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规定
自然灾害应对与处置管理办法
自然灾害应对与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伤害与损失,规范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灾害应对、应急保障、后期处置等工作内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厂遭遇自然灾害突发情况下的应对与处置。
本办法所指自然灾害包括洪涝、干旱、大风、冰雹、暴雪等气象灾害以及地震等地质灾害。
第三条自然灾害应对与处置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减少损失”的原则。
采取一切措施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控制与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二)“统一领导,协同救灾”的原则。
公司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合救灾资源,确保统一调配,互相协作、相互支持,快速应对灾害,快速灾后恢复。
(三)“预防为主,科学救援”的原则。
坚持灾前预防为主的原则,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常抓不懈,强化演练,增强科学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为有序、快速应对自然灾害事件,公司设立自然灾害应急救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自然灾害应急救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救灾办公室”),应急救灾办公室挂靠安全环保部。
第五条应急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如下:组长:公司总裁、公司党委书记副组长:公司党委副书记、公司分管安全副总裁成员:公司领导、公司各部门及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市及集团公司等上级单位有关自然灾害应对与处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做出决策。
第六条应急救灾办公室对自然灾害应对与处置进行统一协调,下设预测预警组、警戒保卫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综合保障组和后期处置组6个应急专职小组。
第七条应急救灾办公室各应急专职小组组成与职责如下:(一)预测预警组组长: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副组长:各部门及各单位负责人成员:各部门及各单位经理主要职责:安全环保部牵头,各成员单位协助,负责搜集自然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预警信息,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布预测预警内容;各部门及二级单位负责自然灾害发生后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情况收集、统计,并向应急救灾办公室报告;各成员单位由专职组组长统一协调,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应急处置和评估
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应急处置和评估第二十三条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发生后,各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控制事态扩大或升级,同时按程序向公司、业主和当地政府报告。
境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后,应在控制事态的同时向我国驻外使领馆,当地政府、业主(监理)报告,同时向公司应急总指挥和应急管理指挥机构报告,由公司向某股份安全环保部和海外事业部报告。
第二十四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在向上级各有关单位报告的同时,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应服从当地政府的指挥和调度,按照当地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防止产生次生、衍生灾害。
第二十五条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应及时做好前期处置工作,前期处置采取以下应急措施:(一)采取措施,及时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避免事故扩大和蔓延,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发生;(二)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工作;(三)紧急调配现场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四)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的管制措施;(五)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六)向当地居民发出避险警告或预警信息;(七)有可能涉及周边单位的,要及时相互通报;(八)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第二十六条应急处置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及导致次生、衍生的隐患消除后,由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应急响应结束,事故或灾害发生单位应及时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第二十七条事故发生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应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稳定员工情绪。
同时全面开展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分析生产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并定期评估本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改进应急管理工作方法。
第二十九条现场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信息,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的原则。
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的性质、原因、过程、责任分析、防范措施等。
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范文
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内各类行业、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级政府等组织对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进行应急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应急管理部门是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地方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第四条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系,落实领导责任和部门职责,确保应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第五条各行业、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六条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二)应急响应程序;(三)应急资源配置和调配;(四)应急措施和处理方法;(五)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治;(六)应急信息发布和舆情管理;(七)应急维护和修复;(八)其他必要内容。
第七条各行业、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自身特点和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演练应当注重实战性和系统性,在组织机构、流程控制、资源调配等方面进行综合演练。
第九条演练应当定期开展,并及时总结经验,进行改进完善。
第三章应急响应和救援第十条应急响应是指在发生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人员快速、有序地展开救援和应对工作。
第十一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相关资源和力量投入到救援和应对工作中。
第十二条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各方力量开展救援行动,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救援力量包括专业救援队伍、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等。
第十四条救援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安全、快速的原则进行,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救援工作应当根据不同的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类型,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和方法。
