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麻醉药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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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住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住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院住院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防止滥用和非法流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严格遵循“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的五专管理原则。

2.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麻醉药品的管理规定,确保麻醉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

3. 加强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麻醉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4. 定期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职责分工1. 医院药剂科负责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供应、销毁等工作。

2. 麻醉科负责麻醉药品的使用,严格按照处方规定剂量、途径给药。

3. 临床科室负责对住院患者的麻醉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 医院保卫部门负责对麻醉药品的储存场所进行安全保卫。

四、管理制度1. 麻醉药品的采购:医院药剂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从具有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并取得相关批准文件。

2. 麻醉药品的储存:麻醉药品应存放在专用药房,由专人负责,专柜加锁,确保药品安全。

3. 麻醉药品的使用: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考核合格。

使用时,严格按照处方规定剂量、途径给药。

4. 麻醉药品的处方:麻醉药品处方应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内容应完整、规范。

5. 麻醉药品的登记:医院药剂科应建立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册,详细记录麻醉药品的使用情况。

6. 麻醉药品的销毁:麻醉药品使用后,应由医院药剂科负责销毁,确保药品不流入非法渠道。

五、监督检查1. 医院定期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药剂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一、前言麻醉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医疗物资,其管理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疗质量。

为了加强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用药安全,本医院制定了以下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二、合理库存管理麻醉药品库存应根据医院实际需求和患者用量进行合理规划,既保证药品供应,又避免积压和浪费。

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确保药品数量与账目相符。

三、银行转账支付麻醉药品的采购款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确保资金安全。

与供应商签订明确的购销合同,规定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

四、双人验收管理麻醉药品的验收工作应由两名工作人员共同完成,一人负责核对药品信息,另一人负责检查药品质量。

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不合格药品应予以退货。

五、入库验收签字麻醉药品入库时,验收人员应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确保入库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入库单应详细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六、缺少破损登记发现麻醉药品缺少或破损时,应立即进行登记,并查明原因。

对因管理不善导致的缺少或破损,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专人专柜加锁麻醉药品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设置专柜加锁,确保药品安全。

管理人员应定期更换密码锁,防止非法获取药品。

八、定期盘点对账定期对麻醉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对账工作应由独立于库存管理的人员完成,确保对账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九、出入库登记制度麻醉药品的出入库应建立详细的登记制度,记录药品的流向和使用情况。

登记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出入库时间、经办人等信息。

十、使用登记本管理麻醉药品的使用应建立登记本,记录使用人、使用时间、使用数量等信息。

登记本应定期审核,确保使用情况的合规性。

十一、交接班制度管理麻醉药品管理人员在交接班时,应详细交接药品的数量、状态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交接班应有书面记录,双方签字确认,确保交接的清晰和明确。

十二、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医院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医院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麻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患者的安全和药物的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使用麻醉药品的科室和医务人员。

三、麻醉药品管理机构1.医院设立麻醉药品管理机构,负责医院麻醉药品的采购、仓储、发放和使用等工作。

2.麻醉药品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麻醉药品管理岗位,负责麻醉药品的入库登记、出库发放、货位管理等工作。

3.麻醉药品管理机构应定期对麻醉药品库存进行盘点,确保麻醉药品的数量和质量安全。

四、麻醉药品采购2.麻醉药品采购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应具备麻醉药品的生产和销售资质。

3.采购人员应制定采购计划,明确药品种类、数量和时间等要求,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采购。

采购人员应及时与供应商协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4.麻醉药品采购合同应明确双方义务和责任,保证药品的质量和交付时间。

五、麻醉药品仓储和保管1.麻醉药品应存放在专用的药品仓库,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

2.麻醉药品仓库应具备相应的防护措施和设施,如温湿度监控系统、防火设施等。

3.麻醉药品应按照药品的特性和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并设立相应的货位管理。

4.麻醉药品的存放和保管应符合药品管理的相关规定,防止药品的受潮、变质、丢失等情况发生。

5.麻醉药品仓库应定期进行环境检查,确保仓库的洁净和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转。

六、麻醉药品的发放和使用1.麻醉药品的发放应由麻醉药品管理人员负责,并按照医生的开具处方进行。

2.麻醉药品的使用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负责,并按照麻醉操作规程进行。

3.麻醉药品的使用应记录相关信息,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并进行签名确认。

4.麻醉药品的使用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发生,应立即报告麻醉药品管理机构,协调解决问题。

