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材料堆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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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材料码放实施方案

井下材料码放实施方案

井下材料码放实施方案一、前言。

井下材料码放是煤矿生产中的重要环节,合理的井下材料码放方案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还可以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井下材料码放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井下材料码放原则。

1. 安全第一,井下材料码放必须以安全为首要原则,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2. 便捷高效,井下材料码放方案应该尽可能简化流程,提高作业效率,减少不必要的人力和时间浪费。

3. 环保节能,在井下材料码放过程中,应该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三、井下材料码放实施方案。

1. 确定井下材料码放区域,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和作业需求,确定井下材料码放的具体区域,确保码放区域符合安全、便捷、高效的原则。

2. 制定码放方案,根据井下材料的种类和数量,制定详细的码放方案,包括码放的位置、方式、顺序等,确保码放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 安全防护措施,在井下材料码放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4. 码放作业流程,根据码放方案,组织井下作业人员进行码放作业,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和方式进行,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

5. 定期检查维护,定期对井下材料的码放情况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码放区域的整洁和安全。

四、井下材料码放实施方案的意义。

1. 提高工作效率,合理的井下材料码放方案可以提高作业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浪费。

2. 保障作业安全,科学合理的井下材料码放方案可以有效地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降低作业风险。

3. 降低成本,通过优化井下材料码放方案,可以降低作业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

4. 环保节能,合理的井下材料码放方案可以减少能源消耗,降低对环境的影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五、结语。

井下材料码放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煤矿生产具有重要的意义。

只有科学合理的井下材料码放方案,才能有效地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施工现场物料堆放的规范文件

施工现场物料堆放的规范文件

施工现场物料堆放的规范文件
1. 前言
施工现场物料的合理堆放对于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具有重要意义。

为规范施工现场物料的堆放,特制定本规范文件。

2. 总则
2.1 物料堆放区域应远离临时用电线路、临时排水沟渠、临时道路等,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2.2 各种物料应分类堆放,并在明显位置标识物料名称、规格、数量和堆放时间。

2.3 物料堆放高度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确保稳定性和便于取用。

3. 钢筋堆放
3.1 钢筋应按不同规格分开堆放,底层应垫设防潮垫木。

3.2 钢筋堆放时应保持整齐,两端用挡钩固定,防止滑移。

4. 水泥堆放
4.1 水泥应堆放在库房或简易棚内,防止受潮。

4.2 袋装水泥应分类堆放,垒高不宜超过10袋。

5. 砂石料堆放
5.1 砂石料宜就地堆放,并采取挡墙或围堰措施,防止散落。

5.2 不同品种的砂石料应分开堆放,并做好标识。

6. 混凝土管件堆放
6.1 混凝土管件应垫设支撑木垛,保持水平储存。

6.2 同一堆场内不同规格管件应分开堆放,并拉开安全距离。

7. 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
7.1 禁止在路边、桥下和建筑物下堆放物料。

7.2 物料堆场应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洁。

7.3 堆放区应设置硬质操作平台,防止进出车辆遗撒物料。

以上为施工现场物料堆放的基本规范要求,各施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料场 堆存 标准

料场 堆存 标准

料场堆存标准
料场的堆存标准涉及到很多因素,包括材料的种类、尺寸、密度、易损性、堆存时间等。

以下是部分常见的料场堆存标准:
1. 空间要求:根据不同材料的体积和重量,预留足够的空间以便堆放和取用。

2. 地面处理:确保地面平整、坚实,防止材料在堆放过程中发生倾斜或倒塌。

3. 标识清晰:每种材料都要有明确的标识牌,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便于识别和管理。

4. 安全距离:不同材料之间以及与墙壁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止相互污染或发生化学反应。

5. 高度限制:根据材料的稳定性和堆放时间,设定最高堆放高度,防止压损和倒塌。

6. 防潮防雨:对于易受潮和易腐蚀的材料,应采取相应的防潮防雨措施。

7. 消防安全:料场应配备消防设施,并确保通道畅通,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迅速疏散。

8. 环保要求:对于可能产生噪音、粉尘或有害气体的料场,应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如隔音、除尘、回收等。

9. 定期盘点:定期对料场进行盘点,确保库存与实际情况相符,及时处理过期或损坏的材料。

10. 记录管理:建立完善的记录管理制度,包括出入库记录、盘点记录等,以便对料场进行有效的管理。

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的料场堆存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井下爆炸材料库安全要求

井下爆炸材料库安全要求

井下爆破材料库注意事项第二百九十五条爆炸材料的贮存,永久性地面爆炸材料库建筑结构(包括永久性埋入式库房)及各种防护措施,总库区的内、外部安全距离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第二百九十六条建有爆炸材料制造厂的矿区总库,所有库房贮存各种炸药的总容量不得超过该厂1个月生产量,雷管的总容量不得超过3个月生产量。

没有爆炸材料制造厂的矿区总库,所有库房贮存各种炸药的总容量不得超过由该库所供应的矿井2个月的计划需要量,雷管的总容量不得超过6个月的计划需要量。

单个库房的最大容量:炸药不得超过200t,雷管不得超过500万发。

地面分库所有库房贮存爆炸材料的总容量:炸药不得超过75t,雷管不得超过25万发。

单个库房的炸药最大容量不得超过25t。

地面分库贮存各种爆炸材料的数量,还不得超过由该库所供应的矿井3个月的计划需要量。

第二百九十七条开凿平硐或利用旧平硐作为爆炸材料库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硐口必须装有向外开的2道门,由外往里第一道门为包铁皮的木板门,第二道门为栅栏门。

(二)硐口到最近贮存硐室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必须有2个入口。

(三)硐口前必须设置横堤,横堤必须高出硐口1.5m,横堤的顶部长度不得小于硐口宽度的3倍,顶部厚度不得小于1m。

横堤的底部长度和厚度,应根据所用建筑材料的静止角确定。

(四)库房底板必须高于通向爆炸材料库的巷道的底板,硐口到库房的巷道坡度为5‰,并应有带盖的排水沟,巷道内可铺设轨道,但硐室内不得铺设轨道。

(五)除有运输爆炸材料用的巷道外,还必须有通风巷道(钻眼、探井或平硐),其入口和通风设备必须设置在围墙以内。

(六)库房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巷道内采用固定式照明时,开关必须设在地面。

(七)爆炸材料库上面覆盖层厚度小于10m时,必须装设防雷电设备。

(八)检查电雷管的工作,必须在爆炸材料贮存硐室外设有安全设施的专用房间或硐室内进行。

第二百九十八条各种爆炸材料的每一品种都应专库贮存;但当条件限制时,可按国家的有关同库贮存的规定贮存。

煤矿材料管理办法

煤矿材料管理办法

煤矿材料管理方法为了加强我矿材料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能科室和基层区队在材料管理方面的职责和分工,标准材料预算、采购、领用、运输、现场存储及使用、回收、库存等管理要求,以实现材料零浪费,到达节支降耗,降低生产本钱,提高经济效益之目的,特制定本方法。