应急管理法律法规
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一、总则1. 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2. 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合用于国家突发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方面的应急工作。
3. 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包括宪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等。
二、主要内容1. 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规定:“国家对于遭受自然灾害、瘟疫等灾难的地区和人民,应当赋予支援和匡助”。
2. 行政法规。
(1)《突发事件应对法》。
该法旨在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和权利;(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该法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职责分工,明确安全生产的防范、应对和恢复的基本原则和要求;(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该法规定了消防安全的基本要求和职责分工,明确了公共建造物、文物保护单位、危(wei)险物品生产、储存企业等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4)《医疗机构应急管理条例》。
该条例规定了各类医疗机构应急管理的组织和实施要求,明确了医疗机构在突发事件中的救治任务和职责。
3. 地方性法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在行政区域上制定应急管理相关法规和制度。
4. 规章和标准。
国家和地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和标准,如《公共场所应急疏散指南》、《社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写指南》等详细规定了应急管理工作中的具体操作和要求。
三、法律名词及注释1. 突发事件:指在日常活动中不可预见、蓦地发生并对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造成影响的事件。
2. 应急处置:指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采取措施,竭力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各项行动。
3. 防范、应对、恢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三大原则,即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测和防范,针对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最终实现恢复重建的目标。
4. 应急预案:按照国家、地方和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的一套组织人员、协调资源、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和操作程序的详细规定。
应急管理法律法规
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概述应急管理是对自然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进行预防、准备、应对和恢复的一项管理工作。
为了规范和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在中国,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既包括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也包括地方性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中国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和简要介绍。
1. 中央层面法律法规1.1 应急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法》是中央层面的基础性法律,于2018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该法旨在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建设,明确各级政府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职责和权力,推动建立覆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领域应急管理的法律制度。
1.2 预防自然灾害和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自然灾害法》于2007年4月28日正式实施,明确了国家和地方的预防自然灾害和减灾的责任和义务,规定了预防自然灾害的措施和机制,以及公民和组织在预防自然灾害中的权利和义务。
1.3 恐怖袭击防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恐怖袭击防范法》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主要是针对国内外恐怖主义活动的特点和实际,规定了恐怖袭击的预防、处置和惩治措施,以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2. 地方层面法律法规2.1 地方性应急管理法规各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性应急管理法规。
例如,《上海市应急管理条例》、《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条例》等,这些地方性法规对本地区的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具体的制度和措施。
3. 具体领域法律法规除了上述综合性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外,中国还存在一些针对特定领域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规定了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和管理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地震应急管理条例》对地震应急管理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故现场处理应急处置法》规定了事故现场处理应急处置的程序和要求。
4. 监督与处罚措施为了保证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中国制定了一系列监督与处罚措施。
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
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
是指针对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管理措施和流程,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该办法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组织机构与领导责任: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建立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机构,明确领导层的责任与权力。
2.信息收集与预警:建立健全信息收集与监测机制,及时获取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和预警,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3.应急救援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救援设施和物资准备等,以及应急演练和培训。
4.社会救助和保障: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对受灾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和心理支持。
5.恢复与重建:灾后恢复和重建是应急管理的重要环节,包括恢复基础设施、经济产能和市民生活,以及灾后重建规划和投资。
6.评估与总结:每次应急事件后,进行评估和总结,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总之,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是为了提前做好准备,及时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一系列管理办法和措施。
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规定
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规定一、背景自然灾害和事故隐患是人类生存和发展面临的重大威胁,如果不能及时发现、预测、预警和管理,将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损失和不利影响。
因此,各国纷纷出台了相应的管理规定,以确保预测预警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国的《自然灾害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和事故隐患的预测预警管理有明确要求。
本文将对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规定做一些简要阐述。