七、麻醉药品的报废处理1.麻醉药品过期、变质或出现其他质量问题时,应进行及时报废处理。

2.报废的麻醉药品应加以标识,并通知麻醉药品管理机构进行处理。

医院麻醉药品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医疗安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包括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使用、回收、销毁等环节。

三、职责分工1. 医院药剂科负责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回收和销毁等工作。

2. 麻醉科负责麻醉药品的使用、处方开具和患者用药指导。

3. 保卫科负责麻醉药品的防盗、防抢工作。

4. 医院领导负责监督、检查麻醉药品的管理工作。

四、麻醉药品的采购1. 麻醉药品的采购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不得购买非法渠道的麻醉药品。

2. 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对麻醉药品的品种、规格、批号、有效期等进行核对。

3. 采购的麻醉药品应具有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的合法证明文件。

五、麻醉药品的储存1. 麻醉药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仓库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

2. 仓库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对储存的麻醉药品进行定期检查、清点。

3. 麻醉药品的储存应按品种、规格、批号、有效期分类存放,并做好记录。

六、麻醉药品的调配1. 调配麻醉药品的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麻醉药品的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

2. 调配麻醉药品时,应严格核对处方,确保准确无误。

3. 调配完成的麻醉药品应立即交付使用,不得留存。

七、麻醉药品的使用1. 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应具备西医执业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经过麻醉药品使用培训。

2. 使用麻醉药品时,应严格按照处方要求,严格控制剂量。

3. 使用麻醉药品后,应做好记录,包括药品名称、剂量、使用时间等。

八、麻醉药品的回收与销毁1. 使用后的麻醉药品空瓶、空安瓿应立即回收,由药剂科统一处理。

2. 过期、变质、损坏的麻醉药品应立即销毁,销毁前应做好记录,并报医院领导批准。

九、监督与检查1. 医院领导应定期检查麻醉药品的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医院全身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全身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医院麻醉药品的安全、合理、合法使用,防止滥用和非法流通,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科室、药剂科、保卫科等相关科室,以及从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和使用的工作人员。

三、管理职责1. 药剂科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供应、调剂、回收、销毁等工作。

2. 临床科室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严格按照医嘱开具处方,并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3. 保卫科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药品丢失、被盗和滥用。

4. 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负有直接责任。

四、管理制度1. 采购管理(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必须由药剂科统一负责,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2)采购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供应。

2. 储存管理(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必须储存在专用库房,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

(2)库房内药品应按照药品性质、剂型、规格等进行分类存放,并设置醒目标识。

(3)库房内药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钥匙由专人保管。

3. 供应管理(1)药剂科根据临床科室的用药需求,及时供应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2)供应药品时,必须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4. 调剂管理(1)临床科室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时,必须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

(2)调剂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熟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药理作用、不良反应等知识。

5. 回收管理(1)临床科室在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后,应将剩余药品及时回收至药剂科。

(2)药剂科对回收的药品进行清点、登记,并定期进行销毁。

6. 检查与考核(1)药剂科每月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药品安全、合法使用。

(2)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1.麻醉科所有从药剂科领回基数药品, 严格按照药剂科提供的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基数药品, 只能供手术麻醉病人使用, 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科室药品指定专人管理, 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

每日清点、检查药品并记录, 防止积压、变质, 如发现有沉淀、变色、标签模糊时, 立即停止保管并报药房处理。

药品失效期前3个月, 必须退回药房, 重新申请。

3.麻醉结束当日, 由麻醉医师书写、录入电子处方, 专人统一领取。

4.毒麻药管理要求:①麻醉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的“五专”管理办法, 定期清点, 保证供应。

②麻醉药品哌替啶、吗啡、芬太尼等应严格管理制度, 各级医师必须坚持医疗原则, 正确合理使用, 凡利用工作之便为他人或自己骗取、滥用麻醉药品, 其直接责任者由医院予以行政处罚。

③二线医师负责当日所领麻醉药品的使用、保管和归还, 必须保持麻醉记录单、空安瓿、专用麻、精处方及电子处方绝对一致, 如果药品管理员已下班, 应交值班人员保管, 并做好记录、交接。

