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器具管理制度77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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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耐尔公司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二零一四年元月一日
目录
一、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0
1 总则 0
2 职责 0
3 工作程序 0
二、计量器具检定制度 (2)
1.总则 (2)
2.职责 (2)
3.工作程序 (2)
三、计量标准管理制度 (4)
1 总则 (4)
2 职责 (4)
3 工作程序 (4)
四、计量器具使用、维护和保养制度 (6)
1 总则 (6)
2 职责 (6)
3 工作程序 (6)
五、计量器具标识管理制度 (7)
1总则 (7)
2 职责 (7)
3 工作程序 (7)
4 相关和引用文件 (7)
5 使用的标识 (8)
六、计量器具购置、发放管理制度 (9)
1 总则 (9)
2 职责 (9)
3 工作程序 (9)
七、计量人员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0)
1 总则 (10)
2 职责 (10)
3 工作程序 (10)
八、计量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1)
1 总则 (11)
2 职责 (11)
3 工作程序 (11)
九、检定记录及检定证书核验制度 (12)
1 总则 (12)
2 职责 (12)
3 管理内容与控制要求 (12)
十、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13)
1 总则 (13)
2 职责 (13)
3 管理内容与控制要求 (13)
一、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1 总则
1.1 本程序规定了监视和测量装置(计量器具)的配置、检定、使用和维护保养的工作程序和控制要求。
1.2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计量器具)管理。
2 职责
2.1 计量室作为我公司计量管理部门负责全厂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工作,组织有关工作程序、技术文件的编制、修订和监督实施;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添置、更新和制定检定计划、检定、维修和维护保养等工作。
2.2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监视和测量装置日常管理工作。
2.3 供应部具体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采购和库存管理工作。
3 工作程序
3.1 管理原则
3.1.1 本公司计量管理依据国家有关计量法律、法规,使计量管理工作具有法制性、统一性和准确性。
3.1.2计量管理部门对在用计量器建立台帐,其中长度计量器具使用统一编号,仪表类计量器具使用仪表编号,制定检定周期及计划。确保在用计量器具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量值准确。
3.1.3 建立本公司计量器具检定系统,并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计量器具。测量技术及检定规程、检测环境和人员资质等要求具体按《计量标准管理制度》执行。
3.2 购置与验收
根据生产工艺要求、产品质量检查等测量任务及所需要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准确度,选择合适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并经入库检定等验收环节,以确保进厂的监视和测量装置满足生产要求。本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的购置、验收、入库(发放)工作程序具体按《计量器具购置、发放管理制度》进行。
3.3 分级管理
对本公司在用计量器具按实际情况分为A、B、C三级管理,以保证影响产品质量的所有监视和测量装置,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定和调整。
3.3.1 分级原则:
A级:a)标准、强计量器具及外协检定计量器具。
b)生产工艺、质量、经营、能源等对计量数据有较高准确度要求的计量器具。
B级:a)厂内经济核算的能源、物料计量器具。
b)生产过程中检验设备、工艺参数的测量设备、仪器、计量器具。
C级:a)生产过程中非关键部位用于监测的监视和测量装置。
b)产品质量检验中非关键项目的低值易损性监视和测量装置。
c)设计测绘用监视和测量装置。
d)与设备、配套不能拆卸的监视和测量装置。
e)使用频率低、性能稳定的监视和测量装置。
f)国家没有检定规程,企业自行制定校准规范的计量器具。
3.3.2 分级管理要求:
为保证在用计量器具测量不确定度已知,并与要求的测量能力一致,计量器具管理根据分级原则,制定不同检定周期。
A级:建立台帐并建立相应计算机管理数据库,制定周检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核,并上报公司计量主管部门批准。检定周期不得超出检定规程要求的最长周期。
B级:计量管理部门建立总台帐,各使用单位建立分帐。计量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不同的检定周期,制定年、月周期检定计划,并按月向使用单位下达计量器具周检计划。
C级:使用前安排一次性检定,定期更新,可不建立检定台帐。
3.4 监视和测量装置检定
3.4.1 监视和测量装置均应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不得超周期使用。
3.4.2监视和测量装置必须由计量专业人员修理,修理后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具体按《计量器具检定制度》执行。
3.5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标识
本公司按确定形式对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校准状态进行标识,以表明其是否处于合格的技术状态,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校准状态分合格、封存、报废三种。具体按《计量器具标识管理制度》执行。
3.6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具体按《计量器具使用、维护和保养管理制度》执行。
3.7 监视和测量装置封存
3.7.1 监视和测量装置闲置一年以上,近期不使用,使用单位应向计量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领导批准后做封存处理,并根据《计量器具标识管理制度》做好标识。
3.7.2 封存监视和测量装置重新使用时,使用单位应向计量管理部门申请,被批准后经计量检定合格方可使用,同时进行标识。
3.8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报废
经检定不合格,满足不了生产需要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由检定人员提出报废申请,经计量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审核批准方可报废,报废器具一律由计量管理部门回收入库,并做好标识。
3.9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搬运、防护和贮存
3.9.1 大型监视和测量装置需搬运时,搬运前操作人员应按设备说明书或操作规程的要求对测量装置进行处置,严防因搬运不当造成设备损坏。
3.9.2 对搬运后的测量装置应按程序重新安装并进行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3.9.2 新购置及闲置测量装置在贮存过程中要做好防尘、防潮、防腐工作,对测量装置要进行隔离、标识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