资本市场的突破口
5月23日
6月13日
• 上交所及会员启动各项准备工作
5月至9月
• 沪港通拟正式启动
10月
10
二、 规则体系
规则与制度
两地证监 会层面 中国证监 会层面
• 联合公告
联合公告已于4月10日 发布 本所及中国结算4月29 日已分别发布相应的实施 细则、操作指引征求意见 稿 中国证监会6月13日发 布《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 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 》 港交所将修订交易所规 则
港股通规则与业务方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一、概述 二、规则体系 三、业务模式 四、业务方案
·
• 一、概述
对于沪港通的评价
“沪港通的建立顺应了市场国际化发 展趋势,将使沪港两地股市联通,扩 大两地股市容量和参与者范围,既有 利于促进香港的繁荣发展,也有利于 健全内地资本市场机制。”
“沪港通”的实现影响深远, 也给了我们巨大的信心和启示, 让我们看到,即使在不改变现 有的监管制度、不改变双方的 “沪港通以后,首先对内地 市场能够带来长期投资的资 金 会进一步扩大在香港 离岸人民币的使用量,这对 巩固香港国际中心的地位很 有好处的。” 结算制度和交易习惯的情况下, 内地和香港双方依然存在进一 步开放的可能。”
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沪港通基本模式

证监会:沪港通将于11月17日起正式开始

证监会:沪港通将于11月17日起正式开始

证监会:沪港通将于11月17日起正式开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决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正式启动沪港股票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

沪港通下的股票交易将于2014年11月17日开始。

{}以下为公告全文:为促进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共同发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决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正式启动沪港股票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以下简称沪港通)。

沪港通下的股票交易将于2014年11月17日开始。

现公告如下:一、今年4月10日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以来,两地监管机构在启动沪港通的准备工作上通力合作。

目前,沪港通交易结算、额度管理等相关业务规则、操作方案及监管安排均已确定,技术系统准备就绪,市场培育和投资者教育取得良好结果,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

二、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已就沪港通项目涉及的跨境监管合作原则和具体安排达成共识,并签署了《沪港通项目下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加强监管执法合作备忘录》,以加强双方执法合作,采取有效行动,打击各类跨境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沪港通正常运行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已订立监管合作安排和程序,及时妥善处理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或突发事件,确保两地投诉渠道的开放和诉求的有效便捷处理。

两地已就沪港通投资者教育达成合作安排,继续做好沪港通投资者教育和投资知识传播工作。

三、两地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及登记结算机构应当依法履行沪港通各项职责,组织市场各方有序开展沪港通业务。

证券公司(或经纪商)应当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及业务规则,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和控制风险,做好投资者教育和服务,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两地市场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实践操作的差异,审慎评估和控制风险,理性开展沪港通相关投资。

港股通介绍

港股通介绍

合并完成后,若符合相关规定,将调入港股通股票。
联交所上市公司排除港股通投资者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 定的供股、公开配售的,本所可以不将其股票纳入港股通股票,或者将其股票调出港股通股票。
7
(2)代码差异
在港股通交易中,股票代码采用标的证券在香港市场的 5位证券代码进行申报。
代码 证券简称
00001
00700
长江实业
腾迅控股

代码存在复用的可能,即股票除牌的12个月后,该代码
可以会分配给其他公司。

由于公司行为,如分拆并股时,存在代码并行使用的情
况,即一家公司在同一时间,会对应2个交易代码。
8
(3)交易货币差异
在港股通交易中,以港币进行报价,以人民币作为 支付货币。
日间,以参考汇率对客户的交易申报进行预冻结。
券、资金均T+2结算 )
日期 星期 内地 交易日 交易日 中秋放假 交易日 香港 交易日 交易日 交易日 中秋节翌日 沪股通 交易日 非交易日 (1) 9月8日 星期一 9月9日 星期二 非交易日 非交易日(2) 非交易日(3) 港股通 非交易日(4) 非交易日(5) 9月4日 星期四 9月5日 星期五
3 早于开市前时 9:00至11:00解除 上午交易取消,13:00开始交易 段发出警报 4 11:00至11:30解除 上午交易取消,13:30开始交易
5
6 7 开市前时段期 间发出警告 8 持续交易时段 期间发出警告
11:30至12:00解除
12:00以后解除
上午交易取消,14:00开始交易 全天停止交易 如果是台风警报,则参照3-6执行; 如果是黑雨警报,则正常交易。 如果是台风警报,那么在发出警报后15分钟后停止交易,按照前 述3-6中所规定的解除警报情形恢复交易 如果是黑雨警报,那么正常交易