④建立毒麻药使用登记本, 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剂量、使用日期、时间, 护士签名。

⑤值班二线医生负责清点、管理值班柜内麻醉药品, 做好使用记录, 次日药品管理人员再次清点, 核对处方并补充, 做到班班交接。

5.使用药品时应注意检查, 做到过期药品不用、标签丢失不用, 瓶盖松动不用, 说明不详不用, 变质混浊不用, 安瓿破损不用, 名称模糊不用, 确保用药安全。

6.抢救药品必须放置在抢救车内, 定量、定位放置, 标签清楚, 专人每日检查, 及时补充, 保证随时急用, 过期失效药品清理要及时清理。

7、各手术间、复苏室、准备间专柜和抽屉内药品由专职管人员按照基数补充, 定期清点、检查效期, 若账目不符要立即追查。

8、库存药品应尽量减少, 合理补充, 要有通风、降温、照明设备, 并有防潮、防霉、防虫、防鼠等措施。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一、概述麻醉药品是医疗机构中具有较高药理学危险性和滥用风险的特殊药品,为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医疗秩序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确保麻醉药品供应充足,同时避免滥用和浪费现象;2.严格控制麻醉药品使用和配送过程中的风险,确保临床麻醉操作的安全性;3.加强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

三、管理职责与权限1.医院药品管理部门负责麻醉药品的采购、配送和库存管理;2.麻醉科负责麻醉药品的储存、使用和日常管理;3.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使用麻醉药品,不得使用未经核准的药品和剂量;4.监督部门负责对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采购与配送管理1.麻醉药品的采购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采购管理的程序进行,确保药品品质合格;2.麻醉药品的配送必须在严格的审批制度下进行,由专人进行签字确认,并进行记录;3.配送的麻醉药品必须进行安全密封和标识,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4.医务人员在使用麻醉药品时必须核对药品批号、有效期和用药剂量等,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正确性。

五、麻醉药品储存管理1.麻醉药品必须存放在专用的柜子或房间中,确保其安全、清洁和干燥;2.麻醉药品的储存区域必须进行专门的标识,以避免混淆和错用;3.麻醉药品的储存温度和湿度必须符合药品的要求,防止药品质量的降低;4.麻醉药品的存放必须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严禁使用过期药品。

六、麻醉药品使用管理1.医务人员在使用麻醉药品之前必须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患者适合麻醉操作;2.使用麻醉药品的操作必须严格按照麻醉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调整剂量和用药方式;3.麻醉药品的使用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合理,严禁滥用和浪费现象;4.麻醉药品的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好药物记录,包括药品的名称、剂量、用药时间和监护情况等。

七、质量监控与评估1.麻醉科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监控和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2.麻醉药品的使用情况必须进行定期的统计和分析,评估医疗质量和麻醉操作的安全性;3.监督部门必须定期对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合理性;4.发现问题时必须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并进行记录和反馈。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麻醉药品的合理、安全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麻醉药品,是指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的药品。

第三条本院应当建立健全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麻醉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

第四条本院全体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麻醉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

第二章采购与储存第五条麻醉药品的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

第六条麻醉药品的采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采购政策,遵循药品价格管理相关规定。

第七条麻醉药品应当储存于专用库房,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库房温度应当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第八条麻醉药品的储存应当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定期检查库存,确保药品质量。

第三章配送与使用第九条麻醉药品的配送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配送政策,确保药品安全、及时送达。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当根据临床需要,合理使用麻醉药品,遵循剂量控制原则。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在使用麻醉药品时,应当认真填写处方、病历,并做好用药记录。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当定期评估患者对麻醉药品的疗效和不良反应,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用药方案。

第四章监管与培训第十三条医院应当设立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麻醉药品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麻醉药品使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麻醉药品使用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由医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医院药库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库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麻醉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滥用和非法流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成立麻醉药品管理小组,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保卫科等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麻醉药品的管理工作。

2. 药剂科负责全院麻醉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调配、使用、销毁等工作。

3. 各病区及手术室应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的管理,严格执行本制度。

三、采购与验收1. 采购:麻醉药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采购政策,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确保药品质量。

2. 验收:验收人员应认真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厂家、批号、数量、有效期等,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四、储存与保管1. 储存:麻醉药品应专库(柜)储存,专人负责,双人双锁,实行分区管理。