1 职责划分企管劳资科负责矿井年度、季度、月度材料预算编制和各单位材料本钱的考核通报和奖惩兑现。

对全矿所有材料负综合管理责任。

负责所分管其他材料〔仅工字钢、锚索及锚索托盘〕、木材、支护、建工等材料预算的编制和日常管理。

负责所分管的其他材料〔分管局部〕、配件、油脂、大型材料、专用工具、自用煤等材料预算的编制和日常管理。

负责所分管的平安费用、质量标准化工程〔含各种牌版〕等材料预算的编制和日常管理。

负责所分管的其他材料〔通讯、监测、监控〕预算的编制和日常管理。

防科负责所分管的瓦斯防治、消防器材等材料的预算编制和日常管理。

1.7综合办综合办负责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的预算编制和日常管理。

区队1.负责本区队、各班组实现平安生产所需材料费的预算管理、日常管理及月末内部考核。

2 材料预算管理2.1年初,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可控材料本钱指标,结合本年度生产方案安排,由企管科牵头组织,各本钱管理科室参加编排本年度详细的材料消耗预算,报矿领导审核后,分解下达执行。

2.2 对于无法定额下到各区队的大型材料、专用工具、金属支架及特殊配件、其他材料等,均明确指标列入矿管费用,由管理科室根据年度生产经营方案总体安排,逐月编制使用预算,用料单位按规定程序审批领用。

2.3月度生产方案排定后,由本钱管理科室根据生产方案安排及年度材料指标情况,充分考虑月度的生产情况,编制材料预算,并分解到各用料单位;对矿管的大型材料、专用工具、金属支架及特殊配件、其他材料等,分管科室提出详细的材料消耗预算,列入矿统管材料预算,月中由分管科室控制发放。

以上审核后的材料预算列入到矿月度生产经营方案中,并作为科室、区队控制使用及考核的依据。

物料堆放标准

物料堆放标准

物料堆放标准物料堆放是仓储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合理的物料堆放标准不仅可以提高仓库利用率,还可以保证物料的安全和便捷取用。

下面将介绍一些物料堆放的标准和注意事项。

首先,对于不同类型的物料,应该采取不同的堆放方式。

对于易破损的物料,应该采取轻放、少放的原则,避免堆放过高或者过密,以免造成物料损坏。

对于易腐烂的物料,应该采取通风透气的堆放方式,避免长时间存放在潮湿环境中。

对于易燃易爆的物料,应该采取分区堆放,并严格控制堆放密度,避免发生火灾。

其次,对于堆放的高度和稳定性也需要特别注意。

一般来说,堆放的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影响堆放物料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同时,堆放物料时应该注意堆放的平稳性,避免出现倾斜或者塌陷的情况,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另外,对于货架的使用也是物料堆放中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在选择货架时,需要根据物料的特性和仓库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确保货架的承重能力和稳定性能够满足实际需求。

在使用货架时,需要按照规定的堆放标准进行操作,避免超载或者不当使用导致货架变形或者倒塌。

此外,对于堆放通道的设置也需要合理规划。

堆放通道的设置应该考虑到物料的装卸和搬运需求,保证通道的畅通和便捷。

同时,需要根据不同物料的堆放情况进行合理的通道宽度设置,避免因为通道过窄导致搬运作业不便或者安全隐患。

最后,对于物料堆放的管理和维护也是非常重要的。

需要建立健全的物料堆放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操作流程,确保物料的堆放符合标准和规定。

同时,需要定期对物料堆放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保证物料堆放的安全和稳定。

总的来说,物料堆放标准是仓储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合理的物料堆放标准可以提高仓库利用率,保证物料的安全和便捷取用。

因此,在进行物料堆放时,需要根据不同物料的特性和仓库的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堆放方式、高度和货架的选择和使用,合理设置堆放通道,并建立健全的管理和维护制度,确保物料堆放符合标准和规定,保证仓库的安全和高效运转。

材料堆放高度安全规范

材料堆放高度安全规范

材料堆放高度安全规范在工业生产和仓储环境中,材料堆放的高度安全规范至关重要。

正确的堆放方式不仅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空间,还可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以下是一些关于材料堆放高度安全规范的指导原则,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效率。

首先,对于不同类型的材料,应该根据其特性和稳定性来确定合适的堆放高度。

例如,轻型材料如纸张和塑料制品可以堆放得更高,而重型材料如金属和木材则需要更低的堆放高度。

在确定堆放高度时,还需要考虑材料的稳定性和堆放方式,确保堆放的材料不会因为高度过高而发生倾倒或坍塌的情况。

其次,对于堆放高度的规范,应该遵循相关的安全标准和法规。

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安全规定,因此在堆放材料时,需要了解并遵守当地的安全法规。

这包括对于堆放高度的限制和相关的安全要求,以确保堆放的材料不会对工作场所和员工造成危险。

另外,定期检查和维护堆放的材料也是确保堆放高度安全的重要步骤。

定期检查堆放的材料是否稳定,堆放高度是否符合规定,以及是否有需要调整或重新堆放的情况。

同时,还需要确保堆放区域的地面和支撑结构能够承受堆放材料的重量和压力,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此外,员工需要接受相关的培训和指导,了解堆放高度安全规范,并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

他们需要了解不同类型材料的堆放特点和安全要求,以及如何正确地进行堆放操作。

同时,员工还需要了解如何使用相关的堆垛机械设备,以确保堆放操作的安全和高效。

最后,对于特殊情况和特殊材料,需要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和预防措施。

例如,对于易燃和易爆材料,需要采取特殊的堆放方式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对于易腐材料和化学品,也需要采取特殊的堆放和处理方式,以防止发生污染和危险事件。

综上所述,材料堆放高度安全规范对于工业生产和仓储环境至关重要。

通过遵循相关的规定和安全要求,定期检查和维护堆放的材料,员工接受相关的培训和指导,以及针对特殊情况和特殊材料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可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效率。

矿井库存材料管理制度

矿井库存材料管理制度

矿井库存材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矿井库存材料管理,提高材料利用率,降低成本,确保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井生产过程中的各类材料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矿物、化学试剂、设备、备件等。

三、管理责任1. 矿井领导班子负总责,全面负责库存材料管理工作;2. 矿井财务部门负责库存材料的账务管理;3. 矿井采购部门负责材料的采购和供应;4. 矿井生产部门负责材料的领用、使用和保管;5. 各部门间应密切协作,保证库存材料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材料采购管理1. 矿井应定期制定材料采购计划,根据生产需要、市场行情等因素确定采购数量和时间;2. 采购部门应根据矿井的采购计划进行材料的招标、比价等程序,确保采购的材料及时、质量符合标准;3. 采购部门应保留材料的购货凭证,确保采购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4. 采购部门应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建立供应商档案,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