中国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港股通投资资金清算和会计核算估值业务指引(试行)》的通知

中国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港股通投资资金清算和会计核算估值业务指引(试行)》的通知

中国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港股通投资资金清算和会计核算估值业务指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公布日期】2015.11.11
•【文号】
•【施行日期】2015.11.11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中国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
《证券投资基金港股通投资资金清算和会计核算估值业
务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基金管理人、托管机构:
为规范港股通投资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并为行业参与港股通投资提供统一的会计核算和估值方法,中国基金业协会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港股通投资资金清算和会计核算估值业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现予发布。

本《指引》自发布起实施,请在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会计核算业务中遵照执行。

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港股通投资资金清算和会计核算估值业务指引(试行)
中国基金业协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24.06.14•【文号】深证上〔2024〕462号•【施行日期】2024.06.14•【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4〕462号各市场参与人:为持续优化互联互通机制,进一步扩大深港通ETF标的范围,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3年3月3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53号)同时废止。

为确保修订后《实施办法》顺利施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办法》修订施行后首次深股通ETF考察和调整安排(一)《实施办法》修订施行后,深股通ETF首次调入的考察日为2024年6月17日(深股通ETF定期调整考察日)。

在该考察日属于《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范围的本所上市股票ETF,将调入深股通ETF,但调入生效日前触及《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调出情形的除外。

(二)属于深股通范围的本所上市股票ETF,在2024年6月17日(深股通ETF定期调整考察日)触及《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将调出深股通。

(三)深股通ETF调整名单将于7月12日由香港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另行公告,预计自7月22日起生效,请予以关注。

二、《实施办法》修订施行后首次港股通ETF考察和调入安排(一)《实施办法》修订施行后,港股通ETF首次调入的考察日为2024年6月17日。

在该考察日属于《实施办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范围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ETF,将调入港股通,但调入生效日前触及《实施办法》第七十九条调出情形的除外。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8号——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8号——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8号——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9.30•【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8号•【施行日期】2016.09.3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8号《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已经2016年9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1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XXX2016年9月30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相关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证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建立技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包括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沪港通)和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深港通)。

沪港通包括沪股通和沪港通下的港股通。

沪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香港联合交易所在上海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沪港通规定范围内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沪港通下的港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在香港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沪港通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深港通包括深股通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

深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香港联合交易所在深圳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深港通规定范围内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深港通相关技术系统上线安排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深港通相关技术系统上线安排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深港通相关技术系统上线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布日期】2016.11.07•【文号】•【施行日期】2016.11.07•【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深港通相关技术系统上线安排的通知各会员、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及相关单位: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联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定于2016年11月11日下午收市后实施深交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深港通技术系统上线,11月14日起投产就绪,港股通相关数据接口启用。

同时请拟首批开通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的参与人于11月11日或18日下午收市后完成自身港股通相关技术系统的上线实施,11月20日全市场投产就绪。

深港通业务启动时间另行通知。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交所深港通技术上线后相关生产安排1、静态交易参考信息文件发布自2016年11月14日早间起,每个深市交易日深交所交易生产系统将发送国际市场互联状态信息(imcparams)、国际市场互联标的信息(imcsecurityparams,业务启动通知发布前为空)、国际市场互联汇率信息(imcexchangerate)。

业务启动通知发布前证券业务开关信息(securityswitch)中暂无港股通相关业务开关,业务正式启动前暂不发送港股产品信息(hkexreff04)、最小价差文件(hkexzxjc)。