2. 保管:药品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潮湿、受潮、受热、受冻、受污染等。

3. 出入库:药品出入库必须填写《麻醉药品出入库登记表》,经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进行。

五、调配与使用1. 调配:麻醉药品的调配应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

2. 使用:医护人员使用麻醉药品时,必须严格执行医嘱,合理用药,防止滥用。

六、销毁与报告1. 销毁:过期、变质、损坏的麻醉药品,应按照规定程序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2. 报告:发现麻醉药品丢失、被盗、滥用等情况,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调查。

七、培训与考核1. 培训:定期对麻醉药品管理人员、医护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

2. 考核:将麻醉药品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医院药库将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麻醉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医院麻醉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临床安全使用,防止麻醉药品滥用、流失和非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成立麻醉药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麻醉药品安全管理工作。

2. 麻醉药品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麻醉药品安全管理。

3. 麻醉药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1)制定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组织实施麻醉药品安全管理。

(2)对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3)组织开展麻醉药品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安全意识。

(4)对麻醉药品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完善安全管理措施。

(5)定期向医院领导报告麻醉药品安全管理情况。

三、麻醉药品管理要求1. 采购:(1)采购麻醉药品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采购麻醉药品时,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商,确保药品质量。

(3)采购的麻醉药品应与采购计划相符,实行专账管理。

2. 储存:(1)麻醉药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仓库应配备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等设施。

(2)麻醉药品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存放,标签清晰,标识醒目。

(3)仓库温度、湿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定期检查,确保药品质量。

3. 调配:(1)调配麻醉药品应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负责。

(2)调配麻醉药品时,应严格核对处方,确保药品准确无误。

(3)调配完毕后,应立即登记,并及时将药品送至患者病房或手术室。

4. 使用:(1)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并经考核合格。

(2)使用麻醉药品时,应严格按照医嘱执行,不得擅自更改剂量或给药途径。

(3)患者使用麻醉药品后,应加强观察,及时发现并处理不良反应。

(4)麻醉药品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将空安瓿或废贴回收,并做好登记。

四、监督管理1. 医院对麻醉药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医院病区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病区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病区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麻醉药品的合理使用、安全储存和规范使用,防止麻醉药品滥用和非法流通,保障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医院设立麻醉药品管理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保卫科等相关人员为成员。

2. 药剂科负责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和发放。

3. 护理部负责麻醉药品的使用、回收和销毁。

4. 保卫科负责麻醉药品的防盗、防抢、防丢失。

三、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与保管1. 麻醉药品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向有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采购,并索取相关证明材料。

2. 麻醉药品应储存在专用药品库房内,库房应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等设施。

3. 麻醉药品的储存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温度、湿度等条件进行,定期检查药品质量。

4. 麻醉药品的入库、出库应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有效期、储存条件等。

5. 麻醉药品的保管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执行药品保管制度。

四、麻醉药品的使用1. 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处方时,必须严格按照临床需要和患者病情,遵循最小剂量原则。

2. 麻醉药品的使用应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亲自执行,护士根据医嘱进行操作。

3. 使用麻醉药品时,护士应核对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给药途径等,确保准确无误。

4. 麻醉药品的空安瓿、空瓶、空注射器等废弃物应按照医疗废物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麻醉药品的回收与销毁1. 麻醉药品使用后,空安瓿、空瓶、空注射器等废弃物应立即回收,并由专人负责登记。

2. 麻醉药品的回收与销毁应在保卫科监督下进行,确保药品安全。

3. 销毁麻醉药品时,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防止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六、监督检查1. 医院定期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医疗机构麻醉用药的安全、合理和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药品购置和收发1. 医院麻醉药品的购置工作需由专门的采购人员负责,采购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格证书,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2. 医院麻醉药品的采购必须经过药学部门的审查和审核,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法性。

3. 采购的麻醉药品必须经过验收和入库,接收人员要对麻醉药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药品的完好性和正确性。

4. 入库的麻醉药品必须分别放置在专用货架上,并贴上醒目的标签进行标识。

5. 医院麻醉药品的发放必须经过麻醉科的申请,由专人发放,并登记在相应的记录簿上。

二、药品使用和管理1. 医院麻醉药品的使用必须经过医疗机构的麻醉专家组的评估和决策,确保使用的药品安全、合理和有效。

2. 医院麻醉药品的使用必须按照医嘱和相应的操作规程进行,医务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具备合格的操作技能。