五、材料接收管理1. 矿井接收到采购的材料后,应进行验收;2. 验收应严格按照材料的验收标准进行,对不符合标准的材料应及时通知采购部门退货;3. 验收部门应开具验收单,由接收部门签字确认后,送交财务部门进行登记。

六、材料领用管理1. 矿井生产部门根据生产需要提出材料领用申请;2. 材料领用应严格按照领用标准、数量进行,不得超标领用;3. 订购部门应及时将领用的材料送到生产现场,确保生产不受材料不足的影响。

七、材料使用管理1. 生产部门使用材料时应按照材料的使用说明进行,保证材料的正常使用;2. 对于易损耗的材料,生产部门应设立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材料的有效利用;3. 对于不合格的材料,生产部门应及时通知采购部门退货,不得继续使用。

八、材料存储管理1. 矿井应建立材料的存储档案,包括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存放位置等信息;2. 材料存储应按照规范的存放标准进行,不得损坏或浪费;3. 对于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材料,应按照规定的安全措施进行存储。

建筑作业场所中材料堆放的安全管理标准规范(2024年)

建筑作业场所中材料堆放的安全管理标准规范(2024年)

建筑作业场所中材料堆放的安全管理标准规范材料堆放标准化做法能保持施工现场整洁,保证材料堆放区域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间关系布置合理,更能减少相关的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一、材料堆放要点1、设备、材料的堆放距离应当严格按照设计等要求存放,防止动荷载对土体的震动造成原土层内部颗粒结构发生变化,从而诱发事故的发生。

2、建筑材料的堆放应当根据用量大小、使用时间长短、供应与运输情况确定,同时材料不宜堆放过高,还应做好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3、坡顶堆载是造成边坡失稳的一个重要因素,如在基坑边缘(坡顶)堆放的物料,车辆行驶造成附加荷载增大,易导致边坡坍塌而发生安全事故。

二、平面材料堆放要求1、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应整齐稳固,严禁超高。

模板、钢管、木方、砌块等堆放高度不应大于2m、钢筋堆放高度不应大于L2m0堆积物应采取固定措施。

2、螺丝拉杆堆放要求场地硬化地面及不积水,上盖下垫,堆放限高W1.2米,采用搭钢管架子堆放限高W2米,对生锈的螺丝拉杆必须刷防锈润滑油进行保护。

3、模板半成品堆放要求场地硬化地面及不积水,在集中加工场旁设置模板半成品堆场,不同尺寸的模板用钢管分隔开,每种尺寸模板分别挂醒目标识牌.,堆放限高<2米。

模板半成品堆放标识牌.:分别标注清楚堆放长度、堆放宽度、堆放限高<2米、材料编号、材料尺寸、使用部位。

4、夹板木构周转材堆放要求场地硬化地面及不积水,周转材料要分类堆放、堆放限高<2米。

5、钢管周转材堆放要求场地硬化地面及不积水,堆放限高WL2米,采用搭钢管架子堆放限高W2米。

6、条形捆扎钢筋原材料堆场要求场地硬化地面及不积水,不同型号的钢筋用槽钢分隔,每种型号钢筋分别挂醒目标识牌,堆放限高<L2米。

条形捆扎钢筋原材料堆放标识牌要求:标注清楚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炉(批)号、生产日期、进货日期、检验日期、检验编号、检验状态、责任人;堆放限高WL2米。

7、圆盘钢筋堆场要求:场地硬化地面及不积水,每种型号钢筋分别挂醒目标识牌。

原料堆放标准

原料堆放标准

原料堆放标准
原料堆放是在生产、仓储、制造等过程中常见的环节,正确的原料堆放标准有助于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避免混乱和安全隐患。

以下是一些建议和原料堆放的标准:
分类堆放:将不同种类的原料进行分类堆放,可以根据原料的性质、用途、尺寸等进行分类,便于查找和管理。

标签标识:在原料堆放的地方使用标签或标识,清晰标明原料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等信息,以方便迅速辨认。

先进先出原则:实施先进先出的管理原则,确保先进库存的原料被先使用,避免原料过期或质量下降。

堆放高度:控制原料堆放的高度,以确保稳定和安全,防止堆垮。

通道畅通:在堆放原料之间留有通道,方便工人通行和设备运输,也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和进行检查。

防潮防晒:对于容易受潮或受阳光暴晒影响的原料,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持原料的质量。

防火措施:对于易燃、易爆的原料,要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禁止在附近进行明火作业,确保安全。

定期检查:定期对原料进行检查,确保原料的状态良好,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专人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原料的堆放和管理,提高管理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使用合适的设备:对于大型或重型原料,使用适当的搬运设备,确保操作安全并减少劳动强度。

以上建议可以根据具体的行业和原料的特性进行调整和适用。

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确保原料堆放符合安全、卫生和生产管理的要求。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3篇)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3篇)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一、井下矿山要做到“五无、四化、一整齐”,即无壁粉、无积水、五石块、无粪便、无杂物;巷道规格、电气线路、管道安装、运输轨道标准化;材料堆放整齐。

二、露天煤矿要做到“四无、两有、一整齐”,即道路、水沟无污泥、积水、杂物,设备桌椅表面无油污、灰尘,室内门窗无蜘蛛网,室内五米之内无杂草、杂物;机械设备转动部位又防护罩,坑、濠、池、沟有盖或护栏;原材料成品堆放整齐。

三、矿山的生产场地和设备的卫生管理要做到“四定”,即定区段、定机台、定责任人、定期清理和检查、经常清洁。

四、所有生产、生活垃圾要放在指定地点、严禁乱堆、乱放。

五、综合治理工业“三废”,严禁向矿区内水沟、公路两旁、公共场所、堆放或者倾倒废渣、废水、油污和有毒、有害的废弃物,要禁止向厂房、办公室、居民区排放废气。

六、矿物产尘点和粉尘设施要有综合防护措施,避免粉尘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

七、各种车辆在矿区内运输,不得散落对环境又污染的污物和废货物。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护矿山周围环境、防止矿产资源开采对环境造成的破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一、规划和审批阶段:1.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矿山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其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2. 矿山开采规划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矿山开采规划,合理布局开采区域,保护重要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二、建设和运营阶段:1. 环境监测制度:对矿山周围环境进行定期监测,监测指标包括大气、水质、噪声、土壤等,及时发现环境异常情况。

2. 预防和控制污染制度:通过合理设计和运行控制技术,预防和减少矿山排放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及噪声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3. 生态修复制度:矿山运营结束后,进行矿区的生态修复工作,包括植被恢复、土壤修复、水体治理等,使矿区恢复到良好的生态环境。

4. 紧急事件应急处理制度:建立应急预案,对突发的环境事件进行有效的应急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井下爆炸材料库安全要求