2、实时行情信息发送自2016年11月14日起,每个深市交易日深交所交易生产系统将发送港股通市场实时状态报文(Step: h, Binary: 390019),快照行情频道统计报文(Step: UA004,Binary:390090)包括港股实时行情频道5001的统计消息。

业务启动通知发布前证券实时状态消息(Step:f,Binary:390013)中暂无港股通相应业务状态,业务正式启动前暂不发送港股收盘价格文件hkexclpr04与5001频道港股快照行情报文(Step: w, Binary: 306311)。

港股通

港股通

港股通额度
额度统计口径:买卖相抵后的净流量。
以交易环节发生的事项作为计算依据。限于报价或成交金额,不含交易税费 和公司派发现金红利、利息等非交易行为产生的资金金额。
2500亿人民币
上 海
105亿人民币
香 港
总额度控制
总额度余额 > 每日额度 • 下一交易日正常交易 (105亿) 总额度余额 • 下一交易日暂停接收 <= 每日额度 买单,但仍接受卖单 (105亿) 申报 总额度余额 > 每日额度(105 • 下一交易日恢复接收 买单 亿)
总额度余额在每个交易日结束 后计算。 总额度余额少于一个每日额度 时,本所SPV将于下一交易日暂 停接收新的买单。
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不得 通过低价大额买入申报等方式恶 意占用额度,影响额度控制。
总额度余额=总额度-买入成交总金 额+卖出成交对应的买入总金额。
(注:买入成交总金额、卖出成交对应的买入总金额,按照中国 结算每日交易结束后提供的当日交易结算汇率,由港币转换为人 民币计算。其中,卖出成交对应的买入总金额是指对卖出成交的 股票按其买入的平均价格计算的总金额。)
港股通投资者可通过增强限价盘在该时段申报或取消交 易,但不得修改订单 港股通投资者可在12:30-13:00取消交易
持续交易时段: 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6:00
交易指令
整手买卖指令
零股买卖指令
竞价限价盘
增强限价盘
限价盘
适用开市前时段
适用持续交易时段
适用碎/零股交易
*碎/零股买卖暂时仅可卖出不可买入,仅可通过联交所半自动对盘碎股交易系统卖出。 不允许订单修改,而采用先撤单再申报的方式
投资者账户

港股通

港股通

限价盘 特别限价 盘
不开通 不开通
说明:①整手买卖指令支持 T+0回转交易 ②修改订单需先撤单再申报
比较:A股市场不允 许T+0回转交易
委托指令
案例:假定持续交易时段要沽出某股票60万股
某股的买卖盘记录 (按价:1.00港元) 买入 价格 1.00
0.99 数量 (万股)
沽出价格的情况
1 1.01
港股通业务 主要规则与风险
1
交流内容
一、业务概述 二、业务规则 三、信息披露与税费 四、风险介绍
一、业务概述
港股通定义
港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
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SPV),向香港联合交 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 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交易日
日期
2014年9月4日 2014年9月5日 2014年9月8日 2014年9月9日
星期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一 星期二
内地
交易日 交易日 中秋放假 交易日
香港
交易日 交易日 交易日 中秋翌日放假
港股通
非交易日(1) 非交易日(2) 非交易日(3) 非交易日(4)
(1)9月4日港股通的交易将在下两个交易日,即9月8日进行资金交收。但9月8日是内地节假日,不满足结 算安排,因此9月4日是港股通非交易日 (2) 9月5日港股通的交易将在下两个交易日,即9月10日进行资金交收,也被要求在9月8日进行风控资金 交收。但9月8日是内地节假日,不满足结算安排,因此9月5日是港股通非交易日 (3)内地市场节日,港股通不开市 (4)香港市场节日,港股通不开市
二、业务规则
(一)业务开通
(二)交易规则