二、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管理规定1. 预测预警原则自然灾害的预测和预警必须遵循科学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原则。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该建立一套科学、系统、规范的预测预警机制,加强预测预警技术研究和人员培训,提高预测预警工作的水平。
2. 预测预警范围自然灾害的预测预警范围应该包括气象、地质、水文、海洋等方面。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该建立健全的预测预警系统,并不断探索新的预测预警途径和措施,提高对各类自然灾害的识别和预测能力。
3. 预测预警等级自然灾害的预测预警应该分为不同等级,并提前做好人员和物资调配准备。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该制定科学、合理的预测预警等级和标准,并对各级预测预警部门进行评估和考核。
4. 预测预警发布预测预警信息应该及时、准确、权威地发布,以引导公众采取措施,最小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预测预警信息可以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发布。
三、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规定1. 预测预警原则对于可能引起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有关部门要建立预测预警机制,采取措施消除或降低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 预测预警责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明确预测预警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事故隐患的排查,及时发现、预测和预警安全事故隐患。
3. 预测预警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预警机制,通过各种手段进行预测和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同时,还应该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
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范本
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范本抱歉,我们的回答字数限制为2048个字符。
以下是____字的应急管理办法范本示例: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效能,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第三条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科学应对、依法治理、谋划有序等原则。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制度,加强自然灾害应急物资和力量储备,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第五条鼓励各级政府支持科技创新和应急管理科技研究,推广应急管理信息化和智能化技术应用,提高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水平。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定期发布自然灾害风险信息,提醒和引导公众做好自然灾害应对准备。
第七条各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配合完成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任务。
第八条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应注重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居民自治的有机结合,形成协同管理、全民参与的应急管理格局。
第二章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与监测预警第九条各级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评估,指导编制自然灾害防治规划,并依据评估结果加强相应区域的监测预警。
第十条各级政府应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完善监测网络和观测设备,提高监测预警技术水平,确保自然灾害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一条各级政府应当及时、准确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
第三章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与救灾第十二条自然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应在第一时间启动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遵循指挥一致、部门协同、快速响应的原则,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
第十三条各级政府应根据自然灾害的特点和规模,向有关部门和单位调配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确保救援行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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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
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事件和灾难是我们生活中无法避免的一部分。
为了应对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发生,我们需要制定有效的应急管理办法以减少损失并保障人员安全。
本文将重点讨论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办法,旨在提高我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一、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办法1. 处理现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应立即对现场进行处理。
首先要确保人员安全,将人员转移到安全地点。
然后,需要将事故范围进行隔离,避免事故扩散。
同时,对事故物品进行损毁评估,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如个人保护装备等,保障人员的安全。
2. 报警通知:及时报警通知相关部门,如消防、警察、急救等。
告知他们事故的发生和现场情况,以便他们迅速采取措施救助和处理事故。
3. 救援救护:在事故发生后,需要迅速展开救援行动,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和治疗。
如果受伤较重,应及时将其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的救治。
4. 信息发布: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向相关部门和公众通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重要信息。
这有助于各方了解事故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5. 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团队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并针对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以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二、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办法1. 预警系统:建立完善的自然灾害预警系统,能够提前预测和提醒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使人们做好应对准备。
预警系统包括天气预报、地震监测、火灾报警等。
通过及时准确的信息,可以提醒人们采取相应措施,保证人员安全。
2. 防护设施:在易受自然灾害的地区,需要建设相应的防护设施,如防洪堤、防风林等。
这些设施可以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并提供保护生命财产的功能。
3.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自然灾害应急演练,提高人们的应对能力。
通过模拟自然灾害情景,让人们了解应对方法,并掌握应急技能,以便在真正的灾害来临时能够快速应对。
4. 救援行动: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应迅速展开救援行动,对受困人员进行搜救和转移。
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
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和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关爱生命。
(二)预防事故与应急救援相结合。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委会是股份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综合指挥机构,负责指导股份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五条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其工作职责:(一)组织制定、完善股份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应急救援预案;协调各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监督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股份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制度。