井下爆炸材料库安全要求

井下爆破材料库注意事项第二百九十五条爆炸材料的贮存,永久性地面爆炸材料库建筑结构(包括永久性埋入式库房)及各种防护措施,总库区的内、外部安全距离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第二百九十六条建有爆炸材料制造厂的矿区总库,所有库房贮存各种炸药的总容量不得超过该厂1个月生产量,雷管的总容量不得超过3个月生产量。

没有爆炸材料制造厂的矿区总库,所有库房贮存各种炸药的总容量不得超过由该库所供应的矿井2个月的计划需要量,雷管的总容量不得超过6个月的计划需要量。

单个库房的最大容量:炸药不得超过200t,雷管不得超过500万发。

地面分库所有库房贮存爆炸材料的总容量:炸药不得超过75t,雷管不得超过25万发。

单个库房的炸药最大容量不得超过25t。

地面分库贮存各种爆炸材料的数量,还不得超过由该库所供应的矿井3个月的计划需要量。

第二百九十七条开凿平硐或利用旧平硐作为爆炸材料库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硐口必须装有向外开的2道门,由外往里第一道门为包铁皮的木板门,第二道门为栅栏门。

(二)硐口到最近贮存硐室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必须有2个入口。

(三)硐口前必须设置横堤,横堤必须高出硐口1.5m,横堤的顶部长度不得小于硐口宽度的3倍,顶部厚度不得小于1m。

横堤的底部长度和厚度,应根据所用建筑材料的静止角确定。

(四)库房底板必须高于通向爆炸材料库的巷道的底板,硐口到库房的巷道坡度为5‰,并应有带盖的排水沟,巷道内可铺设轨道,但硐室内不得铺设轨道。

(五)除有运输爆炸材料用的巷道外,还必须有通风巷道(钻眼、探井或平硐),其入口和通风设备必须设置在围墙以内。

(六)库房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巷道内采用固定式照明时,开关必须设在地面。

(七)爆炸材料库上面覆盖层厚度小于10m时,必须装设防雷电设备。

(八)检查电雷管的工作,必须在爆炸材料贮存硐室外设有安全设施的专用房间或硐室内进行。

第二百九十八条各种爆炸材料的每一品种都应专库贮存;但当条件限制时,可按国家的有关同库贮存的规定贮存。

煤矿物资库房管理制度,物资收发、保管、回收、盘点规定

煤矿物资库房管理制度,物资收发、保管、回收、盘点规定

库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确保公司资产不流失和各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以及质量合符要求,保证仓库材料供应不延误工程项目的进度,较准确做好各工程项目成本决算,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中所指的库房管理包括:物资的验收、保管、发放、回收(退货)、不能录入系统的出入库物资登记手工台账等工作。

第二章物资运行流程1、入库程序:采购员申报采购申请单一在系统生成采购合同一推到采购订单一推到采购收货单库管员清点物质数量,按物资验收制度进行现场验收,在系统填写采购入库单。

设备与大宗材料必须在择要中注明参与验收人员,质量情况一将打印的系统入库单与商家的发货清单交驻矿财务f财务稽核,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凡系统未推到采购收货单的物资到矿或紧急采购的物资到矿,必须建立手工台账,并在一周时间内补录入系统。

2、领料程序:需领料单位填写《领料审批单》,各煤矿库管将本单位及时库存信息打印一册交领料单位,要求领料审批单上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与系统信息对应,领料审批单必须有领料单位、部门、分管领导签字一库管人员按领料审批单数量发料,数量不足或没有在领料审批单上注明f将领料审批单实际领用信息录入E即系统并打印系统出库单,系统出库单由领料人签字确认一将出库审批单与系统出库单交驻矿财务稽核,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凡系统未推到采购收货单的到矿物资或紧急采购的到矿物资,系统无法出库必须建立手工台账,在该物资录入系统当日,补办完出库手续。

3、退库程序:凡到矿物资验收不合格,库管员在系统填写采购退货申请单,必须在系统中填明供应商、退货原因等信息,在择要中填写参与验收的人员f打印系统退货单与同批供应商发货清单交驻矿财务稽核,凡系统未推到采购收货单的到矿物资退货,必须在一周内补录入系统。

退货物资由供应商随车带走或由采购员送到供应商处,供应商补发合格物资在系统中填采购退货申请单新增,业务类型选普通采购退补货,填写相关信息,打印交驻矿财务稽核。

井下各类材料摆放标准

井下各类材料摆放标准
地测防治水知识授课教案
培训类型
授课日期
授课地点
授课人
课题
井下各类材料摆放标准
授课目的
1、使职工了解各类材料摆放的标准及原则
2、加强工作面质量标准化管理
授课重、难点
1、材料码放原则
2、材料码放标准
授课关键词
集中、分类、码放、一条直线、证一面(两面、四面)整齐
授课形式
教学、讨论、提问相结合
井下各类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7)锚索:用电缆沟固定吊挂在锚杆架上方的帮上,要按照长度分开放置,长度一致时两头齐,长度不一致时一头齐。另外,锚索的两头与锚杆架的两头(两个锚杆架的最外侧)齐。
(8)钢带:分规格叠放整齐,每叠不允许超过500mm,两头齐。
(9)桁架:摆放在专用的架子上,上部放长的,下部放短的。
(10)架棚材料:11#工字钢棚的梁、腿要分开放置,两头齐。构木、木楔、背板、道木要分类堆放整齐,四面齐,高度不超过1.2米。
(5)锚杆、垫片、锚索板:分规格、型号制作专用架子摆放锚杆,架子上部摆放锚杆,下部摆放垫片、锚索板、锚固剂。如果架子下部空间不够,垫片、锚索板、锚固剂可紧靠码放整齐。
(6)锚固剂:集中存放的锚固剂按照第(5)条落实,工作面使用的存放在专用工具箱里,箱内不能有杂物、煤渣等,各种规格不同的锚固剂要分开放置。
九、事故调查情况
(一)现场情况
1035风巷联巷设计202m,已施工121m,断面规格4200mm*3600mm,迎头全岩,锚网喷支护,150上山施工。
(二)事故汇报情况
19:26中班带班班长黄魁向矿调度汇报,调度员立即安排西翼索道运行让伤者升井,并通知医院值班医生孙刚做好医疗准备。19:46汇报公司调度。20:50医生孙刚汇报,经拍片伤者樊海军右脚第二脚趾远端疑似骨折,矿调度20:56汇报公司调度。