经纪业务作业规范系列培

经纪业务作业规范系列培

24
交易(柜台委托)1-16
一、买卖、撤单
每日额度
最小报价单位 汇率参数
25
交易(柜台委托)2-16
二、日间参考汇率揭示
客户买卖港股通股票采用港币报价,用人民币与中国结算或会员清算,涉及货币兑
换的汇率。 中国结算开盘前向上交所提供当日参考汇率(包括港币人民币买入价及港币人 民币卖出价),由上交所转发至公司; 由中国结算在香港与商业银行根据换汇净额确定日终结算报价,中国结算将因 净额结算产生的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汇率 卖出价和买入价。
备注:5手“长江实业”,即5000股;5手“汇丰控股”,即2000股。
11
港股通业务主要规则介绍10-14
九、申报限制:申报最大限制
遵循交易地市场安排 前端控制
港股通标的股票
每个买卖盘手数上限为3,000手,每一个经纪代号的未执行买卖盘不设上限
每个买卖盘股数上限为99,999,999(系统上限)
港股通股票仍 存在未交收完 成的
相关有权机构 未允许撤销的
23
权限开通流程介绍8-8
四、港股通业务权限的取消
经办人员应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办理股东账户取消登记业务。 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办理取消业务: 不满足港股通账户撤销指定交易条件; 客户仍持有 港股股票,客户办理销户的除外。
业务办结,经办人员应打印套打凭证,经客户签字确认后,加盖名章、 柜台业务账户专用章。客户联交客户,留存联归入客户档案备查。(档案 管理参照现行制度,纸质档案归入客户档案袋,并扫描留存影像档案。)
八、交易单位
遵循交易地市场安排 前端控制
港股通标的股票
截至5月,港股通股票交易单位,由100到5000不等

港股通业务介绍(一)

港股通业务介绍(一)
标的范围内的A+H股中A股出现停牌,限制内地投资者买入相 应的H股。 香港市场出现台风及黑色暴雨等临时停市事件,上交所会在网 站上转发联交所公告链接,供市场参考。
限制港股通服务
根据监管机构要求,上交所可限制港股通部分个股服务或全部 港股通服务。 限制方式可为不可买卖、或可卖不可买。

√ √ √

x √ (仅卖) √
申报检查
不允许卖空; 买入订单申报金额在当日实时可用额度范围内; 不允许订单修改,而采用先撤单再申报的方式。
申报限制
对于两地市场在订单申报限制上的差异,如最小交易价差、每 手股数、申报最大限制等,由券商端进 不设个股涨跌幅限制
交易标的信息
港股通及沪股通标的统计信息对比
港股通标的
只数 266
沪股通标的
568
占比 市盈率
投资标的市值(万亿人民币) 标的市值占当地市场比重
截至2014年3月31日
18% 11
15.8 83%
59% 9
13.1 89%
标的调增
1. 新纳入恒生综合大、中型股指数成份股,且原不属于A+H的,在调整生效 后调入港股通股票 。
交易日
由两地交易所在开通之前或下一个交易年度开始之前协商,并 制定交易历。 基本原则是只有当两地市场都可进行正常交易和结算的交易日 ,才被定为“港股通”交易日。 具体交易历的确定:中国结算。
交易时间
遵循港交所公布的交易时间。交易时间以港交所自动对盘系统
的时间为准。
在圣诞前夕(12.24)、新年前夕(12.31)或农历新年前夕,香港市 场将仅有半天交易。
对于回转交易,投资者当 日卖出港股通股票的资金 可用;但由于香港市场交 收制度的差异(T+3),该笔 资金能否用于购买A股或其 他非港股通标的范围的证 券,需要符合各券商根据 自己的风控规定执行

沪港通试点办法

沪港通试点办法

沪港通试点办法上交所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下称《试点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下称《指引》)。

9月26日,在证监会举行的理性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证监会主席肖钢等带队对沪港通业务进行现场检查。

从检查结果看,有关各方的业务方案比较常熟,相关规则体系、业务流程基本定型,技术系统准备就绪,国庆节之后还要进行实盘联网测试等准备工作。

下午4点40分,上交所在官方微博上召开沪港通规则网络新闻发布会,针对媒体的相关提问做出回答,并诙谐表示,“关于沪港通何时开通的问题就别试了,你懂的”。

《试点办法》作为上交所对沪港通业务进行规范的主要规则,全面详细规定了沪港通交易业务(含沪股通交易、港股通交易)开展的基本模式和具体要求,共6章124条。

随着《试点办法》同时发布的还包括《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对会员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具体评估标准和要求、投资者教育及风险揭示等事项做出了具体规定;《港股通委托协议必备条款》和《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明确了会员与投资者签署的港股通委托协议及要求投资者签署的风险揭示书中应当具备的条款。