(三)组织、协调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人,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其它各有关部门应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分工配合开展工作。
第三章应急预案管理第七条各单位、项目部应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及危险性分析情况,制定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保证各预案之间的相互衔接。
第八条各单位、项目部编制的应急预案应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和专家进行评审,形成记录并签字,确保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并经主要负责人签署后发布。
第九条股份公司公司编制的应急预案报送到国家有关部委,各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报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同时报送到股份公司备案。
第十条各单位、项目部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全体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防灾减灾管理规定
防灾救灾管理制度为了应对地震、洪水、台风、暴雨、冰冻、地质灾害等各种突发灾害事故,根据就XXXXXXX的实际情况,特制订防灾救灾管理规章制度;本制度适用于电厂管辖区域内发生的各种自然灾害;1.防灾救灾原则1.1自然灾害发生后,公司应灾害的大小级别立即启动XXXXXX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全面开展防灾救灾工作;1.2自然灾害跨区域、跨单位的,公司应急指挥部应服从政府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防灾救灾法律法规,遵守政府在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安排;1.3平时做好日常灾害预防工作,结合公司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对防灾减灾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重点对灭火器材、排水洪系统、防洪设施、自动报警设备等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1.4提前安排特殊时段如节假日和汛期、雷雨、台风、高温、严寒等极端气候情况下的值班工作;提前储备防灾减灾物资和工具;1.5与周边企业单位加强交流联系,与政府相关部门加强联系;2.防灾救灾工作准备2.1物资准备2.1.1整合公司各部门现有储备物资和仓库物资,分级、分类管理救灾物资储备;2.1.2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采购、调拨和运输制度;2.2人力资源准备2.2.1完善公司灾害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2.2.2建立健全与公安、消防、医疗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2.3宣传、培训和演习2.3.1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利用厂区宣传栏、互联网平台等广泛宣传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员工的防灾减灾意识;2.3.2每年根据本地区自然灾害发生特点,组织演练应急预案1-2次,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2.3.3建立公司各部门通讯录或全体员工通讯录,建立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公告机制;2.3.4根据电厂建构筑物及周边地形特点,规划本公司人员、设备紧急疏散路线图和避险区,并公示全体员工;3.灾情信息管理及处理3.1现场人员发现险情,应根据公司应急预案的程序向上报告灾情,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对上级单位提出的需求;3.2随着灾情的发展,公司应急办公室综合管理部定时向上级公司报告最新概况:3.2.1当前事态:已造成的影响情况和事件事件发展趋势;3.2.2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开展的应急处置行动;已经取得的成果;当前主要工作情况;政府部门开展的工作情况;3.3应急资源调配情况:包括人员调动、物资调配及资源需求等情况;3.4下一步应急工作部署:包括应急进展预估和应急处置计划等;4.避灾场所运行制度4.1避灾场所保证避灾人员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晚上有睡觉的地方;厨房和餐厅保持清洁,食物的采购、制作、存放符合卫生要求;4.2避灾人员应当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文明礼貌、团结互助;5.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5.1与政府及公司的应急救援办公室保持联系,按照政府及公司的应急救援办公室的指令及时开展防灾救灾工作;5.2负责临时安置灾民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避灾场所安全稳定;5.3监督检查灾害场所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5.4负责避灾场所装备物资的日常维护和管理;采取措施尽量将伤亡减小到最低程度,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现场救援情况;5.5定期向政府政府及公司的应急救援办公室汇报避灾场所的运行情况;6.公司安全委员会的职责6.1协助本公司或者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开展防灾救灾工作;6.2根据预案划定的安全区、危险区设立醒目的标示牌,注明预警信号、转移路线等;6.3加强日、夜间安全巡逻,确保避灾场所安全;6.4教育引导灾害场所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灾害警报解除前,不得随意进出灾害场所;7.灾害场所后勤保障组职责7.1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努力保障避灾场所的日常生活,负责避灾场所供电、供水和通讯设施的保障工作;7.2负责人员清点和伤员救护,妥善处理遇难者,做好转移安置人员的稳定工作和救灾食品、衣被的发放工作;7.3组织医务人员做好避灾场所的疾病防疫工作,做好饮用水源、食品等的安全检查,采取有效的防治应急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7.4组织采购食品等物资,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做好避灾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8.现场信息联络员职责8.1负责对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的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与传递;8.2及时收集处理受灾人员、数量、受灾程序、范围等信息报告;8.3及时汇报有关情况、数据与信息,上通下达,反馈信息;8.4随时掌握灾情、雨情、水情、险情动态,传达落实上级发布的各种指令、预警、报警信号;8.5做好灾后统计、上报、总结工作;9.应急救援队伍的职责9.1与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动态联系;9.2现场负责人在“以人为本”的前提条件下,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职责分工,指挥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对各个应急救援环节进行协调,采取措施尽量将灾害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现场救援情况;9.3现场救援人员要服从指挥,互相关心工作安全,杜绝一切隐患,确保灾害场所不发生次生事故;9.4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实施现场安全措施,不得随意行动;9.5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
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科学、规范、高效开展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以下简称事故与灾害)现场指挥与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维护全市安全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文件,结合***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发生在***市行政区域内的事故与灾害的指挥与处置工作。
第三条事故与灾害的指挥与处置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行业监管责任要求,努力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指挥处置体系。