保兴煤矿井下物资管理规定

保兴煤矿井下物资管理规定

保兴煤矿井下物资管理规定Establish standards and manage them well. January 26, 2023保兴煤矿物资使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物资管理、使用、回收及复用等工作,减少物资丢失浪费现象,提高物资使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提升经济运行质量,保证矿井安全生产需要,特制定本办法;供应科负责收集月计划、入库管理、物资调拨、发放工作,建立物资管理台帐;负责对全矿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使用单位建立物资使用台帐,做到帐、物相符,每月与使用单位对帐;一、材料、设备使用管理一一般规定1、供应科作为全矿材料、设备管理单位,负责材料、设备井下巷道支护用品,即坑木及其它代用品的申购供应管理工作;2、供应科管理人员要深入井下掌握生产进度及现场第一手资料,每月至少对全矿材料、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清查;3、供应科管理员每旬要到库房核实材料、设备出库情况,根据生产进度及出库数量及时向有关领导反馈材料、设备使用管理信息,为领导审批材料、设备提供依据;4、为便于供应科及时掌握材料、设备出库情况,供应科材料、设备发料单实行一票三联库房存单、使用单位存单、财务结算存单;5、为保证材料、设备质量,供应科对每次购进的材料、设备,要通知使用单位参加进行现场验收签字,经使用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未经使用单位验收而私自入库、下井使用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责任由库房保管员负责;6、地面单位需用木材、钢梁等消耗品时,要写出书面报告经生产矿长、矿长审批同意后,供应科方可采购;7、施工地点工程竣工后,施工地点所有材料、设备必须回收干净,并及时通知供应科进行验收,未通知供应科进行验收的,罚责任单位区队长300元;发现材料、设备遗留、丢失未回收的,视情节给予责任单位责任领导200-2000元罚款;二材料计划及审批1、用料单位应严格执行材料、设备计划审批制度,每月26日前由用料单位根据下月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下月材料、设备消耗计划,计划中必须写清规格、型号、数量、用途及用料地点;上报供应科汇总,28日召开材料计划会经矿长审核后交采购员采购;虚报或不报的单位,视情节给予责任人200-500元罚款,凡未经矿长批准的材料、设备,供应科一律不得申购发放;2、列入计划的用量不得超过设计用量,如因支护变更或地质条件等原因导致材料消耗增加,必须由使用单位写出追加计划,经各井井长、矿长审批后,供应科方可采购;3、各工期必须按当月生产计划计算所需材料,供应科按计划申购供应,如计划中材料型号错误造成损失的由计划人负责全部损失;4、领料时材料必须配套领取,领料单必须写清规格、型号、数量、用途、用料地点,否则不予发放;5、采煤工作面使用单体、交接顶梁的,按作业规程要求数量另加5%的备用量审批,特殊情况根据规程措施另行审批;6、机电所用物资由机电矿长签字审批发放,其他生产用料由生产矿长审批发放锚杆、锚网、U型棚、矿工钢棚等物资除外;三材料使用规定1、材料应堆放在井下指定地点并分别码放整齐,发现损坏或擅自改变用途的,对责任单位按原值进行赔偿,并视情节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处以200-500元罚款;2、各用料单位由于工程变更等情况造成原材料不能使用时,要及时通知供应科并及时回收入库,生产部门另行调剂安排使用,严禁随意丢弃浪费;3、特殊情况下的材料消耗量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通知供应科清点消耗量,作为月底考核的依据,否则按丢失处罚责任单位;4、通风工区在密闭巷道时,必须提前一周通知有关单位回收或转移巷道内材料,不得擅自将材料密闭,通风工区未通知材料使用单位或材料使用单位未按期转移材料,对责任单位按原值进行赔偿,并视情节对区队责任领导处以300-500元罚款;四材料分项管理办法凡发现丢失浪费、乱堆乱放、人为损坏、不合理使用材料、设备的,一律按材料原值对责任单位进行赔偿,对负有直接责任单位领导处200-500元罚款;1、坑木⑴、使用坑木的单位要按照规程措施规定并结合现场实际,合理领用坑木,对3m以上的长材,严禁井下随意砍截,否则按不合理使用处理、对责任单位罚款200-500元;⑵、供应科必须按照料单规格采购坑木,保质保量,若发现数量、规格与料单不符,采购部门购买坑木的小头直径小于10cm的禁止入库;2、火工品⑴、每月由火工品管理部门按照施工队组的作业计划下达合理的炸药、雷管消耗计划;⑵、火工品只能领取当班所需用量,未用完必须退库,发现乱扔乱放现象,炸药按100元/节、雷管按300元/发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对相关责任人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如遇放不响的雷管、炸药必须回收交库,否则按丢失处理;3、金属支架含U型支架、π型梁⑴井下所有金属支架由施工队组编号管理,编号一律由外向里用白红油漆书写,写在同一侧,不编号按50元/根处罚责任单位;⑵金属支架必须按梁:腿=1:2配套领用巷道开口、贯通除外,凡不按规定配套领用造成梁、腿不配套的,供应科不再补供,按材料浪费处理,影响生产责任自负,并对责任单位视情节给予处罚;⑶采煤工作面顺槽的金属支架,以提前替棚为原则,将回撤的支架运到距工作面50米外的适当地点整齐堆放或装车待运;否则,对责任单位按乱堆乱放处理,未回收的支架按丢失处理;⑷金属支架应在指定地点分梁、腿整齐码放,严禁乱堆乱放或放置在淤泥、积水中,否则,对责任单位按乱堆乱放处罚;⑸工程竣工后剩余的金属支架,原则上由使用单位回收退库或办理移交,否则对责任单位按丢失处罚;4、锚杆、锚索及附件⑴施工地点所需的锚杆、锚索含托盘等严禁乱扔乱放,要求整齐存放,锚杆、锚索必须上架,锚杆严禁非支护使用,对于专用吊装锚杆,班长根据进尺从地面库房领用相应数量到井下工作面进行打设,确保锚杆合理支护,否则,按材料使用不合理对使用单位进行200-500元的处罚;⑵掘进巷道施工中损坏的锚杆必须当班回收到库房,严禁乱扔,由班组集中交回供应科,损坏率超过3%时,超出部分按浪费材料对使用单位进行200-500元的处罚;5、三铁管理为提高本矿“三铁”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三铁”的损坏、丢失,确保安全生产和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矿“三铁”管理办法,由供应科负责“三铁”管理的日常事务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如下:1、“三铁”管理范围:水平销、三用阀、单体液压支柱、铰接顶梁、π型钢梁、工字钢、U型棚等;2、采面安装完毕后,供应科必须对所有使用的和备用的柱梁进行全面清点一次,并建立台账,做到数量清楚,型号规格明了;3、坚持月报制度,次月1日向主管领导汇报前月使用情况;4、“三铁”的出入井必须由供应科出据相关单据并签