3. 麻醉科必须建立麻醉用药记录簿,记录每次使用麻醉药品的药名、剂量、批号等信息,并由麻醉医师核对签字。

4. 麻醉药品使用过程中,必须保证手术间和麻醉监护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麻醉效果的稳定和患者生命安全。

5. 麻醉药品的残余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私自处置。

三、药品质量控制1. 医院麻醉药品必须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规进行采购和使用,严禁使用过期或损坏的麻醉药品。

2. 医院麻醉药品必须定期进行质量检测和验证,确保药品的纯度和有效性。

3. 麻醉科必须建立麻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时反馈药物的不良反应情况并进行处理。

4. 麻醉科必须建立麻醉用药风险评估制度,对使用麻醉药品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措施。

四、药品库存和处置1. 医院麻醉药品必须建立合理的库存计算和管理制度,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和需求合理安排库存数量。

2. 医院麻醉药品的库存必须定期清点,确保药品库存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 麻醉药品库存过量或过期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不得私自处置或外流。

医院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医疗安全,防止滥用和非法流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务人员、药剂人员及从事麻醉药品相关工作的其他人员。

三、麻醉药品管理1. 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 麻醉药品实行专人负责制,指定专人管理,并配备专柜、专锁、专账、专册。

3. 麻醉药品的储存环境应满足温度、湿度、通风等要求,确保药品质量。

4. 麻醉药品的购进、验收、入库、出库、销毁等环节,必须做好记录,并定期进行盘点。

5. 麻醉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应定期接受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麻醉药品使用1. 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所在科室主任审核批准。

2. 使用麻醉药品前,医务人员应详细询问患者病史、过敏史,并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

3. 使用麻醉药品时,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医嘱执行,并注意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4. 麻醉药品的处方应书写规范、字迹清晰,并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签字。

5. 麻醉药品的处方应单独保存三年备查。

6. 麻醉药品的用量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五、监督管理1. 医院设立麻醉药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麻醉药品的管理工作。

2. 麻醉药品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医院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我院将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医疗安全,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规范

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规范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范一、引言医院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为了确保患者安全和医疗质量,医院需要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这些药品。

二、麻醉药品管理2.1 麻醉药品的分类麻醉药品通常分为全身麻醉药、局部麻醉药和镇痛药等几类,每类药品都有其专门的使用场景和剂量范围。

2.2 麻醉药品的采购医院应当建立麻醉药品采购台账,记录每次采购的药品名称、数量、生产商等信息,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采购。

2.3 麻醉药品的存储和配发医院应当建立麻醉药品的专门存储区域,保证药品存放的温度、湿度和光线符合要求。

药品配发应当由专门负责的人员进行,并记录配发的药品名称、数量、接收方等信息。

2.4 麻醉药品的使用使用麻醉药品需要严格按照医嘱和规范操作流程进行,确保用药安全和有效性。

三、精神药品管理3.1 精神药品的分类精神药品通常包括抗抑郁药、抗精神病药、镇静催眠药等,不同类型的药品对应不同的精神疾病治疗。

3.2 精神药品的处方和使用精神药品的处方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开具,明确标注用药目的、剂量、用法等信息。

患者使用精神药品时应当密切监测其症状变化和不良反应。

3.3 精神药品的监测和评估医院应当建立精神药品使用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对精神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用药合理和有效。

四、总结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是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通过规范的管理和操作,可以有效避免用药风险和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以上是关于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范的介绍,希望对相关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2023麻醉药品管理制度_麻醉药品管理制度范文

2023麻醉药品管理制度_麻醉药品管理制度范文

2023麻醉药品管理制度_麻醉药品管理制度范文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篇1一、医院药事委员会负责检查、监督麻醉药品的管理,每年组织一次有关麻醉药品的使用、管理的专题讲座,使广大医护人员知法、懂法、守法,管好、用好麻醉药品。

二、医院与药剂科以及备有麻醉药品的科室麻醉药品管理,要责任到人。

由医教科牵头,每季度开展一次麻醉药品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三、麻醉药品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