第四条事故与灾害的指挥与处置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弘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统一指挥、属地为主、分级响应、专业处置、部门联动、军地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科学、规范、高效开展应对处置工作,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防范次生、衍生灾害,最大限度减轻事故与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第五条市、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是所辖区域内事故与灾害的指挥与处置工作的领导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设立本级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所辖区域内事故与灾害的指挥与处置工作。
当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响应,下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参与并服从服务于上级应急指挥机构。
第六条各级行业管理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本行业领域日常风险防范、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应急预案修订、应急拉动演练、应急物资储备和专业应急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相关行业领域事故、灾害的指挥处置和救援保障等任务。
各级应急部门负责做好跨区域、跨部门事故与灾害救援的统筹协调和综合保障工作。
第七条健全完善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专业救援力量为骨干,以军队非战争军事行动力量为突击,以社会力量为辅助,以应急专家队伍为支撑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通过深化各类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形成事故与灾害的处置合力。
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组织机构及职责
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组织机构及职
责
第四条公司第一责任人是公司应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负总责。
主管事故和灾害应急负责人对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公司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总经理担任总指挥,公司党委书记、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公司其他副总经理、HSE总监、相关部门和二级单位负责人组成。
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公司所属各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六条应急指挥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其工作职责:
(一)组织制定、完善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应急救援预案;协调各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监督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制度;督促落实应急指挥部决策的应急事项。
第七条公司将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纳入公司的总体发展规划,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同步实施、同步推进。
第八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主要负责
人,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其它各有关部门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分工配合开展工作。
应急预案响应依据
一、背景为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各类突发事件:1. 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干旱、泥石流、滑坡等。
2. 事故灾难:如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环境污染、交通事故等。
3. 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
4. 社会安全事件:如恐怖袭击、暴力恐怖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等。
5. 其他突发事件:如网络攻击、信息泄露、极端天气等。
三、应急预案响应依据1. 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突发事件应对职责,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组织、指挥、协调、保障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和应急响应等内容。
2. 政策文件依据(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明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自然灾害防治职责,加强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2)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明确防汛抗旱工作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责任分工。
3. 行业标准和规范依据(1)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发布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规范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2)国家应急管理部发布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规范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4. 地方政府相关规定依据(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的相关突发事件应对规定。
(2)各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
5. 预案编制依据(1)本地区历史突发事件情况分析:总结本地区历史上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分析其特点、原因和教训。
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处理管理制度
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处理管理
制度
介绍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处理管理制度,以确保有效应对和处理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报告要求
-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后,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都必须立即上报事故情况给应急管理中心。
- 报告必须包含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型、受影响的人数和财产损失等详细信息。
- 报告应尽快提交,并且以尽量准确和清晰的方式呈现。
应急救援
- 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团队应立即启动,并根据预定的应急方案进行救援活动。
- 救援团队应及时确定救援范围、受困人员和物资需求。
- 救援人员应按照预定的救援流程和安全规定执行任务,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影响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处理管理
- 自然灾害事故处理应根据灾害类型和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
- 处理管理方案应包括事故评估、环境修复、事故原因分析和预防措施等内容。
- 处理管理团队应对事故进行追踪和监测,及时调整处理策略并评估处理效果。
监督和评估
- 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处理管理制度的实施应受到监督和评估。
- 监督部门应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 评估应包括事故报告准确性、救援效率和处理质量等方面。
以上制度旨在提高自然灾害事故的应对效率和处理质量,确保受灾地区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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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
急管理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和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关爱生命。