字,回收的“三铁”由回收单位按照供应科指定的地点堆放整齐,回收工资必须以供应科收据为计算依据;5、支柱对外委托修理、加工;供应科严格按合同及煤炭行业单体支柱大、小修标准验收,做到不合格产品不入库;6、升井支柱做到码放整齐,检修及时,对没有妥善管理,导致柱梁等丢失的,对责任单位处罚:单体柱3.5m的1000元/根、2.5m的800元/根、2.2m的700元/根、2m的600元/根、1.8m的500元/根,π型钢梁300元/根,铰接顶梁200元/根,水平销30元/个、三用阀50元/个;7、跟班队长每天必须清点采面单体支柱、铰接顶梁、水平销、三用阀等,对单体支柱及铰接顶梁实行管理,对发现丢失及时向供应科汇报,并及时通知所使用单位,查明丢失原因;8、工作面内不允许有闲置、倒放的柱梁,每发现柱子1棵或铰接梁1根,对责任单位和跟班队长罚10元/棵或10元/根;坏柱、坏梁要及时升井入库,工作面坏柱坏梁不及时升井,坏柱超过30棵、坏梁超过20块,罚责任单位500元/次;9、泵站严禁打清水,发现一次罚泵站司机100元;10、严禁采用炮崩的办法回撤死柱,发现一次罚采煤工区1000元,处罚当班班长300元/次;11、需修理的单体支柱、铰接顶梁升井后必须入库,不得随意摆放,并限期交库,在期限内不入库的罚区队长200元;12、备用柱梁必须码放整齐,挂牌管理,不得随意乱放;坏柱、坏梁必须及时回收,放在水窝中及倒地放置发现一次罚采煤区队200元;13、单体支柱应按规定使用,严禁违章使用,因违章使用造成的后果由采煤区队自己负责;14、工字钢、钢轨不允许丢失,工字钢丢失罚款400元/根,钢轨丢失按原值赔偿;使用工字钢支护的采煤工作面上、下两巷,必须100%回收,特殊情况不能回收的由当班安全员签字,报分管领导签字认可,否则按丢失处罚;15、内注式单体支柱不允许丢失,丢失1棵照价赔偿;16、过老巷、过断层,工作面发生冒顶等特殊情况,涉及安全造成丢失的由当班安全员签字报分管领导批准,否则按丢失处罚;需增加柱梁的必须经供应科同意后且建立相关使用台账方可增加使用;17、供应科每月对各区队的单体液压支柱、铰接梁丢失情况进行考核,其考核指标为单体液压支柱万吨丢失率不得超过3‰,铰接梁丢失率不得超过5‰,若单体液压支柱万吨丢失率超过3‰,铰接梁丢失率超过5‰,超出部分,按丢失处罚6、锚网⑴采、掘面的锚网必须存放在无积水、淤泥处,整齐堆放,否则按乱丢乱扔处罚使用单位;⑵工程竣工后剩余的锚网,由施工单位负责回收或复用,否则按丢失处罚责任人和责任单位;⑶锚网用于非支护时,必须经供应科负责人审批;⑷发现职工把网用于躺、卧、坐等做垫子的,罚责任人100元/次;7、锚固剂⑴锚固剂在井下使用时,应保证包装箱完好,非正常损耗、人为损坏或乱丢乱放的按10元/节进行处罚;⑵锚固剂按3%计算正常损耗;⑶锚固剂在搬运途中发生丢失、遗漏、损坏的未到达工作面,由发生地点使用单位承担责任,并按材料丢失处罚10元/节;⑷严禁井下大批量储备锚固剂,如因领到井下存放导致锚固剂过期的,一经发现按10元/节进行处罚;8、仪器仪表每季度对各单位仪器仪表使用台账、井下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各使用单位对领用的仪器仪表要妥善保管并做好领用、退换台账,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否则处罚使用单位200-500元;二、其它材料使用管理一电缆使用管理1、管理职责划分⑴供应科负责电缆的进货、保管、发放,并建立使用、回收、复用台账,对在用电缆进行动态检查,对使用单位的回收复用情况进行考核;⑵机电工区负责电缆的选型设计、入井检验、使用检查管理工作,确保在用电缆满足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⑶后勤负责井口、门岗的检查及偷盗电缆案件的侦破工作;⑷机电工区指派专人对所辖区域在用电缆进行管理,并建立使用台帐,每月月底与供应科核对一次台帐;⑸井下在用电缆由供应科牵头,每半年清查一次,并书面汇报矿有关领导;机电工区每月要清点核实在用电缆的数量和使用状态;2、电缆使用管理⑴领用电缆时,供应科应根据设计要求按先旧后新的原则发放,并执行“谁使用谁管理、谁拆除谁回收”的原则;2采、掘工区使用的电缆由机电工区从供应科领用并管理,工作面结束后回收或移交其他工区组继续使用,移交其他工区使用时要通过供应科及时办理移交手续;3对使用的电缆要建立台帐进行登记,以便回收或移交时进行核销和工作面收尾结束时进行现场核实;4660V及以上的电缆入井前,领用单位应提前通知机电工区做电缆耐压和泄漏试验,修补修复后的电缆必须做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浸水时间不得低于6小时,对不合格的电缆禁止入井使用;516m2以上入井电缆实行编号管理,电缆两端应注明电缆长度、型号,电缆编号牌的设计、制作由机电工区负责;在用电缆由机电逐步补齐编号;发现一处电缆无编号,处罚机电工区责任人300元;6固定敷设电缆由使用或维护单位定期检查试验并做好记录;7井下在用电缆一般不使用冷补修复,特殊情况在井下冷补修复后的电缆,必须经机电工区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8各使用单位在使用电缆过程中未经供应科同意私自截锯电缆的,按电缆原值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班组长按电缆原值的20%处罚,对区队相关责任领导按电缆原值的3%进行处罚;如回收设备发现设备上遗留电缆的,按本条规定进行处罚;9备用电缆应按标准化要求堆放,尽可能放置在靠近工作面有人看管的地方;未按标准化要求存放的,对责任单位领导罚款300元/次;二塑料电缆挂钩使用管理1、供应科负责塑料电缆挂钩的进货、保管、发放,并建立使用、回收、复用台账;发放塑料电缆挂钩必须注明使用地点、规格、数量,并登记使用台帐;2、采、掘工作面使用的塑料电缆挂钩在巷道施工结束后,施工区队凭领料单现场清点移交使用区队继续使用,并办理移交手续,供应科、施工区队、使用区队三方签字;现场清点数量与领料单不符,缺少或丢失按原价处罚施工区队;3、采煤工作面顺槽使用的塑料电缆挂钩,采煤队在回采过程中要及时回收并交回供应科,待回采结束后,供应科按面进行考核,缺少或丢失按原价处罚采煤队;4、其它巷道在用电缆挂钩,按谁回收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考核,缺少或丢失按原价处罚回收单位;三井下电器设备使用管理1、供应科负责井下电器设备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并建立使用、回收、复用台账,机电工区负责井下电器设备的编号和入井前的防爆检查;2、电器设备入井前,必须经机电工区进行防爆性能检查,符合要求的方可入井;否则对机电工区责任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各罚款300元;3、井下在用电器设备必须上架管理,并摆放整齐,否则按每台/次罚款100元;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检查,特别是动力接线盒必须定期测温,检查结果要有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限期处理;4、每月机电工区、供应科牵头对各单位井下电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及库存数量进行一次检查并核对帐目,对违规