同时,上交所还发布了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实施细则》。

除此之外,上交所还发布了《港股通业务会员指南》和受理会员开通港股通业务申请的通知。

上交所表示,随着《试点办法》等系列规则的发布,沪港通规则体系已经基本完备,后续上交所还将就沪股通网络投票、沪股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事项发布相关规则。

融资融券为最大亮点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规则最大亮点为允许融资融券,体现宽严相济原则。

上交所相关人士在回答媒体提问时指出,沪股通中可以按照香港市场模式开战沪股通股票保证金交易(类似于融资买入)和担保卖空(类似于融券卖出),但应当符合《试点办法》的相关规定。

该人士称,具体规定包括交易标的应当属于上交所融资融券标的的证券范围,担保卖空的申报应当具有特别标识并符合提价规则,担保卖空应当符合比例限制要求,单只股票在内地市场的融资监控指标或者融券余量达到上限时而被交易所暂停融资融券时,沪港通中的保证金交易和担保卖空亦随着暂停。

港股通发展历程

港股通发展历程

港股通发展历程港股通是指中国内地与香港之间的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旨在促进两地股票市场的开放和互动。

港股通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2014年11月17日,当时香港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签署了《深港通合作协议》,标志着港股通正式启动。

港股通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深港通的试点阶段,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开始运行。

深港通允许合格的香港和内地投资者互相交易深圳和香港的股票,加强了两地股票市场的互动。

这一试点阶段的实施为后续的港股通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二阶段是沪港通的推出,于2014年11月17日宣布启动,并于2014年11月28日正式开始运行。

沪港通允许合格的香港和内地投资者互相交易上海和香港的股票,使得香港投资者能够直接投资内地A股市场。

沪港通的推出进一步扩大了港股通的范围,使得港股市场与内地A股市场的互动更为紧密。

第三阶段是港股通的全面开放,于2016年12月5日正式实施。

全面开放后,合格的香港和内地投资者可以互相交易深圳、上海和香港的股票,形成了一个更加开放和互联互通的股票市场。

港股通的全面开放进一步推动了香港和内地股票市场的融合,提升了两地股票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港股通的发展对于香港和内地股票市场都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香港来说,港股通的推出加强了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吸引了更多外国投资者参与香港股票市场。

对于内地来说,港股通的推出有助于推动内地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提高了内地股票市场的国际化水平。

港股通的发展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机会。

通过港股通,香港投资者可以更方便地投资内地的股票,而内地投资者也可以更便利地投资香港的股票。

这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渠道,丰富了投资组合的选择。

港股通的发展还有助于提高两地股票市场的流动性和交易活跃度。

通过港股通,投资者可以更方便地进行跨境交易,提高了市场的流动性。

同时,港股通的推出也促使两地股票市场的监管机构加强合作,提高了市场的监管水平,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