(二)预防事故与应急救援相结合。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委会是股份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综合指挥机构,负责指导股份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五条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其工作职责:
(一)组织制定、完善股份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应急救援预案;协调各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监督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股份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制度。
(三)组织、协调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人,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其它各有关部门应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分工配合开展工作。
第三章应急预案管理
第七条各单位、项目部应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及危险性分析情况,制定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保证各预案之间的相互衔接。
第八条各单位、项目部编制的应急预案应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和专家进行评审,形成记录并签字,确保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并经主要负责人签署后发布。
第九条股份公司公司编制的应急预案报送到国家有关部委,各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报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同时报送到股份公司备案。
第十条各单位、项目部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全体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各单位、项目部应制定预案演练计划,并结合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各项目部要根据危险性分析,每年不定期的组织开展重要工序、部位、重点设备的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演练。
第十二条在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各单位、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对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预案的修改意见。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至少每三年对应急预案修订一次,各项目部根据生产实际和组织机构、环境等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动态修订,并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十四条股份公司依据《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每年对各单位、项目部的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进行考评。
第四章事故、灾害分析和分级
第十五条根据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危险分析,确定以下作业为重大危险因素监控对象:
(一)高边坡开挖及不良地质段开挖。
(二)爆破施工、导截流施工、深基坑施工、洞挖施工、斜井竖井施工。
(三)大模板施工、桥梁施工、脚手架施工。
(四)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质的运输、存放、使用。
(五)大件运输、大型设备制造及大型金属结构制安。
(六)特种设备的安拆、运行。
(七)大件起重吊装施工。
(八)场内客运。
(九)大型电力生产设备运行;高压配电系统安装、调试。
(十)拦河大坝、尾矿库。
(十一)其它
第十六条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按照伤亡人数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级。
(一)死亡30人及以上,或者100人及以上重伤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二)死亡10-29人,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为重大事故。
(三)死亡3-9人,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为较大事故。
(四)死亡1-2人,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为一般事故。
第五章应急响应
第十七条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发生后,各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控制事态扩大或升级,同时按程序向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
境外发生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后,应在控制事态的同时向我国驻外使领馆报告,同时向单位本部报告,本部应立即报告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和海外事业部。
第十八条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遵循分级响应原则,根据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
(一)特别重大和重大事故应急响应(I级响应)
特别重大和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应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单位本部、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报告。
股份公司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同时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国家部委报告,并续报新情况。
(二)较大事故应急响应(II级响应)
较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单位本部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小时内报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股份公司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同时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国家部委报告,并续报新情况。
(三)一般事故应急响应(III响应)
一般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单位本部报告,并在8小时内报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开展应急救援。
第十九条应急响应结束
当应急救援措施使事故和灾害现场得到有效控制,导致次生、衍生的隐患消除后,应急响应结束。
第六章后期处置
第二十条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应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稳定员工情绪。
同时全面开展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第二十一条调查与总结
各单位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并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改进应急管理工作方法。
第二十二条信息发布
各单位应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并在信息发布时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的性质、原因、过程、责任分析、防范措施等。
第七章应急保障
第二十四条应急组织及人员
各单位应建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和联系方式;项目部应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公告应急响应期间内外部联系单位、联系人员和联系电话。
第二十五条应急预防
各单位应通过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尽可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并通过预先采取各项预防措施,如从项目安全规划、选址、减少危险物品存放量、加强教育等方式加强各项应急预防工作。
第二十六条应急设备物资及资金
各单位应准备用于应对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设备和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等物资,保证善后资金。
各项目部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及时维修保养。
第二十七条应急宣传和培训
各单位和项目部应开展应急救援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面对紧急情况时的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