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施工标准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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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总则 (1)
1.1 目的及适用围 (1)
1.2 编制依据 (1)
1.3 主要容 (1)
2施工准备 (2)
2.1 一般规定 (2)
2.2 技术准备 (2)
2.3 现场准备 (4)
3便道和便桥…………………………………………………………………………………………
6
3.1 一般规定 (6)
3.2 施工便道、便桥建设 (6)
4一般路基施工 (8)
4.1 一般规定 (8)
4.2 挖路基 (8)
4.3 填路基 (10)
4.4 雨季施工 (26)
4.5 冬期施工 (27)
5路基排水 (28)
5.1 一般规定 (28)
5.2 土边沟 (28)
5.3 浆砌片边沟 (29)
5.4 混凝土预制板边沟 (30)
5.5 跌水、急流槽 (31)
6路基防护 (32)
6.1 一般规定 (32)
6.2 浆砌片衬砌拱防护 (32)
6.3 混凝土六角预制块防护 (32)
6.4 路基生态防护 (33)
7涵洞、通道 (34)
7.1 一般规定 (34)
7.2 圆管涵 (34)
7.3 盖板涵 (36)
7.4 箱涵、通道 (36)
7.5 倒虹吸 (38)
8路基整修与路床交接 (40)
8.1 一般规定 (40)
8.2 路堤整修 (40)
8.3 路堑整修 (41)
8.4 路床移交 (43)
9取、弃土场 (44)
9.1 一般规定 (44)
9.2 取土场 (44)
9.3 弃土场 (45)
10安全文明施工 (46)
10.1 一般规定 (46)
10.2 施工安全 (46)
10.3 文明施工 (48)
10.4 标识标牌 (49)
附录 A 典型图片 (50)
参考文献 (53)
1 总则
1.1 目的和围
1.1.1 为进一步规高速公路路基施工管理,提高路基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促进路基工程施工管理的标准化、规化、精细化,全面提升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水平和行业文明施工形象,特编制本指南。
1.1.2 本指南适用于省新建高速公路项目路基工程施工管理,扩建和改建高速公路项目可参照执行。
1.2 编制依据
1.2.1 、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及交通运输部等工程建设标准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标准、规、规程和指南。
1.2.2 省颁布施行的有关施工管理的文件规定。
1.2.3 行业通行的施工工艺和管理办法。
1.3 主要容
1.3.1 本指南主要包括施工准备、便道和便桥、一般路基施工、路基排水、路基防护、涵洞通道、路基整修与路床交接、取弃土场、安全文明施工等容,提出了各分项工程的一般规定、施工工序、施工要点、质量控制的规定。
1.3.2 一般路基施工容包括挖路基、河塘清淤回填、填土路基、水泥改善土路基、灰改善土路基、灰粉煤灰改善土路基、桥涵台背回填、半填半挖路基、路堤与路堑过渡段、土工合成材料。
1.3.3 路基排水容包括土边沟、浆砌片边沟、混凝土预制板边沟、跌水、急流槽。
1.3.4 路基防护容包括浆砌片衬砌拱防护、混凝土预制块防护、路基生态防护。
1.3.5 涵洞通道容包括圆管涵、倒虹吸、盖板涵、箱涵、通道。
2 施工准备
2.1 一般规定
2.1.1 场地规划、驻地建设等临时工程,应满足正常施工的需要。
2.1.2 路基工程开工前,应做好设计技术交底,在全面理解设计要求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调查和核对,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2.1.3 开工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环保、安全管理体系,并对各类施工班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技术、安全交底。
2.1.4 现场调查后,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合同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路基单位工程总体开工报告,总体开工报告经总监审批后可实施。
2.1.5 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工应提前14d上报开工报告,其容包括:按合同工期完成的施工进度计划、GPM网络图/条形图;详细施工法、顺序、时间;材料设备人员进场计划、资源的安排;资金流动计划;项目管理组织设置及人员分工;施工安排和法总说明;质量管理法、手段;重点工程施工措施;安全体系和安全保证措施;廉政建设、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施工技术、工艺案说明及图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经总监审批后可施工。
2.1.6 工程实行首件工程认可制
(1)路基工程中台背回填,不同压实标准、不同掺合料含量的路基填筑及上路床顶层,不同结构形式的涵洞、通道,防护排水工程中边沟、浆砌片防护、预制块铺砌、挡土墙、不同形式的边坡防护,应实行首件工程认可制。
(2)首件工程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分别进行,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批复后可实施。在首件工程(分项工程)完成以后,由总监组织召开首件工程总结会。施工单位对完成的首件工程项目的施工工艺进行总结和完善,并对质量进行综合评定,提出自评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复评意见;总监提出终评意见,并经项目现场管理机构确认。
(3)评定为优良且关键指标检测合格率达95%以上(规或指导意见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的首件工程为通过评审,可以组织后续施工。通过首件工程认可后,后续工程必须格按照首件工程确定的施工工艺组织施工。
(4)首件工程经评审不能通过,应重新实施首件工程。
2.2 技术准备
2.2.1基本要求
(1)承包人应对设计移交的控制点进行复核,遗失或破坏的控制点及时上报监理工程师。然后根据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工程测设资料和测量标志在28d完成导线点、水准点加密工作。加密点应设置在通视性好、地质坚硬的地点。
(2)加密、复测完成后及时将测量成果上报监理工程师。
(3)承包人应对导线点、水准点等树立易于识别的标识。施工过程中,应保护好所有控制桩点,对破坏的桩位点应及时恢复。