使用井下电器设备的单位处以500元罚款;四照明灯使用管理1、供应科负责照明灯的进货、保管、发放、回收,机电工区负责照明灯入井前的防爆检查;2、供应科必须建立照明灯使用台帐,发放照明灯必须注明使用地点、规格、数量;3、照明灯实行随区队、随头面交接;固定场所、巷道安装的照明灯由场所、巷道管辖单位负责管理;回采工作面等存在移交的,供应科参与现场移交,并负责现场监督清点照明灯的数量,记录在移交清单内;照明灯缺少或丢失按原值处罚使用单位,并对区队责任领导处以300元罚款;五运输机使用管理1、皮带运输机使用管理①供应科负责运输带的进货、保管、发放,并建立使用、回收、复用台帐,做到“帐、物相符”;②运输带安装单位从地面下井时,供应科要记录登记所使用运输带的型号、规格和长度;井下安装结束,工作面移交使用时,供应科应对运输带进行清点,符合要求时正常进行移交;否则,对短缺和丢失数量按运输带原值对安装单位进行处罚,并视情节对区队责任领导处以300-500元罚款;③严禁通风工区或其他单位私自使用运输带做风帘,如用运输带做风帘使用等,按所使用运输带原值的100%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并对区队责任领导处以300-500元罚款特殊情况需使用旧运输带时必须经供应科长同意;④各单位要加强皮带运输机管理,减少皮带跑偏因素;皮带跑偏造成运输带损坏的视情节按原值50%以上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并视情节对区队责任领导处以300-500元罚款;⑤随意割断运输带的,按每口500元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造成运输带报废的按原值进行赔偿,并视情节对区队责任领导处以300-500元罚款;⑥对运输带使用、管理好的区队,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励;⑦运转队要安排专人定期对皮带上下托辊进行注油、清理缠绕在托辊上的杂物,定期检查皮带上下托辊是否齐全、运转是否正常,整条皮带H架是否整齐,皮带空转或负荷状态下是否跑偏,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换和调整;对个别不能正常运转的部件应及时替换,以免影响整条皮带运行;⑧运转队对所辖各条皮带除按第7条执行外,还要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各条皮带的部件及接头部位是否出现划痕、脱胶、开口等现象,如发现以上问题应及时报供应科和机电工区安排处理;⑨各使用单位严禁在皮带头、中部和机尾采用木板、托辊、钻杆等材料别皮带,严禁用皮带运输和回收材料,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特殊情况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核批准签字;⑩各单位在替换皮带时必须从皮带串条上拆下,两头都带皮带扣,严禁从皮带接头处随意割皮带;否则每次罚款500元;皮带使用中发现缺托辊、坏托辊不更换、H架歪曲不调整、皮带严重跑偏且不调整、皮带替换或回收时乱割皮带、皮带放在水里、被淤泥掩埋、回采时不按整卷皮带回收,罚责任单位500元;发现皮带被扯,对责任单位按原值进行处罚;2、刮板输送机使用管理①供应科负责刮板机的进货、保管、发放工作,并建立使用、回收、复用台帐;②在使用过程中缺少润滑油每次罚机运队长200元,司机50元;③连接环少螺丝、刮板,给予50元/处的处罚;④一台刮板机至少保证1个以上回煤坑,如没挖回煤坑的,处罚使用班组500元、机运队长100元;⑤如电机被浮煤掩埋或被其他物料覆盖导致电机通风散热不好的,罚责任单位刮板机司机200元;⑥电机超负荷、频繁启动或被浮煤掩埋或被其他物料覆盖导致电机损坏的,对责任区队按每千瓦40元进行处罚并自行运出更换⑦大链、连接环、刮板、螺丝等乱堆乱放的按乱堆乱放处罚责任单位200-500元;六风水管、瓦斯抽放管使用管理1、供应科负责各种风水管、瓦斯抽放管的进货、保管、发放工作,并建立使用、回收、复用台帐;2、工作面铺设的风水管、瓦斯抽放管是否拆除由使用单位确定,各单位遵照执行;3、采、掘区队使用风水管,由本区队到供应科按生产计划领取,每月对一次帐;各采区工作面临时使用风水管,由使用单位管理;开拓、准备巷道使用的固定风水管统一由机电工区管理;4、回采过程中需要拆除的风水管、瓦斯抽放管,由负责回收的单位及时回收到交库房,若需井下调节使用的由生产矿长签字并由回收单位和使用单位到供应科办理移交手续;如不及时回收掩埋在采空区内的,对责任单位按管路原值赔偿并处500-1000元罚款;5、井下码放的各种风水管、瓦斯抽放管,未经供应科许可,任何单位不得私自调用,如确需使用时,必须到供应科审批并办理物资领用手续;未经供应科同意私自调用回采工作面风水管、瓦斯抽放管的,对责任单位处以500元罚款,并对区队责任领导处以300元罚款;七钢轨使用管理1、供应科负责各种钢轨的进货、保管、发放工作,并建立使用、回收、复用台帐;2、各使用单位对井下的钢轨既有使用权,又负有管理义务权;生产单位需要使用钢轨时,必须报井长审批并办理物资领用手续后方可使用;私自调用钢轨的,对责任单位处以500元罚款,并对区队责任领导处以300元罚款;八风筒使用管理1、供应科负责井下风筒的进货、保管、发放工作,并建立台帐;通风工区负责全矿井下风筒的使用、管理、回收和复用工作并建立台帐;2、通风工区要加强井下风筒管理;安检科要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3、发现使用单位丢失、损坏、浪费风筒或未经分管领导同意将风筒挪作它用的,由通风工区出具证明,供应科按风筒原值对使用单位进行处罚,并对区队责任领导处500元的罚款;4、备用风筒必须堆放在指定位置,井下未使用的风筒必须及时回收洗净入库,否则按材料乱堆乱放处理;九钻机管理一、抽采工区应对在用钻机含钻杆、钻头进行每月统计一次,对钻机的使用地点、钻机型号、数量、使用状况等要建立台账管理,并于每月月底到供应科更新台账;二、钻杆管理:钻机队必须爱惜钻杆,严禁用钻杆抬运设备,严禁其它区队将钻杆另作它用,否则按原价2倍进行赔偿;钻机队损坏的钻杆、钻头每月必须如实上报,否则处罚抽放工区负责人500元;三、各打钻地点要严格按照措施要求进行施工,当班人员要保持作业现场环境卫生,设备清洁,钻具摆放整齐,岩粉煤泥渣处理到位,否则对当班作业人员按乱堆乱放处罚;四、钻机必须固定牢固,防止因钻机震动造成部件损伤,影响钻机使用寿命;坚持设备日常检修维护,保证设备完好,杜绝设备带病作业带病运转、螺丝松动、漏油等,否则对当班作业人员罚款100元;五、严禁钻机超压、油箱欠油作业,对因超压、油箱欠油作业造成设备损坏的,对当班作业人员罚款200元;六、现场材料保管要严格,丢失或损坏钻头、钻杆及工具的,按原材料值进行处罚;七、移设钻机时必须爱护钻机及附属装置,避免钻机碰撞及电缆损伤,否则对当班操作人按损坏部件的原值赔偿;八、钻机入井或撤出,必须用塑料布或其它材料包扎好管路接头,防止煤粒等杂物进入油道;拆散的的较小部件或易丢部件应设专单人搬运,分类打包,防止丢失;否则对当班操作人员处罚500元/次;九、打钻完工后,施工人员必须清理现场,确保钻杆及部件完全回收;否则按丢失处罚;十专用工具使用管理1、供应科负责专用工具的进货、保管、发放、回收工作,并建立专用台账;2、专用电动工具入井前,必须经机电机运工区检查,符合使用要求方可入井;未经机电工区检查私自入井的,对领用单位罚款500元,同时对领用单位的。

