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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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实施评估报告

茂名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四月

第一章评估概述

一、评估目的

1、检查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规划重在实施,通过调查分析规划目标和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规划实施的进展、效果,分析存在问题,评价规划是否适合经济社会发展。

2、促进规划有效实施

通过规划目标、任务和措施实施及重点项目落实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规划的有关政策,促进规划目标、任务和措施更有效的实施。

3、客观判断规划修改的必要性

规划是一项复杂性、综合性强的决策,随着时间的推移,最初规划决策的条件与背景、甚至决策目标都可能发生较大改造,通过检查规划对于经济社会、制度发展的适应性,明确规划是否需要修改。

4、改进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管理

规划实施评价的根本目的在于改进规划。规划实施评价以实践为平台,总结规划改革的经验与教训,不断提高规划管理的决策水平,创新规划实施的保障手段,促进规划制度环境的良性发展。

二、评估期限

本次评估期限设为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限于数据的可获取性,规划执行情况评估所涉及的相关经济指标、土地面积等数据均截止2011年12月31日。

评估对象为茂名市所辖全部土地,包括茂南区、茂港区、电白县,以及茂名市代管的高州市、化州市和信宜市,涉及土地总面积为1142476公顷。

三、评估原则

1、综合性原则

贯彻国家、行业、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综合考虑《规划》实施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及《规划》对各部门用地的协调情况,采用全面综合的方式进行评估,使评估结果客观合理。

2、客观真实原则

评估依据的有关经济社会、土地利用数据和参数必须是依法公布和审批的;采用的方法和理论必须是经过科学或者时间检验的,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合理。

3、统筹兼顾原则

评估过程中调查并充分听取建设、林业、农业、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对评估中涉及的问题,应在分析、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解决办法。

4、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重点对规划实施中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并据此提出推进节约集约利用的政策措施。

5、评估前置原则

规划实施评估是规划适时修改的前提和基础,如需修改规划,则须先行开展规划实施评估。

第二章《规划》实施情况评估

一、基本农田和耕地执行情况分析

1、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变,得到严格保护

规划实施期间,茂名市通过土地执法监察以及建立健全的基本农田动态巡查、信访举报、定期报告等制度,使茂名市基本农田得到较好地保护。实施期间,新增建设项目均未涉及基本农田(含多划的基本农田)。

2、耕地增加以旱地为主,年均增加量远大于规划预期目标

规划实施至2011年底,全市耕地总面积为226524公顷,加上可调整地类,耕地未突破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2010-2011年,水田净减少26公顷,水浇地净增加29公顷,旱地净增加1662公顷,全市耕地增加以旱地为主。

根据《规划》,2010-2020年茂名市年均增加耕地面积约726公顷。规划实施期间,2010年全市耕地净增加725公顷,2011年耕地净增加940公顷,年均净增加耕地约833公顷,远大于规划确定的年均增加耕地面积。

3、空间上,耕地增加集中于高州市、化州市,耕地减少集中于茂南区、茂港区

规划实施期间,茂名市各县(市、区)中耕地增加主要集中在高州市和化州市,耕地分别增加572公顷和1004公顷,增加的方式主要是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耕地减少主要集中在茂南区和茂港区,耕地分别减少67公顷和116公顷,耕地减少主要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二、新增建设用地执行情况分析

1、新增建设用地面积较大,新增速度超预期目标

规划实施至2011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1620公顷,占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33.62%。

根据《规划》,2010-2020年茂名市年均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约438公顷。规划实施期间,2010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1009公顷,2011年新增建设用地611公顷,年均净增加建设用地约810公顷,高于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增加速度。

2、新增建设用地以城乡建设用地为主

2010-2011年全市净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620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净增1533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净增85公顷,分别占规划实施期间净增建设用地总规模的94.67%、5.28%,全市净增建设用地以城乡建设用地为主。

3、空间上,新增建设用地集中于茂南区、茂港区和电白县

规划实施期间,茂名市各县(市、区)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较大的县(市、区)主要为茂港区、茂南区和电白县,分别为307公顷、466公顷和573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的比例分别为18.96%、28.78%和35.39%。

三、其他土地变化情况分析

《规划》明确2020年,茂名市其他土地面积为31773公顷,规划期内净减少3118公顷,规划实施至2011年底,全市其他土地面积为34712公顷,规划实施期间减少179公顷。

四、规划指标执行对照分析

2010-2011年茂名市各项用地指标并未突破规划目标,均在《规划》的管控范围之内,各项指标执行情况良好。

表2-1 茂名市土地规划执行情况统计表

第三章重大背景变化对《规划》实施的影响

一、基本农田规模及布局影响分析

1、规模分析

将滨海新区近期(指2012-2015年,下同)重点建设片区与现行规划进行对照分析,近期重点建设片区内共涉及占用基本农田面积921公顷,主要分布在陈村片区、旦场片区和高新技术产业片区。

2、空间布局分析

空间布局方面,滨海新区近期重点建设片区内基本农田空间分布相对零散,特别是重点建设的高地片区和博贺新港片区,部分基本农田被建设用地包围,集聚度不高。

二、耕地规模及布局影响分析

1、规模分析

将滨海新区近期重点建设片区与现行规划进行对照分析,近期重点建设片区内共涉及占用农用地面积2971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316公顷,主要分布在陈村片区和高新技术产业片区。

2、空间布局分析

空间布局方面,滨海新区近期重点建设片区内耕地空间分布比较零散,特别是重点建设的高地片区、旦场片区和高新技术产业片区;同时,耕地受生活污水及生产垃圾影响,质量普遍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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