四、麻醉药品应存放在有安全防盗功能的铁皮箱或保险箱内。

药库应每月盘点一次。

调剂室应每日进行统计。

麻醉药品应按需领用,不得大批领用。

麻醉药品发货时应严格执行双人核对签名制度,并当面点清数量,检查质量,领药人清点验收无误后,方可出库。

五、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医师以上技术职称,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本院医务人员的麻醉药品处方权需经医教科考核批准,并将医师签字式样送药剂科备查。

六、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写明病情,医师签全名,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并进行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方使用麻醉品。

麻醉药品每张处方针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

七、医院药剂科应根据国务院对麻醉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和监督本院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麻醉药品,对违反规定滥用麻醉药品者,药剂科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院领导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八、医院抢救病人时,急需麻醉药品者,如手续不完备时,可先发放该病例一次性使用剂量之后补办手续。

九、专门负责麻醉药品的管理人员应为政治素质好,熟悉麻醉药品有关法规,具有药士(或相当于药士)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

十、必须备麻醉药品的病区,应专人加锁,每日按处方、空安瓿到病区药房补充备用量,病区药房定期对各有关病区、手术室进行检查。

十一、建立麻醉药品的报损制度:对霉变破损的麻醉药品,每年报损一次,由单位领导审核批准,就地监督销毁,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备,医疗科室和药剂科各班组剩余麻醉药品,应办退药手续随时交药剂科,不得积存。

2023年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4篇

2023年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4篇

2023年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4篇书目第1篇a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第2篇中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第3篇市民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第4篇附二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附二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第三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1.为保证我院特别管理药品的平安、合理运用,有效地限制特别管理药品的购进、储存、运用行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药品管理法》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特别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方法,实行特别管理。

3.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从指定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并需做好购进安排,合理调配库存。

除放射性药品可由医技科按有关规定进行选购管理外,其它特别管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

4.对购进的特别药品必需实行双人双验,验收到最小包装,并做好验收记录。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在出库、配发时,实行双人核对制度,并做好出库复核记录。

5.特别药品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工作。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并做好记录。

专用账册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6.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设立专库或者专柜。

专库应当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当运用保险柜,严防丢失。

专库和专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手术室备用固定基数麻醉药品,每天凭处方、麻醉药品空安瓿更换。

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7.特别药品仅限本院医疗和科研运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做它用。

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运用专用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当符合规定。

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细致核对,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安全、合理使用,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组织1. 成立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保卫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工作。

2. 药剂科设立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三、管理制度1. 药品采购与验收(1)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制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计划,经批准后,向指定药品经营单位采购。

(2)药品到达后,由采购员和库管员共同检查验收,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2. 储存与保管(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使用专用保险柜储存,专人负责管理。

(2)药库与各调剂部门,各调剂部门与临床用药科室实行基数管理,基数卡注明所用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由双方管理人员及负责人签字。

3. 调剂与使用(1)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时,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剂量、疗程等,确保合理用药。

(2)处方医师应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4. 安全管理制度(1)医院应定期组织专项检查,确保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安全使用。

(2)建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每月由医务科、药剂科组织相关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5. 培训与考核(1)定期对涉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及培训。

(2)考核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人员、药学、医护人员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

四、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 对因管理不善,导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失、滥用等问题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严查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严查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1. 专项检查:国家药监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关注2023年以来新列管的品种,如依托咪酯和右美沙芬。

此外,13个品种,包括依托咪酯、右美沙芬和含曲马多复方制剂等,已被增列入麻精药品目录,以严格管制。

2. 管理制度完善:国家药监局完善了管理制度,对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重点监管,并要求这些企业具备确保麻精药品质量和安全的管理能力。

3. 生产量计划管理:生产量实施了计划管理,并设置了固定的流通渠道。

4. 全覆盖巡查检查:监管部门开展了全覆盖的巡查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风险。

5. 信息化追溯体系:国家药监局推动了麻精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的建立,实现了对所有麻精药品最小包装生产线赋码,以便全流向动态监控。

6. 密切监测滥用情况:为应对药物滥用问题,该机构密切监测滥用情况,并及时评估是否将某些品种列入管制。

7. 公众提醒:公众被提醒合理使用麻精药品,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并自觉避免药物滥用。

此外,医院内部也制定了相应的麻醉药品管理制度,以确保临床安全使用。

以下是一些关键点:1. 医务人员资质: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西医执业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且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