煤矿井下搬运物料、起吊重物补充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搬运物料、起吊重物补充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搬运物料、起吊重物补充管理规定为确保井下搬运物料、重物起吊、托运、装卸的安全,进一步规范现场安全管理,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井下人工搬运物料的相关要求1、井下运送袋装物料(如水泥、黄沙等),重量超过50Kg 的禁止单人扛运。

2、长材料运输期间,长度超过4米、重量超过50Kg的禁止两人上肩抬。

3、轨道运输期间严禁上肩,两人抬运物料期间,必须保证同肩抬运,做好轻起轻放,相互配合到位。

4、木材质物料搬运下放时,禁止直接扔到地上,防止弹起伤人。

5、搬运滚动性物体时,手、脚不能朝物体滚动的方向。

6、装卸物料时必须分类摆放整齐、成线,摆向一致,不允许多种物料混放在一起。

7、装卸时应做到轻搬轻放,大不压小,重不压轻,木不压纸,堆放要平稳,捆扎要牢固。

二、井下重物起吊、拖运、装卸设施的有关要求1、重物起吊的生根方式按照起吊地点、所吊重物的重量不同,可分别选用专用简易起吊龙门架、起吊棚(梁)起吊、专用起吊锚杆或锚索起吊。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优先采用专用起吊棚(梁)起吊。

2、吊装地点应选择顶板完好,支护可靠,无掉顶、片帮危险的位置。

3、严禁在巷道顶板破碎、有裂隙或失修地点采用锚杆起吊。

4、所有砌碹巷道严禁用锚杆起吊设备或重物;尽量避免在巷道交叉的底部巷道的顶板施工起吊锚杆。

5、严禁使用超过二年的专用起吊锚杆或锚索,严禁使用巷道支护锚杆或锚索作为起吊设施使用。

6、必须在顶板较破碎地点起吊重物的,不得使用顶锚或打起吊锚杆作为起吊点,必须打锚索(锚索长度不小于7.5m,锚索张拉机具压力表读数不小于20MPa)或架设能承载起重物的起吊棚,起吊棚架设必须牢固、安全可靠。

三、锚杆或锚索打设及使用具体规定:1、起吊1.5t以下(含1.5t)的重物时:(1)每次起吊前,要先打专用起吊锚杆。

吊点可选用单根生根锚杆,锚杆采用规格不低于φ20×2200mm以上的高强锚杆,锚固力不小于100KN,锚固长度不小于1500mm(锚固剂不少于3根),锚杆打注后锚杆头露出岩面长度=锚杆丝扣长度+30~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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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材料堆放标准
为规范各采掘队组生产材料堆放标准,现制定要求如下:
1、存放地点必须干燥整洁,环境卫生良好。

2、合理选用存放地点,存放地点的顶板、巷帮、支护必须良好。

3、材料货物要分类存放,摆放安全、整齐、稳固,并悬挂材料堆放牌版,材料货物摆放不得影响行人、通风、运输,而且便于装卸。

4、现场保管材料货物的负责人对材料货物要做到心中有数,了如指掌,如有丢失,根据情节,给予一定的处罚。

5、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保管,避免发生意外。

6、各类材料集中堆放。

一、木材
1、圆木:顺巷道方向布置,堆放时先把堆放处巷道底板起(垫)成像巷帮一侧的缓坡,保证堆放后像巷帮倾斜,共布置5层,每层5根,层与层之间垫构木,构木间距0.5m,构木最外缘必须超过圆木最外缘0.1m,圆木进巷道方向一端摆齐,圆木两端用8#铁丝捆绑连接。

2、板梁:先将堆放处巷道底板起平,奇数层垂直于巷道方向放置,偶数层顺巷道方向布置,共布置14层,保证距皮带边缘大于20cm。

3、构木(捆):先将堆放处巷道底板起平,奇数层垂直于巷道方向放置,偶数层顺巷道方向布置,共布置7层,保证距皮带边缘大于20cm。

3、木楔:堆放成方形,“十字”交错布置,高度不得超过1.2m。

二、建工材料
1、水泥:堆放地点必须干燥,堆放时必须在底部铺一层板梁,水泥“十字”交叉布置,高度不得超过1.2m,水泥不得在井下长期存放,施工完成后必须交与其他队组使用或出井。

2、砂子、石子:成梯形布置,高度不得超过1.2m。

3、料石、砖:层与层之间成“十字”交错布置,高度不得超过1.2m。

三、支护材料
1、钢绞线、锚杆、锚梁、单体液压支柱:必须上专用存放货架顺巷道方向布置。

2、金属网:成豆腐块堆放,层与层之间成“十字”交错布置,高度不得超过1.3m。

3、垫片:上专用垫片架。

4、铁鞋:每层6块,用铁丝将防倒链,高度不得超过1m。

5、π梁、工字钢棚:顺巷道方向布置,第一层布置构木,π梁与构木、工字钢棚与构木成“十字”交错布置。

构木间距0.5m,构木最外缘必须超过π梁、工字钢棚外缘0.1m,工字钢棚两端必须摆起,高度不得超过1.2m。

6、U型棚梁:两腿朝下,斜靠与非行人侧巷帮。

7、U型棚腿:先将堆放处巷道底板起(垫)平,顺巷道方向布置,每层摆放5根,最高布置5层,层与层之间垫构木,两头用8#铁丝捆绑连接。

四、其它材料:
1、各种钻杆:必须上货架。

2、洒水管、压风管:盘放于货架上。

3、皮带架子:顺巷道方向堆放,用8#铁丝进行捆绑连成整体,高度不得超过1.2m。

4、各种管路:分尺寸、长度进行堆放,层与层之间垫专用垫木,管路间法兰盘不得接触,高度不得超过1 m,管路两端用8#铁丝进行捆绑。

5、大锤、铁锹、洋镐、道夹板及其螺丝、联网丝、耙钉、钻头:进入工具箱。

五、材料硐室内材料堆放标准:
材料硐室内各种配件材料必须上货架分类堆放整齐,各种配件材料必须挂材料牌版,建立材料出入台账。

油脂、油漆不准进入材料硐室内。

生产技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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