港股通业务知识培训系列-港股通业务方案介绍

港股通业务知识培训系列-港股通业务方案介绍

港股通是跨境交易的一种形式,涉及内地 和香港两个不同地域的证券市场。
投资者范围
投资门槛
主要面向内地投资者,允许他们投资香港 上市的股票。
参与港股通业务的投资者需具备一定的资 金和证券资产规模要求。
港股通业务的重要性
增加投资渠道
为内地投资者提供了新的投资机会和资产配置选择,可以分散投 资风险。
促进两地资本市场互联互通
企业发展建议
加强风险管理
01
企业应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以应对市场
波动和政策变化。
提高服务质量
02
企业应提高服务质量,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服务,以吸引更
多的投资者。
加强合作与交流
03
企业应加强与同行、监管机构等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港股
通业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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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及对投 资者的影响。
针对收费问题提出优化建议, 提高投资者的投资体验。
03 港股通业务优势与风险
优势分析
投资范围广泛
港股通业务允许投资者投资于 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提供了更广泛的投资机会。
降低投资门槛
通过港股通,个人投资者可以间 接投资于香港股市,无需开设境 外账户,降低了投资门槛。
有利于加强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的联系,促进两地资本市场的共同 发展。
提升香港金融中心地位
通过吸引内地资金流入,有助于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和竞争力。
港股通业务的发展历程
01
02
03
试点阶段
港股通最初是在2014年进 行试点,只有部分符合条 件的投资者可以参与。
扩容阶段
随着市场条件的成熟和监 管政策的调整,港股通的 投资者范围逐步扩大,参 与门槛也有所降低。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沪港通问题答复(第一次)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沪港通问题答复(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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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开发方面,技术开发商提 出以下难点: (1)交易日历未 提 供。 (2)最小价差文件样例 说明未提供。 (3)客户新指定 交易到其他券商,其港股的份 技 额 通 过什 么 文件 体现 其变 动 术 (zqbd.dbf? 中登港股通资料 中 zqbd 中变动类型未包含指 定交易/撤消指定交易)?(4) 港股通红利业务的清算明细数 据中是否包含费用(接口文档
上证会函[2014] 207 号
关于向会员反馈沪港通首批问题答复的通知 各位会员: 在会员 7 月 3 日上报的沪港通准备情况周报中, 会员对沪港通业务提出多项问题。本所和中国结算就 此组织相关部门草拟了答复。现将答复意见向会员反 馈(参见附件) 。
会员部 二○一四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对会员 7 月 3 日周报所提问题的答复意见
刘 瀚
2
投保报送有关的业务和技术方 案暂未发布,这块的开发实施 无基础依据,需交易所和投保 协调。
投 保
会 员 部 中 国 结 算
霍 洪 涛 刘 建
3
1、A 股和港股卖出后资金是否 结 可用;2、风控资金的计算、香 算 港 刮 风球 引 起的 延迟 交收 问 题; 3、 日间与日终汇率的差异, 可能会引起交收日透支;4、证 券组合费的收取;5、非交易过 户业务所收取的税费方案及标 准、相关费用应采取什么汇率 折算,目前结算公司未定。
技 术
王 步 宙
由会员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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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务
会 员 部
王 步 宙
1、感谢对港股通业务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 真研究; 2、对集合计划、基金等是否能参与港 股交易的问题,既与原有资管合同或契约有关, 也与监管政策有关。建议在监管政策明确后再行 确定。
9
业 务

港股通-合规方案1

港股通-合规方案1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业务合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港股通业务,防范和化解合规风险,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等规定、自律规则(以下简称外部规定)及公司有关制度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港股通,是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第三条港股通合规管理目的是为了建立健全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确保公司开展该业务时遵循外部规定、公司有关制度;防范、化解合规风险,促进港股通业务合规、稳健运行;实现相关机构之间各司其责、运转有序、有效。

第五条港股通合规管理遵循健全、有效、独立的原则:(一)健全性原则。

合规管理包括公司总部层面港股通业务营销、管理部门、开展该业务的相关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相关机构)、人员,并涵盖到港股通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合规管理制度与方法,建立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推进港股通业务依法、合规开展。

(三)独立性原则。

港股通相关机构和岗位应保持相对独立,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第六条港股通相关机构及其员工开展港股通业务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适当性原则,防范利益冲突,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第七条总部港股通业务营销部门是其开展港股通业务合规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

零售业务部是港股通业务营销管理和服务管理的部门,负责积极协调公司相关部门制定、完善港股通的各项规章制度、细化业务流程;对分支机构开展港股通业务进行培训、指导。

第八条经纪管理部是港股通业务的经纪业务内部合规管理部门,负责港股通业务及营销行为管理、投资者教育与风险揭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客户回访、客户投诉和纠纷处理、信息披露等港股通日常合规管理工作。