2. 处方管理: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

3. 药剂科管理:因工作需要,留存指定基数麻醉药品的科室,其管理均应按制度执行。

因治疗而使用麻醉药品后,须补充基数时,应持处方(如为注射剂应随带空安培)送交药剂科换药。

4. 监督检查:医院内部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麻醉药品的安全使用。

总之,我国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管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需不断加强监管力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

医院药房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房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药房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安全、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麻醉药品的定义与分类(一)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主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

(二)麻醉药品分为以下几类:1. 阿片类:如吗啡、芬太尼、美沙酮等;2. 可卡因类:如可卡因、古柯碱等;3. 大麻类:如大麻、大麻树脂等;4. 合成麻醉药类:如哌替啶、氯胺酮等;5. 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如安定、苯巴比妥等。

三、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一)药房麻醉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等环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

(二)药房应设立麻醉药品专柜,专人负责管理,实行“五专”管理(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

(三)采购麻醉药品时,必须凭《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按照年度采购计划,到具备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指定单位购买。

(四)验收麻醉药品时,必须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五)储存麻醉药品时,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受潮、受热、受光,并定期检查药品质量。

(六)麻醉药品的发放,必须凭处方,处方应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开具。

(七)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开方医生名章清楚可见。

配方时应严格核对,配方和核对人员均应签名,并建立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册。

(八)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或亲属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

四、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一)医院药剂科应定期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附则(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制度由医院药剂科负责解释。

(三)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三甲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三甲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三甲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毒麻药品管理制度(参照药剂科)
二、常规药品管理制度
1.根据科室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科室配备基数药的品种、数量须报护理部及药剂科备案,账物相符,不得囤积药品。

3.药柜中的注射药、内服药、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不得将不同规格的药品同放一盒或瓶内。

4.高浓度电解质制剂(包括氯化钾、磷化钾及超过0.9%的氯化钠等)、肌肉松弛剂等高危药品按高危药品管理制度执行,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存放,必须单独存放,并有醒目标识。

5.毒、麻、精神类药品严格按毒、麻、精神类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6.定期清点,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

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者,均不得使用。

7.保持药柜整洁、干燥、通风、特殊药物避光保存。

8.贵重药品做好登记签收,上锁保管。

9.需要冷藏的药品,应放冰箱保存。

10.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保持一定基数,班班交接,定期检查,编号排列,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准确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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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中医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和卫生部制订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2005年11月14日公布执行)的有关规定,现修订青冈县中医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一)、成立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二)、管理小组成员职责①组长全面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组长和副组长负责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其余各成员负责本管辖范围内此类药品的保管、使用管理。

②管理小组成员应当掌握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③管理小组每月定期检查各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保管、使用情况,并做好记录。

④医务科负责安排全院医务人员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学习和培训。

⑤医务科负责我院医务人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管理工作。

⑥药剂科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购鉴卡管理、及时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上报、开展处方设计和管理及其它日常使用管理工作。

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发现药品过期或出现质量问题,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经科主任同意后,严格按规定填写麻醉药品报损单,报请科主任和主管院长签字同意,青冈县卫生局申请,并在青冈县卫生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销毁处理。

⑧安全保卫人员负责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值班巡查安全工作。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保管管理1、药剂科根据临床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的库存。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验收,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设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时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

片剂无发霉、变色、裂片现象;针剂澄明度合格;标签印刷清楚,字迹清晰。

所有药品必须严格检查有效期,且有效期在1年以上,确保质量无误后方可入库及领用。

4、严格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实行专人管理、专用账本、专柜双人双锁;药库严格凭门诊药房和住院药房的领用单出库,出库时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有效期,及时做好药品的出库帐登记,登记内容: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与门诊药房和住院药房的领药同志做好药品实物的交接工作,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5、门诊药房和住院药房严格实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负责人必须每天按处方核对登记册,核查药品库存和有效期,做到日日帐物相符并注意库存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质量检查。

6、住院药房管理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各临床科室小药柜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保管、质量、有效期、数量。

7、药库人员定期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有效期,及时更换印鉴卡。

严格执行注射剂“计划制”和其他剂型“备案制”的采购管理原则,及时将有关数据上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调配和使用管理(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用处方的领用管理①药剂科根据有关规定设计我院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用处方,经主管院长审核后定量印制。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为淡红色,处方右上角分别标注“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为白色,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

②印制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入库后即移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职管理人员,专职管理人员应当场清点,记录处方起止号码,入库保管。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交财务科管理。

③专职管理人员应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用登记册》,记录以下内容:领用日期、领用科室、处方起止号码、领用人签名、发放人签名。

各科室需要使用门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由各科室的护士长到专职管理人员处领用,一次领用处方不得超过1本(100张),要妥善保管。

各科室需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使用情况登记册》,记录以下内容:处方领入日期、处方起止号码、处方使用日期、使用处方号码、使用处方医生。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由各护士长从财务科领用。

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发生失窃时,应迅速向院办公室报告,并向药剂科报告失窃处方的起止号码,由药剂科监控处方的流向。

失窃处方自失窃之时起作废,在院内网上通告。

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作废时,各科室登记后交回药剂科专职管理人员。

⑥麻醉药品处方保存三年,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两年。

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账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两年。

(二)、医生的处方权管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参加“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权考核”,合格者方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方权,处方权统一由医护办管理。

(三)、医生的诊疗管理①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病历由医院保管。

②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院内使用,不得带出医院;如果患者确需要在家中使用,必须由医院派医务人员带注射剂出诊至患者家中,给患者注射,并带回空安瓿和残留液,24小时内交还药剂科。

③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要带出医院外使用时,医师在患者或其代办人出示下列材料后方可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患者的身份证明和代办人员的身份证明,医师应在相应的门诊病历中留存代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④患者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超过4个月,医生应要求患者复诊,确定需要继续使用的,方可开具处方;以后每4个月患者必须复诊一次。

⑤医生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四)、处方限量管理①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

(特别说明: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药品仅限于院内使用)。

②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

鉴于我院是精神病专科医院,若第二类精神药品是用于精神病人的长期治疗时,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到一个月,但医生必须重签名。

③为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盐酸哌替啶注射液处方为一次用量。

(五)门诊药房的配方管理:①药剂人员首先应核查处方是否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处方各项内容是否完整,处方医生是否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权,处方用量是否符合要求,核对电脑无误后,方可进行调配。

②调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药剂人员必须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认真填写药品使用方法;配药人员在处方上签全名。

③调配麻醉药品注射剂处方时,药剂人员将空的注射袋交给患者,不发药品实物,交待患者凭药袋到注射室注射;药剂人员将实物交给注射室护士,护士收到实物后在处方背面签收;护士注射完后将空安瓿交回药房。

④调配好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核对人核对无误后,再交于发药人员;发药人员再一次核对病人姓名、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认真交待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发药人员在处方上签全名。

⑤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登记本上记录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处方医生、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

⑥在第二类精神药品登记本上记录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生、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

⑦门诊药房不得办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退药手续。

患者停药后,患者(或患者家属)自愿交回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由医院按规定销毁处理。

⑧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登记。

(六)、住院药房的配方管理①药剂人员首先应核查处方是否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处方各项内容是否完整,处方医生是否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权,处方用量是否符合要求,核对电脑无误后,方可进行调配。

②调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药剂人员必须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认真填写药品使用方法;配药人员在处方上签全名。

③调配好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核对人核对无误后,发给来取药护士,并要求护士在处方上签收。

④调配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时,要回收空安瓿并登记。

⑤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登记本上记录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处方医生、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

⑥第二类精神药品用于每日摆药时,不设专门登记;但用于出院带药时要在第二类精神药品登记本上记录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生、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

⑦科室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许重复使用,由医院按照规定销毁处理(科室要具体说明剩余原因)。

(七)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残留液的回收、销毁管理①科室护理人员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空安瓿、残留液的回收、销毁登记制度;住院药房人员对空安瓿的回收应严格核对药品批号,做好交接登记。

②门诊患者所配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护士按医嘱注射完后,立即将空安瓿交还门诊药房,药剂人员按规定进行回收、销毁并登记。

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1、药库、各药房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配备保险柜存放,第二类精神药品专柜存放。

2、病区小药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双人双锁保管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3、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同意),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不得外借。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须实行库存管理,做到帐物相符,每天清点,如有误差应及时查实;遇失窃应保留现场,迅速向分管领导、青冈县卫生局汇报,并向院办公室及公安部门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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