第九条港股通相关机构应当通过对客户身份、财产和收入状况、金融知识和投资经验、投资目标、偏好等基本情况的识别,评估其从事港股通的适当性。

港股通业务知识培训系列——港股通业务方案介绍

港股通业务知识培训系列——港股通业务方案介绍

5、其他上交所规定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二、机构投资者: 拥有上海A股证券账户且指定交易,无资金要求 。
交易货币
交易货币
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以港币报价,以人民币作为支付货币。
人民币
人民币
港币
内地
香港
结算汇率
人民币与港币兑换的汇率。 1、投资者在盘中买入港股通股票时,交易系统将根据盘中“当日参考汇率( 港币人民币的卖出价)”计算并划扣相应的人民币金额。 2、投资者在盘中卖出港股通股票时,交易系统将根据盘中“当日参考汇率( 港币人民币的买入价)”计算并增加相应的人民币金额。
www.
标的范围的调整
对于曾被纳入港股通股票,后来不再符合条件的股票,将被调出港股通标 的范围。 基本原则:
调出的股票(仍在联交所上市的),投资者不可买入但仍可以卖出。
www.
港股通标的调减的情形
1. 退出恒生综合大型/综合中型股指数成份股,且不属于A+H股
中国结算为港股通提供相应的结算服务。
www.
港股通交易标的范围
(A股不在风险警示板)
试点期间港股通股票标的范围 : 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的成份股 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份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A+H股上市公司的H 股(且A股不属于风险警示板股票) 其他说明: 仅包括股票现货,不包括衍生品 不包括以港币以外货币报价的股票 不包括同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联 交所上市的发行人的H股 每日开市前,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 当日港股通股票范围
港股通的交收是T+2
(1) 9月8日是内地的节假日,是“港股通”的非交易日。
(2)9月9日是香港的节假日,是“港股通”的非交易日。 (3)内地、香港节假日的T-2日也是“港股通”的非交易日。港股通9月4日的交 易,将在9月8日进行资金交收,但9月8日是内地的节假日,不能进行结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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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4.7 指定交易....................................................................................................... 20 4.8 融资融券....................................................................................................... 20 4.9 交易行情....................................................................................................... 20 5、公司行为................................................................................................................ 21 5.1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21 5.2 公司行为处理............................................................................................... 21 5.3 公司行为相关的限制................................................................................... 21 6、额度控制................................................................................................................ 22 6.1 概述............................................................................................................... 22 6.2 额度分配....................................................................................................... 22 6.3 控制机制....................................................................................................... 22 6.4 额度披露....................................................................................................... 23 7、汇率........................................................................................................................ 24 8、业务披露................................................................................................................ 24 8.1 标的证券....................................................................................................... 24 8.2 参考汇率....................................................................................................... 24 8.3 额度............................................................................................................... 24 8.4 市场参与人................................................................................................... 25 8.5 限制服务....................................................................................................... 25
港股通业务试点方案
草案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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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概述.......................................................................................................................... 4 1.1 投资者............................................................................................................. 4 1.2 上交所会员..................................................................................................... 4 1.3 上交所 SPV...................................................................................................... 5 1.4 投资额度......................................................................................................... 5 1.5 投资标的......................................................................................................... 5 1.6 标的增减......................................................................................................... 6 1.7 交易货币......................................................................................................... 7 1.8 行情信息和信息披露..................................................................................... 7 1.9 交易信息披露................................................................................................. 7 1.10 投资者教育................................................................................................... 7 1.11 税费安排....................................................................................................... 8 2、交易流程.................................................................................................................. 8 2.1 投资者净买入............................................................................................... 10 2.2 投资者净卖出............................................................................................... 11 3、运行管理................................................................................................................ 12 3.1 投资者账户................................................................................................... 12 3.2 市场参与者权限........................................................................................... 13 3.3 标的代码....................................................................................................... 13 3.4 标的证券停牌或恢复交易........................................................................... 13 3.5 香港市场临时停市....................................................................................... 14 3.6 限制整个或者部分股票的港股通服务....................................................... 14 4、交易制度................................................................................................................ 14 4.1 交易机制....................................................................................................... 14 4.2 交易日和交易时间....................................................................................... 15 4.3 交易指令....................................................................................................... 16 4.4 涨跌幅限制................................................................................................... 17 4.5 申报...............................................................................................................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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